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質礦產信息》現(xiàn)已更名為《河北地質》。
《河北地質》雜志內容豐富、思想健康,目前以季刊形式發(fā)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雜志是一本專注于地質學領域的學術期刊,并且經費由河北省自然資源廳提供支持。雜志的創(chuàng)辦目的是為了宣傳和推動河北省地質學科的發(fā)展,與國內外地質學界進行廣泛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河北地質》雜志的發(fā)表內容涵蓋了地質學的各個領域,包括地質調查與研究、地質勘探與開發(fā)、地球物理學、地球化學、環(huán)境地質學、資源地質學等。雜志定期發(fā)表高水平的原創(chuàng)研究論文、綜述、學術討論和新聞通訊等。同時,該雜志也鼓勵并提供平臺給年輕的科研人員發(fā)表論文,以促進新生力量的成長和地質學科的持續(xù)發(fā)展。
《河北地質》雜志秉持學術嚴謹、科學求實的原則,審稿嚴格、公正,力求提供高質量、有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作為地質學領域的權威性期刊之一,該雜志在國內外地質學界享有較高的聲譽和影響力。同時,雜志也是地質工作者及相關學科研究者交流學術成果、分享研究心得的重要平臺之一。
信息之窗、技術方法、信息之窗、地學科普、信息之窗等
①為保護知識產權和國家機密,來稿應保證不涉及泄密問題,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稿者本人負責。
②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題名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一般不用標點符號,盡量不使用縮略語。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③以“參考文獻”(左頂格)作為標志,不分文獻類別不加編號,順序排列。中文參考文獻在前,按拼音順序排列;英文參考文獻在后,按字母順序排列。
④在正文之前引出摘要,不超過200字,5號宋體;前加[摘要]兩字,5號黑體。
⑤作者工作單位應寫正式全稱,不用簡稱,后加省名、城市名、郵政編碼。
⑥優(yōu)秀稿件將提交參加我部論文評優(yōu)活動,并頒發(fā)獲獎證書。需要獲獎證書的作者請在稿件上注明,或主動與我們聯(lián)系。
⑦稿件正文之前須有摘要。[摘要]二字用方括號“[]”括起,摘要以100-200字為宜,簡介稿件所寫的主要觀點。
⑧注釋和參考文獻。一律放在文后,不作頁注和文內夾注。注釋和參考文獻采用流水編號,前后重復出現(xiàn)采用不同編號。
⑨來稿一律使用法定計量單位,表達量值時,在公式、圖表及文字敘述中,一律使用單位的國際符號,不得采用廢除單位,字母分清正斜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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