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法制史研究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論文題目應當簡潔明了,反映論文的主旨。論文題目應便于讀者檢索、轉抄和引用,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個字;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問意味的主標題和副標題。
②同一文獻再次引證時只需標注責任者、題名、頁碼,出版信息可以省略。
③稿件應包括作者姓名、單位、職稱、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電郵地址。
④注釋要完整規范,至少包括作者(編者)、譯者、文獻題目、出版單位、出版時間(及雜志出版期號)、所引內容頁碼等信息;外文注釋從其原有體例;引文出自互聯網的,請注明題名、詳細網址及訪問時間。
⑤來稿應為尚未公開發表的文章,論文要求必須原創,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文字精練,具有一定的創新性。
外國法制史研究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