哲學門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3個月不發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②通信地址須詳盡開列所在省(市、區)、城市、街道、門牌號碼、郵編(郵寄樣刊);身份證號碼、聯系方法須注明手機號碼、QQ郵箱或其他電子郵箱。
③若論文是基金項目成果,請注明:項目名稱“課題名”(項目編號),列于首頁腳注中作者簡介的上一行。
④文題一般不宜超過30個字,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內容。避免用副標題。文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
⑤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⑥正文章節標題占一行,用黑體,小標題獨占一行,前空兩格,且一律用阿拉伯數字 (從1開始) 表示,形式為1.1 1.1.1 1.2……2.2.1 2.2……
⑦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或)圖中的數據,但應對圖表的意義、特點和重大發現做必要的闡述,同時應有相應文字,如“見表1”、“如圖1 所示”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
⑧來稿中引用的數據及觀點,務請作者仔細驗證,力求準確無誤,并以實引形式在正文和參考文獻中注明文獻出處。
⑨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
⑩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
哲學門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