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法學》雜志內容豐富、思想健康,2018年創刊,目前以年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雜志致力于為中國西南地區的法學研究提供一個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平臺。作為一份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的學術期刊,《西南法學雜志》始終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旨在推動法學研究的深入發展和學術交流的不斷拓展。
《西南法學雜志》的發行周期為年刊,內容涵蓋了廣泛的法學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法學理論、法律文化、民族法學、民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等多個學科方向。雜志不僅刊載學術論文,還包括書評、名家訪談、法史新語、會議綜述等多種形式的文章,力求全方位地反映法學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發展動態。
作為一份開放包容的學術期刊,《西南法學雜志》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它不僅關注法學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也非常重視對現實法律問題的探討。通過刊載一系列關于民族地區法律問題的研究成果,該雜志為推進民族地區法治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它還特別關注西南地區特有的法律文化現象,如少數民族習慣法與國家法律體系之間的關系等,為理解中國多元法律文化提供了獨特視角。
名家專論、專題研究、書評、法史新語、會議綜述
①來稿若為課題研究成果,則凡被省級以上單位正式立項的課題,應在文中標明課題的立項單位、級別、時間和編號等信息。
②文稿按順序應包含:中文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位文獻。
③正文中的文獻號碼,請寫于引用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引用文獻一般不超過20篇。引文必須準確,與原始書刊資料核對無訛誤。
④帶圈數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⑤本刊恪守學術公正之準則,取稿標準在于文章本身的學術水平,對選題新穎、論證充分、引證得當、邏輯合理、語言精準的論文優先采用。
⑥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不用公式和化學結構式、圖表、特殊符號等。表達力求簡單,不空泛,術語規范,一般400字符內。
⑦作圖數據必須附于圖后。圖片必須反差鮮明,清晰易辨。顯微照片內應畫長度標尺,如1 μm。圖片像素應盡量較高,附于相應文字下方,并標明圖號、圖題和圖注,注意圖片的上下方位。
⑧編號應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無標題時,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
⑨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單位(大小單位都要寫清,如:安徽大學外語學院)及所在省市、郵編,職稱或學位。
⑩參考文獻按GB/T 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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