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博覽·理論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選題新穎,結構嚴謹,論點鮮明,論據充分,語句簡明,語義確切,標點規范。
②參考文獻應引自正式出版物,在稿件的正文中依其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在句末右上角標出,并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在文末。
③作者是指科研內容的構思,具體研究工作的執行及撰稿執筆等方面的主要貢獻人員,能夠對論文的主要內容負責答辯的人員,是論文的法定主權人和責任者。作者署名不宜過多,一般不超過8名。
④論文標題的層級,按一、(一)、1、(1)……排列,標題序號后不加逗號,標題末尾不加句號。
⑤摘要是對文章內容的簡短、客觀而精煉的表達,無需補充解釋或評論(不出現“本文”“該文章”“簡述”“提出”“指出”“介紹”“討論”“概括”“進行探討、研究”等字眼)。
⑥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⑦文中涉及專用符號、專業術語須準確無誤(避免出現俗語),物理量符號書寫正確,計量單位采用國家標準規定的法定計量單位;引用公式注明出處。
⑧投稿作者文責自負,如有侵權或學術不端等行為,與本論叢無關。審稿期一般為1個月,若作者1月未收到錄用通知,請改投他刊。
⑨正文標題一般分三級: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二級標題用“1.”“2.”“3.”標示;三級標題用“(1)”“(2)”“(3)”標示。
⑩基金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作者單位上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本刊將優先處理與刊登。
文史博覽·理論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