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學研究雜志屬于政法類期刊, 目前刊期為半年刊。
上海法學研究雜志于2019年正式創(chuàng)刊, 是一本由上海市法學會主辦的學術刊物。
雜志文章要求:
①來稿如為各種基金項目資助文章,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正式規(guī)定的名稱填寫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②正文一級標題為宋體,四號,加粗,居中,段前段后0行,固定值18磅。正文二級標題為宋體,小四,加粗,兩端對齊,首行縮進2字符,固定值18磅。正文三級標題按正文內容排版,僅加粗,不單獨成行。
③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為了便于檢索,一般應選取稿件中的關鍵性詞組,數量要適中,3~8個。
④參考文獻以作者親自閱讀的近期公開發(fā)表的文獻為準(內部資料、待發(fā)表等不得列入),論著類文稿的參考文獻不超過10條,綜述類文稿的參考文獻不超過30條,其他類文稿的參考文獻不超過5條。
⑤來稿應提供作者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職務、職稱和工作單位、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和電子信箱等信息,并用單獨一頁紙打印,以便匿名審稿。
⑥全文圖和表分別統(tǒng)一編號(即:圖1、圖2,表1、表2……)。復雜的圖如果不能在Word文檔中直接繪制,請用繪圖軟件繪制生成單獨的文件。圖和表均須有圖題和表題。
⑦稿件文責自負,來稿請勿一稿多投。編輯可對擬用稿件作必要的修改或刪節(jié),不同意者請在來稿中事先聲明。來稿來片請自留底稿,除非作者聲明,一律不退稿。
⑧行文中的注釋一律使用腳注,每頁連續(xù)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其位置在標點符號前(引號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僅是參考或引用的文獻等內容一般不作為注釋出現(xiàn)。腳注請用宋體小5號。
⑨文題一般不宜超過30個字,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內容。避免用副標題。文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
⑩文章格式一般要包括:題目、作者及單位、郵編、內容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
上海法學研究雜志收錄與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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