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雜志(CN:43-1325/C)內容豐富、思想健康,1999年創刊,目前以雙月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該學報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和政策,緊密圍繞湖南農業大學的教學和科研工作,積極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弘揚科學精神,推動社會科學的研究和發展。
該雜志的辦刊宗旨是:反映我校社會科學教學、科研工作的成果,促進我校社會科學事業的發展,繁榮我國社會科學理論,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雜志的主要刊登政治經濟、哲學法律、教育心理、歷史文化、語言文學等學科的研究論文,同時也關注農業經濟、農村社會發展、農民問題等與農業和農村相關的社會科學問題。學報注重論文的學術性和創新性,鼓勵作者提出新觀點、新方法,推動學術研究的深入發展。
《湖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自創刊以來,得到了廣大讀者和作者的關心與支持。學報的質量和影響力不斷提高,已被多家數據庫和文摘收錄,成為國內外學者了解和研究社會科學的重要渠道。在新的發展階段,將繼續秉承“繁榮學術、服務社會”的宗旨,不斷提高辦刊質量和學術水平,為推動我國社會科學事業的繁榮和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農村經濟、農村社會、公共管理
①譯稿請事先征得翻譯版權并在文后予以說明,如出現著作權爭議,后果由譯作者自負。
②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應盡量使用敘詞,無法用敘詞的則應根據文章內容合理提取反映主題的自由詞。
③標題的層次:一般不超過3級,各層次的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的標題的詞組結構應盡可能相同;文內接排的序號可用“⑴”。
④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GB3100-93),采用國際單位制(SI單位)。文中的外文字符應大小寫與上下角標清楚,黑體字符(張量、矢量符號)明晰。
⑤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⑥引征應能體現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別;(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
⑦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請用中文數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字。
⑧自征稿截止后一個月內,將發出《用稿情況通知》,獲得用稿通知者,可按編輯部建議進一步修改后提交電子文稿。如在收到《用稿情況通知》前,文章已在其他公開出版物或互聯網上發表,請作者務必告知。
⑨征稿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煉,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單位所在地及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⑩參考文獻以著者姓氏的拼音為序,均另起一行排列。本刊參考文獻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15)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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