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研究論叢》雜志內容豐富、思想健康,2020年創刊,目前以年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該雜志是一本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大型年刊,由成都大學泰國研究中心主辦,成都大學主管。該雜志旨在促進對泰國及東南亞地區政治、經濟、歷史、文化、教育、藝術、社會、公共衛生和中泰關系等各領域的深入研究。
《泰國研究論叢》作為該中心的官方出版物,以人文引領、文化融通、根植成都、立足西部、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為指導原則,開展以泰國為主、輻射東盟問題的多學科、跨學科和問題對策研究。它不僅為學者提供了一個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平臺,也為讀者全面了解泰國的各個方面以及中泰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此外,《泰國研究論叢》還通過持續不斷的學術探討與交流,力求在更廣泛的范圍內促進對泰國及東南亞地區的全面了解和深入研究。該雜志不僅是泰國研究領域的重要學術平臺,也是連接中泰學術交流的橋梁,為推動兩國關系發展貢獻了重要力量。綜上所述,《泰國研究論叢》在泰國研究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地位和影響力,其出版背景和宗旨均體現了對泰國及東南亞地區研究的深入關注和積極推動。
文化教育、社會發展、中泰關系、研究綜述
①縮略語文題一般不使用縮略語,正文中盡量少用。必須使用時于首次出現處先敘述其全稱,然后括號注出中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后兩者間用“,”分開(如該縮略語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稱)。
②前言應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
③本刊采用雙向匿名審稿制,自投稿之日起,三個月未接到用稿通知,可另投他刊。
④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⑤注釋。注釋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分別為:①、②、③…,注釋內容置于正文之后。
⑥參考文獻:參考文獻必須是正文中直接引用的,且在正文中用上角標標注參考文獻序號,與文末的參考文獻序號(方括號[1]、[2]、……)相對應。
⑦文題力求簡明,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 字,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12 個實詞)。
⑧計量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軋93)量和單位》的規定正確使用其名稱和符號。
⑨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⑩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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