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17 15:20:3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城市管理問題及對策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城市管理;暴力沖突;執法隊伍;執法環境
中圖分類號:F29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8-0046-02
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相關研究的綜述
對于“城市管理”內涵的界定,張民省、王淑梅(2004)認為:城市管理是以發揮城市經濟、社會、環境整體效益為特征的、以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資源為主要對象的綜合管理。高梅生(2007)認為城市管理是一個內涵豐富、涵蓋范圍廣的大系統,是人們對城市發展和人居環境所進行的控制和治理活動的總稱,其目的在于滿足城市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的要求,它是政府部門的職責之一、也是一門專項科學。王琳、費蓬煜(2012)則強調城市管理與城市化之間的重要關系,認為城市管理貫穿于城市發展整個環節,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與城市發展呈正相關關系,直接影響到城市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并指出城市管理需要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規來保證保證城市規范有序運行,而現行的城市管理體制不配套、不健全是目前執法問題層出不窮源頭,且城市管理中監察職能與管理職能未分離是影響建立科學合理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的關鍵性因素。陳玉和、孫作人(2006)等學者運用“系統動力學”在分析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具有自組織耗散結構的高階次、多變量、多回路、強非線性的基礎上,突出強調了法律地位不穩固、管理體制不統一、職能界定不清等客觀原因。吳軍飛(2006)從深化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角度出發,闡明了建立科學的綜合執法體制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內部各部門科學、有效的運作,降低執法工作的“缺位”、“越位”
及推諉扯皮等不良現狀的促進作用。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大都是從城市管理法律缺失、監督機制不完善,針對全國還沒有出臺一部針對城市管理和執法的獨立法律文書,絕大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種借法執法行為來探討,缺少了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現狀可改善的現實性指導意義,法律是不能一蹴而就的,對于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困境應多從現實可行性角度分析,探討從現實層面可積極改善執法現狀。
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執法隊伍自身素質較低
從我國頻頻發生的城管執法人員與被執法對象的暴力沖突事件中,不難發現城管人員的組成往往魚龍混雜。依據我國現行的人事制度,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主要是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國家公務人員;二是非國家公務人員。由具體調查得知,非國家公務人員在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構成中占據相當一部分比重,而這部分人員往往是由臨時工、雇傭工組成的非正式的執法人員。這個現狀直接導致了在工作表現方面和國家公務人員幾乎無區別的非國家公務人員的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存在較大的執法不當的隱患問題。城市管理是@復雜的系統工程,執法工作涉及的知識面寬廣,對執法人員的文化水平要求較高,而部分執法人員文化水平偏低,政治觀念薄弱,對方針政策理解的不到位,則直接導致了執行不力的狀況發生,所以執法隊伍自身素質建設急需加強。
(二)執法對象流動性強
就我國目前的執法現狀而言,城管的執法相對人大部分是外來務工者、下崗工人、失業群體,以及鰥寡孤獨、殘疾人等弱勢群體。這部分人往往知識文化有限,謀生能力相對較弱。當他們面臨城管人員的執法活動時,往往采取躲避的措施來對抗執法。久而久之,執法人員與屢勸不改的執法相對人的矛盾沖突升級,可恰恰對于這些群體來說,在城市各個街角流動擺攤經營是維持生活的全部,在沒有合適的出路選擇之前往往不會輕易放棄已有的基礎,所以他們頑強“抵抗”,一旦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往往容易以暴制暴,情緒偏激,致使矛盾不斷升級。
(三)執法社會環境差
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的加快,大量的外來人員不斷向城市進軍,使得城市人口劇增,各種社會矛盾激增,城市管理日趨復雜。一方面,流動攤販往往無孔不入與執法人員長期打“游擊戰”,這給執法工作帶來很大的困擾,并且對執法人員的工作耐性要求很高。長期一來,執法人員采取暴力行為執法的概率就上升了。另一方面,部分市民的意識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對城市管理工作沒有正確的認識。當執法人員在按正常程序執法時,碰到執法對象胡攪蠻纏或是老婆孩子齊上陣的可除模樣時,圍觀的市民往往會傾向于看上去比較弱勢的一方,繼而是輿論的批評與指責,使得城市管理的社會環境進一步惡化。
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對策研究
(一)強化化執法人員的選拔機制
針對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參差不齊的現狀,必須要優化執法人員的選拔機制。首先,要加強執法人員的思想素質、文化素質培訓,尤其是加強執法人員的道德、法律的方面培訓,使得執法人員在對方針政策的解讀上更趨正確性,在政策的執行上更趨合理性,這樣才能有效緩解日趨緊張的社會矛盾。再次,在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的錄用中,需采取合理的聘任機制。可采取統一考試或者模擬實際工作環境的方式進行考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解聘,以保證執法隊伍的素質。最后,對在執法工作者屢次出現不文明執法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進行教育,給以嚴厲的措施,例如罰款、待崗甚至下崗的處罰政策。
(二)優化執法環境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樹立“為民執法”的正確理念,在執法過程中嚴格保證公正執法,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并加大執法工作的宣傳力度,尋得市民的理解,在市民中重塑良好形象。例如可借鑒北京市城市管理局的做法,在市里各大電視臺、廣播、報紙等傳播媒介中設立城管專欄,密切與群眾的聯系,提高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眾的參與度,進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管理的難度。再者,對于違法、犯罪行為應加大打擊力度,對有團伙、有預謀的暴力抗法、嚴重干擾社會秩序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以切實保障城管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
(三)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眾所周知,執法對象大多是生活在底層沒有社會保障的困難群體,如果政策能提供他們能過上基本生活的保障,沖突將大大減少。例如,可以仿效上海的模式,劃一片指定區域允許流動商販經營,而不是一味的驅趕他們。正如俗話說的“關了一扇門,需開一扇窗”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四)探索新型城管執法方式
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正在進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這雖然有集中、統一行使法律賦予的行政處罰權的優點,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決策與監督并列”不能有效監督的問題。在執法活動中,執法人員和執法相對人往往是“水火不相容”,但以暴力方式解決并不是執法者的本意,這樣只會更加劇矛盾升級。本文認為有必要探索一種第三方監督執法的模式,第三方是獨立于執法人員和執法相對人的平等群體,一方面更好的約束執法人員管控好自己的行為,另一方面對執法相對人的情況進行深入了解,尋求更好的解決辦法,而不是簡單粗暴的解決,留下更多的社會隱患。
參考文獻:
[1]張民省,王淑梅.對深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思考[J].理論探索,2004(2).
[2]高梅生.城市管理可持續發展探討――兼城市管理體制創新[J].經濟體制改革,2007(02).
[3]王琳,費蓬煜.城市管理中的行政執法困鏡及其破解[J].人民論壇,2012(9).
[4]陳玉和,孫作人,俞其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失范形成動力機制研究[J].青島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6).
【關鍵詞】公共管理東莞城市管理對策
1前言
經過改革開放近四十年的發展,目前我國的城市建設已經基本趨于穩定,逐漸形成了“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所在地為代表的二線城市及其他城市,大部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已相對完善。為了進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城市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它是一項巨大的社會性系統工程,涉及到如人口膨脹、環境惡化、交通擁堵、就業困難、城市文化缺失等方方面面。
2我國城市管理現狀及問題
2.1我國城市管理的發展狀況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強化城市的核心地位,加強城市的輻射功能,這是我國當前城市發展的主線。我國的城市管理緊緊圍繞這一主線,經過改革開放近四十年的洗禮,城市管理的職能已十分明確,開始慢慢扭轉過往“輕規劃、重建設、輕管理”的舊觀念,轉而加大對城市管理的力度,進行網格化管理,在原有市、區、街道體制上,逐步形成了“兩級政府、三級管理”格局。
2.2我國城市管理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計劃經濟逐漸退出市場,取而代之的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并隨著城鎮化的發展,給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城市管理改革勢在必行。經過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各城市管理職能得到不斷深化,在不同程度上進一步推進了了城市的現代化發展。但我國城市發展中城市管理問題依然存在,不容忽視。
2.2.1政府職能未能發生根本轉變
(1)政府管轄過寬,職能膨脹。管了很多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一是沒有真正做到精簡政府職能,抓大放小,遵循以往的面面俱到,導致職能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二是城市政府的微觀管理職能依然很多,過于精細。(2)政府未能充分發揮社會職能。政府具有社會職能,它的特點:一是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市場機制容易產生企業與工人沖突、分配不平等、外部不經濟、公共投資不足、人際關系冷漠等問題,對于這些問題市場機制自身不能解決,只能由政府出面解決。二是彌補社會主體作用的不足。社會問題應該由社會主體自己解決,社會主體間不能解決的問題由政府幫忙解決。因此,政府只需充分發揮自身的社會職能即可,在城市管理中,適度放權,有的放矢地進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3)政府職能運行機制不科學。首先,城市公共決策機制不完善。俗話說,“一著不慎,滿盤皆輸。”針對政策而言,真是千真萬確。科學城市公共決策應該是在準確、完整、及時掌握主客觀資料、信息的基礎上,發揮團體作用,憑借科學的方法與技術做出的決策。而目前我國城市公共決策機構的信息主要來源于政府內部的信息處理和調研部門,缺乏城市社會信息的客觀性,主觀隨意性較大,無程序可言。
2.2.2在管理方式上,運行機制落后、呆板
盡管這些年來我國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已逐步深入,但其改革的步伐還是明顯落后于城市各項事業的發展。原因在于并未擺脫原有計劃經濟體制的運行模式,政府管理仍舊以微觀管理、直接管理為主。政府的社會行為是盡其保姆式的服務,對社會事務事無巨細的一攬子統管,承攬了過多的社會事務,弱化了政府宏觀調控的職能,使政府無法從日常公共管理中解脫出來,專心做力于公共政策的制定及監督執行。
2.2.3缺乏現代化城市管理理念
管理發展史表明,明顯地存在著科學管理即物本主義的“硬管理”向非理性的人文管理即人本主義的“軟管理”的轉變。城市管理也不例外,要由傳統的管理觀念中脫離出來,樹立一種科學的現代管理理念,拋棄以往重建設輕管理、重視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益、重視眼前利益忽視長遠利益的狹隘思想,確保城市管理可持續進行。
3東莞城市管理現狀及主要問題
3.1東莞城市管理現狀
近年來,東莞城市建設飛速發展,城市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更可喜的是城市管理也取得了驕人的成績,例如,東莞先后獲得了國際花園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最佳中國魅力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和國家文明城市等稱號,城市形象得到進一步了提升。(1)逐步樹立“小政府”“大服務”的觀念。東莞從一個落后的農業小縣城驟變成如今的大都市,政府的職能也發生了巨大的轉變,城市管理逐步形成一種“小政府”“大服務”的觀念,確立“以人為本、疏堵結合、管教并舉”的管理理念,充分發揮政府社會職能,抓大放小,穩步推進城市管理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2)改革體制,理順關系。為了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東莞市抓住機構改革契機,成立了城市管理局,明確了其管理方面的職責和任務,改變了過去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一個部門的模式,實現了建管分離,形成了城市新的管理格局,依法管理城市有了良好的開端。(3)加強城市管理宣傳,提高群眾參與意識。管理者充分意識到城市的發展需要依靠城市全體居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因此更加注重城市管理中的宣傳工作。積極擴大城市居民的知情權,提高他們的參與熱情,增強其自身責任感及榮譽感,使其對所居住的城市產生歸屬感,從而促進城市管理開拓新篇章。
3.2東莞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過改革開放近四十年的深化改革,盡管東莞市的城市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績,也榮獲了一些國家級榮譽稱號,城市各項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推進,但問題依然存在。(1)人口膨脹,整體素質偏低,影響經濟整體向上運行。東莞市由改革開放初期的一個農業縣級城市一躍成為全國經濟城市,主要是靠簡單的加工制造業支撐。在此過程中,大批的農村人口涌向東莞城區,他們黨中大部分人受教育程度不高,整體素質偏低。隨著東莞經濟轉型升級,大部分人因專業技術、技能不能滿足生產、經營、管理等工作崗位的需要,從而影響了東莞經濟的整體質量提高,阻礙了東莞城市的進一步發展。(2)缺乏科學的管理機制。所謂管理機制,是指管理系統的結構及其運行機理。目前東莞雖然進行了體制改革,成立城市管理局,明確其管理職責和任務,實行建管分離。但在具體執行中仍然存在行政管理與依法管理并存,人治與法制相連,執法與抗法同在的復雜矛盾沖突,嚴重阻礙了東莞城市管理機制的正常運行。(3)提高居民綜合素質。目前東莞經濟轉型正處于攻堅階段,因經濟發展的需要,對進城務工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進一步提高,高端產業的發展需要更多的高學歷、高技能和高素質的人才,以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而高素質的人才一般情況下具有較高的文明和責任意識,會更多地關注和參與到城市的管理當中去,從而促進城市管理進一步發展。
4公共管理發展及城市管理的運用
4.1公共管理概述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各國政府規模不斷擴大,政府角色不斷膨脹,傳統的官僚體制己難以應付各類經濟及社會問題尤其是全球化、國際沖突、信息革命、環境保護等問題帶來的壓力。因此,從傳統的行政管理風格向新的公共管理模式的轉變就顯得十分自然,在此背景之下新公共管理興起。20世紀70年代以后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出現以低增長、通貨膨脹、財政赤字、高失業率為特征的“滯脹”現象,引發了一系列新的社會與政治問題,這是致使政府管理改革的直接原因。當代西方政府的行政管理改革形式多種多樣,內容也不一而足,但基本是圍繞以下三條主線進行的:一是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公眾之間的關系,盡最大可能縮減政府職能,釋放市場和社會活力;二是充分利用市場、社會和公眾的力量提供公共服務,以彌補政府物力、財力的不足,提高公共服務能力;三是改革政府部門內部行政管理體制,削減行政層級,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公共部門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公共管理理論作為一種新的范式,在各國政府管理改革浪潮中越來越受到重視,在一定意義上,公共管理理論己經被認為是一種新的典范。
4.2公共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運用
(1)建立多元化的公共組織主體,實現機制共享。積極推進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形成既有政府組織、準行政性組織、非營利性組織、社會民間團體以及企業等。積極引進市場機制,將一部分職能授權給非政府組織、社會團體、私營部門或個人,與之建立公私合作伙伴關系,將公共服務民營化,加強市場競爭,降低經費預算。(2)明確政府城市管理職能。政府職能劃分為政治職能、經濟職能、文化職能和社會職能。城市管理既包括政治經濟職能、也包括文化和社會職能,但其主要為社會職能。因此,在其實施管理過程中要突出重點,抓大放小,有的放矢,充分發揮政府的社會職能屬性,把精力集中在決策、監督、協調和指導等工作上。積極吸收利用市場經濟特點,適度放權,將部公共服務業務讓渡給社會團體、企業,甚至是個人,從中加以引導、調節和管理。(3)改變管理思維,提高管理效率。不管是黑貓還是白貓,只要抓到老鼠就是好貓。城市管理中也是一樣,只要能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不管是政府部門的還是私人部門的,我們要加以吸收利用。公共管理認為企業管理中實施的戰略管理、績效管理、目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方法都可以為借鑒使用,通過當地城市管理實際情況進行甄別,去偽存真,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5公共管理視域下東莞加強城市管理的對策
5.1樹立市場意識
在城市管理中樹立市場營銷意識,引入市場化運行機制。“市場不僅在私營部門存在,也在公共部門內部存在”,“新公共管理”認為政府不再是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封閉的官僚機構,而是負有責任的企業家,公民則是其“顧客”或“客戶”。為此,在宏觀層面上,政府管理城市的深層觀念要有一個根本性轉變,應樹立以顧客為導向的市場營銷和社會營銷意識。把城市管理推向市場,以間接的手段,主要通過宏觀調控與適量的政府投資引導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通過行政、法律等手段為城市納稅人提供協調與服務。在微觀層面上,政府以一個矛盾協調人、服務者的身份在城市各個企業、團體、市民面前,讓更多的私營部門參與公共服務的供給,從而提高服務供給的質量與效率。
5.2加快推進城市管理社會化
從公共管理角度,充分發揮政府社會職能,促進城市管理主體多元化、社會化。讓一些有條件的社會組織、民間團體及個人成為城市管理的主體,發揮其自身的特點為政府提供服務。政府從中進行引導、協調和監督。目前國內外很多城市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快推進城市管理社會,且已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如國際化大都市上海,從1984年起有計劃地開展了城市建設與管理機構和管理模式改革,逐步實行政府管理和社會管理的分開,大力發展和培育參與城市管理的社會中介組織,充分發揮社會中介和社區公眾自治組織作用,促進城市管理快速發展。這對我國現階段的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也將極大地促進我們城市管理社會化的進程。
5.3促進城市城市管理社區化
進行城市管理放權,管理重心下移,逐步推進“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管理機制,基本形成了宏觀和微觀管理結合的體系框架,充分調動各方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5.4推進城市行政審批快速化
在過去的五年,東莞各重大項目審批流程再造和直接落地改革成效凸顯。水陸口岸“三互”大通關改革減少企業一半以上手續和時間,“放管服”改革積極推進。五年精簡行政審批項目512項,向鎮街(園區)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546項,復制推廣自貿區改革政策63項。
5.5逐步實現管理技術手段現代化,促進城市管理信息化
管理技術和手段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一種物質基礎。東莞進一步深化“一門式一網式”改革,組建市政務服務辦和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加快市鎮實體辦事大廳和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建設,實現“一窗通辦”、“一網通辦”;進一步深化項目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推進以承諾制為核心的項目直接落地改革;完善商改“寬進嚴管”體系;加快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優化辦事流程,推進數據共享和信息互認,讓市民逐漸從“排隊辦事”變為“手機辦事”、從“群眾跑腿”變為“數據跑腿”,逐步采用現代的管理技術和手段,建立電子政府,走向辦公自動化、網絡化和信息化。
作者:蔣滿華 單位: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
參考文獻:
[1]張翠玲.東莞市流動人口管理問題研究[D].長春:吉林大學,2009.
[2]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編.對人大換屆選舉有關問題的調查與思考[J].人大工作,2002(02).
[3]王道平.東莞30年:一個沿海開發地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成功實踐[M].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8:355.
[4]東莞市委黨校課題組.新莞人融入東莞城市社會研究[R].東莞:東莞市委黨校,2008.
[5]姚邁新,譚海波.新公共管理理論視下的中國城市治理模式轉型一一制度、治理主體與文化視角[J].探求,2010(2).
[6]任裙.文化公民權與當代城市治理策略[J].中國文化產業評論,2013(20).
[7]盛廣耀.城市治理研究評述[J].城市管理,2012,(10).
[8]孫穎.城市治理現代化的杭州實踐[J].國家治理,2015(14).
[9]張詩雨.發達國家的城市治理范式[J].中國發展觀察,2015(4).
關鍵詞: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城市管理 問題 對策
1.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概述
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作為一項法律制度,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所首先規定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就是指依法將若干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起來,交由一個行政機關統一行使,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后,有關行政機關不再行使已經統一由一個行政機關行使的行政處罰權的法律制度[1]。2003年,成都市成立市、區城管行政執法機構。在城市管理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務院法制辦關于在四川省成都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復函》,制定了《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明確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范圍,組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初步構建工作機制,并著重落實責任,強化執法工作。著重整合管理和執法職能,初步形成了管理與執法融為一體、內部分開的“大城管、大綜合”格局。
2.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存在問題
成都市踐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初步解決了城市管理領域中多頭執法、重復處罰、執法擾民等問題,但也面臨著一些阻礙其發展的問題。
2.1執法范圍不明確
從國家層面來看,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立法滯后,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現行階段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未對其職權范圍進行明確、具體、細化的法律界定。從成都市層面來看,《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規定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職權范圍雖然有所細化、明確,但是劃轉的這部分處罰權極易與行政職能機關仍保留的行政處罰權混淆,造成界限不清,出現新的執法交叉或執法真空現象。
2.2執法程序不明確
從國家層面來看,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對城管執法人員在進行具體執法時的執法程序進行規范。從成都市層面來看,對具體執法程序有所規范,但是不夠明確,難以掌握。比如沒有對城管執法過程的語言文明、行為規范性進行具體規范。
2.3執法依據雜亂
從國家層面來看,現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依據的法律法規由相關部門原有法律法規拼湊而成,缺乏統一性、系統性和銜接性,甚至相互沖突。具體到成都市,制定的《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其法律依據分散,難以操作。
2.4執法體制不順
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打破了上下對口的條條管理和部門本身“一條龍”的工作模式,觸及了部門的權力和利益,致使踐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會遇到很大的困難和阻力。同時,我國城管執法系統內,目前是國家無部委,省里無廳局,各城市各行其是,存在著體制混亂的問題。
3.完善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建議
如何深化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進一步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來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有以下幾點建議:
3.1創新理念
將城市管理部門和執法部門相對集中,實施整合,內部分開是開展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較好選擇。進一步明確城市管理領域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職能定位,推進城市管理職能的科學化、法定化。
3.2專項立法
目前國家立法中,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對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有原則性的規定,隨著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的全面推開,若無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全面規范,具體操作將無法依法進行[2]。因此,依據《行政處罰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專項立法,減少各種不規范執法行為,使其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提高執法效率和執法質量。
3.3完善執法體制
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工作的涉及面廣、任務重、難度大,執法協作機制的建立有利于分清部門職責,了解信息,提高執法效率,更好地管理城市。建議通過明確的法律法規來規定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主體與相關主管行政部門的職責分工。有必要對執法行為建立一套具體可行的監督機制,確保權力的依法運用。同時加快推進相關配套改革的步伐,為深化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改革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1] 青鋒、江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發展歷程及實施情況[J].城市管理與科技,2010,(01)。
[2] 彭志芳. 關于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有關問題的思考[J].河北法學.2005,(01)。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J].中國鄉鎮企業, 2011,(04)。
[4] .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發展研究──以城市管理領域為例[J].法學,2004,(09):35-42。
作者簡介:
城市建設是城市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城市建設管理是提高城市建設質量的關鍵因素,通過城市建設管理可以提高城市建設效率,科學合理地對城市發展進行規劃。本文就城市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展開探討,并結合城市建設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對策,從而有效地提高城市建設管理水平,優化城市環境、完善城市功能,促使城市更加符合人們的生活需求,推動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
關鍵詞:
城鎮化;管理;建設;對策
目前,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鎮化和建設水平越來越高,但是保障城市健康運行的任務日益繁重,加強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建設管理是提高城市建設效率,優化城市環境,構建友好型城市的重要因素。積極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探索提高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水平,對改善城市秩序、促進城市和諧、提升城市品質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實際的城市建設管理中存在著一些城市建設和管理方面的問題影響城市建設管理水平,制約城市的文明和發展程度,我國多數地區在城市建設和管理方面仍有較大差距,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還存在管理方式簡單、缺乏數據支持、執法行為粗放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城市的發展。為此,探索和研究制定合理的措施,促使城市建設管理水平的提升,構建一個健康、文明、完善的城市,滿足人們的生活迫切需求。
1強化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則
在實際的城市建設中,加強城市建設管理可以提高城市建設效率,減少違規建筑,構建文明城市,促使城市更加符合人們的生活需求,促使城市健康有序地發展。城市建設管理是城市化進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要樹立堅持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努力消除各種“城市病”,堅持依法治理。完善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方式,提高執法素養,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落實到城市管理執法全過程。堅持源頭治理。增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協調性,綜合考慮公共秩序管理和群眾生產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各類公共設施和空間布局,加強對城市規劃、建設實施情況的評估和反饋。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法違規行為。堅持權責一致。明確城市管理和執法職責邊界,制定權力清單,落實執法責任,權隨事走、人隨事調、費隨事轉,實現事權和支出相適應、權力和責任相統一。合理劃分城市管理事權,實行屬地管理,明確市、縣政府在城市管理和執法中負主體責任,充實一線人員力量,落實執法運行經費,將工作重點放在基層。堅持協調創新。加強政策措施的配套銜接,強化部門聯動配合,有序推進相關工作。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設為契機,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加快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2城市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
城市建設管理過程中,一些問題是切實存在的,影響城市建設質量,制約城市的健康有序發展。因此,需要加強對城市建設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分析。
2.1基礎設施及其配套不夠完善,規劃不夠合理
在實際的城市建設中,基礎設施及其配套建設的全面與完善,能夠有效地發揮城市基礎設施的功能和性能。但是在實際的城市建設管理中,不能有效地對城市基礎設施及其配套的建設進行完善,使得基礎設施及其配套建設缺乏良好的規劃,導致基礎設施不夠合理。例如,某市的城市基礎設施及其配套不夠完善,出現地下管網規劃不夠合理,重復建設現象嚴重。城市道路缺乏良好地規劃,導致道路狹小,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而且,該市在城市交通規劃設計上也存在一定欠缺,沒有合理地對公交站點和文化休閑場地進行規劃,導致城市建設成本增加,制約城市的持續健康發展。
2.2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不夠規范
基礎設施的施工中,需要具有嚴格的施工規范,施工人員需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果基礎設施建設施工不能達到設計標準就會導致城市基礎設施的功能和安全系數達不到保障,制約城市的持續健康發展。例如,某市在實際道路的建設過程中,沒有嚴格地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導致城市道路出現裂縫、塌陷、平整度不夠的情況,導致城市交通不能得到良好地應用,增加了道路的維護成本,制約城市的發展。
2.3城市生態問題
城市生態環境是影響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因素,在實際的建設過程中,會對城市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城市生態問題是城市建設管理中關鍵部分,但是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一些企業忽視了城市生態環境的保護,導致侵占綠地,損害綠地的情況時有發生,不但影響城市美觀,還會造成城市生態環境的破壞。而且,城市建設過程中,一些企業為了追求經濟效益,沒有合理地對污染物和廢水進行處理,直接排放到河流中,造成水體污染嚴重,制約城市生態環境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2.4城市建設監管機制不夠健全
城市建設監管機制是促進城市建設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途徑,促使各項管理工作能夠嚴格地按照規范執行。然而,城市建設監管機制不夠健全,不能滿足城市建設管理的需求。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力度不夠強,一些監管部門的責任不夠明確,職能發揮不夠合理,使得監管力度有限,制約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一些城市建設管理中,忽視城市監管作用,導致為城市管理建立的相關法律法規束之高閣,其真正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地發揮,影響城市建設的質量。
3城市建設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
3.1合理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及其配套的建設
城市基礎設施及其配套的完善是促使城市功能提升的有效途徑,針對城市基礎設施不夠完善的情況,首先,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及其配套的投入,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及其配套的完備程度,促使城市功能的提升。其次,強化城市基礎設施及其配套的規劃設計,在充分了解城市情況的基礎上,科學地展開規劃設計。并由專業的審核人員對城市規劃設計進行審核,確保規劃設計的科學性與可行性、經濟性,促使城市基礎設施及其配套能夠合理建設。例如,城市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規劃,需要符合城市特點,并將安全性和功能性等納入到規劃中,促使城市交通的規劃更加合理完善。
3.2規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數字化管理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包含的種類繁多,對于運行工作首先要保障施工的規范和嚴格。這就需要制定嚴格的施工規范,提高施工規范的約束力度,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同時,按圖施工是最基本也是最為原則性的要求。施工人員能夠嚴格地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圖紙的方式方法和時限進行施工,提高施工的準確性。并加強設計變更的審核流程,避免施工過程中為了利益等目的肆意修改施工圖紙的情況發生,提高施工的有效性、安全性。在項目建成后要注重運用現代化的手段提高城市設施管理水平,運用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化信息手段打造城市公共信息平臺,整合公共設施信息并提高公共基礎服務的準確性。同時,要注意綜合利用各類監測監控手段,豐富監管手段。在管理中不只是依賴施工圖一項措施,更要形成綜合性城市管理數據庫,依靠數字化的手段構建智慧城市,依托數字化手段,精確化的強化城鎮重點應用工程建設,強化行政許可等,并建立社會誠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數據的采集與整合,建立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實現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共享,用數據創新的新機制,發展智慧水務,發展智能建筑,實現建筑設施設備節能、安全的智能化管控。
3.3完善城市市政設施管理優化人居環境
市政公用設施的良好運行關系到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和居民的感受。加強市政設施的維護首先要做好信息整理工作。由于我國的特殊情況,比如地下管網有很多是日偽時期建設的,有一些是建國初期建設的導致資料圖紙不全材質老舊等問題突出,基于以上歷史等各方面原因,使得市政設施維護和保養都遇到了很大的困難。為此,城市管理部門應該組織人員和力量逐步對老舊設施進行排查并建檔,對新改擴建的設施項目應當及時將管理信息移交城市管理部門,并建立完備的城建檔案,實現檔案信息共享。同時為了保障各項城市市政設施的安全高效運行要加大市政公用設施管護工作。對于老舊道路,管道等設施要采取責任到崗的方式,在加強維護的同時要防止道路開挖、不規范施工等因素對設施的破壞,對于破壞人要追究相關責任。對于不可避免的相關施工要從提高人居環境的角度出發,將施工對城市生態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將綠色施工技術應用到城市建設中,構建良好的城市環境。對于“占綠毀綠”的情況進行規范和嚴厲查處,有效地提高城市建設的綠化程度,改善城市人居環境。
3.4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和執法力量建設
首先,要保障城市管理工作有效進行就要制定權責清單,按照政府轉變職能和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的原則來進行,社會公眾對城市管理職能、執法依據、監督方式和問責等相關機制有知情權從而保障該項工作有效、透明、有序公正地開展。同時,執法方式的不同對執法效果有著很大的影響,直接影響到受眾群體的感受,進而對執法成效有著巨大的影響。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要從自身約束才能提高執法水平,做到按程序執法。要從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出發,采取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靈活運用不同執法方式加強教育和引導工作,采取“一罰了事”的態度對于城市管理工作百害而無一利,對情節較輕的,應當多采用教育溝通的方式,說服當事人自覺遵守相關法規。最后應該采取把權力關在籠子里的原則,防止權力濫用完善監督機制尤其是強化外部監督機制。讓群眾的訴求有機會發表,讓群眾監督有渠道,城市管理部門執法人員要主動接受法律和群眾監督,加強自我約束。注意利用視頻等一體化技術,探索非現場執法等新型執法模式,改善受眾群體執法感受。
4結語
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積極推動了城市建設的步伐,在實際的城市建設中,城市建設管理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針對城市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結合實際的城市建設情況,制定合理的應對措施,有效地提高城市建設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的功能性和安全性,從而有效地提高城市建設質量,構建健康、生態、綠色的城市空間,促使城市更加符合人們的生活需求。
作者:于婷婷 單位:遼寧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丘曙蘭.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經營管理者,2013(10):57,42.
[2]王占芳.談城市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山西建筑,2013(18):245-246.
[3]許勁,任玉瓏.總承包體制下項目質量管理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7(04):186-188.
[4]徐麗娟.城市社區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J].牡丹江大學學報,2014(06):139-141,144.
關鍵詞:城市管理;數字化;信息技術
城市數字化管理模式是我國獨創的,是現代化城市管理的一種新模式,是把城市管理和信息技術融合在一起,采用網格劃分和事件管理、城市部件等方式,通過建立城市管理的數據庫實現管理對象的標準化和數字化以及管理流程再造和體制創新,通過建立公共政府信息平臺實現信息的共享和資源的整合,解決管理波動、職能交叉、信息滯后等在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使城市管理達成由靜態向動態、由粗放向精細、由分散向綜合、由開放向閉合、由單一向互動、由被動向主動的轉變,從而降低城市管理的成本、提升城市管理的品質、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近些年,城市管理理念和模式的變革已經成為政府和學術界共同探索的重要課題。深入研究數字化城市管理這種新的管理模式,對促進城市管理現代化,提高社會公共服務和管理城市的水平,以及構建和諧社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數字化城市管理有助于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優化生產關系。從生產的產值來看,現今社會的生產方式已經基本城市化,人民群眾的生產關系以及從事的生產活動主要發生在城市,生產關系和生產力矛盾運動促使了城市本身的迅速發展,城市已經成為生產關系和生產力的容器和載體。數字化城市管理的理論研究和應用實踐,有助于進一步優化生產關系解放生產力。
其次,數字化城市管理對城市競爭力的提升實現城市的短期戰略目標有重要促進作用。城市管理的各個環節就像機器零部件,只有每個零部件都良好的工作才能增強城市的綜合競爭力。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能增強本地投資環境的吸引力、增強本地產品的競爭力,隨著理論研究的不斷深入和實踐的發展肯定會為優化組合市場要素創造條件。
再次,數字化城市管理有助于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國家戰略目標。眾所周知,城市化的高質量、大規模對解決三農問題有積極意義,但是城市本身已經問題重重,解決自身問題的同時如何才能完成城市化的國家任務,城市管理模式的創新是大勢所趨。
最后,數字化城市管理有助于實現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與生活水平的可持續發展。城市是人民生產與生活的密集地區,科學的城市管理有利于協調生產和生活之間的關系,能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穩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和諧社會的建立。
二、我國數字化城市管理存在的問題
1、系統的前期投入及運行的成本過高
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立,是以現代信息技術為基礎的,系統的研發、設備的購置、人員的培訓以及運行后的維護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例如上海市的長寧區、北京市的朝陽區、杭州市等等城區的經費投入都在幾千萬元以上,對于這些發達地區的大城市來講,資金的壓力并不是很大,但是對中西部等欠發達地區的中小城市來講這種大額度的經費投入對地方財政造成了很大負擔。所以這種高成本的投入和維護,制約了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在全國范圍內的推廣與發展。
2、系統的實用性有待提高
目前,從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實際運用情況來看,國內很多城市僅僅把系統運用于環境衛生、市政管理、城市監察和市容市貌等領域,難以充分發揮數字化城市管理的功效,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關鍵是采用現代信息技術來提高捕獲信息的能力,這些信息使相關的市政部門及時發現問題并給出解決方案,例如交通、綠化、市政、民政、治安、人口等等都應該最大限度的加入系統功能。只有設計適當的標準和管理流程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才可以運用于所有領域。
3、人員配置不合理,問題處置不及時
對于信息的收集,很多城市化管理采用的是市民熱線和設置城市管理員等方式,如果人員配置不合理加上工作量大、工作范圍廣就會造成死角和盲區,另外管理職責不夠明確的話更會出現互相推諉、處置拖沓、反饋不及時等問題。我們可以通過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的市場化,根據不同城區的實際情況合理的制定管理方案,配備專業的、充足的、管理人員,分清主次、抓住重點,城市管理監督中心統一指揮,由專業的信息采集單位統一采集城市管理問題信息,全面發現問題并及時上報,確保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高效運轉。
4、先進的數字化設備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我國很多城市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建立時都投入了大量資金購買了類似室外大型液晶屏幕等等的先進數字化設備,但是這些設備大部分時間都是閑置的,只有在文明創建或者領導視察的時候才會象征性的啟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設備,致力于提高實際的管理效果,要擺脫面子工程等思維定勢。
5、信息的透明度不夠,績效評價不夠公開
對于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形成的績效評價,目前很多城市的做法是以簡報或政府文件的形式報送相關的職能部門和領導審閱,只供內部交流不對外公開。信息的透明度不夠,就無法讓廣大的人民群眾了解實際情況,得不到群眾的信息反饋政府部門就缺乏動力,也阻礙了城市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三、完善數字化城市管理的對策
我國的數字化城市管理發展到今天,在硬件設施上的差距在逐步縮小,每個城市的管理模式都具備了各自的特色,但是,綜合管理水平還要進一步提高。必須強化責任、狠抓落實、理順關系、創新模式,才能使數字化城市管理更加完善,效能得到充分發揮。城市管理的水平才能上一個新的臺階。
1、建立多元化的投資及融資機制
我國的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設及維護資金的主要來源是政府投入,單靠政府的財政支持對長期的發展是難以維系的,這不符合科學發展觀,必須采取政府引導為主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建立市場化的運作機制,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數字化城市管理長期的資金需求。具體來說可以讓各類社會資本以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等方式參與到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前期建設和后期運行維護,通過實施特許經營,開拓多元化的投資渠道,形成政府主導、多方資金參與、規模化經營模式、競爭有序的局面。
2、完善信息平臺的服務功能與服務模式
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終極目標與核心理念就是服務。首先,信息采集需要加強,城區內的基礎數據普查要進一步的細化,及時對管理的盲點區域進行補漏,逐步實現管理系統的全覆蓋。其次,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要定期向市民展示城市管理的基本信息和城市建設的進展情況,以及政府各部門的工作實績,市民對城市管理的意見和訴求要及時反饋,政府部門才能以此為依據進行決策。再次,管理人員及事件的信息要及時備案,各部門、單位之間的協同工作要進一步明確,爭取把管理人員及事件的查詢時間盡可能縮短,提高數字化城市管理的效率。
3、通過構建公共的數據中心推進信息資源的共享
公共數據中心可以對城市的信息資源進行統一的管理,一方面市民可以非常便捷得申請服務和查詢信息,另一方面能有效的推動各系統部門的工作協同,為數字化城市的規劃與管理維護打下良好的基礎;公共數據中心就是把重復的數據進行重新篩選,把大量分散的數據進行整合,把政府業務與知識管理相結合,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復投入,提高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和城市的管理水平。
4、建立科學的評價機制與先進的考核標準
首先,評價機制與標準要盡可能全面。實施細則與工作標準要覆蓋到所有的工作中,讓每個管理人員都有可遵循的工作準則和查詢的依據。其次,對重點難點要全力突破。要善于抓住群眾關注的熱點和工作中出現的難點問題,盡快給出具體的整改措施。最后,措施要落實到位。完善城市管理的考核辦法與獎懲機制,實施數字化的考評系統,分類型、分區域、分等級進行考評,結合數字化管理考核機制和城市長效管理制度,使考核標準更公平合理,評價機制更科學。只有這樣,數字化城市管理優勢才能得以體現,數字化城市管理的目標才能真正實現。
5、規范管理制度,健全政策法規
數字化的城市管理也需要以法律制度為依據,依法辦事、依法行政。首先,要從成功的案例中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對于政策法規,要嚴格執行現有的相關規定,并且要不斷完善填補空白。其次,完善并深化“兩級政府、重心向下、三級管理”的管理體制,以網格的形式劃分城市區域,專人專管、嚴格考核。最后,以制度保障經費。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嚴格遵守制度,保證城市管理正常運轉所需資金,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雖然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在發展過程中依然存在各種問題,但是只要我們繼續深入的進行理論研究并且嘗試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與解決方案,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必將逐步完善直至成熟穩定。縱觀我國推廣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取得的初步成效:研究出了相應技術成果,形成了一套較為成熟的技術規范,制定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降低了城市管理的成本,提升了城市管理的效能,這對規范城市管理,建立長效機制,提高民主化水平都有著積極意義。數字化城市管理未來的發展趨勢是:向其他城市或者城區橫向拓展,向其他社會生活領域縱向延伸。
數字時代賦予了城市管理的發展機遇,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是電子信息技術應用在城市管理上的創新,如何更好的管理城市、服務市民、服務社會是數字化城市管理發展完善必須要面對的課題。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應用使中國得以與發達國家在電子信息技術的創新和應用領域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共同面對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我國的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充分結合了數字技術與先進管理理念,在信息技術的應用和創新領域與發達國家并駕齊驅,隨著數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城市管理水平將躋身于世界的前列。(作者單位:北京工業大學)
參考文獻
1996年我國頒布了《行政處罰法》,確立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我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開始發展起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在城市管理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維護了城市的秩序,有助于調節緩和社會矛盾,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努力和汗水對促進城市建設和城市可持續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城市發展的過程中,需要解決的問題越來越多,這給執法帶來了困難。現在群眾對于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大多是負面的評價,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時常遭受輿論的譴責,這大大降低了執法的權威。
二、城市管理隊伍績效考核意義
近年來我國開始注重人力資源的績效管理,認識到了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績效管理的重要性,績效管理對于解決公共人力資源管理中困境有突出的作用。第一,對公共人員起到了激勵作用。進行績效考核,可以對人員起到很強的激勵作用。以考核的結果為依據對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進行獎勵和懲罰,要設置全面、多樣化的評估標準。第二,對執法人員起到導向作用。執法人員是公共利益的踐行者,他們的行為對于民眾的利益有十分重要的影響。執法人員必須十分清楚地明白什么行為是被允許的,什么行為是被禁止的,績效考核的開展為解決公眾和執法人員之間的沖突矛盾提供了解決路徑。第三,對政府形象有改善作用。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代表了政府的形象,近年來,關于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負面報道層出不窮。績效考核能夠從不同的方面對執法人員的工作進行評價,發現其優勢和不足,以助于執法人員今后更好地開展工作。
三、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績效考核現狀
近些年來,績效考核已得到政府的重視和廣泛應用,城市管理部門也采取措施開展和改善績效考核,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形成了績效考核的新局面。但是從整體來看,在管理實踐中,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的績效考核并沒有取得十分令人滿意的效果。1.績效考核指標設置不合理。績效考核指標反應的是從哪些方面來進行考核。考核指標的設置對對執法人員的行為有十分重要的導向作用。但是城市管理部門的指標設置還存在問題:一是指標針對性不強,執法人員有不同的工作內容和重點,所以指標設置應該有針對性,不能過于籠統;二是指標抽象,要提高指標的具體性,過于宏觀的指標往往不利于考核;三是指標不能兼具效率和行政價值,既要關注結果也要關注群眾利益,比如是以群眾滿意為標準還是以市容建設為標準,兩者不可偏廢;四是忽視定量指標,量化可以提高評價結果的有效性,更有科學數據做支撐。2忽視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方法。在政府部門實踐中,過去的人事管理理念漸漸被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理念取代,公共部門要學會應用戰略管理、目標管理、標桿管理等人力資源管理的理論方法來進行績效管理,而不是局限在人事管理的藩籬內。城市管理部門在績效考核的過程中,執法人員只能被動地被組織布置任務,這會影響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成就感,要對他們進行開發和培訓。3.績效考核缺少公眾參與。在考核過程中城市管理部門只注重上級主管對執法人員的考核,但是事實上執法人員更多的是與群眾的接觸,他們的服務對象是群眾,群眾對執法人員的工作更為了解,群眾應該是執法人員績效評價的重要主體。群眾參與到考核過程中可以改善城市管理部門和群眾之間的關系,執法人員也會更多地關注群眾利益,關注自身在群眾面前的形象。4.對績效考核結果運用的不足。目前,績效考核受到了城市管理部門的重視,但是對于考核過后的結果分析以及結果應用不足。對考核結果進行分析是是實現考核目的的必然之舉,如果缺乏反饋,執法人員不會發現自己執法過程中的問題,將會沿著原先的方法繼續下去,不利于群眾利益。近年來有關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的負面事件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做好考核結果反饋。
四、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績效考核改進措施
1.引入戰略性績效考核理念。戰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強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要與戰略相匹配,要充分重視戰略性績效考核。當前城市管理部門還沒有將績效考核和戰略聯系在一起,只看到了短期目標而忽視了長期的戰略目標,另外還存在著個人績效和組織績效脫節的現象,這都是由于沒有做好戰略性績效考核,國家對于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沒有明確的定位。城市管理部門要實施戰略性績效考核,明確執法人員的定位,分解城市管理部門的總目標,使個人目標和部門目標有機結合起來,在考核時關注執法人員的個人績效的同時注重評估執法人員對戰略實現的貢獻。2.建立完善的考核指標體系。要靈活設置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指標對執法人員有很強的導向作用,為他們指明了工作的目標和要求。一是要堅持正確的考核方向,經濟、效率、效能、公平對于績效考核都是不可或缺的方面,績效考核要兼顧效率和行政價值、公共精神,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但是對于城市管理部門實現目標十分重要。城市管理部門要堅持正確的政績觀,一味追求經濟性和效率可能會導致執法人員忽視了社會效益和群眾利益。二是要增強考核指標的針對性和具體性,人力資源績效考核指標的設計是否科學、正確,直接影響考核是否有效,績效指標設計要盡量細致、可操作。同時執法人員有不同的工作內容和工作重點,他們也應該有不同的指標、不同的權重。三是要重視量化的指標的建立,量化考核可以改善考核的有效性和精確度,有效減少了考評者主觀因素對評價的影響,數字性的結果也更加有說服力。3.績效考核辦法多樣化。當前,我國對行政執法人員重視集中考核,但是忽視了平時日常工作中的考核,這不利于執法人員工作的改善。平時考核能為集中考核提供數據與資料支撐,要積極探索,把平時考核和長效監督考核相結合,堅持常態化管理。另一方面,要完善群眾參與機制,讓群眾能夠參與到行政執法人員績效考評的過程中,邀請群眾、網民、政協委員等提出對于改進工作的寶貴意見和看法,并且可以設置專門的熱線電話,受理群眾關于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投訴和問題,及時進行回應和解決,另外要將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的檢查和監督。4.加強對考核結果的運用。績效考核工作是一個承前啟后的過程,對績效考核結果的合理充分利用可以有效提高績效,但是現在城市管理部門在這方面還需要不斷改進。績效考核結果出來以后要進行反饋,和基層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溝通和交流,促使被考核者深入了解績效狀況,雙方一起制定績效改進計劃,更好實現執法人員的發展。城市管理部門可以建立績效考核信息管理系統,利用電子計算機將考核的信息分類整理,并進行存檔管理,這樣一來降低了信息管理的成本同時提高了績效信息的利用率。
總之,公共部門的績效考核比較復雜,近年來越來越受到公共部門的重視。城市管理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績效考核工作積累了一些經驗,獲得了一些成果,但是許多方面還不成熟,這需要政府、社會、公民的共同努力。績效考核有助于城市管理目標實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動城市的現代化,所以必須予以重視。
作者:馬羽 單位: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參考文獻:
[1]王騷:公務員績效考核中的問題及對策分析,《山東大學學報》,2011年第1期
[2]張步峰、熊文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現狀、問題及對策,《中國行政管理》,2014年
[3]陳勝:基于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視角分析城管現象,《天水行政學院學報》,2011年第5期
關鍵詞:鄉鎮城管 執法工作 現狀 對策
中圖分類號:D9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6)12-0329-01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新時期對于城管執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鄉鎮城管管理工作開展中,由于管理權限的缺失,執法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致使執法工作難以落實到實處,嚴重影響到鄉鎮的穩定發展。以往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現了一系列的執法擾民、重復處罰的現象,嚴重影響到執法效率和質量,這就對新時期的城管執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城管執法的誕生,可以有效提高執法效率和力度,并且充分將城市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為城管隊伍樹立良好的形象。但是,城管執法同樣也發生了一系列的爭議問題,出現了暴力執法的問題,嚴重情況下甚至出現了人員傷亡,這種執法工作是否有存在的必要,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鄉鎮城管執法工作現狀
鄉鎮地區為了更有效的開展城市管理工作,成立鄉鎮城管隊,能夠有效改善鄉鎮環境臟亂差的問題,促使鄉鎮城管執法更加規范化、標準化和人性化。但是由于相配套的管理體制不完善,導致鄉鎮城管執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一系列問題,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城管執法成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鄉鎮城管隊伍整體素質不高
就當前鄉鎮城管隊伍建設現狀來看,其中存在明顯的缺陷和不足,最為典型的一個問題就是城管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缺少管理意識,對于自身工作認知存在局限,難以切實落實到實處。城管執法隊伍中能夠獨立開展執法工作的人員數量較少,而在這一部分人群中卻鮮有能夠城管完成一個案子[1]。這種現象在我國鄉鎮城管執法隊伍中較為常見,加之執法觀念較為陳舊,缺少人性化理念的運用,群眾工作經驗不足,致使實際工作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嚴重影響到工作成效。
2.鄉鎮城管隊伍思想不穩
就鄉鎮城管執法隊伍結構來看,其中主要是由市局委派和原鄉鎮城建監察中隊的人員,這些人員由于來自不同的單位,個人性質不同、待遇不同和執法經驗不同,導致在實際工作開展中難以實現思想上的通過一,執法工作無法落實到實處,形成合力,執法工作成效自然難以有所提升。
3.鄉鎮城管隊伍管理懈怠
l鎮城管隊伍在執法工作開展中,由于缺少完善的制度,所以很多鄉鎮城管隊伍并沒有統一的管理制度。加之,鄉鎮工作自身特殊性,難以完全遵循市局管理模式開展工作,出現一系列缺陷和不足[2]。除此之外,很多鄉鎮城管部門沒有工作例會,未制定明確的工作目標,日常工作只能夠在缺少引導的前提下盲目開展。
二、鄉鎮城管執法工作的應對措施
1.優化鄉鎮城管執法管理組織結構,健全和完善執法工作機制
鄉鎮城管執法工作開展中,為了能夠更有效的落實到實處,提升管理成效,首要一點就是優化鄉鎮城管執法管理組織結構,根據實際情況,健全和完善相應的執法工作機制,促使后續工作能夠有章可循。對于鄉鎮城管執法隊伍,由市局相關部門任命執法隊長,其他崗位人員則是由市局和鄉鎮共同協商確定,文件,明確各個崗位的具體職責[3]。與此同時,健全和完善管理考核制度,通過上下級之間的聯動,一級對應一級進行考核,樹立隊長的權威,確保各項工作井然有序。最后,明確鄉鎮城管隊伍的作用,其地位等同于其他事業單位,為鄉鎮廣大人民群眾解決后顧之憂,提供更為堅實的后方保障。
2.加強城管隊伍建設,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鄉鎮城管執法工作為了能夠更好的迎合社會的實際要求,迎接新時期的挑戰,加強城管隊伍建設,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是十分有必要的。基于此,強化用人管理,根據實際情況聘用高素質人才,通過相應的公務員考核程序招收人員;建立培訓機制,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參與培訓和學習活動,根據考核結果給予獎懲,全方位提高鄉鎮城管執法隊伍整體素質,養成良好的業務素養,切實將工作落實到實處;強化思想政治教育,通過教育培訓,幫助鄉鎮城管執法人員思想升華,崇尚禮法,潛移默化中養成良好的心性品格,能夠文明執法,提升執法成效。
3.加強立法工作,劃分鄉鎮城管執法范圍
從某種角度上來看,鄉鎮城管執法工作的開展需要在相配套的制度和法律指導下,才能有序開展,這就需要國家能夠盡快完善城市管理的執法機構性質、職責和地位,進一步規范城管執法人員的法律責任;對于現有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和完善,加強同其他部門之間的聯系,互通有無[4]。鄉鎮城管隊伍并非是應急隊伍,執法內容應該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開展,明確城管執法范圍,避免城管執法過程中同其他部門出現沖突,影響到鄉鎮的和諧、穩定。
除了上述幾點意外,鄉鎮城管工作應該在鄉鎮政府的領導下,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根據相關規章制度有針對性部署城管執法工作,對于其中存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及時有效的解決,實現鄉鎮多部門聯動,為鄉鎮城管執法工作開展提供更加堅實的保障。
結論
綜上所述,鄉鎮城管執法工作中由于暴力執法的現象屢屢出現,嚴重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這就需要鄉鎮政府充分發揮自身引導作用,成立領導小組,優化城管執法隊伍組織結構,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定期組織培訓和考核,提升城管執法隊伍整體素質,切實將工作落實到實處。
參考文獻
[1]龔葉丹.論城市攤販治理的現狀與對策――以浦東新區為例[D].上海交通大學,2012.
[2]朱姝.我國城市管理執法現狀與對策研究――以服務型城管為視角[D].南京工業大學,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