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SCI論文中作者簡介和單位是非常重要的,對于初次發表SCI論文的學者們來說很容易忽視這一點。作者在投稿SCI期刊前最好了解清楚目標刊物對作者單位寫作的要求,及時對作者單位署名的寫作做調整,以使文章符合投稿要求,接下來我們來了解了解作者信息的標注與修改情況!
一、SCI論文對作者信息的標注
在SCI論文中,作息信息是論文的必要組成部分,一般需要標注作者排序和作者單位和作者姓名的正確拼寫。作者單位的標注應當注明單位全稱,一般按照科室、單位、城市、郵編、國家的順序來寫作,一位作者可以同時標注兩個單位,有的作者確實是身兼數職的,有兩個或者更多的單位也是很常見的情況,作者單位標注的方法,一般采用右上角寫1、2、3或a、b、c加以區分。
1.sci論文中有一位通訊作者
通常情況下通訊作者姓名后面的右上角需要標注一個“*”,有個別期刊要求在通訊作者后面標注其他的符號,因此具體的要看投稿期刊是怎樣規定的。在寫文章時將光標移到通訊作者姓名后面,在菜單欄點擊插入,然后點擊引用、腳注和尾注,并按要求標注相關的符號和信息。
2.第二種情況:sci論文中有多位通訊作者
有的sci論文中有兩位或多位通訊作者,那這種情況該如何標記呢?其標記方式同樣是在通訊作者姓名右上角標注期刊Nature Guide to Authors(作者指南)中規定的符號,通常會標注“*”。
對于通訊作者有多位時,會在腳注標注:* Corresponding authors. E-mail addresses: 郵箱 (作者姓名),郵箱 (作者姓名).或* Corresponding authors (emails: 郵箱 (作者姓名); 郵箱 (作者姓名); 郵箱 (作者姓名)).
二、SCI論文作者信息可以修改嗎?
1、一般來說,發表學術論文難免會出現一些情況需要對文章中的一些內容做修改,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們修改文章的內容或者相關信息一定要在文章見刊或者被收錄之前,文章一旦見刊或者沒有見刊但已收錄,就無法修改了,SCI論文也是如此,修改單位當然是可以的,重點要考慮的就是文章當下處于何種狀態。
2、通常來說,如果論文是已經見刊或者已經被收錄,無論是作者單位還是其他內容都是不可以進行修改的。對于SCI期刊來說,不少刊物要求是校稿階段以及校稿之前,文章是可以作相應修改的,校稿之后文章不可做任何修改,也有的刊物沒有這個時間點的限制,只要文章還沒有見刊或者收錄都是可以修改的。
三、修改作者單位需要注意的是:
①修改作者單位要確定是否需要相關單位的同意,若需要就要與它們溝通,一旦一方不同意,那就不能修改;
②與SCI期刊編輯溝通,說明修改的原因,征得期刊方的同意;
③SCI期刊編輯修改作者單位;
④對于需要變更作者信息的(包括作者位置的排名順序、增加或減少作者人數)以及對作者單位信息進行變更的,必須由原稿件推薦單位出具帶有公章的變更函件,有必要時還要說明變更的原因,理由要充分;
⑤變更函需要有論文第一作者寫的“同意變更”的意見并簽字,另外還要明確寫出其他作者變更項目,避免出現刊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