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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美國 制造業 知識產權 保護 啟示
中圖分類號:D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5)04(c)-0232-01
1 美國制造業知識產權的保護概述
在金融危機爆發以后,重振制造業已經成為美國總統和國會關注的重要議題,圍繞加強制造業和經濟發展的政策調整正逐步展開。作為全球經濟和制造業強國,美國在重振制造業方面的一些新認識、新舉措和新戰略,對我國制造業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在上述制造業發展的背景下,知識產權的保護問題也變得十分重要,并衍生出新型的知識產權議題。例如,在軟件方面,五十多年前就發生了竊取藍圖的間諜事件,那時竊取起來還比較困難。但如今有了互聯網、軟件、網絡戰爭,使它變得不再困難。這些高超的科技,包括專利設計的CAD文檔,都是必須被保護的知識產權,在網絡戰爭中要特別重視這一點。美國對于知識產權的經典論斷是,每個人都是專家,而又似乎沒人是專家,強調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必須十分嚴謹。目前美國正處于敲定一項細則明確的文件的過程中,并嘗試盡可能地納入各種細節。美國能提供并擁有的是:法治、保護知識產權和供應鏈安全的能力。大學的合作、圍繞國家制造業創新網絡之類的行業中心的聚集能力中都很好地關注了知識產權議題。就此,企業可以很好地使用各種工具,來對知識產權加以保護。
2 美國基于網絡的知識產權保護理念
合作視角下的知識產權保護從會員協議出發,合作各方會在會員協議中置入知識產權的構想。例如,國家國防制造業加工中心商業運作模式的基本原則是,幫助客戶解決技術問題的行業,不保留知識產權,知識產權規范屬于任何使用其研發新產品的公司。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在進行新的研發項目時,合作各方要求團隊審慎地申報這一項目中含有的先前存在的知識產權,如果沒有的話,團隊可以不用提出,合理處理。在研發活動中,若團隊發展了屬于本團隊的知識產權,那么團隊僅僅能在此范圍內行使該知識產權。另外,還可以借助獲取“美國制造”財團內部的知識產權的方式來進行知識產權的使用與保護,這種方式強調平衡點的使用,通過收費向成員們分享這些知識產權。
參考美國合作視角的只是保護機制,我國政府部門應在科研院所內設置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和法律人才。在科研院所內成立知識產權技術轉移機構,強化產學合作,讓科研人員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研究中,而不是放在如何對技術成果進行保護以及如何產業化上。鼓勵科研院所的知識產權創新者通過技術股份形式與企業合作,加大后期產品的開發力度,促進雙方技術合作和資源組合,提高技術轉移的成功率。
3 美國基于企業合作的知識產權保護原則
在觀察知識產權問題時,美國遵循三項指導原則,這三條原則是在方案成形的過程中制定的,然后,每個項目提案均需包含自身知識產權管理計劃,類似于美國制造所采取的做法,使項目團隊能夠真正獲得授權,能夠決定如何實現相關技術的商業化。
首先,企業必須通力協作,將知識產權拿回談判桌前。美國有一些企業的項目需要先前知識產權的存在,但對于企業而言,知識產權保護的根本的準則仍然是希望能夠將知識產權擺到臺面上來,讓項目能夠在這些知識產權的基礎上順利推進。另外,一些機構也在摸索如何保護此類背景知識產權,同時拿出具體細節,這樣知識產權所有者就會知道保護知識產權有流程和程序可依。
第二項基本原則關乎商業化,就是幫助美國企業更具競爭力。因此,必須有個真正由商業驅動的授權計劃或所有權計劃。以會員層級為基礎能給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成員帶來一定益處。例如,價格最低的層級約需500元入會費,頂級一年則需40萬美元的會費。與此同時,根據企業所屬成員類別,可向您提供一定的權利與特權。最重要的是,這些會員企業能夠在內部使用這些技術,完善企業業務流程,能夠為企業提供獨家商業化機遇。
指導原則的第三個要素是努力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科研院所,旨在促進公共私營部門的伙伴關系的種子資金。美國政府在未來五年間,對于這些首批科研院所而言,政府將從投資者轉型為客戶??蒲性核捌涑蓡T必須做好準備,迎接五年后種子資金投資者離場、客戶進場的局面,而且需要保持發展的可持續性。
借鑒上述經驗,我國還應加快成立和健全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機構、咨詢機構以及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服務機構,為知識成果的知識產權化及商品化進程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的保護和服務,為科研院所技術轉移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通過立法和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來規范高校的技術轉移,為科研院所的技術轉移提供宏觀的政策指導和寬松的環境,從而調動高??蒲腥藛T、企業及政府各方面的積極性,使技術轉移得到健康迅速的發展。
4 結語
總體而言,美國的知識產權政策是一個多層次復雜的系統,將知識產權領域的大部分內容與美國經濟和科技政策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美國知識產權業務模式,在于確??蒲性河兴貓螅猿掷m維持自身生存與發展,能允許我們使用此類知識產權培訓工人,并向中小型企業展示如何使用此類技術。作為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典范,美國積極推動知識產權制度現代化,改革專利授權措施以及加強知識產權國際保護。隨著美國國際貿易政策的調整,美國加大了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在當前知識產權立法保持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加強知識產權執法成為美國政府的一項重點工作。《優化知識產權資源與組織法案》的頒布實施,《知識產權執法聯合戰略計劃》的公布以及正在如火如荼協商中的《反假冒貿易協議》(草案)都表明了美國政府在國際和國內層面致力于加強知識產權執法的決心。為進一步推進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保證我國在以高科技實力為基礎的各國綜合國力競爭中取勝,我國有必要借鑒美國在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方面的成功經驗,加快我國知識產權立法及各項改革進程,推動企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的主體,促進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產業化,盡快形成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國際戰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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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件產業是產生于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的重要產業,在幾十年的快速發展中,已成為獨立于計算機硬件的能夠推動國家信息化建設的關鍵型產業,但到目前為止,人們就計算機軟件依據缺乏足夠深入的認識,尤其是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依據國際知識產權組織相關條規中的規定,計算機軟件應當涵蓋計算機程序、輔助資料及程序的描述等,世界上很多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均是依據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定義,在結合自身狀況的基礎上進行的修訂。
一.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概述
依據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規定,計算機軟件作為不同于其他的知識產權的客體,其特殊性呈現于較多的方面,這也強調著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的特殊性。計算機軟件作為人類智慧的表現形式,同時具備著作品性及工具性雙重屬性;計算機軟件在研發設計的過程中,實現著思想內涵與表現形式的高度融合,兩者的相互滲透、相互融合使得界定區分較為困難;計算機軟件所具有的更新周期逐漸縮短、更新換代逐本文由收集整理漸加快,增加著知識產權保護的難度;計算機軟件的研發設計成本普遍較高,但復制推廣的成本卻相對較低;計算機軟件具備著較強的國際通用性等。計算機軟件所具有的區別于其他的知識產權的客體的以上諸多性質,強調著計算機軟件并非一般的作品及技術,強調著不可將計算機軟件這一知識產權客體與傳統知識產權客體一視同仁,要綜合計算機軟件的特殊性給予知識產權法律上的相應保護。
二.我國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1.純粹專利保護制度之下的保護無法滿足保護需求
純粹專利保護制度之下的保護要求相對較高,且保護條件相對有限,該種立法保護的弊端與問題需要新立法模式予以解決,進行立法保護的相關條件及要求的合理適當降低;產品的專利申請時間長、申請成本高是較為普遍的現象,計算機軟件作為較為特殊的知識產權的客體,申請保護中也同樣存在著該種問題。就國際大環境而言,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經歷著針對著作權的單維保護向著作權及專利權的雙維保護模式的轉變。針對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實現著與計算機發展技術的緊密結合,該種發展變化趨勢就其原因主要是,計算機軟件行業的產業化以及計算機軟件的獨立,最終導致計算機軟件方面的法律保護類問題的出現。在計算機軟件產業的發展之初,某些國家嘗試依據計算機軟件程序的是實用性及技術性,采用專利法對其實施保護,但某些軟件程序并不符合專利的特征要求,利用專利法對計算機軟件實施保護的效果并不顯著。
2.知識產權保護踐行并不能滿足現實需求
雖然我國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已經完成從無到初具規模的發展脫變,在法律層面上著作權法律法規已將計算機軟件收入到著作權的法律保護體系中,同時的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采用以著作權法的保護作為主要切入點、計算機軟件產權保護的單行法的制定與完善的保護制度,就保護制度的總體架構隸屬于著作權法之中,這與國家制定的其他的行政法規存在較大區別,也與其他發達國家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就其專利保護內容也存在較大差異,致使計算機軟件的盜版較為猖獗。計算機軟件侵權的打擊存在著政府部門的大包大攬的傳統管理觀念,社會動員程度較低。計算機軟件盜版現象猖獗的其他產生原因也較為復雜,主要體現在國家經濟的發展現狀、計算機軟件的價格、計算機軟件使用者的法律水平及計算機軟件研發者的法律維權意識等,廣泛的開展計算機軟件的盜版綜合治理也是實現軟件知識產權保護的關鍵途徑。
三.我國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的改進對策
1.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問題的解決對策
計算機軟件產業逐步實現與計算機硬件產業的分離,使得計算機軟件逐步的成為市場價值更為廣闊的高新技術,適合計算機軟件行業發展的保護措施需求的緊迫性變得越來越強烈;而到計算機軟件產業的發展初具規模的時候,針對計算機軟件的法律保護體系確立的必要性顯得更為突出,國家開始強化針對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立法保護,但就立法保護的效果而言,仍需要立法保護中適當的降低軟件在進行交易方面的成本,確保軟件開發者合理的社會收益,從而推動計算機軟件的產業化發展;在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新的立法保護模式中,明確的指出保護條例中已經明確規定的要嚴格依據保護條例來執行,而沒有做出規定、規定不夠明確、條件發生變化的要依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同時實現軟件的有效保護及軟件交易成本的降低。
2.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踐行問題的解決對策
轉變計算機軟件侵權的打擊的理念,將最終的違法打擊途徑確立為良好的司法環境的組建,在進行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的過程中,要將軟件的行政及司法保護確立為重點,充分利用行政執法這一國家執法體系中的重要環節,將行政調查及處理力度的強化確立為計算機軟件保護的核心,給予軟件研發使用的相關權利人以足夠的法律保護,并給予侵權者以應有的制裁及懲處;軟件行業內的諸多協會是軟件企業中形成的自治性的組織,雖然并不具備行政執法及司法等管理權限,但卻在市場調查、信息的咨詢評估、業界信息的交流、知識產權的保護等方面具備法律所無法比擬的優勢,要充分的發揮軟件行業內相關協會在軟件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作用。
關鍵詞:TRIPs協議;知識產權;貿易壁壘
一、引言
知識產權自十七世紀中期被提出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加深,其在國家經濟戰略中的低位和作用日益凸現出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和法律的產生與發展,主要經歷了從清朝末年至1978年改革開放前的最初建立階段,改革開放之后至九十年代末期的基本建立過程階段和2001年我國“人世”以后至今的發展成熟階段。2001年12月11日,我國正式成為WTO成員,同時也成為了TRIPs協議的成員國之一,我國正式納入世界知識產權體系中來。本文在總結國內學者研究的基礎上,將探尋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等相關法律制度和體系建立和完善的軌跡,并且試圖探討出一條適合我國未來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方向和道路。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探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總體上發展迅速,由低水平向高水平跨越,從本土化走向國際化,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大大加強。但是與此同時,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仍然面臨很多問題。
首先,專業人員缺乏,特別是在國際貿易與他國產生貿易摩擦與糾紛中所需求的高端人才和短缺,嚴重制約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完善和發展。其次,我國近代法律轉型就是為換取西方列強收回治外法權的承諾而進行的,外部因素驅動著內部因素的發展,促使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的建立。最后,據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統計,1972年至今,美國發起337調查起數逐年增多,涉華數量也隨之攀升;2011年,美國共發起337調查69起,為歷年之最,其中涉及中國企業26起,占比37.7%,繼續位居首位。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深化,將有更多國際先進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技術和企業進入中國市場,將對國內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形成巨大的壓力和挑戰。
通過筆者研究,我國知識產權遭遇多種問題的原因有多個方面,具體如下:
(一)經濟上,我國發展水平仍然滯后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上取得的舉世矚目的成就,并且于2010年GDP總量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同時也保持高速的經濟增長。但是,我國依然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們生活水平普遍不高,在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兩極分化嚴重,社會矛盾增加。
(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淡薄
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在絕大多數企業和普通老百姓中還是較為淡薄的,并沒有引起各家企業的充分重視,造成了國內盜版猖獗,嚴重侵害了企業的自身利益。企業自身的創新積極性受到了嚴重的打擊,從而影響了我國自主創新能力提高。
(三)自主創新能力不強
2010年,我國共投入R&D經費7062.6億元,比上年增加1260.5億元,增長21.7%;R&D經費投入強度(與國內生產總值之比)為1.76%,比上年的1.70%有所提高。但我國與其他國家仍有很大差距。我國專利水平較低導致的一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我國產業競爭力的不足,而造成產業競爭力低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我國缺乏自主知識產權,使得在拓展國際市場中處于不利地位。
(四)企業缺乏知識產權戰略
2011年4月28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訊提起法律訴訟,指控其侵犯了華為的專利權和商標權,一天之后,中興通訊用反訴表明自己的立場。4月29日,中興在中國針對華為侵犯中興通訊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若干重要專利遞交了訴狀。通過此案發現,我國企業之間往往缺少國內、國際市場的通盤考慮,難以實現合作制度架構下合作企業利益“聯合最大化”。
三、解決對策及發展路徑思考
(一)政策建議
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和制度的完善和改革的基本目標就是建立一個適應我國自身經濟發展的保護體系。縱觀我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建立和發展,在這之中或多或少出現了很多的問題,但是,總體上來說仍然在向前穩步發展。
1 完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
當前,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已經成為我國的國家戰略,對于增強我國企業創新能力、提高我國在全球價值鏈分工體系中的地位、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國要深入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和《規劃》,以鼓勵知識產權創造、推進知識產權運用、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為目標,努力形成完備、有效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
2 加強知識產權文化的建設
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是我國當前知識產權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通過加強教育力度以及多方面的媒體廣告等宣傳,普及全社會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從而使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養成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習慣。
3 鼓勵企業樹立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企業通過梳理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建立多方位的核心理念和價值觀,培養良好的企業文化,從而達到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在全球化浪潮中,把握機遇,提高自身綜合實力,為企業帶來更高的利潤和長久的發展,同時與本國企業協同發展,在國際競爭中獲得更大的利益。
(二)我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制度改革的目標
關鍵詞:知識產權 特點 缺陷 意義
一、知識產權的概述
知識產權的含義,英文為“intellectual property”,德文為“Geistiges Eigentum”,其原意均為“知識(財產)所有權”或者“智慧(財產)所有權”,也稱為智力成果權。在中國臺灣,則稱之為智慧財產權。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知識產權屬于民事權利,是基于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有學者考證,該詞最早于17世紀中葉由法國學者卡普佐夫提出,后為比利時著名法學家皮卡第所發展,皮卡第將之定義為“一切來自知識活動的權利”。
知識產權是指對智力勞動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于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二、知識產權的價值及其迷失
(1)知識產權的價值。知識產權的價值是指知識產權所具有的價值及其意義,主要是對科技和經濟的促進價值。第一,知識產權的價值是創新,其初始動因是鼓勵創新,保證一定期限內技術、智力成果的壟斷。技術的壟斷,可以更好的促進經濟的發展,經濟的發展更好的刺激和鼓勵人們不斷的創新科技,從而更好的促進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第二,公正、效益價值。維護社會公正效益,表現為最新的技術對社會發展的推動,若不保護智力成果,將不會有更多的創新出現。創新得不到保護,人們將會失去創新的動力。第三,利益均衡是知識產權價值的核心。第四,效率是知識產權的價值基礎,保護好知識產權催生技術的發展,更好的促進和刺激人們的創新意識。第五,利潤是知識產權價值,以專有權排除他人使用,以經濟利潤鼓勵人們過多的創新。第六,和諧是知識產權的價值目標。
(2)知識產權價值的迷失。第一:利益分享機制的不合理。知識產權法在很大程度上保護智力創造者的利益,同時又出現了智力創造者過多的壟斷其智力成果,從一定的程度上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如微軟集團,從智力壟斷到利益壟斷,從而掌握了市場壟斷,過分的壟斷市場,阻礙了市場的健康發展和競爭機制的發展。第二:缺乏對傳統知識的尊重。傳統知識是基于傳統而產生的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表演,發明,科學發現,外觀設計,標志、名稱和符號,未披露信息,以及其他一切基于傳統的工業、農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內的智力活動所產生的創新和創造。傳統知識在人類的發展進程中,不僅具有歷史文化價值,而且極具經濟開發性。尊重傳統知識,就是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也要為那些作為創新基礎的資源及其擁有者提供適當的保護?,F今由于知識產權的保護,使得傳統知識沒有太多的經濟的價值,使得傳統知識逐漸的在喪失,我們應當重視其價值。
三、知識產權的缺陷、建議措施及其保護意義
(1)知識產權的缺陷。其一: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比較薄弱。 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我國企業每年取得省部級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幾萬個項目,而申請的專利數卻不到10%,企業較為重視有形資產的保護,卻忽視了其作為無形資產的保護,從而導致我國每年有很多知識產權被“搶注” 。所以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已成為企業家的共識,加強企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也已成為企業發展的“原動力”和“分水嶺”。目前,我國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知識產權保護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如山西老陳醋商業秘密泄露事件的發生;景泰藍、宣紙等民族絕技的泄密,國內大量的知名商標在國外被搶注。因此,在大力保護國外的馳名商標時,應加強對國內馳名商標的扶植與保護; 其二:知識產權人才缺乏。 國內大多數企業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沒有專門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人員,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識產權知識的人才不多。企業萬一牽連到知識產權爭端,要么處于極其被動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額費用聘請外部人員應訴。一些專業性很強的包括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產權談判及分析工作,因為專業人才的缺乏而無人勝任;
其三: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亟待完善。我國有些法律和TRIPS相關法律還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許多空白。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的一種合法壟斷。一些跨國公司企圖利用知識產權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競爭實現其壟斷地位。針對濫用知識產權的非法壟斷行為,許多發達國家都通過制定反壟斷法進行制約,但我國目前還沒有出臺反壟斷法,知識產權保護法律中也沒有可操作的反壟斷條款。這樣,我國企業在遇到知識產權爭端時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動狀態,從而在國內市場上對其他企業的壟斷行為束手無策、在國外市場上遇到嚴格的反壟斷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尷尬境地;其四:缺乏整體性和協調性。我國的知識產權法是由一系列不同的單行法集合而成 ,從總體上看 ,由于缺乏完整體系的立法基礎,嚴重缺乏體系的整體性和內在的協調性。實質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不同形式 ,具有其內在邏輯性 ,國家建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目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對不同的知識產權都是一樣的。因此 ,對于不同形式的知識產權在立法上不應再是松散的彼此獨立的 ,而應作為一個有機整體 ,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典 ,在知識產權法律的統一中 ,消除權利沖突 ,填補空白 ,統籌兼顧 ,以形成內在和諧的規范體系。即使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產生新的知識產權保護客體,在統一的整體機制下也容易及時來規范協調。從長遠和發展的趨勢來看,三大部門也應合并在一起 ,統一為國務院知識產權局 ,全面負責知識產權行政事務 ,超脫于各部門行政事務和部門利益 ,消除部門立法的弊端 ,有效地解決單行法律、 法規彼此間的沖突和不協調的問題。
(2)知識產權的建議措施。第一:增強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大力的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的好處和意義,使人們提高對其重要性的認識,意識到對其保護就是保護好自己的經濟利益和科技利益,可以帶來更多的財富。首先要意識到這點的重要性。其次國家要大力的培養這方面的專業人才,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發揮其重要的作用。最后來達到全民的重視;第二:加強立法,完善法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制定要以鼓勵創新、優化環境為宗旨,進一步形成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我國國情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抓緊修訂和完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辦法、保護遺傳資源、傳統知識等的立法。 同時,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決好知識產權糾紛。積極發揮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和區域協作執法機制的作用,打擊和防范群體侵權、反復侵權行為。鞏固知識產權重大案件聯合督辦制度以及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間的溝通對話機制。加強“奧運會”和“世博會”等各類展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我國農業技術、農用工具、農藥化肥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認真落實知識產權司法解釋,依法追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第三:突出特色,借鑒經驗。發展經濟有特色,保護知識產權也應該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國和地區特色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重點和方向。近年來,美國將打擊盜版等作為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其中媒體盜版是重中之重。同時,它們根據現代標準改進美國知識產權法規――特別是刑事懲處手段,包括通過修訂及更新美國簽署的雙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條約,讓盜版者及偽冒者在美國受到法律的制裁。
(3)保護知識產權的意義。1促進科學技術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由于科技成果的形成成本具有明顯的不完整性和弱相對性,其未來經濟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在技術交易中,交易雙方往往對知識產權的價格爭執不下,造成技術成果轉化率低,并影響了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如果能夠對技術成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估,形成交易雙方愿意接受的交易價格,就能提高技術成果的轉化率,促進科學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日、韓等國家的發展經驗表明:技術引進、消化、再創新是加快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而完善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制度顯然有利于技術引進方和出口方理性地衡量相關技術的價值,進而促進技術貿易。這點對于我國缺乏國際技術貿易經驗的企業尤其重要。2維護正當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踐中,由于對無形資產的作用和價值認識不足以及管理混亂,我國很多企業在對外投資、技術轉讓、技術入股、產權交易、公司上市等經濟活動中比較關注有形資產,往往遺漏了未予評估作價的無形資產,如企業的知識產權,結果造成國有無形資產大量流失。建立科學的知識產權評估制度,能夠在各種交易活動中維護知識產權人的正當權益,在企業存在國有資產的情況下,還能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3有利于提高企業或產品的知名度。采用科學的方法對商標或企業商譽進行價值評估有利于提高企業知名度??煽诳蓸返某晒胺Q典范??煽诳蓸饭緞傁蛉驍U張時,耗費了大量的廣告費,但收效甚微。然而,當后來人們知道該商標價值244億美元時,可口可樂公司的經濟實力和獲利能力很快名滿全球,可口可樂在國際上的市場份額也隨之急劇上升。
知識產權的保護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我國也應該逐漸的完善我國的保護制度,更好的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以促進我國的綜合實力的提高。我相信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會逐步的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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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現代企業;知識產權;問題;建議;
1 企業知識產權概述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領域從事智力活動而創造的財富, 是企業參與競爭的有力武器。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無形資產, 其主要表現形式為商標、專利、版權、商業秘密、反不正當競爭等主題, 知識產權與企業的有形資產共同發揮經濟資源的作用, 甚至起到有形資產無法替代的作用[1]。
2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問題和現狀
2.1外部原因
(1)保護制度自身的缺陷
1980年我國才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84年才開始實施第一部《專利法》。目前,雖然已經制定了較為全面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并應實際之需作過調整和修改,但是,我國的《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表現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專利法規定的專利審批期限過長,專利費用過高,導致企業往往因害怕在專利申請中投入過多的時間和精力而淺嘗輒止。實踐中,專利審查機構由于不受期限的約束,常有任意拖延專利實質審查時間的情況出現。專利的審查期限過長往往使得申請的專利技術喪失先進性,損害了申請人的利益,影響申請人的積極性[2]。
(2)司法機關執法不力
法律的保護不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賴于有力的執法。然而調查表明,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指責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機關的執法不力。法院與仲裁機構在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處理中無法達到及時、正確的裁斷要求,使得侵權糾紛中無法及時確定權屬,打擊侵權行為。這里除了由于司法機構、組織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風拖沓、辦案效率低下問題,同時也有司法機關人員的專業知識欠缺的原因。
(3)市場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泛濫
由于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不健全,加上過去我國實行成果管理的科技管理體制的慣性影響,導致我國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泛濫,甚至有時達到公開化。例如,有人就錯誤地認為“盜版”行為對我國的經濟發展有利。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在這種市場環境下很多時候只能是無可奈何。
2.2企業內部原因
(1)企業缺乏長遠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我國大多數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缺乏長遠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北京大學劉劍文博士組織的調查表明,北京市僅有 21.6%的高新技術企業“已制定”或“正在考慮制定”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大部分企業都處于未制定的狀態。高新技術企業作為知識密集型企業,其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的制定情況尚且如此,其他企業制定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2)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缺陷
我國大多數企業沒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北京大學的一次調查表明,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有 5.9%的企業“無機構也無人負責”,“有專門機構和專業人員負責”的僅占 21.6%。即使有了專門機構,集團公司內各分公司的管理標準不同,內部工作不協調,極易導致重復研究、重復勞動,不利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此外,我國企業沒有嚴密公平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企業關于知識產權的歸屬不清,沒有明確科技人員的獎勵制度。知識產權管理的內部制度不嚴密,極易導致泄密,在競爭中處于被動地位。對員工的知識產權培訓不足,違反員工保密合同和競業限制合同的事項頻繁發生,即使事后追責,也對企業造成了一定
的損害[3]。
(3)企業的知識產權糾紛增多
在國際貿易中,我國的知名商標頻頻被惡意搶注。如,北京的老字號“同仁堂”在日本被搶注,“康佳”在美國被搶注,1992 年在中國設立注冊的“海信(HiSense)”標志,在海信集團 1999 年準備進入歐洲市場之前就被博世-西門子公司搶注,最終產生長達5 年的商業訴訟案,海信進入歐洲市場的時間也被迫推遲。此外中國企業也紛紛遭受專利訴訟案件,但是企業的應訴率低,輕則影響企業的發展,重則致使知識產權流失,造成經濟損失。
3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的相關建議
3.1加強企業對知識產權的認識
(1)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首先是強化企業知識產權的自我保護意識,對于自己通過勞動創造的智力成果,應該學會自覺地、主動地利用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保護;應該把企業的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無形資產管理和考核提到個企業的有形資產的管理和考核同樣重要的地位,其次是強化對他人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應該自覺地尊重、保護他人的知識產權。
(2)樹立知識產權發展意識
首先是應該明確認識到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科學技術和生產力發展的產物,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更有利于推動和促進科學技術和生產力發展,因此知識產權保護應該適應科學技術和生產力發展的需要,而不能阻撓和限制科學技術和生產力的發展,不能為了保護知識產權而保護知識產權,應該妥善處理好保護知識產權與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的平衡關系;其次是應該明確認識到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在隨著科學技術和生產力的發展而不斷發展的,不是靜止的、一成不變的,因此應該密切注意知識產權發展的新動向,研究知識產權發展的新趨勢。
(3)加強知識產權競爭意識
首先是應該學會自覺地、有意識地將知識產權作為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和法律武器,積極用于進行正當、合法的市場競爭;其次是提高對濫用知識產權、進行不正當競爭乃至實施非法壟斷行為的抗爭意識。
3.2 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1)對人的管理
企業應設立專門的工作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加強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建立知識產權檔案,加強對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維護與管理,發現侵權行為及時采取措施。同時培養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在掌握相關技術的基礎上,還要熟悉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企業還應制定內部規章制度,界定企業與發明人、設計人之間的責權利關系,明確對企業的關鍵技術應采取保密措施[4]。
(2)對保護制度的完善
企業應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完善技術秘密保護制度,對在研項目和尚未形成成果的項目加強技術保密,真正使企業的技術秘密得到保護。要明確企業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簽訂保密協議,以更好地維護企業的權益,避免因技術秘密的泄露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
(3)對專利技術的支持
企業在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過程中,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符合其專利申請條件的技術或產品,要及時申請專利,使科研成果獲得法律保護。同時要將一些實施效益高、易被仿制的技術及時申請專利。對一些在技術競爭激烈領域中的不能及時實施的技術申請專利,以便取得技術占有權。最后應對某些發明創造,在申請專利時,不得全部技術內容都公開,而是保留一定的技術秘密,只是將其中易被仿制的技術部分申請專利。如一些配方、工藝等,其侵權行為很難發現,一旦將內容全部公開,就有可能被其他企業竊用而不被發現。
3.3加強知識產權的評估和核算工作
完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必須對知識產權進行全面清查核實,根據知識產權的性質整理、分類、登記。知識產權的核算要遵循企業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考慮資金貨幣時間價值和資金的風險因素。全面記錄反映知識產權整個創造過程中不同階段的有關人、財、物的消耗,準確無誤地計算知識產權的項目成本、管理成本和轉讓成本,建立項目的資料檔案。
參考文獻:
[1]陳昌柏.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資源在經濟增長中的優化配置.北京:科學出版社2009.
[2]陳文君.TRIPS 視野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研究.西南大學民商法系.2008.
關鍵詞: “337條款” 知識產權保護 應對策略
引子:
2003年4月28日,美國勁量電池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337調查”申請,稱中國內地南孚電池、中銀(寧波)電池、四川長虹等企業侵害其無汞堿性電池專利權,2003年5月28日立案。2004年6月2日, itc初裁認定,中國企業生產的無汞堿性電池已侵犯了原告有效和可執行的709專利。2004年6月9日,中國電池協會組織各電池企業聯合上訴,要求itc對初裁結果進行全面復審。2004年10月4日,itc正式宣布原告勁量公司709號專利因不具備確定性而無效,從而終止了美國itc對337電池調查案的調查。
2004年8月,我國文具龍頭企業寧波貝發集團,連同國內另外3家制筆企業,一同被美國著名文具企業sanford公司推上了“337調查”的被告席,被指控其在美銷售的產品侵犯了sanford公司產品的“商業外觀”。
2004年10月,美國卓然公司(zoran corporation)向itc提出“337調查”,指控包括江蘇新科電子等在內的,來自6個國家和地區的12家企業侵犯了其3項專利。
2005年7月1日,美國unilin beheer b.v.公司、flooring industries ltd.公司和unilin flooring n.cllc公司依據“337條款” 向itc起訴我國17家強化木地板生產和銷售企業侵犯其數項專利。并且于2005年9月2日又請求itc修改其申訴,增加了一家中國公司為被告。
一.“377條款”概述
近年來,我國涉外知識產權案件、糾紛和摩擦發生更加頻繁,其中就包括有愈演愈烈之勢的“337條款”調查和制裁。
“337條款”起源于1930年美國《海關與關稅法》第337條,它是一些美國企業為了限制來自中國企業的競爭采取的一種新策略。他們使用有75年歷史的《貿易法》中過時的一項條款,指控中國大陸企業竊取了知識產權。一般情況下,要求保護的美國權利人應事先將其知識產權在美國海關進行登記,那么,根據這項條款的規定,聲稱自己的知識產權被侵犯的這些企業,可以請求itc下達命令阻止中國產品進入美國來保護自己的各項權利,比如專利權、商標權、版權及商業秘密等不受進口商品的侵害?!?37條款”在兩方面與一般反傾銷法案不同:第一,從開始申訴到開始審理,給應訴人的準備時間只有8個月(而由地方法院受理的一般權案件則有幾年時間);第二,在某商品“337”立案開始后的調查期間,itc就可發出“排除令”,禁止被調查商品從任何港口進入美國,此期限可延續好幾年。這就使得應訴者非常的害怕“337”給盯上。
“337條款”實質上就是一種以國內法的方式實現對外國貨物侵犯本國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干涉的手段,是美國強權主義在其經濟和貿易領域中的體現,并且已經對中美經濟貿易關系產生了嚴重的消極影響。
相對于反傾銷,“337條款”更為苛刻,一旦實施也要比反傾銷措施嚴厲得多:在“337調查”中,并不需要證明美國國內產業受到了損害,而只需證明進口產品有侵權事實且美國國內確實有相關產業即可。因此,對美國企業來說,提起“337調查”的門坎比較低,申請立案較為容易,程序也非常短(一般在一年之內即可結束),如果有必要,itc還可在立案90天內作出阻止被指控進口貨物進入美國市場的臨時性進口禁令。而對應訴企業來說,其應訴難度比反傾銷要大的多。目前,我國已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成為美國“337條款”的受害者,如何應對美國“337條款”已成為一項迫在眉睫的任務。
二.中國企業面對“337調查”的應對措施
隨著中對美貿易數量和品種的不斷增長,中國企業在美遇到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也越來越多。近3年來itc一共啟動了61起涉及337條款的調查,其中有15起涉及到了47家中國企業。那么,應如何應對itc根據“337條款”對中國企業和產品進行的調查呢? 可選策略有:“對抗”、“反攻”、“缺席”和“解決”(即尋求私下解決,但代價可能不菲)。
1.如果不想被“337條款”盯上,必須注意兩點:避免侵權;建立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
所以首先,企業要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意識,研究美國知識產權的法律環境。
中國企業在向美出口產品前,要進行有關的知識產權調查,確定是否有可能涉及該產品的美國專利,是否有可能涉及該產品制造方法的美國專利存在。如果發現有侵權可能,應及時對產品進行修改避開侵權。
其次,我國從事對美貿易的企業一樣可以運用“337條款”,條件是在美國擁有專利,建立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
中國企業最好能在美國申請自己的專利,將專利進行中與美的同步申請和保護,從而化被動為主動。只要中國公司在美擁有機構或專利,就有了“反抗”的資本,就不怕一些美國公司阻止自己進入美國市場。同時,也可用“337調查”的法律手段起訴侵害自己知識產權的外國公司,甚至還包括美國本土以外的美國公司。從長遠發展戰略來看,中國企業也需要累積專利籌碼,建立完善的專利經營策略與管理制度。
2.一旦介入,就要轉變觀念,積極應訴,敢于“對抗”。
“337條款”是美國企業阻止競爭對手進入美國市場的一種保護手段。對于“337條款”案,如果企業不應訴,就意味著敗訴,意味著企業將長期失去在美國的出口市場。它可能比反傾銷更可怕---因為反傾銷只是增加關稅,并且有時間限制;而如果”337條款”的調查成立,出口商的產品將有可能被永久排除在美國市場之外。按照itc的程序,如果美國權利人向行政法官提交申請,我國的涉案企業只有6個工作日的時間提出反對意見。所以,需要及時認真地考慮是否做出答辯,千萬不可將調查置之不理,也不要冒險地指望其它公司來出面答辯。
其實有不少企業,自身并沒有侵權行為,但由于害怕訴訟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而常常放棄應訴的機會;有過侵權行為的企業,也由于這樣那樣的原因消極應訴,支付超過正常水平的侵權費用。應該立即委托在知識產權方面有特長的事務所,積極抗辯,主動面對挑戰,爭取勝訴。而不是“缺席”,不予回復,更不能不應訴。就如貝發文具集團在其案件中的表現,盡管貝發集團涉案產品在美年銷量也不過50萬美元,但仍耗資150萬美元奮起應訴。
當然,這一切并不意味著來自美國起訴方的知識產權就一定有效和合法。據itc統計資料表明:在1999-2003年期間的“337調查”案件中,有50%是雙方私下解決的,20%是外國企業無違反的,14%是美國企業自行撤銷控訴的,只有16%是侵犯美國企業知識產權的。只要敢應訴,中國企業在美國獲得“337調查”勝利的機會還是很大的,高達50%。比如2003-2004年的中國電池“337調查”,美國itc終裁認定:原告美國勁量控股公司擁有的專利屬無效專利,包括福建南孚電池有限公司在內的中國7家電池企業不構成專利侵權。南孚高層也透露,“在此次美國勁量公司多次反復的起訴過程中,中國各電池企業的積極應訴,對獲得案件的最終勝利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3.加強自身知識產權的建設,未雨綢繆。
當一個發展中國家的企業成功進入國際市場的時候,就特別容易受到發達國家跨國公司的攻擊,這種攻擊在知識產權領域更是不可避免。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知識產權的確是發展中國家及其企業的軟肋,在這里進攻往往比較有效。所以,發展中國家(包括我國)就有必要從各方面努力,加強自身的知識產權建設。
⑴.重視企業技術創新,培養核心競爭力。
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是為了鼓勵技術創新,促進社會進步。但同時也必須看到,目前的知識產權危機從根本上說是中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結果。因此,企業應重視自身的技術創新,認識到在世界市場全球化的條件下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對具有一定創新能力的企業,要增加技術研發經費的投入,提高創新能力,形成其核心競爭力,這才是在競爭中取得主動的根本方法。
⑵.加快對人才的吸納,培養企業自身的人才隊伍,減少人才漏失。
企業間乃至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就是人才的競爭。近些年來,跨國公司已經加入了對中國本土人才的爭奪,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人才的重視,培養自己的人才隊伍,將會失掉未來發展的動力源泉。
⑶.全面貫徹新制定的知識產權法律和其它知識產權法律,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在發達國家,對于濫用知識產權的做法,有復雜、周全的法律制度(如反不正當竟爭法,反壟斷法等)來制衡,保證公眾利益不受侵害,但在發展中國家卻很少有,故使其容易受沖擊和傷言。所以政府應該在法律、行政各方面給企業給以更多的支持。
我國去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修訂稿中,加入了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章節――《對外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就是以國內法的形式給在知識產權上處于弱勢地位的國內企業以更多保護。
⑷.革新公眾對知識產權的落后意識,增強公眾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
盡管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制度和執法制度已經取得了巨大的進展,但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國民意識卻未能同步發展,甚至呈現滯后發展的現象。這就需要加強全社會知識產權重要性的宣傳,提高國人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
最后,企業還應當重視與知識產權工作相關聯的其他工作(如技術壁壘、技術標準的研究),密切注意行業技術發展的動態和趨勢等等。
我國入世己是第五年,進入了后過渡期階段。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以及與國際接軌步伐的加快,發達國家掀起的知識產權保護浪潮正不斷的沖擊著我國的產業和企業。因而,對國際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以及應對策略的研究己是刻不容緩。
參考文獻:
蔡寶剛,《美國“337條款”述評》,法制與經濟,2001-10-13-6
張丹丹,趙劍光,《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危機及對策》,市場論壇,2005-04
[關鍵詞]企業;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管理
[中圖分類號] F406.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2)10-0089-05
知識產權運營是在當代知識產權制度環境下,隨著知識產權作為企業資源重要性的提升而提出并適用的企業經營的新課題。知識產權運營與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之間存在密切聯系,其中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是知識產權運營的基礎和保障,知識產權運營則是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的最終目的。企業知識產權運營也是企業知識產權經營管理的基本形式,加強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管理是實現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目標的重要保障?;谥R產權運營的重要性,《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創建工作方案》明確指出要提升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全面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工作,推進知識產權商品化、產業化,不斷形成有核心競爭力的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加強已有專利技術的實施、轉化、轉讓工作,實現專利價值最大化。要深入研究知識產權制度,充分運用知識產權規則,把知識產權轉化為企業競爭力”。
本文將從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管理的一般原理出發,著重對企業知識產權許可,企業知識產權轉讓,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投資入股、證券化、信托等為表現形式的資本運營等進行深入探討。①
一、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管理概述
企業知識產權運營反映了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資產與實現企業價值的內在關聯性。國外有學者提出了“潛藏價值”概念,論證了企業可以從知識產權資產中獲取價值以及知識產權資產與企業增值的關系。不過,知識產權資產價值的實現卻離不開有效的運營。“現代企業運營已由原先的生產過程的計劃、組織與控制,外延到與產品生產和服務創造密切相關的管理范疇,囊括從運營戰略制定、運營系統設計、運營系統運行等多個層次,企業運營對象也由傳統的勞動力、原材料等物質要素向知識、服務等非物質要素轉變,使得知識及知識產權資源經營的重要性日益增強”。[1]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是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環節,也是其實現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保障?!秶抑R產權戰略綱要》確定的戰略方針是“激勵創新、有效運用、科學管理、依法保護”。其中,依法保護是手段,科學管理是基礎,激勵創新是源泉,而有效運用則是最重要的歸屬和目的。正如知識產權法專家陶鑫良教授指出:上述方針的靈魂是有效運用,激勵創新應落實到有效運用,依法保護也要落實到有效運用,科學管理更應在有效運用,國家與企業知識產權之戰略與策略,有效運用是目標,運用有效是關鍵。[2]知識產權法專家鄭成思教授在對“知識產權制度”進行解讀時也道出了知識產權戰略中知識產權戰略運營的意旨。他在《關于我國知識產權戰略與思考》文章中指出,知識產權制度包含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取得一批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和將該成果“產業化(即進入市場)”等三個方面的內容,將其結合起來可以看成是我們的知識產權戰略。這三個方面實際上涉及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和運用,其中運用是創造與保護的延續,是實現知識產權價值的根本所在。
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本身屬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一個重要環節,在這一層面上即為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戰略。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戰略的核心是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功能和特點謀求與企業生產經營緊密結合,實現企業最佳經濟效益。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戰略的重點和創造戰略、保護戰略以及管理戰略不同之處在于,它側重于如何有效地運用知識產權的資產,整合企業各種資源,及時有效地將知識產權轉化為技術產品,利用知識產權為企業創造更多的財富和價值,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因而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戰略主要表現為企業知識產權的利用、知識產權產品化、市場化和商業化、知識產權投資和預防與控制知識產權流失等內容。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戰略直接目的在于通過運作知識產權資產而獲取經濟效益,最終目的則服從于企業戰略,是為了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能力。顯然,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戰略是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管理的最高層次,它需要牢固地立足于日常的知識產權運營管理事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