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精品范文 > 工程結算審計的法律規定
時間:2023-12-25 15:29:2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工程結算審計的法律規定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工程項目 竣工決算審計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近年來,在工作中多次遇到審計機關在對政府和國有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進行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時,都要求施工單位在與建設單位辦理完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后,再通過審計機關進行審計這一程序,使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工作無法按期完成,施工單位的工程結算款無法按期收回,嚴重影響施工單位的正常經營活動。甚至有的建設單位故意以工程造價審核應通過審計機關審計為由,用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論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借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來壓縮工程造價,給施工單位造成利益損失,嚴重侵害了施工單位合法權益。
對于審計機關是否有權對基本建設工程結算進行審核(審計),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有的稱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否可以代替(或包含)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此類問題,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2號函在《關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已確定的工程決算價款與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決算價款不一致時如何運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復意見》(以下簡稱為《答復意見》)給予明確的答復,對于正確解決此類問題起到了積極作用。通過解讀《答復意見》不難發現,《答復意見》主要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而得出的,產生“審計結論不能作為工程建設項目結算的依據”的根源在于法律法規。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和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體系。兩者適用法律、實施部門不同。工程項目竣工決算文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人員編寫,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即審計結論)是由審計機關組織實施,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業務主管部門是審計機關,屬行政監督;工程項目竣工結算由承包人編制,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核發包人可直接審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和具備相應資格的造價工程師進行審查,法規依據是《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07號)、《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等法規,業務主管部門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屬工程造價咨詢。
從《審計法》與《合同法》性質看,《審計法》屬于行政法部門,《合同法》屬于民法部門,行政法與民法雖然都屬于調整性實體法,但它們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性質、范圍和調整方法則不同,行政法調整已命令服從為特征的國家行政管理關系,確認行政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不同地位,強調被管理者對管理者的服從,行政法強調國家機關的依法行政,將行政機關的合法行政行為作為行政法律關系發生的唯一根據;而民法調整的是以平等為特征的民事社會生活關系,確認民事主體的平等地位,反對一方強迫另一方成立民事關系,充分尊重民事主體的自由意志,將當事人雙方通過平等協商而形成的共同意志行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發生的重要依據。因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是處于平等地位的民事主體,受《合同法》的調整,所以法院審理建筑工程合同施工糾紛案件時是以《合同法》為依據的。
在《審計法》中關于審計機關的職能、權限和審計范圍有明確的規定,《審計法》第22條是關于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的條文,其表述為:“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職權是代表國家對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依法進行審計監督,主要是對國有資產是否損失,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是否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進行監督。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審計是審計機關對國家建設工程審計,是對建設單位的行政監督行為。被審計單位是工程的建設單位,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是一種審計行政法律關系,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只對被審計單位產生法律效力,對其它單位不產生連帶法律約束力。在國家建設工程的審計過程中,即使涉及到參建單位,也是以施工承包合同為基礎,檢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和履行合同的真實性,進而對被審計單位(即建設單位)作出審計監督的結論。對建設單位投資項目進行的審計結果,對施工單位的造價結算不具有約束力。
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規定,審計工作必須遵守承包合同中關于結算的有關規定。作為平等的民事主體,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竣工結算必須以承包合同為依據。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承包規定,進入竣工結算階段,有的建設單位由內部人員來核定結算造價(既內部審計),有的建設單位委托社會上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來核定結算造價(即社會審計),但無論用什么形式的進行工程造價核定,均取決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意,都必須以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工程造價計算方式為依據核定,在時間上也必須遵守合同中規定的結算時間限制。對于合同中沒有規定的新增加部分,以承包發包雙方發生的實際交易為依據,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標準進行核算,核算的結果經承發包雙方認可后作為雙方最終結清工程款的法律依據。若對于核算結果雙方意見不統一,又無法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付諸法律訴訟程序解決,法院應當按照“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的從法定”的原則確定,對于結算值是否合理,應當尊重當事人雙方的合意來確定鑒定人,則該鑒定人的鑒定意見應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如果當事人就鑒定人不能夠達成合意,那么可以考慮有法院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鑒定人,無論如何,不能直接將審計決定作為判決的主要依據,建設單位至多可以將審計決定作為自己的技術性認識和證據使用,而以民事法律主體的身份重新同施工單位爭議工程造價,施工單位可以行使民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通過《合同法》規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關于施工單位在與建設單位辦理完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后,是否還要通過審計機關進行工程造價審計這一程序,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0年12月15日關于印發《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實施細則》的通知(晉建標字[2010]473號)其中第8章第55條明確規定:同一工程的竣工決算核對完成,發包方和承包方簽字確認后,禁止發包方又要求承包方與另一個或多個工程造價咨詢人重復核對竣工結算。這又為施工單位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雖然施工單位不是審計活動的主體,對建設單位投資項目進行的審計結果,對施工單位的造價結算不具有約束力。但并不意味著其在審計活動中不履行義務。審計機關對建設單位和建設項目法人(即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監督時,往往需要與建設項目有密切關系的有關單位(即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相配合,為此《審計法》第33條直接賦予審計機關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有關證明材料的法定權利,同時對有關單位和個人設定了支持、協助審計機關工作,如實向審計機關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法定義務。第39條則從審計程序的角度規定了審計人員的審計方式:“審計人員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并取得證明材料。”相對應地明確了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審計人員工作的方式,即接受調查、反映情況以及提供證明。這是施工單位應該注意和要積極配合。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工程決算價款與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決算價款不一致時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復意見》
([2001]民一他字第2號2001年4月2日)
關鍵詞:工程;施工合同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struction, claim for compensation, control engineering cost and completion settlement basis, and provide the possibility for the transfer of risk, so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timel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in order to reduce the cost of enterprise risk control of enterprise. 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conclus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sums up the contract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 and some signed skills.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中圖分類號: 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1.1 合同是項目施工的依據。項目管理部門要根據工程規模、難易程度組建,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計劃、報表、竣工結算等要按合同的約定編制、報送,工程的質量、進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工程的材料、設備等應按合同約定的規格、數量、價格進行購買。1.1.2 合同是發生糾紛時企業進行索賠的依據。索賠合同索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由于業主違約引起,主要指業主未按《示范文本》規定完成應該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時撥付預付款、工程款、拖延圖紙審批、拖延對承包方提出變更、索賠的答復等;二是由于工程項目本身變更引起,如工程量的變化、材料價格變化、現場簽證等;三是由施工條件和環境變化引起,如一周內連續停水、停電超過8小時,連續大雨不能進行室外作業等。
1.3 合同能夠有效轉移企業風險。《示范文本》中有違約、索賠、爭議、保險、擔保等轉移風險條款,如能將這些內容協商并寫進合同,那么就可將業主違約、工程變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發生的一些意外傷害向業主或第三方轉移。
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通過上述對合同作用的研究可以看出,合同關系到施工企業的工程進度、風險轉移和爭議處置等涉及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問題,對施工企業意義重大。因此,對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和技巧進行歸納和總結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內容的嚴謹性和合法性。(1)確保合同措辭的嚴謹性。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業主與承攬方協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主要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其合同附件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和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因為這一部分內容不僅注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合同雙方如何簽訂專用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專用條款中某一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的對應條款自動成為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如果使用由業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則更應該仔細研究,對關鍵詞和關鍵語句含義要達成共識,避免在理解合同條款時產生多義性和隨意性。(2)確保簽訂合同的合法性。簽訂合同的內容要合法,內容的合法性具體表現在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中。合同的主要條款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反映了當事人對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價款中,履行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關系到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等各項條款,在訂立合同時應考慮全面、細致,避免出現責任不清。對于合同各項條款的規定,在文字表達上應當嚴謹明確,不能模棱兩可,含糊其詞。否則,會造成合同履行中的困難和產生糾紛。
2.2審查發包人和分包人的資質等級及履約能力和信用。施工單位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對發包人和分包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它將不合格的主體排斥在合同的大門之外,將導致合同偽裝的風險隱患排除在外,為將來合同能夠得到及時、正確和順利履行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從事建筑工程設計、房產開發的企業或從事工程監理、建筑施工的企業都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承包人承包的項目應當是依法批準的合法項目。違反這些規定,將因項目不合法而導致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因此,在訂立合同時,應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否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和等級證書,審查建設單位簽約代表人的資格,審查工程項目的合法性以及發包方的履約能力和信用情況。在現實工程中對分包方的審查相對審查發包方更為重要,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的法律糾紛在工程中最為普遍也最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單位的違約對施工單位來說至關重要。
2.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幾項內容。工期、質量、造價是建設施工企業的最重要問題,因此有關這三個方面的合同條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必須詳細考慮和制定。(1)對工期的規定。實踐中關于工期的爭議多因開工、竣工日期未明確界定而產生。開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驗線之日”或“合同簽訂之日”之說;竣工日期有“驗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請驗收之日”之說。無論采用那種,均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并約定開工、竣工應辦理的那些手續、簽署何種文件,對中間交工的工程也應按上述方法做出約定。(2)對工程質量的規定。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再是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評定的主體,竣工驗收將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采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文件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3)對工程造價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見的糾紛是對工程造價的爭議。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都不可能避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材料差價的發生,所以均難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調整”。因此,合同中必須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確認做出明確的規定。這樣,將對后續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依據。
2.4施工合同法律糾紛的地域管轄問題。由于工程施工具有綜合性、復雜性、多元性和流動性的特點,受社會關系及環境等不可遇見因素影響非常大,使得在實際的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合同相關糾紛普遍存在,大部分的糾紛通過雙方協商和調解基本能夠得到合理的解決。而一些無法調和的合同糾紛付諸法律后,人證物證的采集認定,法律程序的履行所產生的成本,有可能因合同法律糾紛管轄屬地條款約定的不合理而耗時耗財損失巨大。當前,工程作業跨地區跨行業的多方協作非常普遍,而各地區合同糾紛的處理往往也存在區域性的差異和處理方式,不可否認的是也同時存在地域的法律親緣性。根據合同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合同雙方未就合同法律糾紛地域管轄進行約定的,按工程所在地作為法律合同糾紛管轄屬地。所以如何約定合同法律糾紛解決的管轄屬地應從工程本身和法律途徑的便利條件進行慎重考慮,簽訂人要予以高度重視。
2.5施工合同簽訂的審核程序保障。施工合同涉及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管理、進度、預結算、材料及設備的采購以及法律關系等諸多內容,所涉及的專項之多、范圍之廣是一般合同所無法比擬的,同時也存在相當大的合同風險,因而在合同的管理和審查把關方面要有組織程序上的保障措施,避免因合同起草人和簽訂人員個人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不足造成合同缺陷和隱患。目前管理規范的施工單位采用的是組織集中有豐富經驗專業人員對各專項內容分別審核,各審核人員承擔相應審核責任,通過層層把關降低合同風險。
一項分包工程管理是否到位,效果好壞,很大程度卜取決于分包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審計發現,有些分包工程合同管理混亂,既無安排專人負責,又無合同管理臺賬。特別是一些大型分包工程,工程規模大,單位工程多,合同管理若不及時跟上,事過境遷,極易引起糾紛和出現管理漏洞。分包工程合同常見的主要有;某些條款違背與業主的主合同。某項目部我方與某分包單位的防腐保溫工程分包合同,主合同優惠下浮率為工程造價的3.3%,而分包合同為2%,審計予以調整為3.3%。合同工程涵蓋面不夠。如某項目部部分分包合同工程內容與分包結算工程內容不一致,結算工程內容超出分包合同工程內容。分包合同的主要條款不準確。如某項目部安裝工程分包合同規定使用1990年河南省安裝估價表,而結算采用1997年估價表,缺少必要的補充條款。事后補簽合同,有失客觀真實。有些分包工程管理跟不上,只管干活搶進度,不能及時簽定合同,但已經形成了合同事實,某些敏感的經濟條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談,非常被動,達不到預期的分包目的,經濟上遭受損失,雙方極易引起扯皮和發生經濟糾紛,有的出現工程款超付現象,給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二、工程量核對是分包工程結算審計的重點
工程量是組成工程造價的基本要素,工程造價準確程度主要取決于工程量的精度。平地起高樓,關鍵在基礎,分包工
程結算造價計算是否準確,首要的是工程量計算的精度。工程量的審計辦法,根據需要和具備的工作條件,可采用全面審查法,即按圖紙及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按預、結算編制的程序和項目要求逐項逐條計算、匯總,然后與分包結算的工程量相比較。適用于工程結構比較簡單、規模較大、造價較高的項目,如金屬油罐制安、防腐、保溫工程等。在某項目部設備、管道保溫工程中分包工程結算重復計算工程量,管道保冷用成型瓦塊,結算書又計算制作工程量36立方米,多計造價6萬元。某項目部土建工程分包結算審計中,采用全面審查法,審減加氣砼墻18.6立方米、珍珠巖26.96立方米、天棚砂漿抹砼596.02平方米,審減造價8.28萬元。造粒塔防腐審減玻璃鋼底漆、膩子、貼玻璃布、面漆各99.4平方米,氯磺化底漆、膩子、面漆各303.6平方米,氯磺化中間漆一道9653.3平方米,660花崗巖板砌筑8.5平方米,審減造價14.04萬元。重點抽查法,根據需要選擇單位工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計算,可大大節省審計工作時間。適用于大型復雜、單位價格較低的項目審計,如裝置給排水管道溝槽土方工程,可以重點計算核對DN≥200mm的管道溝槽土方工程量,便可達到工程量復核的目的。
具體采用什么,要視具體情況,該繁的不能怕繁,能夠簡化的才能簡化,要靈活運用。如果各方面條件允許,還是應當盡量選擇全面審查法。在進行工程量前應仔細閱讀分包工程合同,搞清工程范圍和,具備工程施工圖紙、工程技術聯系單、設計變更單、現場簽證單等技術資料,索要分包工程結算工程量計算清單,配套的預算定額及估價表,主材價格表,配套的費用定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應當是最高版次的。
要把技術聯系單、設計變更單、現場簽證單的客觀真實性作為審計的重點。幾年來的分包結算審計工作實踐,筆者認為,要擠干分包結算中的水分,防止工程造價虛增,確實降低工程成本,各種變更單證、現場技術簽證費用的計算顯得格外重要。尤其是在一些設計深度不夠、規模較大、結構復雜的工程項目施工中,設計變更十分頻繁;現場突發事件的概率大大增加,各種技術經濟簽證不可避免。這樣,勢必增加工程費用支出,提高工程造價。審計中發現部分分包結算設計變更單、現場簽證單審批手續不完備,僅有一人簽字審批,缺少監督約束機制,缺乏客觀真實性。首先,各種變更、簽證的簽字審批手續應當真實完備。其簽字審批程序必須經施工技術員、施工(科)隊長、項目負責人三方簽字齊全并加蓋簽發部門公章。其次,對于較大的變更費用必須有設計部門的變更為依據,同時還要進一步查對施工驗收記錄,實地勘察設計變更的部位,以此判別設計變更的真偽。
三、符合性審計是分包工程結算審計的主要切入點
關鍵詞:工程造價控制;風險防范措施;變化;預防
工程造價控制就是在工程規定的造價范圍內,控制好各種費用,比如工程建設的前期研究投資方案、造價全部費用等這些都在控制的范圍內,然后通過審計進行誤差上的糾正,達到項目投資的明確性,這樣通過系統性的控制節約了勞動力以及經濟的成本,將工程建設的費用最終控制在預定的范圍之內,給企業帶來更好的投資效益,給社會來帶多的經濟效益。
一、建筑設計階段的造價控制
設計作為建筑的首要任務,是建設項目全面規劃以及實施的主要過程,在工程造價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專家指出設計對于工程造價的影響能到達到75%以上,這是控制工程成本的重點工程。在設計的過程中要符合適用、經濟、美觀的理念,這樣才能達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成效。對于建筑方案要將平面布圖配置合理、各項分區明確、工藝流程順暢這些基本的準備做好。裝修標準要從經濟、安全的設計理念去出發,將裝修的總費用小于預期的估算。
施工圖的設計是設計中的靈魂,對于施工后的建筑有著很大的影響。施工圖的設計應按照相應的范圍、指示、項目去設計正確的圖紙。對于施工圖的尺寸一定要注重,不斷的加以完善改進,避免誤差的出現。對于結構施工圖的設計關鍵在于將抗震、混凝土的設計進行標準化,確保工程建設的質量問題,將經濟與安全的問題協調好,做到協調發展。
在設計中一定要控制變更問題帶來的影響,不斷完善變更審批的制度。在施工中一定要將所有的因素考慮在內,將施工中不合理的設計問題盡量避免,減少對工程造價的影響。所以要在工程設計時候,強化技術人員的專業知識,設計單位通過內部的不斷管理完善,進行必要的改革。
二、建筑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
在建筑施工的時候一般周期很長、外界因素對于工程造價有很大的影響,但是施工管理對于工程造價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所以在建設工程施工前都要進行施工圖紙以及施工技術指導方案的不斷完善、審查,才能確保施工前準備的完整性。對于施工現場要派專業的人員進行考察,將所觀察的信息、整理匯總作為設計的依據,將現場的完整圖形繪制出來,將記錄的內容上報施工單位,得到施工單位認證,能夠為工程竣工結算提供很好的憑證,對于工程造價出現高估算的情況得到了良好的解決。工程的驗收是檢驗圖紙以及方案的準確性,對于設計圖紙一定要按照比例進行繪圖,在現場通過實際測量、檢驗不斷的完善圖紙的精準性,所以對設計圖紙的專業人員的技能以及經驗都有很高的要求。如果工程在沒有經過驗收就結束了,會對工程造價的審核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一些隱蔽工程的驗收對于工程質量的保證以及工程驗收的準確性都能提供很好的參考依據。工程變更的簽證管理對于工程造價的成本有很大的影響,管理不當會造成投資效益的虧損。所以現場工作人員要做好各項變更的紀錄,將簽證資料不斷的進行完善,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參考依據。
三、建筑結算階段對造價的控制
建筑工程結算編制的準確與否,直接與施工單位做的竣工結算計算的工程量、套用的定額準確程度有著密切關系。一般在結算階段工程造價出現的問題有虛報工程量、高套定額、提高材料價格標準以及提高工程類別取費標準。要解決結算階段對工程造價控制的問題,首先要完善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在工程結算中,應搜集、整理好竣工資料。竣工資料包括:工程竣工圖、設計變更通知、各種簽證,主材的合格證,單價等。其次要準確核準工程量。由于從事預決算工程的預算員,對某單位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一些體形較為復雜或裝潢復雜的工程,竣工圖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標明,因此在工程量計算階段必須要深入工地現場核對、丈量達到準確無誤。審核人員要在工程決算審核前進行認真地調查和實地勘察,摸清施工情況,熟悉施工圖紙和變更簽證及合同等有關材料,對工程決算進行逐項審查驗證。最后把住材料價差調整關。在對材料價格進行審核時主要從五個方面進行把關:一是確定計差價的材料,不該進行調差的決不進行調差;二是按設計圖紙核算定額所需材料用量或按施工實際核定用量;三是核定材料市場價格與預算價格差額以及規定應取的采購保管費和稅金;四是在編制預、結算時,所取定的材料價格,是否跨期高套;五是對大型設備、特種建材采購以及普通建材大批采購有必要實行實地審核程序。
施工過程中的工期索賠以及費用索賠都是很重要的,都要按照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所以就要求在施工的時候對于數據的整理、資料的收集尤為重要,只有憑借依據,才能處理好工程中出現的費用糾紛,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浪費。
四、工程造價的風險范圍控制
1、設計變更和經濟簽證的風險防范措施
通常情況下在開發并建設一個工程項目時,需要經歷工程設計、決策及實施這三個階段。作為控制總體工程造價基礎環節的工程設計階段,應提前注意加強對總工程造價方面的管理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夠為總項目的工程造價工作打好基礎。加強在工程設計階段的造價控制主要表現在如下幾方面:其一,作為工程建設的設計人員在設計過程中如何可以設計出能夠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成本的方案是十分重要的。在設計過程中他們并不是毫無原則的,而是應在滿足相關的設計任務書以及相關要求標準的前提下進行。其二,把好在設計階段所要解決的概算審核這一關也是十分重要的,這也是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重要任務。其三,工程設計也不是隨意進行的,需要進行限額設計,作為工程的造價人員需要在項目前期就實行對造價的監理工作,以此不斷提高相關設計人員的責任感。要想抓住在投資控制中的主動權,進一步做好相關項目的經濟決策以及對設計造價的監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由此可見,作為項目建設單位精選出一套優良的項目設計方案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做到這一點,才有助于更好的控制設計階段的工程造價,從而實現降低工程造價,提高工程項目利潤的目的。
在工程建設前期監理中要做好工程計量以及支付的工作,承包單位要經過專業的監理工程師對工程方案的檢查,按照施工合同內容填好各項數據。總經理工程師認證工程的可行性,然后申報建設單位。對于工程的各項管理人員都要有相關的要求,首先總監理工程師應該從造價、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審查工程的變更方案,將變更方案與相關的部門進行協商確定最后的費用變更。專業監理工程師要及時的完成工作的統計,對正在施工的工程與計劃做比較,按照規定的方式調整措施,并積極與上級取得聯系。最后的項目監理機構要按照合同的內容進行相關的結算,將結算的總額跟承包商去協商,這些就是對于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
2、材料價格變化的風險防范措施
由于施工期的過長,市場上的材料價格也會有所浮動,對于建筑企業來說,材料的價格直接影響到最后結算的成本,解決的方案就是通過合同措施來降低風險。
3、自然因素影響的風險控制措施
因為自然災害、天氣的變化以及地質條件的外界因素影響,這些都是不能估算出來的,對于不可避免的自然因素,可以通過合理的調控將工程造價風險減至最低,比如可以采取加強防護等措施降低自然災害帶來的風險。4、人為的風險預防措施
人為的風險就是指在工程計量以及報表中出現遺漏或者誤差,導致在最后的結算中工程造價過高,因此可以通過組織調控措施進行預防,對于一切工程造價的相關數據、報表都要嚴格的處理,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控制,各部門之間要協調好,將工作中的容易忽視的問題標注出來。對于目前工程造價的審計法律規定已經不能適用于今天的審計工作,所以要建立健全的工程審計法律規定是很有必要的。其次組合成專業的審計管理部門,要求改善審計的管理的內部結構,要融合多方面的技術人才,充實工程造價審計的管理隊伍。對于審計人員要不斷的進行專業教育,隨著審計工作的不斷進
行,問題就會不斷的出現,所以針對工程造價審計的工作理念,要有目的、有計劃的系統專業培訓,來適應新形勢帶來的種種難題。對于社會審計人力與技術資源要進行嚴格的選擇,首先對于進行應聘的專業技術人員要針對性的考核面試,對以往的工作經驗、技術狀況要有詳細的了解,然后明確審計人員的責任與義務。
總之,對于工程建設來說,造價控制以及風險的防范措施都是很有挑戰性的工作,在工程建設的每一階段都要嚴格的控制造價的管理,將風險調控到最低,造價管理機構要對工程進行全方面的價格管理,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發揮投資效益,帶動社會的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1]張雪芹;任宏;陳贊炯;胥維桃;工程造價有效控制研究[J];四川建筑科學研究;2006年03期
受計劃經濟思想影響,早年許多公路施工企業人員只注重生產,在項目管理、合同管理、收款管理與成本管理方面皆缺乏意識,工程款的回收工作多由財務人員進行,公司對下屬子、分公司及項目部的管理也較為粗放。許多項目合同約定竣工結算的辦理需在竣工驗收完成后進行,但不少路橋市政項目完工后拖延幾年仍沒有辦理竣工驗收,等要辦理竣工結算時因竣工驗收資料收集困難而無法向業主申報,已形成的應收賬款久久不能回收;還有為數不少的項目缺少變更索賠項目的支持性資料,變更索賠發生時項目部往往將此部分費用算為營業收入,形成應收賬款,但實際結算時這些變更索賠項目無法向業主收取費用;也有不少項目在保修期滿時,無人與業主方聯系辦理相關手續收取保修金;此外也有一些項目業主故意拖延結算與付款。上述種種原因造成項目歷史遺留欠款問題嚴重,有些甚至形成呆賬、死賬,而財務人員在催討欠款時因為沒有支持性文件或業主有意為難,催討工作進行得十分艱難。
二、公路施工項目已完工未結算階段的應收賬款管理
公路施工項目完工總結算完成,公路施工企業才能依據合同與結算總金額向業主收取剩余工程款,因此,在此階段,需要做的是及時辦理完工結算手續加快結算資金回收。施工承包合同對工程變更索賠流程、變更索賠費用確認、結算辦理的先決條件、結算辦理的申報審批流程、爭議解決方式等都有相應規定,阻礙結算完成的因素也往往是這些規定,如雙方對過程中變更索賠事項是否成立、費用應為多少的意見不一致;竣工驗收未完成不能申報結算;結算文件審批程序繁瑣(業主內部審批流程、第三方審計、財局審計)等。大多國內的項目與部分國外的項目,業主更喜歡在項目完工總結算時才探討各項費用爭議,因此,要解決結算阻力,除了需要在過程中收集完備的變更索賠基礎資料、及時與業主及監理機構人員協商解決爭議并簽認變更索賠文件、保證項目符合峻工驗收要求并及時上報竣工驗收資料及結算文件外,往往需要在項目完工結算階段以過程中收集的基礎資料為依據,集中研究合同條款、法律規定與司法解釋、慣例及結算審核流程情況等來解決結算爭議問題,推動結算進程。案例分析:工程概況:某公路建設項目,中標合同價:155,530,000元(含暫定金);扣除暫定金和已取消工程后的合同金額:136,206,719元;梭工日期:2012年12月31日;質量驗收:優良。項目結算工作己進行到2013年3月仍無結果。業主確認支付我方情況:業主批復進度款:134,332,968元;業主已付進度款:113,784,442;合同額與業主批復差額:1,873,751元。業主已扣罰我方情況:安全管理考核扣罰:110,000;項目經理缺勤扣罰:6,660,000。作者組織領導小組成員與項目實施人員對本項目與業主結算爭議的問題進行討論并制定相應措施。結算爭議問題有四項:
(1)設計變更:11,676,753元;土工布軟體排變更為砂助軟體排,增加費用110770m2×(76.69元/m2-30.79元/m2)=5,084,343元;原設計充填砂袋由200g/m2編織布縫制變更為450g/m2機織復合布和200g/m2編織布混合縫制,重新編制綜合單價計算增加費用667924m2×(51.68元/m2-41.81元/m2)=6,592,410元。上述變更金額監理方已確認,但業主方不予確認。業主方主張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應按“成本加利潤”的方式計算。通過制定措施如下:土工布軟體排變更為砂助軟體排的單價重新按定額編制后再與業主協商確定變更費用;砂袋材料更改費用堅持監理方確認的數額。
(2)索賠:12,144,726元項目部對施工區域進行開工前原地面測量,并將測量結果交監理方確認。后經與設計資料對比計算,發現設計資料中標注的原地面標高比實際低了許多,最大誤差有2.1米。子公司相關人員繼續與業主溝通,向業主表明誤差值的巨大程度己不是有經驗的承包商可以預見的范圍,請求業主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給予合適的補償。
(3)項目經理缺勤是否應扣罰:6,660,000元此項扣罰為合同約定扣罰,業主已在進度款支付同時扣取。合同約定此項扣罰的目的有兩個: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工期。目前,業主的這兩個目的均已達到。此項違約金是否屬“過分高于”較難界定,且業主方透露出以此項扣罰為籌碼進行結算爭議談判的意思,因此領導小組也將此項爭議列為必要時需要放棄的項目。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61文獻標識碼: A
1. 前言
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實現施工目標的成本最小化是它的綜合目標。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是實現這個目標的重要內容之一。對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造價進行控制,首先應該了解施工階段造價管理的對象與內容。現行建筑工程造價的構成主要劃分為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建設期貸款利息、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幾項。在施工階段雖然影響造價的數量只占到工程投資的百分之幾,但它建筑施工企業而言,卻是一個不可忽視的重量級地位。所以,務必予以重視。
2. 建筑施工階段造價中存在的問題
2.1目前的工程投標除國家重大項目或試點項目外,大多建設工程的投標造價都是根據招標文件的工程項目內容上下浮動一個比例進行投標,基本上不去按工程設計文件進行工程量的計算和造價要求進行組標。所以招標文件上的工程量和項目內容即作為施工企業默認的工作內容和工程造價。施工難度、預算漏項等一系列具體問題施工企業都不加以更細的研究分析。工程量等差錯只有在中標后的一定時間內按招標文件要求提出,大量的設計文件,需要在中標到設計交底(或第一次工地例會)進行細化,可以說不能按照建筑法和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執行。
2.2政府投資項目審計部門不管施工企業造價是否真實確切,送到他們那都必須扣減一定比例的額度,不顧工程實際地由他們說了算。使得施工階段造價變更額度相應增加;監理單位對造價的控制能力薄弱,加上審計如此管理失去造價簽證的作用。
2.3施工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通過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或追求較高利潤,在工程變更造價中,控制目標制定不合理,缺乏客觀性、科學性和先進性。如基礎工程尤其是樁基工程一般都是按實計算工程量的,故相當一部分施工企業在樁基施工中亂造亂擴工程量,或通過不正當的手段,贏得現場和監理的確認簽證;又如某工程在一項增加屋項消防兼生活用水水箱的設計變更中,為了增加變更額和五萬元以上的設計變更應進行重大變更程序,故將應該由一項變更完成的設計變更分解成二項報到項目監理部進行設計變更簽證等。
2.4竣工結算階段編制的工程結算書冒算多算、高套定額單價、高套取費標準,提高工程造價。有些施工企業在編制工程竣工結算書時,能高則高,根本不按正常標準編制工程結算書,若被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查出則采用疏通、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缺乏正規的市場化、法律化竣工結算模式和機制。
3. 建設工程造價有效控制機制與對策
3.1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制定科學合理的工程造價控制目標,抓緊中標到設計技術交底這段時間,吃透設計文件和技術要求,查清工程造價中的漏項與造價不足,以便在技術交底會上提出或更改。定期進行工程造價實際值與目標值的比較,找出造價偏差并對偏差進行原因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證工程造價控制目標的實現。
3.2材料價格是影響建設產品成本的重要因素,嚴格控制材料價格是降低造價的有效手段。在保證材料質量的基礎上,嚴把材料價格關,力爭把材料價格控制在最低水平;勞動力工資目前成為工程造價變化最大和最難控制的因素,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充分重視和合理掌握,力求控制在造價范圍之內。
3.3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對各種施工方案進行技術上、經濟上的對比分析,從中選出最合理的方案,以達到資源優化配置、實施,從而降低工程造價。
3.4控制工程變更。重大或限額以上的工程變更,必須做到先審批、核準后再工程變更。對于施工企業來說,并不是一切變更都對施工企業有利,現在相當一些工程變更中可變因素很多,而這些變更的調整價格都是通過國家、地方信息價進行組價的,信息價一般都是指產品供應商的價格,并不包括運輸費用;又有目前工程中影響造價的主要因素是勞動力工資上長不對應定額和信息定價或政策調價,所以有時工程量變更越大,施工企業在變更內的損失越大。還應當注意施工合同中對工程變更的專用條款、工程招投標單價進行分析對照,從而確定工程變更。
3.5抓好合同管理,提高索賠管理水平。合同管理對造價控制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包括分包單位)、工程監理中的管理人員都應當充分理解和熟悉合同條款。一方面要利用合同條款隨時解決工程造價方面的糾紛,另一方面要全面履約,以避免糾紛的發生。對于施工單位提出的確實是由設計或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的各種費用或工期索賠,應當嚴格按照索賠程序進行管理,如果是屬于施工單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費用則堅決予以駁回;監理單位也應對索賠進行認真的處理,在法律規定的權限內,按照科學、公正、公平的原則處理工程索賠;施工單位更應遵守建筑工程關于工程索賠的有關規定和國際慣例,守住法律底線。
3.6竣工結算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認真進行竣工結算。竣工結算的審核是控制投資的最后一個環節。建筑工程的竣工階段也是最關鍵的階段和最后階段,按有關規定編制竣工結算,計算確定整個項目從籌建到全部竣工的實際費用。較先進的結算方法是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在結算條款中按照國內及國際公正的慣例,采用調值公式,即在合同條款中寫明雙方商定的調整因素,同時明確哪幾種物價可以波動,且波動到什么程度才同意調整,哪些費用不能波動。一般控制在合同價的正負5%左右,在該范圍內變動時由承包方自己承擔;在5%~20%之間,由承包方負責10%,發包方負責90%;超過20%以上時應另簽合同條款。這樣可以充分發揮承3包方的積極性,使之最大限度地在施工中節約材料,降低成本,控制工程造價。
3.7作為政府審計部門,不應該不分青紅皂白地一概限定一個比例的審計額,審計人員的收入不應該與審計額掛勾,否則會有損國家審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國家和企業的權利。
一、嚴格財政預算管理,依法推進財政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的規定,各街鎮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時足額地組織各項收入并按規定納入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依法編制財政預算,將所有預算內、外財政性收支納入預算管理,確保收支平衡,并消除任何形式的隱性赤字。
(一)合理編制預算。要嚴格按照《預算法》編制年度預算,細化到各個收入、支出項目。預算(草案)要提交街鎮人大機構審核通過,方可組織實施,并報區財政局備案。
(二)強化預算執行。按照“先人員經費、再公用經費、后項目經費”的支出順序安排預算支出,通過預算控制指標、指標控制計劃、計劃控制支出,實施嚴格的指標控制、核算管理和事后監管。
(三)嚴格預算約束。收入要完整、準確,支出要量入為出,確保重點。預算一經批準,一般不予調整,如需調整,需報街、鎮人大機構審核批準。并報區財政局備案。
(四)實行預算監督。預算執行情況要接受區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與審計。
二、建立和完善各項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確保財政財務規范有序運轉
(一)建立和完善財政管理例會制度。各街鎮要建立財政管理例會制度,通過財政管理例會,研究和解決財政預算安排、執行及財政收支管理等相關事宜。財政管理例會的參加對象原則上為:街鎮主要領導、人大領導、紀委領導、分管領導、財政所長等。例會由主任、鎮長主持,定期召開,并作專門記錄備案。
財政管理例會的職責:
1、討論決定財政預算收支計劃的安排,預算調整計劃,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報批。
2、討論分析財政形勢,包括財政收入與支出情況、收支平衡情況、存在問題等。針對存在問題,研究制定開源節流的對策措施,確保政府機構正常運轉,確保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發展資金的需要。
3、根據國家、省、市和區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討論制定有關財政經濟政策和建立完善財政財務管理制度。
4、討論決定重大建設項目財政資金的安排和大額資金支出,并實行登記制度,由財政所負責統計。
5、研究制定其他有關的財政工作、財務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建立健全財務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加強財務集中核算管理,支持有條件的街鎮試行國庫集中支付。財政所要在街鎮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街、鎮下屬單位財務核算及監督管理。各部門單位的所有收支都要按規定納入財務集中核算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財務集中核算管理部門要督促下屬各單位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切實履行審核監督職責,對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或不合法的憑證,拒絕支付和撥款。
(三)完善財政財務支出審批制度。要完善財政財務支出審批制度,嚴格控制財政支出,規范財政支出的審批程序。
1、所有支出票據必須有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并注明支出原因。
2、實行街道(鎮)主任(鎮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加強監督。
3、對預算內、外資金的追加與安排,重大基本建設項目資金安排和重大經費開支,必須經“財政管理例會”研究通過,再由街道(鎮)主任(鎮長)簽批列支。
(四)嚴格財政票據管理制度。各街鎮要根據《省財政票據管理暫行辦法》使用財政票據。凡取得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和其他各類收入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票據,應稅收入不得使用財政票據,按稅收規定使用稅務票據。票據使用人在開具票據時,應做到字跡清楚,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大小寫金額相符。作廢票據要保管完整。財政票據實行憑證購領,限量供應,核舊換新制度。要加強財政票據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票據管理的各項規定,建立健全財政票據的領購、使用、繳銷和保管制度,實行專人、專賬、專管。財政票據管理人員要定期向財政部門報送票據使用情況,財政票據管理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認真辦理移接交手續。
(五)規范財政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財政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實行審批備案制度。需開設銀行賬戶的,由街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區財政局和人民銀行批準后在規定銀行開設賬戶。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設銀行賬戶,內設機構一律不得開設銀行賬戶,嚴禁公款走私人賬戶。銀行賬戶印鑒實行專人管理,同一賬戶印鑒必須分開保管,嚴禁一人保管。如銀行印鑒保管人因公因私外出,須將印鑒按不相容原則交由第三人保管,并辦理好交接登記手續,外出歸來后,也同樣應辦理好交接登記手續。
(六)健全財政現金管理制度。財政所、財務集中核算部門管理的現金收入必須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的收入賬戶,因特殊情況當日不能繳存的,次日必須繳存。任何人不得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保留賬外公款。經費戶及財務集中核算部門對外發生的經濟往來,除《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可使用現金范圍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要嚴格執行現金限額管理制度,主要用于按規定需現金支付的日常開支。必須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款相符。本單位人員因公暫借資金,事后須及時結賬,歸還借款,超過期限不還的,除追回借款外,按規定處理。
(七)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要加強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管理,建立專人、專賬、專管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的采購、驗收、領發、保管、盤點、清查等制度,并定期對資產進行盤點,確保財產物資安全。
2、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添置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的財產物資,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先審批再購買。
3、所有財產物資必須建賬登記,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和賬卡相符。
4、所有財產物資處置必須按《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按規定程序審批后,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拍賣等形式處置。財政所及財務集中核算部門按照批復文件和相關資料進行賬務處理。處置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定,上繳區財政或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八)建立健全工程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要規范工程建設財務核算,嚴格按合同約定控制工程預付款支付進度,工程結算前要留有足夠的支付余地。所有建設項目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市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暫行規定》的要求進行審計,工程造價最終以審計結果為準。對違反規定未建立工程財務管理制度,挪用、出借建設專項資金的,將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嚴格專項資金、涉農補貼發放管理
1、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對列入本街鎮的專項資金,要建立健全項目庫管理制度,加強項目論證、立項、申報、實施等各環節的監督。嚴格實行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專戶核算,按照批準的用途專款專用,切實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彌補經費缺口和發放福利獎金。財政所要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切實加強財務核算,防止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等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對于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項目實施效果等信息要及時上報區財政局。
2、強化涉農補貼發放管理:一是及時宣傳政策。公示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監督電話等相關信息,在確保群眾知情權的基礎上,自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二是嚴格資金審核。對各類補貼發放清冊,要安排專人逐條、逐項審核把關,增加或減少的戶數和金額,必須問清情況并加以核實,確保準確無誤。三是及時發放資金。要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財政所必須加強與區財政局及商業銀行的聯系,確保做到一戶一卡,安全快捷、內容準確、金額無誤,同時強化督查,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農民存折,更不允許與商業銀行協商代扣其它款項。
(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制度
加強對本街、鎮財政財務的日常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設置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內部審計機構要對本街、鎮各部門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并向本街鎮主要負責人報告工作。
三、加強債務管理,嚴格控制債務水平
要堅持“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清理舊債,切實采取措施,多渠道多途徑清理債務,嚴格控制債務水平。
(一)建立債權債務監管系統,將本街、鎮所清理的債權債務數據全面錄入該系統,實施動態監控。
(二)針對各自實際情況,制定化解債務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建立化債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要積極采取多種方式籌措資金,及時化解舊債務。嚴禁形成新的負債。
(三)不得向農戶、居民亂攤派,不得向村(社區)和企業攤派支出,不得為企業和其他事業單位、經濟組織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對違反規定舉債或提供擔保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責任。
四、區、街、鎮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確保街、鎮財政財務工作健康運行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財政工作的領導和日常管理,建立和健全財政財務制度和內控機制,確保財政職能履行的全面到位,管理規范、有序。同時應當接受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和同級人大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加強協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加強監督管理,形成監督合力,嚴肅財經紀律,促其經濟健康發展。
(一)各街鎮要按照本級人大決議組織預算的執行,自覺接受人大依法對財政的預算編制、調整、執行情況以及財政決算審查監督。
(二)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街鎮財政財務的管理監督。區財政局除加強對街鎮財政的日常業務指導監督外,要建立財務管理定期檢查制度,定期檢查街鎮會計基礎工作和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督促健全財政管理的各項制度,規范財政管理和財務運作。各街鎮對財政部門提出的改進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研究和落實,進行完善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