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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統教學理念分析
以知識為中心的教學設計認為,學習的本質是一個復雜的知識加工處理過程,這個過程包括感知、記憶、比較、分析、綜合等心理操作,教學設計要符合這種知識處理規律。因此,教學設計的重點應放在如何將知識和技能加以分解,使之符合一定的加工順序,同時以一定的媒體形式呈現出來,以利于知識處理,即教學設計的重點是知識的加工與處理。由于這種教學設計理念只關注知識的處理,因而被稱為以知識為中心的教學設計。在這種教學設計中,教師被看作是知識的主要來源,因此,也稱為以“教”為中心的教學設計。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建構主義理論風靡全球。建構主義理論強調人類的知識不是“純客觀”的,不是他人傳授的,而是在與外部環境的交互過程中自己建構的。因而,建構主義者認為,教學要以學生為中心,要給學生控制和管理自己學習的權利。教師的主要任務是為學生提供學習的環境,學生是學習環境的主人,教師只是學生的輔導者。由于以建構主義理論為基礎的教學設計強調教學要以學生為中心,因此,又被稱為以“學”為中心的教學設計。
以“教”為中心的教學設計只重視教師傳授的知識,沒有將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出來,其結果是,教師一味傳授,學生被動接受。以“學”為中心的教學設計過度相信學生的自我學習能力,使學生無法獲得較為系統的知識體系,其結果是,學生自我探索,無法得到教師及時有效的知識傳授。即以“教”為中心的教學設計和以“學”為中心的教學設計都存在明顯缺陷,兩者都過分強調教與學的某個方面,而將教與學割裂開來。
二、行為理論的教學體系設計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20世紀90年代末,西方國家開始以行為理論作為教學設計的理論框架。行為理論是在20世紀40年代由Leont’ev根據前蘇聯著名心理學家和教育理論家維果斯基的文化-歷史心理學理論發展而來的。行為理論屬于交叉學科理論,研究特定文化歷史背景下人的行為活動,最早被前蘇聯應用于殘疾兒童的教育和設備控制面板的人性化設計。在20世紀90年代,BonnieNardi等人將行為理論引入美國等西方國家。行為理論的哲學基礎是辯證唯物主義哲學,其基本思想是,人類行為是人與社會和物理環境所造就的事物之間的雙向交互過程,人類行為的產生來自于主觀人與客觀事物之間的普遍聯系和不斷發展之中。行為理論認為,在教學中,應將學生與知識統一起來,實現學生與知識的雙向交互,最終達到主體與客體的辨證統一。
行為理論通過構造行為系統來實現,行為系統包含三個核心元素和三個環境元素,三個核心元素是主體、團體和客體,三個環境元素是工具、規則和勞動分工。環境元素為核心元素提供其賴以存在的環境,構成核心元素之間的聯系。在核心元素中,主體是行為的執行者,是行為系統中的個體要素。客體是主體加工處理的對象。團體是指行為發生時行為主體所在的群體。行為理論認為,人類的行為必須以工具為媒介,包括現實工具和抽象工具。對于學生來說,現實工具可以是語言、教材、媒體或互聯網等;抽象工具可以是某種思考方法、某種解題規則等。工具將行為主體與客體聯系起來。規則是客體需要依賴和遵循的法律、標準、規范、政策、策略、倫理道德、文化傳統等,是主體與團體之間聯系的紐帶。勞動分工是團體內部為完成某種任務而采取的組織管理策略,通過勞動分工將單個主體、團體和客體聯系起來。
三、財務管理案例教學的核心元素設計
在財務管理案例教學中,核心元素包括主體、客體和團體三個部分。其中,主體是參與案例教學的學生,客體是教學案例,團體是主體學生所在的學習小組。
(一)主體的設計學生是行為系統中的主體,教師主要起引導和控制作用。在財務管理案例教學中,尤其要強調學生的主觀能動性,這是由財務管理課程的特點所決定的。
其一,與其他課程相比,財務管理課程理論在許多方面都與我國現實存在顯著差異。如籌資理論認為,股權籌資方式籌資成本最高,但在現實中,我國絕大多數公司會首選股權籌資。這種理論與現實的差異,與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公司治理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等有密切關系。僅僅依靠教師講授書本知識和案例,學生不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很難理解這種差異。
其二,很多財務管理教學案例沒有唯一的答案,站在不同利益人的角度,會作出不同的財務管理決策。如對于公司利潤分配,站在股東的角度,當公司有好的投資機會時,股東希望盡量不分配現金股利;當股東自身有好的投資機會或者希望盡早收回投資降低風險時,會要求公司盡可能多地分配現金股利。站在債權人的角度,則不希望公司分配現金股利,因為公司現金流出會降低債務的保障倍數。對于此類問題的學習,僅僅通過教師的講授,學生很難真正掌握問題的本質。將學生分為不同小組,扮演不同利益人,使學生像相關決策者一樣身臨其境地思考問題,有利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真正實現教學目標。
(二)客體的設計對案例教學來說,案例設計要遵循時效性、廣泛性、親和性原則。時效性強調通過電視、網絡、報刊等信息媒體掌握當前的熱點經濟問題和經濟事件,用最新事件作為教學案例,這樣有利于激發學生參與案例討論的熱情。同時,財務管理的理論和內容也在不斷發展,過于陳舊的案例不利于學生理解和掌握財務管理理論和實務。廣泛性強調案例來源要廣泛,包括來源范圍廣泛和來源途徑廣泛。來源范圍廣泛,指從古、今、中、外全部空間和時間范圍尋找教學案例;來源途徑廣泛,指不僅可以通過互聯網、報紙、專業期刊和一般雜志尋找教學案例,還可以將學生經歷的經濟事件作為教學案例,如對MBA學生所在單位發生的經濟事件進行適當修改,作為財務管理教學案例。從長遠來看,學校可以考慮建立校內共享的財務管理案例庫,并制定一些鼓勵政策,支持教師參與企業合作,實行產、學、研相結合,企業為學校教學工作提供案例,學校為企業經濟管理工作提供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案。親和性指財務管理教學案例要盡量來自學生所能接觸到的現實問題,讓學生對案例有親切感,認為案例有實際意義,從而有興趣了解和分析它。如在進行資金時間價值教學時,可以用購房者按揭貸款作為案例,讓學生運用復利和年金知識計算購房者在全部還款期內實際還款額的現值,與直接用現金購房方案相比較,對兩種購房方案進行比較分析。
(三)團體的設計教學中,可以將學生所在的班級作為一個學習團體,也可以將班級劃分為若干個小組作為學習團體。對于案例教學來說,將班級劃分為若干小組作為學習團體會更有效率。因為小組討論是一個集思廣益的過程,既有利于分工協作,又有利于督促和帶動學習積極性不高的學生主動參與,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為了提高課堂效率,可以在各小組內部初步討論后,要求各小組選派代表發言,并要求學生在課后以小組為單位撰寫案例分析報告,使學生通過對案例的進一步思考和總結,加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和掌握。至于小組人數,可根據課時多少、案例大小、具體分工來確定。既可以讓學生自由組合,也可以按照學生的學習成績、性格特點搭配,或者按照住宿相近、方便學習的原則劃分學習小組。教師在分組時要注意各小組學生之間的能力差別不能過大,每個小組都有能力對案例進行深入分析,人員的安排要有利于對案例的學習和討論。
四、財務管理案例教學的環境元素設計
環境元素包括規則、工具和分工。環境元素的任務是根據主體的需要,提供主體搜集和加工客體的工具,對團體進行恰當的分工,并為整個案例教學順利進行提供規則支持。
(一)工具的設計案例教學過程需要借助工具來完成,根據對學習者所能夠提供的支持,工具可以分為效能工具、認知工具和交流工具三類。效能工具可以幫助學習者提高學習效率,如字處理軟件、作圖工具、搜索引擎、教學多媒體等。認知工具可以幫助學習者發展思維能力,如語義網絡工具、數據庫、專家系統等。交流工具可以支持師生之間和學生之間的溝通,如基于internet的email和聊天工具等。財務管理課程與宏觀經濟和行業經濟的變化、與微觀企業的行為關系甚為密切。進入21世紀以來,經濟全球化進程加速,特別是在我國加入WTO后,各行業都發生了重大變革,使財務管理領域不斷出現新事物和新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從國內、國際全面有效地發掘更新、更有說服力的財務管理教學案例。因此,基于互聯網的工具在財務管理案例教學中顯得尤為重要。
(二)分工的設計在財務管理案例教學中,課堂討論和發言通常以小組為單位進行,容易滋生某些學生的“搭便車”行為。為了盡可能減少這種情況,可以采取合理安排小組成員、制定相應檢查和處罰規則等監督和約束措施。如檢查小組每個成員的筆記,要求每個成員都要在課堂討論時發言,對課下討論要求有記錄,對偷懶行為給予懲處等。這樣,通過小組間的合理安排、小組內部的合理分工,以及有效的規則來消除學生“搭便車”行為。
(三)規則的設計教師在案例教學中應制定一定的規則,來對學生的行為進行引導、激勵和約束。這種規則既包括針對個人或者團體的行為規范,也包括案例教學的激勵考核制度。教師可以將學生成績與其所在小組成績和個人表現掛鉤,分別賦予小組成績和個人表現一定的權重,計算學生成績。增加小組成績的權重,有利于鼓勵學生的團隊合作;增加個人表現的權重,有利于激勵學生在課堂上自我表現的積極性。因此,教師應根據學生特點制定規則,引導學生行為。
在案例教學中,教師通過人際交往來影響和引導學生管理自己的學習活動,并且可以參與到學習活動中,成為小組學習的參與者。同時,教師在案例教學中,對學生進行分組,幫助小組實現內部分工,為案例教學提供規則,并向學生傳授使用工具的方法。這樣,教師就完全融入到案例教學的行為理論體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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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并財務報表實體理論理論優勢變化
財政部于2005年12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以下簡稱“新準則”),該準則是在1995年2月財政部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有關復函(財政部1996年《關于合并會計報表合并范圍的復函》、財政部1999年《關于資不抵債公司合并報表問題請示的復函》)的基礎上,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合并財務報表和單獨財務報表》的規定及我國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的。“新準則”的最大變化是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理論的轉變:由側重母公司理論向側重實體理論轉變,這與國際會計準則及美、英等發達國家的做法趨同。
一、實體理論的優勢
(一)合并財務報表理論簡介國際上通用的合并財務報表理論主要有三種:所有權理論、母公司理論和實體理論。
1.所有權理論
所有權理論,是所有者權益中心論在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具體運用,其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目的是為了向母公司的股東報告其所擁有的資源。該理論下,母子公司之間是擁有和被擁有的關系,當合并非全資子公司的財務報表時,采用比例合并法。可見,所有權理論既不強調企業集團中存在的控制關系,也不強調集團各成員企業所構成的經濟實體,而是強調母公司實際擁有的而不是實際控制的資源。這樣處理,違反了控制的實質,不能揭示作為一個合并整體的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
2.母公司理論
母公司理論強調母公司股東的權益,其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目的是為了向母公司的股東和債權人反映其所控制的資源。該理論下,合并資產負債表僅揭示母公司本身及子公司中屬于母公司擁有的凈資產;合并損益表中的凈收益僅揭示母公司本身和子公司中屬于母公司的凈收益,而對合并主體中屬于少數股東的凈資產和凈收益在合并報表中只做負債和費用處理。這種做法滿足了母公司的股東和債權人對合并財務報表信息的需求,但它混淆了合并整體中的股東權益和債權人權益,沒有透過母子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從合并整體的角度去揭示整個企業集團的財務信息。該理論實用性較強,但自身的邏輯性較差。“新準則”頒布前,我國主要是以該理論作為合并財務報表編制的核心理論。
3.實體理論
實體理論認為母子公司從經濟實質上說是單一個體,母子公司之間的關系是控制與被控制的關系,而不是擁有與被擁有的關系。母公司有權支配子公司的全部資產,有權統馭子公司的經營決策和財務分配決策。其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所有股東的信息需求,而不僅僅是滿足母公司股東的信息需求。該理論下,合并資產負債表揭示的是合并主體的凈資產,包括少數股東擁有的凈資產;合并損益表中的凈收益揭示的是合并主體的凈收益,包括屬于少數股東的凈收益,對于構成企業集團的擁有多數股權的股東和擁有少數股權的股東同等對待。
(二)實體理論的優勢此次“新準則”中采用實體理論為合并財務報表的核心理論,簡單地說是順應形勢、與國際趨同。但除此之外,我們還應該深層次地剖析實體理論自身所具有的優勢,這樣才能更好地理解和運用該理論。
1.實體理論使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目的更為合理
實體理論認為編制合并報表的目的是滿足所有股東及債權人、政府等相關利益群體的信息需求,而非僅僅針對母公司的股東。實體理論主張的合并報表是以為企業集團的所有資源提供者提供相關信息為編制目的的。這意味著應將所有的相關利益群體都置于同樣的地位來對待。這種開放型的合并財務報表編制目的與我國會計信息需求的實際情況相適應,它首先充分考慮了企業作為一個整體的各方面共同的利益,而不是僅僅把企業看成多數股權實現利益的手段;同時,針對目前我國少數股權利益通常不能得到保護的情況,采用實體理論有助于少數股權利益的保障。
2.實體理論所提供的會計信息質量更高
從會計理論來講,完整性是會計信息相關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方面。會計信息的客觀性要求不能忽略能夠真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任何重要信息。可靠性意味著在成本制約并考慮重要性和可行性的條件下,信息是完整的。信息的完整性也會影響相關性,如果相關的一部分信息被省略了,即使略去的信息并不損害其他信息表述的真實性,那么所提供會計信息的相關性也會受到損害,合并財務報表的有用性將大打折扣。在實體理論指導下編制的合并財務報表所提供的信息立足于滿足所有股東及相關利益群體的信息需求,更具完整性,因而也就更可靠更相關。同時在計價基礎上,它克服了對于公司的資產及負債采用雙重計價標準的缺陷。
3.實體理論更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產權關系
現代企業制度產權關系強調法人財產權而非終極財產權,強調母子公司的控制與被控制關系,而非擁有與被擁有_關系,這與會計主體假設相一致。會計主體假設要求將處于同一管理控制下的企業集團視為一個會計主體,反映企業集團的經濟實質。企業集團是因為控股關系而存在的,也正是因為控股權的存在,使得母公司能夠運用的資產遠大于其實際擁有的資產,并能運用這些資產為股東服務。因此,確認合并范圍時應以“控制”為標準,而能體現這一思想的正是實體理論。實體理論的基本立論就是會計主體與其終極所有者是相互分離、獨立存在的個體。所以在實體理論下,控制的經濟實質被充分反映,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產權關系。
4.實體理論對少數股權的處理更合理
實體理論認為少數股東權益是合并股東權益的一個組成部分,因為對合并主體而言,少數股東權益并不是一項義務,不會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出,因此把少數股東權益作為負債是不符合負債定義的。同樣地,少數股東損益也不是一項費用,而是對合并主體實現的合并凈利潤的一項分配,不應作為合并凈損益的一個減項。將少數股東權益看作是合并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將少數股東收益看作是合并主體實現的合并凈利潤的一項分配,符合會計要素的定義;將少數股東和控制股東同等看待,反映集團全部的凈資產和凈損益,這種做法比母公司理論下的做法更為合理。
二、采用實體理論帶來的變化
(一)對子公司概念的界定在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中對子公司概念的界定非常重要,因為它直接關系到合并范圍的確定。在“新準則”中,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控制是指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其他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并能據以從其他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這種控制是指經濟實質上的控制,而不僅僅是法律形式上的控制。可以看出,“新準則”中是基于“控制”概念對子公司的含義進行界定的,體現了實體理論的思想。
(二)合并范圍同樣,基于實體理論,“新準則”中對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是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的。“新準則”規定母公司所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必須納入合并范圍,具體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擁有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但能夠控制的子公司。以下幾項除外:
1.按照破產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頓的子公司;
2.已宣告破產的子公司;
3.非持續經營的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
4.母公司不再控制的子公司;
5.聯合控制主體和其他非持續經營的或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資單位。
需要注意的是,小規模的子公司(如,對于子公司的資產總額、銷售收入及當期利潤小于母公司與其所有子公司相應指標合計數10%)、經營業務性質特殊的子公司(如,銀行、保險業等特殊行業)及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只要母公司能對其加以控制均應納入合并范圍。這樣,合并財務報表就反映了由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構成的企業集團的整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時,從控制的實質來看,對于按照合同約定同受兩方或多方控制的聯合控制主體(即合營企業)并不完全符合合并財務報表控制的定義,不應將這種聯合控制主體按比例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因此,“新準則”中取消了原來對合營企業采用的比例合并法。合營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
(三)列報格式直觀地看,由于實體理論的采用,帶來了合并財務報表列報格式的變化。
按照“新準則”的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于母公司的份額,應當作為非控制權益在合并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單獨列示,而不是將少數股東權益列示在負債與股東權益之間。此外,子公司當期凈損益中屬于非控制權益的份額,應在合并利潤表“凈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列示。這種列報形式使得合并資產負債表上的項目更加符合資產、負債要素的定義,也是資產負債表在我國會計準則中的體現。
(四)具體操作方法合并理論的變化必然帶來編報合并財務報表具體操作方法的系列變化,包括合并資產負債表、合并利潤表、合并現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本文不再做深入討論。“新準則”的推行對合并報表產生了較大影響,對合并報表的質量和精確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不論是理論工作者,還是實務工作者都應投入精力去研究、理解“新準則”,使準則精神得以落實,使合并財務報表的信息質量得到進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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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失敗及成因分析
在財務管理理論中,財務失敗(financialfailure)是指公司無力償還到期債務的困難和危機。從財務預警的角度看,財務失敗的含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財務失敗是指公司盈利能力的實質性減弱,公司的償付能力喪失,它涵蓋了公司財務狀況惡化的各個階段,其表現形式包括:拖欠短期債務、拍賣變現短期甚至長期資產、無力支付債務利息甚至本金等。狹義的財務失敗僅指公司喪失償付能力的最嚴重狀況,即公司的資產市場價值總額小于負債市場價值總額,也就是所謂的“資不抵債”,最終導致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而發生破產。
財務失敗的原因分析是進行財務預警的必要理論基礎。從公司的風險或不確定性著手展開的財務失敗研究認為,財務失敗源于風險主體對風險控制的不力。風險的主體是市場經濟的參與者和競爭者,其損失主要是指經濟利益的減少和喪失。公司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財務風險等,財務失敗主要研究公司財務風險的因素。當財務風險積聚到一定程度時,如果不能及時采取化解措施或采取的措施有效性不夠,公司就會陷入財務失敗的困境。基于對財務風險的定義和計量,財務預警模型研究的一個方向是:以風險測量技術為基礎,建立風險估計和監測模型。
從財務實際應用研究層面展開的財務失敗研究認為,財務失敗的原因主要在于內部管理能力和外部經營風險兩個方面,這兩個方面最終都會體現到公司的財務狀況上。對于公司財務狀況的分析除了行業環境等方面的分析以外,最主要的分析內容之一是公司會計信息的分析。財務與會計理論認為,主要由公司的財務報表提供的會計信息綜合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情況。根據公司真實的會計信息可以研究公司的償債能力、盈利能力和資產管理能力等,從而分析公司的安全狀況,進而對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做出判斷。因此,這一方向的財務預警研究的主要出發點是關于會計信息的財務分析,會計信息的財務分析方法包括比率分析、結構分析和比較分析等,而財務比率分析是其基本分析方法。這樣,對各方面相關財務比率的單項和綜合研究,也就成為公司財務預警模型研究的主要理論基礎。當然,財務預警的這一研究方向是建立在財務真實性的基礎之上的。如果由于公司內控制度不健全、外部監管或第三方鑒證不力等原因而導致會計信息失真,那么建立在此基礎之上的財務預警將毫無價值。
二、財務預警理論與方法
從第一部分的論述可知,財務預警研究基于基礎理論的不同,主要有兩大方向:一類是以風險分析為基礎,主要采用風險監測系統的方法。另一類是以財務分析理論為基礎,從公司的資金存量和流量分析人手進行的多因素分析方法。目前應用比較成功和有相當研究基礎的是后者——基于財務比率的多因素分析方法。這一方法又可以根據財務預警模型中選用的變量多少不同,分為單變量模式和多變量模式兩種。
(一)單變量模式,是指運用單一變量,用個別財務比率來預測財務失敗。從一般企業來看,主要的運用比率包括債務保障率(現金流量÷債務總額)、總資產收益率(凈收益÷資產總額)、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資金安全率(資產變現率一資產負債率)等。按照單變量模式,公司發生財務失敗是由長期因素而非短期因素造成的,因此,可以長期跟蹤這些比率,注意這些比率的變化,借以預測公司的財務危機。但是這種模式存在著明顯的不足,即個別比率只能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的某一個或某幾個方面,不能全面反映公司面臨的各種風險,并且當這些比率彼此不完全一致甚至傳遞出相反的信號時,指標的警示作用就可能減弱甚至被抵消,因此,單變量模式的應用受到較大的限制。
(二)多變量模式,是指按照多變模式思路建立多元線形函數公式,運用多種財務比率進行加權,然后以匯總產生的總判別分來預測財務失敗。這種模式中應用最為廣泛的是由美國學者奧特曼(Altman)于1968年提出的“Z記分模型”。這一模型主要適用于上市公司,計算步驟是首先從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中計算出一組反映公司財務危機程度的財務比率,然后根據這些比率對財務失敗警示作用的大小分別賦予不同的權重,再將這些財務比率按照不同的權重進行加權計算,得到一個公司的綜合風險總判別分Z,最后將其與臨界值進行對比,就可以得出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失敗及其嚴重程度。“Z記分模型”的具體判別函數為:
Z=0.012X1+0.014X2+0.033X3+0.006X4+0.999X5
式中:
X1=(營運資金÷資產總額)×100,反映企業償債能力的指標。X1越大,說明企業資產的流動性越強,財務狀況越理想。
X2=(留存收益÷資產總額)×100,反映企業盈利能力的指標,留存收益相當于我國企業財務報表中所有者權益項下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X2越大,說明企業籌資和再投資的功能越強。
X3=(稅息前利潤÷資產總額)×100,反映企業盈利能力的指標。X3越大,說明企業不考慮稅收和財務杠桿因素時企業資產的獲利能力越強。
X4=(普通股和優先股市場價值總額÷負債賬面價值總額)×100,反映企業償債能力的指標。X4越大,說明投資者對公司前景的判斷越樂觀,在資本市場比較發達的成熟市場經濟國家,該指標尤其具有說服力。
X5=銷售收入÷資產總額,反映企業營運能力的指標。X5越大,說明企業利用現有資產獲取銷售收入的能力越強。
根據對財務失敗企業的統計分析,奧特曼得出一個經驗性的臨界值,即Z=3.0.如果企業的Z記分高于3.0,則表明企業財務狀況良好,無破產可能。低于3.0,則存在財務失敗的可能。如果低于1.8,則表明該企業存在著嚴重的財務危機,如果不及時采取強有力措施,將很難走出破產的困境。
“Z記分模型”在世界各國得到了廣泛的重視和應用,其主要特點和優勢在于它客觀準確,簡單易懂,所有數據均可直接根據財務報表得到,可操作性強,不僅有利于公司管理當局進行財務分析,及早發現潛在的財務危機,改善財務狀況,而且可以用來作為投資者(或者潛在的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債權人(或潛在的債權人)進行信貸決策以及監管機關實施監管措施的參考依據。
三、建立我國保險公司財務預警模型的思考
雖然“Z記分模型”適用于上市公司,奧特曼當初得出的公式也是基于制造業公司的財務資料。但是,這一模型的應用已擴展到非制造企業及企業債券評級等領域。我們可以借鑒其基本原理構建我國保險公司財務預警模型。當然,保險公司具有不同于工商企業的業務特點,反映其財務狀況的指標也不可能與工商企業相同。2001年1月,中國保監會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試行)。2003年3月,又對其進行了修訂。在借鑒國外財務預警理論與實踐結果的基礎上,我們可以利用規定中的某些監管指標并加以改造來構建我國保險公司的財務預警模型。由于財險公司和壽險公司的業務和財務特點存在著較大的區別,因此,應分別建立各自的財務預警模型。
(一)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預警模型
Z=W1X1-W2X2+W3X3+W4X4+W5X5-W6X6-W7X7
其中,Z為判別分值,W1、W2……W7為各比率的權重,X1、X2……X7為相應的財務比率,筆者提出的這些比率分別為:
1.X1(速動比率)=速動資產÷認可負債×100%,反映財產保險公司的資產可以迅速變現來償還負債的能力,這一指標的正常值范圍為大于95%,指標值越大,表明保險公司短期償債能力以及應付突發性保險責任事故的能力越強。
2.X2(認可資產負債率)=認可負債÷認可資產×100%,反映保險公司利用認可資產償還認可負債的能力,這一指標的正常值為小于90%,該指標值越小,表明保險公司的償債能力越強。
3.X3(資產認可率)=資產凈認可價值÷資產賬面價值×100%,反映保險公司資產的風險狀況,這一指標的正常值為大于等于85%。
4.X4(自留保費增長率)=(本年自留保費-上年自留保費)÷上年自留保費×100%,反映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加上分保費收入減去分出保費后的自留保費的增長率。一般來說,保費收入的增長表明保險公司業務的發展,這樣有利于保險公司保持良好的財務狀況。這一指標的正常值為-10%~60%。
5.X5(資產收益率)=凈利潤÷認可資產×100%,反映保險公司利用認可資產產生利潤(包括承保利潤和投資收益)的能力,保險公司除了要保持保費收入的不斷增長外,還應該提高承保業務和資金運用的收益水平。本指標實際上包含了承保利潤和資金運用收益兩個方面,利潤率越高,表明保險公司運用現有資產的效益越好,保險公司的長期償債能力越強。
6.X6(自留保費規模率)=本年自留保費÷(實收資本金+公積金)×100%。《保險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四倍。該指標值越大,表明財險公司相對于其自有資本來說保費規模越大,因而其最終抵御風險的能力相對越弱。計算該指標時,當公司所有者權益中“未分配利潤”為負數時,應在“實收資本加公積金”項目中予以扣除。
7.X7(估計的當期準備金缺乏對盈余比率)=(估計所需的損失以及損失理算費用準備金-當年的損失及損失理算費用準備金)÷當年盈余,其中,估計所需的損失以及損失理算費用準備金=當年的保費收入×準備金對保費的平均比率。該指標的正常范圍為小于或等于25%,超過盈余25%的準備金缺乏說明保險公司明顯沒有得到恰當的管理。
由于Z記分值越大,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越強,因而模型中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成正比的速動比率、資產認可率、自留保費增長率、資產收益率為正權重,而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成反比的認可資產負債率、自留保費規模率、估計的當期準備金缺乏對盈余比率為負權重。在具體計算Z記分時,也要剔除非正常因素,比如對于剛開業的公司,自留保費增長率等指標就會出現異常。另外當保險公司自留保費增長率超過60%時,可能會帶來一些潛在的問題,這時要結合自留保費規模率等指標進行綜合分析。
(二)人壽保險公司財務預警模型
由于壽險公司大部分業務具有長期性和儲蓄性等特點,因此選取的財務指標并不與財險公司完全相同。筆者提出的人壽保險公司財務預警模型為:
Z=WI‘YI-W2’Y2+W3‘Y3+W4’Y4-W5‘Y5+W6’Y6+W7Y7
其中,Z為判別分值,Wl‘、W2’……W7為各比率的權重,Y1、Y2……Y7相應的財務比率,分別為:
1.Y1(投資收益充足率)=資金運用凈收益÷有效壽險和長期健康險業務準備金要求的投資收益×100%。其中資金運用凈收益:投資收益+利息收入+買入返售證券收入+沖減短期投資成本的分紅收入一利息支出一賣出回購證券支出一投資減值準備,但不包括獨立賬戶中各項投資資產所產生的資金運用凈收益。有效壽險和長期健康險業務準備金要求的投資收益=∑(不同評估利率的有效壽險和長期健康險的期末責任準備金X相應的評估利率),其中有效壽險和長期健康險的期末責任準備金按照認可負債表中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相同口徑計算,不包括計為獨立賬戶負債的那部分準備金。本指標的正常值為125%—900%。
2.Y2(認可資產負債率)=認可資產÷認可負債×100%。該指標與財險公司相同,指標正常值為小于90%。
3.Y3(資產認可率)=資產凈認可價值÷資產賬面價值×100%,該指標與財險公司相同,這一指標的正常值為大于等于85%。
4.Y4(保費收入增長率)=(本年保費收入-上年保費收入)÷上年保費收入×100%。本指標的正常值為-10%~50%。指標值過低,說明公司業務增長過慢,業務拓展能力不足。本指標值過高,說明公司業務增長太快,可能因責任準備金的相應增加而影響公司的償付能力。
5.Y5(短期險兩年賠付率)=[本年和上年的賠款支出(減攤回賠款支出)之和+本年和上年的分保賠款支出之和+本年和上年的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之和-本年和上年的迫償款收入之和]÷(本年和上年的短期險自留保費之和-本年和上年的短期險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提轉差之和)×100%。本指標主要反映壽險公司短期險業務賠款支出狀況。根據精算規定,短期險附加費用率為35%,因此,本指標的正常值為小于65%,否則短期險的承保利潤有可能為負,影響公司的財務狀況。
6.Y6(凈盈余變化率)=(當年凈盈余—上年凈盈余)÷上年凈盈余。這一指標主要反映壽險公司凈盈余的變化情況,也是衡量一個壽險公司財務狀況在一年里改進或惡化的根本標準。本指標的正常值為-10%~50%,使用50%的上限是因為某些瀕于倒閉的公司在無力償付債務之前有盈余劇增的現象。這種劇增可能是財務不穩定的跡象,有可能涉及到所有權的變化,諸如業務轉移等。
7.Y7(準備金變化率)=(當年準備金-上年準備金)/當年凈保費收入-(上年準備金—前年準備金)/上年凈保費收入。該指標的正常范圍為-20%~20%,它主要考核壽險公司業務經營與準備金提取的穩定性。準備金突然變化,說明保險公司產品總量或結構發生變化,也可能是準備金計算方法改變。一般準備金突然減少,說明保險公司業務經營有較大變化,也可能說明該公司財務出現困難。
以上指標中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成正比的投資收益充足率、資產認可率、保費收入增長率、凈盈余變化率、準備金變化率為正權重,而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成反比的認可資產負債率、短期險兩年賠付率為負權重。在具體計算Z記分時,也要根據壽險公司成立時間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
四、本文的局限性及需要進一步研究的方向
構建我國保險公司財務預警體系是擺在我國保險業面前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課題,也是保險監管機關實現償付能力監管的重要環節。本文遵循財務預警理論提出了保險公司財務預警的初步模型。應該說,這一模型還不健全,尤其是以下幾個方面需要進一步研究:
1.模型中的指標是否具有線性關系,這是模型能否建立的一個關鍵。從奧特曼以及其他學者的實證研究結果來看,這一線形關系在制造業以及部分非制造業公司是成立的,但就國內外保險業來說,尚無這方面的實證研究結論。
1、現金管理
1.1、現金科目設兩個子目---貨款戶和費用戶,具體核算見第二章。
1.2、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貨款現金必須送存銀行,不準坐支。
1.3、庫存現金定額核定為5000元,如有多余費用現金應該及時送存銀行,保證現金安全。
1.4、會計應定期、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盤,每月至少監盤三次,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審核出納編制的“銀行余額調整表”,對未達事項進行落實。
2、銀行存款管理
2.1、銷售分公司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各銷售分公司必須開設收支兩個銀行賬戶,即貨款戶和費用戶;賬戶資料交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貨款賬戶只收不支,所有貨款回籠到該賬戶;費用賬戶用于銷售分公司的各項費用、稅金等支出結算。
2.2、新開賬戶。銷售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若因業務需要而必須開設新的銀行賬戶,需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同意。銀行賬戶要及時進行清理,對于用途不大的銀行賬戶要及時消戶,并報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
2.3、回款。對于銷售回款要及時匯入總部銀行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貨款賬戶余額達到2萬元時,或貨款停留達一周以上,必須即時匯入股份公司總部指定賬戶,每月25號前必須把所有貨款賬戶的余額匯入總部賬戶。
2.4、費用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費用開支等所需資金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月度預算下撥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賬戶,具體辦法詳見《費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現金收付款的各項業務,一律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
(1)公司支票的購買由出納員負責,并填寫支票備查簿,支票備查簿由銷售公司財務經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簽發支票所需的財務章由財務經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納保管。
(3)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并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序順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3、銀行承兌匯票的管理規定
3.1分公司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必須經股份公司財務部(書面報告)才能收取,嚴禁收取省轄的銀行承兌匯票及注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承兌匯票。
3.2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要素必須齊全:日期大寫;金額大、小寫要一至;并必須有銀行的“匯票專用章”的鋼印或紅印(目前只有農行為鋼印,其他銀行均為紅印)。銀行承兌匯票下面左邊“承兌申請人蓋章”處必須由承兌匯票申請單位(即出票單位)蓋上預留銀行印簽,出票人的全稱與出票人簽章的財務專用章必須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必須核對無誤。
3.3銀行承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A、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B、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C、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3.4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即其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不得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轉賬背書回股份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取得連續背書,第一背書人必須同票面收款人全稱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書人同第一背書人相同,依次前后銜接,最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無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資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為無效銀行承兌匯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在當地向開票銀行查詢確認其為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并確信開票銀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級的銀行),才能發貨。
3.6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除了通過分公司開戶行向開票銀行查詢外,還必須帶銀行承兌匯票到分公司開戶行找銀行票據的專業人士辨別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同城銀行開出的,要求財務經理親自到出票行落實該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以分公司為收款人(或被背書人),且必須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二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寄回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在背書欄蓋分公司銀行印鑒章的同時,必須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以免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給總公司造成損失,如在背書欄內蓋章,而沒有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如果該銀行承兌匯票遺失,任何單位或個人即可將該銀行承兌匯票送往銀行解付或貼現。
4、借支制度。公司人員借支應該根據需要核定額度,填寫借支單,由財務經理和銷售分公司經理審批。上一筆借支未清賬,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員工出差借時需附經審批后的《出差申報單》。
5、關于嚴禁非授權人員向經銷商(客戶)收(借)取“錢、物”的規定
為防范風險,防止經濟糾紛,現就關于禁止分公司員工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事宜規定如下:
1、股份公司嚴厲禁止銷售分公司任何人員到公司的任何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禁止業務人員為任何經銷商(客戶)帶款、帶貨。
2、銷售分公司財務經理要負責給與分公司有往來關系的每一個經銷商法人發一份書面函件(一式二份并蓋公司財務章,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發,經銷商法人簽章確認后,分公司財務部回收一份存檔備查,經銷商自留一份),明確股份公司嚴禁業務員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及其他任何經手錢、物的事情。
二、往來賬管理制度
1、應收賬款的管理
為了進一步規范銷售,減少經營風險,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在減少呆賬、壞賬,對銷售分公司應收賬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規定:
1.1公司的產品銷售規定是:“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所以原則上銷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許有應收貨款余額。
1.2各銷售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賒銷,對確需賒銷的,應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必須要說明出現應收賬款單位的資信狀況(包括其經營資格、資信狀況及經營能力等)并有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報告經股份公司財務部、銷售總監、總經理審批,且該應收賬款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對應收賬款超過一個月的單位,分公司必須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解決。
1.3有應收賬款的分公司財務經理每月應編報“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明細表”對分公司的對外應收賬款作詳細的分析,不得只報余額不作賬齡分析。每月末都必須與經銷商對賬,并獲得經銷假商簽字、蓋章的確認書。
1.4銷售分公司不得以“應收賬款”來調節銷售額,任何虛增虛減“應收賬款”發生額、人為提高或降低銷售業績的做法,均屬做假賬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按違反財經紀律從嚴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分公司必須要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堅決杜絕呆、壞賬的發生,特別是分公司財務經理,絕不能做假賬,否則,股份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直至免職。
2、內部往來管理
內部往來科目核算分公司與股份公司貨款、費用等經濟業務往來的結算,各銷售分公司之間不能有任何往來掛賬。
2.1、本科目按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2.1.1當收到大連分公司開具的稅票時,按稅票上的價款借記“庫存商品”,按稅票上的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稅票總額貸記“內部往來”。當分公司把貨款劃回股份公司總部時,借記“內部往來”,貸記“銀行存款—貨款戶”。
2.1.2股份公司撥付給各銷售分公司費用時,分公司借記“銀行存款—費用戶”,貸記本科目。
2.2、為了保證股份公司與大連分公司、各銷售分公司的往來賬項清楚準確,有據可查,所有往來賬項均需使用有編號的一式三聯的《轉賬通知單》,《轉賬通知單》由經濟業務發生的單位填寫,并送交雙方同時入賬。內部往來業務必須每月核對,根據總公司的對賬單編制一式兩份的《內部往來調節表》,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調節項目只允許是時間差的調節,并要及時查明原因給予調整。
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會計政策:固定資產的入賬原則及折舊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
2、管理部門:銷售分公司的固定資產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固定資產取得后,即由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予以分類編號并貼粘標簽;低值易耗品由倉庫保管。
3、移交:對于固定資產應按所列使用部門詳細列清冊辦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領用按照庫存商品出庫程序審批后領用。
5、盤點:銷售分公司固定資產應由財務部門會同使用部門每年盤點一次。另外應該于每季度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后應填造“盤點表“一式三份注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報分公司總經理,一份送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對于盤盈或盤虧除應專門說明原因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根據盤盈盤虧原因做出相應處理。
6、購置審批程序及相關手續:銷售分公司無權購置任何固定資產,若需購置,必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在月度預算中列出預算,并專項報告,經股份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力部門批準后購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預算中申請,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險: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要求辦理財產保險。
8、費用承擔: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使用費由分公司承擔。
四、發票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銷售公司購、銷貨發票的管理,制訂本制度。
1、對外銷售開具發票的規定
1.1、各銷售分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1.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1.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經辦人是客戶的,還需注明客戶的身份證號碼,然后由業務員簽字確認,或附該客戶的單位介紹信,隨同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1.4、發票由業務員親自送達的,須向對方索取簽收證明,并有收到人簽字和單位蓋章,該證明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門,附發票記賬聯后入賬。
1.5、所有對外出具的發票,均得經辦人在發票登記簿上簽字登記。
1.6、凡是已實現銷售,客戶未索取發票的,必須開具普通發票附于記賬憑證后,并計提銷項稅,客戶聯單獨由會計保管,并在發票登記簿登記。
1.7、對于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2、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規定
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除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
2.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對象僅限于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公司,對一般納稅人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2、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須提供該單位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在稅務機關備案的單位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
2.3、公司具體經辦業務員依據財務開具的收款收據,或對方的收貨單據,或收回的普通發票等,按稅務登記證上的單位名稱,編制開票申請單(開票申請單附后),要做到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計算準確;由對方的具體經辦人員來辦的,應由來人簽字并填寫其身份證號碼,公司業務人員簽字確認后,送公司經理審批,然后由財務經理審批,審核無誤后的開票申請單才能開票,開票申請單和發票記賬聯一同作為記賬憑證附件。
2.4、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定要具體經辦人員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不得遺漏。
2.5、開票申請單要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入賬。
2.6、對于增值稅發票上的記載事項有變動的,客戶要及時提供變更證明,以利業務結算;變更證明要即及時作附件入賬或歸檔管理。
2.7、退貨發票的處理:對于批準的退貨,將已開具給客戶的蘭字銷售發票聯及抵扣聯(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或原未交給客戶的發票聯及抵扣聯)或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銷售退回及折讓證明單》(購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粘附在紅字發票存根聯后,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并按照退回單據開具相應的紅字發票(附紅字記賬聯外,其他聯次均不得撕下),編制通用記賬憑證,并在紅字發票存根聯注明原蘭字發票及紅字發票的記賬聯存放地點。
3、接受發票的管理規定
3.1、接受發票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違反發票管理的處罰》的條款進行審核。
3.2、接受的發票要依實際交易的金額為準,票面要整潔,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蓋章清晰,手續齊備,計算準確,并與所附的其他資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協議的單位名稱要與關于該單位的往來款項的單位名稱,及提供發票的單位名稱相一致;如果名稱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對方一定要提供變更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作附件入賬或存檔備查。
3.4、對于接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參照以上規定審核外,應先到稅務機關及時辦理認證手續,然后再辦理業務結算手續;
3.5、接受發票要根據業務的性質和實際情況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以降低成本、費用;對無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或無資格提供該類發票的單位,可以讓其提供無抵扣作用的發票,但要以扣除稅額后的金額結算。
3.6、業務人員取得符合抵扣條件的增值稅發票后,應及時辦理實物入庫、票據入賬手續,不得拖延,暫時無法完成貨物品質鑒定的,可先辦理入庫、入賬手續,但須通知財務部門暫不作為付款依據。
3.7、運輸行業專用發票。列支裝卸運輸費必須取得“運輸行業專用發票”,“運輸行業專用發票”是指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貨物業的發票和定額發票不予抵扣。合規的運輸發票,按照結算金額的7%的抵扣率計算進項稅額(或根據稅務局要求進行調整),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3.8、無法按規定取得合法發票的,應向當地稅務局要求代開發票,并征詢當地稅局抵扣應當具備的條件,全項詳細填寫。
4、違反公司發票管理規定的處罰
對于已開具的發票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的,將對經銷公司有關直接責任人處以100-200元的罰款;違反規定觸犯刑法的,后果自負;違反規定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繳稅款的,或者因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往來結算損失的,直接責任人要負賠償責任。五、存貨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貨申請
1.1分公司的庫存管理應堅持“庫存合理、加快周轉”的原則,盡可能降低庫存風險。
1.2分公司在要貨時須根據銷售計劃,結合實際需求,合理安排訂貨次數及數量,在合理庫存內保證銷售的需要。
1.3根據上述要求,分公司計劃員要填好《要貨申請表》,《要貨申請表》經分公司財務經理審核、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并通過傳真給大連分公司銷售部,經銷售部和財務部審核無誤后,辦理發貨程序。
2、存貨入庫流程。首先由申請人填寫入庫申請單,入庫單至少有下列內容:
產品品種貨位號數量()單價金額(元)備注
申請人持填寫好的入庫單,填寫好由檢驗員(或庫管員)檢驗后簽字,并由庫管員核實入庫數量登記。入庫單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聯、存根,第二聯、庫房留存,第三聯、財務核算,第四聯、申請人留存。入庫時要求嚴把質量關,做好各項記錄,以備查用。財務部門根據入庫單財務核算聯和其他相關單據入賬。
3、存貨出庫流程。存貨出庫的方式主要有3種:客戶自提、委托發貨和公司送貨。第一種:客戶自提。是客戶自己派人或派車來公司的庫房來提貨;第二種:委托發貨;第三種:公司派自己的貨車,給客戶送貨。無論采用哪種出貨的方式,都要填寫出庫單。出庫單(或銷售單)至少有下列內容:發貨單位、發貨時間、出庫品種、出庫數量、金額、出庫方式選擇、結算方式、提貨人簽字、成品庫主管簽字。如下表:
發貨單位:出庫日期
產品品種產品數量金額備注
出庫方式選擇1、客戶自提2、委托發貨3、公司送貨
運費結算方式1、公司代墊運費2、貨到付款
出庫單(或銷售單)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聯,存根;第二聯,成品庫留存;第三聯,財務核算;第四聯,提單,提貨人留存。提貨的車到達倉庫后,出示出庫單據在庫房人員協調下,按指定的貨位、品種、數量搬運貨物裝到車上。保管人員做好出庫質量管理,嚴防破損,做好數量記錄,核實品種、數量和提單。
4、存貨盤點。分公司財務部每月底要協同庫管員對庫存商品進行一次盤點,對于盤盈、盤虧、毀損等要查明原因,上報股份公司財務部進行相應處理。
六、銷售分公司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下屬各銷售分公司的財務人員在人事關系上屬于股份公司總部,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和解聘財務人員。下屬各銷售分公司財務負責人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審計部經理提名,報股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屬各銷售分公司核定財務人員的工資福利等相關待遇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審計部統一管理和發放;財務人員為銷售分公司辦公或出差等而發生的費用由各銷售分公司承擔;財務人員的培訓及其他相關費用由股份公司總部承擔。
3、下屬各銷售分公司的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股份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在業務上接受股份公司總部財務審計部的指導;總部財務審計部對其財務活動進行定期審計和不定期專項核查,對于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公司總部將對其作出相應處理,對于違返國家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下屬各銷售分公司的財務人員必須協助所在公司領導搞好經營管理,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信息,積極為分公司領導的經營決策出謀劃策。
5、下屬各銷售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定期向總部財務審計部述職,在日常財務管理工作中要不斷創新,提高公司財務管理水平,鼓勵多提合理化建議。
6、股份公司總部將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考核,以此作為年終獎金和工資標準的考評依據。
七、崗位職責
分公司財務崗位責任制是一種管理制度,現關于分公司每個財務工作人員的職責、任務、權限、完成任務的標準作出明確的規定,根據分公司財務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優劣作為對財務人員的晉升、獎懲依據。
1、分公司財務經理的崗位職責
1.1在股份公司財務部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與股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要隨時檢查各項制度在分公司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給予制止,并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
1.2審核分公司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法規及股份公司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堅持“收支兩條線”的原則。
1.3審核上報股份公司的財務資料,確保上報資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和準確性。編制分公司經營費用的預算,并就經營費用預算的執行差異進行分析,然后報分公司總經理及股份公司財務部。
1.4復核記賬憑證、登記總賬、核對明細賬、編制會計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審核分公司的會計報表,并在限期內寄回股份公司財務部。
1.5嚴格審核分公司物料收發憑證,堅持“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對分公司的實物(包括庫存商品、物料、固定資產等)與貨幣資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并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1.6在堅持股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積極地配合銷售分公司總理推動分公司銷售業務的提升,做好分公司總經理的參謀。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資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分公司內、外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1.8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協調好與當地稅務部門的關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規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簽訂的所有合同的審核、備案工作。
1.10協調好分公司的財務崗位工作,并組織好分公司財務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分公司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書面上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財務內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節假、雙休日財務人員的值班,堅持服務與監督并重的原則。
1.11按時完成股份公司財務部交付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分公司財務隊伍,將分公司財務工作做好。
2、分公司會計的崗位職責
2.1按照國家會計法規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編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明細賬(不包括現金日記賬與銀行日記賬)和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應拒絕編制記賬憑證并及時報告分公司財務經理。
2.2登記好有關備查賬簿;定期和不定期對賬,使賬賬、賬實相符。
2.3與庫管員共同驗收分公司物料入庫,并填制入庫憑證。
2.4根據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的附表。
2.5月初裝訂分公司上月的記賬憑證、物料收發憑證并歸檔(財務資料歸檔管理)。
2.6負責稅務申報及稅控系統的維護。
2.7按時完成分公司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3、分公司出納的崗位職責
3.1嚴格、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
3.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的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貨款,不能白條抵押現金,堅持貨款現金與費用現金分管的原則。必須是堅持“收支兩條線”的原則。
3.3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須經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兩人簽同意后方可開出。出納員辦理每一筆收付款業務的依據,必須根據會計(財務經理)編制的,并經審核無誤的憑證。
3.4建立、建全現金、銀行存款的各種賬目,出納員每辦理一筆收付款業務前,必須堅持復核每一筆收付款憑證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和金額,對不完整、不合法的憑證應拒絕付款,并及時向分公司財務經理或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要及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上的余額相符。對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3.6為了確保安全,分公司向銀行提取或存入現金時,應由分公司財務經理配備人員同行,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同時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不得交給他人。
3.7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確有原因離崗時,必須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續雙方必須清楚。
3.8出納員使用的各種印章,如支票印鑒、“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等都要妥善保管。為了分清責任,支票印鑒必須堅持分管的原則。任何時侯都不能一個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鑒。
3.9加強有價證券的管理,有價證券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并設立備查賬,保護有價證券安全、完整不受損(要轉回股份公司的必須及時辦理手續轉回)。
3.10出納人員不能兼任會計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賬簿登記工作。
3.11按時完成分公司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注:銷售分公司未設會計崗位的,由財務經理兼任會計工作崗位。
八、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本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稅務申報資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種會計資料。
3、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后按順序立卷登記。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具體和保管年限詳見本制度第七條。
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部門經理審查,股份公司財務部批準,并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由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單上簽名或蓋章。
4、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公司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5、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6、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總部、分公司、下屬全資及控股公司。
7、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二)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三)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四)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九、附則
論文關鍵詞:遞延納稅,籌劃,策略
企業作為納稅主體,為實現稅后利潤的最大化,總是希望盡可能減輕稅負。目前,企業更多的做法是盡量減少稅款的絕對額,卻往往忽視由于遞延納稅而產生的稅款的貨幣時間價值。如果能推遲納稅,那么“節省”下來的稅款如再用于投資則可以獲得更多的收益,相對提高了企業的資金利用率。因此,遞延納稅應該是企業追求的僅次于節稅的又一重要籌劃目標。
1遞延納稅籌劃的概述
1.1遞延納稅籌劃的概念
遞延納稅籌劃是指根據稅法中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期限,結合企業實際銷售業務發生的特點,通過一系列的方法,實現延期繳納稅款的籌劃。
1.2遞延納稅籌劃的意義
(1)有利于企業減少籌資成本
當企業需要運營資金的時候,雖然可以通過融資解決,但是任何融資形式都是有成本的,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資利息。由于遞延納稅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實現的,因此無須受到任何懲罰,遞延納稅等于是向國家獲得一筆無息貸款,減少了融資成本。
(2)有利于企業抓住投資機會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之間競爭非常激烈,好的投資機會可能稍縱即逝,只有適時地把握住投資機會的企業,才能夠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然而財務管理論文,當機會來臨的時候,如果缺乏投資資金,就只能眼看著機會溜走。盡管可以通過融資來解決,而任何的融資方式又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機會卻不等人。這種情況下,遞延納稅有利于解決企業資金緊張的問題。
(3)有利于解決企業資金周轉的需要
任何企業保持通暢的現金流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確保企業周轉資金充裕。如果企業資金周轉困難,企業就難以為繼,加大經營風險。若是能夠實現遞延納稅,就可以解決或緩解企業資金周轉方面的燃眉之急。
2.遞延納稅籌劃策略
2.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相關規定
不同的結算方式與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有直接的關系。企業的結算方式主要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賒銷、分期收款、預收貨款等方式。上述方式中,稅法對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不同。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采取賒銷和分期付款的方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采取預收貨款方式,為貨物發出的當天;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2.2 巧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不同的銷售方式企業的計稅時間也不同。因此,合理和巧妙的運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可以達到為企業節稅的目的。那么,如何選擇有利結算方式來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呢?其實籌劃應從訂立合同的環節開始。
在實際中,企業簽訂的銷售合同大多是統一格式、統一摘要在賬面上提取稅金。借記:應收賬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但在實際中,企業往往不是在發出貨物的同時就收取全部貨款,那么,如果企業與對方企業簽訂的是“賒銷合同或分期收款發出商品銷售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標注具體還款日期,那么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就是雙方合同約定的時間了。也就是說,什么時候繳稅的主動權是掌握在企業自己手里的,合同怎樣約定,稅就什么時間計提。發出商品時,會計根據合同收款約定日期記賬時,借記: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或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并將銷售額及銷項稅記入備查簿。同時,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需要補充說明的是,企業在實際工作中,收款時間可能未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去履行。假如提前收到貨款,按照稅法規定,應提前確立銷售計稅。假如拖后收取貨款,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時間確立銷售計稅。
如果企業的產品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也可以與對方企業簽訂“代銷合同”。 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企業根據其實際收到的代銷清單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延緩納稅。設立銷售公司的企業也適用此方法。當發出商品時,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收到商的代銷清單時,企業以合同約定的銷售價格記賬,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財務管理論文,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支付代銷手續費時,借記:銷售費用,貸記:銀行存款。
2.3納稅籌劃案例
我們來看下面的例子。大慶某豆制品深加工公司專業生產豆奶粉,公司為了開拓上海市場,于2009年在上海成立一銷售公司,專門銷售大慶總公司的產品。大慶總公司將產品先發往上海后,再由上海銷售公司對外銷售。可是因為公司自己內部機構之間做業務是沒有合同的,每次總公司向上海發貨時,大慶總公司都要確立銷售計稅。
這種做法造成企業總是提前繳稅,這也是目前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認為公司內部機構之間沒必要簽什么合同。結果這就給稅務機關提供了認定空間——發貨時繳稅。但是當大慶總公司向上海銷售公司發貨時,還不知道上海銷售公司能不能將貨賣出去,就提前將稅交了,就有些不妥。而這就是不簽合同造成的后果。
如果大慶總公司與上海銷售公司簽訂代銷合同,這樣就可以待上海銷售公司銷售商品后且給大慶總公司提供銷售清單時,大慶總公司才做銷售計稅。
3 結論
遞延納稅雖不能減少應納稅實際數額,但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周轉,還可使納稅人享受通貨膨脹帶來的好處。稅收遞延的途徑很多,納稅人可充分利用稅法的相關規定,積極創造自身條件,在遵守法律規范的前提下巧妙地規劃投資,用好、用足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享受應得的稅收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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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柔性化視角;高新企業;財務管理
高新技術企業不同于傳統企業,它是對高新技術及高新產品進行研究發明以及生產運作的服務型企業,是一個知識與技術密集型的經濟實體,激烈的市場經濟環境又賦予了其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等特性。由于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和高度的風險性,高新技術企業的財務需求與狀況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因此要想應對企業運營活動過程中各種不確定性和各種突發狀況所帶來的財務危機,財務管理就必須具有一定的柔性,以靈活的方式減小企業財務風險。所謂“柔性”就是在企業外環境中的不確定因素不斷增加所帶來的企業運營資本的不斷變化的過程中,企業適時調整財務管理的方法和策略,這是企業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中立足的必由之路。
一、柔性化財務管理的內涵及特征
(一)柔性化財務管理的內涵
顧名思義“柔性”就是在不確定的環境下能做出的適應性反應,體現的是隨機應變的能力。如前文所述,高新企業因其是知識和技術的高度集合體,比傳統企業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因此企業必須針對內外環境的變化制定財務管理的靈活對策,增加企業運作過程中的隨機應變的“彈性財務管理”方式,即實現企業財務的多元靈活的柔性管理。柔性化的財務管理堅持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強調運用現代科技,充分調動各個崗位人員的積極性與能動性,合理分配人力資源,從而提高各種渠道資源的利用度,進而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確保企業各項效益的實現。
(二)柔性化財務管理的特征
1.財務管理
能迅速適應企業外環境的變化實行柔性企業財務管理的目的在于以市場環境的變化來引導高新企業進行財務活動的規劃與調整,強調企業財務能對動態環境做出迅速反應和應對決策,確保企業的財務工作順利開展,降低企業財務的風險率。在現代人力資源市場中,勞動者的素質不斷提升,因而其具有柔性財務管理所要求的迅速反應與靈活應對能力,在合理整合各項人力資源后,可以確保企業獲得競爭優勢的最大化。
2.財務管理的柔性方式
與傳統程序化、剛性化的財務管理方式相比,高新企業的財務管理方式應更加靈活、更加多元,例如高新企業必須比傳統企業在產品設計方面的投入力度大,企業只有做到財務管理的靈活與柔性,才能既需要滿足客戶的質量需求又要充分調動科技研發人員的積極性。
3.財務管理的內驅力
財務管理的內在驅動力即企業員工的積極主動性和能動性,柔性管理就是摒棄權利與權力的影響,煥發員工內心深處的潛在力量,實行績效獎勵政策,將企業目標轉化為員工自身目標,積極鼓勵員工盡職盡責,心甘情愿發揮個人力量的極限,并強調員工間和合作與協調能力,最終使企業實現1+1>2的效果。
二、高新企業實行柔性化財務管理的意義
(一)順應市場環境的變化
柔性財務管理模式與傳統財務管理最大的區別就是財務制度的非規范化,企業內部各組織結構交叉運作,這種財務管理系統的靈活性極強,能夠隨時應對各種企業內外的突發狀況。選擇柔性財務管理方式是現代高新企業為順應市場變化的必然趨勢,也是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的必然之選。
(二)保證財務分析的客觀性與可靠性
柔性的財務管理注重實現人力與物力資本的相結合,在這種模式下,財務指標并非評判的唯一標準,而必須與非財務指標相結合,也就是由硬性指標考核過渡到軟指標考核,由傳統的單一財務指標考核轉變到綜合分析性的財務考核,這樣財務管理才能更加全面客觀地評價企業運營的實際狀況,并且分析結果也更加可靠、客觀。
(三)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柔性的財務管理模式以“以人為本”為基本出發點,強調充分調用人的內在潛能,進而激發財務人員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靈活協調企業內部各個部門、各個崗位的工作人員,共同搭建和諧穩定的財務系統。柔性化的財務管理拓展了企業財管的職能,并且深入企業內部各個環節的運作之中,也有助于實現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與資源共享,最終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三、高新企業實行柔性化財務管理的建議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柔性財務管理的核心是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將傳統的以管資本為主轉變為以提高員工的積極主動能動性為主。實現這一轉變并非一個簡單過程,首先要調動高素質人才的積極性,堅持人是創造價值的源泉,只有以人為本才能更好地實現資本的合理管控。因此高新企業只有始終貫徹以人為本,才能使各崗位人員各司其能、各盡其責,為企業最大程度地貢獻出自身知識技術力量。其次,由于高新技術行業也是服務型行業,在研發重點應以市場為導向,重視客戶的體驗收集,并有針對性地做出調整。
(二)形成引導與激勵型的管理方式
傳統企業的剛性財務管理目的在與完成財務管理工作,而未能考慮財務的優化配置,而柔性財務管理的目的在于合理調控財務收支,運用一定的財務手段對企業財務進行優化理財。在這種模式下,“資本”不是唯一的資本,人才與知識技術才是企業最重要的資本,因此財務管理的方式也必須有所轉變,積極推行引導與激勵型的管理方式,比如企業財務可以通過績效評優或者技術入股等一系列獎懲制度來激勵知識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自身價值。
(三)轉變傳統的財務職能
柔性財務管理系統中財務工作不再是以記賬為主,其職能要發生轉變,注重信息的收集、整合以及分析,并通過各項有效信息對企業運營活動提出指導性意見,以便企業實現項目或技術升值,為柔性財務管理提供理論支持。
(四)運用現代化的管理方式與手段
柔性財務管理運用的是網絡財務的理財方式,在觀念、方式以及技術上都有所突破和改變,能夠積極靈活調整企業內部的經濟活動從而更好地適應企業外市場環境的變化,因此高新技術企業都應積極調整財務管理的方式,將柔性化的理念融入到現代化的管理手段之中。此外,柔性財務管理的預算也不同于傳統財務的剛性預算而是采用彈性預算,這種預算方式是針對于高新技術行業的諸多不確定因素而產生的伸縮性預算,以便企業能更好地適應外界市場環境的變化,隨時調整項目計劃與預算分配。在現代企業中,為擴大財務預算的有效使用范圍,彈性預算應貫穿于整個項目的財務活動中,而這也是柔性財務理念的基本體現。
四、結語
高新技術企業與傳統企業有著本質的不同,因此在財務問題的處理手段與方式上也應有所創新,采用柔性化的財務管理方式是在以市場為導向的企業外環境下的必然選擇,有利于企業隨時應對市場變動對企業項目的影響,化解各種不確定因素所帶來的財務危機。在柔性化的財務管理模式下,高新企業除了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構建引導與激勵型的管理體系之外,還要運用信息技術,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能力,擴大財務職能的范圍,進而實現高新企業財務的科學化、柔性化管理。
作者:陳志紅 單位:青島西凱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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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效率損失;衰減系數;留存收益;貸款規模約束
一、高校大規模貸款的成因
我國制定了加速發展教育的戰略目標,高校經過連續五年的擴大招生量(以下簡稱“擴招”),很多人認為已經完成了“精英教育向大眾教育轉變”的任務。擴招需要新增大量的基礎設施,增加大批合格師資。但是,政府對高校的投資本來就嚴重不足,擴招后政府對高等教育的投入并沒有明顯增長(除教育部屬高校和個別地方屬的高校外),大多數地方屬高校的生均撥款還大幅度下降。準公共產品沒有投入也能得到豐裕的產出,肯定隱藏著其他問題和風險。
教育主管官員也承認:“從1998年至今,中國高教毛入學率從9.8%增加到17%,如此迅速的增加,辦學資金肯定有缺口。”[1]實行“非義務教育階段”的“繳費制”向學生收費,實際上就是為了彌補生均撥款不足采取的措施,或者更宏觀說是為了緩解教育發展需求超過了經濟發展現實水平的矛盾。[2]這是引致“亂收費”現象的根本原因。師資數量不足與平均質量下降則成為整個高等教育質量降低的重要原因。當然,這不是我們要討論的內容。
我們關注的是擴招所需投入的來源及其引致的風險。全國公立高校近年來普遍擴展校園或建設新校區,保守估計的貸款總額不低于2000億元。巨額的擴校費用顯然不能來自學生繳費,也不是來自政府投資,而基本是來自貸款。我國的特殊國情,決定了即使沒有擴招,公立高校也必然甚至必需適度負債。[3]但是,盡管教育用地是低價征收甚至無效劃撥,一個高校(甚至城市重點中學)動輒征地數百畝甚至三五千畝,新增建筑面積幾十萬平方米,投資數億至數十億元,即使不論由此帶來的農業問題和失地農民問題,這么大的投資最終如何消化,不能不引起人們的強烈關注。
擴校從根本上說是政府行為,教育主管部門實際上正是通過“辦學條件評估”,規定高校學生的生均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下達遠超過學校承擔能力的“招生計劃”等方式,誘導和迫使高校擴校。但這并不意味著政府會最終為教育投資的巨額沉沒成本“埋單”,一旦償債風險凸現,政府和高校將面臨極其復雜的尷尬局面。風險估計的核心問題是如何進行貸款規模控制,本文即探討貸款的財務約束條件。
二、擴招前的高校財務成本結構
管理會計以量本利分析為中心,其重點是分析成本結構。最重要的原理之一,是企業產品銷售價格低于完全成本但高于變動成本時,仍然可以繼續生產,因為固定成本是以前投資形式的,已經是沉沒成本。近年來,研究教育成本的科研立項課題、論文數以百千計,測算出的高校生均成本從七、八千到一兩萬,而幾乎沒有哪個學校的國家生均撥款加上學費,能夠達到或補償這么高的(完全)成本,但是沒有哪個學校破產,甚至還在拼命擴招,秘密就在于固定成本不需要進行成本分攤。
高校的固定成本內涵為何?某些學校有上百年的歷史,國家投入和社會注入的各種存量性質的資源,包括校園及其基礎設施、建筑物、圖書儀器設備等,按照現行的高校財務制度,不必進行成本分攤,都屬于固定成本,且通常以“專項經費”形式撥款。與企業不同的是,雖然高校的固定成本看起來很高,但既然無須折舊,也就無須補償。
與企業相比,水電費、交通通訊費、實驗材料費、教具費、招生費、出版印刷等剛性支出,以及圖書設備費、維修費、綠化費、招待費、辦公費等半剛性支出,明顯屬于變動成本(大約占學校總支出10%—20%左右),可以稱為基本支出。按國家統一標準發放的工資、津貼、社保、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科研補貼、學生事務支出等人事費用,也是剛性支出(雖然短期內,學校可以使教師大量缺編和凍結經費),但大體上應視為變動成本。這樣,高校的變動成本由基本支出和基本人事費用兩部分組成。
高校是非贏利組織,“股東”只有一個即國家。擴招前的高校普遍現象是教職工收入低,辦學條件差,也基本上沒有其他收入,所以按當時的預算會計制度,高校的學校收入僅限于政府撥款,而財務結余應當為零。要注意的是,雖然有指定用途的專項經費也包括在學校賬面收入中,但一般情況下這類經費不能挪用,所以應從學校收入中剔除。
用W0和P0分別表示學校收入與變動成本,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結論:
假設I:高校擴招前的學校收入等于變動成本,即:W0=P0.
三、擴招后收入與支出的結構變動
拓展校園或建新校區應以滿足完成學制為限(例如大學本科一般為四年學制,則每年增加等額學生,四年后拓展校園或建新校區剛好填滿),所以擴招期為常數,以后不能再增加學生數量,這樣,一個擴招期末的生均撥款為固定數(不考慮很多高校擴招生均撥款遞減的情況);同樣在物價管制和社會壓力下,學費收入也不會變化(收費標準事實上已經凍結)。因此,擴招期末的學校收入和主要成本即已固定。為簡化分析,設高校擴招期末即貸款擴校完成后的當年為基年(一般為擴招開始后的第四年)。基年及以后的學校收入、其較擴招前的增加量都可以視為一個常數,分別用符號W、R表示。
擴招后的新增的變動成本由基本支出和基本人事費用(隨規模擴大需要新增教職工)以及貸款利息組成。考慮到規模效應,除貸款利息外,前兩項支付不會按學生增加的比例增長,但是卻會隨時間增長。按照教育部的生均建筑面積等考核指標,每增加一個學生,需要的土地、宿舍、教室、食堂等隨之增加,所以銀行貸款形成的固定資產表面上應歸入變動成本;但是擴校新增的固定資產又是一次性形成,而不是多一個學生就多建一個床位教室,即并非嚴格的“隨產量變動而變動”,所以擴校的投資實際上屬于沉沒性的固定成本。
這種一次性支出的固定成本有兩個特點:一是需要維修保養以及更換設備等等,新增支出只能由學校自己支付且隨時間推移而增加;二是高校隨規模增加將出現效率損失,我們沒有約束高校管理者偏好和樹立個人形象的欲望的機制,籌資越多,用于錦上添花的、隨意決定的事項越多(例如一部分收入用作他途,增加差旅費、招待費等),這類事項也幾乎與固定成本償還無關,即便企業也不乏這方面的實例[3],此外,行政化的高校還存在資金管理能力問題,資金規模越大,管理效率越低。因此,肯定會使變動成本逐年增大。
為簡化分析,設基年的變動成本為P1,貸款后每年的變動成本以固定比率f增長(f>1,稱為增長系數),設基年開始第n年(n≥1)的新增變動成本為Pn,則有:
Pn=P1fn-1
高校擴校和擴招后需要有基金節余。基金節余的意義之一是“股東”節約了開支且實現了社會目標。為避免岐義,把基年以后第n年學校收入減去基年的變動成本后的余額稱為留存基金,用Un表示。
留存基金的第一用途是償付貸款本金。從理論上說,貸款風險應由政府承擔(這就是一些大學校長說的,只要銀行敢借我就敢用,反正最后國家埋單),但是高校貸款的原因又恰好是政府不能或不愿承擔巨額的擴校投資,更談不上替高校還貸,這顯然是一個悖論。即使考慮到其他因素,財政最終要為一些學校部分還貸,政府也擁有一個反制條件:經營者即學校將承擔責任并蒙受直接利益損失,例如校內津貼被完全取締。這種情況肯定會使學校“停擺”(例如優秀教師紛紛調離),所以應是一個較強的借款規模約束。當然,在干部任期制的體制扭曲下,學校決策者可能會采取“短期行為”,從而使之變為一個軟約束。軟約束也是約束,在大學的行政化體制下,學校決策者在還貸責任信號明確時,會考慮個人風險,所以假定由學校償還貸款更符合實際,這當然也應從留存基金中支付。
留存基金的另一用途是支付隨著招生規模擴大而增加的其他人事費用。由于教師的負擔在加重,而總收入的增加又使“改善待遇”成為可能,幾乎每個學校都對教師發放了工資補貼性質的課時費(由于體制原因,非教學人員的津貼也“水漲船高”),這類支付是擴招帶來的附加效應。目前的現狀是,高校教職工的工資外收入已經遠遠超過工資內收入,也就是說,其他人事費用大于基本人事費用。
這樣,留存基金的結構是:償還每年債務的固定的本金,支付其他人事費用Qn.在制度因素的作用下,高校肯定有增大內部分配的其他人事費用的傾向,其特征是沒有規范且“能上不能下”,所以也可以假設其他人事費用按大于1的一定比率t增長,即Qn=Q1tn-1.
需要說明的是,從擴招年起學校收入與變動成本都在增長,留存基金也相應地增加,但高校還貸期都在借款的三年以后,所以幾乎所有高校都將這一時段的留存基金完全用于其他人事費用。因為討論貸款規模控制關注的是長期償債能力,所以可以忽略擴招年到基年的學校收入、變動成本以及留存基金的短期變動。
四、高校負債經營的基本限制
財務杠桿指企業對固定的資本成本籌資方式的利用程度。企業負債后,因債務利息固定而與利潤多少無關。于是利潤增加時,每一元錢負擔的債務利息相應降低,投資者的相對收益更高,這種影響就是財務杠桿。所謂固定的資本成本,對企業而言,包括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融資租賃等各種負債和優先股股本。對高校而言,負債僅指銀行借款。在籌資產生財務杠桿“正”的作用的前提條件下,財務杠桿作用的大小取決于負債比例的高低,提高負債比例將增加財務杠桿利益;降低負債比例則減少財務杠桿利益;負債比例為零時則不產生財務杠桿利益。
高校負債如果能夠使財務杠桿產生“正”作用,則相當于將營業利潤轉移支付于社會目標,所以運用負債以發揮財務杠桿作用也理所應當。財務杠桿運用當然與籌資風險相聯系,不妨借用企業分析籌資風險的方法。
企業計算財務杠桿系數的公式為:財務杠桿系數=營業利潤/(營業利潤-借款利息),對高校而言,記貸款總額為M,貸款年利率為r,以上公式變為:
財務杠桿系數=留存基金÷(留存基金-借款利息)=Un÷(Un-Mr)
財務杠桿為正的條件顯然是留存基金大于貸款利息,即得:
公式I:Un>Mr即M<Un÷r
扣除變動成本后的留存基金數額極大,因此公式I是一個很弱的貸款基本限制。負債的限制條件還可以從基年起第n年的留存基金與變動成本的關系來分析。由于:
學校收入=擴招前的學校收入+學校收入增長=留存基金+擴招前的變動成本+新增變動成本
由假設I,擴招前的學校收入=擴招前的變動成本(W0=P0),所以基年起的第n年有:
學校收入增長=留存基金+新增變動成本,即R=Un+Pn=Un+P1fn-1
這就是說,新增收入能夠補償新增的變動成本且有節余,否則高校自身便不會產生擴校沖動。以上分析的只是貸款的基本限制條件,顯然還應尋找更有效的約束條件。
五、高校負債的第一約束條件
設貸款需在n年內償還,由于R=Un+Pn=Un+P1fn-1,即可推出:
∑R=∑Un+∑P1fn-1,即nR=(M+∑Qn)+P1∑fn-1=M+Q1∑tn-1+P1∑fn-1=M+Q1(tn-1)(t-1)-1+P1(fn-1)(f-1)-1,得到:
公式Ⅱ:M=nR-Q1(tn-1)(t-1)-1-P1(h-1)(f-1)-1
這是一個貸款規模的約束條件,顯然,它取決于新增學校收入、其他人事費用和變動成本的增長系數。換言之,如不能滿足這一條件則負債經營不能成立。公式I和Ⅱ顯然獨立。
舉一個例,假設某高校擴招前的學校收入W0=1億元,以年息7%的貸款擴建新校,從第四年起十年期內還本。擴招期末的學校收入絕對增長數R=2億元,基年的其他人事費用Q1=1億元,基年新增變動成本P0為0.4億元,而其他人事費用與變動成本增長系數分別為1.05、1.04,所以:
M=nR-Q1(tn-1)(t-1)-P1(fn-1)(f-1)-1,即M=10×2-1×(1.0510-1)÷(1.05-1)-0.4×(1.0410-1)÷(1.04-1)=20-0.6289÷0.05-0.4×0.4802÷0.04=20-12.578-4.802=2.62(億元)
其他人事費用增長系數t<1.04與變動成本增長系數f<1.05,本身就對學校提出了極高的成本控制要求,不用說,這是一個非常有效的約束條件。
六、貸款的邊際資金成本
從公式Ⅱ可看出,成本控制狀況對貸款規模的作用很強。但是制度因素的作用使這種控制毫無把握,因而可能導致貸款規模制約失去效用。可見,公式Ⅱ的約束條件尚不完全,為此引入邊際資金成本進行分析。
高校現在的情況是銀行愿意給貸款,籌資成本似乎不會變化。但是仔細分析就會發現,高校存在另一種增加邊際資金成本的動因。
可以斷言:高校貸款隨規模增加將出現效率損失。首先是管理體制問題,我們沒有約束高校管理者偏好和樹立個人形象的欲望的機制,籌資越多,用于錦上添花的、隨意決定的事項越多,這類事項也幾乎與固定成本償還無關,即便企業也不乏這方面的實例[4].其次是對項目涉及的籌資目標的分解問題,盡管高校的籌資用途與企業不同,但貸款投資與資金回收只是弱相關,因而所貸資金的一部分必然要用作他途(如補充維持費用),即籌資目標分流。此外,行政化的高校還存在資金管理能力問題,資金規模越大,管理效率越低。
一個企業無法以某一固定的資金成本來籌措無限的資金,當所籌措的資金超過某一特定限度時,籌資成本便會升高。邊際資金成本就是再籌集一元資金的成本,它在一定條件下隨所籌資金的增加而增加。所謂企業無法以某一固定的資金成本來籌措無限的資金,就是說到達某一點時,再追加一元的籌資的資金成本將增加,這個“點”稱為突破點。以此類推,如果不斷增大籌資額,便會出現一連串的邊際資金成本增加的突破點Gi.如果用圖形來表示,邊際資金成本線即MCC線便是一條連續上揚的曲(折)線。
高校籌資規模增加的效率損失可以視為變相的邊際資金成本,因此也服從MCC線連續上揚的規律。高校現有的資金結構大體上由學校收入與貸款組成,所以計算突破點與加權邊際資金成本的公式可以簡化為:
突破點=保留收益(留存基金)÷該資金占全部資金的比重
高校上揚的MCC線有沒有約束?答案是肯定的。在企業的情形,突破點不能超過內含報酬率(投資凈現值為零的報酬率)。雖然已經假定了高校只有一種投資機會(投資目標),但是既然我們認為高校與企業的邊際資金成本曲線沒有本質區別,那么,邊際資金成本曲線不超過投資內含報酬率,就是高校貸款額度的第二約束條件。內含報酬率需要事先設定,由于高校自有資金不需要考慮報酬,只需考慮還貸付息,顯然有:
留存基金率=保留收益÷學校收入,即U′n=Un÷W
由公式I,U′n應高于貸款利率r.
仍然舉例說明。設某高校原學校收入為2億元,考慮貸款2億元用于新區建設,資金成本r1=7%,如果貸款分十年還本,則至少需保留收益0.34億元。則U′1=0.34÷50%=0.68(億元),即貸款達到0.68億元前,邊際資金成本都是7%.一旦耗用了留存基金,就必須再貸款,但超過0.68億元,則產生效率損失,設這時的資金成本為r2=9%,如果還須貸十年期貸款2億元,負債在資本結構中的權重變為4÷6=0.67,保留收益至少應為0.34+0.38=0.72(億元),則U′2=0.72÷0.67=1.07(億元)。當然還有其他突破點。MCC線從7%,9%,…連續上揚,可能超過留存基金率(例如第二突破點時為0.72÷6=12%),這時,應自動中止貸款。
[參考文獻]
[1]教育部副部長吳啟迪在第二屆“中外大學校長論壇”上的發言[N].南方周末,200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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