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學學刊》雜志內容豐富、思想健康,2023年創刊,目前以半年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堅持 “求是創新” 的精神,為中國語言文學領域的學術研究提供討論平臺,促進中華優秀文化的挖掘、保護、傳承與創新。尊重學術自由,提倡學術原創,遵守學術規范,維護學術尊嚴,去絕空疏浮言,嚴禁抄襲剽竊。
“惟學書院” 名稱有近和遠兩個來源。近的來源是馬一浮先生創作的《浙江大學校歌》,其中 “惟學無際,際于天地” 體現了學問境界的廣闊。遠的來源是《晉書?范寧傳》中記載的 “帝以(范)寧所務惟學”,范寧在杭州興辦學校,推行儒學,對古代學校興辦史有重要貢獻,可視為 “惟學” 名稱的最早源頭。
重在發表中國語文學學科的重要原創成果,涉及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中國古典文獻學、漢語言文字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文藝學等多個學術領域。同時設立 “名家講壇”“經典新探”“浙學研究”“出土文獻研究” 等主題欄目,還為青年學術人才成長搭建平臺,發表研究生和本科拔尖學生的優秀學術論文。
主題欄目:名家講壇、古代文學研究、外國文學研究等
①基金項目。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包括基金和項目兩類。論文若有此種背景,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列于作者單位之下列,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編號。
③正文標題一般分三級: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二級標題用“1.”“2.”“3.”標示;三級標題用“(1)”“(2)”“(3)”標示。
④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或)圖中的數據,但應對圖表的意義、特點和重大發現做必要的闡述,同時應有相應文字,如“見表1”、“如圖1 所示”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
⑤文稿要求觀點新穎獨到,具有學術參考價值或實務指導意義。凡被本刊錄用的稿件,將由編輯部統一提供數字化復制、匯編、發行、網絡傳播等信息服務。
⑥本刊統一采用頁底腳注的形式,每頁注釋重新編號,注釋序號用①,②……標識。注碼置于引文結束的標點符號之后右上方。
⑦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項目與格式根據國家現行標準:GB/T 7714-2015,信息齊全(作者,標題,出處,年,卷、期、頁碼等)。
⑧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不要重復題名中已有的信息以及眾所周知的介紹性內容,切忌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避免出現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
⑨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一般為導師)簡介(包括姓名、性別、職稱、出生年月、所獲學位、目前主要從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
⑩文章題名應能反映所用關鍵技術及主要研究內容。中文題名的字數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確有必要時可使用副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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