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醫學研究與實踐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論文要求主題明確、立意新穎、內容健康積極、觀點鮮明、資料翔實,要具有較強的說服力和實用性。請自留底稿,不采用的稿件及圖片一般不寄還。
②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 格,以下各行縮進2 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規則同上。
③論文題目不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題目要能概括文章主旨,且須簡明、具體、確切。
④順序編碼標注制是按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在文獻的著者或成果敘述文字的右上角用方括號標注阿拉伯數字編排序號,并在參考文獻表中按此序號依次著錄,即將參考文獻反引在文中引用位置。
⑤來稿應在篇首頁的地腳處注明基金來源(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稱、學位、從事專業或工作)和電子郵箱、手機號碼等。
⑥摘要最好用敘述性語言闡明全文的觀點、論據和結論,既要精煉又要言之有物,盡量不要空泛地概括全篇內容;忌用第一人稱;字數為150-200字。關鍵詞3-8個。
⑦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⑧結果要真實、準確地表達研究所獲得的數據。所有數據必須經過統計學處理。表達形式可用文字、圖和表,但三者內容不能重復。不要引證他人資料,不展開論證。
⑨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⑩投稿論文后,編輯部收到稿件后一個月內通知作者初審結果,在此期間請勿一稿多投。
臨床醫學研究與實踐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