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2-23 14: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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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所謂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指的是以城市社區為平臺,通過積極整合社區內部的各種現存的資源稟賦,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衛生保潔、醫療保健等服務,實現“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會理想。可以說,社區居家養老是一種介于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之間的新型養老模式,借助于包括正規服務、社區志愿者以及社區支持網絡等在內的社區特色資源、優勢資源等各種資源來支持城市養老。
一、我國城市養老的結構性困境
(一)人口結構與養老方式轉型的脫節
人口結構老齡化變動趨勢對當前社會提出的一個直接挑戰,就是如何讓老人能夠在晚年“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安享天年。在傳統社會,養老并不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養兒防老”是中國文化的內在要求,撫養老人也是子女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但是,在現代化的歷史洪流中,養老的社會邏輯也發生了深刻的轉變,即由傳統的家庭養老開始向制度化養老、社會化養老轉變,即養老已經從傳統社會家庭的內生中分離出來,由專門的社會機構承擔養老功能。在高度工業化、現代化的西方國家,盡管養老負擔同樣沉重,但是,制度化、社會化養老已經成為主導性的養老模式。然而不幸的是,西方國家用了上百年的時間才完成的人口結構轉型與養老方式轉變歷程,中國卻必須在二三十年的時間里實現。中國養老的最大問題在于,制度化、社會化養老模式剛剛起步就要直面來勢兇猛的人口結構老齡化轉型浪潮,簡言之,社會化養老嚴重滯后于人口老齡化進程。也正是社會化養老發育遲滯與人口老齡化進程過快之間的脫節,導致了當前中國社會已有養老模型面臨的種種結構性困境。一般來說,養老不外乎兩種方式:或者是家庭化養老,或者是社會化養老。但是,無論是家庭養老還是社會養老都已經無法有效地解決中國城市養老問題。
(二)傳統家庭養老與現代家庭結構的失衡
就家庭養老模式而言,其核心內容指的是具有血緣關系的家庭成員(主要是配偶、子女、孫子女和其他親屬等)向其喪失勞動能力與生活自理能力的父輩通過直接和間接的方式提供經濟供養、生活資料和生活服務,以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與安享晚年的養老模式。按理說,基于親情血緣關系的家庭養老模式對老人的晚年照顧更具有針對性和人情味,是中國社會的傳統美德。但是家庭養老模式的主要問題在于當代中國城市家庭結構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即由以往的數代同堂的大家庭向現今的父母加子女組成的微型化、核心化的家庭結構轉變。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表明,2000年80.23%的中國家庭是由4人及其以下成員組成;而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當前中國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規模為3.10人,比2000年減少0.34人。可以看出,最近10年來,中國社會家庭規模繼續縮小,以父母加未成年子女兩代人組成的核心家庭已經成為現代社會家庭結構的主體模式。家庭結構核心化意味著越來越多的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在居住空間上表現為代際分離的典型特征,特別是由于當前社會大規模的跨區域的人口遷徙與流動,子輩與父輩在居住空間上的分離很可能是長距離、遠距離的。顯然,空間上的隔離直接弱化了成年子女照顧老年父母的功能。除了空間上的隔離造成的不便外,成年子女照顧老年父母還面臨時間與精力上的制約。在正常情況下,進入60歲后老年期的父母,其子女往往正處于40歲左右的工作、事業發展的人生黃金期,其結果是沉重的工作壓力再加上費神勞心地撫育子女使得照顧老人“心有余而力不足”。當然,另外一個對家庭養老模式造成打擊的因素是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這進一步導致城市核心家庭缺乏照顧老人的足夠人手。顯然,家庭結構的變化、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離巢高飛”的頻繁的社會流動,以及競爭激烈、壓力巨大的城市生活方式等等,都意味著家庭已經無法繼續承載養老的功能。其實,城市空巢家庭的大規模劇增,同樣可以看出家庭養老正在弱化。
(三)社會養老與現代社會需求的矛盾
就社會養老模式而言,其核心內容指的是各種各樣的社會機構為老年人集中提供有償的生活照料與精神慰藉,以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對于以機構照顧(Institutional Care)為主體的社會化養老模式來說,同樣存在問題:其一,社會性養老機構的規模遠遠不能滿足當前社會養老的需求,而且既有的社會養老機構在質量上也參差不齊。目前,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高達1.79億人,而全國各類養老機構所擁有的床位卻非常有限,只能為不到1%的老人解決住房問題,與發達國家的養老床位數占老年人口數的5%至7%相比相差甚遠。此外,社會性的養老機構設施不健全,缺少完善的服務機制和生活設施,特別是在低端的社會性養老機構中缺乏足夠的房間家具、生活用具、家用電器等各種設施,娛樂、休閑、學習場所等亦無法適應老年人廣泛生活的需求。其二,和西方社會不同,中國是一個家庭觀念非常重的國家,受傳統觀念影響,大多數老年人仍然希望能夠在家養老。更為重要的是,盡管機構養老具有規模效應,但是,不容否認的是,各種機構往往遠離老年人的生活環境。對老年人來說,進入機構養老不僅需要觀念認知上的改變,而且還要經歷一次與自己長久以來已經習慣了的生活環境的情感斷裂,要重新適應新的社會機構的養老環境,顯然這并非易事。其三,對老人而言,最佳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和充滿溫情的家庭不同,養老機構是一種院舍化的養老模式,往往采取無差別的公事公辦的方式來對待受照顧者,無法為老人提供親情交融、精神慰藉,滿足不了老人的情感需求。實際上,現在人們已經認識到社會性養老機構的程序化照顧與科層制管理,不僅導致被照顧的老人們與社會隔絕,而且也使之缺乏正常的、人性化的生活環境(何雨、王振卯,2009)。
二、社區居家養老的優勢與挑戰
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當前中國城市養老呈現出以家庭養老為主、社會性機構集中照顧養老為輔的格局。無論是不堪重負的家庭養老還是發育不全、剛剛起步的機構養老,都無法解決中國城市社會迫在眉睫的銀潮所帶來的挑戰。基于此,必須大力開拓城市養老新思路,開創中國養老新格局,應該在結合中國現實國情、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客觀狀況的基礎上,積極吸收發達國家社會性養老的有益經驗與中國家庭養老的既有傳統,把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結合起來,大力發展城市社區居家養老這一新模式。
所謂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指的是以城市社區為平臺,通過積極整合社區內部的各種現存的資源稟賦,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衛生保潔、醫療保健等服務,實現“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會理想。可以說,社區居家養老是一種介于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之間的新型養老模式,借助于包括正規服務、社區志愿者以及社區支持網絡等在內的社區特色資源、優勢資源等各種資源來支持城市養老。
(一)社區居家養老的優勢
社區是一個集合了各種物質與資源于一體的能夠給人以認同感、歸屬感的小社會。和機構養老相比,社區居家養老至少有四方面優勢:
1、社區不僅資源豐富,而且投資少、成本低。相當多的城市社區內部的生活、醫療、文教、衛生等設施十分齊全,基本能夠滿足老人日常衣食起居、衛生保潔、醫療保健等方面的需求。可以說,利用社區資源提供養老服務能夠就地取材,服務廣,見效快。
2、對于老人來說,社區絕非一個單純的居住場所,實際上,社區還是老人的一個情感共同體,這里不僅有他們熟悉的街坊鄰居,而且也是一個安全可靠的地方,能夠給他們帶來認同感和歸屬感,可以讓他們尋找到老年生活的樂趣。
3、依托社區資源的居家養老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老人的積極性,使之能夠按照自己的需求有針對性地尋求社區養老資源的幫助。這就是說,在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中,老人并非是一個全然的被照料者,相反,在力所能及的基礎上老人可以自我照顧,甚至老人還可以為社區做出自己的貢獻。由此,不僅減輕了社會養老負擔,而且還能夠提高老人晚年的生活質量,減輕他們的依賴感、被社會排斥感。
4、基于城市社區的居家養老還可以為社區內部的弱勢群體提供一些再就業的崗位。
可以說,社區居家養老既解決了家庭養老能力不足的困難,又解決了機構養老親情淡泊、環境適應障礙等問題,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養老模式。在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中,其核心是要充分調動社區內的各種正式與非正式資源,使得需要照顧的老人能夠繼續留在社區或他們原來熟悉的生活環境下維持獨立的生活,同時又能獲得必要的照顧,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離。在這里,要特別注重把家屬、朋友、鄰里以及各種志愿性組織等非正式關系視為社區居家養老的主要支持網絡,以讓老人能夠“老有所養”,幫助有需要的老人能夠獨立地、有尊嚴地在社區中繼續生活。
(二)社區居家養老的挑戰
作為一種新型的城市養老模式,當前城市社區居家養老尚處于起步階段,也面臨種種困難,主要表現在:
1、就政府而言,還沒有意識到社區居家養老對城市養老的重大意義,未能明確自身在居家養老中的職責。積極提倡社區居家養老并不意味著政府就可以在城市養老中置身事外,相反,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城市社區居家養老的前景恰恰在于政府能夠在多大程度上把更多的資源和手段賦予社區居家養老。實際上,只有城市社區居家養老能夠展現出強大的生命力與巨大的適應性,才能從根本上減輕中國未來的養老壓力,也才能減輕政府在養老事務上的壓力。
2、就社區資源稟賦情況而言,能夠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資源參差不齊,或者是社區自身資源有限,或者是社區缺乏對養老資源的有意識整合。就現有的社區居家養老情況看,當前社區能夠提供的居家養老服務存在設施不全、服務單一問題,無法滿足老人對醫療保健、心理慰藉、精神文化和自我價值實現的需要。就社區居家養老的專業人員而言,大部分人員由下崗工人和進城務工人員組成,業務素質和奉獻精神都有待于提高。
三、多元支持的社區居家養老體系
人口老齡化是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中國人口結構轉型的一個主要趨勢,在未富先老的經濟社會格局下,如何讓老年人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將成為一個重大的經濟社會問題。較之于其他養老模式,社區居家養老可以在不改變既有生活環境、社會交往網絡的情況下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但是,要想更大限度地發揮城市社區居家養老的優勢,必須構建一個以城市社區居委會為核心、社區居家養老為依托、社會化專業服務與非專業化服務相結合的多元化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具體而言,應構建一個以政府為依托、以社區為主體、以家庭為載體的三位一體的多元化社區居家養老保障體系。
(一)政府:政策傾斜與資金支持
以政府為依托意在強調政府在社區居家養老體系中的統領性地位,特別是其可以通過政策傾斜與資金支持賦予社區居家養老以更多的資源和手段,進而推動社區居家養老的良心發展,這也是社區居家養老得以順利發展的必要條件。
政府對社區居家養老的支持主要體現在政策支持與經費撥付上。
其一,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規以推進社區居家養老的實施。(1)制定社區居家養老規劃,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與社區建設的總體規劃之中,把社會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和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銜接起來。(2)制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標準,明確社區居家養老工作的性質、主管單位、保障機制,以及對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優惠政策;完善以市、區、街道和社區為主體的四級居家養老框架體系。(3)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人員隊伍培訓,逐步實現持證上崗制度,為社區老人提供標準化、規范化服務。
其二,把社區居家養老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并設立專項資金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具體而言,政府可將補貼資金撥付給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由其向享受政府購買服務政策的老人提供特定時間和特定服務;可以采用養老代幣券、服務券等形式,由享受政府購買服務政策的老人根據自己的需求,到中心或特定機構自主選擇服務時間和服務內容;還可以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納入公益性崗位,向其提供收入津貼;等等。
(二)社區:資源整合與具體事務實施
以社區為主體意在強調社區在居家養老體系中承擔著資源整合者與具體事務實施者的角色,在發揮自身優勢的基礎上為居家養老提供管理和服務支持。
作為居家養老的載體和實施者,社區應重點做好下述事項:
1、搭建社區居家養老的組織化體系。其內容應包括社區居家養老管理中心、養老服務站以及社區內的養老服務機構。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制定本社區的居家養老規劃、工作制度和具體的管理辦法;負責養老基金的管理與使用。服務站的主要職責是調查社區內部老年人的基本信息,發放各種基本養老物資,負責社區內養老設施的維護與使用,等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的職責則是為社區養老提供具體的服務,滿足老年人日常飲食起居、醫療保健、衛生保潔等方面的需要。
2、建立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網絡與監督體系。其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主要包括純福利、鄰里互助服務和有償服務。純福利主要是由政府購買轉移支付的各種養老服務,如建立健全社區醫療保健站、托老所、養老院、護理院、照料中心、文化活動中心等,把老年社區福利服務網絡建設納入社區建設中;鄰里互助服務主要是社區內部養老互助志愿者提供的服務,如組建“以老助老”互助小組,鼓勵社區老人開展互助活動,并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相互提供家政、娛樂、體育、醫療等各種幫助;而有償服務主要是各種專業性養老機構所提供的服務。社區居家養老的監督體系是這一體系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不僅要吸納社區養老管理中心的人員,而且還要吸納社區內的各類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參與進來,以公開公正透明地監督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質量和滿意度,并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到社區養老服務管理中心。
(三)家庭:生活場所與親情港灣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的基本理論
(一)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內涵與優勢
據有關資料統計, 我國在1999 年已跨入了人口老齡化國家行列。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人口基數大、增加速度快、高齡化趨勢明顯、困難老人數量多、與家庭小型化相伴隨、先于工業化等基本特征,嚴重影響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 對養老服務體系也造成了極大沖擊, 社區居家養老作為一種新興的養老模式異軍突起, 其服務模式一方面能夠減輕傳統家庭養老的人力負擔,又能解決養老機構數量不足, 門檻較高, 老人身處其中感覺親情日漸淡漠的問題, 獲得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人的青睞。
本文認為,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包括兩個層次的內涵, 第一層次是老年人不需要離開家庭, 而是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延續原有的社會網絡, 享受養老服務; 第二層次是政府積極主導, 以居家為基礎, 以社區為依托, 整合互聯網+ 在內的各種資源, 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 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養老服務隊伍提供專業化和公益, 滿足老年人社會化服務需求的養老服務模式,其服務內容應包括日間護理、家務服務、醫療保健、應急救援、文體休閑等綜合。
目前, 我國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區居家養老模式, 已經積累了一些經驗。在北京、上海、青島、寧波、武漢等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服務形式方便多樣化,服務內容豐富多元化的社區養老服務格局。據民政部2015 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記載, 截至2015 年, 我國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2.6 萬個, 比上年增長36.8%, 互助型的養老設施6.2 萬個, 比上年增長55%, 社區服務志愿者組織15.8 萬個, 社區服務志愿人員900 多萬名, 民辦社會福利機構1600 余家。2016 年10 月,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情況, 根據數據顯示,老齡產業市場不斷升溫。一是老年人照護服務需求持續上升。2015 年, 我國城鄉老年人自報需要照護服務的比例為15.3%, 比2000年的6.6%上升近9 個百分點。二是社區為老服務中上門看病需求居于首位。2015 年, 城鄉老年人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項目排在前三位的分別是上門看病、上門做家務和康復護理。這些調查和統計充分說明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出現,既能應對當前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客觀需求, 又能緩解傳統家庭養老的壓力, 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 維系社會穩定, 發展前景非常可觀。
(二)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的理論基礎
社區居家養老其根本的目標在于通過良性的政策引導和法律保障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務, 在法理層面其歸屬于社會分配法律關系,其追求的價值目標在于建立與運行實質公平價值, 有效分配養老資源, 促進社會養老資源成果的公平分享, 其最主要的理論基礎包括福利經濟理論、社會保障理論與需求層次理論。
首先, 福利經濟理論追求的重要的社會目標就是為了實現最高的社會經濟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實現社會整體利益價值, 這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在法理層面構建其制度體系的本位思想。每個社會成員都期待幸福和安定的晚景生活, 老年人的利益實現程度對社會整體利益的實現有重大影響,不局限于個體單一受益, 實現利益的普遍化才是根本, 整體利益不是個體利益的機械疊加, 而是個體利益相互博弈的結果, 只有盡量逼近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優 并在不能實現最優的情況下盡量促進最小受惠者利益, 才是實現了個體利益向社會整體利益的初步進化。在我國社區居家養老發展的現階段,政府和社區作為居家養老服務中的必然主體和主導, 以社會整體利益為本位, 才能理性提供政策支持, 資金投入, 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建設完善的社區居家養老制度,實現最優的經濟效益與資源分配效應。
其次, 社會保障理論體現了國家對于社會經濟生活的干預, 是社區居家養老制度體系設計的關鍵。在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實踐中,政府應維持與促進市場自治與國家干預間的平衡, 促進社區居家養老產業的供需平衡, 建立民間資本與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市場運行與政府干預間的良好互動機制, 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
最后, 需求層次理論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基石。依照需求層次理論, 作為一種開放型、多元結構的服務模式,社區居家養老可以滿足老年人對于家庭和社區的雙重依賴, 滿足老年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等五個不同層面的需求。
二、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現狀及問題
(一)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制度現狀
新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 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 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發展社區服務, 將養老服務設施納入社區配套建設規劃, 逐步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活動、疾病護理與康復等服務設施和網點。 該法包括了社會保障、積極養老、法律援助 等主要內容, 是我國社會在當前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和相關體系建設的基本法律依據。
近2 年來, 我國眾多省市都先后了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性法規,繼北京市于2015 年1 月正式頒布《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來,江蘇、河北、烏魯木齊、合肥、蘇州等省市相繼于2016年制定了地方性的居家養老服務條例, 上述《條例》基本都明確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充分體現鄉鎮街道、社區在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社區的基礎性和支撐性特點,規范了為老年人提供優質服務的內容。還有在部分省市, 如上海市、湖南的郴州市, 天津市, 已經由民政部門等相關機構先后制定了地區性的居家養老服務規范。
此外, 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方面, 民政部和財政部兩部委于2016 年7 月19 日聯合下發了《關于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的要求, 全國部分地級市(含直轄市的區) 將逐步推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
(二) 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
如前所述, 我國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起步較晚, 處于初級階段, 法律制度還不完善, 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有:
1. 從立法角度, 當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體現在立法較為滯后,數量不足, 尚未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相互銜接的法律體系, 且現有的法律法規內容不健全, 缺乏統籌兼顧, 各項配套制度也不完善, 很多沒有落到實處。
從規范的層級而言, 目前, 在國家法律一級,我國尚未存在針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專門立法。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在社會服務、社會優待、法律責任中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有新增一定的內容,但不夠具體, 較為籠統, 法律責任也不清晰, 如其中第82 條規定, 對養老機構負有管理和監督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 造成嚴重后果的,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沒有明確規定給予何種處分, 可操作性較差。
在地方層面, 各地區針對社區居家養老的地方性規范或條例起步較晚, 為數較少。有的剛剛頒布,尚未實施, 有的條文過于原則性, 細化程度不高, 缺乏制裁規定, 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各方的權利、責任、利益界定不清晰, 法律風險較高,能否落到實處還有待檢驗。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有些地方的社區對開展日托服務顧慮重重。
在有關部門層面, 曾經制定的一系列社區養老服務的政策方案等如今有些已經擱淺乃至出現荒廢,如2001 年6 月, 民政部在制定了名為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 的工作方案后, 在全國啟動了這一計劃, 而如今這項歷時3 年耗資134 個億的資金建成的老年活動室, 如今大部分已經難覓蹤影, 很多甚至已經面目全非 。
此外, 與社區居家養老相應的配套制度和服務支撐體系還不完善。比如非營利性組織在提供公益性和專業中占有較大比重,但是由其法律地位至今沒有得到明確認可, 扶持其發展的相關政策不夠完善。此外, 國家現在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興辦養老設施, 發展社區居家養老, 但其政策環境還有待進一步優化。最后,當前依托互聯網+, 以智能化手段為支撐, 創新養老服務手段,搭建起養老信息服務網絡平臺已經是社區居家養老發展的新趨勢, 而相關規范標準尚不明確, 無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2. 從執法角度, 政府引導支持力度不夠,很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
徒法難以自行, 有了好的立法, 如何突破現實中的執法難關, 將法律政策落到實處, 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領域內的一大難題。當前主要存在如下一些問題:
第一, 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力度還不夠, 運營經費難以得到保障。將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障居家養老服務經費, 已經是現行立法中居家養老經費保障的一般模式, 傳統的經費補助模式側重于補助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而忽略了補助運營服務, 造成部分社區居家養老設施建成后面臨后續資金運營匱乏難以為繼的尷尬局面,嚴重挫傷基層積極性, 也使養老服務無法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 針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評估和監督機制不完善。2013 年7 月30 日, 民政部印發了《關于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目的在于推動建立統一規范的養老服務評估制度, 目前有些地區正在展開試點, 制度化的評估和監督機制還不夠健全, 處在逐步的完善中。不少地區對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養老服務的內容、工作體系建設、服務人員的業務水平、服務設施的質量、滿意度都還缺乏有效的評估與監督機制,管理的混亂和監督評估體制的缺失已經對居家養老服務的進一步規模化發展造成很大影響, 亟待完善。
第三, 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機制還不完善, 對社會力量、民間資本參與的支持力度不夠。不少居家養老的地方性立法中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加入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平臺,建立養老服務專業團隊, 開展智能化養老, 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智能化的養老服務。但是目前,我國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設施建立, 機構組建還基本處在政府推動主導的階段, 多渠道投入機制還不完善, 針對社會力量、民間資本、非營利性組織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扶持力度還不夠。
3. 從司法角度, 當前居家養老糾紛中老年人的權益難以得到妥善保障
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 首先服務機構和老年人之間是一種特定的消費者和服務者的關系, 服務組織應當與服務購買人、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其人訂立養老服務合同。但是由于當前養老服務合同尚缺乏統一規范,居家養老護工的職業標準和規范管理問題依然處于探索之中, 再加之老年人自身屬于弱勢群體, 普遍缺乏法律知識, 經濟能力也有限, 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者遭遇暴力護工事件,面臨著舉證難、訴訟維權難等一系列難題, 如何最大限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三、解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法律問題的建議
法律是社會關系的調節器, 社區養老服務要取得長遠發展, 必須重視其中存在的法律問題, 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堅持福利性、社會保障性的指導原則, 緊密結合我國老齡化的實際需求,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建立政府主導、民間資本參與、社會力量補充的多層次、廣互動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一) 完善立法及相關配套制度
從國家層面, 應做好頂層設計, 避免制度碎片化, 在完善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 制定一部專門的法律就社區居家養老的地位,政府、家庭、社會的責任, 服務的內容、方式和標準, 資金來源、設施建設、專業人員培訓等做出規定;
從地方層面,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存在一定的區域性、地方化色彩, 各地區應結合本地實際, 加快制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性立法和規章。在地方性立法中應注意建立社區養老機構的準入標準,規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合同,細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各方的權利、責任、利益, 明確監管制度。在有關部門層面, 應整合政策, 協調聯動, 改變目前有些部門在社區層面各成體系, 缺乏整合,造成政策碎片化、資源和資金使用分散的情況,避免星光計劃 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
在配套制度建設方面, 應做好如下工作: 第一, 制定扶持非營利組織發展的相關法律制度,如改登記制為備案制, 取消掛靠制, 保持獨立性, 加強監督和引導非營利組織的結構轉型, 完善非營利性組織參與社區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第二,加大扶持力度, 改善社會力量、民間資本投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業的政策環境,保障用地需求,落實稅收、財政、信貸、土地、規劃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第三, 各地民政部門應就智能居家養老服務出臺標準, 明確提供服務的企業和機構的準入門檻、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采取多地區聯合的方式, 破解跨區域老年福利和養老服務方面的身份和戶籍壁壘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探索醫養結合 新模式, 健全社區養老服務管理制度, 積極推進社區志愿者登記注冊制度, 開展居家養老護工正規化制度建設, 加強如養老服務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建設。
總之, 應循序漸進, 逐步建立從中央到地方,各項制度與配套措施銜接得當、統籌兼顧的社區居家養老法律體系。
(二) 在執法層面, 明確政府定位, 加強政策引導和政策落實
在執法層面, 政府應處于主導地位, 從規劃統籌、資金保障、設施配置、產業培育、政策支持、標準制定、市場監管、搭建交流平臺、信息網絡建設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在具體開展居家養老執法的方式上, 可采取綜合運用議案督辦、執法檢查、聽取審議意見落實情況報告等多種形式, 依法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落實,以條例落實推動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具體而言, 主要應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 擴大政府財政投入, 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經費保障機制。為避免養老相關設施建成后運轉困難,挫傷基層積極性, 一方面, 政府應保證財政配套資金及時兌現, 另一方面, 應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經費保障機制, 同時加大轉移支付補助力度, 一方面, 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調動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的運營積極性, 另一方面, 對經濟特別困難的山區農村加大補助力度。
第二, 建立系統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評估與監督機制。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 在評估內容上,首先是對老年人的家庭經濟情況、身體狀況、養老服務需求進行評估,對符合條件的高齡、失能、失獨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給予補貼。其次針對各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成效, 具體包括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體系中的政府主導、基礎設施、服務隊伍、管理制度、服務成效、群眾滿意度等內容開展評估。在評估方式上可以采取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相結合的辦法。內部評估主要包括各地根據具體評估指標準備相關材料并開展自我評估和民政部門對各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建議各地區民政部門可以建立類似社區低保評定的服務監察和績效評估機制, 設立養老服務監督員、定期或不定期走訪被服務對象, 對社區養老服務的效果、效率進行服務質量評估。外部評估主要是委托第三方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開展評估,結合老年人的滿意度調查, 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星級評定, 并與運營獎勵補助經費掛鉤, 促進服務質量改進, 提高老年群體的獲得感。
第三, 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走向社會化、推行信息化、提高專業化、擴大規模化和鼓勵競爭化 的思路, 通過政府購買、協調指導等方式, 重點培育一批服務機構, 支持其采用PPP、股份制等多樣化的經營模式,在穩健經營的基礎上有計劃地擴大規模, 形成品牌效應。
第四, 完善社區居家養老基礎設施建設, 依托互聯網+ 建設養老服務綜合信息平臺。政府應當做好配套制度建設, 搭建智能化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合作交流的平臺, 將這一政策落到實處,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養老社區、共同完善智能化養老服務內容, 廣泛借助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媒介, 為老年人提供內容更豐富、更滿足個性化需求, 更方便的產品。
(三) 加強司法保障與普法宣傳
在司法層面, 人民法院系統應當繼續堅持對涉老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 的三優先制度, 落實對特困老年人投訴案件實行訴訟費緩交、減交、免交制度, 對較復雜、易反復的追索贍養費、養老金的案件實行回訪制度。應加強針對老年人養老糾紛中的法律援助, 開辟養老權訴訟的法援綠色通道,可以借鑒成立少年法庭的經驗, 設立老年法庭, 專門審理侵害老年人權益的案件, 使占比較重的涉及老年群體養老糾紛的案件能夠得到及時處理。同時在審理涉老案件時吸收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為人民陪審員,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同時, 各地政府及民政部門應鼓勵、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機構和公益性的社工組織, 創造條件舉行以尊老敬老為主題的普法宣傳活動,以期達到增加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法律知識, 增強養老組織自身的法律意識, 維護個人和他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關鍵詞:社會養老 發展模式 需求導向
中圖分類號:F840.6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8-011-03
目前,我國已經成為世界上發展速度最快、人口最多的老齡化國家之一。從2011年到2015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由1.78億增加到2.21億,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萬;老年人口比重將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遞增0.54個百分點;2014年老年人口將突破2億,人口老齡化進程進一步加快。隨著經濟社會的深刻轉型,特別是居民收入水平和收入結構的改變、多樣化的社會需求的日益增加、養老傳統觀念的逐漸打破、社會供養能力的不斷弱化以及社會階層的日趨分化等,居家養老、社區養老等傳統主流養老模式不斷向多層次、多維度、多樣化方向發展和演化,新興養老服務模式日漸興起,呈現出多元化的變化特征和新型的發展業態,為國家養老事業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滿足了老齡人口多樣的、積極的養老需求。
一、新興養老服務模式興起的背景
家庭養老、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是我國當前最主要的養老模式。在滿足巨大的日益多樣化、復雜化的養老需求的同時,又面臨著供給數量嚴重不足、服務質量難以保障、失衡現象日益突出等諸多矛盾和困難。這為多種新興養老服務模式的興起創造了條件,奠定了基礎。其興起的背景是:
1.家庭養老功能逐漸弱化,供養負擔日益加重。家庭養老是以家庭為主要載體,承擔老年人物質供給、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贍養責任和義務,主要依靠本人、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員來滿足和實現。家庭養老是我國最主要、最基本的養老方式。2011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國居民家庭養老比例達到90%。但是,隨著小型化、空巢化家庭的日益增加,家庭人口數量逐漸減少,功能逐漸弱化,家庭供養能力不斷下降;由于老年人壽命延長、自理能力下降,家庭養老支出不斷增加,特別是“421家庭”(一對夫妻贍養四個老人和撫養一個孩子)日漸增多,養老負擔日益加重,使家庭養老的傳統觀念和方式受到現代社會生活環境的嚴重沖擊,迫切需要養老服務走出家庭,走向社會。
2.居家養老社會認知度低,專業化程度差。居家養老服務是以社區為依托,政府和社會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的養老形式。居家養老對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補充與更新。研究表明,85%以上的老年人有享受居家養老的意愿,目前我國城市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總的滿足率只有15.9%。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受到傳統家庭養老觀念的影響,居家養老方式并未被人們普遍接受;另一方面,以社區為依托的政府和社會提供的養老服務功能定位模糊,服務水平低,管理粗放,服務隊伍專業性不強,政策支撐能力不足,難以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的養老需求。
3.社區養老專業化服務水平較低,保障供給明顯不足。社區養老是以社區為平臺,集合社區內各種服務資源,以專業化機構為主體,主要面向家庭日間暫時無人或者無力照護的社區老人提供日間照料、居家養老服務、義工援助、鄰里互助等多種形式的上門服務或托老服務。社區養老是居家養老的重要支撐,具有社區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支持兩種功能。零點調查公司的一項調查也顯示,有七成人接受社區養老。但是,我國現階段的社區養老服務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如配套設施不齊全,缺乏醫療保健和護理設施;服務人員素質不高,缺乏專業培訓;服務項目、服務規模有限,組織化程度和服務質量低;缺乏穩定的資金籌集渠道和來源等。老年人服務需求的擴張和社會保障不足之間產生了突出矛盾,滯緩了養老事業發展的進程。
4.機構養老數量稀缺,服務發展不平衡。機構養老是指由專門的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有償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身體保健和文娛活動等綜合,給予全方位的養老照顧。機構養老是我國重要的養老模式之一,分為公辦、民辦和民辦公助三種基本類型。調查顯示,我國愿意選擇機構養老的老年人占總數的10%左右。這種養老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將家庭養老、居家養老、社區養老集合起來,合理分散風險,實現養老資源的共建、共濟和共享。但是,由于我國目前養老機構的數量稀缺,已經出現“一床難求”的局面;服務價格較高,多數人承受困難,入住門檻高;很多機構服務質量差、專業化水平低,場所設施簡陋,服務成本較高、經濟效益較差,難以滿足服務需求。因此,養老機構服務的供給與老年人的養老需求之間存在著越來越大的矛盾,亟待解決和改善。
5.老年人多樣化的養老需求與日俱增,社會供給壓力漸增。一方面,隨著收入的增加和生活的改善,老年人對高質量的醫療保健服務的需求日益迫切,對專業化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需求旺盛,積極參與社會事務,提高生活質量的“積極老齡化”、“二次社會化”意愿日趨強烈,對實現“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追求更加多樣化。另一方面,養老服務社會供給相對滯后的矛盾日益突出,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政府投入不足;服務設施、服務網絡建設滯后,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服務隊伍專業化程度不高,難以提供高質量的服務保障,等等。強勁的養老需求為養老服務業,特別是新興養老服務業的發展,創造了空前未有的機遇和空間。
二、幾種主要的新興養老服務模式及其實踐
養老服務需求與社會供給之間的矛盾,經濟社會的發展促進了養老觀念的深刻轉變和養老模式的不斷變革,使各種新型模式和新興業態紛紛展現,推動了養老事業更加多元化的變革和發展,并給我們以有益的啟示和借鑒。總結梳理一下,主要呈現出以下新興模式。
1.醫養結合模式。老年人最注重的是身體健康。由于高齡、失能、半失能老人逐年增加,需要“醫養結合”服務的老年群體也逐年加大。一項調查顯示,目前我國各級、各類養老機構中,有醫療支持的不足20%。醫養結合養老模式應運而生,是指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聯手合作,為老年人提供綜合養老服務的新模式。這種模式區別于傳統的單純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需求的養老服務,既包括傳統的生活護理服務、精神心理服務、老年文化服務,更重要的是包括醫療康復保健服務,如:健康咨詢與檢查、疾病診治與護理服務、大病康復以及臨終關懷等。“醫養結合”使政府、企業或私人舉辦的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不僅能夠解決老年就醫與養老的社會問題,而且能夠引導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向養老領域傾斜,有效解決了養老機構缺乏醫療支持的問題,實現了二者的共贏。目前,北京、上海、廣東、山東、河南、湖南等地多家養老機構和醫院都陸續開始實行醫養結合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互助養老模式。互助養老模式是以政府為主導,以社區或村鎮為單位,以滿足中低收入老年群體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為重點,以老年人集體居住為基本方式,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助互助的養老模式。以河北省肥鄉縣為代表的互助養老模式,通過“集體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務”,充分利用現有的衛生、文化、設施等各種公共服務資源,集中解決老年人的日間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體娛樂、精神慰藉等問題,做到“離家不離村、離親不離情”。作為家庭和社會養老的有益補充和全新的養老模式,充分體現了普通居民間相互幫扶與慰藉的互助特色,實現了低成本農村互助養老,并在河北、山東、北京等地廣大農村迅速推廣開來。
3.以房養老模式。以房養老主要指老年人將自己的產權住房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定期取得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或者接受專業老年機構養老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老人去世后,金融機構收回住房使用權。《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簡單說就是“以房養老”。這種方式充分發揮了市場在養老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盤活了老年人擁有的存量資產,滿足了其現實的養老保障需求,在國內被視為極具發展前景的市場化補充養老工具,在部分地區已經開始試行。“以房養老”在美國、日本、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比較流行,在我國則是新生事物。保險公司、地產開發商紛紛看好其巨大的發展空間,爭相涉足養老地產行業,把養老產業納入產業鏈進行重點營銷。但是,“以房養老”模式受到國人特別是老年人子女根深蒂固的養兒防老、財產繼承等傳統觀念的排斥和沖擊,同時受到產權關系、法律繼承、市場風險、資產評估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實施和推廣難度大,實現程度和保障能力難達預期。
4.數字化養老模式。又稱為虛擬養老、信息化養老,是養老服務中心運用互聯網及移動通信等現代技術手段,整合家庭勞務、醫療衛生、餐飲娛樂、文化旅游、法律援助、購物消費等類服務企業資源,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專業化、標準化生活服務的養老模式。這種模式建立在龐大的數據庫、加盟企業群和通信網絡基礎上,通過一部手機或電話,老人足不出戶就可以便捷地享受到24小時的全方位養老服務,大大提高了居家養老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因此,又被稱為“沒有圍墻的養老院”,受到了老年人的歡迎,普及程度正在逐步提高,特別是在沿海發達地區得到了充分應用和發展。但是,在運行過程中,必備的服務網絡建設與維護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老年人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服務加盟企業的準入條件、服務質量需要嚴格控制,其服務方式、服務質量考核難度大。同時,由于付費服務項目多,人力成本高企,老年人面臨著越來越昂貴的養老服務困境,制約了數字化養老的發展。
5.全程生態養老模式。以上海“全生態養老社區”模式和國家民政部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社會化養老工作委員會“愛晚工程”為代表的全程生態養老模式,把家庭養老、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等多種現有養老模式整合為一體,為老年人提供保障終老的、全過程、全方位的養老生活支持系統和多種業態模式共存的社會生態體系。生態社區提供醫療健康、體育文化、休閑娛樂、生態農場、養生會所、購物餐飲等全方位配套設施,滿足老年人生活、學習、運動、娛樂、餐飲、社會交往等多層次需求,實現了老年人終生居住無需完全改變居住環境的、全過程的直至終老的“在地養老”。這種模式實現的前提是老年人必須通過購買物業入住生態社區,才能享受全程化、生態化的集成養老服務,初期成本和物業服務成本較高,適宜高端老年人群。
6.消費養老模式。消費養老是以電子商務平臺為基礎和內核,新型消費與養老相結合的模式。參與商家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將消費者消費支出轉換成養老積分返還給消費者,最終變成消費者個人養老金。部分專家認為,消費養老的本質就是消費和養老相結合,體現了消費支出與企業回報的銜接貫通。這種模式作為當前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三類最主要的養老資金來源的有益補充,為養老金積累、籌集和使用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式,為解決養老問題、應對老齡化的挑戰提供了一種新的途徑和方法。較早倡導消費養老的上海家帝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借助“我愛我買”()電子商務平臺進行運作,全國參與人數達30000余人。此外,還有河南積分寶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積分寶消費養老增值服等。這種養老模式雖曾風靡一時,但是在法律許可、價格結構、準金融問題、貨幣化問題、企業信用、資金與企業存續等方面不斷受到人們質疑,現實中部分不良企業也曾打著消費養老的旗號,行“非法集資、變相傳銷”之實,影響了消費養老的良性健康發展。
三、新興養老服務模式基本特點分析
上述新興養老服務模式是在人口老齡化加重、社會供養率提升、養老資源日益緊張、社會養老服務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的情況下,隨著養老的形式和內容發生的巨大變化而派生出來的,代表了我國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新趨勢,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發展空間,煥發了強大的生機和活力。綜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四個鮮明的特點:
1.鮮明的顧客需求導向。從老年人特點和養老意愿出發,創新養老服務模式,因地、因時地設計和提供適老服務產品。
2.多樣化的表現形式。家庭養老、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等有機結合,生活、消費、娛樂、休閑、醫療、護理等有機結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的養老需求。
3.專業化的服務網絡支撐。專業化的人才隊伍、項目服務和信息網絡,提升了養老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4.強大的資源整合能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和精神慰藉等要素資源全部被納入養老服務體系中,形成交叉互補的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
四、新興養老服務模式發展趨勢與展望
隨著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各種新興養老服務模式將會不斷涌現,將會創造更大的養老服務價值,推動多樣化養老需求和“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依、老有所為”目標的實現。其發展趨勢為:
1.市場充分發揮決定作用。國務院《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提出,在“十二五”期間,我國要初步建立起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堅持政府在發揮主導、主體責任和政策扶持作用的同時,社會的多方參與將會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也將會越來越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以需求促供給、以擴大供給滿足服務增長需求,將是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根本的發展趨勢。
2.養老服務業態日趨多元。在未來的發展中,基于需求的各種新興養老服務業態將會進一步涌現,品種豐富、層次分明、各取所需的形式更加多樣化,服務收費、慈善捐贈、政府補貼等多種籌集費用渠道也會更加暢通。
3.養老資源廣泛集成。養老服務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廣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老年食堂、法律服務、家庭保健、輔具配置、送飯上門、無障礙改造、緊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各個領域資源,都會因市場作用和政府推動,集成到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中來,開拓服務市場,填補市場空白,激發市場活力,推動養老服務向著更加適用、實用的方向發展。
4.服務供給高度專業化與職業化。隨著規模化、專業化、連鎖化的新型養老機構的不斷出現,養老服務將逐步擺脫低層次保障的境況,向著專業化、職業化、層次化方向發展。服務類型由供養型向養護型、醫護型養老方向提檔,團隊管理、數字化管理、集成管理等將廣泛應用,社會養老服務能力將會得到全面提升。
[基金項目: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社會養老模式下老幫老志愿互助體系研究》(13BRK007)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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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失能老人;養老模式;選擇意愿;影響因素
據統計〔1,2〕,老年人中約有21.5%的人生活輕度不能自理,5%~8%生活中度不能自理,2%~5%完全不能自理。本研究通過對選擇家庭養老及機構養老的失能老人的意愿及其影響因素進行分析,以便為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體系提供理論依據。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2009年4~6月在石河子市抽取529名失能老年人。 納入標準:①年齡≥60歲的老年人且喪失部分或者全部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者;②在石河子市居住3年以上老年人。③對于神志不清,智力障礙,無法配合完成問卷者,均由照顧者代替。分兩個階段抽樣。第一階段:考慮石河子市經濟狀況和老年人密度分布,抽取紅山、老街、向陽3個街道,各街道隨機抽取1個社區,共3個社區。第二階段:在第一階段的基礎上,應用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量表(ADL)量表,對所抽取小區內的全部老年人群進行失能篩選。
1.2調查工具①ADL量表:使用世界衛生組織(WHO)推薦的ADL判定老年人的失能程度,由兩部分組成,軀體活動(穿衣、吃飯、洗澡、室內活動、如廁和能否控制大小便)和日常家務活動(打電話、購物、備餐、做家務、洗衣、使用交通工具、服藥和自理經濟)。評定結果可按總分、分量表分和單項分界定。總分為64分,低于16分,為完全正常,大于16分有不同程度的功能下降。單項分1~4分,1分為正常,2~4分為功能下降,凡有2項或2項以上≥3分,或總分≥22分,為明顯功能障礙。②自設調查問卷:問卷經有關護理專家修訂,并通過30個小樣本預調查驗證其內容效度和內部一致性,在此基礎上結合石河子市的實際情況修改而成。問卷包括:一般資料、養老狀況、養老的意愿及其影響因素、健康狀況等。
1.3調查方法由經過統一培訓調查員入戶調查。在調查現場,調查員一對一詢問調查,調查完畢,隨機抽取5%的問卷檢查,發現錯誤和遺漏項目及時補充更正,控制調查質量。
1.4統計學方法使用SPSS16.0統計軟件進行χ2檢驗、Logistic回歸分析。
2結果
2.1一般資料見表1。發出問卷550份,收回529份,有效問卷回收率96.2%。529名失能老人中男246人(46.5%),表1影響養老模式選擇的單因素分析
2.2調查對象的養老模式選擇意愿在529位調查對象中,有107位(20.2%)失能老人選擇養老機構養老,有422位(79.8%)失能老人選擇家庭養老。失能老人選擇機構養老的主要原因:子女工作忙,在家里沒人照顧(28%);自己身體不好,不愿意給子女添麻煩(37%);家庭關系不好(6%);家里的房子面積小,住不開(5%);自己不想入住養老機構,家里人送 來的(21%);其他(4%)。
2.3養老模式的選擇的影響因素分析文化程度、失能時間、不良心理狀況、近一年是否住院是影響養老模式選擇的主要因素。以機構養老和家庭養老方式為因變量,以單因素分析中有統計學意義的變量為自變量,在引入水準α=0.05、剔除水準β=0.10情況下,進行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見表2。表2影響養老模式選擇的Logistic回歸分析
3討論
中華民族有著悠久的敬老養老的道德規范和文化傳統,家庭實行老年人的照顧既是一種責任也是一項權利,以家庭為主的非正規照顧系統提供的養老模式目前仍然是中國主要的養老方式,即使是失能老年人這一特殊群體也不例外〔3〕。本次研究顯示,文化程度越高、失能持續時間越長的失能老人越趨向選擇機構養老,說明失能老人受教育水平往往會影響他們對生活方式的選擇,受教育水平較高的失能老人更有現念傾向,更傾向于擁有相對獨立的生活空間,特別是失能之后,由于各種原因可能導致失能持續時間長短不一,失能老人為了不給子女增添生活和心理上的負擔,更傾向于選擇機構養老;本次研究還發現,不良心理狀況和近1年是否住院也是影響失能老人養老模式選擇的主要因素。無論失能老年選擇家庭養老或是機構養老,隨著社會競爭的日益激烈,家庭的照顧功能正逐漸弱化,面對長期臥床的老人,子女深感力不從心,難以承擔長期照料老人的責任,還有一些老人因子女去世或是無子女,面臨家庭照料資源枯竭的危險。當家庭成員無法承擔全部或部分老年人的照料服務時,必然期待社會及社區提供照料服務和指導,以彌補家庭照料功能的或服務。社區居家養老服務〔4〕是一種新型的養老服務模式,主要是通過政府和社會為不同需要的老人提供不同的服務,實現了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居家養老與社區服務相結合。對失能老年人而言,可以根據失能老人的特殊需要可以提供上門診療服務、家庭體力勞動服務(打掃、洗衣、購物等)、洗澡服務、幫助穿衣、就餐服務及救助服務等,這一方面緩解了照料者的壓力,另一方面可以使失能老人不離開家庭,就可以享受到服務與照顧。由此可見,社區上門服務是支持家庭養老功能的有效手段,而真正享受到此類服務失能老人的比例并不高,這有待于老年照料護理事業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就我國人口老化的趨勢來看,機構養老也有很大的潛力和前景。養老服務機構主要包括養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護理院、臨終關懷醫院等。其中老年公寓主要是為生活能夠自理的老人提供自助式養老。養老院主要根據自理程度的不同,收取不同的費用,對失能老人收取的費用最高。雖然各類養老機構擁有失能老人生活的設施條件和具備相關專業技能人員,可以為不同類型、不同需求的失能老人提供專業化的生活照料和醫療護理服務,但是對養老機構不了解,不認同以及養老機構本身服務不全面、收費較高是影響失能失能老年不選擇機構養老的主要原因。這些決定了機構養老在一段時間內只能作為一種補充形式為失能老年人服務。因此,對于失能老年人來說,最佳的選擇是拓寬以社區照料為主的居家養老功能,既從分利用資源又節省資金,同時還滿足了家庭、失能老年人的多方位需求。目前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模式應該是在加強家庭養老功能的同時,積極推廣以社區為主的居家養老體系,并以正式照顧為補充,走家庭養老和社會化養老相結合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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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已步入深度老齡社會,60周歲以上老齡人口已達2.1億。隨著老齡人口的不斷增多,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為適應我國人口老齡化現狀,國家相繼出臺了系列政策,支持國內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和服務模式創新。養老地產是一項復雜的產業,在我國尚處于探索階段,本文在分析國內養老地產發展動態基礎上,注重探討了養老地產的服務模式與規劃設計,以期為我國養老服務業健康、持續發展,提供可行性參考建議。
養老地產服務模式規劃設計
養老地產是一種新興地產形式,涵蓋了房地產、保險、醫療、旅游等行業。這種地產與養老產品和服務相結合的模式,具有“養老”和“地產”雙重屬性,體現了養老的社會主題和地產的商業主題。其依靠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適老房產,以寓居于樂的形式,來充分滿足老年人居住和生活所需。
養老地產的產品類型主要有保險資金建設的升級版養老機構,如養老院,把養老地產視為商業地產項目長期經營;開發商建設的養老地產項目,以環境優美的商品房小區輔以針對老年人特點專門設計的配套設施和服務設施。其建筑設計、規劃和裝飾標準接近高端住宅產品,并融入了適老化設計,從護理、醫療、康復、健康管理、文體娛樂、餐飲服務到日常起居呵護,都實現了品質地產與優質健管家服務的有機結合,不僅很好地適應了我國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等新特征,也有利于老年人真正享受到“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在老齡化加劇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的背景下,養老地產已經引起了各國的強烈關注,并從理論與實踐維度展開了一系列的研究、討論。在20世紀6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就已開始發展養老地產,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我國目前還處于探索階段,養老地產發展還存在較多的問題,并面臨較大的市場、融資、政策等風險,契合我國國情的養老住宅建設也尚缺少經驗。因此,有必要針對我國養老地產的服務模式與規劃設計進行探討。
一、國內養老地產發展狀況動態
我國在2000年開始進入老齡社會,現已成為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預計到本世紀中期,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超過5億。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劇,養老產業的需求缺口越來越大。十提出要“大力發展老齡服務事業和老齡產業”,加快養老產業向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續轉型,促進養老服務盡快實現專業化、舒適化、知識化。然而,在實踐中,完整的老年服務產業鏈條尚未完全形成,也沒有制定單獨的老齡產業政策,導致國內養老機構與服務能力,不能有效滿足社會所需,養老地產市場的缺口比較大。目前,90%的老年人在社會化服務協助下通過家庭照料養老,7%的老年人通過購買社區照顧服務養老,3%的老年人通過入住養老服務機構集中養老。
國內養老地產類型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收費較低的公辦養老機構;二是以社區敬老院為主的民營小型養老機構,這類機構享受政府補貼和稅收優惠,擁有專門的服務團隊,不過多數都經營效益不佳;三是民辦大型養老機構,這類養老機構多存在于一、二線城市,投資者包括地產開發商、保險等企業,配備有醫療、娛樂、生活等完善的設施,收費較高,一般采用會員制或銷售形式回籠資金。社區居家養老是我國當前一種新型的養老方式,經過試點后,現已在全國開始推廣。它依托社區平臺,通過整合社區各類服務資源,為老年人提供日間居家養老服務,不過因剛剛起步,服務專業水平不高,社會知曉率也比較低。
國內養老地產盈利模式采用的是“長期持有”、“出售”和“出售與長期持有相結合”的方式。投資資金主要由開發商自籌完成,融資渠道主要有私募基金、保險資金、國有資本(政府財政投入和國企投入的資金)、房地產投資信托、信托融資和眾籌融資等。政府也通過稅收和財政補貼等方式,對養老地產開發建設進行一定的扶持。另外,也通過金融、政策等為養老產業發展提供基礎保障,但要推動養老地產健康、穩定地發展,還需要政府從更深層次上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二、國內養老地產服務模式優化思考
養老地產在我國的發展前景非常廣闊,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必須要立足我國養老產業發展實際,在借鑒國外養老地產成功經驗基礎上,堅持以人為本,綜合考量產品區位、客戶群體、盈利模式等,同時,將地產與相關配套設施有機結合起來,進行綜合性開發,以實現養老地產的可持續發展。
(一)公寓式居家養老地產服務模式
根據我國當前養老地產發展狀況,建設綜合型老年公寓、規劃養老社區,成為房地產開發商比較青睞的一種方式。這類老年公寓將居家養老與社區養老結合起來,除建有適老性住宅外,還配套建設了社區公園、健身場地和康復醫療活動中心、娛樂中心等基礎設施,基本覆蓋了老年人的各種生活需求。同時,老年人居家養老,又能享受到社工提供的服務,也更易被老年人和家屬接受。公寓式居家養老地產服務模式在服務上注重創新,在投資上大都具有多元化特點。萬科、保利等一些知名地產商,其麾下不少地產項目中,都相繼增加了適老性設計,不僅使很多老年人享受到了健全、幸福的夕陽人生,也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例如,上海萬科全齡社區是棲城與上海萬科共同打造的項目,采用的是新都市主義風格,其中56%為涉老化產品,有適老化住宅、自理型老年公寓、介護型養老公寓及涉老配套設施等,分為三級養老服務體系,成為上海萬科標準化理想養老社區典范。
1.應用的可行性
首先,社區護理是社區衛生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護理的健康觀是以人的健康為中心,把人看作是一個具有生物、心理、社會等多方面需要的整體,強調家庭、社會以及心理對人的健康的影響,這與中醫護理的“天人合一”和“形神合一”的生命整體觀一脈相承。中醫護理歷來重視人與自然、社會的協調,將人與生存環境的和諧、人體心身的和諧視為健康的基本標準,并貫穿于疾病防治和抗衰老理論與實踐之中。社區護理的主要內涵是向個人、家庭、社區人群提供以健康促進為目標的護理服務,以增進健康和預防疾病為要務,這與中醫護理的“治未病”的預防觀不謀而合,中醫護理的預防觀印刻著中國傳統文化的烙印,強調以增強體質為核心的健身防病思想,制定了外以適應自然變化、內以促進機體抗病能力、機體協調能力的養生原則。可見,中醫護理的整體觀與預防觀在社區現代護理觀中得到了充分體現,這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區護理體系奠定了理論基礎。其次,社區人群對中醫護理有著深厚的感情,這為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社區中醫護理模式奠定了堅實的群眾基礎。最后,國際社區護理蓬勃發展的背景以及中醫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不斷發展與成熟,為中醫護理快速進入社區護理提供了可能。
2.應用現狀
2.1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醫療資源的分配仍存在著不均衡性,經濟發展實際和老齡化社會的逐步形成,居家護理將成為適應大眾需求的一種主要的社區護理工作方法。居家護理是在有醫囑的前提下,社區護士直接到病人家中,應用護理程序向社區中有疾病的個人即出院后的病人或長期家庭療養性的慢性病病人、殘障人、精神障礙者,提供連續的、系統的基本醫療護理服務。
2.1.1在居家護理評估中的應用中醫護理評估與社區居家病人評估的主要內容相似,包括病史、臨床表現、體檢及治療情況等。中醫護理評估技術是在整體觀和辨證觀的指導下,在現病史、個人生活史、家庭環境評估、癥狀與體征評估等方面具有鮮明的特色。中醫護理評估內容的引入加強了居家護理評估的深度與廣度。目前,進行居家病人護理需要評價時,常用居家病人護理需要評估量表。為了充分利用中醫護理的優勢,可以對此量表進行修訂,增加中醫護理評估內容。
2.1.2在慢性病人居家護理中的應用社區的慢性病人包括冠心病、高血壓病、肺心病、糖尿病、潰瘍性結腸炎、先天性畸形、慢性腎功能衰竭、骨和關節病變需要牽引和臥床者等。中醫護理以其優質、顯效、簡便的特點,在社區慢性病人居家護理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有研究表明,在社區護理工作中大部分護士能夠使用中醫養生相關知識對患者進行辨證下的中醫護理干預。干預項目的應用率依次為:用藥指導、生活起居調養、情志調護、健康膳食、康復指導,而用藥指導、生活起居調養和情志調護的中醫護理干預,在家庭病床列前三項。可見,中醫養生保健方法,尤其是情志護理、藥膳護理更貼近生活,因其護理方法簡便易學、直觀安全、效果顯著,更適合在社區普及推廣。
2.1.3在居家康復護理中的應用在社區,需要康復護理的病人包括出院后病情已穩定但需繼續治療或康復的病人、殘疾人等。常見的有術后病人、腦血管意外病人、高位截癱病人、先天畸形或后天傷病造成的功能障礙、殘疾者。中醫藥膳護理、情志護理以及針灸、按摩等護理技術在防止壓瘡、增進病人的心理健康、促進病人的營養、畸形和殘障病人的康復護理、健康教育、家庭環境適應性改變的指導等方面應用廣泛,使向病人提供優質的康復護理成為了可能。
關鍵詞:空巢老人 居家養老社會化 社工服務中心
中圖分類號:C97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12-054-02
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社會的老齡問題已日顯嚴重,“未富先老”的中國特征給我們帶來了諸多挑戰。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面臨價值多元化的沖擊。“今天我們如何養老”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伴隨我國老齡化社會的形成,老年問題特別是老年當中的特殊群體――空巢老人的養老社會化更成為亟需解決的當務之急。到2005年,老年家庭空巢化率已達到了38.3%。這些空巢老人生活上得不到相應照顧,舉步維艱;大多精神上孤獨,心靈得不到應有慰藉,郁郁寡歡。如果說兒童是祖國的花朵,那么老人就是社會的果實。俗話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善待老人”不僅僅是一種文化理論,更是中華民族代代相傳的精神財富。百善孝為先,讓我們用實際行動使傳統文明在新時代綻放出更加絢麗的光彩!
養老社會化乃現代社會發展的大趨勢,空巢老人社會化養老更是刻不容緩,發達國家養老社會化為我們提供了借鑒。但受到我國經濟水平所限,目前尚不能達到機構養老全覆蓋;傳統觀念的制約:金窩、銀窩不如自家土窩的心理影響,空巢老人居家養老社會化是當前中國國情首選。
一、項目概況
1.項目業務。連云港馨緣居家養老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是以連云港財經學校社區管理與服務專業老師為主體,以人本、溫馨、關懷的服務理念為市區內空巢老人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一家公益性、民辦非企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社會服務機構。中心以“助餐、助潔、助浴、助醫、助行、助急”等“六助”為原則,為本市年滿60周歲的空巢老人按不同條件提供無償、低償、有償的居家養老服務,具體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服務、心理咨詢、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服務。
2.目標。中心通過調動各種正式、非正式的資源,協調政府、非政府機構,組織專業工作人員、志愿者、義工,建立龐大的空巢老人互助支持網絡,為老年人提供專業的居家養老服務,讓空巢老人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專業的、全方位的照顧,以解決空巢老人生活、醫療、衛生、心理等多方面問題,提高空巢老人生活質量,用我們的真心讓家人放心、讓老人舒心、讓社會省心。
二、服務分析
中心以市財經學校社區管理與服務專業教師團隊為主體,以社管專業學生為主要服務群體,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都有專業社會工作教育經歷及培訓背景,專業性強,實踐能力高,以專業的理論及技巧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服務、心理咨詢、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服務,其專業構成及人員配置在全市也是絕無僅有的。此外,中心根據老年人不同的條件和背景為空巢老人開展差別服務,使有特殊困難的空巢老人也能得到免費或低費的照顧,著重做好為老年人服務的公益活動。用真心去換回老人的真情,真正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樂”。這樣一所公益性、民辦非盈利性養老服務中心一經成立即受到廣大港城空巢老人的青睞和喜愛。
三、市場分析
1.背景闡述。據國家民政部統計,目前中國老齡人口約1.69億,其中40%是空巢老人,城鄉老年人的空巢比率分別為49.7%和38.3%。連云港市現有人口約475萬,其中60歲以上人口56萬,占人口總數11.8%,按照國家老齡化社會標準(即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10%),連云港市于2000年就進入老齡化社會。2005年,連云港老年家庭空巢化率(單身老人和只有一對老年夫婦的戶占有老年人口家庭戶比重)38.03%,比2000年上升11.27個百分點。值得關注的是,勞動力大量外出導致農村老年家庭空巢化率首次超越城鎮。“十五”期間,連云港老年家庭空巢化率已由農村比城鎮低6.23個百分點,轉變為高0.01個百分點。因此對老年人的生活護理、醫療保健、臨終關懷等問題不容忽視。目前,我國整個養老機構的床位數只占1.16%,近99%的老人還住不進去,連云港市公辦和民辦的集體養老服務機構也只有126個,床位10508張,養老服務機構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于是,這就迫切需要居家養老。這些需求已構成了一個較為龐大的市場,并逐步從服務行業中分離出來,初步形成具有專業特征的服務行業,即養老服務業。
老齡化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之間不協調的矛盾進一步顯現,對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的壓力將進一步加大。與此同時,我國社會養老體系尚不完善,難以有效解決當前的養老問題,因而,居家養老將成為未來社會的主要養老模式,彌補當前養老體系的不足,保證“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樂”。
2.目標市場。本服務中心所提倡的居家養老是一種社會化養老模式。這種模式主要有兩個方面的特征:第一,從養老的方式看,是居家養老,它區別于機構養老,也就是說,老年人是在自己的家里養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養老,從而滿足老年人“戀家”需求,也維護了子女的尊嚴;第二,從養老資源提供的主體看,居家養老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還需要來自社會的幫助,本服務中心通過對掌握的社會資源加以整合,進而為老年人提供綜合。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可將目標市場劃分為以下幾種:(1)按健康狀況劃分。第一,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的老人。這部分老人,對日常生活照料的需求不高,他們一般追求更高層次的需求,以精神需求為主。針對這部分服務對象,應以提供心理慰藉為主,輔之一定的日常生活照料。第二,生活可部分自理、還需要部分照顧的老人。這部分老人一方面尋求生活照料,另一方面也需要精神層面的幫助。第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這部分老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居家服務人員提供完全的生活照料以及心靈慰藉,幫助他們安度晚年。(2)按經濟水平劃分。第一,經濟水平較高的老人(家庭月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針對這部分老人,我們主要提供有償服務,針對他們的需求層次收取相應的費用。第二,經濟水平一般且處在中等階層的老人(家庭月均收入在1000~4000元)。針對這部分老人,我們主要提供低償服務,并積極獲取政府補貼。第三,經濟水平較低且難以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老人(家庭月均收入低于1000元),主要指處在低保水平的老人。針對這部分老人,服務中心一方面要積極為其爭取低保,滿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另一方面為其提供無償服務,所需費用主要以政府補貼為主,社會幫扶為輔。
四、SWOT分析
1.優勢。本服務中心面向全市空巢老人,由專業人才服務隊伍運用專業化方法,整合政府、企事業單位等綜合性社會資源,為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務,滿足老人多層次需求,以實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身心愉悅,樂享晚年”為服務目標。在緩解當前養老問題方面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優勢:(1)擁有專業團隊。中心主要以連云港財經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社區管理與服務專業教師團隊為核心組成,同時依托該專業現有的200多名在校學生這一龐大的專業團隊,其中包括多名國家心理咨詢師、國家社會工作師,專業結構合理,技能強、操作性高,專業理論與專業技能相互配合,保證中心的服務更專業、更貼心。此外,中心還將與深圳、上海等地社會工作發展較快地區的專業社會工作機構合作,吸取成功工作經驗。同時,本中心還將組成龐大的義工隊伍,網絡分布合理,專業性強,反應敏捷。(2)提供多樣化服務,進行力所能及的生活照顧和體貼入微的心理撫慰。同時,中心也對空巢老人中的低收入群體提供政策資源的爭取和咨詢的服務,以滿足老人不同層次的需求,幫助他們實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身心愉悅,樂享晚年”的終極目標。(3)打破以往養老模式的地區限制,立足全市,服務全市空巢老人。本服務中心一旦成立,將會擁有200多名遍布于全市的專業服務隊員,能夠確保各方信息的及時收集與綜合反饋。(4)建立覆蓋全市的空巢養老服務網絡,整合各種社會資源,按需提供相應的服務,減少中間環節,使每一位老人都能享受到中心的高效優質的服務。
2.劣勢。社會認可度低:連云港市大多數市民對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比較認可,對于機構養老和該服務中心推出的居家養老服務方式認可度較低,因此,品牌的推出面臨一定的困難。規模體系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時間。
3.機會。中心通過深入調研、考察、分析,探索出一條符合本市市情的新型養老模式――居家養老模式。這種居家養老模式是最近幾年我國大力倡導的一種新型養老模式,在全國許多城市已經實行。目前,就連云港市來講,也相繼成立以社區為單位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但這些中心完全依托社區,工作人員少、服務范圍小、專業性差,真正面向全市老人,建立專業服務隊伍,全天候、全方位為空巢老人提供專業服務的養老服務中心在該市還未出現。因此,服務中心首推以空巢老人居家養老為主要服務內容,按老人的不同情況提供無償、低償和有償的居家養老服務,以“保本微利”的原則造福全市空巢老人,其經濟效益雖小,社會效益卻巨大。如此“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工程在連云港定會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和機會。
4.威脅。老人是社會發展的見證者及推動者,理應享受社會發展的成果。因而養老問題的解決,關乎到社會發展的文明程度。因此,“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用”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標志之一。目前,針對本市的老年人群體,主要存在以下四種養老方式的威脅:(1)家庭養老,這是我國傳統的養老模式。幾千年來,我國注重宣揚“孝”道,“百善孝為先”正是尊老這一傳統美德的集中表現。但隨著人口生育計劃的實施以及現代化進程的發展,我國家庭結構發生了急劇變化,形成一種“4-2-1”的家庭結構,即一對夫婦要供養4個老人。不論是目前的家庭收入,還是夫婦能夠用于贍養的精力和時間,都難以滿足老年人的養老需求。家庭結構的脆弱,使負擔老人的能力大大降低,難以承受人口老齡化和老年人口高齡化的沖擊。(2)機構養老,包括養老院,老年公寓,敬老院等形式。這種養老模式主張將老人寄居在一定的服務機構,由專門的服務人員提供日常生活照料。雖然能夠減輕子女的負擔,但老人長期生活在機構中,無法滿足他們的“戀家”需求,生活得到一定的照料,精神需求無法滿足。同時,這種養老模式離不開政府扶持,不能合理利用潛在的社會資源,加重政府負擔。(3)社區養老,主要是以社區為單位所提供的養老服務。伴隨城市化進程的加速,社區功能越來越完善,社區養老是社區服務的主要方面,也是我國當前普遍的養老模式之一。這種養老模式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導,包括制度層面和資金層面的支持。(4)家政服務,即雇傭家政人員解決老人日常生活問題。這種模式所需費用較高且難以滿足老人更高層面需求,如:自我實現層面的需求。
五、營銷策劃
本服務中心是一家通過組建專業化水平較高的服務隊伍,為全市空巢老人提供綜合,緩解本市養老壓力的機構。獲得全市居民認同是本服務中心立足并持續發展的關鍵,因而需要一定的營銷策劃以提高本服務中心的知名度并提高全市居民尤其是空巢老人的認同度。
1.實現與社區的對接,即以社區為單位組織宣傳活動。由于老人居住的分散性,以及出于節省資金的考慮,本服務中心將以社區為單位開展宣傳活動,在活動現場既要有娛樂性節目,也要適時宣傳本服務中心的功能。
2.運用各種傳播媒介,即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傳播工具宣傳本服務中心的服務內容及工作宗旨。
3.積極尋求政府扶持,獲得政府的認同。政府既需要在政策方面的傾斜,也需要在資金方面給予一定的支持。
4.本中心本著“全員營銷、全過程營銷”的競爭策略,以服務質量求生存,以服務質量謀發展,甚至每一位服務對象的口碑就是中心最具說服力的流動廣告。
六、公司架構
七、收益分析
本案策劃者和前期股東大部分為社工專業的研究者和教育工作者,本著“保本微利”的理念,依托教師和學生的專業和實踐經驗,以踐行專業理念,服務空巢老人為目標。由于前期宣傳及社會認可度問題,可能沒有相對穩定的老年人服務對象,第一年以平均每月有25位固定服務的空巢老人,每人每月收取600元,此外還有200次單項服務,每次收費15元;第二年固定服務人數增至50人,單項服務約為500次;第三年固定服務人數增至100人,單項服務約每月1200次。以這樣的形勢發展,居家服務中心基本上達到第二年基本保本、第三年略有盈余的目標。
在投資前期,公司可能會面臨收支基本相抵或是負債經營,但隨著社會認可度的提升公司一方面會獲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客戶群會不斷壯大,利潤上升空間也會加大。雖然從總體盈利情況來看,中心總的經濟效益是小的,但它巨大的社會效益是經濟利益所不能比擬的。在中心竭力地為空巢老人服務的同時,我們倡導全社會都來關注空巢老人,倡導實行居家養老,從根本上解決老年人問題,以達到“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身心愉悅,樂享晚年”的服務目標,這樣一個“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系統工程就從中心開始試行,讓空巢老人的內心不再“空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