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與聲音研究》雜志內容豐富、思想健康,2021年創刊,目前以半年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雜志秉持“跟蹤學術動態前沿,注重原創研究,提倡學術爭鳴”的辦刊理念,強調內容的學術性、原創性和專業性。
作為音樂與聲音交叉領域的輯刊,關注音樂數字人文、音頻產業、錄音藝術、電子音樂、聽覺文化、聲音互動技術、聲音景觀與生態等前沿領域的研究成果,刊發文章涵蓋音樂數字人文、音頻產業、錄音藝術、電子音樂、聽覺文化、聲音互動技術、聲音景觀與生態等前沿領域的研究成果。
組織了年度“聲音學術周”、“錄音大師班”以及“丹尼獎國際電子音樂比賽”等活動,為研究人員提供了寶貴的實踐應用場景,并與期刊形成了相輔相成的關系。總的來說,《音樂與聲音研究》是一本專注于音樂與聲音交叉領域的學術期刊,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影響力。它為學者、藝術家、工程師以及對音樂和聲音感興趣的讀者提供了一個深入交流和探索的平臺。
聽覺文化、流行音樂文化、聲音分析
①中文題名不應超過20個漢字。并應譯成相對應的英文題名,英文題名僅僅第一單詞的第一字母大寫。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共用的縮略語。
②摘要篇幅為 100-300 字,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可單獨成文反映論文內容。關鍵詞數目 3-8 個。
③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④對省部級及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投稿時提交基金項目批文掃描件并在文內注明)開辟“快速通道”。
⑤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自投寄之日三個月未收到用稿通知者,稿件可自行處理。
⑥凡涉及國內外版權問題,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和有關國際法規執行。本刊刊登的所有文章,未經授權,一律不得轉載和翻譯,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⑦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⑧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⑨本刊參考文獻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標注體系:文章正文部分所引用的文獻,在引文后的圓括號內標明作者名和文獻的出版年份。
⑩計量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軋93)量和單位》的規定正確使用其名稱和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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