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文學與文化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參考文獻:來稿均應有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應引自正式出版物(不含內部資料、文件、使用說明書等)。在稿件的正文中依次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在段末右上角標出,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
②文內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3級,一律用“1”“1.1”“1.2”“1.1.1”“1.1.2”等標識,均頂格寫。
③務必詳細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歷,單位全稱,職務,職稱,研究方向,學術成就,聯系電話,電子郵箱,聯系地址等。
④引言一般不超過500字,概述本研究的理論依據、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提出論文研究的目的。
⑤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一般應選取稿件中的關鍵性詞組,避免使用較寬泛的詞,數量3~8個。
⑥稿件審查結果一般1個月通知作者,如果超過2個月后仍未接到審稿結果,作者可與編輯部取得聯系后自投它處。
⑦所投稿件請保證文章版權的獨立性,無抄襲、署名排序無爭議、文責自負,請勿一稿多投!
⑧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才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⑨參考文獻:來稿均應有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應引自正式出版物(不含內部資料、文件、使用說明書等)。在稿件的正文中依次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在段末右上角標出,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
⑩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先秦文學與文化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