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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稅收風險管理環節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上世紀90年代風險管理理論開始進入稅收管理領域。在我國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國際貿易和國際市場的擴大,跨區域經營、連鎖經營、網上交易等方式逐步擴展,稅源分布的領域越來越廣,稅源的流動性和隱蔽性越來越強。稅收逐漸成為各種利益、矛盾交織的焦點,涉稅違法案件也出現許多新的形式和特點,稅收征管中的不確定因素也越來越多,導致稅收征管面臨的風險也在加大。因此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健全稅源管理體系,加快信息化建設,提升隊伍素質,提高征管質效,逐步實現稅收征管現代化。
一、稅收風險管理在稅收征管中的重要地位
稅收風險管理,是指納稅遵從風險管理,也就是稅務機關以納稅遵從最大化為目標,利用征管資源,以有效方式進行風險目標規劃、識別排序、應對處理和績效評價,根據風險等級高低合理配置征管資源,以不斷降低納稅遵從風險、減少稅收流失的過程。其中:風險目標規劃是管理層對一定時期稅收風險管理的工作目標、階段重點、主要措施等做出的決策安排;風險分析識別是借助風險特征指標、數據模型等工具,尋找發現存在的稅法遵從風險;風險估算排序是對存在稅法遵從風險的納稅人進行歸類分析,對其風險度高低做出判斷形成風險等級;風險應對實施是根據風險等級,合理配置征管資源,采取納稅輔導、跟蹤監控、納稅評估、反避稅、稅務稽查等不同的服務管理措施;風險管理績效評價主要從稅法遵從度和征管成本效益兩方面對稅收風險管理質量和效率做出評判,促進風險管理持續改進。
二、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從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概念來看,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要尋找稅收風險存在的領域,即發現并確定風險發生的主要范圍,歸納并能準確描述稅收風險的共性特征;二是要分析識別稅收風險發生的具體目標,即利用歸納的風險特征進行全面掃描,鎖定符合風險特征的風險納稅人。從稅收風險管理的各環節來看,是一個有機的不可分離的整體,哪個環節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針對層出不窮的偷騙稅手法來講,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將是最重要的一環!在稅收風險管理中,既使依照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征管體制機制,同時無論風險應對人員業務怎樣嫻熟精通,但是如果稅收風險分析識別不到位,所有一切只能成為泡影,不僅僅通過風險管理實現稅收遵從最大化的目標難以實現,也會造成基層稅務人員極大的不滿和對整個風險管理的不信任,讓整個風險管理的體制形同虛設。所以,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風險管理中最能體現“信息管稅”應用和防范風險的環節,其在整個風險管理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三、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重要作用
一是具體實現稅收風險目標規劃相關內容的主要途徑。每階段風險管理的目標規劃都會基于當前或今后一段時間的內外部環境的判斷,明確一定時期內稅收風險管理的工作目標、階段重點等內容。其中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從宏觀上分析相關的稅收風險的動向,提出防范的要求和目標。而風險分析識別就是這些風險管理目標和重點落實的具體體現,是聯系目標規劃和其他環節的紐帶,分析識別的準確與否關系到目標和重點是否能夠實現。
二是風險排序評定、風險應對等環節實施的基礎。如果我們考慮稅收風險管理與信息系統的結合,那在系統中的第一個環節就是風險分析識別。這是后續各環節的基礎,風險分析識別為排序提供了具體的風險信息,為風險應對提供的按戶歸集的豐富全面信息,不僅為風險應對全面客觀的分析風險度的大小和指向性提供了充分的依據,也從分析識別的方法上為風險應對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是風險管理技術含量和不斷提升發展趨勢的最主要的體現。風險分析識別的工作過程,實際上就是稅收業務水平和現代科學技術融合并產生效益的過程,它必須對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程序的各個方面有充分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才尋找出稅收風險所在的環節和領域。當然這些風險存在于哪些納稅人,必須借助于現代信息技術的支撐才能實現。因此在風險分析識別這個環節一定是風險管理中最能體現技術含量的部分。同時,借助于信息技術,我們才可能對風險應對過程中,各個風險特征的有效性和指向性進行統計分析,并不斷地改善和調整在風險分析識別方面的思路,使之更趨向于合理、準確,邁入循環提升的良性步調。
四是最能讓基層稅務人員接受和認可風險管理理念并激發他們參與風險管理熱情的環節。在我們看來,通過分析風險管理的各環節的實施,充分發揮風險管理的理念,會給現代稅收體制機制帶來深刻且富有積極意義的變化。要貫徹落實好稅收風險管理,除了我們在完善相關制度建設和大力宣傳風險管理理念的同時,基層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接受與否是其成敗的關鍵。而讓基層感受是否有效、能否接受,最主要的就是要讓其能夠在工作中感受到風險管理對稅收征管的巨大的推動作用,相比以前無論工作的方式、壓力、成效都有積極的變化,從而才能認可,使風險管理真正落實到位。同時,基層人員的對風險分析識別的方面的認可度,通過風險應對積累的經驗,也會激發其在風險分析識別方面新的思路和理念,促進整個風險管理的向前邁進。
四、加強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建設的可行性方法
一是要以現有信息數據為基礎開展風險分析識別。要做好風險分析識別,首先要有信息,沒有基礎信息,風險分析識別就無從談起。只有積極努力拓寬數據源,特別是內部及第三方信息的取得將會給我們風險分析識別帶來更大空間。同時,信息數據的范圍、要求是永無止境的,風險分析識別要立足以現有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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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數據為基礎來開展。
二是要以與納稅遵從有關的風險作為主要分析識別對象。在風險分析識別方面,首先要進行定位,風險分析識別應該識別什么。在稅收風險管理中,有把征管基礎類指標、發票監控類指標、稅務機關工作差錯類指標、質量考核類指標統統列入了風險分析識別范圍內,這是不可取的。這些指標也是有風險指向的,但并不是符合納稅遵從風險。所以風險識別的目標一定要與納稅遵從有關的,其他類別的指標也可以作為補充,組合運用的效果更佳。
三是要通過科學的方法來進行風險分析識別。要開展并實施好風險分析識別工作,就必須掌握科學的方法。要善于從紛亂復雜的稅收經濟業務中發現風險;要善于要實踐中做到宏觀與微觀相結合;要善于從眾多繁瑣的指標中選擇最能衡量和甄別風險的指標;要善于把復雜的風險模型以簡單的方式進行展示和描述。
四是要建立機制,從實踐出發不斷完善和優化風險分析識別。風險分析識別是稅收風險管理成敗的關鍵,尤其表現在風險分析識別能不能適應整個經濟稅收的發展。這就需要建立機制,來保證風險分析識別的有效性,且能根據應對結果不斷地調整完善和優化整合。這應該是一種保證持續研究分析、尋找識別稅收管理中的風險的協調機制。
五、依托稅收風險管理平臺加強稅收風險識別建設
1.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的理念,加強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建設
“信息管稅”已經成為稅務部門一個時期稅收征管和科技工作的指導思想,落實信息管稅就必須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做好稅收風險的分析識別工作也已經成為貫徹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和落實信息管稅的關鍵環節。因此,只有始終堅持風險分析識別是稅收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的認識,在風險分析識別中抓住主要矛盾,從風險管理的整體運行考慮;明確風險分析識別的職能分工,配備高素質專業人員,建立風險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稅收風險管理特別是風險分析識別方面的培訓,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方面的交流和探討,建立面、線、點有機聯系的風險分析識別的立體框架。
2.加強職能部門明確分工、緊密合作的風險分析識別機制
關鍵詞:建立 稅收風險 分析識別 體系
稅收風險管理包括科學實施風險管理目標規劃、稅收風險分析識別、風險等級排序、風險應對處理和績效評價,力求最具效率地運用有限征管資源不斷提高稅收遵從度,防范和降低稅收流失風險。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在稅收風險管理中處于重要的核心地位,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科學、準確,風險應對控制才有針對性和具有效率。
所謂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在涉稅信息數據采集的基礎上,構建稅收風險指標體系,有效運用稅收風險特征庫技術,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識別算法及量化管理模型對潛在的稅收風險進行分析、判斷,尋找稅收風險可能發生的區域、行業、納稅人、具體的稅收風險發生環節和稅收風險點的管理過程,為有效實施稅收風險應對、控制提供決策依據和具體指向。
一、建立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層級體系
(一)建立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
1、建立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主要分析研究國家或地區稅收增長變動與宏觀經濟發展之間的規律。包括構建宏觀稅收風險分析指標,分析經濟增長與相應的稅收增長之間的協調一致關系,通過宏觀實際的稅收增長識別相應的稅收與經濟增長之間的稅收缺口,從宏觀層面關注稅收風險發生的主要區域、行業、納稅人群體及具體的風險事項等,為宏觀稅收風險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同時也為微觀風險分析識別提供導向和指引。
2、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包括的主要內容有:第一,通過宏觀經濟發展趨勢分析判斷稅收遵從發展趨勢,進一步分析稅收收入的增長變動趨勢,分析發現稅收遵從變化的早期跡象、原因及變化趨勢。如:增值稅稅收收入和GDP的比較分析,如果GDP增長速度比增值稅稅收收入增長速度更快,可能意味著稅收遵從缺口在擴大,稅收流失風險在增加;如果兩者是同方向、同幅度變化趨勢,則反映稅收遵從發展趨勢是良性互動的。第二,從宏觀上對稅收納稅能力和實際征收進行比較,測算征收率,分析識別征收率不足的地區及行業,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挖掘稅收征管潛力,提高征收率,防范稅收流失風險。如:在成品油生產批發和零售產業鏈中,通過對所有成品油生產企業的產量和庫存進行匯總,測算銷售量,結合市場價格,與各成品油零售企業的銷售額進行對比,可以識別成品油零售企業是否足額申報納稅,那些地區、那些納稅人沒有足額申報納稅,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稅收流失漏洞,防范稅收流失風險。第三,建立稅收制度和政策的風險分析識別系統,可以發現現有的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會帶來哪些稅收流失的風險漏洞,需要進一步改進完善;新的稅收立法或規章制度的執行將會產生哪些政策性稅收遵從風險等,那些需要進一步配套出臺相應的稅收政策法律,哪些需要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和輔導等。
(二)建立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
1、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處于宏觀和微觀兩者之間的中觀層面,是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基礎上開展和實施。
2、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發現的稅收風險較大的行業,通過行業稅負、稅收貢獻率、行業稅收彈性系數等稅收風險指標,進一步分析研究行業稅收增長變動與行業經濟發展之間的規律,尋找稅收與經濟之間缺口較大的風險企業,查找企業的具體稅收風險源、風險點的分析識別過程,在稅收風險識別體系中負有承上啟下的作用,是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其基本內容是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和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有機結合與過渡。
(三)建立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系統
1、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以納稅人為對象,以主要稅種為研究內容,以反映稅收經濟關系規律為核心。
2、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在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基礎上開展和實施。根據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找到的稅收與經濟之間缺口較大的風險企業,進一步通過對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涉稅風險的調查了解,構建微觀稅收風險指標體系,利用數理統計方法及數據挖掘等智能工具,推算納稅人的實際納稅能力,與納稅人申報的稅收收入進行對比,測算具體的稅收申報差異,對納稅人稅收遵從風險的進一步深入分析識別,查找納稅人的稅收風險源、風險發生的環節及具體的稅收風險點,進而總結和提煉微觀稅收風險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改進提高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規范和提高納稅人的申報質量,提高稅收遵從,降低稅收流失風險。
二、建立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組織保障體系
(一)組建專門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機構
應該在總局、省局和市局分層級建立統一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集中開展專業化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工作,發揮稅收風險管理指揮中心的戰略作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稅收收入能力研討會”參會外方專家介紹,稅收風險管理實踐成功的國家一般都設置專門的遵從風險分析機構,實行集中統一分析,開展專業化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工作,其中比較著名的是美國的納稅遵從估算項目(TCMP ,The Taxpayer Compliance Measurement Program )和國民調查項目(NRP,National Research Program)等。
(二)明確管理職責體系,選聘專門的稅收風險分析人才
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一個系統工程,綜合應用經濟學、稅收學、會計學、數理統計學、計量經濟學、國民經濟核算、稅收經濟模型、稅收政策、信息技術、數據挖掘技術等多方面知識和技術,所以不同層級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應逐步建立由行業稅收管理專家、信息技術專家、統計專家、國際稅收管理專家以及會計師、律師等各種專門人才組成的稅收風險分析專業化團隊,明確從信息數據的采集、整理計算、樣本選取、指標構建、參數設置、算法選擇、模型構建、風險處理信息反饋、參數及模型修正等方面管理職責,采用專門的風險分析識別技術和方法,把典型案例、數據模型、專業分析識別算法和技術等應用到不同層級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中,開展專業化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工作,提高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健全和完善對專門稅收風險分析崗位人員的開發培訓、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包括能級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勵制度,充分發揮和激勵高層次復合型專業化稅收風險分析人才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稅收風險分析識別運行體系
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涉及不同管理層級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應該按照從宏觀到行業再到微觀納稅人的思路建立至上而下逐級開展、層層深入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發現和識別真正的稅收風險源,風險易發地區、行業、納稅人及具體環節,找到關鍵的稅收風險點,經風險測度評價、工作任務推送至相應的稅收風險應對部門;至下而上逐級開展稅收風險應對、控制和排查、反饋及績效考核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監控運行管理體系。
(一)自上而下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運行系統
1、總局、省局、市局風險分析監控機構開展不同層面的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重點是查找稅收風險發生的區域和行業。
2、通過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查找所屬行業的風險納稅人的具體數量、結構及分布狀況。
3、通過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查找風險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稅收風險易發環節及具體的稅收風險點,根據稅收風險指標的實際偏差等綜合打分、積分,根據風險分值的高低排序確定納稅人的風險等級,進而提出風險應對控制策略的建議方案逐級推送到風險評估、稽查等部門,指導實施差別化的稅收風險應對處理、控制和排查。
(二)自下而上的逐級分析識別、應對處理、改進完善的運行系統
自下而上法逐級分析識別、應對處理、績效考評 改進完善的運行體系
1、自下而上逐級分析識別運行系統,是基層風險應對部門的管理人員根據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分析識別后推送的風險應對任務,對風險等級較高的納稅人逐級開展案頭審核分析識別、應對處理、績效反饋、改進完善等一系列管理過程。
2、基層風險應對管理人員自下而上逐級開展案頭審核分析識別,根據稅務部門掌握的納稅人稅收申報數據和稅收專項調查、檢查等數據以及其他政府、專業機構采集的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數據,運用數理統計等有關方法及有關參數,測算納稅人申報期一定生產經營條件下潛在納稅能力,進而推算納稅人的稅收收入能力,再根據納稅人申報的稅收收入與推算的稅收收入對比,估算稅收差異,采取稅務約談、實地核查、稅務稽查等方式審核調查或檢查,并進行相應稅收差異調整及處罰的稅收執法過程,促進納稅人依法如實申報納稅。
3、至下而上逐級開展稅收風險應對、控制和排查并逐級反饋績效,開展績效考核;一方面監督考核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及應對的績效成果,另一方面,重新修正、調整完善有關風險分析識別模型及有關參數,促進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質效進入螺旋式改進的良性循環運行系統。
參考文獻:
[1]胡云松.稅收風險管理的探索與實踐[J].稅務研究2006,(12):69-71
關鍵詞:稅收;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9.2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3-00-01
一、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的概念
企業稅收風險是指企業的涉稅行為由于未能正確有效遵守稅收法律法規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具體表現為企業涉稅行為引起的納稅不準確性,其結果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少交了稅,存在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可能受到懲戒或者處罰的風險;一是企業未享受到應該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多繳納稅款的風險。
2006年6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達《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標志著我國企業風險管理有了指導性的管理性文件。2011年末,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又下發《關于2012年中央企業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意味著我國對于企業風險管理開始全面鋪開。根據2009年5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中對稅務風險管理的解釋,可將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定義為:企業為避免其因沒有遵循稅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財務損失、聲譽損害和承擔不必要的稅收負擔等風險,而采取風險識別、評估、防范、控制等行為的管理過程。
二、企業稅收風險存在的原因和現狀
(一)企業稅收風險意識不足
雖然目前我國企業雖然能夠意識到納稅申報是企業應盡的義務,但是大部分企業仍沒有納稅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而是處于國家權威的強制性之下,對于納稅申報是應付和不得已為之。被動的態度可能使企業無法從整體上把握企業各項交易適用的稅收政策,導致企業納稅金額不準確或者適用政策依據錯誤,沒有盡到依法納稅的義務導致逃稅,或者無意識的多繳稅加重企業稅收負擔或沒有享受應得的稅收優惠;另外,稅收風險意識不強導致企業對于自身權益不明,可能由于對于稅務機關的迎合,導致企業在利益受損時缺乏維權意識,相關權益未能享受,產生稅收風險。
納稅意識缺乏和風險意識不科學,使企業沒有把稅收風險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在生產經營過程各個環節中缺乏對稅收風險的通盤考慮,企業對于稅收風險的防范缺乏整體性和協調性,企業各個業務部門又缺乏統籌成體系的稅收風險監控,沒有相應的風險預防配合,增加了企業的稅收風險。
(二)企業核算與稅收政策不符
1.財務核算與稅收政策客觀差異造成。企業進行各項交易的核算,由于交易本身的在進行財務核算時,可能受各種商業交易行為和交易模式本身的特點影響,造成財務核算與稅收政策計稅不同,影響納稅準確性,導致未來交易收益損失不確定性。特別是當企業稅務部門沒有參與企業重要交易的過程,僅在交易完成后進行稅務核算,同時企業并沒有適當的風險控制機制去評估和監控交易過程中的納稅影響,可能造成稅收風險。例如:企業在對外捐贈貨物、原材料時,通常按貨物或原材料成本計支出,漏計銷項稅,但是按照增值稅條例,應按公允價值計算銷項稅;企業用自產產品對外交換生產資料,可能按產品成本直接出庫,未計主營業務收入,同時未按公允價值計銷項稅;企業對外采購辦公用品、汽油僅取得普通發票,未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少抵扣進項稅額。2007年新企業會計準則出臺以來,部分交易會計核算方式與稅法規定之間的差距已經不復存在,但是部分企業仍未能完全杜絕交易核算與稅收政策之間的差異。對于企業來講,偶爾發生的交易和復雜程度較高的交易,例如:兼并、資產重組等,越容易發生稅收風險;經常發生的日常交易行為,如:材料采購、商品銷售等,財務核算與稅收政策越不容易出現差異。
2.稅收政策的變化或地方文件的界定模糊。現階段,我國尚沒有也不可能制定統一的、明細的、應對任何實際情況稅收基本法和操作指南,現有的稅收法律、法規層次較多,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文件、通知眾多,企業面臨國稅地稅兩套征管系統完成納稅義務,國地稅的規定也可能不盡相同,或者界定模糊、矛盾也偶有發生,因此納稅人員無法正確劃分業務種類或采用正確的稅收方法等,這些都會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
(三)企業缺乏稅收風險預警機制
部分企業都沒有專門的稅收部門,更沒有建立稅收風險控制和預警機制,導致稅收風險。要對企業的稅收風險進行監控和防范,需要建立和完善稅收風險預警機制,對稅收風險進行因素分析,對稅收的風險要素、風險環節、風險時期、風險來源進行系統的梳理,才能找準風險控制關鍵點。部分企業由于缺乏完善的稅收風險預警機制,無法對生產經營各流程進行監控,對各環節無法有效的參與控制,對于風險和認定和評估準確性不高,影響稅收風險預警與控制能力。
三、加強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企業稅收風險意識
企業首先要樹立依法誠信納稅意識,健全完善企業財務會計核算體系,對企業各項交易和經濟活動真實、完整、及時的進行核算和反映,準確計算、及時申報、足額繳納稅款,健康參與市場競爭。在對交易活動進行調查和合同簽訂時,要重點關注對方的納稅主體資格,嚴格審查對方納稅資信情況,了解對方稅收信用等級,防止對方轉嫁稅務風險,認真推敲合同條款,防止稅收漏洞,額外負擔稅額,盡量化解稅收風險。要提高企業涉稅人員的業務素質,樹立稅收風險意識。加強財務會計人員、企業業務人員的業務、稅收法律法規、各類稅收政策的培訓,使企業財務、涉稅人員意識到提高稅收風險意識的重要性,提高運用稅法武器維護企業權益,強化企業對納稅風險的規避意識與防范能力,同時也促進企業整體抗風險能力的提高。
(二)增加稅收政策熟悉程度
增加企業業務人員、財務會計核算人員、涉稅人員對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了解,相關人員要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樹立法治觀念,避免由于政策不熟或者政策變化引起稅收風險。要熟悉稅收法規政策相關規定,特別是與自身經營項目相關的內容要重點掌握,在進行核算、涉稅籌劃時必須以相關法律法規為前提,在進行涉稅核算時即要符合企業利益又要遵守稅法及相關政策規定,既不偷逃稅款,也不放棄本應享受的稅收優惠。
(三)建立稅收風險控制體系
1.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根據《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企業應當設置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該管理機構應與財務部門平行,配備專門的專業稅務人員。企業應當優化自身稅務風險內控體系,完善自身內控制度,降低稅務風險。從職能上看,專門的稅收風險管理機構應當從風險管理機構設置、稅收風險識別、稅收風險應對策略、信息和溝通這幾個方面來開展工作,規范企業風險,為企業防范稅務風險。企業也可采用委托和分包的形式,將這部分工作職能委托給社會中介機構進行。
2.形成稅收風險控制機制。在企業內部建立有效的涉稅風險防范機制,避免因制度缺陷而導致涉稅風險的增加。要結合企業特定的管理構架、業務特點進行,不能照搬照用或沿襲他人制度,形成系統的稅收風險機制。在制定制度之前,要對企業進行充分的考察、分析,在機制試行中,要隨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結合輔導制度,將稅務風險納入日常管理中,而且需要在機制方面構建一整套完善的系統,在日常經營管理和業務流程中實現對稅務風險的有效管理,盡量使企業的稅收風險與其他風險防范制度化。
四、結論
在企業運營過程中,各種主客觀因素可能導致企業進行交易核算時與稅收政策不一致,形成稅收風險,使企業遭受現實或者未來利益損失。企業要不斷預防和防范稅收風險,需要提高企業稅收風險意識,增加相關人員稅收政策熟悉程度,建立稅收風險控制體系,不斷化解企業可能遇到的稅收風險,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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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稅收風險管理的探索和實踐中發現,傳統的稅收管理員制度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開展稅收風險管理的需要:
一是基層稅收征管力量相對薄弱和稅收管理員職能設置寬泛之間存在矛盾。稅收管理員人均管戶數量較多,每月既要確保納稅人按時申報、繳納稅款,又要完成新辦企業的戶籍調查、一般納稅人認定等
事務性工作,還要承擔上級部門臨時布置的工作事項。時間、精力遠遠不夠。
二是稅源管理工作重點事項不突出和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的目標之間存在差距。稅收管理員制度是以科學的管理理念為基礎,以加強稅源控管、提高納稅遵從度為目標的稅收管理手段。但現在的稅收管理員往往忙于應付大量的事務性和突擊性工作,對深層次的稅源分析、稅源預測、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等稅源管理工作無暇進行。制約著基層稅源管理質量和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三是稅收管理員能力差別與稅源管理要求之間存在矛盾。一方面,基層稅收管理員的知識層次、年齡結構、工作能力存在較大差異,部分管理員已無法適應重點稅源個性化管理、中小企業行業化管理的稅源管理要求。
四是現行稅收管理員制度與開展稅收風險管理的要求之間存在矛盾。傳統制度下的稅收管理員的職能偏重執法,對風險應對的職責劃分不清,風險識別、評估、防范的手段普遍不足,征納雙方涉稅風險居高不下。
二、稅收管理員制度創新的具體措施
(一)有效配置征管人力資源,合理分解稅收管理職能
按管戶、管事適當分離的原則,科學整合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職責,分局根據崗位要求,把現有稅收管理員按年齡、知識結構劃分為稅源管理員和責任區管理員兩類,并賦予不同職責,將日常的責任區管理與風險識別、應對等職能分離。注重挑選學歷高、業務能力強的干部擔任稅源管理員,主要負責轄區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提醒等工作。責任區管理員主要負責實地調查、數據維護、核查、執行等工作。
(二)設立兩級稅源管理崗,實現聯動管理模式轉變
為了更好地推動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創新,節省制度轉換成本,分局在不打破原有科室、崗位格局的基礎上,采用科室內崗位職責“內分離”的方法,在職能科室專設一個“稅源管理綜合崗”;在各管理科增設“稅源管理員”,并分別明確相應的工作責職,使專業化程度較高的風險管理職能,從責任區稅收管理中真正分離出來。
分局稅源管理綜合崗是分局開展風險管理的“發動機”和“整合器”,側重依據上級風險管理要求,對重點行業及系統數據進行宏觀分析,并指導管理科稅源管理員開展工作;管理科稅源管理員是分局開展風險管理的“中轉站”,側重在日常管理中主動對轄管企業開展典型剖析,對零散風險信息進行歸集提煉,并指導責任區管理員開展工作。
(三)以基層管理平臺為依托,優化稅收風險應對流程
分局積極依托省局基層管理平臺、市局聯動信息平臺、網上辦稅廳,加強對上級各類預警、風險信息的比對、篩選、過濾,注重拓寬兩級稅源管理員職能范圍,強化其直接應對職能,從而來優化稅收風險的應對流程。
1、有效過濾重復風險信息。對上級各類風險信息統一由分局稅源管理綜合崗接收,結合已完成的風險應對結果,篩選、過濾以前已處理過的重復風險信息,由分局稅源管理綜合崗直接應對,不再向管理科稅源管理員或責任區管理員進行任務派送,減少了管理科稅源管理員和責任區管理員的重復識別、應對環節,提高了流轉速度。
2、高效應對一級風險信息。對于經評定為一級的風險信息,由稅源管理綜合崗制作《案頭分析工作底稿》,注明分析情況,提出處理建議,經科室和分局審批后,以發送提醒單為主要手段作直接應對處理,并完成基層管理平臺、市局聯動信息平臺的反饋操作。同時,為提高直接應對一級風險信息的效率,我們構建了“網上辦稅服務廳低等級風險應對模塊”,專門用于批量發送納稅提醒單。而納稅人也可以通過該模塊回復整改、自查結果。責任區管理員則可以通過該模塊查詢風險信息應對結果以及納稅人的查看和回復情況,結合日常工作加強后續管理。
3、強化二級以上風險信息應對。對于確定的二級以上風險信息,我們注重細化風險識別、分析、應對、處理等環節各類人員的職能,著力提高二級以上風險信息的應對質量。一是由分局稅源管理綜合崗對二、三級風險信息,標注科室、管理員及其他相關信息,以方便甄別。同時分類別、分科室制作《業務傳遞單》,向各科稅源管理員進行派送。二是管理科稅源管理員接收分局稅源管理綜合崗下發的風險信息后,對其進行案頭分析,經分析確定屬于低風險或無風險的信息,由本崗位做直接應對處理;經分析無法排除風險的,制作《案頭分析工作底稿》,注明分析情況,提出處理建議后,向責任區管理員傳遞;經分析需調高風險等級的,向分局稅源管理綜合崗反饋。三是責任區管理員接到稅源管理員的《案頭分析工作底稿》,按照所注要求采取約談、督促納稅人自查或
實地核查等防范性應對措施。四是分局評估員接到分局稅源管理綜合崗傳遞的由兩級稅源管理員評定為四級的風險信息后,按評估流程做應對處理。
(四)充分發揮稅源管理員作用,提升基層稅收風險聯動管理效能
合理明確稅源管理員職能,加強深度稅源管理,以提高稅源管理的效率是我們這次創新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核心環節。
1、注重發揮稅源管
理員的分析識別職能。在確定重點風險行業,制定分局行業稅收風險管理計劃時,各管理科稅源管理員加強案頭分析,對轄區內的行業有重點地進行風險認別和排序,分局則根據管理科稅源管理員的分析結果,結合上級稅收風險管理要求,借鑒其他單位的稅收風險管理經驗,選擇特點最明顯、風險最突出、問題最集中的重點行業或重大稅務事項,來啟動行業風險管理計劃。
2、注重發揮稅源管理員的歸集提煉職能。在日管中,稅源管理員在做好行業稅收風險信息分析識別的同時,充分利用自身在層級稅源管理聯動模式中的崗位優勢,對責任區管理員在日常巡查、評估中所反映的異常情況,結合省、市局下發的法定風險信息源和公開的第三方風險信息,靈活運用多種分析方法對所獲信息進行歸集提煉。對于具有代表性并能夠形成風險信息源的,形成《案頭分析工作底稿》,建議將其歸入分局風險信息特征庫。對于不能形成風險信息源但有助于規范行業管理的風險信息,在分局稅源管理綜合崗的協助下進行典型案例的分析,尋找此類企業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提出建立行業管理辦法的建議,提高了分局行業管理、重點稅源管理、重大稅收事項管理的針對性。
3、注重發揮稅源管理員的指導監督職能。我們在創新管理手段,建立稅企聯防排除涉稅風險長效機制的同時,注重發揮稅源管理員在行業風險管理過程中的指導監督職能,對已經形成的行業稅收風險管理辦法中涉及的風險指標,做到定時檢查、分析、復核,適時提醒責任區管理員開展涉稅風險調查、發出納稅風險提醒,從而確保分局行業稅收風險管理長效機制落到實處。
三、稅收管理員制度創新取得的成效
通過近一年來的創新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實踐,分局提高了稅收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水平,行業稅收風險也得到了有效防范:
首先,制度創新后,由于設置了兩類稅收管理員,崗位職責和人員配置變得更為合理,基層稅源監控分析、提醒服務等工作內容得到重視和加強,基層稅收風險管理的關鍵點和著力點更加明確。同時責任區管理員有了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加強深度稅源管理,提高了征管資源利用率和稅源監控的針對性、有效性。
第二,將稅源管理的重點事項與一般事項進行分離,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分局內部的相互監督和制約機制,解決傳統制度下的稅收管理員權力過于集中的問題,盡可能減少執法風險和控制不廉行為的發生。
第三,兩級稅源管理崗的設立,形成了“分局稅源管理綜合崗——管理科稅源管理員——責任區管理員”的層級稅源管理聯動模式,特別是管理科稅源管理崗的設立,使分局層面的稅收聯動管理機制得到了有效的銜接,增強了科室、崗位之間的溝通和協作,提升了稅源聯動管理效能。
一、國稅風險管理工作現狀
近年來,我經過多次深入國稅基層調研的基礎上,采用走出去、引進來的方法學習,并結合我局工作實際,通過反復探索與實踐,建立和完善了風險管理識別機制、確認機制、防范機制和控制機制,逐步規范了政務、事務以及業務類風險的識別、防范和控制過程。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我們發現目前全面引入稅收風險管理的機制還有許多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管理手段較為落后。在當前國稅系統大力推進電子化、信息化的前提下,相對而言,風險管理手段略顯落后,信息化含量較低,對于風險的識別和管理只是停留在人為的、主觀的、淺層次和表面上,系統內一些先進的技術手段和信息化資源在風險管理中沒有得到充分運用和體現,與當前的稅收現代化發展步伐是非常不相稱的。
二是相關機制有待健全。目前對國稅風險的防范和控制主要依賴于教育和內外監督手段,缺乏機制上的應對和控制手段,例如:稅收征、管、查、審等環節相互之間的互動機制尚未建立健全,導致信息不對稱和協調配合不夠,降低了執法風險的防控能力。
三是指導作用有待增強。由于國稅風險管理手冊與具體的工作實踐存在脫節,導致對實際工作的指導作用偏弱。當前的電子版風險管理手冊僅是單方面地指出稅收業務以及行政管理中哪些環節存在風險,并制作了防范風險措施,干部職工在學習和掌握后確實容易在頭腦中形成強烈的風險意識。
二、風險管理對國稅工作的現實意義
風險管理是20世紀初興起的研究風險發生規律和風險控制技術的一門新興管理學科,它是指各經濟單位通過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并在此基礎上優化組合各種風險管理技術,對風險實施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理風險所致的后果,期望達到以最少的成本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標。簡單地說,風險管理就是對事情發生的確定性作出決定,包括某件事是否發生,如果發生怎么辦。風險管理的基本程序是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風險控制和管理效果。20世紀70年代起,風險管理以其針對性強、效率高、成本低等優勢在世界范圍內得到迅速發展,形成了完整的理論體系,被廣泛應用于企業、跨國集團、金融、政府的管理活動之中。
三、當前引入稅收風險管理的思考
國稅風險管理是當前一種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實現有效防范風險的目的,必須盡快轉變傳統觀念,不僅要有科學的方法為指導,更要依托信息化的管理手段,這樣才能建立一個優質高效的國稅風險管理平臺。
一是建立稅收風險監控預警機制。稅收預警機制是指稅務部門通過對企業的財務和管理指標進行分析,預測企業出現偷稅、騙稅行為的機率,合理測定稅務部門對不同企業的管理風險,確定對各類企業在不同階段的管理重點,科學調配稅收管理資源,必要時實施一對一的全程監控。建立稅源監控預警機制是加強稅源監控、防止稅款流失重要監控手段,同時稅收風險預警系統對企業也有警戒提示作用,促進企業遵守稅法。當前預警機制重點應以防范和打擊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等涉稅違法行為以及加強對涉農加工企業、廢舊物資回收加工企業等稅收管理高風險企業的稅收管理為重點。對這些管理重點建立稅收預警機制和稅收風險控制辦法,加強資格準入認定、指標預警風險評判、信息情報交換、定期預警通報、納稅評估與核查、實施風險分類控制等方面工作。
二是建立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系統。考慮到稅收執法風險貫穿于稅收執法的各個環節,且具有變化性和動態性等特征。因此將稅收執法風險納入稅務部門內部控制系統,作為一個動態的過程而不僅是靜態的制度來建立,需要樹立適時、全程控制的觀念,將稅收執法風險納入日常執法管理工作中,并在機制上構建一整套完善的系統。一個好的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系統應該能夠實現對稅收執法風險的有效管理。具體包括如下幾個子系統:稅收執法風險識別系統、稅收執法風險預警系統、稅收執法風險決策系統、稅收執法風險規避系統、稅收執法風險監控系統。
三是制定解決方案。根據稅收風險評估發現的風險,制定出相應的稅收管理措施及應對解決方法。方案一般應包括風險解決的具體目標,所需的組織領導,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所需的條件、手段等資源,風險事件發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體應對措施以及風險管理工具。
第一條本規范所稱稅收風險是指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未能按照稅法的要求,及時、準確履行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繳納以及其他納稅義務,而導致稅款流失的可能性。
第二條稅收風險管理是指稅務機關運用風險管理的理論和方法,應用先進的管理和技術手段,識別和評估稅收風險,針對不同的稅收風險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依法通過服務和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稅收風險,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稅收征收水平的過程。稅收風險管理以省局稅收風險管理平臺為依托,主要包括風險管理戰略規劃及計劃制定、風險識別、等級排序及推送、風險應對及反饋、風險應對復審、績效評價六個步驟。
第三條縣局稅收風險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稅收風險管理的統籌指導、協調處理重大風險管理事項、指導和督促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
第四條稅收風險管理實行“統一分析、分類應對”的集約化運行機制,統一風險規劃、統一風險識別、統一等級排序及推送、統一監督評價,實施遞進式、差異化風險應對。
二、工作職責
第五條風險監控局的主要工作職責:負責大集中系統基礎數據審計及數據標準制定,涉稅數據加工、產出;負責稅收風險管理戰略規劃、風險計劃的擬定和組織實施;負責稅收風險管理制度的擬定和管理流程的優化;負責全縣各級稅務機關的稅收風險管理需求的統籌實施;負責組織和參與建立、驗證、維護風險識別模型和風險指標;負責組織開展稅收風險狀況分析;牽頭負責風險特征的管理;牽頭負責第三方數據的管理工作;負責按戶歸集風險點,根據排序規則確定風險等級,并推送給相應的風險應對機構;牽頭對全縣風險管理狀況進行績效評價;負責總局定點聯系企業風險管理;牽頭負責重點稅源監控工作,組織重點稅源調查,編寫重點稅源風險分析報告;負責大企業管理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風險監控局設立局長室、綜合股、風險識別股和風險推送股。
第七條風險監控局的部門工作職責如下:
(一)局長室:
1、負責風險監控局各項工作職責的落實;2、負責風險監控局行政管理等工作;3、負責風險監控局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等工作;4、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股:
1、負責擬定稅收風險管理戰略規劃;2、負責擬定各項規章、制度和辦法;3、負責擬定風險計劃、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跟蹤管理和統籌協調;4、負責扎口管理機關各業務科室(含稽查部門)、風險應對機構提出的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事項;5、負責大企業管理工作;6、負責擬定稅收風險識別模型的建設計劃和組織落實;7、負責組織稅收風險狀況分析;8、負責與納稅服務、稅源管理、稽查部門及業務科室業務工作的聯系與銜接;9、負責部門、個人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10、負責部門各類總結、報表、材料的組織工作;11、負責總局定點聯系企業風險管理工作;12、牽頭負責重點稅源監控,組織重點稅源調查,編寫重點稅源風險分析報告;13、負責各類涉稅資料整理、歸類、歸檔;14、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風險識別股:
1、牽頭負責建立風險特征庫;2、負責與稅收風險管理直接相關的數據整備工作;3、牽頭負責第三方數據的管理工作;4、負責組織稅收風險指標的業務需求評審;5、負責統籌風險指標的技術轉換,牽頭制訂風險指標分值算法,并組織風險指標驗證;6、牽頭負責風險指標的持續改進;7、負責風險點加工和上傳;8、負責大集中系統數據審計;9、負責涉稅數據加工、產出;10、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風險推送股
1、負責風險排序和確定風險等級;2、負責擬定風險推送方案,并向納稅服務局、稅源基礎管理分局、中等風險應對分局、稽查局推送應對任務;3、負責組織編制風險應對指引;4、負責風險應對實施過程的監控;5、負責接收風險應對反饋報告;6、牽頭負責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編寫評價報告;7、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崗位設置
第八條風險監控局的崗位設置如下:
(一)局長室崗位設置
1、局長崗:負責風險監控局全面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2、副局長崗:協助局長負責風險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完成分工負責的具體工作。
(二)綜合股崗位設置
1、綜合管理崗:負責擬定各項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部門、個人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負責分局各類總結、報表、材料的組織工作;負責各類涉稅資料整理、歸類、歸檔、負責后勤管理工作和安全等工作。2、計劃管理崗:負責擬定稅收風險管理戰略規劃;負責擬定風險計劃、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跟蹤管理和統籌協調;負責扎口管理機關各業務科室(含稽查部門)、風險應對機構提出的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事項和縣局舉報中心轉交的舉報、移送、交辦案件;負責擬定稅收風險識別模型的建設計劃和組織落實;負責組織稅收風險狀況分析;負責與納稅服務、基礎管理、風險應對、稽查部門及業務科室業務工作的聯系與銜接。3、大企業風險管理崗:負責與市局聯系并按總局和省市局要求開展定點聯系企業風險管理工作;4、重點稅源監控崗:牽頭組織重點稅源調查、開展重點稅源風險分析,編寫風險分析報告。
(三)風險識別股崗位設置
1、風險特征管理崗:牽頭負責建立風險特征庫;負責組織落實風險特征報送獎勵制度。2、模型(指標)業務崗:負責風險識別模型和風險指標的業務需求分析;負責與風險識別模型和風險指標建設單位的業務聯系和協調;負責組織業務需求評審。3、模型(指標)技術崗:負責風險識別模型及風險指標配置、加工、驗證、后續管理過程中的技術轉換、實現等工作;參與業務需求評審。4、模型(指標)管理崗:負責風險識別模型及風險指標的、維護、停用、廢止等后續管理工作。5、數據整備崗:負責指標元的配置、管理和加工方案的制定,按照指標運行需要提出數據補充采集需求;負責涉稅數據加工、產出。6、數據審計崗:負責大集中系統數據審計。7、風險識別崗:負責完成月度風險計劃、舉報案件、交辦事項中的風險點加工、驗證、上傳、風險分值設定等工作。8、第三方數據管理崗:牽頭負責第三方數據的管理工作。
(四)風險推送股崗位設置
1、風險推送崗:負責風險排序和確定風險等級;負責擬定風險推送方案;負責根據風險推送方案向納稅服務局、稅源基礎管理分局、中等風險應對分局、稽查局推送應對任務;負責組織編制風險應對指引。2、監督評價崗:負責風險應對實施過程的監控;負責接收風險應對反饋結果;牽頭負責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負責編寫稅收風險管理評價報告。
四、風險監控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就條風險監控局負責數據審計、確保大集中系統基礎數據質量,根據業務科室需求加工、提供涉稅數據。
第十條風險監控局根據市局年度稅收風險管理工作計劃和縣局年度稅收風險分析報告,統籌整合縣局業務管理部門提出的稅收風險管理事項,結合縣局稽查局的專項檢查計劃和其他稅源管理工作要求,每年3月底前,擬定年度稅收風險管理工作計劃草案,報縣局稅收風險管理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十一條縣局各分局針對本轄區稅源管理特點,結合收入目標完成情況和應對資源使用狀況,在縣局年度風險計劃內容之外,按季提出本部門稅收風險管理需求,填寫《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事項表》,報縣局稅收風險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提交風險監控局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縣局業務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發起臨時性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事項,編制《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事項表》,并報縣局稅收風險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交由風險監控局調整月度風險計劃。
第十三條風險監控局負責將第三方數據進行有效匹配和深度加工,形成可用于風險識別的各類風險主題數據,并與省級大集中系統進行有效對接。
第十四條風險監控局負責大企業風險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風險監控局根據年度風險計劃和其他工作要求,于每年4月底前制定全縣風險識別模型建設計劃,明確各模型建設的責任單位、建設目標與要求、業務指導部門、技術聯系人等。
第十六條風險監控局根據工作安排組織開展稅收風險指標的需求評審工作,從業務、技術、第三方數據采集等角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對通過需求評審的風險指標,按照市局操作規范要求,及時將風險指標部署到風險管理平臺之中。
第十七條風險監控局按照普遍識別的原則,對當期可用于進行加工的風險指標,必須全部用于風險點加工。未通過驗證或驗證后有效率達不到要求的風險指標,不得用于風險點加工。
第十八條風險監控局根據風險識別模型所選用指標的風險分值以及預先確定的指標權重,選擇加權值、加權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等計算方法,按戶計算納稅人的風險積分,結合風險應對機構的應對資源狀況,確定高等風險、中等風險和低等風險。
第十九條風險監控局根據已確定的納稅人風險等級,結合風險應對機構的應對能力狀況,經縣局風險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將高等風險推送稽查部門,中等風險推送中等風險應對部門,低等風險推稅源基礎管理部門,行為類風險根據部門工作職責確定應對機構,并明確應對期限及反饋要求。
第二十條風險監控局加強對風險應對的監控,督促風險應對機構按照要求完成應對任務。按季編寫稅收風險管理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分析風險發生的原因,評價風險識別模型及風險指標的有效性和風險應對的效率、效益,提出存在的問題及工作要求、改進稅收征管、提升數據質量的建議等。
第二十一條風險監控局牽頭建立覆蓋稅收風險管理全過程的績效評價體系,建立稅收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模型,對風險管理所有環節、所有相關部門進行全方位評價和考核。
第二十二條風險監控局負責聯系市局,對接總局和省市局要求,開展定點聯系企業(大企業)風險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風險監控局牽頭組織開展重點稅源監控工作、制定重點稅源實施辦法及工作規范、組織重點稅源調查、負責重點稅源風險分析,編寫風險分析報告。
五、交叉職能的處理原則
第二十四條風險監控局負責第三方數據的管理工作,統一對外與綜合治稅成員聯系,負責第三方數據采集與整備;縣局各科室為第三方數據利用的責任單位,負責提出數據采集需求、確定數據采集內容和制定數據應用方案。
第二十五條風險監控局負責風險指標、風險識別模型建設的統籌、組織及技術轉換等工作;縣局相關業務科室、縣局稽查局和其他應對機構負責風險指標、風險識別模型的業務建設、風險指標驗證與修正、持續改進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風險監控局、風險發起人、督察內審科共同擬定風險復審名單,報縣局稅收風險管理領導小組確定,復審工作由督察內審科具體實施。
第二十七條風險監控局負責統籌建立全縣風險特征庫;縣局相關業務管理部門負責工作職責范圍內稅收風險特征的征集、審核和確認工作。
六、附則
摘要:稅源管理是稅務機關對稅收經濟來源進行監控的全部過程,是稅收征收管理的核心,而稅源風險管理是稅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作為稅收經濟關系的兩個重要主體,是稅源風險的直接來源。稅務機關在稅源管理中面臨信息閉塞、征管技術落后、風險控制機制不健全及納稅服務能力低下等問題,企業產品結構調整、納稅待遇變化、經營不穩定也為稅源管理帶來挑戰。通過改善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及納稅服務能力,提高企業經營穩定性及應對政策變動的能力,可以從稅收征納兩個方面有效降低稅源風險水平。
關鍵詞:稅源風險;稅務機關;納稅人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23-0119-02
稅源穩定是實現稅收增長的基本條件,加強稅源管理是稅務機關面臨的重要而緊迫的任務。近幾年,受宏觀經濟形勢、財稅政策變動、企業經營行為等因素影響,稅源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增加了稅收收入的不確定性。風險管理是指各經濟單位通過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估,并在此基礎上優化組合各種風險管理技術,對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處理風險所致的后果,期望達到以最少的成本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標。在稅源管理中引入風險管理理念,科學檢測和防范稅源存在的風險,并及時針對問題化解稅收風險,防止稅收流失,提高稅源管理質量和效率,稱為現代稅源風險管理。稅收經濟關系中的征納雙方是稅源風險的直接來源。本文試從稅收征納雙方的角度,分析稅源風險的成因,并提出了應對措施,以強化稅源風險管理,降低稅收收入的不確定性。
一、基于稅務機關的稅源風險來源分析
(一)稅務機關稅收征管力度的影響
稅收征管力度是影響稅源的重要因素,具體包括征管協助、征管技術、征管風險管理體系等。
1.稅收征管協助
稅務機關涉稅信息的獲得及驗證,需要部門之間的大力協作與配合。但目前我國稅務機關與各涉稅政府部門各自為戰,稅務機關難以從第三方獲取與納稅人相關的信息。一方面,在法律層面,各政府部門向稅務機關提供信息的法定義務不明確,相關條文過于原則性,可操作性差;另一方面,在技術層面,我國迄今沒有統一的納稅人稅務代碼制度,在實際操作中,工商、稅務、技術監督等部門各有自己的一套編碼,使得部門之間分散的納稅人信息難以實現共享。
2.稅收征管技術
稅收征管中所使用的硬件、軟件以及征收、稽查技術會直接影響稅收收入的籌集。這些因素包括硬件設施在數量和種類上是否適當、征管軟件是否方便實用且相互兼容、稽查選案程序等是否適當、稅務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業務素質等。在既定的征管模式下,稅收征管技術會對稅收的征收具有直接的影響。
3.稅務機關風險管理體系
由于對稅收風險缺少足夠的認識,多數稅務機關尚未建立完善的稅收風險管理體系。一方面,稅務機關沒有建立與稅收風險管理相適應的風險信息收集標準及傳遞渠道。當前稅收機關掌握的納稅人信息是基于納稅人在自行申報的基礎上形成的,這些信息只反映納稅人基本生產經營情況,要想全面了解企業的納稅相關信息,就必須花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去采集和核實信息。由于稅源管理中管戶多、人手少的矛盾較為突出,即使實施稅收風險管理也是局部的、短期的,缺乏全面性和長效性。另一方面,沒有建立完善的稅收風險管理預警系統。進行稅源管理風險評估必須要有“參照物”和分析模型,也就是預警系統。要對稅收風險進行因素分析,找準風險控制點,就必須建立預警機制和預警指標體系,提高風險評估和認定的準確性,而目前建立有效、完整的風險管理預警系統的稅務機關很少。
(二)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情況
在傳統稅收理念支配下,稅務部門一般把完成稅收任務作為稅收征管的唯一目標,而不是把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提高我國居民納稅遵從度作為稅收征管的核心。這導致不論是我國稅收征管理念、稅收征管模式還是稅務稽查實踐都過分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突出了稅收執法的剛性,而忽視了對納稅人合理需求的滿足和對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保障。
二、基于企業納稅人的稅源風險來源分析
(一)企業產品結構調整
企業根據國家政策和市場環境的變化改變產品結構,這會對稅源產生較大影響。如國家開始征收燃油稅后,原油價格巨幅波動,石化企業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調整所生產產品的結構,減少了柴油的產量,而相對地提高了所生產汽油的比重,導致繳納稅款也發生巨額變動。
(二)企業納稅待遇變動
國家為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以及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出臺了針對性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引導企業開發利用高新技術,增強保護環境的意識。這種有差別的企業納稅待遇會對企業行為產生影響,進而間接傳遞至稅源上。
(三)企業納稅遵從狀況
潛在稅源變為現實的稅收收入與納稅人對稅收制度的遵從程度密切相關。稅收是一種財產的轉移,是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需要通過納稅人支付貨幣或實物才能實現,因此,由于利益的直接性,自從稅收存在以來,就始終存在著征稅與反征稅、偷稅與反偷稅的斗爭。而稅收遵從度的高低不僅與稅收征管服務質量有關,通常也與稅收違法成本的高低一致。目前,受企業對各種稅收政策的把握程度、對稅收的認知程度,以及納稅人的素質等因素的影響,我國整體納稅遵從度是比較低的,因此稅源流失比較大。
(四)企業的特別經營行為
在企業的持續經營期間,納稅一般是穩定的,變動不會很大,但是也會有特別的經營行為對納稅狀況產生較大影響。偶爾發生的巨額股權轉讓可能導致所得稅大增,如某公司本身無經營業務,通常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零,但在某一年,公司因處置部分分支機構資產形成投資收益及營業收入增加,從而繳納了所得稅稅款。
三、基于稅收征納雙方的稅源風險管理措施
(一)完善稅務機關的稅源風險應對能力
1.完善稅務機關稅源信息資料的管理制度,加強部門溝通
一是要健全以納稅申報資料為基礎的信息采集制度,努力提高納稅申報率和申報數據準確率,建立申報資料數據庫。二是要設計嚴密的抽樣調查體系,運用科學的調查方法,定期收集主要稅種稅源變化資料,為稅收收入預測和納稅能力估算提供詳實的數據來源。三是要加強對重點稅源信息資料的等級、日常監管。四是建立全社會的信息資料網絡,將工商部門、銀行、海關、稅務等部門納入統一的稅源管理信息系統中,實現信息共享,全面實現稅源監控管理。
2.提高稅收風險意識,健全稅收風險控制機制
稅收風險管理機制應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處理、風險預防等一系列管理過程。
(1)風險識別,即收集充足的的稅收數據信息,建立社會綜合治稅平臺。企業從開業登記到原料購進、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產品銷售、計提稅金直到注銷清算,每個環節都潛藏著稅收風險,因此,必須不斷暢通信息獲取渠道,確保各個經濟環節的涉稅資料納入稅收管理范疇,為風險評估的開展提供有效的信息來源。
(2)風險評估,即開展稅收風險分析,建立稅收風險評估模型。在綜合治稅平臺建立以后,還要對稅務系統若干偷、逃、騙稅案例進行深入剖析,尋找可能引起稅收流失的各種因素和表現,對收集到的內部和外部信息進行歸集和系統分類,把納稅人的各類信息按一定規則量化,并對不同企業分別做出標記,再建立起風險指標,對稅源與稅收之間存在差異的狀況加以判別,區分不同的風險級別,計算風險分值,并分別按照不同顏色進行警示。
(3)風險處理,即依據不同的稅收遵從度,確立分類、動態、個性化的管理服務機制。對待不同風險級別的納稅人,應按照“一般風險一般管理,較高風險重點管理”的原則,稅收管理中所耗用的稅務資源和對納稅人的介入程度應有所區別。對風險級別較低的納稅人,采取頻率和深度不同的常規管理措施,如案頭分析、巡查,再輔之以相應的程序即可;對風險級別較高的納稅人可使用約談、實地核查和稅收檢查等手段。
(4)風險預防,即建立稅收預警監控系統。在稅務機關內部,可通過對信息資源的有機整合和二次利用,建立預防職務違法違紀預警監控系統。由紀檢監察部門作為數據采集中心,采集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現的不正常信息,經預警系統的風險預警評估,進行一般、輕度和嚴重等級的評估預警,對相應的管理人員進行預警提示。對預警處理信息初步分析后,紀檢監察部門通過警情事務處理流程核實查處,對警情信息進行警示和跟蹤處理。
3.完善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
完善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一方面可以通過制定法律規范來保障納稅服務嚴格、統一、有序進行。可以考慮進一步修改《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納稅服務的目標、原則和基本要求,圍繞規范納稅服務,完善稅務行政法規或規章等法律規范。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建立科學、有效的納稅服務績效考核評價機制促進稅務機關不斷改進納稅服務,向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這主要指建立有納稅人廣泛參與的稅務機關與稅務人員納稅服務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對稅務機關及稅務人員的服務績效進行考核評價,并將考核評價的結果與對稅務人員的職務晉升、薪酬安排有機銜接,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
4.完善反避稅管理,減少不確定性收入
當前,我國反避稅管理仍顯薄弱,完善反避稅管理還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減少由于企業避稅而造成的稅款征稅滯后,需要與加強稅源管理相結合做好稅收基礎工作,重視企業基礎信息的收集,加強對企業的日常檢查,從而及時發現企業避稅行為,及早介入調查,確保稅款及時征收。
(二)企業應對稅源風險的措施
1.提高會計核算能力
企業是納稅的主體,企業的各項活動均會導致相應的會計核算,會計核算的方法又會直接導致企業稅務核算,因此,企業應加強自身的風險管理和財務風險管理,提高企業自身會計核算能力,進行內部稅務培訓,正確計算應納稅額,做到不偷稅、不漏稅,實現稅款應繳盡繳,提高納稅遵從度。
2.加強企業經營管理
一方面,企業需著力于加強內部控制,做好整體流程管理,降低企業內部風險;另一方面,根據企業所處行業的特點,合理規劃生產經營,確定企業發展戰略,增強企業自身經營彈性,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企業通過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應對外部環境變化給企業帶來的沖擊,保證能夠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持續穩定的發展,從而能夠從根本上保證稅源的持續穩定。
3.把握好國家各項政策
目前,國家為鼓勵高新技術、新能源等行業發展,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在企業所得稅、進出口關稅方面都規定了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應抓住機會,順應政策引導,將政策支持轉化為企業的競爭優勢。
參考文獻:
[1] 王瑾.強化稅源管理提升稅收管理水平[J].財政監督,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