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CN:15-1051/C)內容豐富、思想健康,1959年創刊,目前以雙月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該雜志主要發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研究成果,涵蓋政治學、哲學、蒙古學、歷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語言學等多個欄目,其中“蒙古學研究”欄目尤為著名,已成為國內外蒙古學研究的重要學術交流平臺。
作為內蒙古大學的學術窗口,該學報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出版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5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學報與時俱進,不斷探索,確立了“交流學術思想、推動科學研究、服務教學科研、繁榮和發展我國科學文化事業、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進步”的總體辦刊宗旨。
近年來,學報不斷提高辦刊水平和刊物質量,其編輯部擁有一支高學歷、高層次的編輯隊伍,為保證學術質量、編校質量提供了重要保障。學報還嚴格執行三審制,并逐步推行雙向匿名審稿制,以確保審閱的嚴謹、客觀、公正、科學。《內蒙古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以其嚴謹的學風、規范的編輯、鮮明的民族地區特點和特色化的辦刊理念,成為展示內蒙古大學學術成果和學術風貌的重要平臺,為促進學術交流和知識傳播做出了積極貢獻。
歷史學研究、政治與公共管理研究、法學研究、經濟學研究
①文稿應具嚴謹的科學性,并有一定先進性和實用性。內容重點突出,文字務必簡練、準確、通順,字跡清楚。
②參考文獻:按引文在文章中出現順序,用[ ]將編碼置于引文右上角,并按以下格式匯于文末。
③基于委托課題形成的論文,需征得課題委托方同意公開發表。杜絕為規避重復率檢查采取變相抄襲行為。因抄襲等原因引發知識產權糾紛,作者將負全責,編輯部保留追究作者責任的權利。
④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2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⑤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一般不設副標題;盡量避免使用英文縮略語、字符和代號,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題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獨立成篇;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
⑥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⑦正文各層次內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同級標題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不加標點。如:正文一級標題序號用1,二級用1.1,三級用1.1.1,均左頂格書寫,后空一格寫標題。
⑧圖表:論文中每幅圖表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⑨作者簡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號(“〔〕”)內,其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與職稱、學歷或學位、主要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等。
⑩收稿后對稿件進行審核,1周內將出審稿結果,對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評審結果將返回作者進行修改,并按要求修改之后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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