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16 13:53:5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法律工程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爛尾工程的危害
從九十年代初開始的全國性的大規模房地產開發熱在經過兩三年之后便驟然降溫。與此同時,一些剛圈起地皮還未來得及建設或工程尚未完工就被迫停工的“爛尾工程”也隨處可見。
爛尾工程從主觀上可分為惡意和非惡意兩種,‘所謂惡意的是指房地產開發商故意欺詐或見利忘義,在貸款未還,工程款未付,并收取了許多預付款后便卷款而去。所謂非惡意的是指開發商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盲目上房地產項目,一旦資金來源不暢,工程便被迫停頓。
爛尾工程不僅常常引發糾紛,而且所造成的損害波及面非常廣。一般來說,爛尾工程的受害者主要有:
1.國家
爛尾工程使國家土地常年閑置,不僅影響土地費用的及時回收,而且由于所建房屋不能進入正常的流通領域,也使國家的有關稅收流失,直接造成國家土地資源和財富的巨大浪費。
2.銀行
房地產項目投資大,如果離開銀行的支持,僅憑開發商的自有資金,房地產開發是難以順利進行的。而銀行貸款的回收一般是在工程竣工并取得銷售業績后。若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銀行貸款也就難以按期回歸。我市目前幾處大的爛尾工程銀行都是最大的債僅人。
3.開發商
房地產開發在國際上被公認為高利潤、高風險的產業。房地產投資必須經過周密的市場分析和科學論證后方可實施。然而在高利潤的誘惑下,一些開發商未經充分論證,便盲目上房地產項目,導致投資失誤,身背巨額債務而使企業破產或停業。青島市最多時房地產企業有四、五百家,而現在真正有項目又能正常運?轉的也就是一百多家。
4.建筑商.
盡管這幾年國家有關部門三令五申嚴禁施工單位墊款承包。但為了承攬工?程,施工單位常以帶資施工為條件參與工程招標。當施工單位無力繼續墊資,建設單位后續資金又跟不上而出現爛尾工程時,施工單位不僅損失了墊付的資金,而且應得承包費也難以獲得。
5.消費者
根據法律規定,投入的工程款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達到工程總額的25%以上便可開始預售。一旦形成爛尾工程,消費者既得不到房子常常要不回預付款,所受損失可想而知。
6.材料供應商
近幾年,建筑材料市場競爭激烈,為爭取客戶,許多供應商常采用賒銷的辦法促銷。一旦房子蓋不起來,開發商賠了本或攜款而逃,所供應的建筑材料也就打了水漂。
二、形成爛尾工作的原因
造成爛尾工程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既有宏觀方面的,也有微觀方面的,既有主觀因素有客觀因素,既有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方面的原因。本文主要從法律方面分析一下爛尾工程的原因。
1.立法滯后
全國性的規模較大的房地產開發是從一九九二年開始的,對如此大規模的房地產開發,立法上是缺乏準備的。對房地產開發中容易出現的問題缺乏預見性及預防措施。以致在這股房地產開發熱后期,一些矛盾糾紛便紛紛暴露出來。而我們卻缺乏完善的法律規范房地產開發中的無序狀況,解決房地產開發中的各種矛盾。比如因對房地產公司的審批、設立、資質條件、項目立項等缺乏嚴密的程序規定,以致房地產開發公司一哄而上盲目設立。一些新設立的公司雖無一分錢的資金,但靠玩“空手道”,炒地皮,炒項目,照樣大發橫財,而一些項目炒了七、八手之后仍然是空地一片。
2.法律意識不強,執法欠缺力度
本來我國房地產方面的立法就很不完善,但既便對已頒布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也很不理想。比如《土地管理法》在一九八六年便頒布實施。其中規定了較嚴格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和審批程序。如第25條規定:“國家建設征用耕地1凹0畝以上,其他土地20闐畝以上的,由國務院批準”。但實際上,化整為零,越權批地,甚至以集體所有的土地搞商品房開發的現象仍很普遍。從九五年開始,為規范房地產市場,國家又頒布了不少新的法律、法規。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等),其中嚴格規定了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條件,設立程序,項目的立項審批程序等等。但在實踐中這些規定執行的也并不太好,有些根本沒有自有資金的也照樣大搞房地產開發。未交齊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就發給土地使用證,土地常年閑置也未按規定罰款或沒收土地。如此“寬松”的執法環境,也難怪有人甘冒風險鉆法律空子。
3.嚴格預售條件
法律之所以對商品房預售規定了較嚴格的條件,筆者認為其主要目的在于強調從事商品房開發必須量力而行,并且必須有足夠的自有資金,以防止風險轉移,避免風險擴大。一些開發商在遠未達到這一標準時便開始預售,而這樣做的開發商一般資金實力都較差。提前預售不僅增加了消費者的風險,而且也加重了開發商的債務負擔。許多開發商就是債務負擔不堪重負,工程建設遙遙無期的情況下破罐子破摔或逃之夭夭的。因此若想有效地控制風險,避免出現爛尾工程就必須嚴把預售條件。
4.嚴禁墊款施工
以墊款承包為條件爭攬工程可以說是建筑業的一大痼疾。雖然國家有關部門三令五申嚴格禁止墊款承包,但由監督處罰措施不力。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實難避免。而墊款施工經常出現的情況是:在工程量達到一定程度,如果開發商不追加工程款,建筑商就以停工給開發商施壓,一旦后續工程款不能到位,而建筑商又無力繼續墊款時,就會形成爛尾工程。因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墊款承包,將墊款承包視為一種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加以禁止。只有這樣,開發商在立項開發時才能量力而行,從而避免后勁不足而產生爛尾工。
5.重視監理監督
建筑監理制度,是我國工程建筑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從1988年開始,經過近十年的實踐,這一制度已逐漸成熟。一般人認為,建筑監理只是對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其實不然,建筑監理不僅可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對工程的招標、投標、工程的預算、決算,工程款的用途、工程進度,甚至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的保修等均可實施監督。目前我國的建設監理分為兩種,一是政(論文庫)府監理,這是一種強制性監理;二是社會監理,即由具備監理資質的監理公司或監理事務所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理。如能有效地運用好這兩種監理措施,對預防爛尾工程將起重要作用。
一、國家開放大學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考核機制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國家開放大學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考核機制的現狀
畢業論文寫作是開放教育中的重要環節,是提高學生專業素質,達到專業培養目標的必要步驟,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為了規范畢業論文的寫作和指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于2002年5月出臺了《關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論文工作的意見(試行)》。
1.畢業論文基本要求。選題必須是法學專業范圍,不能用專科畢業論文替代本科畢業論文。畢業論文形式必須為學術性論文,不能用法學案例評析、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法律工作總結等其它形式。畢業論文正文字數必須在6000字以上。畢業論文選題不能太集中,本科階段課程內容選題要高于總選題的30%,選題要同我國司法實踐相結合。
2.指導教師資格與職責。本科畢業論文指導教師必須由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寫作水平高的老師擔任,一般選用中級職稱或是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本科畢業初級職稱的教師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資格擔任本科論文指導教師。本科畢業工作五年以上的審判員、檢察員、律師也可以被聘為本科畢業論文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指導學生選題,資料收集、寫作方法的運用、文獻檢索、寫作提綱的擬定、督促學生按寫作計劃完成初稿;論文初稿進行審閱,提出修改意見;對論文定稿進行成績初評,書寫評語。
3.論文答辯及成績評定。開放教育法學本科學員須全員參加畢業論文答辯。答辯組由3人組成,答辯主持人須具備高級職稱,答辯組由電大教師和外校答辯教師組成。法學本科畢業論文成績的認定除了要看畢業論文的本身質量外,還要看學員現場答辯的情況,通過答辯來檢驗論文是否為學員本人完成。成績分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優秀五個等第。優秀人數不得超過參加答辯總人數的20%。
(二)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考核機制中存在的問題
1.教學計劃中學術訓練課程缺失。開放教育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沒有論文寫作課程,課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試形式。學員沒有經過專門的學術訓練,缺乏論文寫作的能力。學員不知道如何收集資料,不知道如何撰寫研究綜述,不知道論文的布局謀篇。雖然有開設《法律文書》課程,但講授內容為司法機關、公證機關、仲裁機關法律文書的規范和要求,并非學術論文技能的訓練。
2.畢業論文表現形式單一。畢業論文只能寫學術型論文,導致部分學術功底差,但實踐經驗豐富的學員興趣不大。學術型論文需要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格式,束縛了學員的手腳,難以調動學員的寫作熱情,不能充分發揮學員的經驗優勢。
3.畢業論文答辯過場化。答辯過程中有一部分學員答不出來答辯教師提出的問題,部分學員法學基礎知識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問,但為了能讓畢業率達到一定的比例,答辯主持人往往會放寬答辯要求,一個班級只留下一兩個最差的同學不通過,其他同學即使再差,也送個及格分數。導致整個論文答辯過程不是很嚴謹,學員認為通過太容易,不能夠引起學員的重視,不利于論文寫作質量的提高。
4.存在抄襲和購買論文的現象。開放教育學員因為沒有時間或是因為能力不足無法按時完成畢業論文,但為了畢業,就去網上抄論文或是花錢買論文,助長了不正之風,構成了學術腐敗。
二、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的機遇和挑戰
(一)國家開放大學的成立為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創造了條件
電大開放教育法學本科過去是同中國政法大學聯辦,在教學和畢業論文寫作等環節受聯辦學校的制約。2012年國家開放大學在人民大會堂正式揭牌成立。國家開放大學可以設置本科專業,按教育部規定,首批設置本科專業為19個,這19個專業有獨立發放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資格,其中就包括法學專業。國家開放大學可以自主設定教學計劃,決定畢業論文的形式。可以說國家開放大學的成立為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國家開放大學人才培養目標也需要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
開放教育的教學具有開創性[4],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多元化必將更加適合成人學生,更符合開放大學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應用型法律人才,應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具有嫻熟的法律職業技能,能夠公平合理地處理法律糾紛。[5]調查報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學員將法學理論同自己的實踐經驗相結合,對學員的職業技能的提高更有幫助,更有利于促進知識向技能的轉變。
(三)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學教師自身素質的提升
電大系統的法學教師在學歷、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師都有一定差距,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電大系統自身的原因。省級電大以下的法學教師無法兼職從事律師職業,導致這些法學教師無法案件。電大系統組織的法學教師業務培訓數量也不多,省級電大的老師還有機會參加培訓,基層電大法學教師很少有機會參加培訓。一所基層電大,法學教師只有一兩個,教研活動很難開展,在教學壓力不大的情況,教學技能很難提高。如果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將促進促使教師知識更新,并提高法學實踐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改革的嘗試
(一)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
如果學生的學術功底較好,可以通過撰寫傳統畢業論文來獲得學分。此外,學生還有其他選擇,或是在有國際國內刊號的雜志上,或是提交社會實踐調查報告。還可以選擇模擬審判案卷及審結報告或法律意見書作為畢業論文成果形式。畢業論文的形式確定后,不得隨意更改,確需更改的,須報指導教師同意,并須重新開題答辯。
(二)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法學院
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法學院實行畢業論文“雙軌制”改革,在法學專業114名大四學生中,推行法庭模擬審判和論文結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現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論文占40%。目前,此項改革尚未全面推開,該校采取自愿選擇方式,在2011屆114名畢業生中,已有22人選擇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學生還按傳統模式寫作畢業論文。[6]
(三)山東大學威海分校
法學本科生科研立項、“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暑期和寒假社會實踐活動的優秀研究成果經鑒定程序直接轉化為畢業論文。
(四)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論文除了學術型畢業論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畢業設計和調研報告三種形式。[7]
(五)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
2008年年底,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宣布改革舉措:2009年畢業的本科生必須寫案例分析,而且必須是具有爭議、比較新穎、有研究價值的案例。[8]
(六)華僑大學法學院
法學院要求畢業生在實習過程中,復印一個已結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復印卷宗必須完整。根據該卷宗呈現出來的證據材料,對該案件的性質和判定結論進行分析,并撰寫案例評析報告,內容包括:案件的簡介、證據的認定(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實體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認定結論。畢業生在答辯的時候,必須帶上復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備查,期間要求畢業生先介紹該案件的情況,并提出自己的處理意見以及事實與法律根據。答辯老師可以根據該案件的具體情況,從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對案件處理提出問題,要求學生回答自己是如何處理案件以及認定結論的事實與法律根據。答辯老師根據畢業生撰寫的案例評析報告的質量和答辯的表現進行評分。[9]
四、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制度設計
國家開放大學可以嘗試畢業論文改革,既保留傳統畢業論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傳統型畢業論文
論文的選題必須是法學專業范圍,選題要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切記題目不能過大,如在題目中出“中國”或是“我國”等字樣,撰寫的論文能夠解決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學員論文選題盡量不要重復,最好一人一題。在論文的格式和學術規范上要嚴格要求學員,論文格式必須符合要求,字數不少于6000字。論文的復制比必須控制在規定范圍之內。論文理論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適當降低,論文的寫作著重在于培養一種法律思維能力,重在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根據開放教育法學本科學生的工作性質和生活閱歷,引導其選擇能將工作經驗、生活積累都運用起來的題目,以充分發揮社會經驗豐富,動手能力強的優勢,而避免了理論基礎相對較薄弱的劣勢,從而揚長避短,寫出具備電大畢業論文特色的高質量論文。[10]
(二)調研報告
在課程教學過程中,輔導教師可以通過專題討論、主題辯論、布置小論文等方式,引導學員將自己的工作實踐同法學專業課程相給合,確定調研主題。教師要對學員的調研活動及調研報告的撰寫進行指導,提高學員運用法學知識解決和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調研報告原始材料應真實可信,調研內容應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實證性和時效性,調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調研報告,調研報告能解決實際問題,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審視現有法學理論,研究報告有一定的指導意義。調研報告應格式規范,內容明確、資料充實、方法科學、結論可靠,字數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擬審判
模擬審判是一項最綜合、最全面的實踐性環節,通過一個模擬法庭的組織與演練,可使參加的學生熟悉相關的訴訟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種訴訟法律文書的寫作,培養他們的組織能力、善辯能力及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11]。輔導教師帶領學員去法院旁聽,和學員共同確定模擬法庭選用案例,確定模擬法庭開庭計劃,指導學員完成所有訴訟文書的撰寫。模擬審判適用普通一審程序。模擬審判全過程的演示,不僅要求學生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更是對其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寫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書和判決書的撰寫又可以檢測學生對所學理論和法律條文的實際運用能力[6]。沒有撰寫法律文書的學員可以撰寫審判總結上交。輔導教師根據學員在模擬審判過程中的表現及提交的訴訟文書和總結給學員打分,審判過程中的學員演示表現占總成績的60%,提交的訴訟文書或是總結占總成績的40%。
(四)
鼓勵學員在讀書期間撰寫、,學校對公開的同學依期刊的不同級別給予一定的補助。公開發表的論文選題必須是在法學專業范圍之內,作者所屬單位必須是學員就讀的學校。論文應符合學術規范,沒有學術不端行為。學校對學員上交的發表過的論文進行成績評定時要進行學術不端檢測。論文應當觀點明確、論證充分、方法科學、邏輯嚴密、層次清晰、結構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發表的論文只要達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開出版且有國際和國內刊號的刊物上發表的論文要達到6000字。在公開出版的論文集或其他公開出版的編著中發表,且字數在6000字以上的學術論文,應具備申請認定的資格。
(五)審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學員或是參加法院實習的學員可以對本人審判或是參與過的案例進行歸納、匯總、分析和總結。要求學員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審結報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對案件的基本經過、案件中證據的采信、法律的運用情況進行詳細的描寫,以不少于4000個字為宜。
(六)論文獲獎
發達國家(例如美國)的網絡科技融合于法學教育發展,他們已經有了30多年的經驗。在美國,法律教育與法學研究已經發生了明顯變化。著名的WESTLAW和LETXES等法律數據庫已經發展成為全球性的法律信息產業。WESTLAW公司已于1997年在北京開設了代表處,并在北京大學法學院開通了在中國大陸第一家專用的法律數據庫查詢終端。1999年上述兩家美國法律數據庫已經采用互連網絡進行法律數據全文檢索和閱讀,其中已有相當部分的法律數據免費向全球開放。
在亞洲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例如我國的臺灣,網絡科技發展也有10~15年的經驗,使得法學教育在使用網絡科技方面也取得了較大發展。在中國大陸這方面起步較晚。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值得我國法學院借鑒。下面從十個方面加以論述。
一、網絡科技影響法律圖書館發展模式,影響學生和研究人員的資料查詢和閱讀方式
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法學院圖書館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網絡科技的影響,改變了發展模式和方向。美國大約有170多所由美國律師協會(ABA)承認資格的法學院法律圖書館,在30年前已經開始連接WESTLAW公司和LETXES法律數據庫系統。
在美國法律圖書館網絡數據的法律資料費用(設備和數據流量收費)約占法律圖書館平均開支的1/3以上。從發展的趨勢來看,數據設備和軟件更新的費用增長幅度比其他圖書館開支增長幅度要快。同時,法律圖書館早已配備了專門的網絡與計算機數據工程維護網絡系統。
美國多數法學院采用了網絡化的法律數據庫,使得法律圖書館的使用分為兩個區:一是傳統的“書架區”,二是“計算機區”。越來越多的青年學生集中在“計算機區”,1980年以后的法律資料多數可以查閱網絡數據庫獲得。“書架區”對青年學生的吸引力正在減弱。
在美國法學院,法律圖書館的“書架區”與讀者聯系,主要通過書籍外借和外地圖書館復印郵寄服務來實現。圖書館外借圖書使得圖書館的使用空間和時間擴大。現在,在法律圖書館的“計算機區”,通過互連網絡擴展圖書館的使用時空,使得圖書館的使用“無疆界化”和“無閉館化”,而且,網絡服務更具有質變的意義還在于:當各個法律圖書館數據庫連網后,各網絡數據庫中的法律信息資源便實現共享,這將使各個法律圖書館管理成本大大降低。同時,每個法律圖書館的發展將更加注意特色,更加趨于個性化發展,更加注意數據資源的獨創性。反之,在沒有網絡技術支持的時代,各法律圖書館發展趨于雷同、重復和缺乏特色。
在美國,許多法學院學生通過網絡,隨時查閱與下載網絡數據庫的法律資料。美國多數法學院的《法律評論》都已經“上網”。即便沒有上網,也用光盤數據版通過美國計算服務器提供全文檢索服務。
在發達國家網絡科技進入法學院圖書館之時,發展中國家在此發展比發達國家慢了幾年,甚至幾十年。檢索文獻的手段不同,導致眼界、觀念和效率的不同,中國大陸法學院在發展法律圖書館時,應該認識到這一點。
在亞洲,幾個經濟發展較快的國家和地區,緊跟發達國家之后,各自發展了“本地版”或“母語版”的法律數據庫系統。
網絡科技發展對法律圖書館的影響還表現在它使得法律圖書館的設計、經費支出與管理人員結構等方面,都將發生了變化。具有網絡科技和計算機數據知識的圖書館工程師成為新的館員。學生同計算機工程師對話的時間增加的幅度,比同傳統館員咨詢時間增加得快。學生同計算機工程師們的“對話”不僅僅是面對面的,或電話交談,而且還可以是在網絡上的“對話”,中國大陸的法學院法律圖書館正處于發展階段,所以,更應充分估計到網絡科技對法律圖書館的直接和間接影響。
二、網絡科技對法律教室的影響,對教師與學生交流方式的影響
在發達國家,網絡科技也進入法學教室已經非常普遍了。美國芝加哥的一所不太引人注目的法學院,叫肯特(KENT)法學院,設在一所理工學院里,這所法學院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方面獲得了大力支持。美國的這所法學院在傳統評價標準中的排名并不靠前。①但是,它全面使用網絡科技進入法學教室,使法律學生通過網絡學到更多的東西。
在網絡科技發展前,世界各國的著名法學院主要依靠著名教授來支撐。法學大師的知識及經驗隨同他們個人的存在而存在,隨同他們移動而移動,所以,大師的知識及經驗傳達給學生們是有限的。所以,爭奪大師是法學院之間競爭方式之一,表現為互相“挖角”。但是,就是在世界著名法學院里,學生也不能經常聽到名教授和大師們的講課。
但是,美國的“小法學院”卻通過網絡科技獲得這些著名教授的音像資料和數據化資料,在網絡中傳播,并將網絡數據庫與教室連接起來:“小法學院”可以用較低的成本,使學生學到更多的東西。而大法學院花費的成本要高得多。從節約成本的角度看,小法學院更具有競爭力。美國法學院還有另一種新的排名,評比使用網絡科技的程度。評出的前5名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小法學院,沒有哈佛、耶魯、哥倫比亞和伯克利及密歇安法學院。所以,美國有名的私立法學院中,除了哈佛法學院外,像芝加哥、耶魯、斯坦佛法學院都是小規模的。還有更小的法學院,其辦學成本更低。
網絡化的教室改變了授課的時空與資料的規模。法律課程的聲音與文字資料(甚至圖像)已經存在服務器中,服務器24小時開通,學生們在教室里或在世界各地,在任何時間都可以上網學習。同時,他們同教師的“提問與回答問題的對話”與“案例的討論”也可以通過電子信箱或“BBS”隨時進行(請參看北大法學院的BBS中文討論分析軟件SPS)。
網絡化的教室不僅僅使教師與學生雙向交流,還可以利用網絡鏈接的數據庫發展“縱向交流”。師生們通過網絡化教室鏈接的法律數據庫,“入庫”一層一層深入展開,可以獲得更多、更新、更早、更具有比較性的數據資料和統計資料。并且隨時使用統計和分析軟件(例如社會科學統計分析軟件SPS)對法律數據進行分析,立即獲得結果。
網絡化教室發展后,教師不是以講授法律知識為主,而是將分析的經驗教給學生。同時,輔導學生使用法律數據庫和分析“軟件”自己進行學習與分析為主,讓學生自己發現知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這種鏈接網絡的“電子教室”在中國大陸的法學院已經開始醞釀了,發展這種教室不是技術問題,而是經費問題。或者說也不全是經費問題,而是觀念問題。我國法學院的未來教室設計與使用,要充分考慮到網絡科技的影響,提早準備(國家教育部設在上海華東師范大學的“課程與教育研究基地”的教室已經具有這種雛形)。
三、網絡科技發展對法學研究與發表方式的影響,對法學研究評價方式和傳播方式的影響
在網絡科技發展以前,由于學術刊物分級分類,使得法學論文寫作難,發表更難。目前,大陸法學院有333所,本科在校生大約6萬人,研究生在校與在職人數大約3萬人,將近10萬法學后備人才可以發表的全國的法學核心刊物不到30本,省級社會科學理論刊物不過30多本,其他綜合學術刊物也不過40多本,所以,在大陸發表法學論文的刊物比經濟學和理工類的少,而人數多。
在我國,盡管法學論文雖然發表難,但是發表后閱讀與傳播也同樣困難,一般讀者不容易接觸到這些專門學術期刊。由于這些刊物的內容十分專業,所以,書店和郵局及報刊亭不會出售這類專業刊物。獲得這些專業刊物的惟一途徑只能到各個大學法學圖書館里去找。結果讀者查閱學術專業論文的成本比較高。現在,我國法學理論界在幾年前開始了一種將學術論文書刊化的趨勢,以各種部門法的《論叢》冠名,“以書代刊”來發表中長篇法律學術論文,這種做法使學術論文可以在一般書店里買到。
網絡科技發展后,電子專業學術刊物以一種新形式出現了。這種傳播形式發表周期時間短,可以短到按分鐘或秒鐘來計算;閱讀面大,對社會的影響面更大,更加便于閱讀和研究,更加便于保存和檢索,也更加便于引用和復制。我國法學院應該研究在網絡電子版的情況,設計學術評價政策和標準。
在我國,網絡科技正在將法學論文“KEY-IN(鍵入)”或“SIGANA(掃描)”到專門數據庫,法律數據庫正在與網絡連接,例如,北大法學院的法律數據庫已經開放,可以通過網絡閱讀法學專業論文。不但閱讀方便,檢索也方便。同時,使用“軟件包”進行隨機統計與分析也非常便利。過去讀者只能檢索論文、閱讀論文,現在配合軟件包來分析論文,檢驗論文中的數據,以便對論文的科學性、客觀性、實證性進行檢驗,讀者不再是被動的閱讀,而是主動地分析與評價。
理論界評價論文水平時,經常采用的一個指標:“引用率”。過去統計論文的“引用率”時采用人工方法,人工統計的“引用率”與實際的“引用率”存在差距,所以精確度有問題。在網絡科技發展后,法學論文可以在網上“發表”,上網“訪問”閱讀論文次數可以被計算機在閱讀該論文前,可看到已有多少讀者“訪問”閱讀了該論文。這種統計數據顯示可以給后來的讀者一個暗示:閱讀次數越高,證明該論文越引人注意。暗示的效果是“閱讀多者更多,閱讀少者更少”。在網絡技術領域,訪問網頁次數采用“點擊率”表示,點擊率越高,表明注意度越高,“點擊率”就象電視節目的“收視率”一樣。由于網絡科技的支持,使得專業論文的閱讀者規模可以成倍增加,這使我們可以從不同角度、采用多元化的方法評價論文。這種特有的反饋有可能促使論文研究方法發生變化。
四、網絡科技在法學教育領域日益廣泛的融合導致教師與學生角色的互動
在我國一些大中型城市,法學院學生在使用網絡方面比老師具有更多優勢,因為學生中的“網蟲”數量遠比老師多。由于學生在網上花的時間多,加上學生之間有交流,所以,學生可以幫助老師在網上查找最新法律資料,使老師的講義中的信息隨時獲得更新。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學生是老師的“老師”。教師和學生的角色發生了互換。
轉貼于
法學院的教師也不會因為在網上的時間比自己的學生少而感到自卑或羞愧,我國法學院的教師正在從“傳授法律知識”的先生轉變成為“傳授司法經驗的長者”。大學教育更多是傳授經驗。②在法學院司法經驗的傳授更加重要,因為司法經驗難以從法律書本上學到。即便是寫在法律教科書上的別人介紹的經驗,在學生自己沒有體會和經歷時,也不容易學到,法律經驗一定要靠老師,或有司法經驗的律師或法官傳授。司法經驗傳授本身就是一種法律教育,在此,法學教授與律師和法官的角色也發生了轉換。
由于法律的知識可以更多地讓學生自己學習獲得,各個國家,各種不同歷史時期的司法經驗比較與傳授將成為大陸法學院發展教育的一種值得注意的方向。由于學生、教師、律師和法官角色的互換,使得大陸法學院更加開放,更加面向司法實踐,更加面向社會,這種發展的結果將使法學院的法學教育從邏輯的法律向經驗的法律轉化,從情感的法律向理性的法律轉變,從書本上的法律向社會存在的法律轉化。在中國這樣一個傳統的大陸法系國家,封建社會的人治與儒學思想對法律的影響深刻,上述轉變對現代社會發展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五、網絡科技發展將使法學院的考試制度、論文答辯制度、學籍管理制度、課程設計、講義與教科書設計、研究與討論制度發生改變
網絡科技發展,將使法學院的教學管理發生許多變化。首先,考試制度會發生變化。使用紙張和圓珠筆的考試,可以由學生在計算機上完成。考試由主要考學生知道多少知識為目的,變化為考學生自己具有多少處理問題的能力。例如,發現新法律的能力,收集有關新法律的文章與資料的能力,使用“軟件包”從多種角度分析新法律的能力,預測新法律的社會效果的能力,相關法律與新法律進行比較與評價的能力。這些工作現在都可以在連接網絡與法律數據庫的計算機上進行。而且在進行這種類型的考試的同時,也會引導學生自己設計專用的分析軟件工具,設計專用的法律數據庫,安排自己的表達方法(數據源鏈接的方法,或是數據庫全文或關鍵術語或概念連接的方法,或者是多媒體技術表達方法)。
許多法學院的法學考試也可以采用計算機模擬法庭辯論、模擬雙方律師的博弈、模擬法官的合議討論過程、模擬判決等方式。對于法律知識性的考試,如果采用計算機選擇題考試,可以隨機判分,以杜絕或減少作弊現象。
網絡科技發展也使法學研究生論文答辯的方式發生變化。原來的法學研究生學術論文答辯,采用問答式,教授與研究生的問答只在一個層面和同一空間、同一時間進行,外地、外省或外國的教授參加論文答辯,一定要乘坐飛機或火車、汽車等交通工具集中到某一會議室中,面對面地進行。采用網絡通訊技術,可以實現遠距離,不同空間,不同時間多層面的問答方式。
網絡科技發展還將影響學生的學籍管理制度。由于網絡科技改變了人們交換信息的時空,所以,學生在法學院學習的時空可以更加靈活。預計,不久的將來,大陸法學院的學生在校園外就可以參加法學院的課程,學籍管理采用開放式,學生不一定要在指定的時間內完成學業。隨著終身學習觀念的推廣,學習法律的年齡也不一定要限制。
采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成本可以非常低,甚至可以設計成計算機自動管理系統,減輕人的勞動,使得對本地管理與對全球管理的成本差別不大。
從2001年開始,北大法學院的“網絡與法律”課程已在網絡上開放,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HEALJECTION教授的“FINACIALINSTITRTIONANDLAW”課程也已通過網絡傳輸到北大法學院的服務器上,選課的同學們可以隨時通過自己的筆記本電腦或法律圖書館的臺式電腦“上課”。他們的作業采用電子郵件寄給哈佛的教授。今后,這類網絡課程將越來越多。
一旦世界各國法學院的網絡課程互相鏈接,形成一個巨大的全球化的法學院課程體系數據庫時,大學法學院也就國際化、全球化了。
六、網絡科技發展使法學教育與相關學科發展產生融合,跨專業、跨學科發展將發生新的變化
網絡科技的發展使法學院與經濟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政治與行政管理學院、公共關系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社會與人類學院、人文學院等發生跨學科的交流。目前每個學院已經開通了自己的主頁,建立了自己學科的數據庫。以北大法學院為例,法律數據庫中已將法學院中的幾乎所有可以用信息表達的東西都放進去了。北大法學院的主頁將全球法律網站的搜索引擎、法律數據庫和法律相關傳媒都鏈接在一起,這個網站已經被美國YAHOO網站統計為在中國大陸法律專業訪問率最高的專業網站。
如果將來文科中的每一個院系都將他們的主頁實現專業搜索引擎、專業資料數據庫和傳媒鏈接,或者更多層面的聯系,就已經為跨學科研究與交流提供了技術支持的空間。在這個網絡空間里,學科之間的融合,通過數據庫的“鏈接”,通過專業網站的“搜索引擎”以及傳媒及時的、獨特的表達,將變得非常容易。因為在網絡技術支持的空間,跨學科在信息科技的支持下,不同專業的人與人的磨合少了,不同專業知識與知識的融合多了。
七、網絡發展使法學院畢業生的就業去向發生了變化
網絡科技的發展還影響法學院學生的畢業去向。過去,法學院畢業生主要在司法部門、政府機關、公司企業工作或進入律師事務所學習做執業律師等。網絡科技的發展有可能給學生開辟一條新的就業道路:IT律師與IT司法行業。最早從事這個行業的專業是國際大型律師事務所采用軟件技術進行接受客戶的委托前的“”。由于專業責任和道德的限制,同一家大型的國際律師所不能同時原告和被告,從主觀上講,律師事務所不會這樣做。但是從客觀上說,不同國家的公司委托時,可能無意識地出現“一主二仆”的現象。IT軟件技術使得這種查詢能在非常短的時間內解決問題。
由于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新的律師業務和新的法律咨詢業務可以在這些技術的支持下完成,從而大大降低律師的收費幅度。使越來越高的律師費向合理的、有利于競爭的、方便客戶的方向發展。筆者暫時將這個新的司法領域稱為“E-LAW”,或叫做“電子法務”。③
八、網絡發展正在改變法學院的師資構成,學科與學派的發展產生新的方向
大陸法學院師資構成的變化,正如原來金融證券領域以學習經濟類和金融專業的人員為主一樣,在金融電子化后,計算機專業人員大量進入金融界,已經占了相當大的比例。當金融業轉向金融信息業的時候,計算機和信息專業的人將會有更多的到金融領域就業的機會。
與計算機專業人員一樣,在金融業中也有越來越多的數學專業、心理學專業,甚至法學專業的人進入。同樣的情況也將出現于法律業,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其他專業的人員進入法律界。
法律數據庫、法律網站搜索引擎技術、法律新聞傳媒業的發展、E-LAW的發展需要更多的IT專業人員加盟,或者是學習經濟學的專業人員,講授“法律經濟分析”類課程。
現在在中國大陸的法學院里,計算機專業人員主要從事網絡維護和專門軟件設計工作,但是,現在在北大法學院已經開設了由計算機專家講授的“網絡法律”和“軟件版權保護”網上課程。
九、網絡科技發展將提升大學法學院的學術能力,提高其綜合實力,影響法學院對社會的“貢獻度”和社會的“支持度”
網絡科技的發展對法學院研究能力與學術發展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網絡科技有助于各個法學院研究能共享資源和學術交流,也有助于各個法學院發展自己的特色。在網絡科技發展前,由于資源共享和學術交流的成本較大,各個法學院容易向“小而全”或“大而全”的模式發展,會導致重復建設,容易造成資源浪費。學界曾有一個共識:“半個圖書館,等于沒有圖書館”。網絡科技在法學院的應用可以改變這個傳統的共識,在網絡科技支持下,“半個圖書館也可以等于一個完整的圖書館”。
使用網絡科技還可以提高法學院的教學與科研成果對社會的貢獻。大學原來是有“墻”的,各個法學院是有“室”的,這樣在地理位置上將法學院與社會分開。特別是目前大陸一些大學考慮到校園安全,大學入門的手續比較煩瑣,社會公眾訪問大學不便。網絡科技的發展可以使法學院的課程上網,網上法學院可以實現“無墻法學院”或“空中法學院”。中國有著地域廣闊、人口眾多的特點,使用網絡科技實現遠程法學教育可以克服傳統法學教育分配不均的問題。大陸連續多年進行全民普法教育,每次普法教育都要進行幾年。由于采用的教育手段比較傳統,所以效果還有更大的提高潛力,如果通過電視網、互聯網,采用圖本化、音響化、數據庫鏈接化、文本鏈接化、多媒體表達化手段,將會使法律教育的效果大幅度提高。
衡量一所法學院對社會貢獻的大小,可以使用“貢獻度”表示。法學院除了向社會提供合格的人才外,還要將法學研究成果及時向社會,參與立法和司法的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參與大眾普法,對社會開放式教育,對青少年進行法律知識傳播,對受法律處罰人員的法律知識與心理輔導等,這些工作可以通過時間量和工作質量來表達。法學院對社會的貢獻度越高,獲得社會的關注程度也越高,獲得社會各種資源的支持度也越高。法學院不可能獨立于社會而存在,更不可能脫離社會支持而發展。網絡科技的發展使法學院對社會的貢獻與獲得社會支持的規模更增大和更有效。
十、網絡科技改變了法學院傳統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原則,例如,政府與網絡、法律與網絡、國家與網絡等的關系
1.ESP教學理念在旅游管理碩士研究生英語教學中的應用
2.新形勢下英語碩士點建設的幾點思考
3.英語語言文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問題思索
4.英語專業碩士畢業論文的語言錯誤分析研究
5.醫學碩士研究生互動式英語教學方法的探討
6.英語碩士論文文獻綜述中轉述動詞的對比分析
7.我國英語專業碩士學位論文標題的詞匯句法特征研究
8.中外英語碩士論文轉述動詞對比研究
9.商務英語碩士學位論文撰寫情況分析
10.碩士研究生基礎英語和專業英語詞匯學習策略研究
11.英語碩士研究生文獻閱讀能力現狀調查與培養途徑分析
12.主題-任務教學模式探究——以地方高校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教學為例
13.中國學生英語碩士論文引言部分轉述語使用情況的語類分析
14.中國應用語言學專業英語碩士學位論文文獻綜述體裁特征
15.“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工程碩士研究生英語教學模式研究——以重慶科技學院為例
16.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科技英語翻譯能力分析
17.學術論文體裁教學不可或缺——英語專業碩士學位論文引言寫作情況調查
18.英語報刊與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課外英語閱讀
19.基于新媒體支撐的面向碩士研究生實用英語教學的探索
20.論英語碩士學位論文中的參考文獻問題
21.中國學生英語專業碩士論文“前言”部分的語類結構模式分析
22.碩士研究生EAP習得模式探索——武漢科技大學某研究所碩士生學術英語習得個案研究
23.理工科碩士研究生學術英語需求分析
24.英語專業語言學類碩士論文英語標題的對比研究
25.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學習構成與自我認同關系的實證研究
26.批判性思維能力對英語寫作水平影響的調查研究——以某大學2012級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為例
27.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學習需求調查分析
28.中外大學生英語碩士論文中四詞詞塊的比較研究
29.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專業學習動機與自我認同關系的實證研究
30.中國與北美碩士論文英語標題的對比研究——以農學為例
31.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學習情況調查研究
32.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學習現狀調查研究——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學生為例
33.醫學院校碩士研究生英語教學改革的思考
34.學習者英語碩士論文中的轉述動詞
35.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現狀調查及教學建議——對浙江工商大學的調查分析
36.英語專業與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學習觀念的對比研究
37.香港與內地高校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比較研究
38.法律英語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中的定位與教學組織
39.英語碩士研究生第二外語的學習策略探究
40.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專業英語教學探討
41.醫學院校碩士研究生通用學術英語需求分析
42.影響碩士研究生英語學習因素的實證研究
43.英語碩士論文中模糊限制語的對比研究
44.碩士研究生英語教學改革:核心、目標與措施
45.醫學碩士研究生英語學習需求分析及其教學啟示
46.人文社會科學類碩士學位論文英語標題句法特征的對比研究
47.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學習需求分析與啟示——以贛南醫學院為例
48.新課改下高校教育碩士(英語)培養模式的探索與反思
49.英語碩士研究生教學之我見
50.英國TESOL專業碩士和我國英語教育碩士人才培養比較與思考
51.實施“流利領先法”,培養理工科碩士研究生學術英語能力——以報刊、學術雜志文章為課程材料
52.英語教育碩士教育實踐中課堂觀察現狀的調查研究——以華中師范大學為例
53.波蘭華沙大學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人才培養模式特色及啟示
54.師范院校英語教育碩士培養問題與對策思考
55.少數民族骨干人才碩士研究生英語課程教學改革實踐
56.媒體英語素材在法律碩士專業英語教學應用中的探究
57.碩士研究生英語學位課程考試之我見
58.中國英語專業和英語本族語者碩士論文題名的信息結構對比分析
59.“模塊+選修”:轉型期專業碩士公共英語課程改革研究
60.水利英語方向翻譯碩士培養的可行性研究
61.英語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研究自主性培養的課堂教學策略初探——以悉尼大學碩士TESOL專業課堂教學為參照
62.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語用能力調查分析
63.對比分析我國英語專業碩士與本科畢業論文的語言錯誤
64.國內工程碩士研究生英語教學研究現狀述評
65.在碩士研究生專業英語教學中注重培養學生運用英語的能力
66.論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學術研究能力的培養
67.淺談碩士研究生英語學位課程考試改革
68.碩士研究生公共英語課程設置改革構想
69.英語碩士研究生科研閱讀現狀與能力培養途徑探討
70.從課程本質透視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學習需求——以西藏民族大學為例
71.碩士研究生專業英語課程教學模式研究
72.說寫并重 全面提高——碩士研究生英語課程改革與實踐
73.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對工程碩士英語教學的啟示
74.碩士研究生使用英語學習策略特點的實證研究
75.理工類院校英語本科與翻譯碩士(MTI)課程設置比較研究
76.論英語專業碩士論文致謝辭的語用失誤
77.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批判性思維能力與自我認同關系的實證研究
78.試論工程碩士英語課程交際能力培養的若干問題
79.河北省高校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就業狀況調查與分析
80.工程碩士英語教學改革的探討
81.教育碩士(學科教學·英語)專業碩士課程設置的現狀分析
82.車輛工程專業工程碩士英語教學存在問題及EPBEP教學方法的研究與應用
83.英語專業本科至碩士英語詞匯學課程三級分級教學設計
84.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英語教學改革實踐
85.廣西英語課程與教學論碩士學位論文調查和分析
86.淺談英語翻譯碩士學習應注意的問題
87.英語專業語言學方向碩士研究生創新特征研究
88.工程碩士研究生英語教學改革研究
89.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學術寫作中重述話語之語用功能習得研究
90.專業碩士學術研究能力培養的現狀與啟示——以英語學科教育碩士學位論文為例
91.人際關系管理論與工程碩士英語教學模式
92.理工科碩士研究生學術英語需求分析與課程評析
93.英語碩士論文寫作方法論要
94.西華大學碩士研究生英語學習動機的調查研究
95.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學習與自我認同狀況的調查與分析
96.基于教育語言學對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專業思想與學術能力發展的思考
97.民族高校醫學碩士對醫學英語需求的調查分析
98.自助式講課學習模式在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英語學習中的運用
99.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公共英語課程設置的思考
100.基于ESP教學理念開展公共衛生碩士專業英語教學改革
101.醫學碩士研究生專業英語閱讀與寫作能力的培養
102.從中介語視角分析工程碩士英語會話的句法范式
103.研究生英語學習動機與EAP教學——以江蘇大學碩士研究生英語教學為例
104.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英語課程設置改革與實踐
105.從英語教學法的視角探討碩士英語教學改革
106.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學習狀況調查研究
107.淺議工程碩士英語教學改革
108.碩士研究生英語教學改革與實踐
109.涉海院校碩士英語教學改革與實踐
110.農林院校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學術英語寫作教學的優化——以北京林業大學為例
111.中國高校英語專業應用語言學碩士論文引言的體裁分析
112.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生英語入學水平綜述——兼談英語教學的幾點建議
113.關于提高理工科碩士研究生英語閱讀教學的想法
114.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英語教學思考與構想
115.論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英語教學改革——以哈爾濱工業大學為例
116.基于網絡和多媒體環境的碩士研究生公共英語視聽說教學模式研究
117.工程碩士英語實踐教學途徑探索
118.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課程體系建設初探
119.構建以“實踐教學為主,理論教學為輔”的專業特色——關于西部地區英語教育碩士的培養
120.英語學科教育碩士學位論文質量調查分析——以廣西師范大學為例
121.淺談英語專業碩士論文的選題
一、引言:龐德與《法律史解釋》
意大利著名的歷史學家克羅齊說過:“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而龐德也正是通過站在當代的歷史條件下,對法律的歷史做出了深刻的解讀。這種解讀的最大意義在于讓讀者覺得是一種自然而然的借助歷史去表達當下的絕佳手段。就這樣,一副生動的法理學歷史圖景就在眾人的眼前栩栩如生的鋪展開來。
初讀《法律史解釋》的讀者,如果對于龐德的學說沒有做過深入了解的話,可能會對其展開該書的路徑產生疑惑,甚至略微有些迷茫。因為龐德對文章中大量引用的案例和人名并未講出來龍去脈,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說明這位大師深厚的學術積淀,旁征博引,引人入勝。龐德認為,“歷史的撰寫必然會包含某種解釋,而歷史故事的講述所依據的也正是這種解釋”,那么,作者是如何展開本書“歷史的撰寫”呢?從體例上看,本書共七章,分別是法律與歷史、倫理解釋和宗教解釋、政治解釋、人種學解釋和生物學解釋、經濟學解釋、著名法律人的解釋,以及一種社會工程解釋。
龐德通過對以上各個時期不同法律史解釋的梳理,在分析、批判歷史法學派關于法律史解釋的觀點的基礎上,提出了具有創造性的“社會工程解釋”。因為“每一種解釋都試圖把握單一的重要因素,并把這種單一的要素確定成為自己的‘法律之神’,作為支撐法律律令的不容置疑的權威和法律發展的終極動因。”這也就說明,任何時代的法律現象不可能被一種法律史解釋的方法所完全承擔。但是,龐德在書中并未將“一種社會工程的解釋”做系統的闡述,僅僅是給出了一個基本的理論框架,或者說,只是指出我們在理解法律哲學的發展時為什么需要一種社會工程的解釋。
二、入徑:《法律史解釋》展開的兩個維度
(一)外在理路:游弋于學說間的分析與批判
縱觀《法律史解釋》,我們不難發現貫穿本書的兩條明線,一是按時間發展順序所形成的分析脈絡,一是基于各學派及解釋的不同類型而展開的批判序列。通過龐德的研究,使得讀者不僅從微觀的學術理論中把握了法律哲學在當代演變的基本脈絡,更從宏觀的敘事角度展示了西方法學沿革之路。
【關鍵詞】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存在問題,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X7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相對于西方發達國家而言,我國的公路工程監理起步較晚。改革開放以來,雖然我國的公路工程行業取得了迅速發展的契機,但是,對工程實施專業化的監督管理依然沒有得到重視,工程施工過程中缺乏嚴格公正的監督管理,使得工程的質量難以得到保證,各種豆腐渣工程不斷出現,工程施工的成本造價控制更為困難,超支,成本漏洞等問題不斷出現,嚴重影響到整個工程經濟效益的實現。同時,由于缺乏嚴格規范的監督管理,工程的工期難以得到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進度的控制缺乏規范性,施工進度具有很大的隨意性,窩工,誤工,延遲工期等。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1988年,我國的公路行業開始正式施行比較專業化,比較規范的監督管理,即具有監理資質的單位收到公路單位的委托,在遵守各種相關的法律規范的基礎上,對公路工程的施工實施嚴格規范的監理,很大程度的促進了我國公路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我國公路工程監理現狀和主要存在的問題
1.我國公路工程監理整體現狀概述
我國的工程監理體制建立起步遠遠落后于西方發達國家,但經過近些年的迅猛發展,在不斷的實踐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監理管理經驗,工程監理理論已經日漸成熟,各種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已經初具規模,監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但是,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交通行業發展迅猛,施工規模日漸擴大,工程項目的整體質量良好也有很多缺陷,主要表現在合格率偏低,劣質工程多,質量通病嚴重,工程存在嚴重事故隱患,坍塌事故時有發生等。為我國的經濟公路和人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加強建筑工程的監理質量控制已經勢在必行。
2.我國公路工程監理中出現的主要問題
(一)公路工程監理僅僅停留在施工階段,缺乏全面性
在我國,對公路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多半是停留在工程項目的施工階段,多數情況下,監理單位 或者是監理人員剛剛受到施工公路單位的監理委托,便會立刻安排監理工作人員去進行監理,對整個工程的實際情況缺乏實際的了解,僅僅限于對施工一般工藝標準和施工工序流程進行監理,忽視了對整個工程全過程的開展監理工作,但工程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包括項目的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以及保修階段,因而工程公路監理制度亦應貫穿工程公路項目生命周期的始終。但目前我國的工程監理工作一般僅限于工程項目的施工階段,使得整個工程監理缺乏全面性和系統性。
(二)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不嚴格,對工程監理不夠重視
根據我國的公路工程監理的相關法律規定,工程的監理單位承接監理業務,需要具備一定的資質等級,不可以越級進行監理,但是,很多施工單位為了節省監理費用,在工程招標過程中,和一些監理單位協商,進行掛靠監理單位,實施轉包監理業務、連體監理的方式,這些方式均不同程度上限制了監理企業的壯大和發展。同時,很多公路單位對整個工程的監理并不重視,只是迫于國家的法律規定才需求工程監理,很大程度上只是做個形式,而很多的監理單位規模都比較小,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便大幅度的降低監理費用標準,以便獲得監理業務,不規范的招標,小規模低費用的監理操作,使得整個監理過程失去了實際意義。
(三)公路工程監理工作缺乏客觀公正性
相關的法規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公路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但是在實際工程中,公路單位與施工單位關系密切,工程監理只是一種表面形式;某些監理人員為了經濟利益,與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存在利害關系。因此,這就使得監理單位的監理工作缺乏客觀性和公正性,對工程的質量監督難以保證。
三.加強公路工程施工監理的方案和對策
1.實施全過程的公路工程監理
公路工程監理不應當僅僅定位在公路工程施工階段。若項目決策失誤,對不該公路的項目進行投資公路、或公路地點選擇錯誤、或投資方案確定不合理等,不僅會直接帶來不必要的資金投入和人力、物力及財力的浪費,甚至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在項目決策階段監理的重點應該放在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嚴格審核上。工程設計是具體吏現技術與經濟對立統一的過程。擬建項目一經決策確定后,設計就成了工程公路和擰制造價的關鍵。
因此,在設計階段監理的重點應該放在如何控制設計概算不超項目估算,如何使設計方案更具先進性和合理性,確定最佳設計方案以及對整個設計進行全過程跟蹤檢查,達到控制設計圖紙質量的目的。然而在實際執行中,由于種種原因,業主卻把監理的重點放在了公路工程施工階段。
2. 加強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和組織整合
監理行業組織結構調整的目的是實現產業組織結構合理化。目前監理企業層次不分明大的不強。小的不活。中間層次則需提高質量和水平。監理企業規模和結構應與公路工程規模和結構相協調。因此。監理行業組織結構調整的關鍵是解決綜合類大型和專業化小型企業的兩極發展。即是向代表行業水平和實力的侖業集團或大企業方句發展。使其成為能夠與國際咨詢顧問公司相抗衡的中國大型骨干監理企業。
另一極是按照專業化、小型化的發展方向,通過采取多樣化資產組織形式和管理體制。形成獨具特色規模適度、專業性強、機制靈活的小而專、小而精,小而活的允滿生機及活力的新型監理企業。多數監理企業可以加大改制改組力度努力搞好施工階段的工程質量、進度和投資控制逐步發展成為專業類監理企業。通過資質引導、市場準人和政策扶持。鼓勵這類企業按照社會化大生產和專札分工要求。加快內部組織結構調整優化資源配置,逐步向專業類企業發展。
3. 保證工程監理的公正客觀性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必須本著公正客觀的原則,對施工流程中的各個工序進行嚴格實時監控,對施工單位施工標準作出監督考察,對不合理施工,違章施工作出及時有效的處理,保證整個工程施工的規范化。加強對原材料質量的監理。加強原材料的質量控制監理是建筑工程監理中相當關鍵的一個環節。監理單位必須全程參與到材料的采購,運輸,入庫,保管,領用等各個環節,確保原材料質量可以達到國家標準,確保原材的選用符合工程的特點。
四.結束語
公路工程項目監理工作是一個有機整體,各階段監理工作緊密結合,環環相扣,缺一不可。公路工程項目監理的核心主要是質量、造價、進度三方面實施監督管理控制。除滿足進度工期要求外,還應滿足合同規定的工程質量及費用要求。對公路工程項目實施質量、造價、進度三方面監理,不能偏廢。根據項目各階段的不同特點和工作內容,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與手段,逐條落實,是確保工程項目于施工合同工期內按質、按量完成的重要途徑。公路工程項目實施獎懲機制,無論對監理及施工單位均能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提高各方的積極性和責任感,是確保工程項目于合同工期內按質、按量完成的另一重要手段。公路監理工作是‘項需要各種專業技術、經濟、法律等多學科知識和技能的智力密集型服務工作,這就要求監理人員具有控制投資、管理合同和信息,調解經濟糾紛的能力。只有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法制觀念和合同管理意識,才能達到工程項目監理高質、經濟、高效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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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馮玉秀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探討 [期刊論文] 《甘肅科技》 -2011年21期
【關鍵字】招投標,問題,成因,解決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2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近年來,的招投標也成為一個日益重要的話題。為了規范招投標過程,使之科學化、合理化,我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為保證規范的招投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堅實基礎,有效的解決了其中的一些腐敗問題,但是工程的招投標畢竟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它具有商品市場的特性,所以發展至今,它的運作仍然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要想做好這項工作,必須不斷的結合它的發展現狀、發展環境,全面的看待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從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確保規范工作的正確開展。
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行政干預仍有較大影響
從表面看,很多項目在實施招投標的過程中,是建立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之上的,整個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也是按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來進行的,但是我們透過表面往實質看,卻發現很多建設單位的招投標是受到各方各級的行政干預的,建設單位并不是通過招投標來選擇施工單位的,而是事先已經由行政單位內定了施工單位,再通過公開招投標來走個過場罷了。
串通投標
所謂串通投標就是指在的招投標過程中,建設單位違反有關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競爭的行為。具體的說,有兩種方式:一是投標者互相串通投標。在參加投標之前,想參與投標的建設單位通過事前的溝通,以口頭、書面、電話等形式互相報價通氣,達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標者和招標者互相串通投標。在公開招投標之前,招投標者泄露標底,破換正常的招投標工程,達到不法的目的。
尋找借口,規避招標
主要表現在通過手段將整個的項目化整體為部分,再分配給不同施工單位。國家規定,如果一個的各種工程建設施工費用估價在50萬元以上(包括50萬),那么這個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投標。所以,有的單位為了不實施招投標,把符合規定的項目人為的進行拆分、肢解,化整體為部分,從而使整個項目免于招投標。或者是把整個項目分階段報批,只申報部分項目,從而使每一次的項目都達不到法定招投標數額,從而免于公開招投標。
招投標市場存在不正當競爭
主要指在招投標過程中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對整個招投標的過程進行干預,排擠其他投標者,嚴重的干擾了整個正常的招投標工作秩序,破壞了招投標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標項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標的意義。
評標、定標方法不科學、不合理
很多招標單位在進行招標之前,沒有做好充足的功課,在進行整個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設立的評標、定標方法不科學,使整個招投標過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許多不懷好意的投標者鉆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讓這個招投標失去了原來的意義,還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
6、招投標工作完成后招標方與中標方違背原來的合同
據法律規定,招投標工作結束后,中標者應該在中標通知發出的30日內,與投標者訂立合同,合同依據招投標時雙方出示的文件訂立。但是實際情況是,在招投標工作之后,雙方有一方違背當初的招投標文件,以各種理由,各種借口,隨意變更施工內容或要求,增加投資額,造成整個投資超出之前的計劃,之前的招投標失去了意義。
存在的問題的成因分析
國家相關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設不健全,導致國民的法制意識不強
雖然前面提到國家為了規范的招投標市場,使之走向規范化、專業化制定了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縱觀整個的法律法規,懲罰招投標市場的違法行為的法律法規十分少見,懲罰的力度的措施也不夠。這就導致一些招投標單位和個人對這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缺乏,法律意識淡薄。所以才會在整個的招投標過程中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違法行為。
2、市場競爭激烈
因為市場的供求不平衡,所以整個市場出現了激烈的競爭,有些單位和個人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中求得生存,就往往會鋌而走險,做出違法的行為。
誠信經營的意識薄弱
雖然市場經濟已在整個社會生活中占主導地位,但由于長期計劃經濟作用的結果及傳統文化占據一定的地位,誠信經營的意識還沒有深入到我國國民心中和企業的文化中。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看重的更多是人情世故。另外,由于地方保護主義,全國統一信息平臺整合工作滯后于現實監管需要,從而給“暗箱操作”者提供了機會。
行政部門本身存在著一些問題
我國目前的行政單位由于工作量大,人員復雜,本身的建設工作就存在著一些問題。項目規模大、數量多、分布廣,許多建設項目法人作為一次性業主缺乏工程項目經驗。而行政單位的工作能力有限,不能對其實施很好的監管,問題就這樣出現了。
四.應對這些問題的措施
1、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加大執法力度。當前,項目業主虛假招標,承包單位“陪標”、“串標”、“掛靠高資質企業”,建設市場主體各方對招標過程中的異常現象已是習以為常,其主要原因是招投標還沒有真正走上法制化軌道,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對有關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懲處力度不夠,打擊不及時。因此,為防止招投標走形式,應積極完善招投標“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監督管理部門加強監督管理。
2、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立規范有序的競爭機制。杜絕不合理的競爭體制,加強評標、定標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行無標底招標。明確資金到位情況,嚴格限制業主供材的范圍,堅持合理工期、合法分包、杜絕轉包。
3、規范評標過程,完善評標方法。在招標文件中應該對評標的相關事宜進行規定,為評標過程中各個單位的投標價格的比較提供統一的口徑,使得投標文件具有價格上的可比性。同時要求公開唱標,有標底評標的要求標底絕對保密。評標時應綜合考慮技術標、商務標,尤其應以技術標為核心,不應片面追求低價,同時投標應以合理低價中標為好。
五.結束語
從上面的分析研究中我們看到招投標我國的發展確實存在著不少的問題,規范化進程。,行政單位在這其中也有著不小的責任。在未來,如何使的招投標工作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實現高質量的理想化投標,是建設工程企業經營管理者考慮的重要課題,也是擺在行政單位面前的一道難題。希望在未來,建筑行業能夠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有效”的原則樹立起我國招投標制度的良好形象,為我國工程項目市場的良性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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