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教育·教育與教學》雜志(CN:23-1064/G4)內容豐富、思想健康,1946年創刊,目前以月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雜志自創刊以來,始終秉持“服務教育、傳播知識、促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的辦刊宗旨,緊密圍繞教育與教學的熱點、難點問題,報道國內外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模式和改革經驗,為我國教育工作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學習、合作的平臺。雜志內容豐富,包括教育政策、理論研究、教學方法、課程與教材、教師教育、學校管理等多個方面,旨在為廣大教育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啟示。
近年來,隨著教育改革的深入推進,雜志緊密結合國家戰略需求,關注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關鍵問題,如素質教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師隊伍建設等,為教育改革提供理論支持和服務。同時,雜志還注重加強與國內外教育學術界的交流與合作,介紹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推動我國教育教學改革向縱深發展。總之,《黑龍江教育·教育與教學》雜志是我國北方地區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教育學術期刊之一,致力于為我國教育工作者提供優質的信息服務,為推動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貢獻力量。
卷首/開篇、聚焦/管理_治校有方、聚焦/管理_本地聚焦等
①來稿務必立論正確,論證嚴謹,論據充分,數據準確,語言通順,文字流暢,標點符號正確;特別應具有創新性、學術性和前沿性。
②參考文獻的引用應嚴格遵循“著錄直接引用文獻,最必要、最主要、最新的和正式出版的文獻”的原則,未公開發表的資料一律不得引用。
③摘要應簡明確切,提供論文內容梗概,表達文章中有創新意義的內容,體現結論,不需評論,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
④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⑤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①②③……,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⑥作者單位用腳注方式(阿拉伯數字)書寫在正文第1頁最下方,寫明所有作者的工作單位、城市(或縣)和郵政編碼。第一作者必須在文末提交個人簡介。書寫格式依次為: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學歷、職稱、研究方向等。
⑦文稿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如一級標題用1……,二級標題用 1. 1……,余類推。通常不超過四級。
⑧來稿一經決定采用,即發用稿通知;三個月未收到用稿通知,請作者自行處理。
⑨論文如屬科研基金資助項目,應在稿件首頁地腳處注明“基金項目:××課題或項目 (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⑩結果要真實、準確地表達研究所獲得的數據。所有數據必須經過統計學處理。表達形式可用文字、圖和表,但三者內容不能重復。不要引證他人資料,不展開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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