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24 19: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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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圣彼得堡音樂院聲樂教學
法則源于意大利正統美聲學派
當今,中國美聲界部分同仁提及俄羅斯美聲,認為其自成一派,并有別于正統意大利美聲學派,此意偏頗。早在18世紀初葉,意大利美聲教學已儼然分成兩派:波倫亞學派①和拿波里學派②。直至19世紀,加爾西亞父子③集兩派之所長成為教學界之翹楚,培養了一批美聲歌唱家及教育家。其弟子卡米羅?愛威拉第④和多多諾夫⑤即是俄羅斯美聲教學的啟蒙者。此二人培育出一大批俄羅斯學生,而這批學生則把正統意大利美聲唱法帶到了俄羅斯。
今美聲唱法之聲樂理論仍衍承加爾西亞理論舊統,本質上無改動。但世界各國在其傳承中,由于受地理、自然、環境、人種、文化之別,漸次形成美聲唱法的各種風格。俄羅斯受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所趨,在教學上傾向發展人聲技巧之所極,在共鳴腔體上尋求更大張力,由此產生俄羅斯獨特的中低音美聲。曾有學者問中國美聲教學的啟蒙者蘇石林(曾于1914―1917年在俄羅斯圣彼得堡音樂學院學習):“你的唱法與教學可否是俄羅斯學派?”蘇石林答曰:“我教的是在俄羅斯的意大利派。”⑥由此來看,俄羅斯美聲唱法在技巧、聲樂理論上并無多大創造與改進,更無俄羅斯學派之說。如果真要附會地講有俄羅斯聲樂學派的話,那也是源自格林卡、柴科夫斯基等著名作曲家為俄羅斯聲樂界打造了適合他們展示聲音技巧的經典作品。
二、圣彼得堡音樂院美聲
教學模式
俄羅斯版圖雖橫跨歐亞大陸,但它的確是傳統意義上的歐洲國家,生活方式、歷史文化與西方無異。俄羅斯在美聲唱法的學習、發展、研究中均帶有西方文化的重理論、重程序、重標準化的特點。
(一)重視美聲理論的研究
圣彼得堡音樂院有世界上各時期最權威且最具代表性的論文、著作的譯本。第一部美聲歌唱方法譯作早在1805年出版,⑦著名閹伶歌唱家托西的《觀點》、加爾西亞的《歌唱論文大全》也均有譯本。直至今日,俄羅斯國內仍著有諸多研究美聲理論的書籍,如2006年圣彼得堡音樂出版社出版,普盧尼考夫(Константин Плужников)著的《加爾西亞家族的聲樂意見》一書。此書對加爾西亞的美聲理論進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有關當今俄羅斯美聲教學急需改善的意見。這些研究在俄羅斯國內有很大影響,對聲樂界了解美聲唱法之精髓,辨別歌唱的現象與本質、內感與外感均有理論指導作用。筆者在學習期間閱讀了大量的俄譯專著,對世界各地美聲教學理論有了比較全面、清晰的認識,更對圣彼得堡音樂院大量收集、整理文獻之舉大為欽佩。
在研究外來美聲理論文獻的同時,圣彼得堡音樂院聲樂教師在實踐中也都比較善于運用美聲理論來教學。他們的聲樂教師很少運用我國聲樂教學中常用的比擬手法和感覺手法。比如關于“共鳴”的教學,教師認為首先必須做好口腔共鳴(上唇聲音安放點),再打開喉嚨連接胸腔產生胸腔共鳴,而所謂的頭腔共鳴只要找到上唇的聲音安放點,即所有高音區的音色就已經存在。聲樂教師在教授這些歌唱技法時,會恰當引入一些他們認為可以輔助教學的理論,如蘭皮爾第的理論:“共鳴不過是放射法則的作用,不是生理上的力,它被控制在嘴唇上”⑧;美國維克托?亞歷山大?菲爾茲的研究――“頭腔中的實際音響共鳴,對生理發出的良好音質如有任何重要性也是極微小的”⑨等聲樂理論。由于有這些被奉為經典的聲樂理論的有力支撐,老師從不會牽強地要求學生硬去找頭腔共鳴,而是讓學生學會正確地找到口腔中聲音的安放位置。在學生進入大二或大三階段,專業教師會建議學生去圖書館閱讀相關的聲樂理論書籍,以更好地理解老師所講授的理論知識,并與自己的藝術實踐達到相對的統一。盡管教學上十分重視理論,但教師上課時也并非一味的說教,而是把聲樂理論知識非常適當地融入自己的教學環節中。
(二)重視課堂教學的程序化要求
1.課堂整體教學內容的程序化
圣彼得堡音樂院教師在上課步驟上亦有嚴格的程序,均以哼鳴―練聲―練聲曲―歌曲為序,不可隨意刪減。不論學生年級高低、技術優劣,均須按此程序進行課堂教學。他們認為哼鳴是歌唱的本質和核心,所有歌唱技巧的核心技術都蘊藏在哼鳴之中,它主要以練習氣息、聲帶閉合、聲音安放點為目的。練聲部分則主要以開口音練習為主,練習聲音在腔體里的安放。而練聲曲則練習純聲樂的表現,一是與鋼琴伴奏的配合,二是訓練歌唱旋律和節奏。最后的歌曲部分則主要練習各個時代風格的把握,曲目的選擇遵循古典―浪漫―民族―歌劇的順序,不能隨意跳躍、選擇,除非初學者技巧未達到歌曲演唱要求則可省略歌曲部分。因此,圣彼得堡音樂院課堂教學的嚴格程序性是以技術訓練的環環相扣為根本的。
2.練聲部分技術進階的程序化
圣彼得堡音樂院在課堂教學中有著嚴格的程序化。聲樂教學也是處處有章可循,每一個步驟都必須遵守教學程序。他們有嚴謹的練聲教材作教學指導,練聲時基本按照《格林卡練聲曲》中講述的理論步驟進行教學。在練聲技術進階方面,男聲(大號女聲)以哼鳴―開口音―閉口音為序,女聲則以哼鳴―閉口音―開口音為序。
他們對于初入校的學生有嚴格的要求,練聲時音域基本不會超過一個八度,所唱練聲曲也不強調漸強減弱的處理。練聲的音程進階,首先以三度為始,在三度之內分別進行級進、長時值、跳進和裝飾音練習。待其三度內技術掌握熟練后方可進行四度、五度、六度、七度、八度內的練習。在每個音程內均以級進、長時值、跳進、裝飾音分別練習,以此類推。
3.拓展音域的程序化
圣彼得堡音樂院在拓展音域方面,尤其注重音高的穩定性。通常拓展一個半音需三個月以上的時間,待其技術狀態的各個層面(氣息、腔體、聲音安放點、音區統一等)均達到標準并穩定時,方能練下一個音高。比如:學生目前的極限音高是“E”,老師認為學生演唱的這個音已經非常穩定了,均能達到上述技術狀態各個層面的所有要求,才可開始練下一個音高“E”這個音。每升高一個半音,演唱者身體內的發力狀態都會隨之變化,故學生剛開始拓展一個新的音高時,其氣息、腔體、聲音安放點及音區統一等所有技術都將隨之變動。因此,老師必須花足夠的時間通過大量的反復練習讓學生達到這個音高的肌肉記憶,從而確保其具備這個音高所應具有的穩定技術。
圣彼得堡音樂院經過近150年的發展,在教學上可謂是日趨完善,這種按照程序循序漸進的教學方法,使學生的基本功得到扎實、穩健的提升,教學效果十分顯著。同時,大家都嚴格按照這種法則進行教與學,也打消了個別學生急功近利的想法。
(三)強調學生歌唱技術的量化要求
圣彼得堡音樂院聲樂課堂教學除了上述的嚴格程序外,教學中還對學生有更細致的要求,那就是對學生掌握歌唱技術的量化要求。
1.對學生掌握美聲技術的適度化要求
由于圣彼得堡音樂院的聲樂教師大部分都是歌劇演員出身的,可謂是“唱而優則教”的聲樂專家,對歌唱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了如指掌。因此,在教學中他們都會憑借自己身經百戰的功力,準確衡量出學生歌唱中存在的問題。老師對學生的技術要求并非千人一聲,而是對美聲技術的適度化、標準化要求。比如聲帶閉合程度的標準化、打開腔體程度的標準化、聲音走向的絕對化等等。當然,他們衡量學生聲帶的閉合程度和腔體打開的程度并非借助儀器,也不是通過學院醫療室檢查聲帶閉合情況而定,而是教師憑借自己的敏銳聽辨力來準確判斷,然后要求學生達到正確的技術狀態,并記住這種狀態下產生的聲音,無論練聲或唱歌,學生在這個階段都必須要用這種開合度完成聲樂教學的任務。這種標準化的要求自始至終貫穿于聲樂教學,而且這種標準化的要求是整個學院內的每個老師所共同認可和遵循的技術法則。當然,因為人的胖瘦高矮、聲帶的長短粗細各異,即使在標準化的技術狀態下產生的效果也是千人千聲。
2.對學生掌握美聲技巧歌唱水平考核的標準化要求
因為他們對美聲技術都是標準化的要求,對教學進行著程序化的步驟,所以他們的考核也同樣是標準化的。每學期的期末考查以學院固定的考核委員會擔任,以技巧的掌握為評分核心,以聲音的良莠為評分尺度。考試曲目有:練聲曲、意大利古典藝術歌曲和歌劇選曲。根據年級和學生水平的不同來選擇歌曲的難易程度。學生表現主要靠聲音,即使聲音有瑕疵也不會被稱為問題學生,聲音有瑕疵,說明工夫用少了。教師在教學中往往比較注重聲音的表現,特別忌諱學生在感情上的矯揉造作(早在1843年,格林卡就在他的《筆記》中對魯比尼不管聲音的做法進行了批評)。學院規定:若學生連續兩次評分為“及格”,即3分,則學院會為學生調換教師,如果換老師后考核還是這個水平,就認為是學生自身的問題,自己經過努力后再次復核,仍不能提高的就會留級。
3.對學生美聲演唱的精致化要求
俄羅斯的美聲教學是一個復雜、精細而龐大的系統,環環相扣。學生入校時,學院會根據學生的聲部情況、性別來分配學生,有時也有例外情況,但極少。大多數情況下學生沒有權利選擇老師,老師也不挑選學生。
除規定的學期期末考核外,學院不贊同學生頻頻上臺演出,更不贊成學生參加各種聲樂比賽。他們認為美聲學習是一個長時間的系統學習過程,而登臺演唱則必須是一個完整的、精致的、專業化的表演,過多的登臺有時候并不利于學生技術的穩定發展,甚至會破壞學生系統而完整的專業學習鏈條。筆者曾有一次問專業老師何時可以推薦參加比賽,老師笑著問:“你認為考到多少分可以參加?”我說:“是滿分‘5’分嗎?”老師說:“不,是‘6’分。”由此看來,圣彼得堡音樂院對自己培養的學生可謂是精益求精,力求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圣彼得堡音樂院這種對歌唱技術的量化要求,便于學生打下堅實的聲樂基礎,對完善聲樂教學模式、提升教學質量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技術上的標準化、教唱作品的固定化、程序上的整齊化背后往往容易產生呆板模仿的負面效應,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學生對音樂本身的感受。
三、教師在教學中的作用
圣彼得堡音樂院以培養高尖端音樂人才為目標,對學生的要求幾近苛刻,而對教師的要求則十分寬松。那是因為,教師當初進入學院時已經達標了,他們進來的目的是培養合格的學生,其他事都必須“置之度外”。
1.聲樂教師在教學中的主導地位和作用
學院不太要求聲樂教師每年發表專業論文,不強求公開課,也不規定教師每年必須開獨唱音樂會,只要求他們認真教課,學院僅通過考核他們的學生來衡量他們的教學成果。因此,聲樂教師上課前都會做足工作,在課堂中教師處于主導地位,他們在課上都表現出極強的自信和權威,并嚴格按照一貫的程序進行授課,學生不理解時可以向教師闡述自己的想法,但決不允許向教師叫板、挑戰,不到考試結束,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換教師的要求。
由于學院的聲樂老師都是舞臺和講臺“雙棲式”的專家,他們幾乎都是有著深厚歌唱功力的歌唱巨匠。學院會為聲樂教師提供各種各樣的展示平臺,組成演出團到世界各地進行巡演。筆者在校期間,自己的專業老師就去過英國、德國、美國等巡演。每次回來,他就把此行的見聞趣事,所到國家觀眾的聲樂審美情趣與我們分享,讓學生了解世界前沿的聲樂發展動態。
2.藝術指導在教學中的分工合作
學校給每個聲樂老師配備固定的鋼琴伴奏老師,每節課都陪同聲樂老師一同上課。學生的歌曲演唱從頭至尾都有鋼琴伴奏,所以經過長時間的聲樂教師技術處理、感情處理和鋼琴伴奏老師的彈奏,學過的歌曲都深深地印刻在學生的腦海里。因此,當學生一聽見所學歌曲的鋼琴伴奏,課上老師要求的技術狀態和伴奏老師彈奏的每個和弦都會出現在大腦里,這樣就把歌唱技術、感情處理和鋼琴伴奏很好地融合在一起了。雖說伴奏老師十分了解學生的聲樂情況,但他們絕不會為學生講解聲音上的問題。即便是學生想征求一下他們對自己演唱的建議時,伴奏老師都會說:“你要問你的專業老師?!?/p>
當學生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時,聲樂教學內容里會插入歌劇重唱片段的排練,這時學生都會有一位藝術指導老師。藝術指導則會根據劇情的需要稍微提及聲音在分句中的運用和演唱者之間的協調,但對于學生演唱的技術狀態不會提出具體的要求。這是為了避免每個老師之間的不同要求而造成學生學習中的混亂,所以老師之間的分工非常明確,從而達到教學要求的清晰、準確。
3.聲樂教師之間和諧融洽的關系
圣彼得堡音樂院的聲樂教師,可謂是千里挑一的行家里手,他們都是在舞臺上有很多實戰經驗的歌唱演員和備受業界尊重的歌唱大家,聲樂老師之間對于聲樂基本演唱理論和技巧方法不怎么需要交流,因為他們本身之間就不存在異議,相互認同。即使在觀念上有一些分歧,也不會帶到課堂,更沒有門派之爭。但教師會特別重視自己學生在期末考試時發揮的水平及最后評委會打出的分數。如有異議,教師在當天考試結束后就會與評委討論。學生也允許到其他老師那里聽課,但要得到聽課老師的批準。在跟隨自己的專業教師學習時,學生上完課可以不離開課堂,聽教師給其他學生上課。教師有自己的好友沙龍聚會,他們會選取適合的場合舉辦自己的高年級學生演唱會,和同行好友交流。當某位學生因為考核后更換到自己門下學習時,教師首先聽學生演唱,然后就會詢問前一個老師的教學手段,總結出問題所在,并設計自己的教學計劃。教師之間彼此認同,從學生自身找問題,幫助他們樹立自信,解決問題。
圣彼得堡音樂院引進專業教師時的“高門檻、高標準”要求,確保了專業教師整體上的高水準、高質量優勢,有力保證了整體教學水平的延續和提升;而專業教師引入后的寬松要求,又為專業教師集中精力搞好教學打消了后顧之憂;成立考核委員會不僅確??荚u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權威性,同時也是對專業教師的有力監督;低年級學生不參加任何形式的演出和比賽,使之能夠心無旁騖地一心向“學”;而選拔高年級優秀學生參加比賽,不僅減少或避免了學生的僥幸心理和功利心,還有利于促使學生穩扎穩打地積淀聲樂基本功,培養出更多優秀的聲樂人才。
綜上所述,俄羅斯圣彼得堡音樂院的美聲教學乃傳承正統意大利美聲唱法,其美聲教學注重專業理論研究和運用,通過程序化、標準化的教學模式來達到對學生專業知識、技能技巧的培養,從而使教學效果具有穩定性、專業性的特點。圣彼得堡音樂院這種教學模式培養出的聲樂人才,帶有典型的重“專才”的西方文化色彩,盡管與中國文化重“通才”的教育理念有所不同,但這種教學模式在培養聲樂人才方面確實卓有成效,一大批優秀的俄羅斯歌唱家、聲樂大師乃至世界各地的聲樂人才都曾到這里深造,并由此成就了后來的聲譽。
注 釋:
①波倫亞學派以皮斯托基(Pistocchi,1659―1726)為代表,以關注華麗的技巧而著稱。
②拿波里學派以波波拉(Porpora,1686―1766)為代表,其學派以演唱深刻真摯而著稱。
③加爾西亞(M.Garcia)父子為巴黎音樂學院聲樂教授。1847年出版《歌唱藝術論文大全》。
④卡米羅?愛威拉第(1824―1899),比利時歌劇男中音,培養了一大批享有盛譽的俄羅斯歌唱家及教師。
⑤多多諾夫(Dodonov,1837―1914),俄羅斯男高音歌唱家、聲樂教育家。曾于1862―1863年跟隨加爾西亞深造,并于1864年跟隨蘭皮爾蒂深造。
⑥郁慶五《追念蘇石林先生》,《人民音樂》1996年第4期。
⑦曼弗列迪尼(V.Manfredini,1737―1799)著、杰赫齊亞列夫(С.Дeхтя рв,1766―1813)譯 《和聲法則》中第三部分《學習歌唱的主要規則》。
⑧弗?蘭皮爾蒂等著、李維渤譯《嗓音遺訓》,上海音樂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