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2-21 14:45:4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碳中和的基本內涵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碳排放會計內涵
(一)相關概念認識中的模糊性 與碳排放會計概念相關的主要是碳會計和碳交易,而其中的模糊性是指把碳交易等同于碳會計不作明確劃分。早在2008年,Stewart Jones教授等在美國會計學會年度會議上就提出將與碳排放、交易及鑒證等會計問題稱之為碳排放與碳固會計,即碳會計[ ]。報告同時提出兩種規范碳會計的思路:一是在京都協定框架下,所有機構或組織對產生于碳匯的碳信用的會計規范與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原則相協調;二是在有關溫室氣體議定報告內分別計量和披露二氧化碳排放的相關會計問題。這里我們也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碳排放會計概念范疇屬于碳會計。而另一方面,碳交易(即GHG排放權交易)實際上是一種基于合同的購買機制,即合同的一方通過貨幣交易獲得另一方在溫室氣體排放中的減排額用以滿足自身的排放需求。早期的碳會計研究主要局限在傳統財務角度下,并且由于在各種資料中呈現的有關“碳”及“碳排放權”的表述距今時間較短,部分學者認為其基本概念和相關原理與“排污權”、“排放權”、“排污許可證”和“排放許可證”等是相同或類似的。因而在論述碳會計時只是討論了碳交易活動中的額外排放權的授予、交易和取得的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披露等問題,忽略了碳會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碳排放會計。隨著碳會計理論的發展和完善,上述的這種等同性愈發顯得模糊。在理論研究中對碳排放會計和其他概念的劃分就顯得尤為必要。
(二)碳排放會計內涵的劃定 企業引入碳排放會計核算之前,必須明確碳排放會計從屬于碳會計的這一概念范疇,并與碳交易有所區分。借鑒綠色會計的理念:單一會計主體內部的環境、交易或非交易事項以及多個會計主體之間相互聯系的事項都應納入企業會計核算中來;同時考慮本會計主體內上、下代人的生存與發展,尋求不同代人之間的環境資源公平合理的分配。根據碳會計的定義,如果說碳匯會計主要是有關自然介質對碳吸收能力的核算,與企業關聯度較小。而碳排放權會計又是不同企業主體間有關交易事項的核算的話,那么碳排放會計就是在排除企業間碳排放交易的相對獨立主體分析下的有關會計核算問題。另一方面,這種劃分也是基于現行碳交易政策的不完善和非普遍性所決定的。企業在未被要求或未能引入碳交易機制時,也應當對生產、運營中產生的碳排放進行相應核算,方便管理者對來源于企業的碳排放污染進行控制管理。因而,筆者大膽將碳排放會計定義為,企業會計人員借助專門的技術方法,對相對獨立企業主體擁有或控制的來源所產生的碳(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核算,旨在加強企業內部碳排放控制的行為。
二、碳排放會計核算
(一)碳排放會計假設 會計假設是從事會計工作和研究會計問題的前提。但現有文獻中并沒有對碳排放會計假設的明確界定。筆者認為現階段下,碳排放會計假設應在依據傳統財務會計四大假設中的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以下兩種假設:
(1)多元計量。由于碳排放會計的主要核算對象――溫室氣體具有其特殊的物理屬性,因此很難把排放量和排放對環境污染的貢獻值予以貨幣計量。現階段,可以把二氧化碳當量作為度量溫室效應的基本單位,即碳排放會計核算中的基本計量單位。該假設實際上包含了兩層意義,即將不同計量對象和計量單位的統一化以及將碳排放會計主要核算對象中排放因子的無差異化。不可否認,天氣環境、測算手段和工具甚至測算時間等不確定性因素都將造成各企業溫室氣體的排放因子的差異性,但是這種統一的計量口徑使得企業碳排放量和排放度具有了橫向可比性。同時,企業會計人員也可依據管理者需求以經濟指數、圖表甚至文字等開放形式提供多元單位的計量方式。
(2)可持續發展假設。可持續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在此不作過多論述。盡管企業的經營活動存在諸多差異,但就碳排放會計進行核算的正常程序和方法而言,都應當立足于可持續發展。在一定計量期間內,碳排放會計主體應在自然環境中資源充沛和生態資源不降級的基礎上,保證可持續發展。該假設實際上也是一種影響企業經營活動的約束條件:當企業在生產運營中對自然資源造成了過度開發和耗用,其結果必然導致碳排放量的加劇,那么該主體的經營活動將可能因此迫于多方壓力而停止;反過來,如果企業在發展同時對碳排放進行了良好的管理和控制,該主體的經營活動必然可長久地進行下去。
(二)核算標準的選用 企業會計人員在進行碳會計排放核算之前應對選取標準加以確認。目前,開發主體比較權威的碳排放核算標準主要有以下三類:第一類是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溫室氣體系列標準,如ISO14064《溫室氣體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的量化和報告指南性規范》從組織、項目、聲明確認和驗證三部分作出了較為詳盡的規范指導,并且制定組織認為其可獨立或作為一個系列方法使用。繼該標準之后,ISO14065《溫室氣體認證要求標準》和ISO14066《溫室氣體審定團隊與核查團隊的能力要求》也作為其補充相繼出臺以滿足GHG測量與驗證的需求。此外2011年,ISO 14067《產品碳足跡標準》。所謂碳足跡,是從企業自身、為企業提供能源部門和企業所處整個供應鏈三方面考慮的碳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路徑。第二類是WRI(世界資源研究所)與WBCSD(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聯合開發的GHG Protocol(溫室氣體核算體系);第三類是BSI(英國標準協會)的PAS(公眾可用規范),即PAS 2050《商品和服務生命周期溫室氣體排放評估規范》和PAS 2060《碳中和證明規范》。其中,碳中和一般是指計算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通過植物吸收,人工分解等方式把這些有害排放量吸收掉,以達到環保的目的過程和結果。引申到企業層面上,就是經濟主體的特定標的物溫室氣體排放導致大氣中溫室氣體排放量凈增長為零的一種狀態。該標準可以為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提供相關依據,用于甄別企業實現“碳中和”的程度。
綜合比較來看,國際標準化組織開發的標準涵蓋方面較廣,層次豐富,在系統性上有更好的表現。而BSI和WRI、WBCSD等機構側重點有所不同,注重碳排放核算方法學的開發與應用。其GHG Protocol屬于基礎性的方法論,專業性和公眾接受度均較強,因而成為目前大多數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制定組織(包括PAS)開發所參考的主要方法學之一。而由于受到地域、開發周期、既有公眾認知度等因素的限制,PAS標準在文獻中都很少被提及和應用。但是,考慮到碳排放會計核算涉及企業內外部多方主體需求,PAS標準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滿足消費者對企業碳中和信息的需求,并且企業在標準中體現的關于碳減排的承諾也將刺激企業本身在控制管理中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因此該標準也具備一定適用性。近期內,我國企業特別是有一定碳排放核算數據和經驗基礎的企業,可以參考ISO14064和GHG Protocol等標準為基礎,構建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為基礎碳排放數據信息披露做準備。同時結合ISO 14067等標準,會計人員應嘗試量化企業整個運營過程中的碳足跡,使核算體系更加細化;遠期企業碳排放會計核算體系中,可以把PAS2050和PAS2060標準納入參考,旨在更大程度上地實現企業碳中和與溫室氣體的實質性減排。
(三)核算對象的轉換與范圍的界定 (1)核算對象。碳排放會計核算對象是二氧化碳和其他含碳物。根據京都議定書,企業應將以下六種氣體作為主要核算對象: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合物(HFCs)、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我們可以把不同氣體的排放量統一成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筆者查閱相關文獻,發現對于其中各氣體間具體關系并沒有清晰的表述,只有文桂江在文章中有過如下的簡單表示:1噸甲烷=3.67噸二氧化碳;1噸四氟化碳=6.5噸二氧化碳,并且未列明具體的衡量過程。考慮到該方面非碳會計排放核算的主要點,筆者在參考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給出的關于GWP(全球增溫潛勢頭指標)的定義,認為短期內,可以20年各氣體GWP值為基礎計算,1單位二氧化碳=62單位甲烷=275單位氧化亞氮=9400單位氫氟碳化合物=3900單位全氟碳化合物=15100單位六氟化硫。
(2)范圍界定。根據GHG Protocol的提議,企業在確定碳排放核算范圍時應主要考慮兩個范圍的排放量,即通常所指的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直接排放包括:企業生產時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電能的排放;企業運送材料、商品、廢棄物的排放;企業擁有或控制的建筑物、設備的自由固定排放和因員工使用、生產所帶來的排放量;因泄露而產生的額外排放等。范圍二中的間接排放主要指進口或外購的電、熱以及蒸汽的消耗所帶來的溫室氣體的排放。其特征是碳排放結果在核算主體內發生,但其來源并非由主體擁有或控制。對于范圍三,例如外購原材料和受托加工材料的生產排放;報告公司不具有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車輛運輸排放;外包形式中的排放;報告企業生產產品和服務脫離生產階段后在使用和終止階段的排放等,制定者只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可依據重要性和可計量的原則選用,并沒有作出明確要求。在我國,2011年有資料表明,在有限數量的企業參與的統計中,只有27%的企業能提供范圍1要求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數據,9%的企業提供了范圍一中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只有9%的企業表示已經完成了對范圍1排放額的驗證或審驗工作。筆者認為,為了提高核算數據的透明度,與范圍一相關的排放量核算不應當獨立出來或是從范圍二中故意剝離、遺漏。例如對許多企業來說,外購電力所產生的碳排放很可能是核算中最大的來源,企業如果在核算時未加考慮,很有可能使得企業管理者在碳排放管理決策中出現嚴重偏差和錯誤。因此,核算主體應盡量將范圍一和范圍二一同納入,并在未來逐漸吸收范圍三的內容。
(四)核算方法的選擇 在核算方法的選擇問題上,由于各企業具有不同的行業屬性和生產運營特性,很難選用一個統一的方法對每種企業的碳排放進行準確核算。筆者列出以下三種方法,各有優劣。在現階段下,企業可酌情選用,并在未來不斷加以完善。
(1)簡單計量方法。根據IPCC報告中所提供的碳排放系數表,可以對不同燃料類別中的細分燃料的碳排放量作出簡單的計算:企業碳排放量=IPCC碳排放系數×耗用燃料量。財會人員可收集不同時期內企業耗用的燃料總量,并計算出相應的碳排放總量。該計量方法雖然計算過程簡單,現階段也具有可操作性,但核算結果單一且范圍過于狹隘,能反映的企業會計信息和經濟信息十分有限,只能為管理者決策提供一個大致的判斷依據。目前在計量方法的問題上,基于碳足跡的方法論研究較為廣泛和深入,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生命周期法和EIO-LCA法。
(2)生命周期法。又稱瀑布法,是目前國內外較為流行的信息系統開發方法。應用于碳足跡核算中,可描述某一產品或服務在其整個生命周期中包括生產、耗用、報廢以及回收再利用的碳排放。生命周期法在階段劃分的基礎上,對研究對象整個過程中的數據如原材料、能源輸入、中間品輸出,廢棄物輸出、再利用輸入等全部輸入輸出數據列出詳細清單進行核算,進而跟蹤碳足跡的整個過程。約瑟夫(Iosif)等采用生命周期法,利用軟件分析,對鋼鐵工業從煉焦到熱軋的整個過程的溫室氣體排放進行了核算。張清文等結合生命周期評價(LCA)方法與我國紙產品生產現狀,提出了一套適合我國紙產品碳足跡評價的方法。等把研究視角延伸到住宿產品上認為其同時具有服務的特性,利用該方法對我國昆明市四星級酒店住宿產品的碳足跡進行了計算和分析。
生命周期法應用于碳排放會計核算中的優點在于,過程的細分和量化使得計算結果具有一定科學性,便于管理者達到對于產品和服務的過程控制。但階段的劃分具有一定主觀性,容易造成誤差,且整個核算過程較為復雜,工作量大,對核算人員素質要求較高。
(3)EIO-LCA法。本質上是EIO(經濟投入產出)與生命周期法的結合物。利用投入產出表進行計算,通過平衡公式或矩陣反映投入與產出之間的關系。Berners-Lee等闡述了中小企業如何利用投入產出數據計算自己的碳足跡。國內也有學者將該方法表述為“黑箱法”,通過碳質量平衡法核算組織的年碳排放量。EIO-LCA法最重要的特點是其無須對系統邊界進行劃分。但其計算較為宏觀,無法對產品或服務鏈中的碳排放重點予以反映。
(五)碳排放會計賬戶處理 涉及到具體的賬戶處理,會計人員可考慮增設如下幾個賬戶,對碳排放信息進行基本的歸集和分類,轉換為傳統的財務信息,為管理者提供內容更豐富的決策依據。
(1)增設碳排放資產賬戶。企業有必要設置“碳排放固定資產”、“碳排放固定資產折舊”等賬戶核算企業為減少碳排放而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設置“碳排放源”賬戶用以核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的要素包括化石能源、含碳材料以及電能等;運用碳足跡計量方法的企業可以在產品生產過程中對碳排放的匯集――含碳產品的產出作出反映,在借方和貸方分別以“碳匯集”和“碳排放源”予以反映;
(2)增設碳排放負債賬戶。當企業決策者意識到需要增強碳排放控制力度時,該負債項目的確認時點也就隨之形成。增設短期碳排放負債和長期碳排放負債用以核算企業為治理碳排放而需償還的專項資金,區分標準以償還期是否超過一年為界。
(3)增設碳排放支出賬戶。將與企業碳排放活動有關的能以貨幣計量的支出,劃分為碳排放費用支出和碳排放惡性支出。碳排放費用支出是指企業控制碳排放中所發生的不能構成碳排放資產的費用項目,這類支出屬于良性支出;碳排放惡性支出是指由于企業違反有關規定所導致的各項非必要支出。
(六)碳排放會計披露 現階段,企業可嘗試應用一定方法僅對其運營中所產生的二氧化碳量的數值作出披露。企業管理者可參考國家政策和企業實際情況設定比較基期,并在外部條件變化時作出相應調整。例如,我國承諾至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企業可以把基期設置為2005年。假設甲企業基期碳排放量為2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2011年并購乙企業,其基期排放量為1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那么甲企業的基期排放量同時應調整為3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并且在2020年將二氧化碳當量控制在180萬噸以下。從長遠來看,筆者認為,企業碳排放信息應與傳統會計披露相融合,其形式無論是在原有主要報表尋找到擴充的位置,還是另起爐灶編制新型的碳排放會計報表,都將有助于滿足各方主體對碳排放信息的多層次需求。
盡管旅游業被譽為低碳產業,但對氣候變化和能源耗費仍有一定的影響,其中占旅游業碳排量絕大部分的交通和住宿業,在節能減排上具有較大的空間。據世界旅游組織預測,我國到2020年將成為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國家和世界第四大客源國,若仍按照傳統的生態旅游方式運作,必將產生較多弊端。而低碳旅游比生態旅游具有更為豐富而明確的內涵,是旅游業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國外低碳旅游理論研究
上世紀90年代后期,伴隨著能源危機、環境污染、生態旅游等時代主題,國外低碳旅游理論研究逐漸興起。
1.碳排量計算。國外有關低碳旅游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碳排量的計算,涉及包括國際/國內旅行航空、游艇、旅游食品生產與銷售、住宿業、休閑活動以及旅游者個人碳足跡等旅游相關領域。AndreasSchafera&DavidG.Victor(1999)設計了用于計算國內和國際旅行交通碳排量模型,并計算出各類旅行交通工具的碳排放量,認為在工業化地區,飛機和高鐵已成為出行的主要方式,自駕車旅行將在2050年呈下降趨勢,若沒有任何政策干擾,到2020年,旅行交通的碳排放量將止漲回穩;但在發展中國家,自駕車旅行仍不斷上升,屆時將成為所有旅行交通工具中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2]當然,就目前而言,占碳排量最大的仍屬航空業。IngaJ.Smith&CraigJ.Rod-ger(2009)精確地計算出2005年以新西蘭為旅行目的地及以新西蘭為旅游客源地的國際航空碳排量,并指出,目前新西蘭國內任何一個碳中和策略都無法達到預期目的,因此,國際組織依舊面臨著碳匯的巨大挑戰。[3]除飛機外,游艇也成為新西蘭的重要旅行交通工具,OliverJ.A.Howit,tVin-centG.N.Revo,lIngaJ.Smith&CraigJ.Rodger(2010)運用基于行為的自下而上測量模型來計算游艇往返新西蘭的碳排放總量,研究還發現當對碳定價影響進行分析時,國際游艇旅行需求量相對于國際航空旅行需求量會有更為明顯的下降趨勢。[4]某些食品比其他產品會制造出更多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因此,在旅游相關領域控制其使用量將對氣候變遷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StefanGssling,BrianGarrod,CarloAal,lJohnHille&PaulPeeters認為對旅游業中的食品進行管理可以減少旅游業的碳足跡。[5]
如果說以上學者是對旅游業單個領域碳排放量的研究,那么以下學者則綜合考慮了旅游者完成一次旅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SusanneBecken&MurrayPatterson(2006)綜合考慮了交通、住宿以及旅游者的休閑活動這三大領域,分別應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模型來測算新西蘭國內旅游者和入境旅游者的碳排放總量,并比較了兩個模型的優缺點,為后續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借鑒意義。[6]而Nae-WenKuo&Pei-HunChen(2009)則運用生命循環理論,計算出每位旅游者每次赴臺灣澎湖列島旅游所排放的各類雜物,研究發現,飛機是所有旅游交通中能源耗費和碳排量最大的,因此政府應想辦法提高游客在澎湖列島的逗留時間、減少其往來澎湖列島的次數以降低每人次旅游碳排量。[7]
2.其他相關研究。國外其他有關低碳旅游的研究還包括碳補償策略的探討、國際性政策對旅游業碳排放量的影響等內容。
SusanneBecken(2004)通過問卷調查分別采訪了旅游者和旅游業專家對旅游業碳排量的看法以及相應的碳補償措施,調查顯示,大約近一半的旅游者認為氣候變化與旅游有關,而愿意植樹的居然有48%,當然他們認為植樹的利處有很多,并不僅僅是碳吸收這一項功能。而旅游業專家們認為氣候的改變會對旅游業造成潛在的威脅,但不同意旅游業的石化能源消費以及隨之而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是造成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這一說法。[8]征收碳稅常常被認為是降低碳排量的有效方法,但RichardS.J.Tol(2007)的研究卻得出碳稅對于旅行行為的影響很小,他認為一旦征收碳稅,遠程旅游目的地和跨大洲旅游目的的游客量會大幅度減少,但其他中程旅游目的地人數則會增加。“歐美航空開放協議”(EU-USOpenSkiesAgreement)已于2008年3月正式實施。KarenMayor,RichardS.J.Tol(2008)調查從美國到歐洲的旅游人數變化以及相應的二氧化碳排量變化,發現從美國到歐洲的航空乘客人數會隨著機票價格的大幅下降而出現大于1%~14%的增加,但這種增加并不會引起碳排放總量的增加,因為到除歐洲外的其他目的地的人數會相應大幅下降。[9]StefanGssling,JohnBroderick,PaulUp-ham,Jean-PaulCeron,GhislainDubois(2007)探討了相關組織提出的用于補償溫室氣體排放的碳補償/碳抵消策略,認為這些策略在計算碳排放量、補償措施、價格水平、公司結構以及評估過程等方面有著明顯的不同,并進而研究了這些碳補償策略的有效性和可信性。
二、國內低碳旅游理論研究
國內的相關研究大部分聚焦于概念解析、實現路徑、低碳城市/低碳景區建設等定性研究層面。受國外研究影響,近年來,有關碳排量的定量研究也與日俱增。
1.低碳旅游概念解析。低碳旅游緣起于后工業時代,尚屬于一個全新的概念。劉嘯(2009)認為低碳旅游是借用低碳經濟的理念,在旅游過程中通過食住行游購娛的每一個環節來體現節約能源、降低污染的理念,以行動來詮釋和諧社會、節約社會和文明社會的建設目標。[11]該概念認為旅游六要素應相輔相成,共同致力于節能減排,以實現低能耗、低污染的綠色旅游。可見,低碳旅游與生態旅游在旅游目的地、旅游規模、旅游內涵上是完全不一樣的,[12]發展低碳旅游可以明確努力方向、彌補生態旅游在旅游對象、旅游者、旅游過程上模糊不清的不足。[13]在談到具體的節能減排上,蔡萌、汪宇明(2010)給出了更為清晰的定義:低碳旅游是指在旅游發展過程中,通過運用低碳技術、推行碳匯機制和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方式,以獲得更高的旅游體驗質量和更大的旅游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一種可持續旅游發展新方式。[14]因此,低碳旅游是在保證旅游者旅游質量不降低甚至提高的前提下,實現旅游經濟增長與旅游業碳排放脫鉤這一目標的新型旅游方式和管理理念。[15]為什么低碳旅游能使旅游質量不降反增?周永博、沙潤(2010)認為低碳旅游是人類面對氣候變化尋求旅游活動方式和旅游產業形式創新的結果,將催生出以低碳體驗為基本吸引物的全新旅游方式。[16]
綜上所述,筆者將低碳旅游定義為涉及旅游者、旅游目的地、旅游主管部門等多個主體,通過宣傳教育、技術改進、機制設立等方式,實現旅游行為改變、旅游吸引物創新、管理方式轉變,最終達到旅游經濟增長與旅游業碳排放脫鉤以及低能耗、低污染條件下的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目的。
2.低碳旅游的實現路徑。在考慮低碳旅游概念的基礎上,一個更為現實的問題擺在了我們面前,即如何發展低碳旅游,實現旅游業的低碳化。石培華、吳普(2010)[1]給出了旅游業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的基本思路:第一,狠抓重點環節,加大節能減排力度;第二,規劃先行,從源頭趨利避害。而在具體的措施方面,王輝、宋麗、郭玲玲(2010)提出旅游活動的細節約束、開展碳補償活動以及加強低碳基礎設施建設是目前我國旅游業實現低碳化的有效措施。[17]蔡萌、汪宇明(2010)則在前者的基礎上增加了營造低碳吸引物(設計低碳旅游產品)、培育碳匯旅游體驗環境兩項措施,認為這幾項是旅游業響應低碳經濟發展方式的具體行動,為生態文明新時代背景下的可持續旅游發展方式提供了新的發展指向。[14]當然,為了合理控制、分擔或轉移低碳旅游體驗的內部成本,低碳旅游產品設計、低碳旅游制度安排、低碳旅游觀念培養三者必須緊密結合起來。[16]此外,廖忠明、王國權、盧志紅、劉良源(2010)提出了“最佳低碳旅游運營模式”,即:因地制宜發展低碳旅游業;做好內合外聯,產業共興,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之路;積極發揮旅游業的帶動功能;政府制定實施低碳化激勵政策。[12]
3.低碳旅游城市及旅游景區的建設。除了以上從宏觀方面提出的低碳旅游實現路徑外,相關學者還就某個具體城市及景區給出了完整的低碳旅游建設方案。
在低碳景區建設方面,劉嘯(2010)在其《低碳旅游———北京郊區旅游未來發展的新模式》一文中勾勒出低碳旅游區建設的理想方案,該方案在選址、用地規模、規劃布局、建筑規模、材料選擇方面均給出了合理的建議,并提出在交通和行走、建筑、飲水、食用物品、取暖和煮食、娛樂旅游、垃圾處理等七個方面的低碳化方案。[13]王輝、宋麗、郭玲玲(2010)則以大連為例,在對島嶼情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對大連海島低碳旅游的發展提出一系列建議,包括采取碳補償活動、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內容。[17]
在低碳城市建設方面,黃文勝(2009)依據臺灣坪林低碳旅游景區建設的成功經驗,提出創建低碳旅游景區,推廣低碳旅游理念,實踐低碳旅游行為,為創建低碳城市打好基礎。[18]俞棋文(2010)則研究了具有上海特色的低碳旅游開發模式。[19]而蔡萌、汪宇明(2010)指出低碳旅游城市應基于“減排、微排、中和”的技術經濟原理,在充分揭示和認知城市“碳源、碳匯、碳流”機理和現狀的前提條件下,按照“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與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三低三高”要求,全面改造和提升旅游城市的旅游業能級和質量水平,促進城市成為生態宜居、產品供給低碳化與體驗環境暢爽。[14]
4.碳排放量研究。受國外研究影響,近幾年,國內也逐漸興起碳排量的研究。
侯文亮(2010)列舉了包括UNWTO測算法、CDM基準線法、Kaya公式等國外有關碳排放量的計算模型,并比較了各測量模型的優缺點和適用范圍。[15]羅芬、鐘永德、王懷採(2010)認為旅游是旅游經營部門從旅游客源地到旅游目的地再回到旅游客源地的過程中為旅游者提供的一種服務性產品,所以同樣也適用于用產品生命周期評價理論或投入—產出理論對國內旅游碳足跡進行研究。[20]
三、國內外低碳旅游研究比較
2009年12月國家正式《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提出“倡導低碳旅游方式”。在此契機下,國內低碳旅游理論研究呈大幅度上升趨勢。國內相關研究興起時間比國外晚了約十年,這與本國旅游業的發展起步較晚、觀念體制等方面的特殊性有著必然的聯系,因此斷然比較國內與國外理論研究孰好孰壞也許有失公允。筆者在此僅總結國內外低碳旅游理論研究異同點,以,為后續研究提供一定的思路。
1.國外偏重定量研究,國內聚焦定性分析。這種狀況是旅游類研究的普遍特點。國外大部分有關低碳旅游的理論研究基本都采用建立模型—提出假設—數據驗證—得出結論這一研究范式,即使單純研究某一節能減排策略,也大都用定量分析的方法。相比之下,國內研究仍集中在概念解析、對策措施、開發模式等定性研究層面,這正反映了我國低碳旅游理論研究仍處于初級階段這一特點。
2.國外偏好碳排量計算,國內注重模型比對。通過碳排量的準確計算,可以更有效地推動相關行業和個人實行節能減排活動。[2-7]研究發現,國外學者注重碳排量模型構建及計算,而國內學者還停留在對國外模型的比較分析,缺少對國內旅游相關行業及旅游者個人碳足跡測量。原因之一是發達國家或旅游業發達國家已建立旅游衛星賬戶,能為研究者提供大量豐富而詳實的研究數據,而國內尚未建立旅游衛星賬戶,因此要在現有統計數據中剝離出旅游業的能源消耗量十分困難。當然,國內學者也可以通過問卷調查或直接向各旅游相關單位索要統計數據,但這無疑大大增加了旅游研究難度。
3.國外以新西蘭、澳大利亞為研究實例,國內以臺灣地區為研究實例。在案例研究上,多數國外學者以新西蘭、澳大利亞為例,國內則以臺灣地區為例。盡管研究案例有偏差,卻反應了一個共性,即研究對象大都為海島型地區。筆者認為原因有二:第一,海島型地區因其旅游資源豐富獨特,往往成為旅游較發達地區,因此,研究該類地區的低碳旅游更具典型性;第二,往來此類地區的交通相對簡單(一般為飛機或游艇),休閑類旅游活動較多,更易于測算碳排量。
四、國內低碳旅游研究展望
通過國內外低碳旅游研究對比,筆者認為國內后續研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1.旅游業碳排量研究。這是低碳旅游的基礎性工作。缺乏對旅游部門碳排量的清晰計量,如同無的放矢,后續工作就會有偏差,甚至是徒勞。旅游碳排量的計算內容可以包括旅游業總碳排量、旅游業各部門碳排量、旅游者個人碳足跡、旅游業各部門碳成本比較等。基于我國旅游統計的現實國情,旅游碳排量計算需要耗費更多的精力,但這具有現實意義,是值得的。
2.旅游業低碳技術研究。這是低碳旅游的關鍵性工作。理論的研究最終要指導實踐,旅游業是否能兌現低碳承諾,關鍵還是看技術,技術應具有操作性、可行性、能落地。在研究的過程中可以跨學科、跨行業、跨部門,大力引入生態學、計算機科學、環境科學的相關理論,為旅游業低碳技術的開發提供有益思路。
對于低碳旅游的研究,國內外各有側重和特點,國外側重于旅游業碳排放的定量研究,提出旅游業碳減排的對策;國內對低碳旅游的研究與實踐剛剛起步,偏重于定性化概念的界定和對策研究。魏小安分析了我國發展低碳旅游的基礎和機遇,提出了注重環境軟開發等實現途徑;石培華、吳普認為旅游業是典型的低碳產業,提出了旅游業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的基本思路以及推進低碳旅游的具體措施;蔡萌、汪宇明探討了應對低碳經濟的旅游發展方式,提出了規劃建設低碳旅游吸引物和低碳旅游設施、營造碳匯旅游體驗環境、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方式等實現路徑;馬馳、丁俊慧探討了旅游業低碳發展的必要性和對策;劉嘯認為低碳旅游是旅游業持續發展的目標,提出了從飲食、建筑、交通等方面進行節能減排;黃文勝、譚錦、吳瑩等分別探討了旅游景區、旅行社實踐低碳旅游行為的對策;王群等探討了低碳旅游發展的困境與對策。在國內學者倡導對低碳旅游轉向定量化研究的同時,需要對低碳旅游及其實現途徑進行系統的定性研究,既可以引導低碳旅游理論的深入研究,又可以指導低碳旅游的具體實踐。
二、概念辨析及理論解讀
1.低碳經濟和低碳旅游
所謂低碳經濟,是指最大限度地減少煤炭和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以低能耗、低物耗、低排放、低污染為主要特征的經濟發展方式,其目的是擯棄傳統增長模式,采用先進的創新技術與創新機制,通過低碳經濟模式與低碳生活方式來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這里的低碳是指較低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為主)排放;低碳生活是指一種減低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倡導低能量、低消耗、低開支的環保生活方式。單個人對能源的消費行為及其對自然界產生的影響可用“碳足跡”來計量,即個人的“碳耗用量”。人們對自然界的碳耗影響是可以通過碳補償(又稱碳中和)來彌補的,也就是說,人們計算自己日常活動直接或間接制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計算抵消這些二氧化碳所需的經濟成本,然后個人付款給專門企業或機構,再自己親身參與或者通過第三方植樹或其他環保項目抵消大氣中相應的二氧化碳量。“低碳旅游”的概念是2009年5月世界經濟論壇的主題報告“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業”率先提出的。這一課題的研究涉及到了當前最根本的問題,即如何逐步轉變并最終實現可持續的低碳生活方式。目前學術界對低碳旅游概念還沒有形成共識。劉嘯認為低碳旅游是以低碳經濟理念為指導,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綠色旅游;黃文勝認為低碳旅游是在低碳經濟宏觀背景下產生的一種新的旅游形式,是旅游業持續發展的目標;汪宇明認為低碳旅游是基于生態文明理念指導的一種可持續旅游發展新方式,即通過運用低碳技術、推行低碳機制和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方式,以獲得更高的旅游體驗質量和更大的旅游經濟、社會、環境效益;侯文亮等認為低碳旅游是建立在滿足旅游者旅游經歷為前提的,通過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多樣化方式和人性化制度,實現低碳經濟發展的新型旅游方式和管理理念。由此可見,目前大多數學者提出的低碳旅游概念,僅局限于“碳足跡”視野下的認識,強調在旅游過程中盡量減少碳足跡和碳排放,是一種對低碳經濟被動的響應方式。全面理解低碳經濟的內涵,不僅包括降低碳足跡,還應包括通過碳補償來彌補所產生的碳足跡。也就是說,低碳旅游概念的內涵應該增加“碳補償”的內容。綜上所述,所謂低碳旅游,就是指一種以降低“碳”量為基礎的旅游方式和管理理念,既要在旅游活動中盡量降低“碳足跡”,又要通過旅游的“碳補償”來彌補所釋放的“碳”。
2.理論解讀
低碳旅游以旅游可持續發展理論為指導。低碳旅游是旅游業對當前社會發展低碳經濟的響應模式,是一種基于生態文明的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具體路徑和可控的行動方式。旅游可持續發展是指在維持文化完整、保護生態環境的同時,滿足人們對經濟、社會、審美的旅游消費需求;既要滿足當前游客和旅游地居民需要,又要為后代提供同樣的機會。低碳旅游具有多層面的內涵,一是倡導對旅游發展中碳排放量的控制,這是基于旅游業所依賴的整體發展環境的考慮,是一種對維系旅游生態環境持續性的責任;二是主張通過發揮旅游業的生態產業優勢,替代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產業,是一種人類與環境友好共存的責任;三是通過碳補償為下一展旅游提供公平的機會,即在滿足當代人在旅游活動中所需的基本碳排放權利的同時,通過碳補償拓展減排空間,是一種為確保人類自身可持續發展的責任。低碳旅游是一種新型的、可持續的旅游活動,它將低碳經濟理念與生態文明建設、旅游產業發展緊密結合的,是具有現實可操作性的旅游可持續發展方式,即可持續發展旅游的具體實踐方式和新的發展方向。
三、基于低碳經濟的旅游發展選擇
1.旅游業的低碳替代效應和功能
2009年12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認為,旅游業日益顯示出其“資源消耗低,帶動系數大,就業機會多,綜合效益好”等戰略性產業的特征,提出推進節能環保,實施旅游節能節水減排工程,倡導低碳旅游方式。這是我國旅游業積極推行低碳經濟發展的一份重要文件,表明我國已把發展低碳旅游作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必然選擇,作為實踐低碳經濟的重要途徑,作為響應節能減排國際承諾的具體行動,納入國家戰略并提供了產業政策支持。在國家大力倡導并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的作用下,我國低碳經濟正引導著國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同時也給我國旅游業帶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低碳經濟要求對產業結構進行轉型與優化,鼓勵發展具有低碳優勢的產業。旅游業本身是低耗能、低污染產業,是應對氣候變化、節能減排的低碳產業中的優勢產業,旅游業的單位增加值能耗為0.202,僅為工業的1/11,旅游業對全球溫室氣候排放負有5%的責任。通過發揮旅游的環境優化功能和生態替代型產業優勢,形成旅游業與相關產業之間的低碳補償,探索產業之間的碳匯機制,可以實現旅游在低碳經濟既要節能減排又要發展的雙重目標。旅游是典型的窗口行業,既可以借助旅游窗口推動低碳教育、傳播低碳理念,旅游者通過親身體驗低碳生活,更加理解低碳的重要性,有助于在全社會推廣低碳生活方式;又可以借助旅游窗口向世界展示我國的低碳行動和低碳成效,樹立一個履行承諾、負責任的大國形象。此外,旅游也作為勞動密集型產業,將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可以緩解產業轉型帶來的勞動力轉型壓力。
2.基于低碳經濟的旅游系統響應模式
低碳旅游是將低碳經濟理念與旅游業發展緊密結合的,具有現實可操作性的可持續發展的旅游方式。低碳旅游與低碳經濟的關系可以用一種響應模式來描述。筆者在汪宇明教授提出的旅游對發展低碳經濟的響應方式的基礎上,通過改進建立了基于低碳經濟的旅游系統響應模式(見圖1)。與汪宇明教授建立的旅游對發展低碳經濟的響應方式相比,該模式的不同點在于把低碳技術、低碳機制、低碳生活方式等低碳經濟三個要素的作用放在整個旅游系統中,而不僅僅是局限于旅游吸引物、旅游設施、旅游體驗環境和旅游消費方式等方面。通過旅游系統對低碳經濟三大促進因素的吸收、過濾、整合,在旅游生產方式、旅游消費方式、旅游營銷方式等方面進行旅游低碳化的滲透轉化,最終實現低碳旅游。具體就是通過低碳經濟中節能減排技術、低碳機制運用、低碳生活方式對旅游系統的整體作用,引導政府、旅游企業、旅游者、非政府組織等旅游各相關利益者,從旅游生產方式、旅游消費方式、旅游營銷方式等三個方面,采取減低旅游“碳足跡”和促進旅游“碳補償”等旅游低碳化方式,實現旅游對低碳經濟的響應。
四、低碳旅游的實現途徑
1.政府的責任
對政府而言,應將旅游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為重要考慮因素納入旅游發展規劃中。要針對全球氣候變化情況,做好旅游氣候災害防御規劃和低碳旅游發展規劃。針對熱點或過度開發的旅游目的地,編制具體的低碳旅游實施規劃,通過有效的監督和調節,確保目的地的旅游容量控制在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閾值以內,切實加強旅游目的地環境優化管理。大力推動低碳旅游政策的制定,注重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把旅游業納入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框架體系。建立健全旅游碳匯機制,合理構建碳匯旅游體驗環境的評估指標,有效評估旅游目的地的碳匯能力;充分借鑒國際低碳旅游指標考核、管理標準及控污節能減排技術,結合我國國情組建低碳旅游國家重點實驗室或研發基地,重點研究新能源利用、控污減排等關鍵技術,起草低碳旅游行業標準。政府應推動帶薪休假的貫徹實施,帶薪休假機動靈活,能變“集中休假”為“分散休假”,對黃金周旅游高峰進行有效分流,使交通、旅游、購物等資源得到均衡而充分的利用,從而緩解旅游旺季尤其是黃金周的能源消耗壓力。通過建立低碳旅游行業標準,制定低碳旅游發展政策,引導和支持旅游企業實施節能減排技術,推行低碳旅游生產方式,營造低碳旅游消費環境,促進旅游產業鏈循環經濟模式的形成。發揮旅游業的低碳綜合效應,探索并推廣利用碳匯資本的旅游融資模式。加強旅游智能化發展水平,建立完善節能減排公共技術服務體系特別是推動電子旅游服務的運行。注重發揮旅游業具有的教育推廣優勢,在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消費場所廣泛構建低碳旅游產品,開展低碳旅游宣傳和低碳旅游教育,提高公眾對低碳旅游的關注和認識,形成低碳旅游消費方式。
2.旅游企業的責任
旅游企業要樹立低碳旅游的發展理念,引入碳匯機制的低碳旅游理念,通過低碳技術裝備和服務方式轉型,培育一批負責任的低碳旅游企業。
(1)旅游景區及交通。景區能源工程要多采用太陽能、風能、水能等可更新能源技術,多使用各種新型環保材料;景區環衛工程建設要盡可能使用循環污水處理裝置,設立生態廁所和生態垃圾桶;景區咨詢工程要設立低碳旅游電子設施,提供低碳旅游咨詢和低碳飲食資訊,景區導游在講解時把低碳知識同景觀進行融合、宣傳推廣,力保樹立一個悅目且符合環保與低碳消費觀念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旅游交通方面,引導和鼓勵游客選擇徒步、自行車、公共汽車、鐵路等相對低碳的旅游交通方式,鼓勵旅游者以共乘方式、步行或使用自行車的方式。有條件的景區要設立專門的自行車道和自行車租賃站。如九寨溝旅游景區實行有效的交通管制,采用電動車定點定時運送客人,將因運輸所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最低。
(2)旅游酒店。進一步推廣以節能為中心的“綠色飯店”經營模式,減少資源能源使用量和污染物產生量。景點規劃設計之初就要考慮建筑節能減排,采用新型節能設備和建筑材料,在節能潛力較大的空調、電梯、照明、廚具等設備選擇上優先考慮低碳技術產品。在確保設施和服務不降低標準的前提下,引導和鼓勵游客使用再生物品或者盡可能地反復使用物品,特別是把一次性使用變為多次反復使用。變床單、被單“一天一洗”為“一客一洗”,節約水資源,減少污染排放;廢棄物要分類收集,便于無害化。此外,要把低碳旅游納入酒店管理之中,比如為飯店入住客人提高完善的低碳客房、低碳餐飲等信息;或者仿效杭州市推行的“低碳積分計劃”,即客人在住宿期間的各種“減碳”行為都將獲贈相應積分來兌換或抵消酒店消費,以此來鼓勵客人參與低碳消費,提高積極性同時起到對低碳旅行的宣傳推廣作用。
(3)旅行社。旅行社要把推廣低碳旅游消費作為自身的一項責任,在建立的銷售咨詢服務網站中要為游客提供低碳旅游產品說明,激發旅游者對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購買欲望,引導低碳旅游消費。在組織游客的具體旅行中,引導游客開展低碳旅游消費,如選擇綠色飯店或低碳旅行路線。此外還要培養和提供低碳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的導游人員。目前旅行社對“低碳旅游產品”研發還處于嘗試階段,這是一個項新課題,值得進行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
3.旅游者的責任
對環境的最終使用者旅游者而言,主導踐行低碳旅游消費方式是根本,要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有意識地減少碳排放量并參與碳補償活動。低碳旅游要求旅游者改變奢華享受的旅行觀念,樹立節能減排降碳理念,自覺規范自身的旅游行為,帶著對文化和環境高度負責的態度去旅游。選擇在商業道德和環境責任上有良好聲譽的旅游企業包括住綠色環保型酒店,在餐飲選擇上優先考慮各種綠色生態食品等;考慮選擇公共交通體系發達的地區作為旅游目的地,選擇低碳交通工具如自行車或徒步,如自駕車則提倡拼車出行或者選擇騎單車;在旅游產品選擇上,優先考慮徒步旅游、森林旅游、濕地旅游等綠色生態旅游產品;個人出行中攜帶環保行李特別是自帶環保必備品,不購買包裝過度的旅游商品。此外,自覺通過植樹等環保行為來補償自己在旅游過程中的碳排放,積極宣傳低碳旅游理念、支持各種低碳旅游活動,做時尚低碳達人。
4.非政府組織的責任
內容摘要:文章首先梳理了目前存在的低碳經濟定義,找到各種定義的共同點,給出低碳經濟的定義,從五個方面對低碳經濟的內涵進行了說明,整理了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的定義,分析了低碳經濟與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的異同。
關鍵詞:低碳經濟 定義 內涵
低碳經濟的定義與內涵
(一)低碳經濟的定義
《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白皮書中指出,低碳經濟是通過更少的資源消耗和更少的環境污染,獲得更多的經濟產出。國外一些學者認為:低碳經濟是一種后工業化社會出現的經濟形態,核心是低溫室氣體排放,或低化石能源的經濟,低碳經濟是能夠滿足能源、環境和氣候變化挑戰的前提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唯一途徑。
我國學者莊貴陽(2005)認為,低碳經濟的實質是能源效率和清潔能源結構問題,核心是能源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目標是減緩氣候變化和促進人類的可持續發展。付允等(2008)認為低碳經濟是一種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為基礎,以低碳發展為發展方向,以節能減排為發展方式,以碳中和技術為發展方法的綠色經濟發展模式。鮑健強(2008)等指出,低碳經濟是經濟發展方式、能源消費方式、人類生活方式的一次新變革,它將全方位地改造建立在化石燃料(能源)基礎之上的現代工業文明,轉向生態經濟和生態文明。劉細良(2009)強調低碳經濟是人類對經濟增長與福利改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的一種理性權衡;是對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和諧關系的一種理性認知;是一種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可持續經濟;是工業文明之后的生態文明;是信息革命之后的新能源革命。金樂琴(2009)等認為低碳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與可持續發展理念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一致,與當前大力推行的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有密切聯系。
盡管學者們對低碳經濟定義的表述方法不盡相同,但各個定義所包含的基本思想是相同的。筆者認為低碳經濟定義可概括為: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手段,盡可能地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一種經濟發展模式。
(二)低碳經濟的內涵
1.低碳經濟的核心是減少高碳能源消耗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工業革命以來,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的使用使人類社會的生產力大大提高,與此同時也引起全球氣候變暖等一系列問題。化石燃料燃燒時會釋放二氧化碳,產生溫室效應,地表將變熱,由此會產生一系列嚴重的后果。低碳經濟的核心是減少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
2.低碳經濟的目的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是以保護自然資源環境為基礎,以激勵經濟發展為條件,以改善和提高人類生活質量為目標的發展理論和戰略。低碳經濟的目的是實現人類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低碳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3.低碳經濟的實質是能源經濟革命。發展低碳經濟實質上是對現代經濟進行一場深刻的能源經濟革命。這場能源經濟革命的基本目標是努力推進兩個根本轉變:一是由以高碳能源為基礎的不可持續發展,向以低碳與無碳能源為基礎的可持續發展的轉變;二是由高碳型黑色能源消費結構,向低碳與無碳型綠色能源消費結構的轉變。
4.低碳經濟的關鍵是技術創新。控制和降低大氣中二氧化碳水平的主要途徑有四條: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發展碳捕捉和封存技術;發展清潔能源;植樹造林。目前,這四條途徑都存在著明顯的技術瓶頸。因此,發展低碳經濟首先必須在技術上實現突破和創新。沒有技術創新,低碳經濟不過是人類的一個“美好幻想”。
5.低碳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在工業社會發展初期,使用的能源全部是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高碳能源,這種經濟發展模式可稱為高碳經濟。隨著對環境與發展問題的不斷認識,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不斷反思,人類逐漸認識到要摒棄18世紀以來的經濟發展模式,尋找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發展低碳經濟就是建立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的經濟發展模式,低碳經濟與高碳經濟的比較見表1。
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辨析
(一)相關概念的涵義
1.循環經濟。循環經濟目前沒有公認、確切的定義。通過搜集、比較各種定義,筆者認為,循環經濟指通過資源循環利用使社會生產投入自然資源最少、向環境中排放的廢棄物最少、對環境的危害或破壞最小的經濟發展模式。
循環經濟一般以“減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環(Recycle)”作為操作準則,簡稱為“3R”原則。減量化原則,即減少進入生產和消費流程的物質量,在經濟活動的源頭注意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再利用原則,即盡可能多次使用物品,避免物品過早地成為垃圾。再循環原則,即廢品回收利用和廢物的綜合利用。“3R”原則是循環經濟的最重要特征。
2.綠色經濟。綠色經濟目前也沒有公認、確切的定義。通過搜集、比較各種定義,筆者認為綠色經濟是指那些同時產生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人類活動。從這個定義上引申,綠色經濟有兩種涵義。
第一種涵義是指經濟要環保,即要求經濟活動不損害環境或有利于保護環境。例如,鋼鐵、造紙等行業,用落后的方式生產是高排放的,因而不是綠色經濟;而用清潔技術生產,就屬于綠色經濟。第二種涵義是指從環保要經濟,即從環境保護活動中獲取經濟效益。也就是說,環境保護可以成為經濟利潤的一個來源。例如,新能源開發、綠色食品研發等活動,可以帶來新的利潤。
以上兩種涵義分別強調了綠色和經濟兩個方面,它們的共同點是同時追求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3.生態經濟。關于生態經濟目前存在兩種有代表性的觀點:一是生態經濟是指在生態系統承載能力范圍內,運用生態經濟學原理和系統工程的方法改變生產和消費方式,挖掘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潛力,發展經濟發達、生態高效的產業,建設生態健康、景觀適宜的環境。二是生態經濟強調生產、消費和廢棄的全過程就如生態系統一樣是密閉循環的,最終達到資源的零輸入和廢棄物的零排放以及能量守恒。這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可持續發展,但從目前的技術水平和生產工藝來看,難以在短時間內實現,各國經濟活動的生態化僅是一種趨勢。
(二)低碳經濟等概念的異同
1.低碳經濟等概念的相同點。主要表現在:產生的根源相同。現代工業社會既是一個技術發達、經濟騰飛的時代,同時也是一個自然環境不斷惡化的時代。現代工業發展引發出嚴重的環境危機,不可再生資源的匱乏和枯竭、可再生資源的破壞和短缺、環境污染的加劇、生態環境的失衡。生態環境惡化的嚴酷事實,迫使人類不得不反思和重新審視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人類在發展經濟的同時開始關注環境,探索解決環境問題的途徑。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都是對人類和自然關系的重新認識和總結。
理論基礎相同。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并不單純地屬于經濟學范疇,而是經濟學、生態學、環境科學、系統科學等學科相互交叉、滲透、有機結合所形成的交叉邊緣性概念,具有綜合性特征。外部不經濟理論、生態大系統理論、生態學的物質循環和能量轉化原理、資源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等理論是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等概念重要的理論基礎。
技術手段相同。低碳經濟、生態經濟、循環經濟和綠色經濟實現的技術手段包括宏觀技術手段和微觀技術手段。宏觀技術手段是構建生態產業園區。生態產業園區是一定地理區域內的多種產業,按照物質循環、生物和產業共生原理組織起來,構成產業鏈和產業網,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微觀技術手段是采用環境無害化技術。環境無害化技術的特征是污染排放量少,合理利用資源和能源,更多地回收廢物和產品,以環境可接受的方式處置殘余的廢棄物。
最終目標相同。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追求的最終目標都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盡可能地節約自然資源,不斷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經濟活動對資源環境的過度使用及對人類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每個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少投入、少排放、高利用,達到廢物最小化、資源化、無害化;用生態鏈條把工業與農業、生產與消費、城區與郊區、行業與行業有機結合起來,從自然―經濟大系統出發,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2.低碳經濟等概念的不同點。主要表現在:研究的視角不同。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從不同的視角研究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低碳經濟是針對碳排放量來講的,要求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主要目的是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循環經濟關注的是提高生產、流通、消費領域所有資源能源的利用效率,所有廢棄物排放的最小化,其中包括碳排放量的最小化;綠色經濟強調關愛生命,強調人與自然和諧;生態經濟注重人類社會經濟系統和地球生態系統之間的協調發展。
可操作性不同。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的可操作性存在很大差別。低碳經濟的涵義最為具體―降低碳排放量,最具有操作性;循環經濟提出了“3R”原則,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操作性;綠色經濟和生態經濟的涵義較為寬泛,沒有說明如何實現綠色經濟和生態經濟,僅根據涵義不能確定如何實現綠色經濟和生態經濟。
所屬的層次不同。根據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各自研究的視角和可操作性,可以將這四個概念進行如下結構性定位:綠色經濟最不具體,研究的范圍最大,為最高層次的概念,包含生態經濟、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生態經濟次之,包含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并列并有一定的交叉,為低層次的概念(見圖1)。
涉及的研究領域不完全相同。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生態經濟涉及的研究領域不完全相同。低碳經濟涉及的研究領域包括:減碳、碳交易市場、碳稅、低碳技術和低碳經濟政策等。循環經濟涉及的研究領域包括:農業循環經濟、工業循環經濟、服務業循環經濟、生態產業園區等。綠色經濟涉及的研究領域包括:綠色GDP、綠色產業、綠色貿易壁壘、綠色金融、綠色營銷、綠色消費等。生態經濟涉及的研究領域包括:生態農業、生態工業、生態旅游、生態經濟區、城市生態經濟、農村生態經濟等。可以看出低碳經濟研究的領域與其他三個概念研究的領域差別較大。
參考文獻:
1.付允,馬永歡,劉怡君,牛文元.低碳經濟的發展模式研究[J].中國人口•環境與資源,2008(3)
2.曹海霞,張復明.低碳經濟國內外研究進展[J].生產力研究,2010(3)
3.莊貴陽.中國經濟低碳發展的途徑與潛力分析[J].國際技術經濟研究,2005(3)
4.鮑健強,苗陽,陳鋒.低碳經濟:人類經濟發展方式的新變革[J].中國工業經濟,2008(4)
5.劉細良.低碳經濟與人類社會發展[N].光明日報,2009(4)
關鍵詞:低碳城市:低碳城市規劃:氣候變化
Abstract: the low carbon cities at home and abroad and the theory research and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practice to review and summarize, put forward the low carbon urban planning major attention should be focused on urban form, land us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energy use, traffic mode, city building and party, and in the light of low carbon cities and ecological city, the relations between low carbon urban planning of orientation, theoretical basis and low carbon cities such as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party and has carried on the preliminary discussion, put forward a low carbon cities the direction of further research.
Keywords: low carbon cities: low carbon urban planning: climate change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根據2007年在印尼巴厘島舉行的第13次締約方會議通過的《巴厘路線圖》的規定,2009年末在哥本哈根召開的第15次會議將努力通過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議定書》,以代替2012年即將到期的《京都議定書》的提出。世界各國為有效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低碳經濟、低碳城市的研究和實踐逐漸成為當今世界的熱門話題。城市是碳減排的關鍵,而城市規劃作為建設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據,必然擔負著建設低碳城市的重要角色。但對于城市規劃中如何有效落實低碳城市建設理念,如何確定低碳城市規劃定位、內涵,構建低碳城市規劃研究的理論基礎,以及如何具體實施、今后的發展方向等,都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
概念的提出
“低碳”一詞首先出現在英國《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State for Trade and Industry,UK, 2003)白皮書的“低碳經濟”概念中,低碳經濟的核心思想是以更少的能源消耗獲得更多的經濟產出。城市作為碳減排的關鍵,低碳城市的概念也應運而生,但對于低碳城市目前國際上尚無統一界定的內涵,一般認為:低碳城市是以城市空間為載體發展低碳經濟,實施綠色交通和建筑,轉變居民消費觀念,創新低碳技術,從而達到最大限度地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
低碳城市理論研究
近年來,伴隨著城市探索性地開展了低碳城市的有益實踐,學者對低碳城市的理論探索也越來越關注。通過對低碳城市理論研究的文獻檢索,我們發現國外對低碳城市理論的研究依然處在探索階段,還不是特別系統。
美國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愛德華.格拉什(Edward L.Glaeser)比較系統的研究了城市二氧化碳的排量計算方法及應用分析。他對美國10個典型大城市中心與郊區單位家庭采暖、空交通及生活能耗進行了實證分析,按照CO2/t排放折合43美元的經濟成本核算,從碳排放的經濟學角度,科學的提出了實現城市低碳化發展的政策建議。英國學者Chris Goodall通過對英國國民家庭生活中電能、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的統計,把國民的生活支出及各種物質消耗定量轉化為二氧化碳排放,以數據形式展示了英國家庭排放的未來情景及低碳生活方式的迫切需要,并有針對性的提出英國國民生活的低碳標準。克勞福德和弗倫奇(Crawford,French,2008)探討了英國空間規劃與低碳目標之間的關系,認為實現低碳目標的關鍵是轉變規劃管理人員和規劃師的觀念,在空間規劃中重視低碳城市理念和加強低碳技術的運用。
各國行動計劃
近年來,世界上許多國家均出臺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行動計劃,主要針對工業、汽車、能源等領域,通過頒布法案、政府政策以及國際公約等方式,來研發推廣高性能技術,減少高碳能源的使用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最終實現溫室氣體的減排指標。2007年在巴厘島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3次締約方人會,初步提出了發達國家在202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 25%-40%的目標。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氣候科學家們表示全球必須停止增加溫室氣體排放,并且在2015到2020年間開始減少排放。科學家們預計想要防止全球平均氣溫再上升2℃,到2050年,全球的溫室氣體減排量需達到1990年水平的80%。
國外的發展案例
目前國際上一些城市在低碳發展某些領域起到了領跑的作用。例如倫敦制定了包括碳減排、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目標,建立倫敦氣候變化管理局、設施分布能源管理供給部門等;東京逐漸普及建筑節能,進行天然氣發電,同時充分進行余熱利用等;柏林建立了完善的熱電聯產和區域供熱網絡,同時發展微型發電等;哥本哈根則建立了廣闊的熱電聯產和區域供熱網絡,同時人力發展風力發電等;巴塞羅那則規定所有新的開發建設都需安裝太陽能集熱器。用于目前國際上還沒有形成廣泛共識的低碳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因此尚無得到公認的低碳城市。
低碳能源
丹麥目前是歐洲乃至世界上風力發電和熱電聯產發展最好的國家。據丹麥電網(Energinet.dk)公司統計,2007年丹麥風力發電達到了其總發電量的19.4%,風能發電機在全國均有廣泛分布(圖1),同時建立了高效的熱電聯產循環系統。
德國在太陽能供熱和光伏發電方面已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根據德國太陽能協會(BSW)的統計,2007年德國利用太陽能共供熱658MWth,占整個歐洲市場的68%;近年來,德國光伏發電發展迅速,2008年德國新安裝光伏發電裝置為1500MWp,目前裝置總額為5334MWp,光伏發電規模居世界第一位。
丹麥的風能發電分布(圖1)
國內研究與實踐
目前國內對低碳城市的研究尚處于探索階段,且以戰略層面為主。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在其《2009年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中,提出了中國低碳城市的發展戰略設想,并從經濟、社會和環境3個層面,初步提出了低碳城市的指標體系。付允等學者(2008)則從系統論的角度提出了低碳城市的發展路徑,探討了能源、經濟、社會、技術的內在關系框架。
同時部分國際組織也積極展開對中國的研究。2008年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正式推出“城市低碳領導力”項目,旨在推動地方政府制定相關政策,促進低碳技術應用,構建低碳領導力體系,發展低碳經濟。2009年,亞洲協會美中關系研究中心推出了《中美能源與氣候變化合作路線圖》,制定了優先合作領域如采用低排放煤炭技術、提高能源效率和節能措施、推廣可再生能源等。
某城鎮的能源分布(圖2)
低碳城市建設
作為世界自然基金會“中國低碳城市發展項目”首批試點城市之一的保定市,于2006年提出“保定?中國電谷”的戰略構想,重點發展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等產業群,現有新能源企業已超過160余家,同時于2007年又提出“太陽能之城”的概念,截至到2007年底,保定50%的公共場所、40%的生活小區、40%的旅游景區完成太陽能應用改造,主要包括道路廣場太陽能照明和建筑太陽能供熱等。上海市崇明東灘生態城有望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碳中和區域。據規劃,生態城的電力熱力能源全部由當地風能、生物質能和太陽能獲得,步行、自行車和燃料電池公交車將作為主要出行方式,建筑屋頂將使用草坪和植物的天然隔熱層,同時城區80%的固體廢物實現循環利用。
低碳城市規劃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城市是碳減排的關鍵,城市規劃應該承擔起建設低碳城市的重要角色,但低碳城市建設理念如何在城市規劃和建設中進行有效落實,避免停留在炒作理念和新概念階段,就必須通過深入研究和建設實踐探索,明確低碳城市的內涵和定位,構建低碳城市的理論基礎,建立一套可操作、可考量、可推廣的規劃實施指標體系,并融入法定城市規劃編制規范要求,促進城市規劃的發展創新,才能有效促進低碳城市的建設。
低碳城市規劃的定位
為有效促進低碳城市規劃研究和建設實踐的深入,必須明確低碳城市規劃的定位。結合我國現有城鄉規劃編制體系,可以有以下3種編制類型:一是現行城鄉規劃編制體系以外的低碳城市規劃,作為一種新類型的規劃;二是作為現行城市規劃的組成部分進行編制,以專項規劃或獨立篇章的形式納入現有城鄉規劃體系;三是低碳理念融入現有法定城鄉規劃編制體系中,在城市各項規劃內容中實現低碳目標,落實到用地布局、交通模式、產業發展和設施建設中。從今后的發展看,筆者認為低碳理念融入現有法定城鄉規劃編制體系應是主要方向,是城市規劃自身發展創新的一個重要方面。
結語
目前國內許多城市提出了建設低碳城市的設想,但大多停留宏觀的目標層上,缺乏有操作性的實施辦法,我們只有對低碳城市規劃進行深入研究,構建其理論基礎,明確低碳城市內涵、定位及其評價指標體系,才能真正將低碳理念落到城市的規劃建設實際中,并推動城市規劃的發展創新,為城市的發展提供一個新的視野。才能不讓低碳城市成為一個烏托邦。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2 0 0 9年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R].北京:科學出版社,2009.
2 Fong Wee-Kean,Hiroshi Matsumoto,Ho Chin-Siong,etal.EnergyConsumptionandCarbonDioxideEmissionConsiderationsintheUrbanPlanningProcessinMalaysia[J].JournaloftheMalaysianInstituteofPlanners2008(6):101-130.
3 Glaeser Edward L,Kahn Matthew E.The Greenness ofCities:CarbonDioxideEmissionsandUrbanDevelopment.[EB/OL].2008[2008-08-06].省略/papers/w14238.
4付允,汪云林,李丁.低碳城市的發展路徑研究[J].科學對社會的影響.2008(2):5-10.
5顧朝林,譚縱波,劉宛,等.氣候變化、碳排放與低碳城市規劃研究進展[J].城市規劃學刊,2009(3):38-45.
6解振華.貫徹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扎實推進千家企業節能行動[J].資源節約與環保,2007(6):7-12.
7臺灣節能減碳趨勢下的產業結構調整[R].經濟部工業局,2008.
8潘海嘯,湯,吳錦瑜,等.中國“低碳城市”的空間規劃策略[J].城市規劃學刊,2008(6):57-64.
9 MinistryofEconomicDevelopment.NewZealandEnergyStrategy to 2050[R].NZ.2007.
有機化學教學中要以基本概念、反應類型、物質性質和基本計算為教學重點,同時對這些知識要不斷優化組合、適當深化拓寬,最終達到活化知識,發展思維,提高能力。
一,化學式的拆分組合
有機物的化學式可拆分成殘基和水分子、二氧化碳組合的形式,即有機物用CXHYOZ(H2O)n、CXHYOZ(CO2)n、CXHYOZ(H2O)n(CO2)m的形式表示,在化學式的組合、拆分中推斷有機物的結構,發展創新思維。
例1,有機化合物A、B的分子式不同,它們只可能含有碳、氫、氧元素中的兩種或三種。如果將A、B不論以何種比例混合,只要其物質的量之和不變,完全燃燒時所消耗的氧氣和生成的水的物質的量也不變。根據上述情況,回答以下問題:
(1)若有機物A是甲烷,則符合上述條件的化合物B中,相對分子質量最小的是(寫出分子式),并寫出相對分子質量最小的含有甲基(─CH3)的有機物B的2種同分異構體的結構簡式。
(2)A、B兩有機物的組成必須滿足的條件是。
(3)當B中含有3個碳原子時,其分子式為,結構簡式為(任寫一種)。
設疑探究:①在等物質的量的前提下,兩種有機物燃燒后生成的水的物質的量相同,說明有機物的化學式有什么共同點?(氫原子數目相同)
②如果設A的化學式CXHYOZ(z可以為0),則B的化學式?
(CXHYOZ+(CO2)n或CXHYOZ-(CO2)n)
③當A的化學式為CH4時,符合條件的B的化學式通式為?(CH4(CO2)n)
當n取不同值時,B的化學式為?(C2H4O2、C3H4O4、C4H4O6等)
④C3H4O4的分子式可進一步拆分成C2H4O2(CO2),則C3H4O4的結構簡式可看成
取代了乙酸或甲酸甲酯中的一個H原子,由此可推知C3H4O4的結構簡式為?
(HOOC-CH2-COOH或HCOOCH2COOH)
二,不飽和度的運用
烴(CXHy)的不飽和度的求算公式為Ω=2X+2-y/2;當是鹵代烴時,可把鹵原子折成氫原子,再求不飽和度;如是多官能團化合物(CXHYOZ),仍可用Ω=2X+2-y/2求算,但得到的結果是總不飽和度。不飽和度的求算,可推知有機物的基本結構特征,為結構式的導出提供證據,具體見下兩例。
三,類別異構的深化
中學化學中的類別異構主要有七大類:烯烴和環烷烴、炔烴和二烯烴、醇和醚、酚和芳香醇和芳香醚、醛和酮、羧酸和酯、氨基酸和硝基化合物,但如果教師不研究試題和高考
命題趨向,則學生所學的是僵化的知識,因此在教學中要注意充實類別異構的內涵、擴寬
類別異構的外延,并由整體遷移到局部類別異構,在知識學習和更新中培養學生創新能力。
1,充實類別異構的內涵
醇和羧酸反應得到羧酸酯,此外還有硝酸酯和磷酸酯等,還有些酯從結構上講可以看成是由羧酸和酚反應后得到。習題教學中要綜合考慮各種可能,才能在習題解答中有所創新。
2,拓寬類別異構的外延.
除了上面所述的七大類類別異構外,還有些類別異構在化學習題中經常出現,如烯醇式結構的物質和醛、酮,羥基醛和羧酸、酯之間的關系也屬于類別異構。例如羥基乙醛和乙酸及甲酸甲酯互為同分異構體。
3,由整體異構到局部類別異構
有機同分異構體的推斷中,除要注意運用整體思維外,還要抓住主要矛盾,進行結構轉換,推導出新的同分異構體.
例2,分子式為C8H8O3的芳香族化合物有多種不同的結構,其中A、B、C、D四種有機物苯環上一氯取代只有兩種,等物質的量的A、B、C、D分別和足量的NaOH溶液完全反應時,消耗NaOH的物質的量之比為1:1:2:3
(1)A可發生分子內酯化反應;B能發生銀鏡反應;C遇FeCl3溶液顯色,其分子內含有羧基,翰林匯則A、B、C、的結構簡式分別為ABC
(2)D可以看成是酯類,則D和足量NaOH溶液反應的化學方程式為
設疑探究:①分子式C8H8O3的不飽和度?(5)
②A、B、C、D苯環上一氯代物只有二種,說明側鏈在苯環上的位置關系?(對位)
③A中含有哪些官能團?(苯基、羧基及醇羥基)A的結構簡式?
④B中含有哪些官能團?(苯環、醇羥基、酚羥基和醛基)
B的結構簡式?
⑤C中除羧基外還含有什么官能團?(酚羥基)C的結構簡式?
⑥D和C相比較,都含有酚羥基,但D比C多中和一分子NaOH,D的結構可看成C結構中的側鏈如何轉化而成?(把C中側鏈中的羧基轉化成酯基,且可看成是由酚和乙酸生成的酯).
D的結構簡式?
從整體上看,B、C、D結構差異僅在于側鏈.是由于側鏈異構而引起整體結構異同.B中側鏈中含有羥基醛,和C中羧酸結構及D中酯基結構屬于局部類別異構,D的酯基又看成是由羧酸和苯酚形成,本題包含了上述三種類別異構新情況。
四,有機復合式方程式的書寫
有機化學教材中所有的化學反應都是單官能團參與,還有很多多官能團的烴的衍生物,綜合了各個官能團的特性,在某些化學反應中,多官能團同時參與反應,這類化學方程式稱為復合式化學方程式,復合式方程式的書寫不僅訓練了綜合思維能力,更有利于創造能力的培養。
例3,化學式為C8H13O2Cl的有機物A在不同條件下發生如下圖所示的一系列轉化。
試解答下列問題
(1)寫出下列有機物的結構簡式:A________B________C________
(2)用化學方程式表示下列過程(有機物必須寫結構簡式)
①A和NaOH溶液共熱:_______________②F與KOH的醇溶液共熱________________
③C氧化生成G_______________
設疑探究:①A的不飽和度為?(2)
②可能含有的結構有?(酯基和雙鍵)
③乙酸乙酯在酸和堿作催化劑時水解產物是否相同?(醇是相同的)A在酸和堿水解條件下產物各不相同,可能的原因是什么?(酯中的氯原子在堿性條件下同時還發生了水解)A中氯原子位置?(可看成在生成酯的醇中)
④推斷物質鏈的順序為?(G-H-D-E-F-B-A-C)
⑤由G結構簡式可推知H結構簡式為?
()
D一方面是A的水解酸性條件下水解產物之一,另一方面又可以水解得到二元醇,則D的結構特點及結構簡式?
()
D經催化氧化可得E,E的結構簡式?()
⑥在KOH、醇溶液和加熱條件下,E可轉化為F,參加反應的官能團有哪些?
(氯原子和羧基)各種官能團分別發生的反應類型?(消去反應和中和反應)
⑦由B和D的結構簡式可推知A的結構簡式為?
()
關鍵詞:低碳經濟;低碳經濟型土地利用結構模式;土地利用
中圖分類號:F12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1年11月1日
一、緒論
土地利用變化中的碳排放量僅位于化石燃料燃燒之后,是全球大氣二氧化碳含量增加、氣候變化的重要原因,特別是在土地利用與城市的建造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溫室氣體。在低碳經濟概念席卷全球的時代背景下,建設低碳城市、探索低碳經濟型土地利用模式乃大勢所趨。
所謂低碳經濟型土地利用結構模式就是兼顧“低碳”和“經濟”,綜合考慮土地的生態價值、經濟價值以及社會價值,實現土地利用的“低排放、高效率、高效益”。要充分發揮土地生物碳匯效應,并在各種具體的土地利用行為過程中采用先進節能減排技術降低碳排放,實現源頭上遏制、環節中減少、循環中中和碳排放的低碳土地利用模式;同時,通過土地混合利用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程度及社會資源的共享性;通過土地利用結構優化深挖土地有效利用率和土地經濟價值,并最終實現低排放、高效率、高效益的低碳經濟型土地利用模式。具體來說,可以從“減排”和“增匯”兩方面著手,減少土地利用直接碳排放、間接碳排放,增加土地碳吸納能力,實現土地的低碳經濟型利用。
二、低碳化視角下的土地利用問題
現階段,國內多個低碳城市的試點工作也已經逐步展開,重慶作為試點城市之一,也已提出了建設低碳城市的構想,并按照低碳化的要求在土地利用方面做著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國目前在土地利用方面的低碳實踐仍處于嘗試性階段,其現狀仍不容樂觀,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土地資源管理等方面的不完善。創建低碳城市,實現低碳化的土地利用在一些政府眼里只是拿到上級或中央政府財政撥款、項目資金,提高政績的工具而已。各級政府低碳經濟建設方面的成果良莠不齊,土地利用模式、土地利用效益更是相差甚遠。在對土地資源的審批和管理上,各級政府口徑不一致,沒有或未完全做到按照低碳化的要求對土地資源進行科學管理。
(二)政策支持力度不夠,相關法規和標準不完善。目前,雖然各級政府已經普遍意識到低碳經濟的重要性,對于高能耗、高污染、占地大的企業制定了相應的懲罰措施,但對于低能耗、低污染的企業缺乏規范的激勵措施,對企業研發推廣低碳建筑、個人消費低碳房地產產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并且,在我國政府批準的《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均沒有對建筑物的碳排放指標作出相應的要求,缺少一個法定的低碳建筑評價體系和認定標準。
(三)房地產企業觀念、規模、資金等方面的制約。隨著低碳時代的來臨,各類打著“低碳”旗號的地產樓盤如雨后春筍般拔地而起,許多貼著低碳標簽的低碳房地產產品表里不一,低碳房地產在一些房地產企業眼里只是一個時尚的概念,營銷的手段而已。一些旨在開發低碳產品的房地產企業現階段也只做到了產品部分低碳化,限于企業規模、成本費用、市場風險等方面的制約,還不足以將低碳理念貫穿到整個房地產開發的過程之中。
三、按照低碳化要求改變土地利用模式的對策
以建設低碳城市為目標,按照發展低碳經濟的要求,通過改變土地利用模式,可以優化深挖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綜合價值,具體來說,可以從“減排”和“增匯”兩個方面著手,減少土地利用直接碳排放、間接碳排放,增加土地碳吸納能力,實現土地的低碳經濟型利用。
(一)減少土地利用直接碳排放
1、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城市建設中對土地的粗放利用模式是導致土地利用碳排放的重要原因,集約用地可以有效降低單位土地利用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節約用地則可以減少對土地資源的消耗,進而減少土地利用變化中的碳排放。低碳經濟藍圖下低碳城市的建設必然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進行集約節約用地。城市的低碳經濟發展模式與城市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是一脈相承的有機整體,建設低碳城市要求對城市土地進行集約節約利用,而對城市土地進行集約節約利用又反作用于低碳城市的建設,在優化土地生態價值、社會價值的同時充分挖掘土地的經濟價值,有利于低碳經濟目標的實現。
2、推廣低碳建筑。目前,據統計建筑能耗占全社會總能耗的比重高達28%,連同建筑材料生產和建筑施工過程的能耗所占比重接近50%,建筑業減排潛力巨大。從建筑業著手,在土地的招拍掛過程中,對開發商所建造的建筑物加以碳排放指標約束,大力推廣低碳建筑。低碳建筑體現了“四節二環保”(節地、節能、節水、節電,室內環保及室外環保)的理念,要求在建筑材料與設備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的整個生命周期內(包括從建筑的規劃階段,到建筑的設計階段、制造階段,再到租售環節、物業環節等),減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只有整個過程都做到低碳化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低碳建筑。如今上海世博會上許多場館的建筑物都在低碳方面做了創新與嘗試,零碳場館更是將各類能源利用,低碳建筑發揮到了極致。由此,我們對低碳建筑有了新的期待,低碳建筑必將成為土地利用中建筑模式的新選擇。
3、減少硬化地面面積。所謂硬化地面,是指用水泥、花崗巖、柏油等不透水的材質鋪設的地面。而原始土地作為重要的碳匯在城市建設的過程中被硬化地面替代,碳循環系統被破壞,從而導致了碳排放量的飆升。因此,在城市的建設過程之中,應充分考慮原始土地的生態價值和碳匯作用,盡量減少使用硬化材料鋪設地面,保持地面的通氣透水以保護地面生態系統的平衡運轉。對于必須鋪設硬化地面之處,應探索使用新材料,以新技術鋪設。比如說,人行道、步行街等對地面硬度要求不太高的路面可以采取透水透氣材質,保持地面呼吸通暢;停車場應盡量采用網格狀地磚鋪設,其間隙填充腐殖質土壤,種植雜草。這些做法有助于在城市開發的進程中減少碳匯面積的損失,保持生態平衡。
4、建立低碳化的城市交通體系。城市交通運營的過程中釋放了大量的溫室氣體是氣候變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城市交通與土地使用具有共發并生的特點,低碳經濟型土地利用模式要求建立低碳化的城市交通體。所謂低碳交通,指以適應低碳經濟模式為根本前提,以實現交通可持續發展為基本理念,以降低交通運輸中二氧化碳排放為直接目標的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交通發展模式。實施低碳交通,要從節約能源著手,通過加快對交通用能方式的轉變,加速對新能源交通工具的開發,提高對新能源的使用比重等方式,逐步用低碳新能源替代傳統的汽柴油等高碳排放能源,實現交通用能方式的低碳化。據相關資料顯示,公交出行比重每增加5%,能耗則下降9%,因此應進一步貫徹“公交優先”的原則,通過多模式交通換乘的方式優化整合交通體系,提高公共交通覆蓋率和營運水平,建設以軌道交通和公交線路為核心的城市網絡交通系統。通過采用智能交通技術,提高交通運行效率,引導出行者出行,降低車輛延誤,進而減少交通出行中的無謂能耗。
(二)減少土地利用間接碳排放
1、供地政策。采取“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土地供應政策,有效地引導了投資方向,促進產業結構的改善。嚴格執行新開工項目管理規定,探索彈性的土地出讓年期和地價政策。以土地供應政策為提高高碳特征產業用地準入門檻、促進低碳特征產業發展服務。此外,應適當提高建設用地的取得和保有成本。比如,在土地成本中加大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比重、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征收標準、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土地出讓總價款逐步提高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等。
2、單位面積的碳排放量指標。指標控制是推動土地利用從粗放外延式開發轉向集約內涵式開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現行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標主要包括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密度。比如,廣州開發區規定每平方米投資強度為670萬美元,投資總額達不到500萬美元的不單獨供地,容積率不低于0.6,建筑密度不低于35%。這些指標能有效地保證了單位面積的利用效率,節約用地,同時能為土地利用的產出效益提供資金保證。低碳經濟型土地利用模式除了要求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實現土地經濟價值的最大化,同時提出了一個土地利用的前提,那就是“低碳”。因此,在土地利用的指標體系中應加入針對土地利用碳排放的新指標,即單位面積的碳排放量。這一指標將作為產業引入和項目開展的預評要素,進一步完善指標體系的作用,提高產業和項目的生態準入門檻,將高排放、低效率、低效益的“高碳”項目排除在外,引導和促進低碳產業的發展和低碳項目的開展,直接有效地降低土地利用碳排放量,兼顧“低碳”與“經濟”。
3、稅收調節。對粗放利用的土地征收重稅,對集約利用的土地施以輕稅;對環境影響惡劣的產業和項目征收重稅,對環保低碳的產業施以輕稅。通過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多種稅收制度為低碳產業減負,引導和推動先進產能與低碳產業的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4、碳交易市場。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過支付另一方獲得溫室氣體減排額,買方可以將購得的減排額用于減緩溫室效應從而實現其減排的目標,實際上就是碳排放權利的交易。碳交易把氣候變化這一科學問題、減少碳排放這一技術問題與可持續發展這個經濟問題緊密地結合起來,以市場機制來解決這個科學、技術、經濟綜合問題。1978年我國的碳排放量是13.8億噸,2007年達到了61億噸,隨著經濟的高速增長,碳排放總量將進一步提高,碳排放交易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健全可以促進我國低碳技術和低碳產業的發展,從而有效減少土地利用碳排放。碳交易市場由津貼市場和以項目為基礎的市場組成。津貼市場是指公司出售或購買碳排放權,而這種權利是由政府直接分配的。項目為基礎的市場,其所需的碳排放量主要以后期可吸收碳的量為基礎進行判斷。碳素稅就是碳交易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它對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進行繳稅,這種胡蘿卜加大棒的方式,可以一方面允許企業創造利潤,同時也督促企業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這對于整個市場和企業來說都大有裨益。巨大的碳排放需求也強烈呼喚世界碳交易體系的及早建立。世界銀行的一份報告指出,最近碳排放權的交易額達到1,263億美元,比2007年猛增了90%。二氧化碳的交易總量也從2007年的30億噸增加到2008年的48億噸,漲幅達55%。碳排放權目前在世界10個市場上進行交易,我國應盡快建立與歐美接軌的特色碳排放市場體系,并在國內建立各省、市、區之間、重點行業大中型企業之間的碳交易市場。
(三)保育土地碳匯。要實現低碳化的土地利用,不僅應從節能減排上有效減少土地利用中的碳排放,還應充分發揮土地的生態價值,重視“綠地”的“碳匯”效應,《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將“碳匯”定義為自然界中碳的寄存體,從空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和機制。碳匯在降低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保護城市生態功能等方面有著重要作用。在土地利用中,一方面應注意對原有植被的保護,減少“綠地”面積的損失;另一方面應加強對城市綠化面積的建設,通過建造城市“綠地”,利用城市植被吸收二氧化碳。通過增加碳匯的辦法降低二氧化碳濃度是一種成本低、效益好的手段,也是最容易參與的一種方式。在“綠地”的建造方式上除了增加城市的綠化帶外,上海世博會也為我們帶來了一些新思路,比如在建筑物墻上和頂上栽種小灌木,為主體建筑“降溫”。這些綠色植被既是環境溫濕度的自動“調節器”,又是控制碳氧平衡的“氧氣機”;既是吸收有毒氣體的“解毒器”,又是減滅有害微生物的“滅菌器”;既是滯塵濾塵的“吸塵器”,又是產生負氧離子的“發生器”,同時植物具有降噪功能,是天然的“消聲器”。如此與建筑物融合的綠色植物,在實現碳匯的同時,并沒有增加使用城市的土地面積,從而達到城市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的目的。
四、對策建議
(一)通過制度與法律法規的約束,合理布局低碳產業項目用地。加強對碳排放相關指標的控制,利用土地總體規劃制度,對于傳統高碳產業項目用地加以限制,提高其門檻,抑制高碳項目用地需求,而對低碳產業項目用地制定相對寬松的供地政策,提高低碳經濟型用地的總量和所占比例。有效引導資本向低碳產業轉移,以此加強對低碳產業的投資力度與強度,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促進低碳產業成長,刺激低碳經濟發展。在各地區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上,結合當地基本情況,合理調節供地規模與布局,達到以土地供應引導需求,在低碳化視角下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的目的,逐步完成從高碳、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式發展向低碳、節能、環保式發展的轉變,促進低碳城市建設,低碳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另外,還可以在法律法規方面,出臺適合低碳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或對原法律法規進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從制度上創新,以低碳化的視角在立法層面的高度上促進土地用地結構的改變。
(二)通過土地供需價格調節土地市場。利用土地價格的杠桿作用,對于耗能排碳量不同的項目產業用地制定差異化的價格標準,調節土地市場供需結構。對于在一級市場上出讓的土地,將高碳與低碳用地區別對待,區別定價,通過土地價格調節投資方向;對于二級市場上轉讓的土地,則可在轉讓稅費上,將高碳與低碳用地區別定稅。通過差異化的土地價格和稅費標準,同樣到達引導資本向低碳項目轉移的目的,最終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
(三)利用土地金融工具優化配置低碳土地資源。利用土地金融工具,在土地信貸、土地融資、土地抵押等方面給予低碳項目用地一定的優惠與支持。完善房地產信托基金建設,對于低碳房地產的開發,給予相應的土地金融支持,拓寬其融資渠道,豐富其融資方式,降低其融資風險,優化其融資結構。土地金融業的發展反過來又可促進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土地的集約節約利用,進一步減少土地粗放利用中的碳排放。
主要參考文獻:
[1]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Energy White Paper:Future-Create a Low Carbon Economy,London:TSO,2003.
[2]莊貴陽.節能減排與中國經濟的低碳發展[J].氣候變化研究進展,2008.
[3]張坤民.低碳世界中的中國:地位、挑戰與戰略[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8.3.
[4]韓青,劉合林.城鎮低碳生態規劃實踐與探索[J].小城鎮建設,2009.12.
[5]李翅.土地集約利用的城市空間發展模式[J].城市規劃學刊,2006.1.
[6]《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50378.百度文庫,200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