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06 15:39:5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商業健康保險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我國醫療衛生體系的基礎是在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20世紀70年代后期開始的經濟改革對醫療衛生供給的基本體系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目前我國農村地區農產主要采取自費醫療的形式,他們用以規避健康風險的安全網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親朋好友互助、商業保險、政府和村委會的救濟措施構成。越來越多的農民無力承受日益增長的醫療費用,己成為當前農村醫療衛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農民成為幾乎毫無保障的群體,另一方面,醫療費用的攀升超過了農民實際平均收入的增長幅度。1990年到1999年,農民平均純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長了2.2倍。同期衛生部門統計的每人次平均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分別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長了6.2倍和5.1倍。這樣,農村人均醫療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不斷提高,醫療費用的增幅大大超過了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
疾病和貧困是一對孿生兄弟。按照國際貧困標準,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為農村居民的最低貧困線,1999年我國農村的貧困人口仍然高達1.2億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農村最貧困的農產(約占4%)中,50%左右屬于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根據1998年調查的5萬戶農民,貧困率是7%。如果把這些人的醫療費用除去,其凈收入貧困率是10%。也就是說醫療費用這一項就使中國農民的貧困率增加了3個百分點。當前農村醫療保障問題,不僅僅是一個道義、公正問題,更是一個需要重視的經濟問題。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缺失,削弱了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由此導致的農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我國勞動力素質下降。創新農村醫療保障體系顯得尤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險機制規避健康風險是農村健康保障體系創新的重要路徑。發展農村健康保險既可以拓展和帶動目前非常薄弱的農村保險業務,又可以服務于農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發揮商業保險的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職能。
商業健康保險在農村衛生醫療保障體系中的定位
在農村衛生醫療保障體系中,商業健康保險應定位為:在農村健康保險市場的主體地位,以及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支柱。
這種定位具體體現在以下諸多方面:
(一)健康風險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來的農民也往往通過購買商業健康保險規避健康風險。特別值得指出的是,農村的中小學校在很多地區是最大的投保群體。學校為所有在校生集體購買“學生平安險”,包括住院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盡管很多做法有“強制投保”之嫌,但客觀上有利于廣大農民增強利用保險機制規避健康風險。日漸擴張的商業健康保險具有健康風險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當前作為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前導。
(二)在合作醫療制度中引入保險運行機制
合作醫療試驗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條是沒有很好地貫徹保險機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則。
第一,不符合大數法則。根據健康保險的原理,最有經濟效率的風險分擔方式是在較大的投保人群中,對發生頻率較低但治療費用較高的疾病進行保險。可是目前的合作醫療多在村莊一級試行,對于資金籌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經濟規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將規模微小的基金僅用于補償經濟風險較高的疾病治療費用,則因受益面太小而難以保持較高的繳款率。如果將補償重點置于發生頻率較高但治療費用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雖然較大卻并不經濟,因為它既導致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費用。這種兩難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醫療制度框架內是無法解決的。因此,深化改革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引入契約共濟的保險意識和保險制度的運行機制,擴大投保人群,不斷提高保障社會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術的支持。合作醫療的費用籌集、給付水平一般都沒有經過嚴格的、精算意義上的測算,大多是根據上年醫療費用支出作簡單的匡算。但在合作醫療的實際運行中,投保人的逆選擇、疾病發生率的不確定性、不同醫療費用控制技術的運用等都會影響合作醫療的運行效果,使之很難按初始目標運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醫療中引入保險精算,通過精算技術,對資金籌集、基金積累、給付水平等進行嚴格測算,這是合作醫療成功運行的前提和基礎。
(三)農村社會醫療保險的商業化運作
社會化的醫療保險制度是農村醫療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遠期目標,目前我國正在全面改進“福利——風險型”的合作醫療制度,在原有合作醫療基礎上實施市(縣)鄉(鎮)兩級統籌的大病風險醫療制度,進行社會化醫療保險制度(并與城鎮職工醫療制度并軌,實行城鄉一體)試點工作,逐步推廣。為提高運行效率,可以探索商業化運營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壽就在農村社會健康保險的商業化運作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2001年11月,江蘇江陰開展由政府牽頭、商業保險參與運作的全市性農村健康保險。按照“行政領導、統一籌集、征管分離、定額補償、專款專用、收支平衡”原則,商業保險公司建立起“以定點醫院為基礎、醫保專員為依托、信息技術為手段”的立體化管理模式。江陰模式的成功運作引起包括國家衛生部等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普遍關注,為農村社會醫療保險的商業化運作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四)農村補充健康保險
另外,在經濟發達的農村地區,隨著農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長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健康和醫療服務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們對合作醫療提供的低水平醫療服務已不再滿足,社會醫療保險的基本保障也難以滿足鄉村工業化程度中高收入農民對較高質量健康服務的需求。商業健康保險作為重要補充,將滿足人們對健康保障的差異化需求。
(五)作為廣義的“農村保險”來經營
法國安盟保險公司進入中國市場經營國內保險公司望而卻步的農業保險曾引起廣泛關注。該公司提出的“農村保險”的概念對于商業保險公司在農村地區開展健康保險業務頗具啟示意義。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謂“農村保險”是指全面介入農村市場,向農產提供一攬子的全面保障方案,無論人身保險還是財產保險,無論是生活方面還是工作方面,無論是農業領域還是非農業領域。
將農村商業健康保險作為實施“農村保險”經營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是發展農村商業健康保險的重要發展思路。
農村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空間
據法國安盟公司2002年9月對四川省的5個村莊、江蘇省的3個村莊、吉林省的2個村莊的212個農產的調研,對40家農產的上門專訪,農民對健康保險有顯著的需求。
為深入研究包括商業健康保險在內的農村保險的需求狀況,我們曾在陜西和福建兩省的6個縣進行了入戶調查。調查表明,盡管目前購買保險的農民還不多,但被調查農民對保險表現出一定的興趣和愿望,而且呈現出多元化的需求傾向。福建的農民興趣最大的險種是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如果購買保險,有46.7%的人愿意購買健康保險。陜西的農民也表現出類似的意愿。這表明,目前農村存在著很大的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潛力。
我國農村保險市場存在巨大的潛力。據測算,如在20年內,我國農村保險市場水平能達到目前全國保險市場水平(保險深度為2%),那么,屆時農村保險費收入將達到750億元,年平均增長率為25%左右。由此可見,我國農村商業健康保險市場的潛力同樣很大,特別是經濟較發達地區的農村,市場潛力將首先在一定的條件下得到釋放,潛在的保險需求易于轉化為現實的有效需求,開發這些地區的農村商業健康保險在經濟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農村商業健康保險的供給,以使潛在的農村健康保險市場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農村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策略
(一)增加農村商業健康保險的供給
人們通常認為,農村保險市場發展滯后的主要原因在于農村居民對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調查結果表明,盡管農民的收入水平較低,風險保障意識比較落后,但農村保險市場尚沒有得到很好開發,保險供給主體缺乏,讓農民了解保險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適合農村居民的保險商品也不多,因而他們的保險需求還得不到滿足,即目前農村保險供給存在較大的缺口。
目前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把業務重點放在大中城市,縣級支公司的重點也在城鎮。如福建浦城縣的農村業務只占10%,城鎮業務占了90%。這反映了保險公司對農村保險業務的認識不統一、重視不夠、投入不足。因此,保險公司必須重視農村商業健康保險市場的培育和開發,改變商業保險經營機構設置的不適應性,在農村開辦更多的代辦所和辦事處,開拓廣闊的農村商業健康保險市場。
特別值得指出的是,保險公司開拓農村商業健康保險在戰略上更有深遠的意義。通過提供健康保險,保險公司可以有效地帶動其他諸多險種的發展,從而有利于開拓整個農村保險業務。
(二)積極應對城鄉疾病模式差異
人類在20世紀經歷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轉變,其重要標志使非傳染病取代傳染病成為致病和致殘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齡的逐步上升。但中國在疾病模式轉變的過程中面臨著“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轉變”,這突出表現在城鄉疾病模式的差異上。城鄉居民疾病模式差異表現在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預期壽命的差距。1980年以來,農村地區人口的死亡率不僅明顯高于城鎮人口,而且出現了上升趨勢。第二,疾病譜和死因譜的差異。農村地區,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構成、住院原因及其構成還是以感染性疾病和營養不良癥為主導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別住院率及其構成為例:在城市地區,腦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壓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農村地區,痢疾、病毒性肝炎、結核病、流感等傳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時,受人口老齡化和人口流動的影響,農村地區也面臨著疾病譜的變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現疾病(如艾滋病)的發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婦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異。第四,危險因素的差異。在城市地區,環境污染、職業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為成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脅農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則仍然是惡劣的生存環境、較差的衛生條件以及不良的營養狀況等,這是與農村的地理位置、基礎設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關的。同時,由于人口流動性增加,職業傷害和行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鄉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諸多差異,而保險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險產品卻明顯具有“城市偏好”,不適應農村疾病模式對產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險公司要針對農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點,積極開發適應農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險產品。同時,保險公司還要積極參與農村地區衛生宣傳、傳染病防治等衛生保健工作,促進農村地區疾病模式的轉變,有效地發揮商業健康保險特有的社會管理功能。
(三)樹立良好的信譽
[關鍵詞]健康保障體系,商業健康保險,主體地位,對策
一、現階段我國健康保障體系基本現狀及其國際比較
表1與圖1直觀地展示出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醫療衛生總支出的變動情況,從中可以看到,衛生總費用一直保持著較快的增長速度,在1990—2005年十五年間,基本上每五年衛生總費用就要翻一番左右,尤其在1990—1995年五年中,衛生總費用增長了近兩倍。
這里特別要關注的,是衛生總費用的結構變化。從表1、圖1與圖2中我們看到的一個顯著事實是:曾經占據衛生總費用絕大部分比例的政府預算衛生支出和社會衛生支出兩項占比明顯下降,而居民個人現金衛生支出的占比則顯著上升。
這樣的健康保障體系結構顯然是不合理的,由此會引致一系列經濟與社會問題。由于健康醫療支出具有很大的不可預知性,當個人在健康保障方面需要承受很重的經濟負擔時,不可避免地會加重心理壓力而致使不敢或慎于消費,這種行為一旦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其結果便是社會總需求不足,并由此對經濟增長形成抑制影響。另一方面,當一筆大額健康醫療支出成為當事者無法回避的現實時,其結果很可能導致當事人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這對社會穩定及和諧社會構建無疑會形成負面影響。
改革和完善健康保障體系是世界各國都面對過的重大課題,為此也進行過多方面探索,一個共同經驗是,很多國家通過發展商業健康保險,使商業健康保險成為該國健康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從表2我們看到,一些發達國家如瑞士、法國和荷蘭等,商業健康保險的普及率已達到覆蓋全部人口的高水平,美國也達到80%的高普及率;這些國家商業醫療保險占醫療衛生總支出的比重多數都在10%以上(瑞士和澳大利亞略低,但也在5%以上),美國和烏拉圭更是超過35%。與此形成對照的是,盡管自本世紀來,我國商業健康保險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有了較快增長,但始終沒有超過4%的水平,最近幾年一直在3%左右的水平徘徊。與國外相比,我國商業健康保險顯然還存在著很大發展空間。
完善我國健康保障體系可以借鑒國外經驗,以發展商業健康保險來減輕居民個人健康費用負擔。但是,目前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還很不充分,商業健康保險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還很低,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潛力巨大。據麥肯錫咨詢公司研究預測,至2008年,我國健康保險市場有1500億~3000億元的規模。而事實上,我國至2007年健康保險費收入僅為384.17億元。一方面是巨大的商業健康保險潛在需求,另一方面是相對滯緩的商業健康保險供給。造成這種狀況的根源,就在于商業健康保險在健康保障體系中缺乏主體地位并由此導致發展不足,由此也阻礙了商業健康險在國家健康保障體系中作用的發揮。
二、商業健康保險在健康保障體系中主體地位的缺失及其后果
我國的商業健康保險至今還游離在健康保障體系之外,由此也導致很多不良后果。
1、主體地位欠缺使商業健康保險無法有效控制醫療成本,導致產品開發受限。
醫療服務是一個壟斷性很強的行業。首先是技術型壁壘,從事醫療服務工作的人員,第一步需要接受規定的教育、培訓和實習,真正從業后,還需要考取職業資格證書,所以一般人無法輕易進入到醫療服務行業。由于高度的技術壟斷性,人們無法確知醫療服務者提供的醫療服務是否恰當,是否存在過度醫療。除技術壟斷外,我國醫療行業還存在人為的壟斷風險。這導致醫療費用一直居高不下,而壟斷利益則不斷膨脹。于是,一方面,健康保險的賠付率節節上升;另一方面,商業健康保險人對開發其他老百姓有需求的健康產品反而望而卻步,大大影響了商業健康保險作用的發揮。
2、主體地位欠缺使商業健康保險無法有效調控醫療資源。
我國一方面存在醫療機構規模上的壟斷,目前絕大多數醫院為全民或集體所有,私營、中外合資等形式的醫療機構所占無幾。另一方面還存在政策壟斷,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受理單位一般局限于全民或集體所有醫療機構,所以這些醫療機構具有政策法令上的天然優勢。同時,目前我國對某些行業進入醫療行業仍然有限制,比如現有法律就不允許商業保險人投資醫院。在種種限制下,商業健康保險人無法有效調控醫療資源,無法與醫療機構結成真正的利益共同體,無法在事先、事中和事后對醫療服務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審核和檢查,保險人因此也無法有效控制風險,這些因素都導致保險人運營商業健康保險的不確定性和成本大大提高。主體地位的欠缺使保險人很難突破現有醫療體系來有效規避原有的醫療風險、重新合理配置醫療資源、名正言順地為老百姓安排健康保障,這給商業保險發揮健康保障作用帶來了阻礙。
3、主體地位的欠缺使商業健康保險無法獲得政策法令鼓勵和支持。
雖然老百姓對商業健康保險有一定需求,但潛在需求要轉變為現實購買力,還必須有可支配收入的支持。另一方面,保險產品畢竟屬于非渴求商品,很多人不會自行主動購買,有時需要外界因素的激勵或強制。很多國家,如美國、瑞士、澳大利亞等,都通過制定法律,要求符合規定的國民必須購買相應的商業健康保險。為此,很多國家出臺了各種鼓勵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優惠措施,如美國對雇主為雇員、個人或自由職業者等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制定了各自的稅收減免優惠措施,并以強制性法令的形式推動商業健康保險開展業務。政府優惠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購買商業保險的吸引力,同時也提高了民眾的購買能力,能有效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的推廣。我國當前的狀況是,國家只對企業職工補充醫療保險作出了相應規定,除此之外,再無其他對于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的健康保險的政策規定。而企業職工補充醫療也并非強制性要求,且很多補充醫療計劃是由社保機構來承辦,無助于健康保險發揮有效作用。
4、法律法令的空白增加了商業健康保險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難度。
信息不對稱是保險業永遠的難題,特別對健康保險來說,逆選擇和道德風險帶來的困擾尤其大。總的來看,保險人往往處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由于主體地位缺乏使保險人對相關醫療服務開展全面調查和審核非常困難,另一方面,在利用保險合同保護自己利益時,也因為保險法對健康保險相關規定的空缺而使保險人利益受到損害。我國的《保險法》對健康保險投保人未盡告知義務的處理并沒有明文條款。盡管判例法系國家通過保險判例規定投保人負有健康狀況告知的義務,但我國是成文法系國家,保險人引鑒國外判例未必能為法庭所接受,法庭最后可能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判決,保險人以法律手段化解信息不對稱問題的意圖也因此可能受挫。
三、建立商業健康保險主體地位的對策建議
1、國家通盤考慮健康保障需求,以立法形式推動商業保險進入健康保障體系。
從國際經驗看,很多國家往往通過立法形式并采取具體措施來借助商業健康保險力量建設國家健康保障體系。第一種實現方式是,規定國民必須購買相應的健康保險。如美國的《健康維持組織法》(The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Actof1973)要求確保雇員有可自行選擇參加健康維持組織的權利;德國規定所有公民都必須參加健康保險,其中約有20%的高收入或自雇家庭選擇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險;1996年瑞士實施強制性健康保險,并要求保險公司一旦承保要保證續保,商業保險人同時為高收入者提供補充健康保險。第二種實現方式是,制定優惠的稅收政策鼓勵民眾購買健康保險。如美國對雇主為雇員購買團體健康保險、自由職業者以及其他個人為自身購買健康保險都予以稅收減免,對經營健康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采用較低的營業稅稅率,對健康險本身給予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澳大利亞政府對民眾的私人健康保險費給予折扣優惠,而對沒有購買私人健康保險的高收入者則實施加征1%醫療保健稅的懲罰措施;瑞士的健康保險費用可享受稅務減免,同時,地方政府通過提供收入補貼來幫助低收入者購買強制健康保險。借鑒國際經驗,我國商業健康保險進入國家健康保障體系,也需要由政府力量來推動。一方面,政府應采取立法措施來確立商業保險人在國家健康保障體系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需制定切實的稅收優惠政策來推動商業健康保險發展。
2、國家適當開放醫療資源,鼓勵商業保險人合理調配醫療資源。
健康保險如果不與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利益關聯起來并對其形成一定制約,很難將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在合理范圍之內。為此,很多美國商業健康保險人發起并逐步建立起以控制醫療服務提供者行為和實施預付款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健康維持組織(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實踐下來取得了較好成效。HMO的成功經驗概括起來,主要有兩點。其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1971年,美國政府宣布將建立健康維持組織作為“國家衛生事業的戰略方針”來推動;1973年,尼克松總統簽署的《健康維持組織法》規定在經濟上支持健康維持組織的發展。其二是HMO具有調控醫療服務提供者及其行為的能力。HMO擁有自己的醫生、診所或醫院,HMO的醫生主要是初級保健醫生,HMO可對其醫生雇員進行合理合法的監督管理;HMO還與醫師團體或獨立開業醫師或獨立開業協會簽訂協議,無論采取哪種形式的醫療服務,HMO都有明確的就診制度,嚴格控制投保人的就醫行為和醫師的治療行為,比如投保戶只能去HMO指定的醫院或醫生處看病,如要選擇醫生,需要承擔較高的自負額,所有的醫療需求必須先咨詢初級保健醫生,如果初級保健醫生認為有必要才轉給專科醫生,而專科醫生的很多醫療方案還需征得保險公司的同意。我國商業健康保險要獲得良性發展,控制醫療成本是首先要考慮的問題。而要解決這個難題,可以借鑒HMO的做法,允許保險人合法利用醫療資源。為此,建議政府部門出臺相應政策,鼓勵醫療機構與健康保險人開展合作,并通過適當方式將目前相對分散、力量單薄的健康保險人聯合起來,以增強健康保險人同醫療機構展開磋商的能力。同時,為真正實現商業健康保險人對醫療服務的監督和管理,還需解決保險機構投資醫療行業的法律障礙。
3、商業健康保險人提高風險控制技術,創造自身的主體地位。
健康保障體系要順利和持續運行,有賴于成熟的醫療風險控制技術。目前,世界各國較多采用的醫療風險控制技術是相關診斷人群收費標準(DiagnosticRelatedGroup,DRG),即根據年齡、性別和治療費用等因素劃分每一相關診斷群,將每一相關診斷群的病情分級確定其平均醫療成本,制定相應的付費標準。另有一種費用控制方法是資源基礎性相對價值計量法RBRVS(Resource-BasedRelativeValueScale),它是根據醫療行為使用的資源成本來確認每個醫生或醫療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的相對價值。掛號費、診療費和醫師職業責任保險費構成資源基礎性因素,這些因素被轉化成相對價值單位后再乘上每年更新的轉換系數就成為應該向醫療服務提供者支付的金額,這個金額還根據不同地區進行調整。美國醫療照顧制度(Medicare)和幾乎所有的健康維護組織(HMOs)都采用了這種方法。我國目前面臨著嚴峻的醫療費用控制問題,尤其需要提升這方面的技術。商業健康保險應積極配合、支持風險控制和激勵機制方面的研究,從整合醫療信息開始,深入研究相關控制醫療和就醫行為的技術,改變醫療機構在定價上的壟斷權,并建立有效的就醫行為監督機制,提高整個健康保障體系的運行效率。藉此,商業健康保險將逐步創立和體現其在國家健康保障體系中的主體地位,不斷促進自身發展。
【論文摘要】本文在對澳大利亞醫療保障體系分析的基礎上,通過運用實證研究的方法對澳大利亞政府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三次政策調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礎上提出我國全民醫保背景下商業健康保險的定位與發展思路。
澳大利亞是世界上實行社會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國家之一,1910年開始建立社會福利制度。目前一個相當完善的社會福利網絡已覆蓋全國各地,社會福利種類多樣而且齊全,公民從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貼。在醫療福利方面,澳大利亞實行全民醫療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須參加醫療保險。并可免費在公立醫療機構獲得基本醫療服務。這樣高的醫療保障福利并沒有阻礙澳大利亞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有44,9%的澳大利亞人購買了商業健康保險。當前我國正在建立覆蓋全體公民的醫療保障體系,即“全民醫保”,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對我國商業健康保險進行定位并促進其健康發展?澳大利亞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一、澳大利亞的醫療保障制度簡介
澳大利亞的醫療系統是由聯邦政府健康保險委員會、衛生和老齡部、州和地方政府醫療衛生部門,以及私立健康機構和私人醫療衛生從業者共同組成。
澳大利亞實行的是全民醫療保險制度.1973年頒布的《健康保險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機會的醫療保險.每個居民都必須參加醫療保險,所有居民均可免費在公立醫院得到基本醫療服務。澳大利亞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險制度(Medicare),通過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和各州的醫療衛生計戈0,全體澳大利亞公民均可享受公立醫院的免費醫療服務和全科醫生服務。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一部分來源于1,5%收入稅,占20%,其余80%來源于.政府的撥款。目前個人收入稅比例為:年收入在5萬元澳幣以內為1.5%;年收入在5萬元澳幣以上的為2.5%(不參加私立保險者);收入低于一定標準者免征健康保險收入稅。基本的指導思想是“富者多出”和“盡力而為”。國家為病人支付的費用包括:在公立醫院的看病費、手術費、住院(包括藥品和飲食)費,不包括的費用有:牙科、理療和按摩治療、救護車服務等等。結賬方式通常情況是,開業醫生和醫院與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險基金統一結賬。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公民可以獲得一張保險證(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現金。根據澳大利亞有關法律規定.醫院和診所不能向病人賣藥,因此,同時實行“藥品補貼計劃”(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藥品目錄,凡退休者和領取社會救濟者(包括子女)在購PBS范圍內藥品時,不管藥品實際價格多少,每張處方付費2.6澳元.當年支出超過135.2澳元時,可領取一張免費卡,憑卡在當年免費購藥。對其余人(包括不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每處方付費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實際藥價支付,當年藥費支出超過312.3澳元時可申請優惠卡,當年購藥時每處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險還擔負著在醫院外進行治療的大部分醫療費用,如看全科醫生和專家門診。全民健康保險負責負擔這些費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險是全民健康保險的重要補充。雖然澳大利亞實行全民醫療保險,但由于《健康保險法》明文規定,在公立醫院就診時病人無權選擇醫生和病房,也不享受優先住院和治療。因此,在澳大利亞,大約有44.9%的居民同時購買私人醫療保險。私人保險形式有兩種:一是單人保險;一是家庭保險。私人醫療保險只提供醫院服務,既可去私立醫院看病,也可到公立醫院以自費病人身份就醫,但可選擇醫生和優先住院,政府負責支付75%的費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險負責。澳大利亞私立醫院的床位約占所有醫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醫院的開業醫生為患者提供大多數無須住院的治療,他們與領薪醫生一道,為患者提供多種醫療服務。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澳大利亞人除了可以報銷投保人在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的醫療費,還償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醫療服務的費用,如進行理療、看牙科以及購買眼鏡的費用等全民健康保險不予報銷的項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險基金者,還可獲得獎勵。聯邦政府鼓勵人們在使用醫療保健作為主要保障的同時也參加私人醫療保險,以更好地平衡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在整個衛生系統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亞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與政策扶持
伴隨著澳大利亞全民醫療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與之相適應的商業健康保險制度也正逐步得到發展。作為全民醫療保健政策的必要補充,其輔助作用也日益得到體現。澳大利亞的商業健康保險起步于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從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亞商業健康保險經歷了三個主要發展階段:私人健康保險激勵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簡稱PHIIS)、私人健康保險激勵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簡稱PHIIA)和終生健康保險計劃(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簡稱LTHC)。改革之前,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參加商業健康保險。政策改革提高了商業保險的參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參保人數增加了400萬,參保率達到了45%。在這三個改革階段的實施過程中,政府的作用無疑是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應的激勵措施與政策,并根據實施情況即時進行政策調整,促進了澳大利亞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
在第一個改革階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實施的私人健康保險激勵方案(PHIIS),國家制定了三項具體的激勵措施。該政策針對不同的收入群體分別采取不同的規定:人均年收入在3.5萬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萬澳元以下的個人,政府會每年給予25~125澳元不等的補貼,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險費用;人均年收入在3.55萬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萬澳元以上的個人,政府不再給予補貼;人均年收入在5萬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萬澳元以上的個人,如果不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則對其征收1%的醫療附加稅。
在第二個改革階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實施的私人健康保險激勵法案(PHIIA),國家制定了兩項具體的激勵措施。不管收人為多少,政府每年給予30%的補貼來支付私人健康保險費用;對高收人群體,即人均年收入在5萬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萬澳元以上的個人,國家仍然收取1%的醫療附加稅。
在第三個改革階段,即2000年7月份開始實施的終生健康保險計劃(LTHC),用來提高私人健康保險的參保率。為了改善風險曲線,確保成員參保的連續性,國家制定了四項具體的激勵措施。30歲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間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個人,政府終生給予低額健康保險津貼;在2000年7月,年齡為30歲或者以上的個人國家每年補貼2%的保費,直到補貼至保費的70%這個最高值為止;個人一旦參加了終生健康保險計劃(LTHC),將有24個月的停交醫療附加稅期,24個月之后該人之前交納的醫療附加稅將以每年2%的額度逐年累積到該人的家庭津貼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醫療附加稅,政府還增加了對澳大利亞老年人的保費補貼:65歲以上的老人可獲得35%補貼,70歲以上的為40%。之前參加私人健康保險激勵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規定實施。
通過以上三個階段的改革措施與相關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亞的商業健康保險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具體表現在參加私人健康保險的人數、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齡結構與性別比例的優化。
首先,參加私人健康保險的人數、比例有了明顯增加。據澳大利亞私人健康保險管理委員會(PHIAC)和澳大利亞統計局(ABS)的數據,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約有776萬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約占總人口的29.7%,到2001年這一數字達到1176萬人,占總人口比例約為45%,增長了15.3%。在政策實施的短短四年時間里取得了明顯的成果。
其次,參保者的年齡結構與性別比例得到了優化。根據澳大利亞私人健康保險管理委員會(PHIAC)和澳大利亞統計局(ABS)的不完全統計,55歲以下的參保人數占總人口比例增長了16.6%;55—64歲男性女性均增長了14%;65—74歲男性增長了7%,女性增長了5%;75歲及以上男性增長了1.4%,女性增長了2.2%。
澳大利亞居民愿意參加私人健康保險的原因:一是政府給補貼,提高了個人繳費的使用效率,激勵個人繳費;二是認為參加了健康保險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顧之憂。特別是老年人,其身體狀況決定了承擔醫療費用的應急成本會很高;三是認為參加了健康保險可以自由選擇醫生、避免等候期、服務質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還沒參加,他們不參加的原因:一是認為參加健康保險的費用高;二是認為制度沒有統一,改革頻繁,沒有信譽保證;三是認為已經有公共醫療保障,沒必要參加私人健康保險;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認為身體很好.沒必要參加。
三、“全民醫保”背景下的商業健康保險定位
澳大利亞的全民醫療保障制度將所有人納入一個體系中,在這個體系內沒有城市居民與鄉村居民之分,沒有公務人員與非公務人員之分,更沒有公務人員之間的等級之分。在這個體系外,也沒有一個由國家公共醫療資源建立的,為特殊群體服務的醫療保障體系。全體人民都在同一個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內,享受統一標準的醫療服務及同等的醫療保障待遇。在經歷兩年多的反復研討和論證后,我國的新醫改方案即將浮出水面。盡管醫改方案的設計達十個版本之多,但在醫療保障制度構建上有一項基本原則是達成共識的,即政府須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在此指導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已經覆蓋1.7億人,7.3億多農民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針對城鎮非從業人員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試點也從今年開始在317個城市全面鋪開。澳大利亞與我國國情及經濟基礎不一樣,因此所實施的醫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樣。澳大利亞人口少,經濟基礎好,實行的是全民統一的健康保險,而我國人口眾多,經濟還不富裕,實行的是針對不同群體分別設計的醫療保險,但是也基本實現了全覆蓋,所以全民醫保是我們改革的價值取向。在這個意義上說,我國和澳大利亞有相似之處。因此,澳大利亞在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下的商業健康保險定位和政策對我們全民醫保模式下的商業健康保險政策設計具有借鑒意義。
在一個成熟的保險市場,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占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的比例一般為30%左右。2006年我國的這一占比為8.81%;2005年我國醫療費用支出7400多億元,同年商業保險支出僅18多億元,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約5800億元,醫療費用缺口為78.37%;同年商業健康保險提供的醫療費用支出僅占全國醫療費用支出的3%,個人自付部分的6%。現實表明,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嚴重滯后于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選擇,全面推進商業健康保險制度創新是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必由之路。
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存在著一系列的障礙。首先,在整個醫療保障體中,商業健康保險的定位長期以來處于輔助、附屬的地位,從制度層面來看,商業健康保險只是作為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沒有成為國家醫療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醫保之前,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定位是作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補充來設計的,但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建立,使得商業健康保險的空間逐步縮小。其次,政府未能統籌考慮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的協調發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社會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的定位不清,導致的直接結果是商業健康保險可操作的市場空間小,難以充分滿足保險經營大數法則的要求,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對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優質的投保人資源,他們有相當的固定收入,年齡結構也比較理想,而商業保險公司只能做一些補充險或是面向沒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風險明顯偏高。第三,社保機構強制推出企業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失去了在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本應由商業健康保險來經營的補充醫療保險。
因此,需要借鑒澳大利亞的經驗,對我國商業健康保險進行重新定位。國務院《關于促進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商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我們對商業健康保險定位的基礎。作為醫療保障制度重要組成部分的商業健康保險應當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這是我們對商業健康保險的基本定位。為此,.整合管理醫療保障制度,最大化發揮醫療保障制度的積極保護作用,最大化改善全體國民身心健康狀況,提高全體國民的生活質量和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在這樣一個分析框架下來尋求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進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亞在社會醫療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商業健康保險也得到了很好的發展,這主要得益于政府對商業健康保險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險的同時,為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留出了足夠的空間。同時,及時進行改革和政策調整,通過政策激勵,使商業健康保險得到了快速發展,參保率不斷上高。政府鼓勵人們在使用社會醫療保險作為主要保障的同時也參加商業健康保險,以更好地平衡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在整個衛生系統中的作用。我國可以借鑒澳大利亞的經驗,采取以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政策措施:
1.在現有醫院體系框架內建立差異化的醫療服務層級。需求方面差異化的醫療保險和保障體系必須同時反映在供給方。政府可以考慮加大初級醫療體系建設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醫院財政補貼的流向。商業健康保險覆蓋的中高收入人群的醫療需求可以在相當程度上由市場力量解決,政府應該調整干預方向,保證現有的醫院能夠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醫療服務的同時,發展高水平的私立醫院。公立醫院主要負責基本醫療,費用由社會醫療保險資金支付。私立醫院的費用由商業健康保險支付。
2.促進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健康保險的協調發展,有效處理公平與效率問題。國家提供的社會醫療保險要與經濟發展水平、財政負擔能力相適應,主要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需求,重點體現社會公平,努力使各類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醫療保障。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需求,應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通過靈活多樣的商業健康保險予以解決,充分體現不同經濟收入水平參保者的權利與義務對等的效率問題。政府可以將大額醫療保險強制從社保機構剝離,交給商業健康保險公司來經營,同時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對基本醫療保險拾遺補缺的作用,理論上講,可以用商業健康保險報銷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以下、封頂線以上和介于兩者之間需要參保人個人負擔的比例。但是為了避免基本醫療保險的共付機制遭到破壞,對于基本醫療保險中需要個人負擔的部分,商業健康保險應當在合理的范圍內提供額外保障。
為了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社會保障專門人才的需要,1998年教育部在新修訂并頒布的《普通高等院校專業目錄》中,在公共管理一級學科下增設了勞動與社會保障本科專業,隨后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在我國高校迅速發展。根據中國教育在線統計,截止2015年12月,全國開設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本科院校已達157所。從培養院校來看,不僅有綜合類院校,還有財經類、理工類、農學類、師范類、醫藥及政法類院校,其中全國開設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醫藥類院校為15所。隨著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發展,學者們日益關注本專業人才培養問題的研究。大多數學者以某校為例或基于院校的優勢學科背景提出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的對策建議,但關于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的研究并不多見。本文通過比較我國15所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人才培養的異同點,總結醫學院校本專業人才培養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適合符合醫學院校特點的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二、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比較
(一)人才培養目標與特色方面
我國開辦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醫學院校大多以培養從事社會保障管理工作的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在此基礎上結合學校背景突出與醫學相關的特色。總結人才培養特色主要有三種,分別是醫療保險特色、商業健康保險特色以及健康管理特色。也有醫學院校該專業的培養目標與綜合類院校相近,沒有明顯的特色。
(二)主干學科與課程設置方面
與上述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相對應,醫學院校該專業的主干學科均以公共管理學為核心,又分別設置與人才培養特色對應的主干學科,如醫療保險學、金融學、預防醫學,臨床醫學和基礎醫學。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課程設置主要包括管理類課程、社會保障學課程群、經濟類課程以及與特色學科對應的課程。其中醫學相關課程是該專業在醫學院校發展的一大特色。大多數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通過開設基礎醫學概論和臨床醫學概論完成該專業學生醫學背景知識的培養。也有部分院校開設了詳細的醫學課程,如生理、生化、內外婦兒等醫學課程。
(三)實踐教學體系方面
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實踐教學體系主要由課程實踐、專業社會實踐、見習實習、畢業論文等環節。其中少數醫學院校在學生學完醫學相關課程后安排學生到醫院臨床科室實習。大多數院校的學生實習安排在大四下學期,主要分布在醫院醫保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機構以及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等。
(四)討論
通過比較分析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可以看出,醫學院校均依托醫學背景突出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人才培養特色,以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特色為主。同時各所院校的培養目標、主干學科、課程設置和實踐教學環節等方面又存在較大差異。由此可知目前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人才培養沒有形成系統完善的培養模式,仍存在諸多問題需要不斷改進和完善。
三、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中存在的問題
(一)醫學特色不突出
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人才培養力求突出醫學背景特色,但是從學生實際就業情況分析,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工作的畢業生鳳毛麟角。分析原因有兩點:一是人才培養特色與社會需求的矛盾。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和醫院醫保部門招聘醫療保險工作人員的數量較少,而且醫療保險崗位對醫學的要求又較高,用人單位一般選擇臨床醫學專業人才從事該崗位,對非醫學專業的社保人才拒之門外。二是學生醫學知識不足。由于學制有限決定了該專業不能開設全面的醫學課程,大多數院校以醫學概論的形式培養學生的醫學背景知識。而本專業學生由于缺乏必要的醫學基礎知識,在學習醫學相關課程時普遍存在較大困難,往往喪失信心,只是應付考試,這就直接導致該專業畢業生的醫學知識嚴重不足。
(二)課程設置缺乏標準
比較各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課程體系,可以看出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普遍存在以下幾點問題:一是同類院校之間差異大。各醫學院校本專業的課程體系普遍由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構成。但各院校的專業基礎和專業課的設置數量和課程內容差異非常大。二是課程設置思路不清晰。很多院校本專業的課程體系由管理類、社會保障類、醫學類、保險學類、經濟學類等等課程構成,但課程設置缺乏明顯的主線邏輯,主要課程都有涉及,但各門課程之間融合性較低。
(三)實踐教學體系不完善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是實踐性較強的專業,但是目前很多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實踐教學體系仍存在諸多問題。一是實踐教學環節少。很多醫學院校僅以畢業論文和畢業見習實習作為該專業的實踐教學部分;部分學校要求學生開展社會實踐,但大都由學生自主完成。二是實踐教學設備少。該專業日常教學過程中的實踐教學往往以課程討論和案例分析的形式開展,大部分學校沒有該專業的獨立式實驗室,更沒有實驗設備和軟件。三是實踐教師缺乏。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起步較晚,師資隊伍普遍缺乏,大部分教師僅僅完成理論授課,指導學生社會實踐和科學研究的時間較少。同時專業教師也存在實踐能力不足的問題。
四、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的對策建議
(一)基于社會需求明確專業人才培養目標
近年來,隨著我國新醫改的推進,由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商業健康保險構成的醫療保障體系日益完善,這為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人才培養創造了契機。醫學院校在確定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時應充分調研各級社會保障機構、醫療保險機構以及醫療衛生機構對本專業人才的需求方向,科學確定本專科各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要求。
(二)基于統一規范基礎上堅持特色發展
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應堅持國家教育質量標準,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2012年)為依據,首先保證本專業人才培養基本要求的統一性和規范性,在此基礎上突出人才培養特色。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特色需要充分利用學校醫學背景優勢,圍繞國家醫療保障事業的發展,以服務健康中國的建設為目標,突出醫療保險特色。
(三)基于崗位勝任力構建層次分明的課程體系
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課程設置應根據學校實際和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要求,構建層次分明的課程體系。為了進一步增強本專業課程體系的邏輯性和融合性,通識教育課根據學校實際進行系統安排。專業課應基于崗位勝任力模型,提煉社會保障崗位的知識、技能和素質要求,依此進行課程設置。同時課程設置過程中注重教學內容的完整性和系統性,實現課程教學內容與課程目標、課程目標與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有機結合。
(四)基于行業需求設計多元化課程
由于本專業的社會需求存在與政府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企業等不同行業中,因此針對相關行業的人才需求,本專業人才培養課程體系進行多元化設計。多元化設計可在上述課程體系中的專業方向課中體現。根據專業特色可自主設置社會醫療保險方向、商業健康保險方向、健康管理方向、老年社會保障方向等多個專業方向課程模塊供學生選擇,既突出個性化人才培養,由進一步強化專業特色。
(五)完善實踐教學體系,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
鑒于目前醫學院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實踐教學體系不完善的現狀,醫學院校應結合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特色進一步加強實踐教學體系的建設。一是開設專業實踐課程,強化校內實驗。通過開設《社會保險經辦實務》、《綜合管理實驗》等課程,培養學生的職業素質、專業技能和動手能力。這就需要學校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校內社會保障專業實驗室建設。二是加強校外實踐。通關系統指導和培訓,要求學生在大二大三期間到基層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保險公司或醫院醫療保險部門開展實踐與調查活動,計入必修學分。三是加強專業實踐教師隊伍的培養。要求教師指導本專業學生參加學校大學生創新科研項目、暑期社會實踐項目、參與教師科學研究等。四是進一步強化綜合實踐環節。綜合實踐除包括專業見習、實習和畢業論文工作外,還應強化低年級學生的綜合實踐環節,通過課程實習的形式安排學生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衛生機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等部門進行見習實習,強化低年級學生的專業實踐認知。
作者:李華業 單位:濱州醫學院公共衛生與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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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療保險專業;本科;實踐教學;內容體系。
隨著我國社會醫療保險體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的迅猛發展,市場對醫療保險專業人才的需求激增,全國各相關高校每年輸送的醫療保險專業人才總人數也在逐年增加。但遺憾的是,近些年相當一部分專業學生畢業后沒有走上與醫療保險相關的崗位,而是被動地選擇了其他行業,造成經過多年精心培養的醫療保險專業人才嚴重流失。根據社會醫療保險單位和商業醫療保險公司的反饋,醫療保險專業畢業生普遍存在的問題是:走上相關工作崗位后,動手能力差、適應周期長,導致用人單位新人培養成本高。
造成這一系列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在人才培養過程中一味強調理論知識的灌輸和考核,忽略了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造成專業學生培養與社會需求嚴重脫節。從專業性和實踐性上來看,醫療保險專業應該被定位為應用型專業。
尤其是本科層次的醫療保險專業人才培養,不應以學術型和研究型人才培養為目的,而應定位于實踐型、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以滿足社會需求為專業發展目標,強化學生的相關理論知識的應用能力與實踐能力。其中,實踐性教學環節是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重要途徑。然而現有的醫療保險教學模式長期存在重理論、輕實踐的現象,多數院校至今仍主要側重于書本理論知識的傳授,實踐教學極為薄弱。
1 醫療保險專業本科實踐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1 缺乏實踐操作能力強的專業教師、實操指導性強的教材和模擬軟件。
(1)缺乏具有較強實踐能力的專業教師。
首先,目前大部分醫療保險專業教師都是“從學校到學校”。由于目前的就業問題嚴峻,很多醫療保險專業的畢業生都選擇通過繼續深造以留在高校, “躋身”高校教師行列。
因此,這些教師是沒有在專業實際部門工作的經歷或實踐的,雖然具有很高的專業理論水平,但是實踐領會與操作能力則明顯不足。在這方面,國外政界和教育教師界人力資源的自由流動為專業教育實踐環節的師資問題提供了較好的解決通道。[1]而在我國,由于體制原因、學歷要求等,有實踐能力的人才或有政策實踐的專家由于沒有高學歷而無法從教。
其次,醫療保險專業的交叉性造成了教師專業能力與實踐教學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醫療保險需要教師既具有扎實的保險專業知識,又具有深厚的醫學底蘊。而某些院校醫療保險專業教師主要來自臨床醫學專業,這些教師有著深厚的醫學知識,但只有少數教師有過保險公司實踐經歷,多數教師對醫療保險專業知識了解有限,缺乏醫療保險的實踐經驗;另一個極端是,專業教師都來自于金融保險專業,有著深厚的金融保險學功底但缺乏一定的醫學知識。這些教師都很難將醫學知識和醫療保險實務有效結合。
(2)缺乏實踐性較強的專業教材和模擬軟件。
目前,醫療保險專業的核心課程中一般涵蓋了保險學、醫療保險學、社會保障學、人身保險學、健康保險學、醫院管理等課程。這些課程教材數量多,更新速度快,但是偏重于理論知識的介紹和管理條例的羅列。有些教材雖然名為“××理論與實務”,但是實務部分一般僅陳述某省市的醫療保險政策或者某商業醫療保險公司的條例、細則,缺乏實際操作內容的介紹和指導,缺乏相關案例的討論啟示與實踐延伸。
此外,醫療保險專業在許多高校并未配備實驗室或者與其他專業共用實驗室,并且各大高校在醫療保險實操模擬軟件的引進和開發方面投入過少。
1.2 缺乏專業教育基地和實踐教學基地。
由于醫療保險專業的特殊性,其專業教育基地和實踐教學基地的建設顯得尤為重要。目前,醫療保險專業理論教學體系發展較為完善,而實踐教育教學體系建設卻顯得有些力不從心,其主要表現就是缺乏專業實踐教育教學基地。學生在掌握相關理論知識后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進一步的認知和領會,這是各大高校普遍面臨的問題。專業實踐教育教學基地的匱乏造成了培養出來的學生理論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理性認知和感性了解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從而造成培養出來的學生無法較快地適應市場發展和需求。
1.3 實踐課程設置層次不清、實踐內容缺乏連貫性和遞進性實踐課程教學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必須按照教學發展的規律循序漸進地開展組織實踐教學,為學生提供相互承接、相互聯系的實踐課程。然而,現在部分高校開設的實踐課程沒有統一的、相互聯系的、遞進的、完整的實踐計劃和安排,造成教學混亂的局面,實踐課程教育的重點容易被學生和教師忽視,造成實踐課程被“混著過”,這些不利于實踐課程核心價值的體現和拓展,進一步造成了學生應付實踐課、教師胡亂安排實踐課的現象。[2]為了進一步培養符合市場要求的復合型人才,各大高校紛紛開設與醫療保險業相關的實踐課程,如去醫院醫保科、商業保險公司等實操性實習單位熟悉相關專業崗位的職責及辦事流程,開展醫保政策實操手冊的學習,進行數據處理軟件的上機實驗等。而這一類的實驗操作課程由于沒有統一、完整的教學安排,大部分支離破碎、流于形式,實際教學質量并不高,也未達到預期的目的。
2 醫療保險專業本科實踐教學內容體系的設計思路。
2.1 醫療保險專業本科實踐教學應具備的條件。
(1)“雙師”隊伍建設。
醫療保險專業教學不僅僅是理論知識的傳授,同時包括對學生動手能力的培養。因此,要求授課教師既精通醫療保險專業理論知識,同時又要熟悉醫療保險業務,如醫療保險產品分析、醫療保險計劃設計、醫療保險核保理賠、醫療保險產品營銷等。然而,由于教學任務和科研任務的雙重壓力,一般的專職教師很難達到這樣的要求。所以,在師資配備時,可以考慮安排“雙師”教學,即醫療保險專業理論課程部分由專業教師承擔,而實訓教學,尤其是課外實訓教學部分由保險公司相關專業人員負責。[3]“雙師”教學既有利于專業教師專心負責和深化理論教學、從而減輕壓力,也有利于讓學生接受一線專業人員最直接、最權威的指導,親身體驗醫療保險實務操作流程,加強學生運用知識的能力,避免出現理論與實踐脫節的現象。另外,各院校要考慮培養具有“雙師”特征的專業教師。例如,將現有的專業教師分批送到相關崗位去接受一定時間的培訓,回校后便可勝任醫療保險專業相關課內實訓教學活動的開展,同時也有利于避免完全依賴外界師資力量的尷尬局面。
(2)實踐教學基地建設。
社會醫療保險實踐教學可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立校內實踐基地和校外實習基地。在校內通過對現有資源的整合利用,建立包括實訓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等,進行崗位模擬、現場討論、計算機模擬操作等教學。在校外,各大高校應當積極與企事業單位(如醫院醫保科、政府醫保局、商業保險公司等)、民間團體(如醫療保險協會等)合作,將其建設為長期實踐基地,定期組織學生去參觀、學習和交流,從而提高學生的社會實物參與度和社會問題認知程度。另外,還應當聯系相關企事業單位,了解相關單位在未來發展的知識需求和人才需求,根據市場需要培育滿足企業發展目標與學生發展目標的人才。此外還應加強與外界交流,建立多種渠道,及時為專業學生提供更全面的市場信息和社會信息,以便學生在大學四年的時光里做出更好的安排和計劃。
(3)實踐教學資料的準備。
實踐教學需要有與之相配套的實踐教學指導教材、實踐模擬操作軟件等資料。體現出各部分實踐教學的目的和要求、實踐的方式及手段、實踐教學效果的考核和評價辦法。根據需要編制實踐教學指導教材一部,教學軟件可以通過外購或其他途徑取得。
轉貼于
2.2 醫療保險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形式。
(1)課堂實踐教學。
醫療保險專業本科課堂實踐教學內容分為基礎理論和基本制度兩個部分。在介紹基本理論知識時,由于側重于對基本理論知識的理解,可以采用案例討論的形式進行,具體形式可以小組討論,也可以雙方辯論的形式進行;在基本制度運用階段,其實踐內容應側重于加深學生對基本制度的理解以及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這部分內容著重培養學生的溝通協調能力、動手操作能力等基本的工作能力。因此,在內容設計上應能夠體現社會醫療保險職位的特點。可以按照醫療保險的職位設計實踐內容,在實踐過程中運用模擬實際職位手工操作與軟件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4]具體做法是:提供固定場所建立模擬職場和實訓室,引進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進行課堂教學企業化管理試點,裝備模擬保險流程各環節的專業教學軟件。
(2)校園實踐教學。
在學校模擬保險企業等開展有關活動,培養學生的保險文化和職業素養。組織辯論會、演講會等,訓練學生的口語表達能力、公關能力,培養其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增強學生獨立處理問題和適應保險市場的社會競爭能力。通過各種公開和內部的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知識競賽,普及相關知識。激發了學生的學習熱情。[5]還可以組織專業學生在校內向同學開展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咨詢服務。
科研和創新活動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科技競賽也是醫療保險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一種形式,是實現創新教育的有效載體,是展現高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平臺。[6]科技競賽特別是國家教育部等主辦的學科競賽,對于推動醫療保險專業教學建設和教學改革,促進教學與科研的結合,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激勵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協作精神和理論聯系實際能力等諸多方面具有積極意義。醫療保險專業要倡導和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挑戰杯”、“新苗計劃”、“未來學術之星”等校級大學生科研課題、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等各類科研比賽項目。
(3)社會實踐教學。
校外綜合實習部分結合學生畢業實習進行。
目前,醫療保險專業社會實踐中的醫學實踐未受到足夠的重視。醫療保險專業開設醫學課程是專業工作的需要,但實際教學中總認為知道一些臨床醫學知識即夠用,忽視臨床操作技能訓練。因此,作為一個完整的校外實踐,醫院臨床實習是必不可少的。醫療保險專業本科的社會實踐部分應建立醫院臨床實習和保險公司、醫保部門“雙實習”制度。[7]社會實踐教學的具體做法是:根據醫療保險專業的課程特點可以選擇醫院、醫保中心、商業保險公司作為其校外實習基地,由實習單位教師指導學生從事具體的工作。其內容應體現社會醫療保險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一般按照實際的工作程序安排實習的內容,以鍛煉學生各方面的能力為主,具體內容和程序可與實習基地教師合作確定。力求使學生在實習期間有良好的實習效果,獲得實習單位好評,為畢業生就業創造條件,實現實習后直接與實習單位簽約就業。
(4)各實踐環節可以相互聯系、相互滲透。
實踐教學課程設置應當有明確的目標和計劃,按照不同年級學生的能力特點和專業知識水平進行安排,可將醫療保險專業理論教學環節、實踐教學環節、畢業論文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專業認知實踐、課程實踐教學、獨立實驗課、專業課題調研課、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畢業實習等形式,開展課內外相關實習課程,課程內容層層遞進、相互聯系,形成整個專業實習課程整體流程,培養出實操能力強、學習能力強、專業與市場對口的學生。[8]
1)理論課程與實踐結合。如《社會調查方法》這門課主要由操作性和綜合設計性實訓項目組成。綜合設計性實訓項目要求學生完成一項實驗課題,主要目的是運用所學理論知識,針對醫療保險改革中的熱點問題,設計問卷并進行統計分析。每學期的第 1 周布置下去,第 1 7 周上交,學生可自行組成小組、自行選擇課題方向、設計問卷、發放和回收問卷、做統計分析,最后撰寫實驗報告。
2)畢業論文與實踐的結合。如:承擔了校級科研項目的同學,由于有科研項目任務,因此會組織其他學生作為小組成員,利用暑期或平時的實踐課程進行問卷調查,然后進行統計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問題和對策,最終各位小組成員完成這個項目的子課題并分別作為各自畢業論文的選題,從而較為成功地將學生科研與畢業實習、畢業論文有機結合起來。
2.3 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
對課程的考核應當體現理論知識的掌握和綜合素質的提高兩個方面。可以結合課堂內外的教學采用“過程評價+考試考核”綜合評價模式,考試考核學生對醫療保險學基礎理論、基本制度的掌握情況,其中過程評價主要對學生活動過程中綜合表現情況進行評價,可以根據具體的內容建立相應的評價體系。在評價過程中,可以選擇相鄰兩屆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對照,以此來評價其教學效果。
3 結語。
一個完整的醫療保險專業本科實踐教體系應包括實踐教學條件、形式和評價,而開展該專業的實踐教學內容體系的研究,將有益于全面實現專業教學目標體系,并為教學條件和實踐管理提供較為具體的科學指導。充分挖掘醫療保險專業實踐教學內容,擴展實踐教學內容在整個教學計劃中的比重,進一步完善實踐教學體系,使課堂實踐教學、校園實踐教學、社會實踐教學相互補充,形成一個相對獨立的有機的整體,為學生能力的拓展和將來的就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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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SWOT方法介紹
SWOT是一種戰略分析方法,通過對被分析對象的優勢(Strengths)、劣勢(Weaknesses)、機會(Opportunities)和威脅(Threats)加以綜合評估與分析得出結論。通過分析內部資源和外部環境,將二者有機結合,以清晰地確定被分析對象的資源優勢(S)和缺陷(W),了解對象所面臨的機會(O)和挑戰(T),從而在戰略與戰術兩個層面進行研究,調整方法和資源以保障被分析對象的實行能夠達到所要實現的目標。本文旨在利用SWOT方法分析我國發展商業老年長期護理保險的策略優劣。
二、我國老年長期護理保險環境與資源分析
(一)老年長期護理保險發展的內部資源因素
1、產品組合
經營者要明確自己的產品能滿足顧客什么需求,還要通過一定的形式將產品的核心利益體現出來,提供給目標客戶。
目前我國在售的長期護理保險產品通常與壽險、大病險結合在一起,護理費用的保障功能并不明顯,且價格昂貴。而且長期護理保險的很多重要條款,在現在的產品中沒有體現,如通脹保護條款。長期護理保險產品出現較晚,市場非常小,市場知名度低。
2、目標市場
在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的大背景下,家庭核心化趨勢明顯,老年護理費用激增,廣大工薪階層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對老人的護理力不從心;而富裕家庭則希望老人或者自己得到較高質量的老年護理服務。面對各種各樣的需求,保險行業要做好目標市場,面對某類有需求的人群。
3、行業規模與資源
“十一五”期間,我國保費收入年均增長24%,2010年保費收入達到1.45萬億元,總資產突破5萬億元,我國已經成為全球最重要的新興保險大國。大型保險公司擁有較多的財務、技術和營業網點及管理資源,擁有較大的客戶群。
4、保險文化
保險從本質上說,是集合風險分散損失的風險管理手段,保障是其本質,體現其核心競爭力。我國保險業發展三十年來,前期過多地追求規模和保費收入,采取粗放式經營,保險業還存在不少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覆蓋面窄;保險市場秩序需要繼續規范調整;保險業自主創新能力弱;保險業高素質專業人才匱乏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保險行業在人們心中的形象。
(二)老年長期護理保險發展的外部環境因素
1、競爭環境
站在保險業的角度,我國社保體系中尚無老年護理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并不保障長期護理的費用,所以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在此問題上無競爭關系。
2、經濟環境
老年長期護理保險相關制度的確立或者是相關商業保險的研發,都要受到當前經濟因素的影響。和保險相關的經濟因素包括:經濟周期,購買力,消費者儲蓄和信貸情況,消費者支出模式的變化,通貨膨脹,全球經濟趨勢等。
3、技術環境
保險業是信息密集型產業,信息化對于保險行業具有顯著的支撐作用,是保險企業增進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環節。保險業應利用好當今先進的信息技術,實現保險業信息交換和業務往來,建設各類信息系統,實現整個保險業信息共享。
4、社會環境
社會環境是由各類消費者群體構成的一個人口總體,有其人口特征、價值觀、信仰以及共同遵守所養成的行為規范。
(1)人口數量與人口結構
根據我國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我國2010年總人口13.7億,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數1.19億,占總人口的8.87%。2010年,我國人均壽命達74歲。據預測,到2020年,我國人口預期壽命為77歲;2030年,將提高到80歲。2050年,我國80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口的21.78%。80歲及以上高齡老人因體弱多病需要經常照料的比例比65-79歲老人要高出4倍左右。長壽人口對老年護理的需求將與日俱增。
(2)家庭結構
2010年我國家庭戶平均人數為3.1。核心家庭的老人護理問題使中年子女不堪重負。根據《中國城鄉老年人口狀況追蹤調查》研究報告,2006年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占49.7%,其中單身老人獨居戶占8.3%,只有一對老夫婦戶占41.4%。
(3)人口流動
當前,由于經濟發展不均衡,中西部落后地區的青壯年人口大量向經濟發達地區遷移流動,造成中西部落后地區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
(4)人口受教育程度
根據我國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2010年,我國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由2000年的3611人上升為8930人。受教育程度與保險需求成正比。
(5)養老觀念
東方國家在養老方面注重家庭及家庭成員的作用,我國也一直有“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隨著我國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增加,人們對社會養老、社會護理的觀念開始認同。
5、法律環境
我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會保險法》,這是我國第一部社會保障制度的綜合性法律。1995年10月1日《保險法》開始實施,2009年修訂《保險法》。2006年9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實施《健康保險管理辦法》,首次提到護理保險,將其與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并列為健康保險的四大險種。
長期護理保險報案后,確定護理等級決定了之后的賠付工作。由哪個部門依照什么標準進行護理等級的確定,目前我國尚未有明確說法。市場經濟的發展嚴重依賴于健全的法律和嚴格的執行監管機構。
6、護理事業的發展
2011年,我國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251萬人,注冊護士224萬人,醫護比為1.121。2010年,我國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1.79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1.52人。
2011年末全國共有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4.5萬個,床位367.2萬張,收養救助各類人員279.6萬人。其中,農村養老服務機構3.2萬個,床位232.6萬張,收養各類人員182.8萬人。
三、我國老年長期護理保險發展的SWOT分析
(一)單項分析
1、優勢(Strengths)
保險行業有一定發展基礎,擁有一定財務、技術、管理、客戶等資源;保險行業有產品分銷渠道基礎。
2、劣勢(Weaknesses)
精算資料缺乏,產品定價風險明顯;產品不專業,缺少市場競爭力;保險業尚未回歸保險本質,行業問題多,形象有待重新樹立。
3、機會(Opportunities)
尚無功能相同的替代產品;國家經濟發展,居民個人收入提高;信息技術發展迅速;老年人口多,人口老齡化問題嚴峻; 家庭核心化,空巢家庭增多; 人口由經濟欠發達地區向經濟發達地區流動;人口受教育程度顯著上升;人們養老觀念改變,接受社會養老、社會護理;保險意識增強;政策對老齡化問題的重視。
4、威脅(Threats)
保險行業信息化程度不高; 相關法律不健全;相關監管缺失;護理行業發展程度低。
(二)綜合分析
1、優勢-機會(SO)
在老年社會大背景下,加強老年保險產品的研發,這是戰略思想;選擇目標市場,開發不同的長期護理保險產品以滿足不同收入人群的需求;利用發展迅速的信息技術,改變經營模式,節約資源,提高效率,增強管理,吸引新消費群體。
2、劣勢-機會(WO)
人口老齡化背景下,保險業要重視積累老年護理相關的重要數據;保險行業加強經營管理,降低經營風險;保險行業要利用好信息技術,加強與相關行業合作,實現資源共享。
3、優勢-威脅(ST)
保險行業要加強信息化水平;借鑒管理式醫療,嘗試管理式護理,保險資金參與護理業,提升護理質量,降低護理成本。
4、劣勢-威脅(WT)
保險行業要回歸保險本質,發揮社會管理作用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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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小額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制約因素
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以農村低收入人群為保障對象,對他們面臨的疾病、死亡和殘疾等特定人身風險,提供風險保障的保險,具有一定程度的政策性和公益性、保障對象特殊、針對特定的人身風險、保費少和保額低、保障適度、保單通俗、流程相對簡單等特征,是農村風險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使低收入農民不因疾病、自然災害和意外傷害返貧或致貧,實現金融扶貧的一種有效手段。
近年來,我國正在積極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試點工作。第一階段:2008年6月至2009年4月。2008年6月23日,保監會了《關于印發〈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方案〉的通知》,頒布了《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方案》,這標志著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工作正式啟動。[①]此后,保監會批準了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泰康人壽和新華人壽等四家保險公司率先進行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2008年8月12日,中國人壽在山西推出了7款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產品,這標志著我國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正式進入試點階段。[②]此后,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業務在廣西、河南、黑龍江、山西、甘肅、青海、湖北、江西和四川等九個省份部分縣以下的農村開展,推出了14款小額保險產品,主要是定期壽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產品。第二階段:2009年4月以后。2009年4月21日,保監會在總結前一階段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了《關于進一步擴大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的通知》,進一步從試點范圍、試點產品、經營模式、組織領導以及指導監管等方面擴大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自此,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在我國得到了進一步的推廣論文提綱怎么寫。在首批試點的九省區內,保監局可根據情況增加試點鄉鎮制約因素,同時,增加河北、內蒙古、安徽、山東、海南、重慶、貴州、云南、陜西、寧夏等十個省、自治區作為試點區域。[③]截止到2009年上半年,共承保超過610萬低收入農民,保費收入超過1.4億元,承擔的風險保障超過810億元。[④]然而,從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在我國運行的情況來看,存在諸多制約因素,既有宏觀層面的因素,也有微觀層面的因素,下面分別對這些制約因素進行具體分析:
一、宏觀層面
(一)法律、政策因素
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向低收入農民提供的保險服務,由于他們的購買力有限,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在切實滿足農民的風險保障需求的基礎上使保費低廉,然而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因此需要政府在法律、政策方面給予支持,這有利于調動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從國外的成功經驗來看,政府是推動農村小額保險良好運行的重要保證。
從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在我國試行的情況來看,在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存在如下不足:①現行保險法主要規范保險公司的商業性保險活動,而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和政策性,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推行中的很多情況缺乏法律依據,比如:政府的主導地位不明確;經營主體的經營行為缺乏法律保護。②需要政府對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發展戰略進行系統性規劃,亟待完善支持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發展的有關稅收優惠、補貼政策,使之形成整體規劃的長效支持機制,而不只是臨時性、局部的政策。③需要各地政府針對農村小額保險建立風險損失基金,完善風險分散機制,降低保險公司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業務的經營風險,切實保證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經營的健康運行。
(二)監管因素
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承保的是低收入農民最迫切的疾病、死亡和殘疾等特定風險,保險費率較低,我國保險公司開展此類業務的經驗不足,可能面臨的經營風險不容輕視。而且,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以農村低收入人群為保障對象,覆蓋面較大,一旦保險公司出現經營風險,將產生較大范圍的消極的社會影響。由于此前我國極少開展此類業務,監管部門也缺乏相應的監管經驗,例如:需要深入研究對農村小額保險的經營風險特別是定價風險及道德風險的原因、后果及防范措施,需要完善對經營農村小額保險的保險公司在償付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及市場經營行為方面的監管要求,需要健全適用于農村地區的監管方式和方法,需要培養監管農村小額保險業務的專業化監管人員,需要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二、微觀層面
(一)保險供給因素
1.在經營理念上存在偏差
在經營理念上,我國保險公司大多存在“重城市、輕農村”的傾向,缺乏對農村保險市場的經營管理經驗,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多數壽險公司不愿或不敢進入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市場。比如:在保監會2008年6月下發《關于印發〈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方案〉的通知》后一段時間,我國50多家壽險公司中僅有8家保險公司申請農村小額保險試點資格。[⑤]另外,有的保險公司對發展農村保險市場多停留在口號上制約因素,未能從戰略高度創新經營理念,從而缺乏切實的行動。
2. 農村金融環境薄弱,經營成本較高
農村地區地廣,人們居住較分散,交通不便,相關金融機構如保險公司、銀行、農村信用社的網點較少甚至沒有,其他組織如村委會、村民聯合組等缺乏保險產品的經驗和知識,缺乏合適的直銷和代銷人員。在農村金融環境薄弱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要開展小額人身保險業務,面臨開拓渠道、發展隊伍和培育市場的艱巨任務,用于宣傳、渠道建設以及服務的費用較高,制約了眾多商業保險公司進入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市場。
3.保險產品設計存在不足,定價風險較大
一直以來,保險公司重視發展城市保險市場,缺乏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產品定價需要的足夠恰當的經驗數據和相關資料。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只能依據現有的經驗生命表和積累的資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保險精算師的經驗進行定價,這將使保險公司面臨較大的定價風險。另外,現在一般是保險公司的總公司進行保險產品的設計,由于缺乏對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市場的充分了解,難以兼顧城鄉之間、不同農村地區之間的差距,使得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產品的供給與需求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不能很好地滿足農民的多樣化需求。比如: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產品多集中于意外傷害保險和定期壽險,較缺乏適合部分農民需求的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產品;有的產品費率和保額較高,繳費期限較長,不適應農民收入較低和不穩定的特點;還需要簡化有關條款的限制,使保險業務的辦理更加便捷。
4.農村人身保險專業人員匱乏
一直以來,保險公司不重視發展農村保險市場,農村人身保險業務萎縮,原來在農村從事人身保險業務的專業人員多改行論文提綱怎么寫。由于保險公司長期不重視對農村人身保險專業人員的培養,缺乏農村人身保險專業人員的后備力量。在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過程中,為了降低經營小額保險的成本,保險公司只能借助現有的農村保險營銷組織如村委會等開展業務,聘請的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業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偏低,相關業務人員缺乏對保險知識的深入了解,制約了業務的開展。另外,由于農村地區點廣,交通不便,工作條件艱苦,難以吸引和留住相關業務人員。
(二)保險需求因素
1.農民的保險支付能力較低
按照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人們首先要滿足生存需要,其次才是對安全需要的滿足。保險是滿足人們的安全需要的,人們只有在滿足了衣食住行等生存需要之后,才有可能購買保險。近些年來,在我國國民經濟高速增長的背景下制約因素,我國農民的收入有了較大的提高,例如:2007年、2008年、2009年農民人均年純收入分別為4140.36元、4760.62元和5153元。[⑥]但這部分收入要用于生產性和非生產性建設投資以及生活消費,在物價、醫療費用、教育費用高企的情況下,多數農民還是不能或不愿購買小額保險。而且,人均年純收入是就全國的平均水平而言,由于我國不同的農村地區發展不平衡,東西部地區差距較大,有的農村地區還處于相當貧困的狀況,這種地區之間的差異也制約著農村小額保險的健康運行。
2.農民缺乏保險知識和保險意識
從整體上來看,農民受教育的程度偏低,普遍缺乏保險知識和保險意識,加之保險公司一直以來在農村保險市場對保險知識的宣傳很少,由于保險產品的技術性和專業性較強,在現有農村人身保險業務人員素質普遍較低的情況下,農民缺乏對保險產品的了解。由于保險產品具有射幸性,要發生了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保險事故,才能獲得保險賠付,在這種情況下,農民會認為白交了保險費,這就會制約他們對小額人身保險的需求;另一方面,對于單個被保險人而言,交納的保險費要遠低于獲得的保險賠付,有的人可能會為了獲得保險賠付而故意制造保險事故,使保險公司面臨來自需求方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問題,這會制約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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