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14 13:18:3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法官述職報告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本次市人大常委會按照今年的工作要點,以憲法和法律法規為依據,對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三名法官進行了述職評議。通過兩天的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認真聽取被評議法官的述職報告和市人大常委會調查組調查報告的基礎上,進行了分組審議。剛才,會議對三名法官進行了民主測評,會上王健院長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作了表態發言。總的看來,市人大常委會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相關單位對這次述職評議工作高度重視,各項準備工作十分充分,各個環節安排嚴謹周密,調查深入細致,工作進展順利,基本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和效果。下面,我就開展述職評議及評議后的整改工作講幾點意見,供大家參考。
一、要進一步深化對開展述職評議工作的認識。依法加強對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和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權。述職評議是人大常委會依照憲法和法律精神,遵循實事求是和民主公開的原則,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聽取任命干部的述職報告并進行評議,提出問題和建議,督促整改的一種行之有效的監督形式。實踐證明,通過述職評議,把監督人和監督事有機結合起來,有利于增強“一府兩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人大意識和公仆意識,進一步改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水平和辦事效率,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并對于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難點和熱點問題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今年,市人大常委會對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三名法官開展述職評議,目的是為了加強對法院的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促進審判人員嚴格執法、秉公執法,提高執法水平。這既是對審判人員的一種鼓勵和鞭策,也是對審判工作的一種促進和支持。因此,我們只有深刻認識人大常委會開展述職評議工作的重要意義,真正領會掌握述職評議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才能把評議的過程作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水平的過程,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述職評議工作,使述職評議工作真正取得實效,讓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滿意。
二、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實抓好整改。從這次評議的情況和結果來看,常委會組成人員對三名法官的工作是肯定的,也是滿意和比較滿意的。三名法官在近年的工作中都能夠堅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堅持依法辦案、公正司法,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成績是明顯的。但是,在具體辦案過程中,仍然存在著重實體、輕程序,該立案未立,該審未審,該直接送達通知書的未直接送達以及使用法律不當等問題。相信通過這次評議,使全體法官受到教育和鞭策,增強依法辦案、廉潔辦案、秉公執法的能力和自覺性,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在調查和評議中,大家對三名法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會后,市人大常委會將認真進行歸納整理,形成評議意見。三名法官一定要全面、正確的認識和理解這次人大述職評議過程中提出的各種意見和要求,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在院黨組的領導下,制定切合實際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要有明確整改的問題、原因、措施及期限,以自覺的、認真的態度扎實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實。
三、法院要充分利用評議成果,不斷改進工作。在調查和評議中,大家對中級人民法院近兩年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總的認為,市中院的法官隊伍是好的,廣大法官在工作中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恪盡職守,表現出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奉獻精神。為維護人民的合法權益和我市的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但是,從調查和人民群眾反映的意見來看,市中院的工作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司法為民”的觀念在少數法官身上樹得不夠牢,服務意識不夠強,公仆意識比較淡薄。二是在案件審理中,還存在辦人情案、關系案、執法不公,甚至枉法裁判等問題。三是有的法官責任心不強,工作質量不高,重實體、輕程序的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四是法院內部管理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和加強。五是群眾訴訟難、申訴難的問題還沒有徹底解決。六是有的法官位置擺得不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意識不強,對人大交辦的涉法案件辦理不認真。這些意見一方面表明了社會各個方面對法院的關注、關心和關愛;另一方面,說明人民群眾對法院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要求法院突出“公正與效率”這個主題,把好社會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定要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正確對待人大常委會的述職評議,認真研究所提出的意見與建議,向全院干警通報評議情況,認真吸取經驗和教訓,再動員、再教育,做到舉一反三,采取積極的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法官隊伍的自身建設,切實做到依法辦事、公正執法。
各位代表: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現將本人2004年度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2004年,在各級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和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在縣政府、縣政協的大力支持下,自己嚴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及任務目標,帶領法院黨組一班人和全體干警,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加強各項審判工作,積極推進法院改革,狠抓基礎建設,大力加強法官隊伍建設,經過一年的努力,各項工作都有了明顯的進步,較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目標。
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収結案數量、結案率大幅度提高。去年全院共計受理各類案件1466件,審結1417件,結案率96.66%,収結案數量、結案率均創歷史最高記錄;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58件,審結155件;受理民商事案件950件,審結926件;受理行政案件84件,審結82件;受理再審案件27件、審結27件;受理執行案件247件,執結227件,執行率91.90%。
——案件質量有了較大幅度提高。由于牢牢把握“公正與效率”這一主題,積極推行執法責任制、案件評查制度、錯案追究制度等一系保公正司法的措施,廣大干警的公正司法意識和審判質量意識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有了較大的提高。全年所結1417件案件中,改判5件、發還9件,占0.95%,低于上級法院規定的不超過3%的要求,為歷年來最低。
——為維護社會穩定盡職盡責。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黨委和上級法院關于“嚴打”工作的戰略部署,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做為審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和依法從嚴懲處的方針,嚴厲打擊了一大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維護了全縣社會秩序的穩定。全年共審結刑事案件155件,其中公訴案件90件,自訴案件65件;依法判處犯罪分子172人,召開公判大會3次,教育了群眾,震懾了犯罪。
——為經濟建設服務邁出較大步伐。充分發揮“民營企業保護服務中心”的職能作用,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服務、保護力度;抓好“涉企”案件的審理,始終把為企業服務做為審判工作的重點,尤其對化工總廠等一批縣支柱企業進行重點保護和服務。全年共辦理商事案件363件其中“涉企”案件314件)及大量的債務案件,執行各類案件227件,為企業和各類經濟組織挽回損失4800余萬元。
——把“司法為民”落實到審判工作的方方面面。認真貫徹“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努力把“司法為民”思想落實在行動上。制定了保護農民增收的十項措施,積極促進和保護全縣農民增產增收;出臺了“便民措施”28條,全面、系統地把各項便民、利民措施落實在審判工作的方方面面;開展了“幫扶特困群眾家庭”活動,全院每個干警都與一個困難群眾結成對子,建立一對一的幫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隊伍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通過開展“立黨為公、司法為民”活動、司法公正樹形象活動和行風評議活動,重點抓了法官的職業道德教育,認真解決干警在思想作風、審判作風和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經過努力,干警隊伍的工作作風、審判作風有了顯著的變化,法院形象在群眾中有了較大的改變。
——“兩庭”建設再上臺階。在法院經費嚴重緊張的情況下,千方百計克服資金不足等困難,不斷加大法庭建設力度,新建了××、××兩個法庭,結束了兩庭自建庭以來一直靠借房辦公的歷史,改擴建了南佐法庭,四個法庭已全部達到省法院規定的標準,全面完成法庭建設任務。
二、法律目標完成情況
——加強了自身業務學習。新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不斷頒布實施,使自己深感業務知識亟待更新,因此,工作之余十分注意加強自身的業務學習,去年認真學習了《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法》等新頒布的法律以及與審判工作密切相關的一批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提高了自身的業務水平。
——加強了對干警的培訓教育力度。去年共組織了三期培訓班,分別對干警進行了《刑法》、《法理學》、《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培訓,提高了干警的業務素質。
三、廉政目標完成情況
——本人堅持做到廉潔勤政。工作中,自己能夠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不辦人情案、關系案,不吃請受賄,嚴格執行中政委“五條禁令”和省法院“六個嚴禁”,為干警做出了榜樣。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1、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入手,嚴厲打擊“兩搶一盜”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民商事審判、行政審判和執行工作,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切實加強社會管理,為我區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宜業宜居的治安環境。
2、工作目標:通過整改,確保實現“兩個明顯提高”(公眾安全感明顯提高,公眾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明顯提高)、“兩個明顯改善”(全區治安環境明顯改善、法院工作作風明顯改善)、“四個不發生”(不發生有影響的重大,不發生群死群傷的治安災害事故,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不發生因政法干警違法違紀行為影響穩定的事件)的目標。
二、強化組織保障,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1、強化組織保障
本次整改工作由楊元忠書記牽頭具體組織實施,下設辦公室,公辦室主任由李玉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雷會同志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為院辦公室、研究室、政工科和監察室人員組成。雷會同志擔任信息聯絡員。
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與上級機關、本院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系和協調。負責本院綜治工作計劃安排和具體實施。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因素、強化打擊、加強防范、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等方面工作進行專題調研,提出工作意見建議,擬寫工作方案。
(2)對本院各部門貫徹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群眾反映、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對查實的短期內可以解決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3)負責對本院開展打擊犯罪、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群防群治、隊伍建設等方面落實整改措施的宣傳報道。及時上報整改工作方案、計劃、總結、典型經驗、工作成效、述職報告等材料。
2、強化制度保障
以落實責任為重點,建立完善各項工作機制。
(1)建立綜治工作專題研究工作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綜治工作專題研究工作會議(原則上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召開),研究貫徹上級綜治委文件精神。聽取辦公室對整改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協調解決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安排下一階段綜治工作等。
(2)建立信息報送機制。由辦公室及時上報我院整改工作方案、計劃、總結、典型經驗、工作成效、述職報告等材料。整改工作信息快報每月不低于四條。
(3)完善接待制度。大力加強“立案便民服務窗口”建設,在立案、大廳配備休息椅、空調、飲水機、便民箱等服務設施;設立便民服務立案電話,電話:4616112;建立“便民訴導員”制度,積極為群眾提供導訴、答疑、調解等便捷服務。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對農民工追討工資、工傷撫恤、贍養、撫養及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等情況的當事人,視情況給予減、免訴訟費用,以真情體恤人民群眾疾苦,解決當事人實際困難。
(4)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對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有較大社會影響或者有利于法制宣傳教育的案件,在有計劃組織安排社會群眾和邀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審理的基礎上,應主動邀請新聞媒體報道案件審理情況,并給新聞媒體創造有利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在院監察室設立投訴專線電話,電話:4617035,電話號碼通過新聞媒體和入戶宣傳向社會公開。受理群眾對我院干警違反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規定”和我院“四項絕對禁止”的規定,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具體問題。
(5)建立責任查究制度。嚴格落實《白云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查究辦法》(白黨辦發[2010]21號)和《白云區人民法院2011年崗位目標責任制》,督促本院各部門認真履行綜治工作責任,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對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不負責任,工作推進不利的部門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6)建立包片負責制。我院包片塔山社區,協助塔山社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重點協助塔山社區查找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問題,理清抓好治安防范的工作思路,協助抓好塔山社區治安防范,加強流動人口中、重點人群的管控和社區矯治等工作,落實社會服務和管理措施,有效減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案。全院分十二個工作組,每月開展不少于兩次進塔山社區入戶調查走訪工作,每次入戶不少于5戶。
(7)完善“巡回法庭進項目”制度。根據省委省政府確定的“作風建設年、環境建設年、項目建設年”的工作大局,加強完善“巡回法庭進項目”工作,對我區78個重點項目提供法律服務和保障,對其在項目推進過程所遇到的擋工堵路、強買強賣、強攬工程等現象積極協調處理并幫助化解。同時妥善處理好工作開展過程的五個關系:處理好訴訟與非訴訟矛盾化解間的關系;處理好主動服務、能動司法與審判中立的關系;處理好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與把握通過巡回法庭工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處理好法院工作“點”與“面”的關系;要處理好熱情服務與廉潔司法的關系。
(8)開展好“四無單位”創建活動。“四無”創建活動要與“三創一辦”活動有機結合,要與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精神有機結合,確保創建工作務必意識到位、態度認真、執行力強和效率高,通過精心組織、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強化監督、擴大宣傳等得力措施,形成人人參與創建的良好氛圍。最終達到:“無責任事故”即:無發生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事故,無槍支等警用器械被盜、丟失事故,無失竊、泄密、火災、重大交通事故;“無執法過錯”即:即無違反《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五條禁令》等規定的情況;“無違法違紀”即:無違法犯罪行為,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行為,無違反“三創一辦”相關要求的行為;“無有責投訴”即:無違反執法辦案有關規定被投訴查實有責任的情況,無違反窗口服務承諾被投訴查實的情況,無明顯因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而造成惡劣影響的情況。
三、深入持久開展“五大活動”
按照維護社會穩定、增強群眾安全感的要求,著力解決制約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深入開展的深層次問題,結合我院工作實際深入開展“大討論”、“大排查”、“大整治”、“大走訪”、“大宣傳”活動,使“六大活動”的開展取得實效。
1、在全院開展“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低,我們怎么辦”大討論活動。結合單位工作實際,結合“三個建設年”及“四幫四促”工作要求,重點開展討論在開展依法治區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如何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擬出整改的具體措施和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做到細化、量化、責任落實,不走過場。
2、突出重點,落實措施,繼續加強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在去年此項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工作的力度,對各審判法庭、沙文人民法庭的安全性進行徹底排查,找出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死角進行整改,確保無安全責任事故。
3、以“百千萬”活動為載體,深入開展“大走訪”活動。以“聽民聲、訪民意、察民情、排民憂、解民難、維民權”為主線,認真開展好“百名院長下基層、千名法官進社區(村組)、萬件案件聽意見”活動。通過走訪,達到以下目的:了解所包社區的社會治安動態;搜集群眾對社會治安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化解群眾的負面情緒;增強群眾的自我防范意識;調動廣大群眾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4、廣泛深入開展法治“大宣傳”活動。繼續以“法律六進”為載體,開展法治宣傳活動,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識。把“嚴打”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納入“六五”普法規劃,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縱深發展。加強“庭審直擊”的新聞媒體宣傳,以正確的輿論的導向引領市民遵紀守法。
四、以開展“三個建設年”和“四幫四促”活動為載體,切實加強隊伍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
要繼續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開展,從規范辦案行為入手,加強隊伍的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強化隊伍的執行力,牢固樹立“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宗旨,為構建和諧白云,有效提高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保障。
1、繼續在全院推行績效考核機制。以“效率優先、綜合考評”為原則,以物質獎罰和職級升降為手段,突出獎勤罰懶、獎優罰劣,促進工作效率的提升。
2、推行案件當事人評價和群眾評議機制。在案件審判執行及開展服務工作中,凡是涉及群眾利益的案件審理、司法調解等事項實行當事人評議和服務對象評議制度。(相關評價評議表格新制作)
3、強化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上級及我院的錯案責任追究責任制度,堅決執行有關文件精神,對有責人員嚴格追究責任,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分管領導追究領導責任。
4、實行回訪、告知制度。在案件的立、審、判、執等過程中,及時將案件的進展情況告知當事人。對已審結、執結案件的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案件當事人對案件處理過程中干警的工作態度、處置措施等的滿意度。并將有并回訪、告知案件(案件除外)的簡要情況、當事人改名及聯系方式向區委政法委備案、備查。
5、繼續推進群眾辦事流程公示制度。將案件審理流程,辦理時限、所需訴訟材料等全部上墻公示,在立案大廳設立問詢處,耐心解答當事人的疑惑,引導當事人到相應歸屬點辦理相關事宜,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6、開展“司法為民、警民連心活動”。結合法院工作實際,以“法庭開庭審判”等司法實踐活動為載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警民、警校、警企共建、警民連心等活動,突出司法為民的工作主題,以最有效的方式、最誠懇的態度,最大限度地贏得群眾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構建親密和諧的警民關系。
五、依法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提升公眾安全感
1、依法嚴厲懲罰惡性、暴力、涉黑涉惡犯罪。通過審判打出聲威、打出氣勢,使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的有力保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2、繼續深入開展“嚴打‘兩搶一盜’,保衛百姓平安”專項行動,遏制此類侵犯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犯罪的高發勢頭。
3、加強對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的審判,從嚴懲處腐敗分子,充分運用財產刑,決不讓犯罪分子通過犯罪行為獲得非法利益,依法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
4、嚴厲打擊強買強賣、強攬工程等構成犯罪的不法行為,確保我區重點項目和重點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5、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寬嚴有理、寬嚴有據、寬嚴有度。對主觀惡性不大的犯罪人員,特別是對未成年人犯罪和過失犯罪,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區別對待,依法從輕處罰。對當年判處的本轄區“免、管、緩”人員由承辦人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將其送當地派出所(外地人員郵寄執行通知書),推進監外執行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杜絕“免、管、緩”人員的脫管、漏管和再次犯罪現象的發生,堵住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責任的漏洞。
6、認真落實《關于全市法院在刑事審判工作中貫徹和諧司法理念的具體措施》,對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自訴案件和有和解基礎的其他刑事案件,積極適用刑事和解的方式及時結案,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7、適時選擇典型案件到案發地或被告人所在地進行公開宣判,有效地震懾犯罪,起到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六、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化解各類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1、及時妥善處理好社會保障、醫療糾紛、服務糾紛、房屋拆遷、人身損害賠償和婚姻家庭糾紛等各類民商事案件,切實保護好人民群眾的權益和切身利益。
2、依法及時審理好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等案件,特別是涉案人數較多的群體性案件,要從穩定大局出發,既要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又要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3、按照“調解優先、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民事審判原則,以“調判結合”為手段,以“案結事了”為目的,完善民事調解機制,加快和諧審判進程。全年民商事審判調解(含撤訴)結案率達40%以上。
4、逐步建立和完善預防、發現和化解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堅持從維護社會和諧出發,著眼于預防和減少“民轉刑”案件和,各部門把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作為一項主要工作進行重點部署。堅持對一些重大的矛盾糾紛跟蹤督辦,嚴格落實責任制。
5、對政治敏感性強、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案件,當事人對立情緒嚴重、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要及時向區委、區人大、區政法委和上級法院進行匯報。在案件的審理中,要從穩定的大局出發,多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積極爭取區委、人大的支持和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平衡利益,消除隔閡。
6、行政審判要堅持“保護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優化司法環境,化解行政爭議”的行政審判要求,嚴格貫徹執行市中院《關于行政審判業務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開展行政訴訟協調工作的意見》和《關于我市法院審理房地產登記、許可和房地產拆遷裁決等行政訴訟案件執行管轄的有關意見》,審理好相關行政案件,依法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政訴訟協調工作,通過協調,盡最大努力化解行政爭議,疏通官民矛盾,促進人民群眾與行政機關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七、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加強案件質量評查,最大限度地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提升法院公信度
1、開展集中執行活動。調整警力,制定方案,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爭取最大限度的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執行局、沙文法庭、法警隊積極配合,通力協作,形成拳頭,重點突擊“骨頭案”。必要時,本院其他部門也要參與執行,形成“大執行”格局,力克執行難關。
2、繼續開展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對一些影響較大的執行積案進行清理;強化執行和解,多做思想工作,爭取當事人自動履行,提高案件執行和解率,最大限度地化消極為積極,化對抗為配合,營造誠信、和諧的執行氛圍。
3、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銀行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上下級法院間的聯動,依法懲處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和暴力抗拒執行的犯罪行為,對有能力履行而逃避執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強化凍結、扣押、拍賣、變賣等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予以拘留、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努力實現勝訴群眾的合法權益。
4、繼續開展好“四項專項治理”活動。認真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完善案件質量評查體系,圍繞案件找問題、圍繞問題追責任、圍繞責任抓查處的審判監督和職務監督體系。每季度對案件評查的結果(含法律文書的錯、漏字情況)進行通報,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八、牢固樹立“為人民司法、為大局服務”的宗旨意識,努力創建服務型法院,提升群眾滿意度
1、簡化立案審查程序,暢通立案渠道,拓寬立案方式。做到當即審查、當即受理、當即立案,方便群眾訴訟,減輕群眾訴累。
2、完善服務設施,開展訴訟引導,正確引導當事人依法進行訴訟活動,并做好訴訟風險提示。嚴格執行我院下發的《文明用語及禁忌用語規定》,堅決杜絕態度粗暴和“冷、橫、硬、頂、推”等不文明行為發生。
3、強化能動司法,延伸審判職能服務,大力開展巡回審判工作,方便群眾訴訟,全年巡回審理案件達案件總數的30%以上。
4、繼續完善便民措施,嚴格執行我院《司法便民三十條具體措施》,積極開展上門立案、上門調解等司法服務,認真落實司法救助的規定,確保有理無錢的群眾打得起官司,打得贏官司,從源頭上有效控制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
5、繼續推行“便捷案件”審理機制,對雙方當事人矛盾焦點爭議不大的案件采取便捷審理的方式進行處理,提高審判效率,減輕當事人訴累。
6、認真做好工作,對群眾的來信來訪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事項或督促辦理的案件要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答復和辦理。答復率達到100%。
7、加強司法廉潔建設。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規定和我院“四個絕對禁”規定,堅持“廉政勤政懇談會”制度,建立法官廉政檔案,在完善監督機制和檢查問責上下功夫,努力解決廉政體系不健全、監管責任不明確、工作措施不落實等問題。
九、建立健全輿論宣傳工作機制,加強法制宣傳力度。
1、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制宣傳工作。做到電視有影,報刊上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