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學報·理學版》雜志(CN:22-1340/O)內容豐富、思想健康,1955年創刊,目前以雙月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學報以報道理學領域的研究成果為主,涵蓋了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地球科學、生態學等多個學科,為廣大理學研究者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學術交流平臺。
吉林大學是我國著名的高等學府,位于東北地區的中心城市長春,擁有優質的教育資源和雄厚的科研實力。《吉林大學學報·理學版》依托母校的優勢,以傳播理學研究為己任,致力于推動我國理學事業的發展。多年來,學報始終堅持學術中立、客觀公正的原則,贏得了廣大作者和讀者的信任和支持。
在內容上,《吉林大學學報·理學版》注重刊登原創性、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力求反映理學領域的最新進展。學報吸引了大量國內優秀稿源,同時也收到了不少國際作者的投稿。通過嚴格同行評審,學報確保了發表稿件的質量。為了進一步提高辦刊質量,學報聘請了一批在國內外具有較高學術造詣的專家擔任編委和顧問,并與國內外多家學術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通過這些舉措,學報不斷拓寬學術視野,提升學術影響力。
計算機科學、物理、材料科學、化學、環境科學等
①編輯部對來稿有刪修權,不同意刪修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我刊同時被國內多家學術期刊數據庫收錄,不同意收錄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
②引言:主要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范圍,簡要說明研究課題的意義以及前人的主張和學術觀點,已經取得的成果以及作者的意圖與分析依據,包括論文擬解決的問題、研究范圍和技術方案等。
③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④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⑤摘要是文章主要論點的客觀陳述,要能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或創新觀點,字數為200字以上,避免以“本文研究了……,指出了……,本文認為……”等形式表述。
⑥計量單位執行GB3100/3101/3102-1993《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所有部分)量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并以單位符號表示。
⑦小標題單獨占一行,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從1開始)表示為:1.1、1.2、……2.1、2.2、……
⑧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實質性內容修改當然會征得作者同意。
⑨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排在注釋之后。參考文獻的序號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3]…,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
⑩文章的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應標明,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置于篇首頁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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