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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 經濟責任審計 審計評價 淺探
近十年來,我國高等教育事業全面發展,各高校間縱、橫向經濟聯系,開展各項社會服務等經濟活動愈加頻繁。高等院校為進一步增強辦學能力,同時提升其經濟能力,在行政部門、直屬單位和二級學院實行行政事業費包干使用管理,并實施“一級核算、二級管理”,以及“一支筆”審批的管理體制。同時對后勤公司等校辦企業實行實行獨立核算,賦予高度的自,也充分發揮了校辦企業負責人的積極性。在這種新型的管理體制下,要保證學校層面的宏觀控制,促使各部門領導更有效地履行自己的經濟責任,確保高校各項經濟活動運行的活力和安全,就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套系統的內部制約監督和評價機制。
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組織或人事部門委托內部審計機構,對學校二級學院、行政部門或校辦企業等主要行政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期滿或離任前履行其管理職責范圍的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的一種經濟評價活動。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規范內部經濟管理、加強領導干部監督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一個重要手段,它不僅通過豐富了干部監督的渠道來為客觀公正評價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據,而且有益于維護高校的經濟秩序、增強干部的財經法制觀念,進而促進高校加強經濟管理。
通過近幾年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筆者認識到,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難點之一,卻是其至關重要的一項內容。審計評價既是對領導干部在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及其結果的客觀、公正、準確的理性評價,更是整個復雜的審計活動所取得的最終成果。筆者試著通過分析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工作普遍存在的問題,探試構建科學合理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工作的現狀分析
1、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本質內涵
為什么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工作如此之難?這是基于經濟責任審計本身的本質內涵所致,即經濟責任審計是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的人格化審計,審計客體從靜態的有形的會計資料,到動態審計對象的無形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是從客觀反映到抽象分析的深化。審計評價是在審計結果報告中對被審單位經濟責任人應負的經濟責任情況發表的綜合性評價,其客觀、準確與否,直接關乎審計結果報告的質量,也關乎審計風險,更關乎對干部使用的導向。
2、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現狀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既是一個理論問題,也是一個實踐問題。評價最大的困難是沒有統一而系統的指標和標準。目前國內有關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理論及其指標體系的研究都不夠系統和深入。審計人員在審計評價過程中缺乏標準,包括缺乏標準文本和判斷重大經濟事項及重大經濟損失等的標準,使得對審計責任的評判存在偏差。
從實踐情況來看,各高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不長,審計人員配備不到位,加上大量離任審計沒有開展,勢必造成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繁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而高校經費來源隨著辦學規模的日益擴大,已由過去的單一靠財政撥款轉變為如今的多渠道籌措,同時在經費的支出上也愈加繁雜。因此,經濟責任審計的覆蓋面越來越廣,審計工作難度也越來越大。再者,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高校加快了領導干部的輪崗,而高校內審人員要在較短時間內高質量的完成批量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就愈加困難,大多時候更要跨年度審計。如此倉促之間作出的審計評價,其客觀性、準確性自然大大降低。
從技術層面上來看,審計評價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兩點:
1)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內容不夠明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細則規定只說明了什么內容是可以評價的,卻沒有規定什么內容是不可以評價或不可以過多評價的。在部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踐中,為使審計報告更易被被審計對象所認同和接受,審計評價內容往往過于全面化。主要表現為:一是充分肯定被審單位責任人的成績,對發現的問題只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而不做責任的分析,這種避重就輕利于審計目標的實現;二是把被審計單位的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等無關乎經濟責任活動的模糊概念納入評價內容,不僅增加審計評價的難度,還增加了審計風險。
2)審計內容覆蓋面過廣,造成審計評價目的不明確。有些審計單位將經濟責任審計同一般的財務收支審計等合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內容過多,在審計評價時為了避免矛盾往往泛泛而論,只談事實,對經濟責任的歸屬沒有明確的判斷,特別是不能區分被審計領導的個人責任和單位集體的責任,使得審計評價目的不明確,違背了審計評價的重要性原則。
二、構建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探索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核心內容和關鍵環節,審計評價的質量高低,直接影響到審計工作完成的質量和利用審計報告指導工作的有效性。筆者試從以下五方面來思考如何做好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工作:
1、明確審計評價的范圍和要求
為了避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避重就輕和隨意性問題,保持評價與目標的一致性,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范圍必須得到明確。審計評價主要是界定和確認被審計領導干部經濟方面應負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這里的主管責任,是指其任職期間,單位在財務收支不合法不真實、資金使用效益差等問題上應負的責任;而直接責任是指其任職期間違反領導干部廉政規定、侵占國有資產等其他違法違紀問題上應負的責任。由于高校屬于非營利性事業單位,領導工作的重點主要是在行政管理和教學科研等方面。因此,在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時,容易偏離“經濟”這個主題,而更多地去關注評價領導干部的非經濟行為。在這樣的實踐背景下,要改進審計評價工作,我們首先要準確把握,審計機構不是干部管理部門,而是整個干部監督管理機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也只是為干部管理部門提供其管理對象即領導干部在行使經濟活動管理權力時遵守財經法紀等相關情況。相對應的,在作出審計評價時,審計機構應緊扣“經濟”這個主題,并僅限于經濟責任審計所涉及的范圍和內容,謹慎、客觀、公正地對領導干部的業績及其經濟責任作出評價。
評價必須突出重點,在不超越審計職權的前提下,對非經濟責任、非被審計人的責任不予評價;評價不超越審計目的及其范圍和內容,對非審計事項不予評價,審計未涉及的問題和不屬于審計范圍的不予評價。遵循重要性原則,緊抓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兩大重點進行評價。但對某些與經濟活動緊密相關的非經濟行為,如某領導干部為提高行政費用的使用效益而壓縮各種會議、精簡機構人員等,也可作出適當的評價。但被審計對象在非經濟方面所作出的貢獻,如科研課題的爭取情況等,可以在審計基本情況介紹中加以簡短陳述,無須放入審計評價。
2、做好審計對象分類,確定重點評價內容及指標
高校組織機構比較復雜,因此審計評價的重點也應有所不同。根據教育部(1997)《高等學校有關行政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高校有關行政負責人,是指校長、總會計師和主管財務、校辦產業、基本建設、后勤工作的副校長,以及這些學校財務、校辦產業、基本建設、后勤管理部門和院、系、所的主要負責人。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學校不同部門、單位的領導干部,在其對本部門、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以及其應遵守廉政條例等方面要求是一致的,比如,評價各類審計對象所在部門、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可考慮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真實性及合法性等指標;評價各類審計對象所在部門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可考慮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及執行情況;評價各類審計對象的廉潔從政情況,可考慮個人和單位的違紀違規資金總額、損失浪費金額等。
但對有經營性目標和僅有教學、科研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領導,對其進行經濟責任評價關注的重點有較大差異,比如,評價被審領導干部為人事管理部門主要行政負責人時,可考慮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有關費用支出結構的合理性、人力資源配置效益水平等;評價教學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時,可考慮各項教育相關支出比率(教學設備支出、圖書資料費支出、實驗費、實習費支出比率)以及課程建設凈支出、教改教研項目凈支出等指標;評價基建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可考慮履行經濟管理職責的有效性和工程造價控制的有效性等;評價校辦產業行政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可根據企業財務報表數據從資產負債率、凈資產收益率、資本保值增值率、年人均利潤額、成本費用利潤率、財務風險程度等方面進行分析總結。
3、把握評價尺度和方法
把握好評價的尺度和方法是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關鍵。審計評價應根據其所確定的重點內容選擇合適的方法并確定適當的尺度。
1)定量評價法。根據審計過程中所查證的事實,用具體數值對領導干部工作業績與經濟責任進行評定。這種方法比較適用于評價兩種情況:一是領導干部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程度和在其任職期間國有資產增減值情況;二是領導干部不遵守廉潔自律、違法違紀等情況。
2)定性評價法。利用審計調查過程中取得的事實數據,將要評價的內容劃分成若干個不同的檔次,以評定某項經濟行為的性質。這種方法比較適用于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財政、財務核算的真實性、合規性情況及領導干部對此等問題應負的責任。這種方法的關鍵在于,要將審計數據量化與成評定某項經濟行為不同級性質一一對應。
3)對比評價法。將根據某項經濟行為在某時段或時點所取得的量化指標,與其他可比業務的量化指標進行對比,用對比的結果作為評價的依據。這種方法適用于評價領導干部其任職期間,各項經濟性質的指標完成情況。
4)分析性評價法。應用綜合性的分析方法來確定標準,以此來評價某項經濟行為的質量。這一方法適用于評價一些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4、堅持“獨立性、謹慎性、客觀性”原則
審計評價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政策、法規、制度為準繩。必須把握三項原則:一是獨立性原則。要避免一切外來因素的干擾,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做到實事求是地評價功過是非。二是謹慎性原則。堅持事實是評價的基礎,審計查證的內容是評價的范圍,審計工作的量度決定評價的量度,并在評價前要獲取充足的審計證據或證明材料;對審計過程中沒有涉及的具體事項、未經過明確規定的事項均不作評價。三是客觀性原則。應科學冷靜地分析,用已掌握的事實和數據指導評價,決不能帶有任何偏見或成見,做到證據充分,結論科學。
參考文獻:
[1]王奇杰.高校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研究[J].事業財會,2008(1)
[2]李留浩.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分類分級模塊化評價指標體系[J].高等理科教育,2007(1)
[3]宋麗.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事業財會,2004(8)
一、思想學習情況
本人認真學習黨的理論知識,作為一名黨員干部。堅持用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武裝頭腦,理論聯系實際,做到學有所思、學有所悟,學有所用,時刻牢記黨員的責任和義務,永遠在思想上保持先進性。
以小學生的姿態,面對新部門、新專業及新知識。認真學習審計、紀檢監察等知識,參加了省公司舉辦的審計人員學習班,認真學習了國網公司審計人員基礎知識》國網公司紀檢監察干部實用手冊》等書籍,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知識,為快速進入工作角色打下基礎。
深刻領會,認真學習集團公司安排的機關作風建設的學習課程。并將之融匯到具體的工作中;同時本人通過各種方式,不間斷的閱讀、學習相關的經濟刊物和書籍,保持對當前經濟及經濟活動理解,并在現實的工作實踐中加以運用。
二、工作情況
本人主持并完成了對物業公司原經理辛社輝、監理公司原經理付紅衛、管理公司原經理郭團社、調試公司原經理王萬海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審計和調試公司大唐渭河電廠項目、監理公司河北黃驊項目的經濟效益審計。審計工作中,1按照2010年審計工作計劃。客觀、公正評價被審計人員的工作業績,全面真實反映被審計單位(項目)真實經營情況,為被審計單位的生產經營提供借鑒,為集團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了可靠翔實的依據。審計過程嚴密,審計結論獨立客觀,審計人員嚴格遵守審計注意事項,廉潔自律,受到被審計單位的一致好評。省公司2010年優秀審計項目評審中,對管理公司原經理郭團社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獲得了評審組的一致好評,有望獲得優秀審計項目。
本人在2010年6月被省公司審計部抽調參加了省公司廢舊物資專項檢查,2根據省公司審計部的工作安排。具體檢查了西安電力機械廠、陜西送變電公司、渭南供電局三家單位;2010年7月,參加了國網公司的湖南省電力公司廢舊物資稽核檢查,對湖南省電力公司本部、湖南電力設備廠、常德電業局、衡陽電業局的廢舊物資管理情況進行了檢查;2010年10月,參加了省公司對秦川電站儀表廠的經濟責任審計。以上外部審計中,本人運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高質量地完成了任務,受到省公司審計部領導的贊賞。
開拓了視野,通過以上外部審計工作。學習了兄弟單位好的經驗,使自己的業務知識得到檢驗,更好的拓展了自己的知識面和知識深度。
3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從2010年7月開始,按照國網公司、省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的工作安排。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原則,集團公司內部全面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本人兼任“小金庫”專項治理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工作。克服人員缺乏、與正常審計和外出審計交叉干擾等困難,經過自查自糾、督導檢查、回頭看三個階段,歷時半年時間,檢查部門11個,班組8個,子分公司(項目部)63個(含6個子分公司)多經企業1個,黨團工會3個,接受省公司檢查三次,出具檢查報告二十余份,檢查過程扎實,資料準備翔實,工作質量較高。
三、廉政情況
關鍵詞:內部審計;風險;控制;對策
一、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
(1)內審主體獨立性不強,內審機構管理體制不順。鑒于目前我國內部審計主要是在企業內部行政領導下開展的一項內部審計工作,并且受到企業單位行政負責人的直接領導,另外還有一些內審人員是從企業內部的會計人員經過轉化而來的,內審人員和其所審單位之間存在著各種經濟利益關系,因此導致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缺乏獨立性,無法進行獨立、公平、客觀地去開展審計工作,審計人員發表的審計意見也無法得到有效執行和貫徹。
(2)內審對象愈加復雜,內審范圍擴大。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發展規模越來越大,企業組織形式更加復雜多樣,新的業務以及事項不斷呈現出來,如企業并購以及股票上市,還有托管經營等等,因此,內審的對象也從先前傳統的財務資料逐步拓展到了以內部控制作為主體的,全面提升企業經濟效益作為核心的監督以及評價體系,這些因素都給內審帶來了技術、人員以及環境等等不同方面的困難。
(3)內審選用的審計程序和方法的局限性。鑒于內審對象變得更加復雜,內審選取的整個過程以及方法是否適用和科學,這些都和審計質量有著直接的關系。傳統進行的審計程序以及方法出了一半的詳細審計之外,最長用到的是制度基礎審計以及抽樣審計兩種,這兩種審計辦法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風險。其中一種是抽樣審計總是以“個別”情況來推斷“整理”情況,因此審計結果和實際偏差較大,從而引發審計風險的發生,如誤拒風險以及誤受風險。
(4)內審人員職業道德水平低和業務素質差。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大部分的企業內審人員都沒有達到本科學歷,有很大一部分從事內審工作的人員都不是內審專業出身,根本沒有經歷過專業的審計課程學習,很多人對內審業務表現出不熟悉的態度,整體結構比較單一,員工從業職業道德水平偏低,總體都是缺乏風險意識以及信息技術使用能力。而隨著內審對象越來越復雜,內審人員的職業水平卻沒有得到提升,這些都導致了審計風險的發生。
二、內部審計風險的控制
(1)建立內審風險控制機制,完善內部質量控制及考核制度。嚴格按照《內部審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實施,并且建立起良好的內審風險控制機制以及內部質量控制制度,有效降低內審控制風險。針對內部審計機構,應該嚴格按照企業的特點以及性質搭建起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并且嚴格按照審計計劃以及內部審計工作流程實施,尤其是要切實落實到審計工作底稿的重大事項會審制度以及分級復核制度當中去,盡量減少以及消除出現人為誤差,做到及時發現并且解決在審計過程當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切實保證審計計劃能夠順利有效地進行,逐步降低審計風險。
(2)運用現代審計技術和方法,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為了能夠有效地避免出現內審風險,從事內審行業的人員都應該牢固樹立起審計風險意識,切實提升審計風險防范意識。真正做到防范以及化解審計風險,最為關鍵的是要全面提升審計質量。對于內審人員來說,尤其需要提升審計質量,并且還應該不斷地對先進的審計理論以及方法進行學習,并且還應該將其運用到具體的審計業務當中去。
(3)建立獨立于行政領導的新型管理體制。建立這一體制的關鍵在于能夠有效保證內審機構以及人員不管在實質上還是在形式上都是相對獨立的,能夠有效樹立起內審部門的權威性。建立這種機構主要有如下模式:第一種模式:企業內審機構主要由企業董事會領導或者是由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進行領帶,主要負責以及報告的工作,還有內審人員的任免以及薪酬等方面的事項都是由董事會來決定的,這種模式相對來說內審機構以及人員都是比較獨立的。第二種模式:企業內審機構以及紀檢,還有監察合辦公以及監察,還有審計以及紀檢等等都是職能統一的,統一由企業黨委進行領導工作,并且對其工作事項的負責以及報告工作。其中,內審人員主要由紀檢以及監察人員共同組成。第三種模式:企業內審機構主要由企業監事會進行領導,并且對其進行工作負責和報告,內審人員的任免以及薪酬等等都是由監事會進行裁決的,內審機構以及人員都是比較獨立的。
(4)改善內審人員結構,提高內審人員素質。要想提升審計質量最為重要的是要提升審計隊伍的人員素質,制定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能夠有效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全面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提升企業效益,不僅僅需要有完善的內部審計標準,更加需要高素質的人才,需要每一位內審人員嚴格按照內部審計標準執行,需要內審從業人員具備較強的職業道德水平以及專業技術水平,需要具備較強的專業能力。
三、總結
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改革的加速,內部審計應該順應目前變革的要求,在審計觀念、體制、內容、方法等方面要發生轉變,以適應企業經營管理對內部審計的需求,所以要選擇適合自己的培訓體系,同時尋找出一條適合自己發展的,能夠發揮更大作用的內部審計之路。
參考文獻:
一、必須正確理解兩個重要的概念: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和風險、風險管理我國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是基于農村集體所有制而產生的一種特珠形式,它是一種經濟監督,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經營管理部門或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機構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審計組織,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運用審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程序,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營管理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狀況進行審查,并評價其經濟責任,對審查結果作出公正結論,以達到嚴肅財經紀律,改善財務管理水平,提高經營管理質量,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利益的目的。風險是在一定環境和期限內客觀存在的,導致費用、損失與損害產生的,可以認識和控制的不確定因素,它具有客觀性、普遍性、必然性、可識別性、可控性等特點。風險的形成過程主要涉及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風險因素可分為三類:一是物理因素,是指增加風險發生機會或損失嚴重程度的直接條件;二是道德因素,是指由于個人不誠實或企圖不良,故意使風險事件發生或擴大已發生風險事件的損失程度的因素;三是心理因素,是指由于人們主觀上的疏忽或過失而導致增加風險事件的機會或擴大損失嚴重程度的因素。風險事故是指風險管理中直接或間接造成損失的事故,因此可以說它是損失的媒介物。損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計劃的和非預期的經濟價值的減少,通常以貨幣單位來衡量。損失分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種。關于風險管理,美國學者克里斯蒂認為,風險管理是企業或組織為控制偶然損失的風險,以保全所得能力和資產所做的一切努力。另外兩位美國學者威廉斯和理查德•漢斯認為,風險管理是通過對風險的鑒定、衡量和控制,以最低的成本使所造成的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的管理方法。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認識:一是風險管理是一個系統過程,包括風險的識別、衡量和控制等環節;二是風險管理的目標在于控制和減少損失,以提高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經濟利益或社會效果;三是風險管理是一種管理方法。
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風險產生的根源
(一)社會環境因素對審計風險的影響。目前,我國正處于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發展和完善的階段,經濟領域違法行為大量存在。就拿農村集體經濟來說,一些村干部鉆國家法律法規不完善的空子,利用各種手段違反財經法紀,侵占集體資產,造成村級集體資產損失。在執行制度方面主要表現:對財務制度、審批制度不執行或執行不嚴,財務會計核算不規范,現金管理混亂,固定資產管理不完善,應收應付款項未及時清理,票證管理不嚴,工程項目不進行公開招投標,不進行定期財務公開或公開不實、財務公開監督小組不建立或形同虛設等。村黨支部書記或村主任往往不實行民主議事或個人拍板作出決定、隨意支配公款如在2005年對某村查處違規資金500萬元,班子成員大肆浪費集體資產。2008年對某村經濟責任審計時發現村主任與出納相勾結,挪用集體資金84萬元(利用收入不入賬的方法)。利用審批、租賃集體土地之機收受賄賂,對送禮者則手續批得更快,地價更便宜,位置更優越。挪用或侵吞土地補償款進行犯罪。村干部利用職權亂收費、亂開支,巧立名目搞福利,啟動工程搞暗箱操作,從中牟取私利,挪用提留款,扶貧款,私設“小金庫”等屢見不鮮。有的村干部公然違反財務制度,造假發票報銷,少支多報,移花接木變相開支。再者,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是除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內部審計之外的第4種審計方式,其審計的力度遠不及國家和社會審計,因此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外部調查取證等有一定困難。往往被審計單位表面上歡迎,說什么還干部清白,給群眾明白,有利于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和社會的穩定。而一旦查到實質性問題時,卻暗地里設置各種障礙阻撓和破壞。如審計中有個村不配合交銀行流水賬,提供假對賬單來搪塞,不配合審計人員做外調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全面、徹底地揭示存在的問題,形成公正的審計意見,作出正確的審計結論產生審計風險也不可避免。這種審計風險因素對審計的影響是客觀層面的。
(二)法律環境對審計風險形成的影響。法律法規是審計的依據。法律體系不完備或不銜接,制約著依法審計的進行,審計人員就失去統一的判斷標準,增加了風險機會。我國雖在1994年出臺了《審計法》,并相繼地出臺了一些審計方面的法規,如浙江省在2002年出臺了《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從我國對于審計的發展速度和廣度來看,遠不及美國等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因此,從我國國情出發,不僅加強立法、依法審計刻不容緩,而且還要繼續完善,既要學習借鑒西方先進的審計成果,又要不斷探索符合我國實際的審計方法。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轉型時期,現行的財經類法律法規不可能對被審單位經濟活動新情況、新問題全部規范到位。部分法律法規也存在技術性和可操作性的缺陷,審計人員以這樣的法律法規為依據進行審計,依賴其進行職業判斷,這種審計風險因素對審計的影響是基礎層面的,主要體現在對審計揭示的問題或觀點難以作出正確處理,或不能從客觀的角度分析問題。
(三)審計方法因素對審計風險形成的影響。一是審計方法模式滯后,仍停留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階段。盡管上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國家提出經濟建設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國家審計署也提出“兩個延伸”,即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向經濟效益審計延伸,向內部控制評價延伸,但國外已經發展到風險導向審計階段。二是無論采用判斷抽樣還是統計抽樣,都是根據審計人員的經驗主觀判斷,極易遺漏重要的項目。三是審計操作不規范,如審計人員為了降低審計成本隨意放棄一些自認為不必要的程序,或審計方法的選用不科學等,均可能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這種審計風險對審計的影響,可作為介于人的主觀因素與審計對象客觀因素的層面。
(四)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及素質不能完全適應審計的需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和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它對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業務能力和職業判斷有很高的要求,而客觀世界知識的無限性和能力與經驗的累積性與審計人員知識、經驗和能力的有限性形成矛盾,使審計人員難以達到審計任務所需要的理想境地。在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因知識、經驗和能力水平的不足,造成對同類審計業務的結論不同;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素質的高低導致審計結論的偏差;審計操作不規范、程序脫節、主觀臆斷、憑經驗辦事等增加了審計的失誤率,形成審計風險。另外,審計實施過程的審計抽樣、取證和報告環節,也會產生審計風險。
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風險防范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嚴格依法審計。建立健全審計規范是審計機關防范審計風險的基礎措施。要盡快完善和健全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法規體系,加強審計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建設,減少隨意性、盲目性。在審計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審計法》等法律法規,依照法律程序實施審計,逐步走向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確保審計質量,防范和化解審計風險。要將審計工作全面納入法制軌道,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審計執法監督權,加大審計執法力度,提高審計執法水平,使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健康發展。
(二)建立完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加強業務管理和監督是為了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明確審計責任。同時,為了防范審計風險,要建立科學、具體的審計質量控制,進一步增強審計人員的責任意識,引導、促進審計質量的提高,起到保障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的作用。在編制審計方案,收集審計證據,編制審計日記和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檔案等環節,建立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俗話說,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要將過去重視審計實施過程轉變為重視審計的準備階段。選擇項目審計時必須有的放矢,知己知彼。例如,美國的審計很注重審計準備階段的工作,準備階段的工作做得相當仔細,充分考慮到了審計的實施和報告階段以及會出現什么情況的應對措施,并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可行性研究,拿出幾種方案擇優選擇。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路徑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7. 005
[中圖分類號] F234.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2)07- 0010- 03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出現極大地推動了企業從微觀利益目標向宏觀利益目標轉移,這對于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其產生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解決企業單純追逐自身利潤最大化而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的問題。近幾年,政府對于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給予高度關注。我國2005年10月修訂的《公司法》第五條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這表明了其地位的提高;2008年1月,國務院國資委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要求有條件的企業要定期披露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2008年12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部向各上市公司發出《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及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納入到“上證公司治理板塊”的樣本公司、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公司及金融類公司在2009年必須披露社會責任信息,做強制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試點;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做出了相應的行動,要求所有納入“深圳100指數”的上市公司在2009年必須披露社會責任信息。可見,將企業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納入會計核算和考核體系已經成了未來會計學發展不可阻擋的趨勢。然而目前,我國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尚存在一些問題。
1 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
1.1 多數企業只是披露對社會所作的貢獻
現在我國企業所披露的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不能向所有的利益相關者提供他們想要的信息。大部分企業所披露的社會責任基本都是對社會所作的貢獻,慈善成為信息披露中濃墨重彩的一筆,而給社會帶來的損失卻基本未提。盡管他們沒有披露明顯的正面評價和所獲榮譽,對社區活動和公益捐贈披露的措辭也還算客觀,但在幾乎沒有披露不利信息的情況下,其整體的均衡性大打折扣。例如中石油,無論是集團公司還是股份公司的2006年度社會責任報告,都未提及2005年底發生的吉林石化雙苯廠發生的爆炸事故以及后續事項,卻對在2005年開始的北京奧運合作計劃進行了詳細的描述。
1.2 以非會計基礎型披露為主
會計基礎型,是指用會計特有的術語、方法、程序等來反映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對于定量的財務信息一般采用會計基礎型。而非會計基礎型則以文字描述為主,較多采用非貨幣化信息。目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多采用非會計基礎型的披露模式。例如柯達訊飛在2008年度所披露的企業社會責任中寫道:“逐步完善了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的人才戰略,制定了有競爭力的公司薪酬水平,并提高福利及保障水平”,至于怎樣完善,何謂“有競爭力”,提高到怎樣的水平,沒有具體的說明,也沒有相關的數據支持;華能國際在2005 年披露的“回饋社會”信息的全部內容是:“2005 年,本公司及公司員工分別進行了獻愛心捐款捐物、扶貧幫困捐款捐物、希望工程捐款捐物,公司還組織員工進行義務植樹、扶貧幫困及希望工程的結對幫活動,盡自身的力量與義務幫助中國貧困落后地區的人民”。這種只是進行單純的描述,而沒有任何佐證數據的披露形式很難滿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尤其是在進行定量分析時更是如此。
1.3 未單列企業社會責任會計項目
當前很多企業在實際工作中履行了相關的社會責任,但在具體披露時卻未進行單獨列示,而是將其納入常規的會計事項中進行反映。例如,企業因沒有履行相關企業社會責任而受到有關部門的罰款、對社會福利事業的贊助和捐贈等一般均列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予以披露;企業向環保部門繳納的排污費等列入“管理費用”予以披露;將相關污水處理設備列入“固定資產”中披露;環境保護方面的在建工程直接列入“在建工程”項目等。這不利于社會責任會計的發展,也不利于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使用者對相關信息的使用。
1.4 披露的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未經獨立第三方的審核或者驗證
和財務報告一樣,社會責任報告的誠信程度要受到社會的監督。財務報告目前發展比較成熟,通過具有獨立性的第三方注冊會計師以其客觀性和專業性進行審計,出具審計意見,從而保證財務報告的公信力。然而,目前大多數企業所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在審驗和認證方面還存在明顯的不足和缺陷。無論是中國公司,還是大型跨國公司,其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普遍缺少獨立的第三方的驗證意見,有的即便包含第三方意見,但對于第三方出具的審計意見是否具有公信力還存在異議。因為,什么樣的第三方具備審核驗證企業所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資格也無統一的標準。
2 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2.1 我國的社會責任會計理論體系尚不完善
至今,我國對于企業社會會計的研究時間尚短,社會責任會計理論還很薄弱, 沒有設立專門的研究機構, 社會責任會計方面的文獻專著也很少。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的原因:①社會責任會計從產生到現在還不到40 年, 而我國研究起步就更晚;②社會責任會計中出現了許多用傳統會計方法不能解決的新問題, 如內容的廣泛性和復雜性、計量的多樣性和不確定性, 導致編制統一的社會責任會計報告相當困難;③社會責任會計與其他許多學科的發展聯系密切, 而我國在這些交叉或邊緣學科理論方面的研究還遠遠不夠, 這些都阻礙了我國社會責任會計理論的發展。
2.2 缺乏規定,與西方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
由于諸多方面的原因,我國還沒有建立比較完備、可供企業方便操作的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制度,僅有個別部門針對某些具體問題的規定。盡管我國個別部門出臺了一些關于社會責任披露的指導意見,但對于社會責任報告的編制仍然缺少一定的規則,很多企業提供的社會責任信息往往被主觀地度量和報告,不同企業提供的社會責任信息缺少可比性。企業是否要披露有關的社會責任信息,如果披露,何時披露、披露哪些內容等,這些問題還沒有相關的規定可以遵循。制度缺陷造成企業對社會責任的相關信息披露較少,而且又很不規范。雖然有一些公司對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反映,但數量較少,幾乎沒有一家公司對與自己相關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進行全面披露。因此,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規范的研究以指導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迫在眉睫。與此相對照,西方發達國家對企業社會責任特別重視,例如,1975 年法國就建議各公司每年要公布社會資產負債表;1977 年法國政府就此問題正式頒布了相關的法律,要求員工超過250人的企業必須編報年度社會資產負債表,包括職工福利等相關內容。英國近年來也規定,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司必須披露有關員工狀況、社會捐贈等方面的信息。
2.3 大多數企業尚未設立專門的社會責任管理機構
由中國歐盟小項目便捷基金資助,中國科學院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組對中國3 000多家企業社會責任狀況進行的調查數據顯示,在所調查的企業中只有7%的企業設有企業社會責任部,8%設有可持續發展部,14%設有環境管理部,39%設有公共關系部。中國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設置專門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機構,也就是說,還沒有把企業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的發展戰略中,作為企業的一項專門工作來對待。
2.4 我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對于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認識不足
缺乏政府方面的壓力,企業管理者重點關注對利潤的追求,忽視了企業對社會的責任,使得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流于形式,企業專揀有利的信息披露,對社會造成的損失和對環境的破壞披露得很少或基本不涉及,且不注重在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方面的實踐和改進,而且現階段一些中國企業只能將可持續發展作為原則性的立場,而未能將其整合到實踐中去。然而,報告的真正價值在于推進實踐,不是陳述原則。只有原則沒有實踐的報告會讓人覺得空洞無物。
3 改進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幾點建議
3.1 轉變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方式
主要可以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轉變:
(1)會計基礎型與非會計基礎型并舉,并盡可能地使用會計方法進行披露。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會計數據有其特定的含義,比如已經在社會責任方面的投入,已實現效益和潛在效益,對這樣的數據加以綜合的統計和分析,可以得出很多富有價值的信息,而這些信息是綜合性信息不能單獨體現的。所以,對于企業社會責任中可以用具體的數據進行計量的項目,我們應優先考慮會計基礎型的計量方法。但是,企業社會責任本身的特點決定了有些社會責任項目是無法進行可靠計量的,而這些信息又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對于實在無法以數據計量的內容,我們仍需采用文字的方式進行披露。
(2)社會責任科目盡量單列。只有當科目被單列出來,才能將非社會責任會計信息與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相區別;同時,信息使用者要求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清晰、明了,將社會責任科目單列,符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比如,在“固定資產”科目下相應地設置“社會責任固定資產”、“環境固定資產”、“職工責任固定資產”、“消費者責任固定資產”等科目,并從披露的角度進行相關的數據歸整,既可以滿足傳統的會計實務操作,又能提供反映企業社會責任的會計信息。
3.2 制定社會責任會計準則和制度
由于會計準則和制度對會計信息的披露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 同一般性會計工作一樣, 社會責任會計也應建立一定的準則和制度, 這是對社會責任會計實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措施。我們應借鑒西方會計界、企業界的理論成果與實踐經驗, 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 參照目前制定企業會計準則與行業會計制度的基本程序, 研究制定社會責任會計準則及制度。財政界、會計界、企業界以及環保、勞動、工會、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單位人士應當攜起手來,借鑒西方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結合我國國情,研究制定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準則,建立社會責任會計的核算體系及其信息披露機制。考慮到這樣的事項在我國是一項前所未有的工作,而在理論和方法上也還不成熟,因此,我們熱切希望廣大實務界、理論界的同仁們能夠充分認識這一涉及子孫后代的大事,積極獻計獻策,將這件事情做好。
3.3 增加第三方審驗,確保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可信度
在我國,審計制度主要側重于財務報告的審計,還沒有專門的社會責任方面的審計,這不利于對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監管。同時,由于對社會責任報告審計的研究起步較晚,而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已有了豐富的理論基礎及實踐經驗。因此,筆者認為,可以先將社會責任審計融入到經濟責任審計中,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可信度和公信力進行驗證。
3.4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在企業內部設立專門社會責任管理部門
如果沒有相關治理的強大有效支持,社會責任只是一句口號,沒有真正的社會實踐,就談不上社會責任報告。社會責任報告的編制涉及企業的各個部門,應設立專門的社會責任管理部門,將履行社會責任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相結合,使之成為企業持之以恒、貫穿始終的重要工作,使履行社會責任轉化為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動力。該部門主要負責企業社會責任的實施,為下年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做好計劃,還要通過與企業各部門的溝通,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并定時,同時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
3.5 加大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宣傳,增強企業人員以及社會公眾的社會責任意識
首先,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培訓,讓政府管理部門的官員和企業經營者、管理者理解企業社會責任對企業成長、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意義,使企業從價值觀、企業戰略、企業文化等各個方面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和要求,把履行社會責任放在公司戰略管理的高度,將社會責任融于企業使命。其次,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以及消費者協會、環保組織、工會等社會團體的作用加大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宣傳,營造推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社會氛圍,讓全社會都來關注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最后,在我國各大高校企業管理人才教育中,應開設包含社會責任及其報告內容的課程。因為,這些人畢業后大部分會陸續成為公司的管理人員,對于未來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和社會責任報告的形成將發揮重大作用。
主要參考文獻
[1]殷格非,李偉陽. 如何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M].北京:企業管理出版社,2008.
[2]臧慧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研究[J].經濟論壇,2009(1).
[3]卡哈日曼?艾買提. 我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及對策分析[J].生產力研究,2009(15).
[4]劉,耿建新.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及其信息披露研究[J].財會學習,2008(10).
1、推進“溫馨教室,和諧校園”的建設。圍繞“建立和諧的師生關系”這個核心,強調以教室為主要載體的軟環境建設,營造有利于師生身心發展的校園教育環境。
2、進一步貫徹落實“兩綱”。以學校“兩綱”特色項目建設為抓手,結合學科“兩綱”實驗項目的實施,重點加強過程管理,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學校“兩綱”課內外體系的逐步形成。
3、提升育德意識和育德能力。認真貫徹市教委關于加強教師師德和育德能力培訓的要求,加大分管德育校長、德育教導的培訓力度,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區中(職)小學班主任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充分發揮中小學班主任在學校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4、廣泛開展學生喜聞樂見的主題教育活動。圍繞“迎奧運、迎世博”,營造濃郁的愛國主義氛圍,推進學科德育和校園文化的建設,引導青少年學生在與文化同行、與實踐同行、與健身同行的過程中,體驗生命的價值。
二、深化教育教學管理,全面提高各級各類教育質量
5、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以“共同體”為載體,充分發揮3所市級示范性幼兒園的示范、輻射、引領作用。深入開展區示范幼兒園和一級幼兒園創建工作,開展各級各類幼兒園的質量評估,力爭市、區示范幼兒園比例達到35%,市、區一級幼兒園比例達到80%以上。深入推進“幼兒園課程園本化整合實施項目”的研究,制定《幼兒園保育員、營養師結構優化方案》。進一步加強與區婦聯、區人口計生委的協作,完善區早教指導中心和分中心建設,提高0-3歲兒童早教工作水平。
6、進一步推動小學校際聯動與團隊合作。發揮4個“教育協作塊”的主導、引領作用,促進學校特色發展,提升學校管理力度,健全教育教學制度。積極探索“中學——小學”教育銜接工作,逐步形成優質、均衡、有特色的小學教育。
7、優化教育“協作鏈”機制。充分發揮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示范輻射作用,在辦學思想、課程建設、教學研究、教育評價、師資培訓、學校文化等方面體現龍頭學校的龍頭效應,把幫助、帶動初中作為加強自身建設,促進自主發展的有力抓手和強大動力。充分發揮“協作鏈”初中的主觀能動性,與高中達成共識,定時、定點、定內容地進行交流互動,努力形成自主發展、自我提高的新機制,在不斷充實內涵的基礎上形成特色,提高綜合競爭力。初中畢業生合格率達到98%。
8、深化初、高中教育教學改革。落實市、區教學工作會議精神,組織好國家和地方課程的有效實施,合理開發和實施校本課程。認真制定和完善學校課程規劃、計劃及保證有效實施的管理制度。全面實施質量監控,制定科學、客觀、具有較強操作性的教學質量管理制度(命題、閱卷、聽課、評估、指導等),將其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因素。加強學校教研組建設,落實教學環節,全面有效地提高教育質量。提高教育均衡化水平,充分滿足學生發展的需要,培養創新型人才。積極開展區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評審工作。
9、努力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加快*市商貿旅游學校建設,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辦學方針,以學生發展為根本,以現代服務業為重點,深化教學內容和方法的改革以及專業結構的調整。集聚社會資源,構建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靈活開放、自主發展、職前與職后聯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現代商貿實訓中心實體化運作,著力推動其對外開放服務功能的發揮,促進職業教育與發展服務經濟相結合。
10、加強民辦學校管理。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要求,規范民辦學校的管理,提高民辦學校的辦學水平,形成與公辦學校優勢互補、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格局。
11、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工作。繼續招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到公辦學校就讀,使其真正享受與本區學生相同的優質教育資源。
12、加強特殊教育,體現人文關懷。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康復指導研究和特殊教育新課程試點,促進特殊教育學校的內涵建設,提高特殊教育質量,確保特殊兒童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接受良好教育,為就業做好準備。
13、提升學生體質。貫徹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會議精神,嚴格執行中小學體育課程標準,充分挖掘校內外體育活動資源,確保“三課兩操兩活動”的落實,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舉辦好*區學生陽光體育大聯賽,開展“人人運動,學會游泳”活動。貫徹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開展課題研究,完成教育部要求的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數據的采集、匯總、上報、分析等工作,有效促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的提升。
14、開展中小學生課外文體活動和科技活動。舉辦青少年科技周活動和以“在陽光下成長”為主題的學生藝術教育展示活動。以學校活動為重點,做到“人人都參與、班班有活動、學校創特色”,提高青少年學生綜合藝術素養和科技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繼續開展市藝術特色學校、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市知識產權示范學校、全國及市綠色學校等的創建申報工作。結合“二期課改”,進一步加強藝術、科技教育拓展型、研究型課程建設。
三、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落實終身教育體系要求
15、實施區“十一五”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做大、做強成人教育品牌項目,加強對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監管和引導,規范辦學行為,嚴格查處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學科補課班。充分發揮成人教育培訓中心“筑巢引鳳”功能,吸引更多更好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進駐*,形成“培訓品牌”集聚高地,提高教育對我區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貢獻力。
16、努力構建以學習型社會建設為目標的終身教育體系。進一步深化社區學院實體性運作機制,發揮其在社區教育中的指導、協調作用。推進社區教育實驗項目工作,實現成人教育、社區教育、職業培訓全覆蓋。積極組織、參與20*年*市全民終身學習周活動。
17、擴大教育資源的開放度。深入探索教育資源向社區開放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方法,配合街道等相關部門,積極創造條件,引導、支持、組織全區所有中小學將符合開放條件的教育設施、場地向社區居民開放,更好地滿足廣大社區成員日益增長的教育文化需求。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全面實施人才強教戰略
18、加強校長隊伍建設。提高校長全面、科學管理學校的能力和課程領導力。加強領導干部實務培訓,著重提高行政管理、經費使用和教學管理能力。
19、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培養人民滿意教師。推行教師教學水平評估工作,全面掌握教師的基本功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師培訓。逐步建立信息溝通平臺,以政策為導向,以制度為抓手,建立教師內部流動機制。提高教師的課程執行力,倡導教師“靜下心來教書,潛下心來育人”,遵循教育規律。以人為本,關心教師的工作和生活,關注教師專業發展,培育教師的特長,發揮教師的專長。
20、發揮名師、區學科帶頭人、區教學骨干作用。建立開放式課堂教學制度,深入課堂,深入教研組。實行聽課視導檢查,加強教學質量監控和管理。做好每年一次的教學評比工作,并對歷年獲獎教師作跟蹤調查,分析情況、總結經驗,提高教師的教學基本功和能力。實施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養計劃,組織在職專業教師到企業見習,大力提高教師的教學實踐能力。
21、搭建教育合作與交流平臺。繼續組織“‘*杯’長三角地區17城市教育發展研究論文評選”等交流活動,交流前沿教育信息、分享教育發展最新成果、推廣實踐經驗,解決素質教育推進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繼續做好干部、教師境外培訓工作,除英語專任教師外,逐步輸送其它學科的優秀教師出國研修。
22、完善用人制度和管理機制。在編制內科學設置崗位,規范考核、聘任程序,避免因制度缺失、程序不規范而產生的各類矛盾。
五、優化教育資源布局,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23、完善本區“十一五”期間教育基本建設方案。采用“整體思考、分步實施、梯度轉移”的策略,化零為整,擴大小學和幼兒園優質教育資源總量,逐步實現教育結構整體優化,使小學和幼兒園的布局、數量、規模趨于合理。*區第一中心小學遷址新建項目年內結構封頂;完成實驗小學擴建方案論證,啟動徽寧路三小擴建和大同中學學生公寓新建項目;完成永安路、好小囡等幼兒園遷址修建工程。
24、加強校舍和教育設備等教育資源的管理。嚴格落實市財政局、市教委等部門關于教育設施修繕標準的精神,按需實施校舍修繕計劃。加強國有資產制度化管理,確保教育資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和規范,制定并實施《*區教育局關于自籌資金修繕項目的管理辦法》,完善對50萬元以下修繕項目的監管制度。按照必須和節約的原則,合理更新和添置教學設備,最大限度地發揮現有教學設施的效用。
25、實施區教育信息化建設新一輪三年規劃。擴建區教育信息中心,提升網絡的環境品質,提供可靠的保障和充裕的應用發展空間,深化教育管理、教師專業發展、學科教研、校園文化、學生自助學習等領域的應用。實施*教育信息網全光纜改造工程,構建*教育高速環網,IP寬帶教學交互系統實現與國內外姐妹學校進行交互教學實驗。
26、建設“平安、衛生、文明、和諧”校園。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意識,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法人的安全工作責任。積極配合市教委制訂《校園安全制度匯編》,繼續開展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加強防火安全等校園突發公共事件預案的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大力推進健康校園三年行動計劃,進行衛生應急預案全面大檢查,健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衛生防疫安全工作的監管網絡。
27、加大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力度。開展學校周邊交通和文化環境整治,以及安全文明校園評估。繼續做好“退商還教”工作,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環境,發揮環境育人功能。
六、強化教育規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8、加強專項督導工作。依照《關于本市建立對區縣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的實施意見》的精神,重點實施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等工作的專項督查,全面接受市教育督導室和市教委對我區教育工作的綜合督政。
29、鞏固教育行風建設成果。全面落實中小學校作息制度的要求。建立規范教育收費的長效機制。健全學生資助制度,保障經濟困難家庭。加強政務公開和行政監察工作,完善學校和其他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制度。
30、推行“陽光招生”。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中、高考招生政策的變化,嚴格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制定本轄區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穩步組織實施。加強對各類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確保招生工作平穩完成。
31、加強經費使用的管理。細化預算支出標準,試行義務教育階段公用經費使用標準定額。對預算的使用情況實行經常性檢查和周期性審計,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率。加強專項經費的監督與管理,完善對教育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制度,以及新建工程、大修項目的建設標準,強化設備政府采購制度的執行。積極推進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體制建設。
32、試行領導干部任內審計。在繼續做好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逐步試行任內審計制度,并將固定資產審計逐步歸入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33、認真做好語言文字工作。貫徹落實《*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實施《區語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規劃》,開展漢字應用水平測試試點工作,推進語言文字檢查評估。
34、加強檔案管理工作。做好部分初中檔案管理晉升市級先進,部分小學、幼兒園及其它單位檔案管理晉升區級先進的評審準備工作。依法開展2007學年度文書、教學、教科研檔案的考核工作。
七、圍繞總體目標,做好其它各項工作
35、做好國防教育、外事、、保密、雙擁、計劃生育、獻血、紅十字會及退管會等各項工作。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管理會計;應用
一、管理會計在行政事業單位的應用現狀
1.管理會計理論體系有待健全。要使管理會計在行政事業單位中更加全面、深入地發揮作用,必須有健全、完善的理論體系支撐和切實可行的實踐指導方法,但目前關于管理會計內容、對象、及方式等的研究尚不能完全滿足其在行政事業單位中應用的實踐需要。由于缺乏符合我國實際的理論研究和創新性的實踐指導,導致管理會計在我國行政事業單位中的應用面臨巨大瓶頸,所以適應我國國情的事業單位管理會計理論體系研究已成為迫切需求,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去完成。
2.內部管理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缺失。首先,行政事業單位的領導權力過于集中,單位領導可以獨自決定管理方式,甚至可以更改會計信息,管理權缺乏牽制使得管理會計也無法完善;其次,行政事業單位缺乏會計信息的監督控制系統,也沒有委派專門人員對會計信息進行定期核查,無法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再次,行政事業單位缺乏內部審計,沒有對單位領導和財務部門人員進行不定期的經濟責任審計,導致無法及時發現財務信息失真的行為;最后,行政事業單位缺乏財務風險評估體系,無法及時發現財務風險并進行規避,給單位管理帶來諸多不利。
3.管理會計人才隊伍匱乏。當前,行政事業單位中專業的管理會計人才稀缺,財會人員對管理會計的工作內容不熟悉,缺乏實際的工作經驗,在行政事業單位中的學習機會和資源也較少,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長期得不到提高。而與企業相比,行政事業單位的用人機制較為僵化,財會人員的學習積極性不高,創新能力和學習能力都較弱,給管理會計在行政事業單位中的應用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二、行政事業單位加強管理會計應用的措施建議
1.建立完善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在應用管理會計時,為了充分發揮管理會計的重要作用,應轉變觀念,建立完善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單位管理層應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建設充分重視,全面的負責管理會計工作,加強對對于單位管理會計應用的監督,并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促使單位內部的相關部門認真的落實和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提升管理會計應用的效果,保證單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此外,還應對單位各個部門的工作職責進行明確,并加強財務部門與其他部門的聯系,將責任落實到個人,以便于會計信息失真時,清楚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避免責任不清問題的存在,提升內部會計管理的效果。
2.不斷優化改善內部應用環境
建立相應的組織體系與權責體系,從而適應管理會計的發展建設,并滿足其發展需要;完善會計機構的設置,根據相關財經法規的要求進行會計機構的權限設置,并適應財務管理的相關需求;科學合理地進行會計崗位設置,并依據業務的規模、性質與崗位要求進行適當調整,建立與權責相適應的科學的管理體系;發揮領導的推動與引導作用,通過舉辦管理會計培訓課程,帶動單位管理會計工作的推進歷程;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通過內部宣傳提升會計工作者對管理會計的認知程度,培養其興趣度,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培養,提升用人機制的靈活性,進而提高會計人員的自主性與學習能力,培養其敏銳的洞察力與獨到的分析能力。
3.培養或引進全面型管理會計人才
第一,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進行會計知識的考核,將考核不過關的財務人員換到其他崗位,確保財務人員具備過硬的會計核算能力,以保證會計信息的準確性;第二,在行政事業單位普及會計電算化,針對行政事業單位可能涉及的龐大數據,通過會計電算化提升會計核算的效率和準確性;第三,引進綜合型管理會計人才,引進的管理會計人才應當具備統計學、管理學、經濟學、會計學等方面的知識,真正發揮會計信息的管理功能;第四,加強財務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嚴厲懲治財務造假行為。
4.加快建設管理會計信息系統
在國家的管理會計體系建設指導意見中,就明確指出了當前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關鍵就是要建設管理會計信息系統,以滿足會計信息反映完整性的要求。因此,行政事業單位必須加強管理會計信息系統建設,強化內部財務控制管理制度的實施,強化單位財務預算執行的監督力度,加強財務部門和單位其他部門之間的溝通和聯系,明確各部門工作人員的職責范圍,保障管理會計信息系統的建設和完善,將會計核算和單位日常業務有機結合,有效發揮管理會計的功能和作用。
三、結語
就目前情況而言,行政事業單位還未全面利用管理會計參與運營管理。管理會計的管理作用及其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發展積極影響,還需要通過進一步加強管理會計與行政事業單位管理的結合度來實現。所以,國家以及行政事業單位需要從制度層面和單位層面不斷改善目前管理會計應用的內部外環境,逐漸增加管理會計與行政事業單位管理的結合度,從而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健康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