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07 04:30:3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獎項申報材料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根據《*省農業技術推廣獎獎勵試行辦法》精神,為做好*年度*省農業技術推廣獎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推薦
*省農業技術推廣獎推薦實行歸口管理制度,不受理個人申報和推薦,所有申報項目必需通過推薦單位進行形式審查、初評和推薦。
(一)推薦單位
1.地級以上市農業、畜牧、農機、水利、林業、海洋與漁業、氣象局等部門;
2.省直有關單位。
(二)推薦要求
推薦項目應符合《*省農業技術推廣獎獎勵試行辦法》、《*省農業技術推廣獎勵試行辦法實施細則》所規定,具體要求如下:
1.申報項目應當立足*農業生產需要,應用先進技術,解決農業生產實際技術難題,取得顯著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
2.申報項目必須是在*省轄區內研究開發、應用推廣。
3.項目完成單位必須為有效的注冊法人單位。
4.項目推廣年限至少3年以上。
5.技術成果,手續完備,特殊類型項目如農藥、獸藥、肥料、飼料等在未獲得準入、準產證前不得推薦參加評審。
6.凡存在知識產權、項目完成單位和完成人等方面爭議的項目,在爭議未解決前不得推薦參加評審。
7.給予獎勵對象為省內項目完成單位和完成人。
二、項目申報
(一)項目申報和推薦采取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項目申報和推薦單位請登陸在“服務大廳”“業務系統”《*省農業技術推廣獎申報評審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項目網上申報和推薦。
(二)項目推薦單位、項目申報單位需詳細閱讀《*省農業技術推廣獎申報評審系統操作手冊》,登陸*農業信息網,推薦單位按照*省農業技術推廣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技推廣獎辦公室”)指定的賬戶和密碼(新增推薦單位另行通知)登錄《系統》,查閱、審核和提交申報材料。申報單位自行注冊本單位的賬號和密碼(如同一單位有多個申報項目,請分別進行注冊賬號和密碼),然后由申報單位登陸系統填寫申報書和上傳相應附件材料,相應附件材料(原件為準)經掃描后以JPG圖形格式或PDF文件上傳至系統。(具體操作手冊在*省農業技術推廣獎勵申報評審系統下載)。
(三)申報材料:
1.書面申報材料包括主件申報書和附件材料等兩部分。主件申報書(經推薦部門網上提交后由申報單位從《系統》自動生成后打印)及附件材料按A4紙規格裝訂成冊,首頁不另加封面。
2.附件材料包括:(1)縣級(含縣級)以上主管部門的立項任務書;(2)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驗收證書或品種審定或產品證書;(3)推廣計劃和技術方案;(4)技術推廣工作總結;(5)生產應用效益證明。
3.各推薦單位負責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查、匯總和報送。書面材料必須與網絡申報材料完全一致。申報材料經申報單位、推薦單位加蓋公章和有關人員簽名后,由推薦部門統一上報省農技推廣獎辦公室。
4.報送材料:種植業、畜牧業、農機申報項目一式1份;水利、林業、海洋與漁業、氣象申報項目一式2份。同時報送項目簡表(《系統》自動生成件)正反表復印一頁紙一式20份。匯總表一式2份。
三、申報時間
網絡申報時間為:;
書面材料申報截止時間為:。
省農技推廣獎辦公室地址及電話
地址:
電話:聯系人:
一、職稱申報評審程序設置目的分析
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由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及其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化軟件系統共同組成。職稱申報評審程序是整個系統的核心和主導,其主要環節及配套運行流程如圖1所示:
現行職稱申報評審程序中各環節設置主要基于以下考慮:
一是核驗評審材料真實性的需要。現有的職稱評審主要是基于書面材料的間接評價模式。評委對申報者的了解,絕大多數是通過申報者提交的材料。職稱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是評委評審的前提和核心要素。然而,評委往往缺乏有效手段對申報者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評判。從職稱評審的組織模式看,評委在有限的評審時間內、面對大量的評審對象,無法對每一位申報者材料真實性作出判斷,要求評委審核材料真實性,也與評委作為專家從專業角度評價申報者能力水平的目的相違背。因此,各級管理部門對職稱申報材料審核就是通過程序設計,達到核驗評審材料真實性的目的,這也是確保職稱評審公平公正的主要手段。
二是確認是否符合評審條件的需要。職稱評審條件大體可分為通用性條件和專業性條件。通用性條件主要包括適用范圍、思想政治條件、學歷資歷條件(含破格條件)、外語條件、計算機條件以及繼續教育條件等,而專業性條件主要是專業技術能力水平條件、業績成果條件、論文著作條件等。通用性條件屬于基本條件,達到即可但也缺一不可,通用性條件不體現申報者能力水平的差異,因此,通用性條件主要由各級職稱管理部門審核把握。同時,對專業性條件的審核又可區分為外在條件審核和內在水平評價兩部分,核驗相關材料的數量、等級、提交程序等屬于外在條件審核,而對其質量、水平等判斷則屬于內在水平的評價。通過職稱申報評審程序的設置,能使各級管理部門將申報材料中不符合通用性條件以及專業性條件中外在條件要求的人員剔除。這也是通過科學分工,提高評委會評審效率,集中高效發揮評委專家評審作用的一種有效制度設計。
三是實現人事人才管理職能的需要。《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職稱制度是專業技術人才管理的基本制度,“對于黨和政府團結凝聚專業技術人才,激勵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具體而言,職稱申報評審中審核環節的設置就是各級單位、管理部門管理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掌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變動情況,并通過逐年積累形成相關人才數據庫,進而推動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發展的重要手段。因此,職稱申報評審程序中各個環節確有保留的必要。
二、F有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存在問題分析
(一)申報評審程序中流程設計及配套管理制度存在問題
一是逐級報送,耗時費力。凡有過職稱申報評審經驗的,都會感到職稱申報評審總周期非常長。而從職稱管理者來看,近年來,隨著作風建設要求的不斷提高,每一個環節都在盡力壓縮時間,甚至出現個別環節為了滿足工作時間要求,降低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標準,導致部分造假行為得以蒙混過關現象,既被申報者埋怨,又被上級管理部門追責。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職稱申報評審程序中的流程設計是逐級審核報送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各環節之間是單向流動的,上級部門只能規定下級總體報送的截止時間,但在未收到下級報送材料前,是不能對任何材料進行審核的。因此,申報評審程序耗費的時間,是所有各個環節需要時間的累積,而分解到單個流程所需要的時間其實并不長。可以說,逐級報送審核的模式是導致職稱申報評審時間長的主要原因。
二是分工不明,責任不清。如前所述,設置職稱申報評審程序的目的是對材料真實性、是否達到條件以及人事人才管理的需要。但在流程設計上、制度規范上卻并未對各級管理者的審核責任和管理目的進行明確。由此產生的問題是,各級都需對申報者的全部審核材料的全部問題進行審核。原有流程設計理論上應是考慮使履行審核把關職責的人員和層級更多,審核更為全面嚴格,但由于分工不明,責任不清,真正出現問題時往往“法不責眾”,越多人負責變成責任越不明確。同時,在實踐操作中就會出現,任何一個申報者,無論到了那一層級的審核環節,一旦出現問題,必須退回本人修改確認后,從個人申報開始再次逐級報送,逐級針對修改部分再次審核確認,否則,誰也不會對修改后的材料部分負責,制度設計導致重復低效。因此,流程設計分工不明、管理制度責任不清是導致職稱申報評審程序不能實現其制度設計目的的內在原因。
三是內部流轉,缺乏監督。公開是職稱評審的基本要求,也是對評審監督的有效手段和基礎。然而,現行的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只有兩個環節是公開的,即“二次公示”:一次是個人申報環節,在單位進行的申報材料公示,二次是評委會評審完成后的結果公示。一次公示限于申報者所在單位,范圍非常有限,由于申報材料數量多,實際工作中,大多采取公示申報者基本情況的做法,而不能完整的公示全部申報材料,公示范圍狹窄、公示材料有限、公示過程缺乏監督,公示多流于形式。而二次公示,更多意義上是公布評審結果,對材料本身和審核過程并未公開。除此之外,整個申報評審流程都是在各級管理部門和評審機構之間流轉,外部人員無從知曉,自然無法實施有效的外部監督。由此導致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缺乏有效監督手段和渠道,也與職稱申報評審程序設計的目的相違背。
(二)現有職稱信息化系統存在的問題
國內部分省市建有職稱申報評審信息化系統。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線下申報系統。即將申報材料電子化后,仍按照原有的申報評審流程和環節,采取數據報送方式進行申報審核及評審。另一類是線上申報系統。此類系統目前大多處于初始階段。部分省市也開展了網絡化申報系統的試點,采取的是電子化申報、網上逐級審核流轉模式。
現行職稱信息化系統無論線下還是線上,均是將職稱信息化系統定位于職稱申報評審的輔助手段,系統建設以現有職稱申報評審程序為基礎,主要的技術突破是將申報材料由紙質轉為數據化,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申報和審核管理上的簡便高效。但現有職稱信息化系統均未將信息化技術所具有的靈活、快捷以及大數據管理的功能充分挖掘和利用,過于被動地服從傳統線下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的功能和定位,而沒有更主動地將網絡化、信息化的功能發揮出來,實現職稱申報評審程序與網絡化系統的深度融合,進而帶動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的革命性改革。
三、完善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的思考
(一)基本思路
完善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的基本思路是在不減少和改變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基本環節的前提下,充分依托和發揮職稱網絡化申報系統技術上的優勢,采用扁平化審核模式,優化現有職稱申報評審程序的流程設計,并建立與之配套的管理制度,明確各層級審核責任,從而實現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的設計目的并解決其存在問題,建立一套公開便民、簡潔高效、互聯互通的職稱申報評審系統。
(二)基本模式
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的完善,應包括職稱申報評審流程的優化、建立與之配套的管理制度及網絡化系統,三者互為補充,不可或缺,改革應當一體化推進。
1.職稱申報評審流程優化。目標是建立申報審核環節齊備、流程設計扁平化的申報審核系統
職稱申報評審程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完善職稱申報審核程序原則上不減少現有職稱申報審核程序中的必要環節,僅在流程設計上作出調整和優化。將現有逐級審核報送模式調整為扁平化同步審核模式。核心就是增設系列職改辦分送審核環節,同時將各層級逐級審核改為同步審核。具體而言,就是將申報審核流程調整為個人申報、單位公示審議推薦后,由單位直接報送到系列職改辦。系列職改辦根據申報者及其單位的地域、層級等判斷并分送到歸屬的各層級行業主管部門及同級職稱管理部門。分送后,各層級管理部門同步審核。各層級管理部門審核過程中可與個人或單位直接溝通要求補充完善相關申報材料,并在完成審核后將結果分別報送反饋到系列職改辦。對因不符合條件不同意申報或對需要補充完善材料存在爭議的,系列職改辦有最終決定權。具體如圖2所示:
上述設計帶來的流程優化,使現有流程設計的多步驟分別審核累計的時間,改為扁平化同步審核,理論上實現了“多步合并為一步”,可大幅度壓縮時間;同時,突出評審為核心的職稱申報審核程序,凸顯系列職改辦作為評審管理部門的職能,使其對流程的控制和管理能力更為集中有效;此外,也解決了網絡化申報中對各審核層級判斷的信息系統復雜設計問題,由系列職改辦直接判斷所需分送審核層級,更為準確高效。
2.配套改革職稱申報評審管理制度
完善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本質是改變現有的職稱申報評審管理制度。因此,對申報審核流程的調整必須相應修改配套的職稱申報評審管理制度。修改的重點是根調整后的職稱申報審核系統,建立分工負責,審核責任明晰的管理制度。
第一,分工負責。根據申報材料的來源和審核的有效性,將全部審核職責有機分解。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審核,原則上由申報者所在單位負責。由單位重點對申報者提交的個人基本信息,與本單位相關的年度考核、專業技術能力經歷材料、業績成果、獎項、論文著作等真實性把關。這是因為,申報者所在單位在審核層級中,最接近申報者本人,理論上最為熟悉了解申報者情況,對材料真實性的把握也最為有效。各層級職稱管理部門負責評審基本條件的審核,并對其管理范圍內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其中,申報者所在行業各級職稱管理部門重點審核職稱申報條件中的專業性條件及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而同級職稱管理部門(市縣職改辦)則重點審核職稱申報條件中的通用性條件及其對應材料的真實性。最后,系列職改辦原則上僅審核申報材料是否達到申報條件要求以及承擔審核爭議的居中裁判,不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使系列職改辦的職責和定位更為清晰明確。
第二,明確審核責任。在明確分工的前提下,將審核責任分解并建立一套可追溯的責任承擔機制。各環節責任人對其職責范圍所審核的材料負責,且一旦發現其中任何環節存在問題,除追究申報者個人責任外,還應根據導致審核無效的原因,回溯追究對應審核責任主體的審核責任。
3.網絡化申報審核系統
網絡化是解決現有職稱申報審核程序的技術基礎,也是突破原有因線下或紙質申報帶來的必須人為逐級報送的技術瓶頸,實現扁平化同步審核等流程設計改革以及完善配套制度的技術保障。網絡化申報審核系統應在現有申報材料數據化基礎上,通過網絡化手段實現申報審核流程的公開化、管理上的大數據化并確保數據安全。
第一,申報審核流程的公開化。即通過網絡化系統將任何一個申報者的材料公開并實現審核流程的全程可查詢。“材料公開”應是所有需要查詢的人可在經必要信息審核后,登錄系統查詢單個申報者的全部可公開申報材料,以真正實現申報材料對外公示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材料公開時應注意身份證號碼等個人隱私數據和申報材料中敏感數據的保護。“審核流程的全程可查詢”應包括申報者個人和管理部門兩個方面。對申報者個人而言,系統應預設并公開每個環節的審核審批時限,申報者本人可查詢所有審核審批過程及結果,以實現政務公開的目的。對管理部門而言,所有申報材料數據一旦進入系統即固定,任何對數據的修改也應有后臺數據記錄,確保數據的安全,所有審核數據包括審核者信息也應固定并公開,以明確責任,必要時可據此回溯責任。
第二,管理上的大數據化。即依托現有職稱數據庫和相關外部數據庫,通過數據挖掘與比對,實現對職稱申報材料的有效審核。這項設計的關鍵是有足夠有效的數據庫,如已有職稱數據庫的全部可查詢及結果的有效性。同時,盡可能多地引入與職稱評審相關的外部數據庫,比如學歷學位、論文期刊、社會信用系統以及各行業相關專門數據庫等。在對職稱申報材料中相關數據進行挖掘整理基礎上,利用上述數據庫進行智能分析和比對,從而實現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有效評判。在當前對職稱行政管理要求提高,而對個人證明責任降低的政策背景下,管理上的大數據化顯得更為必要和緊迫。
為提高我市園林施工企業園林施工質量和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進全市園林事業的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現開展年度“市城市園林優秀施工企業、優秀項目經理”評選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嚴格遵守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要求,在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正常參加資質管理工作,無不良記錄的園林綠化施工企業(個人)均可參加評選。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優秀施工企業”的條件:
1.在市內注冊,具有園林綠化施工資質的企業。
2.具有良好的企業信譽,遵紀守法,服從行業管理,無惡意拖欠民工工資行為。
3、企業管理規范,制度健全,具有完善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項目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4.企業本年度內無發生過安全施工事故,并且所承建的工程質量優良,業績突出。
5.科技投入,人員培訓,推行新技術,新工藝等有具體實施措施和成就。
(二)申報“優秀項目經理”的條件。
1.具有省建設廳、市園林局頒發的園林綠化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2.在工程項目管理中“重合同、守信用”,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條款,未發生違約和惡意拖欠民工工資的行為。
3.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在工程管理中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4.施工現場管理嚴格規范,質量保證體系健全。所承建的工程項目中,至少有一項是造價在200萬元以上的綜合性園林綠化工程,且工程質量優良。
5.近三年內無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做到了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6.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工程項目成本核算控制合理,經濟效益顯著,在分配上能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關系,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優秀施工企業”必須提供下列材料:
1.填寫“優秀施工企業”申報表一式三份;
2.證明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各項相關證書,如質量認證、安全認證、文明單位、誠信證明,各類表彰等;
3.企業本年度內的工程業績,獲獎證明及工程合同(內有甲方聯系人、電話)、平面圖、竣工圖等;
4.其它有關材料。
(二)申報“優秀項目經理”必須提供下列材料:
1.填報“優秀項目經理”申報表一式三份;
2.申報人員身份證,專業職稱證,項目經理證,獲獎工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項目經理工程項目管理經驗總結與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成果情況介紹。
四、評選程序
獎項由全市各園林施工企業自愿申報。“優秀施工企業、優秀項目經理”由企業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按名額推薦上報;
“優秀施工企業、優秀項目經理”的評選由市園林局統一組織,局城市綠化辦公室具體實施。評審小組根據被推薦的申報材料和復查小組的書面報告,通過勘察現場、審查、質詢、討論、評議,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獲獎名單。
五、時間安排
年7月30日前,報至市園林局城市綠化辦公室。
年9月1日前由市園林局組織的評審組進行考核。
六、其他事項
第一條為了鼓勵科學技術創新,充分調動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社會經濟發展,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科學技術獎,獎勵在本市科學技術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市科學技術獎分為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每年評審一次。
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3個等級;獎勵等級數量為一等獎一般不超過3項,二等獎不超過9項,三等獎不超過18項。
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不分等級。獎勵數量一般不超過2個,可以空缺。
第四條市科學技術獎的推薦、評審和授獎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第五條市科學技術局負責本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管理、審核工作。
第二章獎勵范圍和獎勵標準
第六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在研究開發、技術發明和應用推廣科技成果取得成就的單位和個人。
(一)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具有先進性、實用性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設計和生物新品種、軟件設計及技術研究成果;取得實效的科學考察、計量標準、科技信息、科技管理、工程實施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二)科學技術推廣成果:在實施科技成果轉化中,通過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應用實踐并取得實效的推廣成果。
第七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項目必須具有先進性和創造性,在本市本行業同類技術中科學技術水平最高、推動科學技術進步作用最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的項目。
(一)技術創新性突出:在技術上有重要的創新,特別是在高新技術領域進行自主創新,形成了產業的主導技術品牌;或者應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解決了行業發展中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技術難點問題。
(二)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顯著:項目經過一年以上的實施應用,產生了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三)推動行業科技進步作用明顯:項目實施后,發揮了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升級和產品的更新換代,提高了行業的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第八條市科學技術獎候選單位應當是在項目研制、開發、投產應用和推廣過程中提供技術、設備和人員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的主要完成單位。
第九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完成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是技術發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創造性技術內容的獨立完成人;
(二)提出總體研究方案或在設計項目的總體技術方案中作出重要貢獻;
(三)在關鍵技術和疑難問題的解決中作出重要技術創新;
(四)在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過程中作出創造性貢獻;
(五)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方面作出重要貢獻。
第十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授予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取得重要技術發明、技術創新,為本市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對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的個人。
第十一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候選人應當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并仍活躍在科學技術工作領域,直接從事科學研究或者技術開發工作。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候選人。
第三章評審機構
第十二條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對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勵項目、獎勵等級進行審定;
(二)對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候選人進行審定;
(三)對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研究解決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工作中出現的其他問題。
第十三條評審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組成。主任委員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科技的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市科學技術局領導擔任,委員由有關部門的行政主管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人數為9-13人。
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市科學技術局承擔。
第十四條評審委員會可以根據當年候選項目的行業分布情況,組織相應的行業評審組,負責各相關評審范圍內市科學技術獎的初評。行業評審組成員由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可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審委員會委員可以兼任行業評審組成員。
第十五條評審委員會委員、各行業評審組成員應秉公辦事,在評審工作中不代表本人所屬部門和單位,只對市人民政府負責。評審委員及行業評審組成員以及相關的工作人員應當對評審項目的技術內容及評審情況嚴格保守秘密。
第四章申報
第十六條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同時具備:
(一)前三年內取得成果的科學技術項目;
(二)已通過相關專家的技術鑒定(驗收、評審)并做出技術評價結論。
第十七條經評審未授獎的項目,如果在此后的研究開發活動中獲得新的實質性進展,并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可以重新申報。
第十八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不能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一)存在知識產權以及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的爭議未解決的;
(二)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且直接關系到人身和社會安全、公共利益的項目,如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藥品、基因工程技術和產品等,未獲得主管行政部門批準的;
(三)項目未實施(應用)或中止實施,未產生效益的;
(四)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
第十九條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由項目完成單位或個人填報《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書》,并附相關的技術資料,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簽署初審意見后,報市科學技術局。
第二十條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項目,由第一完成單位申報。
第二十一條申報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由推薦單位填報《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推薦書》,并附相關資料,經推薦單位簽署初審意見后報市科學技術局。
第二十二條申報截止期為每年二月底。
第五章評審
第二十三條市科學技術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材料,可以要求申報單位和申報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者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評審。
第二十四條對形式審查合格的申報材料,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行業評審組進行初評。
第二十五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程序:
(一)初評:評審組以會議方式進行評審。采用評議與定量指標評分相結合的方法,經統計計算產生初評結果,并按得分高低排序。
(二)公示:初評結果在*科技信息網(網址:*)上公示。
(三)異議及處理:任何單位及個人對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候選項目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市科學技術局提出。
(四)提出獎勵建議:市科學技術局根據初評結果及異議處理情況,提出市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獎勵建議。
(五)審定批準:獎勵建議提交評審委員會審定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六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評審程序:
(一)初評:評審組以會議方式對候選人進行評議。評議后由評審組成員采取記名打分方式進行評審,并按得分高低排序。
(二)公示:初評結果在市級主要傳播媒體上公示。
(三)異議及處理:任何單位及個人對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候選人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市科學技術局提出。
(四)提出獎勵建議:異議處理程序結束后,由市科學技術局根據初評結果及異議處理情況,在綜合評價的基礎上確定獎勵方案,并提出獎勵建議。
(五)審定批準:獎勵建議提交評審委員會審定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七條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實行回避制度。被推薦為市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或項目完成人,與候選人或項目完成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不得參加當年的評審工作。
第二十八條參與市科學技術獎評審活動的評審委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評審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其參與市科學技術獎評審活動,并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收受賄賂的;
(二)弄虛作假、的;
(三)違反有關評審制度的;
(四)影響公正評審或破壞評審制度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異議及處理
第二十九條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實行異議制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推薦的市科學技術獎候選人、候選項目及其初評結果持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之日起20日內向市科學技術局提出;逾期且無正當理由的,不予受理。
第三十條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提供書面異議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簽署真實姓名。
第三十一條異議分為實質性異議和非實質性異議。凡對涉及候選人、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等,以及推薦書填寫不實所提的異議為實質性異議;凡對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及其排序的異議,為非實質性異議。
推薦單位及項目的完成單位和完成人對評審等級的意見,不屬于異議范圍。
第三十二條市科學技術局在接到異議材料后,應當對異議內容進行審查,如果異議內容屬于本辦法第三十一條所述情況,并能提供充分證據的,應予受理。
第三十三條實質性異議由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調查,由有關申報單位協助。涉及異議的任何一方均應積極配合,不得推諉和延誤。申報單位接到異議通知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核實異議材料,并將調查、核實的情況報送市科學技術局審核,必要時可以組織評審委員及專家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非實質性異議由申報單位負責協調,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送市科學技術局審核。
申報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調查、核實報告和協調處理意見的,不提交評審和不建議獎勵。
第七章獎勵
第三十四條市科學技術獎由市人民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
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獎金為: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6000元,三等獎4000元。
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獎金為:每人50000元。
獎金由市財政安排。
第三十五條獎勵證書的歸屬及獎金的分配:
(一)對提供工作條件的獲獎項目,獎勵證書歸屬獲獎單位,所得獎金額70%以上應分配給項目的完成人員。獲獎單位應尊重獲獎項目主持人對獎金分配的意見。
(二)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獲獎項目,獎勵證書分別授予各主要完成單位,獎金由各主要完成單位自行協商,按貢獻大小合理分配。授獎人數和授獎單位數按獎勵等級確定,一等獎的人數可列7人,單位可列5個;二等獎、三等獎的人數可列5人,單位可列3個。
(三)單位未提供工作條件,由個人努力所取得的獲獎項目,獎勵證書及獎金歸屬個人。
二、區專利獎每兩年評獎一次,每次不超過15項,獎勵經費由區知識產權發展專項資金列支。
三、區專利獎的申報、推薦、評審和授獎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四、區專利獎由區知識產權局負責評獎,并報區政府批準。
五、本規定同樣適用于區行政區域內的港澳臺資企業和個人。
六、申報條件:
(一)區行政區域內的單位或個人;
(二)在評獎當年7月1日前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不含國防專利、保密專利);
(三)發明創造水平高,且在區實施并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專利權有效、權屬明確。
七、專利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一)存在專利權屬糾紛、發明人或設計人糾紛;
(二)在宣告專利權無效請求程序中;
(三)同一專利項目已獲得國家、省、市級專利獎。
八、區專利獎設金、銀、優秀獎,其中:
(一)金獎不超過3項,每項獎勵5萬元;
(二)銀獎不超過7項,每項獎勵3萬元;
(三)優秀獎不超過5項,每項獎勵1.5萬元。
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優秀獎的專利權人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對獲得省專利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專利權人分別一次性獎勵8萬元、6萬元、4萬元和2萬元;對獲得市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或個人,分別獎勵6萬元、4萬元、2萬元。
以上獎項如有重復按最高金額執行,不重復獎勵。
九、評獎標準:
(一)對在國家技術創新領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促進本領域的技術進步與創新有突出貢獻并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項目授予金獎。
(二)對在技術創新或專利技術產業化中,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專利項目授予銀獎。
(三)對在技術創新或專利技術產業化中,取得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的專利項目授予優秀獎。
十、申報區專利獎必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區專利獎申報書》;
(二)申報人為單位的,提供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申報人為個人的,提供身份有效證件復印件并簽名;
(三)專利證書復印件(應復核專利證書原件);
(四)國家法律法規要求檢測或審批的產品,需出具檢測機構的產品檢測報告或行業審批文件;對形成國家或國際標準發揮作用的,需提供標準管理部門的證明材料;
(五)該專利技術的經濟、社會效益證明材料;
(六)其他證明材料。
十一、申報單位和個人,須經所屬街道辦事處或主管部門推薦蓋章,上報區知識產權局。
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區知識產權局應要求申報人在規定時間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提交評審。
十二、根據評審工作需要,區專利獎評審委員會可以設立若干專業評審組,各專業評審組設組長1名,委員若干名,負責各自專業范圍的初評工作,并將初評結果報區專利獎評審委員會。
十三、區專利獎接受社會的監督,區專利獎的評審工作實行異議制度。
區專利獎評審委員會將初評結果向社會公示,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區專利獎候選單位、候選人所完成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候選單位、候選人及其排序持有異議,應當在公布之日起30日內向區知識產權局提出;逾期且無正當理由的,不予受理。
異議由區知識產權局負責協調處理,必要時可組織評審委員會及專家進行調查,對評審等級的意見,不屬于異議范圍。
十四、區專利獎評審委員會對初評結果進行評定,作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等級的決定,報區人民政府批準。
十五、評審委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是獲獎候選人或者獲獎單位成員,以及與獲獎候選人或者獲獎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十六、評審委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在評審工作中不得與獲獎候選人單獨接觸,對候選單位和候選人所完成項目的技術內容及評審情況嚴格保守秘密。
十七、評審委員及工作人員在評審工作中有弄虛作假、以及其他違反評審紀律行為的,由區知識產權局核實后報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取消其評審委員資格,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十八、推薦單位提供虛假材料,協助他人騙取獎勵的,由區知識產權局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取消其推薦資格;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十九、剽竊、侵占他人的專利技術成果,或者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區專利獎的,由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追回獎金、獎牌和證書。
根據《*省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提高評審工作的專業性、規范性和公正性,保證首屆省政府質量獎的順利實施和科學評價,現公開向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等社會各界聘請首屆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專家組成員(名額不限)。有關事項如下:
一、任職資格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熟悉國家有關質量、經濟法律法規。
(二)熟悉或掌握質量管理的相關知識、卓越績效評價標準及管理模式等現代管理的理論、方法和技術。
(三)具有大學或大學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高層以上管理人員,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經營實踐經驗。
(五)具有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綜合協調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創造性工作能力。
(六)公正廉潔,遵守評審工作紀律。
(七)年齡一般在30-65歲之間。
(八)參加省政府質量獎評審標準的培訓并考核合格。
二、申報要求
(一)申請人須仔細閱讀《申請者個人聲明》(附件1)和《*省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試行)》(附件2),確認已全面理解并接受相關要求后簽字。
(二)申請人需填寫“*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專家組成員申請表”(附件3)。
(二)請申請人將以上申報材料以電子郵件和書面方式于3月18日前報送當地市質監局質量科(處)。
三、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參加有關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被聘請,有效期為三年。
(二)評審專家組成員主要工作是負責開展申報資料評審、現場考評和綜合評價等,評審時間約計10天。
(三)省政府質量獎評審是一項政府主導的公益性工作,評審專家組成員更多的是履行社會責任,并無固定報酬。
四、聯系方式
地址: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管理處
郵編
聯系人:
今年1月,航空學會通過學會通訊、學會網站、金航網等發出申報通知,至4月中旬報送截止,共收到、1個省市學會、2個專業分會和33個單位會員推薦的90個項目申報材料,其中技術開發類54項、理論研究類10項、技術基礎類22項、技術發明類3項、科學普及類1項。經過形式審查和補正,有66份材料從形式上基本符合評審要求,交專家進行評審。
航空學會充分利用分支機構的專家資源,通過17個專業分會分別送到86位專家手中進行初步評審。每份材料均有2位以上專家(絕大多數為正高職)審閱并簽署書面評審意見。
7月18日,航空學會科技獎勵評審委員會主任顧誦芬院士在京主持召開了綜合評審會。19位包括院士、分支機構負責人、長江特聘教授、單位總師等擁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參加了綜合評審會。專家們經過分專業組審議,集中聽取介紹并討論等程序后,以投票形式確定了擬授獎項目及其等級。
2012年評出35個擬授獎項目,其中一等獎1項、二等獎10項、三等獎24項,項目具體信息在學會網站和國家獎勵辦網站上公示30天。經過異議處理程序后,將提交航空學會八屆七次常務理事會批準,并將在年底召開的學會八屆四次理事會上進行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