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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野生植物保護的意義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野生植物 自然資源
一、我國野生植物資源的特點和現狀
野生植物是重要的生態資源,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物質基礎,保護野生植物資源對人類進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是人類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因素。目前我國一些野生植物物種遭到很大破壞,致使一些種類瀕危,為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這些野生植物資源,我國正在逐步建立健全野生植物法律保障體系,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1996年我國了第一部專門保護野生植物的行政法規》,在瀕危物種保護和培育方面做了大量對工作,對野生植物種類進行了全面對調查研究,并進行了大量對科研工作,先后整理了《中國珍稀瀕危植物》、《中國植物紅皮書》、《藥用動植物資源保護名錄》、《國家珍貴樹種名錄》等大量科研資料。開創了野生植物保護工作對新紀元。將野生植物資源保護工作納入法制軌道,用法律武器對珍稀、瀕危植物進行有效對保護。
二、保護野生植物的重要性
我國現階段好多種野生植物處于瀕危的危機之中,保護野生植物迫在眉睫,具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一是野生植物種類繁多,具有多樣性,它的生長能夠為空氣總提供大量的負氧離子,有保持水土的作用。野生植物的凋謝物在分解后,產生非常豐富的營養元素,為土壤提供大量的養分,在土壤中增加了大量的灰分元素。對野生植物伴生的樹木生長十分有利,可使純林吸收更多更好的養分,有利于樹木的生長發育;二是野生植物對森林防蟲害能力的提高有著重要的作用,野生植物在大自然中自然生長,對氣候和外界環境的適應性非常強,本著優勝劣汰、適應者生存的自然法則,抗蟲害能力也比人工育林的樹木強很多,野生植物對森林的物種多樣性和森林的穩定性有著重要的作用。人工林具有群落結構簡單、種類較少,樹種單一等特點,和野生植物在一起生存,非常有利于人工林的生長;三是豐富的野生植物物種,形成了大自然中各種動植物賴以生存的復雜多樣的食物鏈,使得各個物種群落之間相互制約與依托,從彼此的生存中獲得食物和棲息地,使得生態環境保持平衡,天然森林屏障為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三、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途徑
一是建立就地保護區和就地保護制度。要通過人為撫育對野生植物資源進行保護,對森林中的土壤環境及時監測,保持土壤肥力向著良性循環的方向發展。在不同植被地理區域采取不同的手段措施,制定出適合本區域野生植物生長的保護方案,在瀕危物種區域建立自然保護區或國家植物園,采取就地保護的措施。在保護的基礎加大對野生植物撫育的科研力度,培育野生植物資源,實施人工集約栽培。人性化地在保護區內嚴格對本區域內地野生植物珍稀物種進行保護,工作人員要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加強保護和協調工作,積極科研立項,完善各項保護職能,為野生植物的生存和發育提供必備的條件。
二是采取遷地保護和離體保存的必要措施。有些野生植物物種只剩下一株和少數幾株,所處的環境不適合自身的生長和發育,又不具備很強的繁殖能力,對于這些瀕危物種,僅僅采取就地保護措施也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這就需要采取遷地保護措施。將這些物種改遷到適合其生存的植物園中,進行時時撫育,并建立一整套檔案記錄,必要時可以采人工授粉、設風障、設置隔離帶等人工保護和撫育措施;另外對于一些種類稀有的瀕危植物,采取就地或者遷地保護都受到方方面面的原因限制,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離體保存措施,建立瀕危野生物種基因庫,這個基因庫是離體保存的主要基地,對野生植物的組織、種子、花粉或胚胎等細胞在基因庫內進行離體保存。因保存物種、保存時間和保存條件等因素不因,一定要因地制宜、分門別類地將這些物種的細胞進行科學保存,并且嚴格采集數據,做好詳實的登記,對不斷完善野生植物基因細胞的保存和管理積累必要的經驗。
三是要逐步建立健全立野生植物保護法律體系。目前,我國野生植物法律體系還不夠完善,雖然相繼出臺頒布了一些法律和法規,但還能夠滿足野生植物保護的需要。所以要通過逐步立法加強對野生的,尤其是瀕危的植物進行保護。以前只是憑借各種規章制度和保護措施進行保護,不具有法律強制性,對人為破壞壞和盲目開發的打擊力度不夠。尤其是黨的十將保護資源提高到了法制高度,所以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經營也要走依法建設的道路。林管部門要在工作中要加大執法和普法工作,提高法律意識,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徇私枉法,比以言代法,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野生植物資源相關的法律法規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并日益完善,用法律的武器嚴厲打擊肆意破壞野生植物的惡劣行徑,使得野生植物資源得到有效保護。
四是要逐步完善野生植物保護機制,健全保護機構。目前,我國野生植物保護機構不健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素質都偏低,對野生植物資源保護重視程度不夠,尚沒有健全完善有效的保護機制,使得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滯后。所以一定要建立健全各項體制機制,加緊組織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野生植物保護工作者的素質,加大野生植物資源保護人員的工作力度,提高其管理水平,不斷強化組織領導和機構隊伍建設,積極發揮民間團體的優勢,倡導和鼓勵建立民間保護團體,發揮他們的巨大活力,樹立全民保護野生植物資源的觀念,使野生植物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和必要的科學管理。
五是加強對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的科研力度。提高全民對野生植物的保護意識,呼吁全社會共同保護國家的動物資源。加強調查研究,加大科研力度,杜絕盲目開發和人為破壞,探索野生植物資源群落特點和分布規律,對各個物種野生植物的潛在開發價值,進行深入的科學研究,可以選則在瀕危野生植物保護區域內進行科研立項,深入研究瀕危植物的生長規律,同時加強民族植物學方面的研究工作力度。加大科研立項,對野生植物保護和繁衍有著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農業野生植物 保護點 激勵機制
2008年起,農業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GEF的作物野生近緣植物保護與可持續利用(CWRC)項目在廣西實施,建立示范點一個,推廣點4個。在農業部國家項目辦的領導下,經過地方領導的積極參與,當地農友的大力配合,已經取得顯著效果。目前,廣西野生稻等作物近緣野生植物采用了物理隔離保護方式(SP1)和與生產結合式(SP2)2種保護方式進行原生境保護。為其他農業野生近緣植物保護起到示范、榜樣的促進作用,特別是SP2方式更加拉近與農民的距離,和諧了人與自然、生產與保護的關系,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1、方法
1.1 激勵機制方案編制原則
激勵機制是農業野生近緣植物保護項目采用與生產結合方式進行原生境保護的主要工作,是調動農民參與原生境野生植物遺傳資源保護主要手段。因此在項目經費許可的框架內,編制激勵機制極其重要。而編制激勵機制的指導思想就是調動一切社會資源為項目服務,充分調動農民保護農業野生近緣植物。因此,我們制定了“民主協商、農民決策、技術支撐、領導參與、三方評估”的激勵機制方案編制和實施原則。
1.1.1 民主協商原則
首先,項目領導說明項目實施的意義和目標要求;其次,由專家提出保護技術方法的要求;再之,在項目主持和實施部門的領導的發動下,由農民充分討論,提出與保護目標物種最密切的建設性項目,解決他們最想解決和急需解決的問題。
1.1.2 農民決策
經過認真的討論,提出激勵項目初步設想,在經過項目和地方領導研究其可行性,并與農友說明實施的資金、時間要求等的可能性,由他們做出最終的決定。
1.1.3 技術支撐
激勵機制設計方案項目選定過程科學家始終參與,并由科學家負責執筆編寫,制定出激勵機制方案。把與保護目標物種最密切的建設性項目,解決他們最想解決和急需解決的問題編入方案中,并在以后的項目實施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撐。
1.1.4 領導參與
首先,地方領導根據項目實施的可能性,提出建議和完善意見。主要是結合地方建設項目進行協調,保障項目的完成。其次,項目領導則從整體安排上考量可行性,作出資金安排。
1.1.5 三方評估
CWRC項目是由聯合國計劃開發署/GEF聯合實施的項目,項目實施效果由他們招聘國際專家,組成第三方聯合評估團進行獨立評估。
1.2 編制方法
激勵機制編制程序,首先,農民提出的最想解決和急需解決的問題,項目科學家、技術人員記錄和充分理解問題的實質。接著科學家對問題進行分析和提煉,設計出激勵機制建設項目。其次,根據項目實施的經費可能,編制激勵機制設計方案初稿。最后,再拿初稿與農民座談、協商,由他們決定最能解決急需問題的項目。在整個編制過程,地方領導也參與其中,充分考慮激勵機制建設項目實施的可行性,保障激勵機制項目的完成,進而保障整個保護項目預期目標的完成。
1.3 技術培訓
激勵機制中的項目都是與生產相結合的建設性項目,需要地方實施部門,分類實施,基礎建設項目采用招標方式進行招標建設。與農業生產結合的項目需要進行技術培訓,進一步提高農民的生產技能,提高產量、質量和經濟效益,增加農民收入,進而提高保護農業野生近緣植物(野生稻、野生荔枝)的積極性。培訓方法采用農民田間學校的田頭現場培訓和農民自己說教的辦法,請專家、技術能人講課,再讓有經驗的農民以切身經歷交流學習體會,更快地掌握新技術新方法。同時教育培訓農民以及當地的中小學生掌握野生稻等野生近緣植物保護的技術和方法,提高保護效果。
1.4 基線調查方法
廣西野生稻的原生地多數分布點在山溝中,野生荔枝是高大喬木,零星分布在大范圍的地方,樹齡長短不等,樹齡長的樹樹冠覆蓋0.1-0.2畝地無法用小樣方進行調查,也無法采用平原或大草原的十字等距離定樣方的辦法進行調查。因此,我們制定了新的方法。
1.4.1 野生稻種質資源調查方法
用GPS儀沿保護小區周邊走一圈計算出面積。采用沿著山溝走向,在有野生稻分布的自然群落(居群)和沒有野生稻的地方隨機確定樣地10-15個,每個樣地1m2,設空樣地2-3個,用GPS儀測出每一個樣地的面積、經緯度、海拔高度,記錄在調查本里。同時,在項目實施第一年起就進行每個樣方的目標物種及伴生植物種類和株數進行基線數據調查,記錄目標物種和伴生植物的數量。此后,每年均在相同月份內進行跟蹤調查,統計其數量變化狀況,證明保護效果。
按以下公式統計出目標物種的密度,即:目標物種密度=∑yl…15(20)/15(20)×10000。按公式統計出目標物種豐富度,即:目標物種豐富度=∑yl…15(20)/∑yl…15(20)+∑bl…15(20)。yl…15(20)表示目標物種在1至15個或20個樣地的數值;bl…15(20)表示伴生植物在1至15個或20個樣地的數值。
1.4.2 野生荔枝種質資源調查方法
用GPS儀沿保護小區周邊走一圈計算出面積。在保護山地中點向四面定出十字線,沿線等距離選出10-15個樣地,設空樣地2-3個,每個樣地100m2面積。調查目標物種和伴生植物數量時在每個樣地的4個角和中央各劃定1m2,進行調查,記錄目標物種和伴生植物數量。用此公式算出每個樣地的的數量,公式:∑yl…10(15)/5×100。然后,參照野生稻調查的計算方法,統計出整個野生荔枝保護小區的目標物種的密度和豐富度。以后每年定期跟蹤調查,監測保護效果。
同時,找出該保護小區的主要威脅因素,以及威脅因素降低的安全標準,以后每年根據調查結果進行威脅因素變化的評估。進一步說明保護的作用。
1.5 生態環境監測方法
野生稻等農作物野生近緣植物原生境保護效果往往受到生態環境因素變化的影響,因此,必須設定保護小區的生態環境監測因素和方法,每年定期進行監測,采集數據,評估生態環境變化對保護目標物種的影響作用。本項目的生態環境監測范圍定在保護小區外1000米的范圍,對其生產方式、工程建設、污染源、人為破壞、自然因子等5方面進行調查和數據采集。
2、結果與分析
在農業部國家項目辦的領導下,在經過2008-2012年的實施,以及第三方的實地檢查評估證明廣西農業野生近緣植物保護點激勵機制成效顯著,從而有力推動示范點和推廣點的野生稻和野生荔枝種質資源的有效保護。
2.1 保護政策法規機制
保護政策法規機制建設是作物野生近緣植物保護和可繼續利用項目產出成果之一,是項目在當地實施必須確立的保障措施和關鍵所在。各保護點所在縣(區)政府通過成立作物野生近緣植物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保護通知,修訂鄉(鎮)規民約、村規民約(公約),完善農業野生近緣植物資源保護政策法規機制,見表1。從而強化了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在作物野生近緣植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主導地位,引導群眾自覺保護作物野生近緣植物種質資源,取得良好效果。
2.2 基礎設施建設
基礎設施建設是激勵機制的重點內容。“要致富先修路”也是商品化社會的特點,是各保護點的所在縣(區)政府積極參加保護小區建設最容易結合的切入點。通過“村村通硬化公路”、“一事一議”、新農村建設、水利維修等計劃項目,撬動配套經費,保證激勵機制建設項目的完成。通過激勵機制項目建設有效提高了生產能力和增加農民收入。例如01保護示范點項目實施前,2007年該村人均收入1650元屬于貧困村,到2012年人均收入達到2690元,收入明顯增加,保護野生稻的積極性有了顯著提升。
2.3 生計替代技術培訓
由于長期以來,保護小區地處邊遠山區,其交通運輸、生產基礎設施、生活條件相對落后,農民整日為了生活而忙碌。他們對現代化生產知識和技能接觸滯后,雖然,改革開放有許多年輕人進城打工開闊眼界,但是,保護項目任務的完成,激勵機制的實施,生計替代技術培訓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通過生計替代技術培訓能夠迅速地把先進的農業、加工業、第三產業的的技能教授給他們,提高他們知識和技術水平,增加經濟收入,從而減少對野生植物原生地的開墾依賴,達到保護的目的。例如:02點聯合縣陽光工程項目辦一起對原生地所在村民進行家政服務、酒店餐飲服務、服裝加工、安全保衛知識和技術培訓;其他各個保護點聯合地方和基礎的農業、水產畜牧等專家和技術能手在農民田間學校中進行具有很強針對性的栽培、養殖技術培訓,取得很好的效果。
2.4 保護知識培訓
建立原生境保護小區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提高當地農友的保護知識和技術水平,保護好目標物種的種質資源。因此,保護知識培訓必不可少。國家、地方項目辦和專家成員在各個保護小區都花大力進行保護知識培訓,特別是在激勵機制方案中設立中小學生的獎學金,使保護小區所在的鄉鎮中學、村小學的每一個學生都受到作物野生近緣植物種質資源保護知識和技能教育。普遍提高當地農友和中小學生的保護知識技能和保護意識,整體提高保護工作的水平,有效保護目標物種的種質資源。
2.5 資源保護結果
基線跟蹤調查結果表明:廣西各個保護點的目標物種得到很好的保護,種群數量增加,密度增加。例如01保護示范點的結果說明,項目實施以來種群密度得到增長,種群豐富度有了改變,目標物種生長向良好方向變化。資源狀況指數為105。2012年調查發現,原來定位樣地的居群面積普遍比2008年增加2.0-3.1倍,長勢十分旺盛。2010年把示范點的經驗向推廣點進行推廣,跟蹤調查結果表明,各個推廣點的情況也是有了明顯好轉,目標物種得到有效保護。詳見表5。
2.6 生態保護結果
生態環境跟蹤監測結果表明,廣西各個作物野生近緣植物保護小區的生態環境狀況在項目實施前人為破壞較嚴重,存在開墾、偷牧、砍伐現象。項目實施后,沒有開墾、亂砍亂伐,以及工礦企業“三廢”、畜舍和其他污染現象,降低了偷牧現象,生態環境保護效果很好。
2.6.1 生產方式對目標物種保護的影響
1)種植業的影響。調查結果發現每個保護點的主栽作物相同,每年的生產方式也相同,對目標物種保護評價為中性或友好型。見表6。生產對原生地保護的影響主要在于開墾,項目實施后沒有發生開墾現象,因此,影響的評價結果就改變了。
2)養殖業的影響。調查監測結果表明,廣西各個保護點養豬基本上是圈養,對原生地影響不大。養牛、養雞、養鴨在野生稻原生地上養殖很容易造成過度放牧,破壞是毀滅性的。養牛和林下養雞業會造成放牧過度。各保護點的具體情況與評價,有一定的差異。見表7。
3)工程設施請況。廣西各個保護小區除了原有村莊的房屋建設外,就是項目實施的基本建設,主要是道路設施、水利設施等。見表2。它們對作物野生近緣植物種質資源保護沒有負作用,反而提高農民生產效率,降低了對資源過度開發和掠奪性利用的依賴,提高保護積極性。
4)自然因子情況。幾年來的監測記錄表明。各個保護小區的降雨、積溫等自然因子都有所變化,但是都在正常變化范圍,對作物野生近緣植物保護沒有形成災害影響。見表8。
2.7 項目亮點
2.7.1 制定了作物野生近緣植物保護政策
項目所有保護小區均制定了縣(區)、鄉鎮和村委保護作物野生近緣植物資源的相關政策和保護措施,建立了運行機制,確定政府部門在作物野生近緣植物資源保護上的主導地位。并廣泛宣傳,提高了干部群眾保護意識,鼓勵他們自覺參與保護作物野生近緣植物資源。同時也為其它部門支持項目點經濟建設提供政策基礎。
2.7.2 加強農作物野生近緣植物種質資源原生境保護隊伍建設
通過本項目的實施,各個保護小區均成立了省、縣(區)、鄉鎮、村4級作物野生近緣植物種質資源保護協作網,組成了包括中小學生在內的一支穩定的野生植物保護技術隊伍。并且在激勵機制項目實施、生計替代與保護知識培訓、宣傳活動,全面系統地培訓了基層的縣鄉村干部、原生地的村民,以及中小學生,使他們比較全面地了解農業野生近緣植物保護知識和保護技術,全面提高了他們的保護意識和保護技能,以及生計替代技能。提高了經濟建設和資源保護技術水平,確保了野生植物資源的可持續保護,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2.7.3 經濟建設和資源保護協調發展
社會經濟調查結果表明,項目實施前后對比就可以看到,保護小區村民的人均收入有了明顯增加。例如01保護示范點,在項目實施前的2007年人均收入為1650元,到2011年增加到2670元,增長61.81%。其他各個保護推廣點的情況也有明顯的增長,見表9。由于激勵機制促進生產發展,減少了村民開墾野生植物的原生地,減少亂砍亂伐現象,有效地保護了野生植物種質資源。見表5。因而,取得經濟建設和保護種質資源雙豐收。
2.7.4 增強保護意識和自覺行動
通過幾年來的宣傳、培訓,特別是保護法律知識宣傳和生計替代技術的培訓,保護點農民的野生近緣植物資源保護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人人都知道“誰破壞野生稻誰坐牢”,“誰破壞野生荔枝誰進監獄”的法律知識,保護作物野生近緣植物資源的積極性普遍提高。同時經濟意識得到了較大的提高,在作物種植模式和畜禽養殖得以突破,多種作物的輪種、套種、種養加一條龍的產業化模式也在不斷發展。
3、討論
農作物野生近緣植物資源原生境保護與生產結合具有明顯的特點,是一種切實可行的原位保護途徑。
3.1 激勵機制方法切實可行
經過5年來的示范點和推廣點的實踐,以及在藥用野生稻、普通野生稻以及野生荔枝等不同植物種質資源的保護實踐,證明激勵機制這種與生產緊密結合的保護方式(SP2)是一種十分切實可行新模式。它能夠彌補政府出錢進行物理隔離方式(SP1)保護的不足。SP1方式主要是政府的積極性起作用,農民處于被動的應付式的開展保護,消極因素相對較多。SP2能有效提高農民的生產能力,增加經濟收入,發揮農民保護野生植物種質資源的積極性,使他們明白,只有保護好野生植物種質資源,政府和世界各階層的人們才支持他們,保護得越好越有貢獻,越能得到回報。從而,在內心發出自覺的保護意識和自覺行動。SP2方式能夠同時調動政府和農民兩頭的積極性,并由于加強中小學生的保護知識培訓,可持續性較好。因此,通過激勵機制的扶持,促進原生境保護的方法是切實可行的方法。
3.2 培訓十分必要
在項目實施前,許多村民甚至縣鄉鎮領導都不知道野生稻和野生荔枝是什么東西,樣子怎樣?項目實施時,首先對縣鄉鎮各部門的領導進行實施項目的目的、意義以及保護野生稻、野生荔枝的重要性、保護意義和保護法律法規知識和保護技術培訓,接著對村干部和村民進行培訓。還對中小學生進行培訓,帶他們到現場做實習課,開展保護知識競賽,對“雙優”學生進行獎勵,建立獎學金制度。這就有效地提高各級領導和村民的保護意識、保護技能和自覺性,促進保護工作開展,提高保護效果。
在此同時,還進行生計替代項目技術培訓,把現代化的種植、養殖,以及第三產業的服務技術教授給村民,提高他們的知識和技術水平,提高生產水平,增加經濟收益。讓他們感到項目對他們的真心幫助,只有做好作物野生近緣植物資源保護工作才得到國際和國內的資助,才能有效提高家庭的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和質量。
3.3 宣傳很重要
宣傳是現代社會信息傳播的主要途徑,也是現代文明的體現。對農作物野生近緣植物種質資源原位保護項目來說,宣傳很重要。由于這類項目太基礎,基層領導和群眾多數人不知道,不了解,工作起來會存在誤解,增加工作的困難。本項目實施時就請中央電視臺有關記者組進行宣傳片的制作和電視播出,從一開始就傳播保護的正能量。使得社會各界都知道保護野生稻等野生近緣植物種質資源的重要性,項目實施縣也把項目實施作為一種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重大政績開展工作,專業技術人員也作為出業績的平臺努力工作,從而充分調動社會資源為項目實施服務,保障項目的高質量完成任務。
致謝:國家種質南寧野生稻圃的梁世春、曾華忠、徐志健、張燁同志,以及各個保護點的縣區領導和有關局委辦,特別是農業局的同志都做了很多野生稻保護工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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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中藥資源保護;野生中藥資源;可持續發展
野生中藥資源是中藥產業得以存在、發展的物質基礎。我國擁有豐富的野生中藥資源,隨著人類“回歸自然”呼聲的日益高漲,社會對天然藥物的需求與日俱增,野生中藥資源面臨巨大壓力。一些中藥材如甘草、麻黃、銀柴胡、肉蓯蓉、雪蓮、紅景天、冬蟲夏草、川貝母等由于過度采挖或掠奪式開發,資源量逐年萎縮,已開始影響到中醫臨床用藥及制藥企業的生產。歷史教訓告訴我們:只有合理地保護、開發利用,才能保證中藥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1 野生中藥資源的開發現狀
據統計,傳統中醫所用藥材達13 000種之多,包括動物、植物和礦物三大類。其中植物藥占絕大多數,約為11 146種,其中野生種類約占80%。隨著對中藥材需求的急劇增加,我國藥材資源尤其是地道藥材資源受到了嚴重破壞。在1992年公布的《中國植物紅皮書——稀有瀕危植物》(第一冊)收載的398種瀕危植物中,藥用植物168種,占42%還多,其中稀有種38種,漸危種84種、瀕危種46種。如何拯救瀕危的藥用植物,更有效地保護現有中藥資源,成為我國面臨的一個緊迫問題。
1.1 野生中藥資源利用的歷史和現狀
隨著對中藥材需求的急劇增加,我國藥材資源尤其是野生藥材資源受到了嚴重破壞。近年來,由于人們對天然藥物的需求量劇增,僅出口十年間就翻了三番,為我國帶來了豐厚的經濟利益。據統計,中草藥的對外貿易已發展到120多個國家和地區,種類達400~500種,其中低加工、低附加值的原料藥材出口占了很大的比例。
但這種以犧牲生態為代價的出口也為資源的枯竭埋下了隱患。長期以來,由于對合理開發利用野生中藥資源認識不足和經濟利益的趨使,一些地區不同程度上對資源進行了掠奪式的采收,加之違反自然規律的不適當墾殖和其他一些原因,使一些藥用植物喪生了合適的生態環境,減弱了資源的再生能力,許多種類趨于衰退或瀕臨滅絕。據調查,藥用植物資源中甘草、光果甘草、羌活、單葉蔓荊、黃皮樹、肉蓯蓉、銀柴胡、紫草等100多種中藥材的資源量普遍下降,影響到60多個藥材品種的醫療用藥。八角蓮、杜仲、見血封喉、野山人參、黑節草、小勾兒茶、凹葉厚樸等30多種藥材因野生資源量稀少,處于瀕臨滅絕的邊緣,而無法提供商品或只能提供少量商品。以野生甘草為例,上世紀50年代我國的野生資源蘊藏量為200萬t,而目前不到35萬t;許多地方野生甘草的覆蓋度從90%以上降到零星分布。對珍稀瀕危藥用資源的保護迫在眉睫。
許多中醫藥專家已經開始了對瀕危藥用植物的保護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據初步統計,幾十年來由野生轉為家種的藥用植物不下60種,引種國外藥用植物約30種;在46種常用珍稀瀕危藥用植物中,有天麻、黃芪、明黨參、北沙參等13種植物經過系統的研究,已具有了成熟的人工栽培技術。這些都一定程度地減輕了對野生資源的壓力。
但即使有成熟的栽培技術,如果不對野生資源進行有效地保護,隨著物種的分布區域和面積的繼續縮小,種質資源的大量流失將是在所難免的,甚至有可能出現象當歸等一些有長期栽培歷史的藥材一樣,難以找到野生資源。近些年的研究表明,栽培植物遺傳基礎狹窄的問題日益突出,如果不保護好野生物種,則不能根本解決藥用植物的瀕危問題。
1.2 野生藥材資源瀕危的原因
造成野生藥材資源減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少數物種本身的一些特殊原因之外,主要是人為因素。
一是人口增長過快,人們對資源的需求量也越來越多。但是,自然資源的儲量是有限的,過度的開發必然導致有經濟價值的野生植物資源大量減少,甚至瀕危滅絕。
二是在資源開發中,沒有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野生中藥材資源亂采濫獵狀況嚴重,致使一些品種出現衰退甚至瀕臨滅絕。特別是90年代以來,國際市場比較熱門的藥用植物提取物的大量出口,造成了對野生中藥材資源新的更大的破壞,如甘草、草麻黃、紅豆杉、冬蟲夏草、肉蓯蓉等等。
三是毀林開荒、過度放牧,以及城市建設破壞了生態環境和資源分布。自然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隨著工農業生產和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人們對土地、森林、草原的不合理利用,導致生態環境失衡,從而威脅到藥用植物的生存和繁殖。
四是全民藥用資源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薄弱。長期以來,由于人們意識不到保護資源的重要性,認為我國“地大物博,資源豐富,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對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往往是先破壞后保護,這也是致使有經濟價值的藥用資源短缺,甚至瀕臨滅絕的原因之一。
1.3 瀕危等級劃分的三大誤區
保護等級是以物種受威脅的情況為基礎,同時兼顧人類對其保護的目標。長期以來,藥用植物一直沒有特定的瀕危和保護等級劃分標準。《中國珍稀瀕危保護植物名錄》和《中國植物紅皮書》中均將收載的藥用植物分為瀕危種、漸危種和稀有種三類。在國務院頒布的《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中,將保護等級分為三級,一級:瀕臨絕滅狀態的稀有珍貴野生藥材物種;二級:分布區域縮小、資源處于衰竭狀態的重要野生藥材物種;三級:資源嚴重減少和主要常用野生藥材物種。因而,藥用動植物瀕危及保護等級劃分標準始終沒有形成統一、獨立的體系,在認識方面也存在亟待澄清的三大誤區。
1.3.1 瀕危等級不等于保護等級
瀕危等級是對現有環境下一個物種絕滅的危險性評估,評估絕滅危險性的目的是對分類單元絕滅的可能性做出定量的估計。而保護等級劃分是評估保護行動優先權的問題。因此,評估絕滅危險和確定保護行動優先權是兩個相關但又不同的過程。絕滅危險的評估一般在優先權確定之前,而評估保護行動優先權除了考慮絕滅危險,另一方面也涉及到其他許多相關的因素,例如:經費開支、開展保護行動的人員、受威脅物種保護的法律框架或一些物種相對于其他物種的生態的、系統發生的、歷史的及文化的優先考慮。
1.3.2 地區性瀕危不等于全球性瀕危
在地區或國家水平上使用瀕危等級劃分時,必須認識到對于一個特定的分類單元,其全球性的受威脅等級不一定與其他地區或國家的等級一致。這里存在一個地理尺度的問題,在全球被定為無危的一個分類單元,在某個特定區域,由于其數量很少或正在衰退,或許僅僅因為它們處于全球分布區的邊緣,而可能被劃為極危;反之,根據數量和分布區存在全球性衰退的資料被劃分到易危的分類單元,可能因其在特定地區種群數穩定而被定為無危。因此,地區或國家特有的分類單元在任何地區或國家的標準應用上都需要進行全球評估,避免出現認識上的誤區。
1.3.3 栽培品種不能代替野生品種
由于藥用植物有較為悠久的栽培歷史,加之國家對中藥材栽培基地建設的重視,因此,對有大面積栽培的藥用植物,強調瀕危植物的保護不容易引起人們的重視。這里存在一個對瀕危物種概念的認識問題。在世界自然保護盟(iucn)紅色名錄中明確提出物種瀕危等級標準只適用于在自然范圍以內的野生種群和由良性引種而產生的種群。因此,在藥用植物瀕危及保護等級的劃分時,應該只以野生種群的數據為依據,不能因為該物種有大量的栽培種群而降低其瀕危和保護的等級。相反,有大量栽培面積的物種,其野生資源的保護應該更有優先權。其原因有以下3個方面:首先,從種質方面考慮,栽培種群不具備野生種群所蘊涵的諸多優良特性,如高產優質、耐寒抗旱、抗病蟲害等等。其次,栽培種群并不能全面有效的緩解野生資源的壓力,栽培人參與野山參價格的天壤之別極好的說明了在中藥材特別是名貴藥材的保護上,栽培品的多少有時并不能減輕野生資源的壓力。再則,具有成熟栽培技術的藥用植物種類有限。目前,我國可以人工栽培的藥用植物僅有492種,而其中只有13種具有成熟的人工栽培技術。
2 加強野生中藥資源的保護是大勢所趨
2.1 野生中藥資源的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由于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具有重要意義,野生中藥資源作為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應當加強保護。
地球上的每一個物種都是獨一無二的基因庫,具有無法估量的現實和潛在價值,目前所知的藥用價值只是其價值的一部分。如果只顧眼前利益,對藥用資源過度利用而導致物種的滅絕,將會對全人類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也許若干年后人類所遭遇的某一疾病正需要依賴這些物種來治療,而它們卻已經滅絕了。因此,保護野生生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這是包括中醫藥界在內的全社會的責任。
2.2 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已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近年來,傳統醫藥——主要是傳統中醫藥使用野生動植物的問題日益受到關注。1997年6月召開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第10次成員國大會上,英國和美國分別提出關于傳統醫藥和《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的文件,對東方醫藥進行全面的評價。主要的觀點和意見是:傳統醫藥利用大量瀕危物種是導致犀牛、虎等野生動物瀕危的重要原因之一,對其它野生動植物的生存和地球生物多樣性構成嚴重威脅;承認人工繁殖和栽培野生藥用動植物的作用,但認為其對緩解野生資源面臨的壓力效果較小;大量傳統醫藥進入國際貿易反過來加劇了對資源的壓力;提出限制傳統醫藥的使用和貿易,要求加強國家立法和執法等措施,對傳統醫藥利用野生動植物進行檢查和管理等。由此可見,傳統醫藥利用野生生物尤其是野生動物的問題正逐步成為國際社會的敏感問題。
3 野生中藥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之間存在的問題
經濟發展與資源保護是我國經濟發展中長期存在的一對矛盾。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資源應以利用為主;從環境保護角度來看,資源應以保護為主。如何正確處理野生中藥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之間的關系,已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焦點問題。在我國藥用植物保護與利用矛盾的客觀現實,也嚴重阻礙了中醫藥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進程。
3.1 管理部門不協調
野生動植物的行政主管部門是國家農業部和林業總局,中藥材生產經營和使用主管部門有國家發改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等多個部門。由于保護管理部門與生產經營部門的相互矛盾和不協調,缺乏有效的溝通和信息交流,沒有形成保護管理與經營使用的統一機制,從而造成了國家頒布的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在實施中難以貫徹執行。
3.2 相關法律法規有矛盾
中藥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有法難依現象是客觀存在的。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往往一方面符合國家藥品生產經營法規;另一方面卻又違反了野生動植物保護法規。有的法規相互沖突或已不適應當前形勢,有的法規可操作性不強,必然使中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無所適從。
3.3 市場需求與政策導向不一致
中藥出口與資源保護之間的矛盾非常突出。以杜仲為例, 1986年以來,有關杜仲的開發性研究獲得了許多專利,國外的需求也很大,人們看到杜仲潛在的經濟效益后,開始大面積種植。但1997年,我國為保護杜仲,對其出口實施瀕危管理并征收高額費用,湖南等地的農民就開始挖了杜仲當柴燒。這種資源的破壞與國內外出口環境的惡化有很大的關系。
4 野生中藥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措施與對策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加入wto,國內外貿易活動的增多,經營活動與法規以及法規與法規之間不相一致的問題也會越來越多。面對中藥行業普遍存在的瀕危藥材資源短缺問題,只有從中醫藥行業的長遠發展和人類健康的整體需求出發,通過國家政策法規的補充和完善,在保護自然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才能實現中藥產業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4.1 正確對待國際社會的批評和意見
我國中醫藥記載和曾經使用過被視為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旗艦物種如犀牛角和虎骨等,招致了國際社會不同層次、不同來源的各種批評,乃至抨擊。這和中醫藥界與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之間缺乏溝通、未能有效的宣傳自己有關。對于中醫藥與野生動植物保護的關系,我們的態度是:我們加入和遵守《國際瀕危貿易公約》,我們現有的12 000多種中草藥中,有80%以上系以植物原料為基礎制作而成,并且常用的種類均有栽培品種,僅有一小部分中成藥含有動物藥成分。在利用及保護之間尋求一種平衡已成為我國傳統醫藥事業發展的動力之一,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已經成為中醫藥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4.2 客觀評價珍稀瀕危中藥材的療效
由于古代科技發展水平的局限以及目前條件的限制,部分珍稀瀕危中藥材缺乏必要的科學研究,對前人記載的功效不能進行客觀評價。因此,我們應通過科學研究正確區分哪些是傳統中醫藥中的精華,哪些是確有療效、應當加以開發;哪些是因受眼前利益驅動,或悖謬誤傳,將會對未來的用藥基礎構成威脅的。只有搞清這些問題,才能切實遵循“保護與利用并重”的原則,才能為瀕危物種替代物的研究提供客觀標準。
4.3 加強科研,為保護立法和強化管理打下堅實的基礎
為了加強珍稀瀕危中藥資源的保護立法,健全相關的法制法規,加大執法力度,急待開展以下的科研工作。
4.3.1 本底資料的調查工作
在全國范圍內有針對性的調查瀕危中藥材的種類、數量,分析種群區系的分布特點(包括廣布種與瀕危種),繪制地理分布圖,了解當前保護現狀等,這是瀕危程度評價的前提。
4.3.2 珍稀瀕危程度的量化標準
評價標準除充分考慮動植物分類學特點外,還應考慮藥用價值對物種、族群的影響,應從分布特點、野生資源量、栽培狀況、保護現狀、開發利用、藥典收載等方面細化量化標準。評價時需特別注意影響因素間的權重系數、交互作用。據此標準劃分瀕危程度、確定保護等級和主管機構、制定具體的保護措施及獎懲辦法等。
4.3.3 中藥材致瀕原因的研究
要對瀕危物種及其遺傳多樣性進行有效保護,必須查明中藥材致瀕因子。如查明瀕危物種的種群動態、繁育系統、極端環境壓力下的抗逆性、人為干擾對物種的影響等,從而可以揭示瀕危中藥材生活史薄弱環節,區分致瀕的內在機制和外部原因,為物種保育、人工栽培或馴養提供科學依據。
4.4 加強藥用瀕危資源保護與利用研究的科技支撐
國家醫藥主管部門應對中藥企業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藥材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統計,在基本掌握我國藥用資源底數情況的基礎上,建立資源監測網絡。同時,加強科研工作,重點研究和掌握重要藥用野生植物物種的遺傳育種、人工繁殖、養殖和棲息地條件改善等技術,為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持。如野麝“活捕取香”在理論上完全有可能,在實踐上也很有可能做到在不傷害野麝生存的基礎上獲取麝香,國家應大力支持類似的科研項目。
4.5 成立野生中藥資源管理委員會
成立行業委員會是加強瀕危藥用資源保護與利用的重要保證。根據我國目前藥用瀕危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際情況,成立藥用瀕危動植物種養委員會,起到協調保護與利用之間的矛盾,加強政府與企業的溝通聯系,發揮服務、協調、指導、監督的作用,促進藥用瀕危資源種、養行業的繁榮與發展。在保護的基礎上,合理利用我國的藥用瀕危資源。
4.6 嚴格管理藥用瀕危資源的生產經營
根據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和瀕危動植物管理的有關法規和國際公約規定,對瀕危動植物的經營要嚴格管理,有效控制,實行許可證管理。由國家醫藥行業主管部門指定專業中藥經營機構實行限量收購、定向使用、專業經營和規范化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含藥材專業市場)不準收購經營瀕危動植物藥材。對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藥材實行國家和地方兩級專營管理。
據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副司長賈建生介紹,此次珍稀植物回歸野外定植,在國際上尚屬首次。這標志著我國珍稀瀕危植物的保育工作已由單純的就地保護發展到以遷地保護促進就地保護的新階段。
蘇鐵類植物是現存最古老的種子植物,被稱為植物“活化石”。據了解,全世界現存蘇鐵類植物有3科11屬約280種。蘇鐵植物大多生長在中低緯度中低海拔的森林或丘陵中,這些地域也是人口居住較稠密的地方。蘇鐵科所有種全部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德保蘇鐵是蘇鐵家族中的重要一員,是中國的特有種,并且比其他蘇鐵更原始,極具科研、生態等價值。
據介紹,我國于2002年在深圳仙湖植物園成立國家蘇鐵種質資源保育中心,并將原生于廣西德保縣的500多株德保蘇鐵幼苗遷移至此栽種、保護。經過多年栽培、選育,蘇鐵幼苗已長成約1米高的茁壯幼樹。經國家林業局批準,由國家蘇鐵種質資源保育中心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局密切合作,將這批蘇鐵回歸原生地栽種,以加強原生種群的自然繁育。
全國“愛鳥周”活動在太原啟動
4月12日,一年一度的全國愛鳥周暨山西省第二十七屆“愛鳥周”活動在太原啟動。今年活動的主題是:繁榮生態文化,建設生態文明。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會長趙學敏在啟動儀式上說,保護野生動植物,維護生態平衡,是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愿意為公眾提供參與野生動物保護的平臺與載體。希望一年一度的“愛鳥周”活動,既是一個保護鳥類的承諾,同時也是一個關注中國生態建設、關心地球命運、傳播生態文明理念的盛大聚會。
山西省副省長梁濱說,保護鳥類、保護野生動植物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全省各有關部門、群團組織和新聞單位要以繁榮生態文化,建設生態文明為主體,積極配合林業部門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愛鳥護鳥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各類專項檢查、打擊行動,在全省掀起保護鳥類和野生動物資源的新熱潮。
據介紹,我國是世界上鳥類資源最豐富的國家之一,現有鳥類1300多種,占世界鳥類種數的14%。
近年來,觀鳥愛鳥和護鳥漸成風尚,“愛鳥周”成為人們親近自然、了解自然、促進人與自然和諧不可缺少的文化活動,成為我國生態保護宣傳的品牌。此次活動由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山西省林業廳、山西省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及太原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
2008"森林健康年" 中美合作開通中國森林健康網
記者近日從國家林業局了解到,中國國家林業局與美國林務局合作開發的中國森林健康網站于4月14日正式開通。中國森林健康網站以森林健康基本知識、中國的森林健康研究與實踐沿革、中美合作森林健康示范項目等內容為主,設立了項目區介紹、森林健康新聞、研究進展、方針政策、相關知識、論壇等欄目。
據了解,從2002年開始,中美合作啟動森林健康示范項目,陸續在江西、貴州、陜西等9個省(直轄市)建立了9個項目試驗示范區,首批試點共完成人工造林1216公頃,低效林改造920公頃,示范區森林質量明顯提高,生態環境顯著改善。通過深入推廣和宣傳森林健康理念,初步構建了森林健康評價指標體系,創新性地提出并劃分了中國森林健康經營類型,進一步深化了林業國際合作。
李育材說,加強森林經營,提高森林質量,促進森林健康,已經成為中國林業發展的重要內容和現代林業建設的永恒主題。長期以來,我國森林經營水平比較低,森林質量不高,作為世界上人工林面積最大的國家,我國仍有相當一部分森林面臨著林分結構簡單、抵抗病蟲害能力低下、森林火災風險較大等突出問題,因此,和美方合作,在我國推廣森林健康理念,開展森林健康工作意義重大。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城市綠化條例》、《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和《浙江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等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
第三條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由縣建設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外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
規劃、城管、國土資源、水務、農業、交通、環保、旅游、民族宗教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四條古樹名木是國家的寶貴財富,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保護古樹名木的義務,并有權制止、檢舉損害古樹名木的行為。
第二章古樹名木分級、鑒定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的古樹,是指樹齡在100年以上的樹木。本辦法所稱的名木,是指具有極其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紀念意義及重要科研價值的樹木。
第六條古樹名木的分級規定:凡樹齡在500年以上,或者特別珍貴稀有,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重要科研價值的古樹名木為一級古樹名木;樹齡在300至499年的,為二級古樹名木;樹齡在100至299年的,為三級古樹名木。
第七條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古樹名木進行調查、鑒定、定級、登記、建檔并統一編號。
第三章古樹名木管理
第八條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管理。
(一)生長在城市公共綠地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公共綠地養護業主保護管理。
(二)生長在風景名勝區和宗教活動場所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風景名勝區管理部門和宗教活動場所組織保護管理。
(三)生長在鐵路、公路、河道、水庫用地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鐵路、公路、河道、水庫管理部門負責保護管理。
(四)散生在機關、部隊、學校、廠礦、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管界內和個人庭院內的古樹名木,由所在單位和個人保護管理。
(五)農村集體土地上的古樹名木,由所在單位和個人保護管理。
因遷址、拆遷、土地征用等引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單位和個人變更的,原保護單位和個人應向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辦理責任變更手續。
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應在古樹名木周圍醒目位置設立標牌,標明樹名、學名、科屬、保護等級、樹齡、立牌時間、樹木編號等;對有特殊歷史、文化、科研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古樹名木,應當有文字說明。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轄區內古樹名木按實際情況分株制定養護、管理方案,落實養護責任單位、責任人,與養護單位和個人簽訂養護責任書。
第九條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規劃部門,劃定古樹名木保護區。
(一)古樹名木的保護區不小于樹冠垂直投影外5米。
(二)保護區內原來有建筑物的,根據實際情況有計劃地逐步遷出保護區;新規劃的建筑物、構筑物、各類管線及其它設施必須在保護區外。
(三)規劃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涉及古樹名木保護的,應征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條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古樹名木的養護技術規范。養護責任人應當按照養護技術規范養護古樹名木,遇異常天氣和其他自然災害應當及時采取保護措施。
古樹名木有嚴重病蟲害、衰萎、瀕危及其他異常情況的,養護責任人應當及時報告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之日起7日內組織搶救和復壯,并將詳細情況載入古樹名木檔案。
古樹名木死亡的,養護責任人應當及時向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報告,由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查明死亡原因,明確責任,作出處置方案。
第十一條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對轄區內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加強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積極組織開展對古樹名木的科學研究,推廣應用科研成果,普及保護知識,提高保護和管理水平。
第十二條古樹名木的養護費用由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承擔。
古樹名木日常管理與保護費用列入財政預算,主要用于對古樹名木的調查、科研、搶救、復壯、保護設施的建設、維修及日常管理。
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捐資、認養等形式參與古樹名木的保護。對于特別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可給予冠名權。
第十三條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對古樹名木和保護管理狀況定期進行檢查,名木和一級保護的古樹每年1次,二級保護的古樹每2年1次。
在檢查中發現樹木生長有異常的,應當要求養護責任人采取相關保護措施。檢查情況應載入古樹名木檔案。
第十四條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買賣,轉讓、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樹名木。
因自然災害毀壞或者已枯死需要清理采伐,以及特殊情形需要移植、采伐古樹名木的,由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審查,縣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上述古樹名木屬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批準。
古樹名木的移植及移植后5年內的養護,應當由專業綠化養護單位進行。古樹名木的移植費用及移植后5年內的養護費用由申請移植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處理;
(一)涉及古樹名木保護的,在規劃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未征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意見的;
(二)養護責任人未按照養護技術規范進行養護、遇異常天氣和其他自然災害未及時采取保護措施、發現古樹名木有嚴重病蟲害、衰萎、瀕危等異常情況及古樹名木死亡未及時報告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逾期不恢復原狀的,由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代為恢復,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毀壞的,處以實際損失價值二至五倍的罰款:
(一)剝損樹皮、攀樹折枝、挖根摘果;
(二)借用樹干做支撐物或者倚樹搭棚;
(三)在樹上刻劃、敲釘、張貼、懸掛或者纏繞物品;
(四)損壞樹木的支撐、圍護設施及標牌等相關保護設施;
(五)在古樹名木保護區內堆放物料、挖坑取土、鋪設管線、興建臨時設施、建筑,傾倒有害污水、污物、廢渣等垃圾,運用明火或排放煙氣;
(六)其他損害行為。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非法采伐、挖掘、移植古樹名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因、、,致使古樹名木損傷或者死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一、建立環境保護體系
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筑面積以內的環境保護一定要做好,建筑面積以外的工廠盡量維持原狀,防止該地區環境污染附近的區域。由于工程建設過程中要積極開展塵、毒、噪音控制、合理的廢物排放,污水、施工廢水等,減少建筑活動的負面影響周圍的環境。施工企業建立在項目經理領導、生產副經理具體管理,各職能部門(工程部、材料部門、質量部門、等)在環境保護的管理系統。
二、建立環境保護措施
準備詳細的施工單位在施工計劃,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環境保護措施,根據混凝土施工計劃,同步與工程措施,防止污染環境建設認真的做好建筑面積和生活營地環境保護工作,防止施工造成環境污染和破壞該地區附近的區域。
1、采取措施來防止公害和污染。
項目在開始工作之前,詳細的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環境保護計劃,施工方案盡可能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施工區域附近的居民和團體建立良好的關系。可能造成噪聲污染,事先通知,隨時通知施工進度,并建立投訴熱線,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影響到建設工作,優先考慮以防止污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材料在公路和水路運輸的工地現場,時間的選擇和安排人員清楚;污染引起的施工活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他們。
2、保護空氣質量的措施。
開挖過程中要預防和控制減少大氣污染的措施。盡可能采用鑿裂法施工,工程施工開挖中,地表土壤和砂卵石層可以直接使用礦山機械,通常用于巖石開挖。施工鑿裂法盡可能使用鑿裂紋方法適當輔以鉆探和爆破方法施工,濕作業盡可能減少產生灰塵的速度。鑿裂紋和鉆井施工采用濕作業盡可能減少灰塵;水泥、粉煤灰滲漏的預防措施過程中水泥、粉煤灰運輸裝卸、保持良好的密封,密封系統從罐車卸到儲罐,儲罐應安裝報警,所有出口與袋式過濾器,并定期檢查密封性能和維護;混凝土攪拌系統防塵措施。攪拌混凝土應該安裝除塵器,除塵設施在地板生產過程中同時操作使用。除塵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制度和法規,使其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機械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加強維修和保養,防止泄漏的汽油、柴油、機油、確保進氣和排氣系統,運輸車輛和工程機械,使用高質量的燃料如0#柴油和無鉛汽油,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盡可能采取一切措施防止運輸車輛將砂、混凝土、壓載和其他分散建設道路和現場工作區域。保持道路平整,排水暢通,并定期檢查和維護。清水除塵,道路灑水每天不少于4次,施工現場不得少于2次,建筑區域焚燒,會產生有毒或惡臭物質。因為工作需要,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采取預防措施,在實現。
3加強噪聲控制。
嚴格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選擇施工機械及工具。盡可能選擇低噪聲設備,需要使用的工程施工運輸車輛和司機,混凝土振動棒和其他工程機械噪聲監測,機械噪聲排放不符合國家標準,修理或交換,直到滿足要求。加強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維修,減少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加強交通噪聲控制和管理。合理安排車輛運輸時間,限速,喇叭聲音,避免交通噪聲污染的影響在敏感地區,合理安排施工現場,減少噪聲。混凝土和砂漿攪拌機的合理安排,如機械位置,盡量遠離居民區。空氣壓縮機及其他工程機械的高噪音盡量安排在室內或洞內工作;如果無法避免打開操作,應建立隔音、隔聲屏障,或減少施工噪聲;使用阻尼代表大型設備振動,為了減少噪聲源;加強設備維修和維護。
4、水土保持。
合理利用土地根據設計和合同的要求。不因堆放、運輸或臨時建筑的數量占據合同規定以外的土地,建設工作表面土壤妥善保管、臨時施工完成后,恢復原來的表面或覆土;建筑活動設置給排水溝和完善的排水系統和其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破壞的植被和其他環境資源。合理砍伐樹木,,不是砍濫伐樹木,不破壞草地等植被等;進行土石明挖和臨時道路建設,根據地形、地質條件的工程或生物防護措施,防止邊坡不穩定,滑坡、崩塌,或水土流失;做好棄渣場管理措施,按照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的存儲和使用廢棄的壓載水,防止棄渣塊河,水溝,如通道,降低河道行洪能力。
5、生態環境的保護。
盡量避免不必要的工地內的生態環境破壞或砍伐樹木,嚴禁砍伐樹木在建筑工地外,在施工過程中,全體員工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的宣傳和教育,提高保護野生動植物和生態環境知識,注意保護動物和植物資源,盡量減少破壞現有的生態環境,創建一個新的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沒有野生植物的狩獵和日志記錄,沒有任何建筑面積水域捕撈水生動物;發現建筑區域內外在使用的鳥巢的或動物巢穴必須保護動物,妥善保護,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有特殊意義的建筑工地的樹木和野生動物生存,建立必要的柵欄和保護;項目完成后,去除有必要保持設施施工臨時設施,清理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及其附近的建筑垃圾,環境恢復。
三、結束語
關鍵詞:生物多樣性原因可持續利用保護對策
引言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基礎,也是當今國際社會環境和發展的研究熱點問題之一。中國是全球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種數量約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地區。但是由于自然、人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國的生物多樣性正遭受著嚴重的損失和破壞,保護生物多樣性已成為擺在人們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過對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設性意見,以資探討。
1.生物多樣性概述
1.1生物多樣性的概念、含義
1992年6月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各國簽署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二條對生物多樣性作如下解釋:
所有來源的形形生物體,這些來源除其他外包括陸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態系統及其所構成的生態綜合體。
1994年我國政府制訂并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對生物多樣性作如下概念:
所謂生物多樣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動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構成的綜合體。
但上述對生物多樣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準確性和簡練性,故本文將生物多樣性定義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組成部分的綜合體。
生物多樣性包含三層含義,即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三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遺傳多樣性是指某個物種內個體的變異性;物種多樣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機體的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是指生物圈內生境、生態群落和生態過程的多樣性以及生態系統內生境差異、生態過程變化的多樣性。三者之中生態系統多樣性是基礎,而物種多樣性是關鍵,遺傳多樣性含有的潛在價值最大。
1.2生物多樣性的意義
生物多樣性與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每個層次生物多樣性的都有著重要的實用價值和意義。物種的多樣性為人類提供了大量野生和養殖的植物、魚類及動物產品;遺傳多樣性則對培育新品種、改良老品種有著重要的作用,如人們可利用一些農作物的原始種群、野生親遠種和地方品種培育高產、優質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態系統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態系統的調節能力,維持生態平衡。因此生物多樣性不僅能為人類提供豐富的自然資源,滿足人類社會對食品、藥物、能源、工業原料、旅游、娛樂、科學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維持生態系統的功能、調節氣候、保持土壤肥力、凈化空氣和水,從而支持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和其它活動。此外生物多樣性直接影響著中國的文化多樣性.
1.3我國生物多樣性現狀
我國在1987年公布的《中國珍稀瀕危保護植物名錄》第一期中,公布的瀕危種類有121種,受威脅的158種,稀有的110種,共計389種,其中一類保護植物8種、二類的157種、三類的22種。另據中國紅皮書的估計顯示,超過1/10即500多種脊椎動物物種和15%~20%即400~500種高等植物已經受到威脅。而我國對境內的物種及其數量尚無確切的統計數字,尤其對瀕危物種的調查尚不全面。出現的問題是有些國家未列入瀕危物種名錄的物種面臨生存威脅,有的甚至瀕臨滅絕,而另一些則由于人為的保護、繁育、利用而使種群數量有所增減,因而有必要調整其保護級別或劃出、劃入保護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藥用動植物,如黃草,急待保護。
此外,近年來野生生物貿易已經對中國的生物多樣性產生了較大影響。由于糧食、中醫藥、服裝等對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動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劇增長,對幾種瀕危動植物物種以及一些沒有列入國家保護名單之內的動植物物種數量已經構成威脅。如:藏羚羊。
2.生物多樣性損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樣性的喪失,既有自然發生的,也有因自然發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類活動(特別是近兩個世紀以來)無疑是生物多樣性的損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別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則是引起損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種本身的生物學特性。其一是物種的形成與滅絕是一種自然過程,化石記錄表明,多數物種的限定壽命平均為100~1000萬年。其二是物種對環境的適應能力或變異性、適應性比較差,在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難以適應,因此而面臨滅絕的危險。如大熊貓,其瀕危的原因除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以外,與其本身食性狹窄、生殖能力低等身體特征有關。二是環境突變(天災),如地震、水災、火災、暴風雪、干旱等自然災害。
2.2人為原因
由于人類對生物多樣性對人類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同時又過多的重視經濟發展,而對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淡薄,從而導致生境破壞時有發生;對生物資源開發過度,有些甚至是掠奪式的開發;環境污染嚴重;對外來物種入侵問題重視不夠以及制度的不健全,這些都是導致生物多樣性減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喪失、片斷化、退化
棲息地破壞和片段化已成為我國一些獸類數量減少、分布區縮小和瀕臨滅絕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國生境被破壞的兩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減少直接威脅到從苔蘚、地衣到高等物種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導致森林火災的一個主要原因,中國在過去25年內因森林火災共損失了860萬公頃的森林。以農業和建設為目的的占用森林、濕地和草原則是生境破壞的另一個原因。據估計,中國目前農田的1/3本來是處女林,這一問題在中國熱帶地區尤為嚴重。而在過去的半個世紀里,沿海濕地的一半左右已經發生改變,高原湖泊周圍的濕地也損失嚴重。另外,1950~1980年間中國湖泊面積減少1/10。
生境的片斷化是指一個面積大而連續的生境被分割成兩個或更多小塊殘片并逐漸縮小的過程。多種人類活動都可能導致生境的片斷化。如鐵路、公路、水溝、電話網絡、農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動的分隔物,和自然保護區內修筑公路等人為設施。特別是由于這些人為設施的建立,使得動物的活動受到限制,從而影響其覓食、遷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種子的散布也會受到影響。因而引起動植物種群數量下降并引起局部滅絕。同時由于生境的片斷化,陽光、溫度、濕度及風的變化,也會導致一些物種瀕危、甚至滅絕。另外生境的片斷化有助于外來物種的入侵,進而威脅到原由物種的生存。
生境退化則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經濟發展、過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場退化嚴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機能衰退,從而對其生存構成威脅。
草原的退化。
2.2.2掠奪式的過度開發
許多生物資源對人類具有直接的經濟價值。隨著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業化體系的建立和發展,人類對之的需求隨之迅速上升,其結果導致對這些資源的過度開發并使生物多樣性下降。
而當商業市場對某種野生生物資源有較大需求,通常會導致對該種生物的過度開發。典型的實例是人類對海洋鯨類的獵捕活動與鯨類數量的消長之間的關系。我國許多藥用植物,如人參、天麻、砂仁、七葉一枝花、黃草、羅漢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經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導致滅絕。其中偷獵、濫挖走私野生動物行為對生物的多樣性威脅最嚴重。
2.2.3環境污染
2.2.3.1水體污染
水體污染能夠對水生生物(特別是魚類)生命周期的任何發展階段,產生亞致死或致死作用,影響他們的捕食、尋食和繁殖。其中亞致死的水體污染對水體生物多樣性的影響更為突出、普遍、久遠。在這種環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長緩慢或者死于環境脅迫有關的疾病。而水體富營養化能使水體生物多樣性顯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會使當地植被退化,甚至變成不毛之地,同時土壤動物也會變的稀少甚至絕跡,其生物多樣性比未受污染區顯著下降。如礦區、尾礦堆積地一、礦區廢棄地以及垃圾填埋廢棄地都少有樹木生長。
2.2.3.3空氣污染
人類排放到大氣中的各種有毒有害物質均能對生物體產生不同程度的損失,并對生態系統構成危害。經各種途徑進入空氣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殺死生物。來自冶煉廠廢氣中的有毒金屬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所引發的溫室效應等造成的生物多樣性損害、減少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關注和重視,特別是溫室效應引起的全球變暖和酸雨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2.2.4外來物種入侵
外來物種入侵對生物多樣性造成了很大威脅。其入侵方式有三種:一是由于農林牧漁業生產,城市公園和綠化、景觀美化、觀賞等目的的有意引進或改進,如在滇池泛濫的水葫蘆、轉基因生物;二是隨貿易運輸旅游等活動傳入的物種,即無意引進,如因船舶壓倉水、土等帶來得新物種;三是靠自身傳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傳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區危害深廣的紫莖澤蘭、飛機草。在全球瀕危物種植物名錄中,大約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來物種入侵引起的。2002年來自南美洲亞馬遜河的食人魚又名食人鯧在我國掀起軒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達到一定規模時,可能會大量屠殺其他魚類,給生態平衡和生物多樣性帶來危機,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2.3制度原因
雖然我國在保護生物多樣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績,但由于制度特別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樣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損失。主要表現在:雖然國家已把環境保護的成效納入政績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納入工作計劃;對生物多樣性有影響的重要部門(如農業、林業、漁業、科研機構等)對此重視夠,缺少相關具體實施細則、行動及專業人員。自然保護區是保護物種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國已建立數目眾多的保護區,但相對與國土總面積而言是不夠的,而且部分保護區管理混亂、土地權屬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雖已實施《自然保護區條例》多年,但畢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階較低,調整面窄,處罰力度不夠,故需要進行新的立法以保護自然保護區、物種及其生境。而在外來生物入侵問題上,雖有一些法規涉及,如《進出境動物檢疫法》但沒有專門法規對此做相應調整,法律漏洞較大。
此外,由于經濟發展;新的城鎮、水壩、水庫、礦區的開發、建設;旅游活動以及國際合作不充分也會對生物多樣性構成威脅。
3.保護對策
保護生物樣多性不僅需要加快治理環境污染,把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更重要的是在生態系統水平上采取保護措施,傳統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護,通過排除或減少人為干擾來保護生態脆弱區,在一般情況下,確是保護某些物種或生態系統的有效途徑。但存在許多問題,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過立法的途徑解決,主要是對自然保護區進行立法。鑒于外來物種對生物樣多性的影響日益嚴重,而我國卻沒有專門立法保護措施,故建議建立外來物種管理法規體系。而且隨著人口和用地的不斷增長,被動的保護已很難真正達到保護的目的,為此提出可持續利用生物資源。同時生物多樣性對全人類都有著深遠的意義,需要各國政府和人民的積極參與,故特別強調國際合作和加強國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護區和制定《自然保護區立法》
自然保護區是具有保護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雙重性質,并且是一定的空間范圍的區域。在我國指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惜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和具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等保護對象所在地的陸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劃出一定面積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
據《世界資源》1997年的統計,全世界已建立較大面積的保護區1.04萬個多,其無論在保有物種、遺傳、生態系統的多樣性還是在保護物種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國也意識到,由于缺法相關法律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混亂,保護區內開發與保護矛盾突出,亂砍、濫挖偷獵行為時有不斷,造成一些自然保護區破壞嚴重。
因此,許多國家對自然保護區和國家公園進行了專門立法。如,英國《國家公園和鄉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園法〉澳大利亞的國家公園與野生生物保護法》加拿大的《國家公園法》,韓國的《自然公園法》等。另外,一些國家制定了自然保護區或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綜合性法律,并將自然保護區納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蘭的《自然保護法》、韓國的《自然環境保護法》等。這些法在保護生物多樣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無論是按國際通行做法還是從我國國情出發,都有必要抓緊制定一部《自然保護區法》,對由于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建設、管理、開發和利用而產生和存在的社會關系進行調整。建議在原有法規中法律制度:如審批制度、分級分區制度、管理制度、檢查應急制度的基礎上,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如分類性保護和管理制度、監督管理體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鑒國外相關先進經驗,創設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區劃制度和社會影響評價制度。
3.2防止外來物種和建立外來物種管理法規體系
外來物種入侵不僅對當地生物構成威脅,同時對經濟和人體健康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一些國家對此進行了立法。如美國先后頒布或制修訂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外來物種預防和執行法》、《國家入侵生物法》、《外來有害生物預防和控制法》、《聯邦有害雜草法》等;新西蘭《生物安全法》等。
我國雖有一些法律法規涉及外來物種管理,如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1988)農業和林業局分別建立了水生和陸生野生動物引進審批制度;《野生植物保護條例》(1996)、《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動物防疫法》和《植物檢疫條例》。但是目前尚無針對外來物種入侵的專門法規。《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涉及到外來入侵物種物種,但未制定專門針對外來物種入侵的行動計劃,所以中國急待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以確保生態安全和保護本國生物多樣性。如設立引種許可證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立外來物種入侵預警機制。
另外,對外來物種進行普查和有計劃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護中持續利用生物資源
雖然全世界已建立眾多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等多形式保護方法方式,但相對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護的生物多樣性是有限的。因此人們認識到,有效和長期可信的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方法是持續利用生物資源。指對生物資源的利用應以使生物多樣性在所有層次上得以保護、再生和發展。對保護而言,沒有合理利用也就沒有保護。利用自然保護和發展旅游業就是一例。不但有經濟效益,實際上也是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從而獲得廣大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這本身就是社會效益的體現,也是自然保護的價值體現。
另外建議對生物多樣性有影響的重要部門(如農業、林業、漁業、科研機構)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并將其納入他們的生產計劃中,鼓勵生物的資源利用方式的多樣化。包括根據當地資源的實際情況實施傳統的農業和林業措施;推進科研與教育;采取必要的辦法使保護區免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和進行遷地保護。
3.4國家合作與行動
在生物多樣性問題上,世界各國的共識是生物多樣性問題不是局部的、地區的問題,而是全球性的問題。聯合國有關組織、世界科學界和各國政府部門認為國際合作是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國政府應積極的參與國際合作加入協定,聯合打擊跨國非法貿易與捕獵。加強科研協作,但要注意與產權問題。
我國已加入的公約協定有《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國際捕鯨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熱帶木材協定》、《關于保護特別水禽的重要濕地公約》等等,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國生物多樣性,應積極的開展國際合作,并制定相關的實施計劃與細則,在必要的情況下制定相關行政法規或法律。
3.5加強環保教育
從整體和局部看,國民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生態環境及生物多樣性的好壞,大量資料表明,凡是受環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國家和地區,通常生態環境破壞頻率越高、程度越深、問題也越多。而對生物多樣性的可持續發展這一社會問題來說,除發展外,更多的應加強民眾教育,廣泛、通俗、持之以恒地開展與環境相關的文化教育、法律宣傳,培育本地化的親生態人口。特別值得重視和提倡的是利用當地文化、習俗、傳統、信仰、宗教和習慣中的環保意識和思想,如民族地區的龍山、鳳水,進行宣傳教育。另建議在中小學中專門開設環境課程或在自然、化學、生物、地理及中進行環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視的是課外活動。
此外,加快對全國生物多樣性的清查;根據實際情況變更動植物保護級別;恢復破壞的生態系統;及對一些重點珍稀瀕危物種進行人工繁育和擴群工作,也很有必要。總之,一個物種的消亡往往不是單個因素作用的結果,而是多個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所以,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工作是一件綜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參與,不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眾;不僅需要單個學科,更需要多學科;不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而是全球的共同參與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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