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文學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接錄用通知后不再改動。獲得各項課題資助的來稿將優先發表(需要在稿件首頁注明)。
②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字并與英文標題一致,文題經常用于檢索系統,盡可能不使用不常見或同行不熟悉的縮略語、符號和分子式。
③每條參考文獻為一段;按照論文中引文出現的先后順序依次排列出處,每篇論文所列出處和文獻凡相同的著名、書(題)名、譯者和出版者、出版年,一律使用同一序號并且只在[參考文獻]中列為一項。
④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即無主語句。不要出現“本文”、“筆者”、“我們”等字樣,應一律寫成“對××進行了研究”,“分析了××現狀”,“進行了××調查”等。
⑤作者姓名、單位、職務、職稱、研究方向、教育背景、通信地址、電子郵箱及聯系電話等。
⑥若論文涉及的研究課題得到基金項目資助,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其編號。
⑦正文應層次清楚,方便閱讀,行文符合規范。正文中的各級標題分別為:“1”、“1.1”、“1.1.1”等。
⑧計量單位、符號 執行GB/T 3101-93《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的規定,如:長度單位:km(千米、公里)、m(米)、cm(厘米);時間單位:d(天)、h(小時)、min(分)、s(秒);質量單位:t(噸)、kg(克、公斤)、g(克)、mg(毫克),廢除市斤單位;面積單位:hm2(公頃)、m2(平方米)、cm2(平方厘米),廢除市畝單位;體積單位:m3(立方米)、L(升)、mL(毫升);濃度單位:mol·L-1、mg·L-1、kg·L-1,廢除ppm、pphm、ppb單位。
⑨圖像:圖隨文排,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圖、照片均應有圖題及說明性文字置于圖、照片的下方,說明性文字應簡短,不應超過50字。
⑩稿件發表后,作者可以(自行或授權第三方)將該作品匯編在非期刊類文集中出版,由此產生的收益由作者享有。除此之外,未經編輯部書面許可,作者不能再行使已轉讓給編輯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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