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1-05 16:53:3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公共管理價值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藝術通過一定的外部形象表現出內在的價值要求。公共管理形式上的價值可以通過人員的外在形象以及建筑物的特征等表現出來。政府建筑物的外部特征對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體現有重要的影響,政府機關建筑物的獨特風格可以更好的體現其內在的藝術形象。管理人員的穿著打扮、言談舉止以及辦事效率等方面都可以較好的體現出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存在,從而給人們一種良好的印象。
(二)公共管理藝術價值在行為上的表現
公共管理者行為的藝術價值可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得到較好的體現,公共管理者在日常的行為中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基本出發點,從而體現出管理者履行職責所蘊含的藝術美學價值,這就需要管理者在行政行為的過程中要以文明的素養要求自己,以傳統的美德灌輸自己,從而體現行為上的藝術價值。
(三)公共管理藝術價值在精神上的體現
精神上的藝術價值是管理者公共管理的最高追求,同時也是藝術價值在公共管理當中的核心體現。如果失去內在的精神美,日常的公共管理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公共管理的藝術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道德美。公共管理的道德價值對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行政人員在日常的管理過程中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規范自己的執法行為,體現藝術價值的魅力。第二,價值美。價值美要求管理者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不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實現行政職責的藝術價值。第三,精神美。管理者要充分體現人文關懷的藝術魅力,體現公共管理者的仁厚心態和助人為樂的精神風貌。
二、提高藝術價值在管理中的有效方法
(一)改革創新提高管理機構的藝術形象
只有通過對公共管理現狀進行切合實際的改革,滿足社會各方面發展需要,才能不斷改變管理者傳統的外在形象,并通過結構的變革,改變傳統的機構運行方式,提高政府機構的辦事效率,從而體現政府機構親民、愛民和靈活化的辦事風格。通過設立“政府超市”“服務答應”等服務形式加強對群眾的服務力度。通過不斷提高政府服務的質量,體現管理機構的藝術價值。此外,管理者要在衣著、言談舉止等方面能夠較好的體現公共管理藝術價值,提高管理服務者的形象。通過變革和創新的方式對政府形象進行改進,這也是提高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重要環節,讓人民群眾能夠從日常服務中感受到管理的藝術價值之美。
(二)美德的提升推動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體現
公共管理的藝術之美代表的是政府的美德,而政府管理者的言行舉止都會對社會產生重要的示范作用,政府管理者美德的提升應建立在高尚道德的基礎之上,不能只重視經濟的發展,而忽視幾千年來傳統美德的發展。政府管理者不僅要較好地履行自己的公共職責,還要有建設美德之邦的責任感,從而帶動整個社會風氣的提升。
(三)改變行為方式,提高藝術價值
公共管理者的行為方式因其所在環境的不同而帶有權威性和政策導向性,對社會風氣的形成就有強烈的推動作用。其行為的外在表現不僅代表自身的行為狀態,更代表政府的外部形象,因此管理者行為水準和思維方式的提高對整個社會精神風貌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響效果。要使管理者的行為方式能夠較好的體現其內在的藝術價值,就應實現其行為方式向文明的方向轉變,從而促進社會良好風氣的形成。
(四)提升管理者的藝術能力和藝術修養
管理者的藝術能力和藝術修養在一定范圍內是指公共管理的藝術能力和藝術修養。公共管理者在日常處理問題中,處置問題的藝術能力和藝術效果直接關系到所在環境的公共藝術價值,自身的言談舉止在一定程度上也關系到政府的形象,在公務辦理過程中所表現的對待事情的責任感以及內在的奉獻精神也是公共管理藝術價值的重要體現。公共管理者只有具備高尚的道德修養,才能在實踐中充分體現其自身價值。所以,加強管理者的藝術修養、提高其處置公共事務的能力是實現公共價值的有效途徑,需要管理者把公共管理工作作為一項藝術的具體實踐來看待,從而真正做到個人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共管理者還需要不斷樹立為人民服務的職業精神,將自身的理想和人民群眾的迫切需要相結合,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做到藝術價值和藝術美的完美體現。
三、結語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地價影響因素,與一般土地價格的影響因素差不多,包括一般因素、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三種。
1一般因素所謂一般因素,就是指那些影響土地價格普遍的共同的因素。這些因素包括很多方面,像自然條件、行政區劃、社會經濟狀況、發展前景等等。其實,這和房市中劃分一線城市、二線城市一樣,這是各個方面的因素共同影響的結果。
2區域因素土地地理位置對地價影響比較顯著。區域內的各種條件決定區域地價水平。①繁華程度②交通條件不同③其他公共設施水平④環境質量⑤其他因素。影響公共用地價格評估的其他原因。
3個別因素影響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地價的個別因素,指的是宗地的個性特質,像宗地的面積、形狀、用途限制和土地利用強度等,都可以對公共用地地價產生一些影響。
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地價評估方法探索
1評估因素制衡評估公共用地地價時,要注意考慮公共用地中不同的種類、用地的特點和收益水平存在差異,不同種類公共用地的投資風險和增值效益也有差異。
2地價水平參照地價水平就是一個橫向對比,公共用地應該和同等土地條件的住宅用地地價水平相當,有這樣一個參照物,就不會給評估造成太多偏差。
3具體評估方法公共用地評估方法有很多種,包括收益還原法、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市場比較法、間接比較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等。公共建筑用地的地價評估方法,一般可采用成本逼近法、收益還原法和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
3.1市場比較法市場比較法就是指相同宗地情況下,公共用地的市場價值是多少,就可以簡單以此類推,找到一個價格相近點,以此來確定公共用地的地價水平。由于公共用地交易、出讓、轉讓市場案例很少,市場比較就很難找到比較對象。這種地價評估方法,適用范圍比較小。
3.2成本逼近法公共用地地價評估中,成本逼近法是最簡單的評估方法。成本逼近規避了公益性用地利用效益很難確定的缺陷,在市場交易案例難找的情況下,通過成本計算逼近公共用地地價。具體計算方法是:公共用地地價=土地取得費用+土地開發成本+管理成本+投資利息+稅金+經營利潤。采用成本逼近法,比較適合新開發用地和即將開發用地,因為地價組成中的各種數據比較好掌握,計算也比較實用。成本逼近法也有不可忽視的缺陷,就是成本價并不能準確反映土地價值。成本價高不代表土地價值就高,成本價低也不說明土地價值就不高。特別是我國公共用地供給中,一些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存在不確定性不合理性,這就直接影響了公共用地地價的評估結果。
3.3收益還原法收益還原法就是將公共用地未來正常情況下的年純收益,用一定的土地還原利率還原,來作為估算土地價格的方法。如公園用地,就是按照正常客流量來計算門票年總收入,加上其他租賃收入,然后去除建設成本折舊、管理費用、維修費用、利息等費用,就可以計算出年總收益。可以用公式表示:V=(a/r)[1-1(/1+r)n]V:代表土地收益價格。a:代表未來正常的土地純收益(或地租)。r:代表土地還原率。n:代表未來土地使用年期。收益還原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只對公共用地中有明顯收益的用地比較適用,像學校、機關等經營性不強、收益不明顯性的公共用地,就不適合用收益還原法來評估地價。
3.4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是利用城鎮基準地價和基準地價修正系數表,利用替代原則,用待估宗地區域條件和其所處區域的平均條件相比較,然后根據修正系數表選取對應的修正系數,對基準地價進行修正。這種地價評估方法適用范圍廣泛,評估結果相對客觀科學,被普遍認可,是公共用地地價評估的常用方法。基本公式:V=V1b×(1±∑Ki)×KjV:土地價格。V1b:表示某一用地在某一土地級上的基準地價。∑Ki:代表宗地地價修正系數。Kj:表示估計日期、容積率、土地使用年期等其他修正系數。具體操作還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首先是收集相關基準地價資料,根據這些材料確定公共用地所處級別的同類用途基準地價。其次是分析這些公共用地影響原因,綜合考量這些地價影響因素和基準地價系數修正表,來確定待估地地價修正系數。第三步是對骨架期日、容積率和土地使用年期等進行修正計算。最后求出待估宗地地價。當采用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時,公共用地的基準地價標準及其修正體系應當參照住宅用地的基準地價標準及其修正體系。
三、結語
>> 建構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契合的公共文化服務評估體系 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的融合 營銷的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 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統一 現代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工具理性主義的價值與弊端 在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融合中推進新媒體從業人員政治引導 試析體育科技的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統一 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交叉復現:大數據時代的國家治理 職業教育的走向: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融合 高職教育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融通 實現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和諧統一 基于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現代職教問題研究 行政文化中價值理性對工具理性的超越與融合 論視唱練耳課程中的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 文化資本、工具理性與公共文化服務 公共領域個人理性與公共理性的價值取向 科學的工具性與工具理性之辯 悖離與異化:工具理性視域下高校虛擬管理模式的價值反思 淺議工具理性在教師管理中的失效 學術職業績效管理的工具理性批判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3]卓越,趙蕾.公共部門績效管理: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雙導效應[J].2006.
[4]張康之.公共行政:超越工具理性[J].浙江社會科學,2002,4(3).
[5]彭國甫,張玉亮.追尋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整合――地方政府公共事業管理績效評估的發展方向[J].中國行政管理,200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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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績效管理 績效評估 方法 公共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9 文獻標識碼:A
隨著公眾權利意識的不斷增強以及政府管理理念的轉變,越來越多的公眾開始參與到公共事業管理當中,而政府也需要了解公共事業管理的效果,因此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方法也就應運而生。本文結合我國國情,闡述當前我國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方法。
一、績效的涵義
隨著對績效研究的深入,對績效的研究基本上是從方式、過程和結果的角度開展研究。筆者認為績效就是經過嚴格評估標準的工作方式、工作行為及其工作結果。
績效評估是衡量一個組織或者個人是否通過種種措施完成既定目標的一種系統管理標準,是對這一個目標完成程度的綜合性評價,從而為這個既定的目標提供參考,績效評估過程中要遵循客觀公正、多層次、多角度和全方位的原則。
二、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方法
(一)價值分析法。
價值分析法是通過分析當前公共管理的內容所包含的價值來評估績效的一種方法。價值分析法的步驟:首先確定價值評估的標準;其次對確定的評估標準進行分析;最后是按照標準對公共管理的內容進行績效評估。價值分析法具有的特點:直觀性,主觀性。因此,要想確保評估結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在評估公共管理的績效過程中不能夠單獨使用價值分析法。
對公共管理的內容的績效評估的共同點要體現出正義性和公平性,這種價值評估標準是經過人類社會發展形成的,能夠獲得全社會的認同。針對具體的公共管理的內容,價值分析法的著眼點存在差異,但是價值分析法評估績效的過程中必須結合當前社會所倡導的社會價值來評估公共管理的績效。
(二)專家評估法。
專家評估法是指組織專家對公共管理的內容進行審定,審核關公管理的效果,對公共管理開展前后的情況進行調研,同參與公共管理的人員交流意見或者看法,最后針對公共管理的效果撰寫評估報告。當前運用的專家評估法有德爾菲法和專家會議法。專家評估法的實施步驟:首先確定參與評估的專家;設計價值分析對象調查表,尋求影響公共管理績效的因素;向專家提供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材料,通過匿名的方式征求專家的意見;匯總專家的意見并將結果反饋給專家;專家結合反饋信息修正自己的意見;最后通過多輪的意見反饋和征求意見,形成最終的分析結論。專家評估法具有以下優勢:評估結果更具有科學性;評估客觀而公正。但是也有不足:容易受到專家的價值取向以及思維方式的影響,最終影響評估結果;容易受到專家知識局限性的制約。
筆者認為運用專家評估法評估公共管理績效的時候,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是專家的選擇;其次為專家提供充分的信息;最后為評估專家營造一個良好的評估環境。
(三)對象評定法。
對象評定法是指公共管理服務的對象通過親身的體驗和感受,對公共管理的效果進行評估的一種方法。由于是公共管理服務的對象,因而他們也最具有評估的發言權。對象評定法的特點是公共管理服務對象對公共管理的內容非常了解,他們清楚自身是否獲益或者受損,因此對象評定法具有很強的客觀性、準確性和科學性,但是也存在明顯的不足,評估者都是從自身的感受作為評估的依據,評估的結果不具有整體代表性。
筆者認為對象評定法宜選擇具有代表性的評定主體和與其他評估方法結合使用,這樣的評估結果更為有效和合理。
(四)自我評定法。
自我評定法是指公共管理的主體對公共管理的效果和預期目標的進展情況進行自我評估的一種方法,這種評估方法的顯著特點是關公管理主體參與整個公共管理的全過程,對公共管理的各個方面的情況都非常熟悉,可以隨時根據評估結果調整公共管理的內容及目標,使得評估結果能夠以最快的速度應用到公共管理中,但是這種評估方法也具有隨意性和片面性等缺點。
筆者認為,自我評定法的評估者很容易受到自身利益的影響,他們很可能將不利于自身的方面展示出來,因而也就缺乏科學的態度。自我評定法在評估過程中還可能夸大公共管理的效果,這樣評估結果失去了客觀公正性。筆者認為,需要加強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的重要性的宣傳,在評估者中樹立正確的評估態度,將評估作為制度來實施,盡可能地降低人為因素對評估結果的影響。
三、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的不足
公共管理的很多評估過程都存在一定的主觀性。我國以前的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往往存在大量的主觀性分析,缺乏足夠的客觀定量分析。
公共管理績效評估途徑呈現出多元化的狀況,公共管理的內容包含人類社會的很多方面,其復雜程度非常高,從單一向度的績效評估都不可能代表公共管理的效果。由于公共管理的效果和內容是很難進行量化的,甚至不可量化,這些都給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帶來了問題。
由于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中存在主觀性,他們基本上都是從外部形象和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對公共服務的績效進行評估,正是由于這種信息的不對稱和這些主客觀原因,使得績效評估不能夠真實地反應出公共管理的效果和管理內容,評估的結果不具有客觀性、科學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四、小結
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方法有很多種,本文只是介紹幾種最具代表性的評估方法。績效評估方法的選擇會直接影響評估結果,影響績效評估的因素又很多,選擇合適的評估方法以及多種評估方法相結合才能夠確保評估結果的科學性和全面性。
(作者單位:福安市甘棠海堤管理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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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泉.企業績效評估方法的比較和選擇[J].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07(10).
[3]孫序政.世界500強企業績效評估特征研究及啟示[J].重慶大學碩士論文。2010,8-9.
關鍵詞:公共管理;公民社會 公共治理 合作管理
一、從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活動,盡管這三種稱謂有著大致相同的指涉對象,但是它們之間卻有著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們從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隨著時代的發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們依次鋪就了管理模式由統治、到治理的演進之路。在公私沒有區分、國家體系內部缺乏合理分工的專制社會時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實,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強制負責國家政務的推行,以維護統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現在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相分離、行政與政治相分離的現代社會,其功能是按照代議制民主體制、非人格的法律體系、官僚制組織原則以及職業化的文官制度統攬社會公共事務,以實現統治者的統治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則出現在公民社會自治能力與要求不斷擴展、市場機制不斷成熟與市場力量不斷壯大、政府獨攬公共事務的“不可治理性”危機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時代,公共事務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樣性,適應了當今時代公共事務日益復雜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公共事務管理的“公共性”與“管理性”的有機統一,無論在合法性還是在社會資源方面,都為實現和增進公共利益開辟了新途徑。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公民社會的興起與壯大等原因,治理理論出現并發展起來。公共治理逐漸成為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一種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漸成為了公共管理的新內涵,同時,它也使公共管理進入了區別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時代。
二、公民社會在公共管理中的雙重身份與多重角色
現時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體的多元性,它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對公共生活的一種合作管理,是公共權力向社會的一種回歸。現時代的公共管理有賴于公民社會的自愿合作和其對權威的自覺認同。公民社會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體和管理對象的雙重身份,而且這種雙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優勢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為公共管理的主體,公民社會與政府一道對社會公共生活進行合作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公民社會以它那種來自基層、靈活多樣的特性正好彌補了政府的種種不足和有限性,從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時,公民社會在與政府的合作過程中,能夠有更多的機會了解到政府的權力運行,從而可以起到對政府更有效的監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健康有益的社會組織可以得到政府和社會更好的認可,這些組織以共同目標和信念把人們聚集到一起,在這個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增強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從而有利于社會資本的積累。另一方面,作為公共管理的對象,公民社會在參與管理的同時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從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對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漸至最優。其次,通過公民社會組織,公民在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同時又以普通社會成員的身份為政府增強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過程也是公民社會完善的過程,公民社會的完善又可以促進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終是要推動社會的全面發展,作為當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會以其特有的雙重身份在這個過程中又扮演著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價值訴求與功能表達影響著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會是政治民主的捍衛者。公民社會的自主發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國家的權力,從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權力的專斷傾向;公民社會可以為公民的利益表達提供多樣的表達形式和途徑,保障公民利益表達的通暢,從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與生命力;此外,公民社會對培育公民的民主參與意識具有積極的作用,能夠強化民主的社會基礎從而推動社會民主的發展。
第二,公民社會是經濟發展的促進者。公民社會是一個以契約、法制、自由、平等、競爭為價值準則的社會,這為市場經濟的運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此外,公民社會中的工會、行業協會等團體組織可以起到規范行業行為、穩定經濟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會是公共服務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樣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為社會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務。而以第三部門為核心的公民社會因其具有來自基層、靈活多樣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為公”的“非營利”特性以及其服務社會、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為公民參與公共服務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彌補政府在公共服務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會組織可以通過委托承包、志愿服務、自助服務等方式和途徑,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卻符合大眾需求的公共服務,從而使社會公共服務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會是公共價值的維護者。與其他領域一樣,公共生活領域同樣存在著對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領域的善就是公共價值,它包括公民對公共生活的態度、責任與義務,對他人的尊重與關愛,對社會正義的維護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與修養。公共管理的核心是為了增進人類的公共利益和福祉,這實際上就包含了對公共價值的追求:公民社會是公共管理的對象,它同時又是公共管理的主體構成之一,公民社會的精神與價值必然會影響到公共管理的目標和價值。公民社會所倡導的諸如參與、友愛、信任、互惠、寬容、合作、平等、公正、開放、多元等價值理念,對于維拼良好的公共價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會是社會穩定的支持者。公民社會能夠在個人和社會之間提供一種有益的中介結構。通過這一中介結構,它可以為不同的群體和階層的利益訴求提供表達途徑,同時又可以對他們的利益訴求進行整合;通過這一結構,它還可以為社會成員提供寬松的活動空間,滿足他們多樣性的愿望要求,同時這一中介結構還起到了排解社會怨氣、釋放社會壓力的作用。可以說公民社會是一個社會和諧發展的“穩定器”、“緩沖器”和“調節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合作管理
[論文摘要]現時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合作管理。公民社會具有管理主體與管理對象的雙重身份,并以其這種雙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扮演著政治民主的捍衛者、經濟發展的促進者、公共服務的提升者、公共價值的維護者、社會穩定的支持者的多種重要角色。這種政府與公民社會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體組成的公共行動體系,多元化的管理主體之間存在著極力依賴和互動的伙伴關系,其責任邊界具有相當的模糊性。這種基于伙伴關系多元管理主體參與的公共管理是一種自主自治的網絡管理,在這種公共管理網絡中政府扮演著“元治理”的角色。
一、從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活動,盡管這三種稱謂有著大致相同的指涉對象,但是它們之間卻有著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們從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隨著時代的發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們依次鋪就了管理模式由統治、到治理的演進之路。在公私沒有區分、國家體系內部缺乏合理分工的專制社會時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實,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強制負責國家政務的推行,以維護統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現在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相分離、行政與政治相分離的現代社會,其功能是按照代議制民主體制、非人格的法律體系、官僚制組織原則以及職業化的文官制度統攬社會公共事務,以實現統治者的統治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則出現在公民社會自治能力與要求不斷擴展、市場機制不斷成熟與市場力量不斷壯大、政府獨攬公共事務的“不可治理性”危機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時代,公共事務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樣性,適應了當今時代公共事務日益復雜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公共事務管理的“公共性”與“管理性”的有機統一,無論在合法性還是在社會資源方面,都為實現和增進公共利益開辟了新途徑。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公民社會的興起與壯大等原因,治理理論出現并發展起來。公共治理逐漸成為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一種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漸成為了公共管理的新內涵,同時,它也使公共管理進入了區別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時代。
二、公民社會在公共管理中的雙重身份與多重角色
現時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體的多元性,它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對公共生活的一種合作管理,是公共權力向社會的一種回歸。現時代的公共管理有賴于公民社會的自愿合作和其對權威的自覺認同。公民社會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體和管理對象的雙重身份,而且這種雙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優勢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為公共管理的主體,公民社會與政府一道對社會公共生活進行合作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公民社會以它那種來自基層、靈活多樣的特性正好彌補了政府的種種不足和有限性,從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時,公民社會在與政府的合作過程中,能夠有更多的機會了解到政府的權力運行,從而可以起到對政府更有效的監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健康有益的社會組織可以得到政府和社會更好的認可,這些組織以共同目標和信念把人們聚集到一起,在這個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增強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從而有利于社會資本的積累。另一方面,作為公共管理的對象,公民社會在參與管理的同時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從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對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漸至最優。其次,通過公民社會組織,公民在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同時又以普通社會成員的身份為政府增強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過程也是公民社會完善的過程,公民社會的完善又可以促進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終是要推動社會的全面發展,作為當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會以其特有的雙重身份在這個過程中又扮演著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價值訴求與功能表達影響著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會是政治民主的捍衛者。公民社會的自主發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國家的權力,從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權力的專斷傾向;公民社會可以為公民的利益表達提供多樣的表達形式和途徑,保障公民利益表達的通暢,從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與生命力;此外,公民社會對培育公民的民主參與意識具有積極的作用,能夠強化民主的社會基礎從而推動社會民主的發展。
第二,公民社會是經濟發展的促進者。公民社會是一個以契約、法制、自由、平等、競爭為價值準則的社會,這為市場經濟的運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此外,公民社會中的工會、行業協會等團體組織可以起到規范行業行為、穩定經濟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會是公共服務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樣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為社會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務。而以第三部門為核心的公民社會因其具有來自基層、靈活多樣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為公”的“非營利”特性以及其服務社會、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為公民參與公共服務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彌補政府在公共服務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會組織可以通過委托承包、志愿服務、自助服務等方式和途徑,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卻符合大眾需求的公共服務,從而使社會公共服務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會是公共價值的維護者。與其他領域一樣,公共生活領域同樣存在著對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領域的善就是公共價值,它包括公民對公共生活的態度、責任與義務,對他人的尊重與關愛,對社會正義的維護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與修養。公共管理的核心是為了增進人類的公共利益和福祉,這實際上就包含了對公共價值的追求:公民社會是公共管理的對象,它同時又是公共管理的主體構成之一,公民社會的精神與價值必然會影響到公共管理的目標和價值。公民社會所倡導的諸如參與、友愛、信任、互惠、寬容、合作、平等、公正、開放、多元等價值理念,對于維拼良好的公共價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會是社會穩定的支持者。公民社會能夠在個人和社會之間提供一種有益的中介結構。通過這一中介結構,它可以為不同的群體和階層的利益訴求提供表達途徑,同時又可以對他們的利益訴求進行整合;通過這一結構,它還可以為社會成員提供寬松的活動空間,滿足他們多樣性的愿望要求,同時這一中介結構還起到了排解社會怨氣、釋放社會壓力的作用。可以說公民社會是一個社會和諧發展的“穩定器”、“緩沖器”和“調節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對公共社會生活的一種合作管理,在這種管理模式中,政府與公民社會之間應是建立在市場原則、公共利益和認同之上的合作關系,通過協商、伙伴關系、確立認同和共同目標等方式對公共事務實施管理。具體來講,這種政府與公民社會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認識。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體組成的公共行動體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體,除此之外,私營部門、第三部門等公民社會組織在公共事務的管理中也扮演著重要角色,它們在介于市場經濟與公共部門之間的“社會經濟”領域內積極活動并依靠自身資源參與管理共同關切的社會事務,在某些領域,公民社會組織甚至比政府擁有更大的優勢。公共管理主體可以是公共部門,也可以是私營部門,可以是第三部門,還可以是三者多種形式的合作。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論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樣;“治理意味著一系列來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會公共機構和行為者。它對傳統的國家和政府權威提出挑戰,政府并不是國家惟一的權力中心。各種公共的和私人的機構只要其行使的權力得到公眾的認可,就都可能成為在各個不同層面上的權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責任邊界具有相當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責任邊界的模糊性表現為許多民營部門向傳統公共領域的進軍,公共領域和市場領域的區分已不像以前那樣明顯。在市場和公共部門之間被稱之為“社會經濟”的領域中,涌現了所謂非營利組織、志愿團體、社區企業、合作社、社區互助組織等大量公民社會組織,它們在社會中的作用和影響越來越大。伴隨著這些公民社會組織能夠滿足多方需要,解決社會問題而無需運用政府資源和權威的優勢日益顯現以及傳統上由政府執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權向這些非政府組織的轉移,傳統上法律和制度規定由政府承擔的公共管理責任便呈現出交由非政府組織和個人來承擔的趨勢。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存在著權力依賴和互動的伙伴關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存在著一種權力依賴關系,因為這些公共管理主體“不論是公共部門還是私人部門,沒有一個個體行動者能夠擁有解決綜合、動態、多樣性問題所需要的全部知識與信息,也沒有一個個體行動者有足夠的知識和能力去應用所有有效的工具”,電們必須相互依賴,進行談判和交易,在實現共同目標的過程中實現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存在著這種權力依賴的關系,所以公共管理的過程便呈現為一種互動的過程。在這種互動的過程中,各個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建立了各種各樣的合作伙伴關系。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活動,盡管這三種稱謂有著大致相同的指涉對象,但是它們之間卻有著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們從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隨著時代的發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們依次鋪就了管理模式由統治、到治理的演進之路。在公私沒有區分、國家體系內部缺乏合理分工的專制社會時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實,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強制負責國家政務的推行,以維護統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現在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相分離、行政與政治相分離的現代社會,其功能是按照代議制民主體制、非人格的法律體系、官僚制組織原則以及職業化的文官制度統攬社會公共事務,以實現統治者的統治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則出現在公民社會自治能力與要求不斷擴展、市場機制不斷成熟與市場力量不斷壯大、政府獨攬公共事務的“不可治理性”危機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時代,公共事務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樣性,適應了當今時代公共事務日益復雜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公共事務管理的“公共性”與“管理性”的有機統一,無論在合法性還是在社會資源方面,都為實現和增進公共利益開辟了新途徑。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公民社會的興起與壯大等原因,治理理論出現并發展起來。公共治理逐漸成為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一種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漸成為了公共管理的新內涵,同時,它也使公共管理進入了區別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時代。
二、公民社會在公共管理中的雙重身份與多重角色
現時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體的多元性,它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對公共生活的一種合作管理,是公共權力向社會的一種回歸。現時代的公共管理有賴于公民社會的自愿合作和其對權威的自覺認同。公民社會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體和管理對象的雙重身份,而且這種雙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優勢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為公共管理的主體,公民社會與政府一道對社會公共生活進行合作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公民社會以它那種來自基層、靈活多樣的特性正好彌補了政府的種種不足和有限性,從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時,公民社會在與政府的合作過程中,能夠有更多的機會了解到政府的權力運行,從而可以起到對政府更有效的監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健康有益的社會組織可以得到政府和社會更好的認可,這些組織以共同目標和信念把人們聚集到一起,在這個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增強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從而有利于社會資本的積累。另一方面,作為公共管理的對象,公民社會在參與管理的同時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從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對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漸至最優。其次,通過公民社會組織,公民在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同時又以普通社會成員的身份為政府增強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過程也是公民社會完善的過程,公民社會的完善又可以促進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終是要推動社會的全面發展,作為當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會以其特有的雙重身份在這個過程中又扮演著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價值訴求與功能表達影響著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會是政治民主的捍衛者。公民社會的自主發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國家的權力,從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權力的專斷傾向;公民社會可以為公民的利益表達提供多樣的表達形式和途徑,保障公民利益表達的通暢,從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與生命力;此外,公民社會對培育公民的民主參與意識具有積極的作用,能夠強化民主的社會基礎從而推動社會民主的發展。
第二,公民社會是經濟發展的促進者。公民社會是一個以契約、法制、自由、平等、競爭為價值準則的社會,這為市場經濟的運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此外,公民社會中的工會、行業協會等團體組織可以起到規范行業行為、穩定經濟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會是公共服務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樣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為社會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務。而以第三部門為核心的公民社會因其具有來自基層、靈活多樣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為公”的“非營利”特性以及其服務社會、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為公民參與公共服務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彌補政府在公共服務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會組織可以通過委托承包、志愿服務、自助服務等方式和途徑,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卻符合大眾需求的公共服務,從而使社會公共服務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會是公共價值的維護者。與其他領域一樣,公共生活領域同樣存在著對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領域的善就是公共價值,它包括公民對公共生活的態度、責任與義務,對他人的尊重與關愛,對社會正義的維護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與修養。公共管理的核心是為了增進人類的公共利益和福祉,這實際上就包含了對公共價值的追求:公民社會是公共管理的對象,它同時又是公共管理的主體構成之一,公民社會的精神與價值必然會影響到公共管理的目標和價值。公民社會所倡導的諸如參與、友愛、信任、互惠、寬容、合作、平等、公正、開放、多元等價值理念,對于維拼良好的公共價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會是社會穩定的支持者。公民社會能夠在個人和社會之間提供一種有益的中介結構。通過這一中介結構,它可以為不同的群體和階層的利益訴求提供表達途徑,同時又可以對他們的利益訴求進行整合;通過這一結構,它還可以為社會成員提供寬松的活動空間,滿足他們多樣性的愿望要求,同時這一中介結構還起到了排解社會怨氣、釋放社會壓力的作用。可以說公民社會是一個社會和諧發展的“穩定器”、“緩沖器”和“調節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對公共社會生活的一種合作管理,在這種管理模式中,政府與公民社會之間應是建立在市場原則、公共利益和認同之上的合作關系,通過協商、伙伴關系、確立認同和共同目標等方式對公共事務實施管理。具體來講,這種政府與公民社會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認識。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體組成的公共行動體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體,除此之外,私營部門、第三部門等公民社會組織在公共事務的管理中也扮演著重要角色,它們在介于市場經濟與公共部門之間的“社會經濟”領域內積極活動并依靠自身資源參與管理共同關切的社會事務,在某些領域,公民社會組織甚至比政府擁有更大的優勢。公共管理主體可以是公共部門,也可以是私營部門,可以是第三部門,還可以是三者多種形式的合作。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論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樣;“治理意味著一系列來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會公共機構和行為者。它對傳統的國家和政府權威提出挑戰,政府并不是國家惟一的權力中心。各種公共的和私人的機構只要其行使的權力得到公眾的認可,就都可能成為在各個不同層面上的權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責任邊界具有相當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責任邊界的模糊性表現為許多民營部門向傳統公共領域的進軍,公共領域和市場領域的區分已不像以前那樣明顯。在市場和公共部門之間被稱之為“社會經濟”的領域中,涌現了所謂非營利組織、志愿團體、社區企業、合作社、社區互助組織等大量公民社會組織,它們在社會中的作用和影響越來越大。伴隨著這些公民社會組織能夠滿足多方需要,解決社會問題而無需運用政府資源和權威的優勢日益顯現以及傳統上由政府執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權向這些非政府組織的轉移,傳統上法律和制度規定由政府承擔的公共管理責任便呈現出交由非政府組織和個人來承擔的趨勢。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存在著權力依賴和互動的伙伴關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存在著一種權力依賴關系,因為這些公共管理主體“不論是公共部門還是私人部門,沒有一個個體行動者能夠擁有解決綜合、動態、多樣性問題所需要的全部知識與信息,也沒有一個個體行動者有足夠的知識和能力去應用所有有效的工具”,電們必須相互依賴,進行談判和交易,在實現共同目標的過程中實現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存在著這種權力依賴的關系,所以公共管理的過程便呈現為一種互動的過程。在這種互動的過程中,各個公共管理主體之間建立了各種各樣的合作伙伴關系。
第四,公共管理是多元化公共管理主體基于伙伴關系進行的一種自主自治的網絡管理。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體及其相互間的權力依賴與合作伙伴關系以及其中的協商、談判和交易機制,最終必然會推動公共管理向自治自主的網絡化發展。在這種網絡化公共管理系統中,參與公共管理的各方主體為了獲得他人的支持和幫助而必須放棄自己的部分權利,對于社會組織和個人來說放棄的是部分經濟自,對于政府而言放棄的是部分行政強制權。這些公共管理主體依靠自己的優勢和資源,通過對話以增進理解,樹立共同的目標并相互信任,建立短期、中期和長期的合作關系以減少機會主義,相互鼓勵并共同承擔風險,最終建立一種公共事務的管理聯合體。這種網絡化公共管理的特征不再是監督,而是自主合作;不再是集權,而是權力在縱向和橫向上的同時分散;不再是追求一致和普遍性,而是追求多元化和多樣性基礎上的共同利益。
第五,公共管理主體中的政府在社會公共管理網絡中扮演著“元治理”的角色。在社會公共管理網絡中,雖然政府不具有最高的絕對權威,但是它卻承擔著建立指導社會組織行為主體的大方向和行為準則的重任,它被視為“同輩中的長者”,特別是在那些基礎性工作中,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領域最重要的行為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