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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光污染的影響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居住區 夜間燈光 燈光污染 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S35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16-0340-01
前言
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鎮化建設的突飛猛進,許多城市實施了“光彩”、“亮化”等工程,在繁華的街區,夜幕降臨后處處流光溢彩,商場、酒店的廣告牌、霓虹燈閃爍奪目。燈光照亮了黑暗,給我們帶來了無盡的光明,然而使用得不當,就會給我們帶來危害。有關照明污染問題的研究,國外起步較早,并且也逐步形成了系統的燈光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規體系,并對燈光污染的監測和評價有一定的研究[1]。國內有關燈光污染的研究相對較少,天津市1999年頒布了《城市夜景照明技術規范》,這是我國第一個有關夜景照明的技術規范。2004年9月1日起上海正式實施的《城市環境(裝飾)照明規范》,被譽為上海市乃至全國首部限制燈光污染的地方性標準。2006年《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2006》對居住區道路照明也給出了更高的照度評價指標。2010年12月1日北京市正式實施了《室外照明干擾光限制規范》,該規范對城市環境亮度區域進行了劃分,并且規定了居住區建筑窗戶表面上垂直照度、朝向居住建筑窗戶方向的燈具光強、夜空照明燈具上射光通比、道路交通干擾光閾值增量以及人行道兩側照明燈具眩光的限制[2]。
本文隨機抽取了重慶市主城區的若干居住小區作為研究對象,對其進行問卷調查,在此基礎上對重慶市居住區夜間燈光污染的特點進行了分析討論,并提出了設計中相關的改進措施,旨在能為科學合理的進行居住區照明設計提供建設性意見。
1 問卷調查概況
本次調查問卷的發放地區為重慶市典型的居民小區,小區分布于重慶市沙坪壩區、江北區、渝北區、渝中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等。問卷的填寫、回收是通過委托專業問卷調查網站實施開展,問卷開篇的指導語對燈光污染的有關知識進行了詳細的闡述。本次調研共發放問卷90份,根據問卷答題的有效性,對問卷進行了篩選,最后完成有效問卷80份,有效率89%。
參與本次調研的的人群樣本中,男女比例為1:1。參與問卷調查的年齡分布見表1,受教育程度分布見表2。本次問卷調查的區域涵蓋了重慶市的主城區,另外在選擇參與問卷調查的人群男女比例、年齡分布以及受教育程度基本代表了重慶市的人群整體,保障調查結果具有代表性。
2 問卷調查結果
2.1 居民居住環境主要涉及的燈光污染要素
此次問卷調查采用自由開放式的問卷形式,通過對搜集到問卷答案進行篩選、歸類、統計,得出重慶市居住區居民涉及到的夜間燈光污染要素有:居住區道路燈光、商業廣告燈光、建筑反光、車輛燈光、工地夜間施工燈光、居民生活燈光等,在詢問到“您所居住的環境主要涉及那些燈光污染要素?”,調查統計結果詳見下圖1。
上圖數據顯示,重慶市居住區夜間燈光污染的6個要素中,居住區道路燈光是引起居住區夜間燈光污染的主要因素,其后依次是工地夜間施工燈光、商業廣告燈光、居民生活燈光(建筑反光)、車輛燈光。通過分析燈光污染影響的重要程度,我們可以有的放矢的采取的措施治理燈光污染問題。
2.2 燈光污染問題對城市居民的影響
居住區夜間燈光污染問題給居民帶來的影響首先是眼睛的影響,長時間在高亮度、彩色燈光環境下生活的居民,不僅白內障的發病率高達45%,而且大腦中的腦神經也會受到干擾,據研究數據表明:燈光污染會使人頭疼心煩,甚至發生失眠,食欲下降,情緒低落等神經衰弱癥狀[3]。其次,燈光污染對人的心理和情緒也會造成影響,“人工白晝”的居住環境容易擾亂人體正常生物鐘,使人入眠困難、頭暈心煩等,進而導致人的工作效率的下降,產生心理壓力。最后,燈光污染問題也會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脅,燈具產生的眩光、閃光極易對車輛駕駛人員造成視覺盲點和疲勞,很大程度的提高了車輛駕駛人員出錯的概率,給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本次問卷調查發現,近84%的居民認為嚴重受到夜間燈光污染問題的影響,4%的居民認為受到輕微燈光污染的影響,11%的居民認為未受到燈光污染的影響。針對燈光污染問題給居民帶來的不同影響,本次調研進行了統計分析,統計結果具體見下圖2。
由上圖可知,約56%的居民有由于夜間燈光污染問題而影響睡眠的經歷,26%左右的居民有因受夜間照明污染問題影響而出現頭暈、目眩、心煩意亂等生理、心理反應癥狀,約4%的居民則有因車輛燈光照射而受到人身安全威脅的經歷。以上數據顯示,燈光污染問題對重慶市居民生活、工作等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需合理、有針對性的采取一定的措施對其加以治理。
2.3 燈光污染問題原因分析
通過本次調研發現引起重慶市居住區夜間燈光污染問題的原因比較集中,大體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光源亮度太大,問卷調查顯示近90%的居民經歷的燈光污染問題是由強光光源引起。人們普遍使用的燈光亮度范圍約為80~120勒克司,如果亮度過高,超過了180~200勒克司,就會對人眼造成傷害,引起近視、失明等癥狀,甚至會帶來精神上的刺激[4]。二是光源頻閃或光色變化設計不合理。三是照明時長和時段不合理。
3 居住區夜間燈光污染治理的對策建議
毋容置疑,現代化的城市建設為市民提供了絢麗、優美的生活環境,然而我們在一味追求絢美的生活環境的同時我們也需要健康和生態,城市夜間燈光污染儼然已成為城市建設中一種新的環境污染,其危害日趨嚴重,為了有效減弱、消除燈光污染問題,本文根據燈光污染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如下對策措施、建議。
3.1 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
目前,我國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已經基本形成,但至今沒有一部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將燈光污染納入其中,雖然我國部分地區也出臺了一些有關防治照明污染的規范、標準,然而法規的滯后性使得有關燈光污染的投訴仍無“法”解決。而國外一些國家針對照明污染問題已經制定了相應法規或標準,如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就對居住區干擾光線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其中針對城市住宅區干擾光線的限定為宵禁前10lx,宵禁后2lx,同時CIE對照明燈具的光強也具有明確規定,另外CIE和一些發達國家對燈具的最大發光強度或亮度也進行了限定[5]。因此,建議我國在國家或地區性環境保護法規中增加有關燈光污染的內容,組織相關機構開展對燈光污染標準的專項研究,參照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和一些發達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標準著手制定我國照明生態安全的標準和規范,制定完善我國有關燈光污染的防治措施和監督管理機制。
3.2 完善城市管理,優化照明設計
控制城市居住區夜間燈光污染問題,應加強城市管理,優化城市布局。因此建議如下:首先,為控制由于玻璃幕墻而引起的建筑反光問題,在城市居住區不宜設計玻璃幕墻,或大片玻璃采用隔斷和直條在中間加以分隔(如鋁板幕墻間隔使用),或采用技術先進的反射率小的幕墻玻璃[6];其次,加強對夜間商業廣告牌、霓虹燈等的管理規劃和彩燈污染的管理;另外,針對道路燈光照明,應進行科學合理的工程規劃和設計,合理選擇光源、燈具和布局方案;最后,科學合理的控制道路照明時長、時段、方式,目前道路照明設施開關時間一般采用人工掌控、時鐘掌控、光電掌控以及微機掌控等方式,在采取以上方法的同時還可以通過適時關閉一些照明設施以降低燈光污染,同時也可降低能源消耗,例如深夜道路行人、車輛較少時,關閉其中的一些照明設施或者采用節能型的電感鎮流器,使功率轉為最低[7]。
3.3 加強宣傳教育,推進技術研究
加大宣傳燈光污染對人類和生態環境產生的危害,充分發揮群眾的輿論監督的力量,以求引起更多人關注燈光污染問題。只有更多的關注,才可有力地推動我國有關燈光污染的立法、監控、規劃、管理和技術研究等工作。應加大宣傳防治燈光污染的知識,提高居民防范燈光污染的意識。
借鑒相似環境污染問題的治理經驗、技術,探尋燈光污染監測評價方法和技術,力求推進燈光污染問題管理的技術研究。
4 結語
本文就重慶市主城區居住區夜間燈光污染問題的調查研究,歸納總結出了重慶市主城區居住區夜間燈光環境污染的因素,同時也針對燈光污染問題給居民造成的影響進行了統計分析,以探尋燈光污染問題對居民的影響程度,最后就具體的燈光污染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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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
重慶科技學院研究生科技創新項目,項目編號:YKJCX2013021
關鍵詞:杭州、光污染、玻璃幕墻污染
中圖分類號:Q95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光污染和玻璃幕墻光污染概念
光污染問題于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提出,指的是城市中的不合理的光輻射對人體和動植物產生的不利影響。現代社會中,有更多的光污染光源,如現代化建筑物表面的玻璃幕墻、絢爛的霓虹燈光、亮度過高的廣告牌、變化之快的LED屏幕、直射植物的投影燈等等,作為城市中的隱形殺手,這些都對人和動植物的健康造成危害。
玻璃幕墻光污染,是指當太陽照射到建筑物表面的涂膜或鍍膜玻璃幕墻時反射而產生的光線所帶來的污染,被稱為“陽光下的靚麗殺手”。隨著杭州城市化建設步伐加快,玻璃幕墻建筑這種代表現代化的建筑數量猛增,給建筑物穿上了一件漂亮的外衣。當陽光照射較強時,玻璃幕墻的反射系數會超過70%,甚至達到90%,比涂料、瓷磚墻面高10倍以上,反光率在15%至40%,這個程度的光污染超過了人眼的承受極限,對行人造成眼睛的不適、眩暈,影響行人的視覺神經系統。
2 杭州市玻璃幕墻光污染整體情況研究
本課題調研小組對杭州市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下城區、上城區、蕭山區、余杭區等地進行為期半年(2011年9月――2012年2月)的實地調查,一方面通過使用分體式照度計(型號為AR823+)實時記錄下所測建筑玻璃幕墻的具體的光度值,另一方面通過人們的主觀感受入手,通過對居民和游客對杭州市社區、道路、廣場光污染的認識進行問卷調查,共發放問卷150份,有效問卷92份,有效率為61.3%,現總結如下:
2.1對建筑玻璃幕墻的調研
課題調研小組通過對杭州的七個區的有代表性的建筑的玻璃幕墻的實地測量得到一些數據,共測得的有效建筑為92幢,30幢的高度在10米到35米之間,占到總數的32.6%,在36米到61米的有32幢,占34.8%,還有26幢的高度在62米到87米之間,占到28.3%,從中可以看出,我們所選取的樣本容量絕大多數的建筑高度在10米到87米之間,樣本容量選取適宜,對最后所得到的結論有較強的論證說服力。
調查選取的樣本容量建筑中,玻璃幕墻表面為綠色玻璃的建筑有40幢,占到43.5%,有21幢建筑物的玻璃幕墻為藍色玻璃,占到22.8%,有13%的建筑玻璃幕墻為黑色玻璃,其他的如金黃、白色拋光瓷磚等類型的有20.7%,共19幢。從中可以看出,在我們所選取的調查范圍內,杭州使用最廣泛的玻璃幕墻材質為綠色玻璃幕墻,其他材質只占少數。
通過對所調查92幢建筑的光污染主觀感受分析中中,不刺眼(適當)和較弱(弱)都分別有10幢,只占到總數的10.9%,對20幢的建筑物的主觀感受為較強,占到21.7%,而感覺到強(刺眼)的總共有52幢建筑,占到56.5%。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還是由玻璃幕墻帶來的光污染現象還是比較普遍的,其所帶給人的主觀感受具有較強沖擊力。
2.2皮爾遜相關分析
根據皮爾遜相關分析(大于0.5屬于顯著相關):主觀感受與外墻材質之間的相關性達到0.328,主觀感受與建筑高度之間的相關性達到0.423,考慮到所選取的樣本容量等因素的影響,結論得出雖然都是低度相關,但是已經可以看出引起光污染的玻璃幕墻的影響因素中建筑高度和外墻材質的影響是比較大的。
3杭州光污染總體情況
由調查分析,杭州市光污染程度總體呈現出中心高四周低的現象,由幾個主要城區向外逐漸減弱的分布現象。從整個杭州市看,拱墅區、下城區、上城區、余杭區、江干區污染現象比較嚴重,杭州的東北部污染程度比較輕。從各個區的情況看。每個區的中心地帶污染情況比較嚴重,如在下城區和上城區的交接地帶,在西湖區、余杭區、江干區、濱江區等地的中心區域污染也比較嚴重。比如位于西湖區文一路的中竹大廈,其建筑面的玻璃幕墻表面比較刺眼。
具體分析中發現,在西湖的東北方向的鳳起路、慶春路、環城北路、天目山路等光污染現象嚴重,艮山西路和秋濤北路等比較嚴重,而環西湖周圍污染現象
很輕,這主要是環西湖道路兩側沒有很高的建筑的原因。如圖3,位于東坡路上的建筑,建筑高度都不高于20米,所以,光污染現象比較輕微。
4 玻璃幕墻光污染防治建議
加強城市玻璃幕墻的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管理;二是根據實際情況,在城市人群密集地段、交通路口、居民區內應盡量少用玻璃幕墻,減少因光污染引起的交通事故和對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三是充分發揮技術優勢,使用低反射率幕墻玻璃,如Low―E型低反射玻璃、微晶玻璃、茶色玻璃、寶石藍色玻璃等;四是對已建成的高反射率的玻璃幕墻表面進行化學處理,如鍍膜、加色等,降低其光的反射率,使光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5 總結:
通過這次實地調查分析,對杭州市的幾個區的現代化建筑物表面的玻璃幕墻光污染情況有了更深的認識,通過分析,了解到建筑高度和外墻材質是影響光污染的主要成因,針對污染情況指出要加強城市玻璃幕墻的管理來減少光污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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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城市照明光污染防治小議[J].城市照明,2011年3月第15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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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羅世榮,林維實.光污染防治的立法探析[J].行政與法, 2006.10
1.認識和了解光污染的有關知識。
2.調查城市光污染,并提出有關建議。
3.學會團結合作,學會對知識的探討與研究。
課題研究過程與方法:
1.查找資料:上網查找,翻閱書報。收集資料。
(1)光污染分為人造光與自然光,這些光照對人體有害處。
(2)人對光的色彩有何反應。
(3)光污染對各種人群的危害。
2.實地調查
(1)對行人、司機的采訪。
(2)采用拍照,進行實情記錄。
3.總結整理
(1)整理資料,分析內容。
(2)制作網頁。
研究結果和分析:
1.光污染及其危害
根據環境科學的解釋,光污染是指過量的光輻射,紫外線輻射和紅外線輻射對人體健康,人類生活和工作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現象。
(1)眩光
造成光污染的光輻射中常見的是眩光。眩光是指在視野內有光亮度范圍不適宜,在空間或時間上存在著極端的光亮度對比,以致引起不舒服或降低可見度的視覺現象,玻璃幕墻的光污染就是由于其反射太陽光、燈光等光線過強造成眩光。眩光使人的視力下降并迅速疲勞,日常生活中的眩光污染有很多,如夜間迎面而來的汽車前燈的眩光會使受到光刺激的司機和行人控制力降低,很容易發生危險等。
(2)自然光
自然光主要來源太陽輻射。太陽光主要有紫外線、紅外線、可見光等。而光污染是指過量的光的輻射,紫外光的輻射,能對人體健康、人類生活和工作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如:受日光中的紫外線過度的照射,便會引起日光性皮膚炎,會使人身體暴露部位紅腫,嚴重者起水皰,患部有灼熱,刺癢或疼痛感;病情嚴重時,可伴隨身體不適、發燒、惡心及心跳加速,長期日曬過量會造成慢性損害,長期照射陽光,紫外線能誘發皮膚癌。但適量的陽光照射是必要的。
(3)反射太陽光
反射太陽光,這種光污染是城市中最為嚴重的。例如,我市的建筑,雖然以玻璃幕墻為主,是很美觀,但在美麗的背后卻潛藏著殺機,它給周圍的人帶來了很多危險,如:使正常細胞衰亡,出現血壓升高,心急燥熱等不良癥狀,還可以使人的視力下降尤其是眩光。
(4)人造光
人造光就是指我們日常使用的電燈,舞廳用的彩燈等。在舞廳里,我們看到的燈光五光十色,美麗萬分,可你對它的危害又認識多少呢?各式各樣的彩燈是光污染的來源之一。彩燈雖然能夠強烈的刺激感官,同時刺激也能病發細胞,使人的眼睛不適,影響人的中樞神經,令人產生頭暈目眩,站立不穩的感覺,長期處于這種燈光下會引起頭痛,失明,食欲不振。此外經科學研究表明,彩光能給人產生心理壓力,不同的顏色有不同程度的心理壓力。
(5)彩光心理壓力指數
燈光顏色白光黃光綠光藍光紫光紅光黑光
壓力指數100113133152155158187
(6)光污染如何導致近視
作為學生的我們受到光污染的危害就更嚴重了,現代學生的近視眼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其中必不可少原因是光污染。學生所用的臺燈,光質分為紅外光、紫外光。紅外光易被水分吸收,而人的眼球80%左右是水分,長期吸收紅外光會使眼組織變異;紫外光有穿透力,殺傷力強,長期受紫外光輻射,眼細胞受到傷害。臺燈的光污染會對眼睛造成疲勞,損傷,從而使視力下降。2.光污染的防治與建議
(1)在光污染比較嚴重的地區,可以多植樹,樹木可以減少光污染的強度,從而減少光污染對人
體的影響和危害。
(2)在交通繁忙地區的建筑物應少用或不用反光、反熱的建筑材料,最好使用不反光、不反熱的建筑材料。
(3)住宅區不用反光、反熱性強的建筑材料,因為它會直接危害到人們的健康,生活習慣。
(4)若使用反光的建筑材料做外墻,應有自動轉向反光系統。如:兩棟樓隔著一定的距離而對立,若太陽光從對面大樓方向射過來,那么這棟大樓的反光外墻通過自動反光系統調節一定的角度,射向另一棟大樓再經過自動反光系統,把光反射到天空去,這種設想的可行性是可以的,但依現在的科技水平要完成這一系統是不可能的,它需要高新的科技與高能量的消耗,因此這種想法只有在未來實現了。
(5)現代社會提倡使用新能源,而太陽能就是其中之一,我們可以利用太陽的高熱能來發電,在某些高原地區長年受到太陽的照射,我們就在那里安裝了太陽能轉換成電能的儀器,同樣我們也可以在高樓大廈上安裝此種儀器將太陽能轉換成電能,一是能使世界上的二氧化碳污染大量減少,因為我們利用太陽能發電,可以減少對植被的砍伐,也可以減少燃煤的數量。二是能為此大廈減少電費,甚至可以倒賣電給發電公司,同時,能給在此大廈工作的人們帶來合適的室內溫度,夏不熱,冬不冷。
(6)對已經產生光污染的玻璃幕墻,專家建議可采取其他補救方法,如用新型的亞光外墻建筑材料置換或對受光污染影響的地方增加隔光措施等。
(7)目前我國尚未對光污染立法。隨著社會的發展,市政府應制定有關光污染的法律。如,如何使用反光、反熱的建筑材料,與對它的使用加以限制;對光污染嚴重的地區要如何改善等。配合我國現階段,制定有效的法律來改善現代化都市和國際性大都市的光污染情況,這樣才能保證這里的人們的健康。
參考文獻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在大中城市建造了大量的玻璃幕墻建筑,其簡潔光亮的外表,在提升城市形象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相關弊病,這些弊病有待于逐步解決。特別是玻璃幕墻建筑對周圍環境構成的光污染現象,越來越受到有關專家和普通人群的關注。
1、玻璃幕墻建筑的概況
玻璃幕墻是一種形態新穎的建筑外墻裝飾,具有現代建筑簡潔光亮的顯著特征,興起于二次大戰后的美國高層建筑之中(20世紀中葉),隨后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但由于這種外墻形式存在的諸多弊病,例如易破損、光污染、熱工性能差、能耗大等,引發了許多問題,使得近年來在國內外的應用受到了制約。玻璃幕墻裝修于上世紀80年代傳人我國,如今在我國大中城市里采用玻璃幕墻的現代建筑到處可見,然而由此造成的光污染卻是客觀存在且易被忽視的。玻璃幕墻的光污染是指高層建筑的幕墻上采用了鍍膜鏡面玻璃和拋光鏡面金屬板,當直射太陽光照射到表面上時,由于玻璃和金屬板的鏡面反射,產生反射眩光,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2、現代玻璃幕墻建筑引發的光污染
臨街而建的玻璃幕墻大廈,就像一塊巨大的鏡面,對街道交通進行反射干擾,反射光會造成司機的突發性暫時失明和視力錯覺,嚴重地影響司機的視覺判斷,易引發交通事故。在居民小區附近建造的高層玻璃幕墻建筑,會對周圍的環境構成反光侵害。有關研究資料表明,玻璃幕墻在陽光下,具有聚光和反光的特性;一般鏡面玻璃的反光率在82% ~92% ,鏡面不銹鋼板的反光率可達96% ,是毛面石材、面磚等外墻裝飾材料反光率的10倍以上。反射下來的光束足以破壞人眼視網膜上的感光細胞,影響人的視力,使人感到不適、眩暈,甚至引起短時問失明等癥狀。據來自我國某些大中城市的信息,因為“光污染”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趨勢,各地涉及“光污染”的投訴事件也在不斷增多。而建筑物鏡面玻璃的反射光比陽光照射更強烈,大大超過了人體所能承受的范圍。夏日將陽光反射到居室中,強烈的刺目光線最易破壞室內原有的良好氣氛,也使室溫平均升高5攝氏度左右。長時間在白色光亮污染環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容易導致視力下降,引起頭暈惡心、食欲減退、情緒低落等類似神經衰弱的癥狀,使人的正常生理及心理發生變化,長期下去會誘發某些慢性病。國家環保總局每年都接到全國各地對建筑光污染的投訴,已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相關部門正在考慮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限制和減少光污染情況的發生。
玻璃幕墻光污染是在以下特定條件下產生的:(1)使用了大面積高反射率鍍膜鏡面玻璃及鏡面金屬板;(2)在特定光照方向(南、西、西南朝向)和特定時間下產生;(3)玻璃幕墻采用一定的弧度造型,鏡面外墻凸出或凹人,構成反射光線的發散或聚焦;(4)光污染的程度與玻璃幕墻的方向、位置及高度有密切關系。因為人的視角在1.6 m高左右時,€?5€凹薪侵詼勻聳泳跤跋熳畬螅夥瓷淶那慷人娣瓷湮锏餃搜鄣木嗬氳鈉椒匠煞幢取?
3、玻璃幕墻光污染實例分析——華能大廈玻璃幕墻光污染
某市一居民以光污染為由,將華能大廈告上了法庭。當22層的華能大廈建成竣工后,其鏡面玻璃幕墻在陽光照射下對周圍環境構成光反射,形成了光污染。原告認為華能大廈的玻璃幕墻及樓頂金屬球的反射光從其所居住房屋的后窗直射進屋,一天達十余小時的反射光照導致室內溫度過高,影響了正常的生活起居,并加重了原有病癥,為此要求華能大廈立即排除光污染,并賠償一定的經濟及精神損失。法院在審理該案時,由于沒有依據確認華能大廈玻璃幕墻及頂部金屬裝飾球的反光現象是否達到光污染標準而無法定論。
4、光污染的解決方法分析
玻璃性能對玻璃幕墻起著關鍵性的作用,要根據相應參數慎重選擇幕墻的玻璃類型,選用具有減少眩光性能的玻璃。眾所周知,玻璃對于光具有透射、吸收和反射特性,玻璃幕墻可根據這些特性采用不同類型的
轉貼于
玻璃。
4.1通過采用特殊玻璃解決光污染。目前,我國玻璃生產廠家開發的低輻射(low—e)在線鍍膜玻璃不僅填補了亞洲玻璃市場的空白,而且可根除玻璃幕墻光污染頑癥。這種產品集普通玻璃和鍍膜玻璃的優點,其優異的節能、安全、無光污染性能是目前所有建筑玻璃無法比擬的。
4.2避免采用曲面幕墻。外墻盡量避免采用曲面鏡面玻璃幕墻,這樣可以減少外凸式幕墻對臨街道路的光反射現象;對于內凹式曲面幕墻,應避免使用,因為內凹式曲面幕墻由反射光聚焦容易引起火災等危害。
4.3沿街首層外墻不宜采用鏡面玻璃幕墻。沿街首層外墻不采用鏡面玻璃,可以避免臨街建筑對道路的光反射構成影響交通的光污染現象。
4.4在玻璃幕墻上采用低反射率玻璃貼膜。玻璃貼膜的基片是堅韌的pet聚酯薄膜,復合有特殊的粘膠,裝貼于玻璃幕墻窗玻璃內表面,可有效阻擋50%以上的太陽強光進入室內、阻擋太陽紫外線輻射,并吸收有害光譜,調順光譜視頻,隔熱節能,從而營造柔和舒適的室內空問;并可減少反射眩光,避免光反射污染。
什么是光污染?
人的眼晴由于瞳孔的調節作用,對一定范圍內的光輻射都能適應。但當光輻射逾量時將會對生活和生產環境以及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這稱之為光污染。從其污染性質來看,光污染在環境中不會有殘余物存在,在污染源停止作用后,污染也就立即消失。目前國際上將光污染分成三類:白亮污染、人工白晝和彩光污染。
白亮污染 當太陽光照射強烈時,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墻、釉面磚墻、磨光大理石和各種涂料等反射的光線奪目。建筑物玻璃的反射光比陽光更強烈,大大超過了人體能承受的強度。
為了讓居室看起來更加“富麗堂皇”,有些家庭偏愛高亮瓷磚裝修,甚至在室內安裝多個鏡面、刷白粉墻、過多地使用玻璃等反光裝修。研究發現,長時間在白亮污染嚴重的環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會擾亂正常的生理節律,誘發神經衰弱和失眠、頭暈耳鳴、食欲下降、情緒低落、乏力。視網膜和虹膜都會受到損害,眼睛酸澀疲勞,視力急劇下降,甚至可能致盲。
人工白晝 越來越多的夜間燈飾在美化、點綴城市的同時,也正在成為一種新的污染源,夜幕降臨后,商場、酒店的霓虹燈閃爍奪目,令人眼花繚亂,有些強光束直沖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天一樣,這就是“人工白晝”。在這樣的“不夜城”里,人們夜晚難以入睡,擾亂生物鐘,導致白天工作效率低下。產生失眠、神經衰弱等各種不適癥,致使精力不振。人工白晝還會傷害鳥類和昆蟲,影響昆蟲在夜間的繁殖。
彩光污染 舞廳、夜總會的黑光燈、旋轉燈、熒光燈,以及閃爍的彩色光源,構成了彩光污染。彩色光源讓人眼花繚亂,不僅對眼睛不利,而且干擾大腦中樞神經,有損人的生理功能,對人的心理也有影響。人們長期處在彩光燈的照射下,會不同程度地引起倦怠無力、頭暈、減退、月經不調、神經衰弱等問題。人體長期受到這些光源中紫外線的照射,有可能誘發白血病等各種疾病。
事實上,絢麗家飾、多彩廣告、電視、電腦,甚至書本和雪白的紙張、沐浴時持續使用浴霸等輔助設備同樣是光污染,也會引起視覺不舒服,都會對視力造成危害,導致內分泌系統出現紊亂現象。
光污染也是一種“”
光污染可對人眼的角膜和虹膜造成傷害,抑制視網膜感光細胞功能的發揮,引起視疲勞和視力下降。我國高中生近視率高達60%,有關專家認為,視覺環境是形成近視的主要原因,而不是用眼習慣。
夜間過多接觸光線可能導致抑郁。黑光燈產生的紫外線強度比太陽光里的紫外線強得多,對人體有害影響持續時間更長。長時間照射,可能誘發流鼻血、脫牙、白內障,皮膚細胞加速老化,導致亞健康。
2001年,美國《國家癌癥研究所學報》的一項研究結果顯示:西雅圖一家癌癥研究中心,調查1606名婦女后發現,夜間工作的婦女,與非夜間工作婦女相比,患乳腺癌概率高六成;上夜班時間越長,接觸光線強度越高,患病可能性越大。
生活中怎樣減少光污染
其實,在我們面對的各種污染中,光污染或許是最容易挽救的。
1.裝修時應根據不同空間、場合及對象,選擇不同的照明方式。一般在室內照明中,主光源為冷色調,輔助光源宜為暖色調。書房、客廳、廚房等宜采用冷色光源,而臥室、衛生間、陽臺等宜采用暖色光源。涂料的應用也有講究,由于淺色涂料對視力影響較小,使用米黃、淺黃等代替刺眼的白色涂料粉刷墻壁,以減弱高亮度的反射光。
2.在起居室種植花草,將大自然的清新色調引入室內,不僅能調節室內光環境,也讓人心情舒暢。
3.如果使用浴霸有不適感要馬上停用。兒童更不能長時間使用浴霸,對嬰幼兒嬌嫩的皮膚也不好。在選購浴霸時,應盡量選擇紅外線磨砂燈泡浴霸。
關鍵字: 光污染、環境污染、環境侵權
一、 問題的提出
隨著人類社會生產力的迅猛發展,特別是自工業革命以來,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給人類社會帶來了巨大的物質財富,但同時,由此而造成的環境問題也日益嚴重,于是環境污染問題成了近年來全球普遍關注的熱門問題。環境問題是指因自然變化或人類活動而引起的環境破壞和環境質量變化,以及由此給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1]環境問題最主要的就是常說的環境污染。環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的原因致使環境發生化學、物理或生物學等方面的不良變化而影響人類生存的現象。[2]其實自從人類進入文明時代以來,環境污染就一直是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特別是近現代以來,科學技術的發展使環境污染出現了許多新的形式,如噪音污染、電磁輻射污染等。本文擬從下面一個案例入手,探討人們生活別是在城市生活中日益引起人們重視的一種新的污染形式-光污染,進而分析光污染侵權損害的有關問題。
由于不堪忍受對面高樓玻璃幕墻的反射光每天長達十余小時的照射,家住歷下區武庫街的一居民以“光污染”為由,將山東華能大廈有限責任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告李某系濟南市歷下區武庫街17號院內的一戶居民,被告華能大廈則位于泉城路17號,原被告相距近百米。1996年,22層的華能大廈建成竣工。原告訴稱:由于華能大廈的玻璃幕墻及樓頂的金屬球的反光從原告的后窗直射進屋,一天14個小時的光照導致室內溫度過高,不但使人根本無法休息,而且讓原告及其老伴的高血壓、心臟病等病情加重,先后花去醫療費2000多元。為了降溫,原告家里的電風扇從早到晚地吹,近幾年來,已相繼燒壞了3臺電扇,落地扇也修過兩次。為此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排除防礙,并賠償經濟及精神損失共計28000元。但華能大廈認為,自己不應對此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大廈是按規范要求設計建設的,該大廈與原告住房相距百米,其反光不會對人體及財物造成任何損壞;且原告所說的“光污染”,目前沒有法律規定,其訴訟請求于法無據。受理后,歷下區法院即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審理中法院查實,被告華能大廈頂部的兩個金屬裝飾球確實存在反光現象。但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有關光污染的規定,因此,華能大廈頂部金屬裝飾球的反光現象是否達到光污染標準,應當承擔什么責任,由于沒有法律依據而無法定論,且原告不能證明其病情加重及財產損失與反光現象之間存在必然聯系。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經濟及精神損失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一審宣判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出上訴。[3]
至此,這起“光污染”侵權損害案件因為我國沒有“光污染”的相關規定而以原告敗訴而結束。那么,光照是否能構成環境污染侵權呢?“光污染”侵權的構成要件又如何呢?我們不妨從外國立法例中加以研究分析。
二、 國外有關立法及理論探討
1、 德國立法-不可量物侵害制度
從歷史上看,對于他人土地權利之享有或使用而發生排他害(亦即妨害)的情形,德國自中世紀開始即以概括性名詞“Immission”稱之,進而形成為獨立的“Immission”制度。大約于13世紀,該制度開始成為德國法制上的一項重要制度,并受到相當重視。[4]所謂“Immission”制度,一般被理解為“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德國對于光污染沒有做明文規定,但其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實際上包含了光污染這種侵權類型。
對于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德國現行民法典有明文規定。其民法典906條規定:不可稱量的物質的侵入:(1)土地的所有人,以干涉不侵害或只是非重大侵害對其土地的使用為限,不得禁止煤氣、蒸汽、氣味、煙氣、煤炱、熱氣、噪聲、震動和來自他人土地的類似干涉的侵入。依法律或行政法規確定和估價的干涉不超過在此種規定中規定的極限值或標準值的,通常為非重大侵害。對于在依《聯邦公害防治法》第48條的,并且能夠反映技術發展水平的一般行政規定的數值,適用相同規定。(2)在重大侵害為因按當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他人土地而引起,并且不能通過在經濟上可以要求此種使用人采取的措施加以阻止的限度內,適用相同規定。所有人依此應容忍干涉的,在干涉對按當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其土地或對其收益所造成的侵害超過可以要求的限度時,可以向他人土地的使用人請求適當的金錢補償。[5]
由此可見,德國民法典對不可量物侵害指的是煤氣、蒸汽、氣味、煙氣、煤炱、熱氣、噪聲、震動七種及來自他人土地的類似干涉的侵入。至于“類似干涉的侵入”,依其司法判例看大致包括下述物質所生侵入:塵埃、砂、采石之粉、灰、火花、濕氣、真菌類、雪、銃彈、電流、落葉及“光的有意圖之侵入”。此外,僅有較小體積且其侵入之防止成為困難的某些動物,如蜜蜂、鳩、耗子所生侵入亦包括在內。[6]
對于德國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可以說其民法典第906條已規定的相當詳盡可行,對七種典型的不可量物侵害作了列舉式規定,而對于那些不典型的不可量物侵害,以及隨著社會生產力、科技的發展而新出現的不可量物侵害全部包括在“類似干涉的侵入”之中。對這些“類似”侵入,不可能作完全詳盡的列舉式規定,因為這些侵入具體包括哪些種類很難確定,而且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生活水平的提高,人類對生活環境要求的提高,會產生出許多新的不可量物侵害類型,作此“類似干涉的侵入”的立法規定符合社會實際,體現了法律的靈活性,同時賦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權,在司法實踐中以判例的方式確定“類似干涉的侵入”的具體類型,有利于實現立法的目的。正是因為有此“類似干涉的侵入”的規定,且由法官以判例的方式確定了諸多種類的“類似侵入”,如電流及“光的有意圖的侵入”等,才真正完善了不可量物侵害制度。而且,隨著社會的繼續發展,不可量物侵害所包含的范圍仍會不斷擴大,因為科技的發展給人類帶來巨大物質財富和方便的同時,也可能給人類帶來新的“不可量物侵害”類型。
參照德國立法及判例可發現,德國對不可量物侵害的規定并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認,例如在其司法判例中就確認“光的有意圖之侵入”構成不可量物的干涉侵入,對被侵入方構成侵權,這實際上就是對他方生活環境的侵權,是環境侵權。從某種意義上講,“光的有意圖之侵入”就是對環境的一種污染,因為它造成了人們生活質量的下降,影響了人們的正常生活,干擾了人們正常的生活環境,是一種新的環境污染類型(相對于傳統的環境污染類型而言,如廢氣、廢水、廢渣等)。當然,若僅是輕微的光的侵入就不認為是侵權,因為被侵入方負有一定的容忍義務,即有一定的容忍限度,如何來確定這一限度應由法官自由裁量。
2、 法國立法-近鄰妨害制度
在民法立法上,法國民法典并未象德國民法典那樣就不可量物之侵害問題設置特別規定。對于社會生活中的近鄰妨害如煙霧、音響、震動、聲、光、電、熱、輻射、粉塵等不可量物侵入鄰地造成干擾性妨害,對于鄰地之日照、通風、電波障害(電波干擾),以及因挖掘、排水致鄰人侵害等,法國民法典并未作出規定,而是將其納入“近鄰妨害制度”之中,因為,法國長期以來的司法判例與學說理論經過不斷的探索與積極的討論,以至于時至今日,基于判例形成、學說構筑的近鄰妨害制度已成為一種較為成熟的定型的制度,實現并積極發揮著與德國法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同樣的調整功能。[7]當然,法國的近鄰妨害制度與德國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在法律要件及法律構成上有所不同。
由于法國的近鄰妨害制度主要是由司法判例與學說構筑而成,因而更具有靈活性,能隨著社會的發展,根據實際的需要而及時確立各種類型的“近鄰妨害”侵權類型。從其判例來看,其近鄰妨害侵權不僅包括實物侵權(粉塵、落葉侵害、光害、煤、煙、噪音等,這類似于德國的不可量物侵害),還包括觀念侵害(如家之營業等)。對于光侵害,法國也是以判例的方式予以確認,其典型判例為:
Pairs 24 mars 1936,Graz.pal. 1936.1.757
Y機動車公司在與鄰地相接近的境界處安裝了一個霓虹燈廣告招牌(一共6個字,招牌本體與地面垂直,霓虹燈發出的光成橙色,分外耀眼)。亦正是因此,其鄰地之居住者X1等,每每在該招牌的霓虹燈被接通電源之時起,即必須馬上把窗簾等遮蔽物拉上。同時,因在窗戶旁邊有如此強烈的光,致使在窗戶旁邊進行工作及居住都成問題(尤其是三、四層之住戶遭受的損失更大)。為此,X1等提起訴訟(其提出的請求事項不明)。控訴院維持原審判決,指出,以霓虹燈作廣告活動,即使其與國家的有關公共道路之行政規則相和,也不得對近鄰不動產的居住者之平穩生活與他們日常進行的通常的業務活動施予重大妨害。因此令Y撤去其霓虹燈廣告招牌(于判決后1個月內完成),并賠償損失(25000法郎)。[8]
從法國立法及司法判例來看,對光的侵害也認定為是近鄰妨害侵權的一種類型,是屬于相鄰關系的范疇。
3、瑞典的《環境保護法》
瑞典由于地處北歐,環境優美,國民對環境污染也相當關注。與此相應,該國《環境保護法》(1969年第387號,1995年修訂)詳細列舉了眾多造成環境污染的情形,其中就有光污染。該法第一條規定:本法適用于:3、(1、2兩款本文略)以可能造成大氣污染、噪聲、震動、光污染或其他類似方式干擾周圍環境的方式對土地、建筑物或設施的使用,但暫時性干擾除外。[9]可見,瑞典對光污染這種造成環境污染的情形在立法中作了明確規定,這在各國立法中是比較少見的。
綜合國外各國的有關立法及司法判例可以發現,對于光污染這一侵權類型,雖然大多數國家沒有在立法中明文規定(當然,瑞典作了明文規定),但從各國的司法判例來看,對于光污染這種侵權形式都作了確認,有的認為它是相鄰關系侵權之一種(如法國),有的認為它就是一種環境污染(如瑞典)。其實,雖然德國、法國等國家沒有將“光的侵入”規定為一種環境污染形式,但是歸根結底,“光的有意圖的侵入”(即因人為因素非自然地侵入他方),實際就是侵害了他人享有舒適生活的環境權,因為大氣、水、日照、通風等自然環境是人類的共有財產,各個人都享有在良好的自然環境中享受舒適生活的所謂環境權。如果因為人為因素(如新建筑物反光、新增發光設施等)而使光(包括日光及各種燈光光線)侵入他方,實際上就是干擾了他方工作、學習、生活的生活環境,影響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有可能給他方造成財產甚至是人身上的損害,這種損害實際上就是通過改變環境因素,使他方的環境發生某些變化而發生的,因此,應當視為一種環境污染侵權。
三、 我國立法的有關規定
1、 憲法
憲法第26條規定: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憲法的這條規定實際上是賦予了公民享有舒適環境的環境權,任何影響他人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的行為都構成侵權,都應當被禁止。但憲法對哪些行為、現象屬于侵權并未作出規定,這就需要其他法律法規予以確認。
2、 民法通則
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防礙,賠償損失。
民法通則的這條規定是規范相鄰關系的,這與法國的近鄰妨害制度是類似的。依現今通行的說法,該條規定并不適用于“光的侵入”這種侵權形式,因為防礙“采光”都被解釋為影響(一般是阻止)他方正常采光(一般指自然陽光),對于這種“光的侵入”情形,如本文開頭案例中所指的情形及其他燈光的人為侵入等,似乎不是本條立法的規范范圍。但是作為處理相鄰關系的基本條款,僅僅作這種字面的狹義解釋,也未免不符和社會發展的實際。因為隨著社會的發展,相鄰關系的侵權類型也在日漸增多,而且該條文在列舉了截水、排水、通風、采光之后又加上“等方面”的相鄰關系,這也類似于德國民法典906條之中的“類似干涉的侵入”。至于“等方面”具體應包括哪些方面,應當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思想觀念認識的不斷變化,在司法實踐中作出具體的判斷,也就是應當賦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權來判斷哪些情況還會構成侵害相鄰關系的侵權類型,這樣的話,本文開頭所舉的案例似乎也有適用該條文的余地。
3、 環境保護法
環境保護法第24條規定:產生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必須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劃,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產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這條規定是我國進行環境污染侵權認定的最基本的條款。本條列舉了廢氣、廢水等眾多的環境污染類型,但是對“光的有意圖的侵入”是否是一種環境污染也未作出明文規定。但是根據環境保護法的立法精神,“光的有意圖侵入”應該構成環境污染,因為光的有意圖的侵入是因為人的活動而引起的,它能引起環境質量的下降,如溫度的升高,光線過于強烈而影響視覺等,這些都影響了人們的正常生活,所以“光的有意圖的侵入”與其他污染形式一樣是一種環境污染,構成侵權,當然輕微的情況下可不認為構成侵權。
4、 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
本草案建議稿第134條規定:不可稱量物侵入的禁止: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于他人的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煤氣、蒸汽、熱氣、臭氣、煙氣、灰屑、喧囂、無線電波、光、振動及其他相類者侵入時,有權予以禁止。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的除外。[10]
該條實際上是仿照德國民法典第906條加以發展完善而制定的。不可量物侵入的禁止實質上是保護居家安寧和生活環境,其立法目的是保護環境,所以說不可稱量物侵入這種侵權類型實際上侵害的是環境權,這些侵權類型實質上是基于物權(所有權)的環境侵權。如果是僅僅是禁止不可稱量物的侵入,則可依據該條文予以請求禁止。但如果這種侵入給他人造成財產、甚至是人身損害,僅僅依據該條文予以禁止似乎還不夠,除禁止外,還應當請求損害賠償,這時的侵權損害就應當歸于環境侵權。將不可量物侵入侵權類型歸為環境污染侵權,更有利于維護受害方的合法權益。
該條文明確列舉了“光”這種侵入形式,對于光侵入既可以基于物權(所有權)要求予以禁止,同時也可以基于環境侵權要求侵權賠償。
5、 有關地方法規
《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10條規定:“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制定本區域環境綜合整治目標和措施,加強對廢水、廢氣、粉塵、固體廢物、噪聲和光污染的防治”;《珠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第32條規定:“產生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振動、電磁波輻射、光污染等對環境有污染和危害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必須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環境污染”;《廈門市建筑外墻裝飾管理暫行規定》第14條規定:“對周圍環境會產生光照污染的玻璃幕墻或金屬幕墻,應采用低輻射等鍍膜或非拋光金屬板,不得采用鏡面玻璃或金屬板等材料。”
可見,諸多地方法規對光污染這種環境污染類型已作了明確的規定,這實際上是依據憲法及有關民法、環境法等的立法目的及宗旨,針對實際情況及社會的發展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對相關法律及時作出的補充性地方規章。可以說這些地方規章符合社會的發展需要,體現了有關環境法方面的立法方向,在司法實踐中具有積極的意義。
綜合以上我國的立法可見,對“光侵入”這種侵權形式,我國的現行立法雖無明文規定,但根據立法精神、目的及學理解釋,光污染侵權損害這一侵權類型實際上已經包括在有關立法之中,特別是許多地方規定已作出了明確規定。對于光污染侵權,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鄰關系的規定請求予以禁止并請求賠償,也可將其作為一種環境污染根據有關環境保護法規予以禁止并請求賠償。特別是即將制定的物權法可能對此問題作出更詳細的規定,但物權法是基于所有權來規范光的有意圖侵入,更重要的是應當在環境立法中將其確認為一種環境污染形式,同時納入環保法的范圍,以保護當事人及整個社會的利益,維護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四、 光污染侵權的構成要件
光的有意圖的侵入作為一種環境污染侵權,其構成要件與一般的環境侵權相類似,主要有以下幾項:
1、 必須有因光的侵入而污染環境的行為
也就是說,光的侵入使環境發生了變化,如溫度的明顯上升,影響視覺等,從而降低了環境質量,改變了原先的生活環境,影響了被侵入方的正常生活,降低了被侵入方的生活舒適度,如本文所舉案例中原告房屋內溫度明顯上升等現象。
2、 必須是人為因素而造成光的侵入
造成光污染必須是人為改變光的自然狀態,如新建建筑物玻璃幕墻反光以及設置各種燈飾等。這些情況下,光經過了人的活動而改變了其原來的狀態。若僅僅是天然的陽光等,而且未經過人為的反射等活動來改變其自然狀態,則不存在光污染問題。
3、 必須超過一定的限度
并不是只要有因人為活動而造成光的侵入就會產生光污染侵權。作為環境污染的一種,只有超過一定的限度方可構成光污染,也就是被侵入方負有一定的容忍義務,輕微的光侵入并不構成光污染侵權。那么如何來確定這一限度呢,立法中可以確定一定的判斷標準,并賦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權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予以判斷。
4、 要有一定的損害事實
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包括直接和間接的財產損害),但更重要的是人的精神損害。因為光的侵入影響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降低了生活的舒適度,給人的身心帶來了極大的損傷,影響了工作、學習和生活,所以光污染最關鍵的在于造成精神損害。
5、 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
也就是說,光污染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關聯性,即光污染行為直接或間接造成了損害事實。沒有因果關系,則不存在光污染侵權問題。
五、 光污染侵權損害賠償的舉證責任
對光污染侵權損害賠償的舉證責任問題,應當參照一般環境侵權的舉證原則,即由受害方舉證存在光污染侵權事實以及所遭受的損失,只要對方不能證明這種光污染事實是自然形成的,或是污染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或者這種污染行為顯著很輕微,就應當承擔停止侵權并賠償的責任。
小 結: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生活環境看得越來越重要,光污染也被人們逐漸重視起來,不管現行立法對此是否作出明文規定,司法實踐中都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立法精神對此種侵權形式予以認定,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改善人們的生活環境,從而維護和改善整個人類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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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亮化;光污染;環境保護
Abstract: The modern city lighting engineering has been the hot topic of the streets, people concerned about the urban landscape charm, while also starting to focus on light pollution and other environmental factors,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he response measures explore and Discussion of city lighting engineering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Key words: urban lighting; light pollu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中圖分類號:TE0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城市亮化工程建設越來越引起城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在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道路照明、廣場照明、建筑物照明、園林綠地照明及景點、景區照明構成了城市夜晚環境的一道豐富多彩的亮麗風景線。近幾年,各城市人民政府和建設主管部門投入大量資金建設照明設施,改善城市亮化工程,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也存在不少問題,需要在管理和技術等方面進行廣泛的交流、學習和借鑒。
我國自古以來就有觀燈賞景的習俗,元宵佳節舉行觀燈集會,會上懸掛各式各樣的彩燈,燈火輝煌。如今人們也會情不自禁在佳節、喜慶之日,張燈結彩表達喜悅之情。燈文化是在國泰民安的環境中,人們物質生活改善后,對精神文化生活更高要求的展示。回首城市和建筑發展的歷史進程,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光技術和光文化同城市和建筑同步發展的前進足跡,也看到采光照明的技術進步對城市和建筑面貌及現代城市生活產生了多么重要的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發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城市夜景照明事業在短短十多年里得到了迅猛發展,并取得了輝煌的成果。
一、我國城市亮化工程現狀
“城市亮化”早期就聽到這樣一件事,南京10名律師,向市長質疑城市亮化成本公司背后的“光環”,一個巨大的成本問題也擺在政府這些照明工程面前,照明的成本費用要誰為它付出?
作為一項公用事業,不能依靠政府投資,企業和個人都責無旁貸。在這里,到底是誰來“買單”,“支付”暫且不談,其實,有時候,我們應該捫心自問,難道城市亮化工程僅僅是一項面子工程?城市需要包裝和美化,但有些問題,同樣不應該被忽視,如節能和環保的因素,同時也不應導致資源的浪費。
1.根據城市自身特點,制定高標準的發展總體規劃,提高城市亮化工程的水平。城市亮化工程應反映城市藝術、文化的特點。城市景觀照明的質量,關鍵是首先要有一個良好的總體規劃。沈陽市城市亮化工程建設,按照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地方規劃的規劃建設與城市定位的景觀照明建設。因此,做到了特色和功能定位相吻合。城市亮化工程,在上海,大連,天津,重慶,深圳和未來的其他城市,由于更嚴格的科學的總體規劃,整個城市亮化工程的重點和鮮明的特點,更好地展示各自的城市功能和歷史文化內涵。
2.城市亮化工程已從單純追求“亮度”向追求明亮的藝術、亮的科學方向開始發展演變。不能光是讓城市亮起來,還要讓城市美起來,還要多出夜景照明精品工程。逐步實現了由照明向塑造夜間形象和照明的藝術化方向過度,成為夜景照明的佳作。
3.技術和管理方法是健全的。組織上,許多城市都成立了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來管理此項工作,技術上由有關專業技術部門和人員組成亮化工作專家組,對城市亮化工程的設計、施工、調試進行研究、試驗和把關。
4.城市亮化工程,建設和管理的重點――城市亮化工程設施和照明效果的操作維護管理。城市亮化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許多城市都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
二、目前我國城市亮化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1.工程方面
首先,一些城市亮化工程總體規劃滯后。沒有規劃或不按規劃進行城市亮化工程設施建設,出現無秩序無控制地讓城市亮起來的現象。其次,存在照搬照抄和盲目模仿。有些城市在夜景照明過程中,不顧城市自身的特點和歷史文化特色以及自身財力情況,盲目學習其它城市燈光建設的特點,簡單模仿必然導致相互雷同,“千城一面”。再次,只抓節日,忽視平日夜景照明的通病。重視過節或重大政治活動時的夜景照明,無可厚非,但城市夜景照明絕不是僅僅為幾個節日建設的,節日燈火輝煌,過后暗淡無光,不是城市夜景照明的目的,與“以人為本”的服務宗旨相違背。最后,城市亮化工程忽視白天景觀和安全問題。有些夜景照明晚上是效果很美,但白天一看既不美觀又與周圍的環境很不協調,并且有安全的隱患。
2.光污染方面
廣義的光污染包括一些可能對人的視覺環境和身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事物,包括生活中常見的書本紙張、墻面涂料的反光甚至是路邊彩色廣告的“光芒”亦可算在此列,光污染所包含的范圍之廣由此可見一斑。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見的光污染的狀況多為由鏡面建筑反光所導致的行人和司機的眩暈感,以及夜晚不合理燈光給人體造成的不適。
研究人員發現,光污染不僅有損人的生理健康,在心理上也對人有影響。視覺環境已經嚴重威脅到人類健康、生活和工作效率,造成重大的損失。為此,關注視覺污染,改善視覺環境是我們的迫切需要。人工白晝還可能傷害昆蟲和鳥類,因為光可以破壞夜間昆蟲的正常生殖過程,以及候鳥夜間遷徙途中的生命保障。此前已有候鳥夜間遷徙途中因遇強光照射,產生“視盲”集體撞墻而亡的報道。而光污染對植物花芽形成的影響,則可能會導致植物休眠和冬芽的形成。
2.1 白光污染
專家們發現,人們長時間的工作和生活在白色的光污染環境中,視網膜和虹膜有不同程度的損傷破壞。夏天,玻璃幕墻強烈的反射光進入附近居民樓房內,增加了室內溫度,影響正常的生活。有些玻璃幕墻是半圓形的,反射光匯聚還容易引起火災。烈日下駕車行駛的司機會出其不意地遭到玻璃幕墻反射光的突然襲擊,眼睛受到強烈刺激,很容易誘發車禍。據光學專家研究,鏡面建筑物玻璃的反射光比陽光照射更強烈,其反射率高達82%~90%,光幾乎全被反射,大大超過了人體所能承受的范圍。長時間在白色光亮污染環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容易導致視力下降,產生頭昏目眩、失眠、心悸、食欲下降及情緒低落等類似神經衰弱的癥狀,使人的正常生理及心理發生變化,長期下去會誘發某些疾病。夏天,玻璃幕墻強烈的反射光若照射進入附近居民樓房內,將會破壞室內原有的良好氣氛,也使室溫平均升高4℃~6℃。影響居民正常的生活。
2.2 眩光污染
汽車夜間行駛時照明用的頭燈,廠房中不合理的照明布置等都會造成眩光。某些工作場所,例如火車站和機場以及自動化企業的中央控制室,過多和過分復雜的信號燈系統也會造成工作人員視覺銳度的下降,從而影響工作效率。焊槍所產生的強光,若無適當的防護措施,也會傷害人的眼睛。長期在強光條件下工作的工人(如冶煉工、熔燒工、吹玻璃工等)也會由于強光而使眼睛受害。
2.3 人工白晝
夜幕降臨后,商場、酒店上的廣告燈、霓虹燈閃爍奪目,令人眼花繚亂。有些強光束甚至直沖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天一樣,即所謂人工白晝。在這樣的“不夜城”里,夜晚難以入睡,擾亂人體正常的生物鐘,導致白天工作效率低下。人工白晝還會傷害鳥類和昆蟲,強光可能破壞昆蟲在夜間的正常繁殖過程。目前,大城市普遍、過多使用燈光,使天空太亮,看不見星星,影響了天文觀測、航空等,很多天文臺因此被迫停止工作。據天文學統計,在夜晚天空不受光污染的情況下,可以看到的星星約為7000個,而在路燈、背景燈、景觀燈亂射的大城市里,只能看到大約20~60個星星。
2.31 彩光污染
舞廳、夜總會安總會安裝的黑光燈、旋轉燈、熒光燈以及閃爍的彩色光源構成了彩光污染。據測定,黑光燈所產生的紫外線強度大大高于太陽光中的紫外線,且對人體有害影響持續時間長。人如果長期接受這種照射,可誘發流鼻血、脫牙、白內障,甚至導致白血病和其他癌變。彩色光源讓人眼花繚亂,不僅對眼睛不利,而且干擾大腦中樞神經,使人感到頭暈目眩,出現惡心嘔吐、失眠等癥狀。科學家最新研究表明,彩光污染不僅有損人的生理功能,而且對人的心理也有影響。“光譜光色度效應”測定顯示,如以白色光的心理影響為100,則藍色光為152,紫色光為155,紅色光為158,黑色光最高,為187。要是人們長期處在彩光燈的照射下,其心理積累效應,也會不同程度地引起倦怠無力、頭暈,神經衰弱等身心方面的病癥。另外,有些學者還根據光污染所影響的范圍的大小將光污染分為“室外視環境污染”、“室內視環境污染”和“局部視環境污染”。其中,室外視環境污染包括建筑物外墻、室外照明等;室內視環境污染包括室內裝修、室內不良的光色環境等;局部視環境污染包括書簿紙張和某些工業產品等。
2.32 激光污染
激光污染也是光污染的一種特殊形式。據統計,中國的高中生近視率達60%以上,居世界第二位。中國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來處理的,沒有太大的效果,其原因是沒有改善視覺環境,最根本的開始。有關衛生專家認為,視覺環境,而不是用眼習慣,形成近視的主要原因。研究表明,光的噪音污染可以破壞人眼的角膜和虹膜,抑制視網膜感光細胞功能的發揮,造成疲勞和視力下降。
3.電能損耗方面
許多城市的夜晚流光溢彩,亮如白晝。中等城市照明是必要的,然而卻大量存在著過度照明、豪華照明等濫用現象。首先對所有的公共財政的浪費,二是能源的浪費。中國的發電量和用電量,均為世界第一,體現了驚人的浪費,第三是對環境的破壞。中國的電力結構熱能的75%,以煤為燃料,從工廠排放廢水廢物,環境污染造成損失每年約87億元人民幣。
筆者以為,治理光污染應著眼于低碳經濟思維。首先要破除目前頗為時髦的“不夜城”觀念。在提升城市品質和競爭力的旗號下,眾多城市管理者熱衷于打造流光溢彩的“不夜城”,似乎這才方顯城市的高貴與繁華。城市需要適度亮化,但不可過度過分,城市夜空亮如白天,不僅制造光污染,干擾市民生活,更浪費能源,增加碳排量,與當今踐行的低碳經濟背道而馳。“不夜城”違背自然規律,既不科學也不環保;既浪費又高碳,應當摒棄。
三、相關的應對措施
①合理布置光源
室外照明選擇中,要減少光污染這種都市新污染的危害,關鍵在于加強城市規劃管理,合理布置光源,加強對廣告燈和霓虹燈的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強光源,控制使用大功率民用激光裝置,限制使用反射系數較大的材料等措施勢在必行。作為普通民眾,一方面切勿在光污染地帶長時間滯留,若光線太強,房間可安裝百葉窗或雙層窗簾,根據光線強弱作相應調節;另一方面應全民動手,在建筑群周圍栽樹種花,廣植草皮,以改善和調節采光環境等等。
室內照明選擇中,裝修時應根據不同空間、場合及對象,選擇不同的照明方式。如臥室燈光比較溫馨,書房和廚房要求明亮實用,衛生間則盡量溫暖、柔和。照明方向和強弱也應受關注,否則強光直射入眼,會產生不良影響。可采用“二次照明”的方法,如把燈光打到天花板后反射下來,既不損傷眼睛,又增添浪漫的氛圍。
② 冷暖色彩協調
色彩選擇,一般應用在在室內照明中。通常,主光源選擇冷色調為佳,輔助光源則宜為暖色調。此外,從房間的用途來看,書房、客廳、廚房等宜采用冷色光源,而臥室、衛生間、陽臺等宜采用暖色光源。實施 “重點照明”,如需要看書,裝一個臺燈,針對區域內裝一個燈就可以,燈光不要太多,溫馨柔和就好。家庭裝修時,建議挑選反射系數較小的瓷磚。由于白色和金屬色瓷磚反光強烈,不適合大面積應用。書房和兒童房則考慮用地板代替地磚。如果安裝了明亮的拋光磚,平時應開小燈,把“光污染”降至最低。涂料的應用也有講究。由于淺色涂料對視力影響較小,可使用米黃、淺黃等代替刺眼的白色涂料粉刷墻壁,以減弱高亮度的反射光。在起居室種植花草,將大自然的清新色調引入室內,不僅能調節室內光環境,也讓人心情舒暢。沐浴時,不要持續使用“浴霸”等輔助設備,否則可能出現頭暈目眩、失眠、注意力不集中、食欲下降等癥狀。
③使用個人防護措施,并戴防護眼鏡和防毒面具。光污染護目鏡反光鏡,吸收式鏡,反射 - 吸收護目鏡,爆炸防護眼鏡,光化學反應護目鏡,光電類型護目鏡,彩色微晶玻璃型護目鏡。
除了以上一些措施,我們還可以應用更簡單便捷的方法實現預防光污染。
走在大連市的街頭會發現,在城市“空隙”中有很多綠地,綠地上則配有地燈、路燈等照明裝置。一到夜晚,一處處燈光不僅照亮了綠地,也為周邊地段帶來了光明。據了解,在城市夜景亮化工程中,大連市主張“拆一片、亮一片”。所謂“拆一片、亮一片”,就是拆除違規建筑,拆掉后的地方不建成高樓,而是建成綠地或廣場,并增添照明設施。同時,大連市還把部分單位的圍墻拆掉,用柵欄取而代之,使原來圍墻內燈光的視覺空間更大了。這簡單又有效的方式,實在值得更多的城市效仿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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