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法學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參考文獻附在全篇正文之后,每條另起一行,并以單字母方式標識各種參考文獻類型:M- 專著,C- 論文集,N- 報紙文章,J- 期刊文章,D- 學位論文,R- 報告,S- 標準,P- 專刊,G- 資料匯編。
②標題層次:本刊采用1,1.1,1.2,2,2.1,2.2,3,3.1,3.2,3.3等表示標題層次,書寫時一律左頂格。
③來稿文責自負,對因抄襲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權或其他權利的,本刊不承擔連帶責任。
④來稿時請提供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性別、職務職稱、學位及所從事專業等情況,通訊作者必須注明聯系電話和E-mail。
⑥來稿如系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還應注明基金項目的具體名稱和項目編號。
⑦圖表中第一次出現的縮寫詞或樣品代號應在圖注或表注中給出全稱或解釋.圖表應緊隨其在正文中出現的段落之后或之前,不可為了放置圖表而用換行強行斷開段落內文字,也不要集中將圖表排在正文之后。
⑧按學術研究規范和編輯部的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引文、注釋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資料,確保引文、注釋和相關資料準確無誤。如使用轉引資料,應實事求是注明轉引出處。
⑨摘要中文摘要400~500字,必須標明: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有對應的英文,英文摘要須包括:OBJECTIVE,METHODS,RESULTS,CONCLUSIONS。最好將本文創新點寫在結論部分。
⑩資助聲明,如果文章有資助,則需要列明。作者必須列明所有外部資金來源,并描述資助者或發起人在整個研究過程(從研究設計到論文提交)中所扮演的角色。
人權法學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