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4 03:03:0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科技項目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第二條項目評估,是指科技部各專項科技計劃主管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和競爭的原則,擇優遴選具有科技評估能力的評估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序、辦法和標準,對項目進行的專業化咨詢和評判活動。項目評審,是指科技部各專項科技計劃主管部門組織或者委托有關單位組織科技、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專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法和標準,對項目進行的咨詢和評判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項目立項(含項目招標)、項目檢查、項目驗收等過程中組織或參與評估、評審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包括項目評估評審活動的組織者、承擔者,項目評估人員和評審專家以及項目推薦者和項目申請者(含投標人和項目責任人,下同)。
第四條科技部負責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評估評審活動的督查工作。
第五條項目評估或評審活動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要求,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并自覺接受有關方面的監督。評估機構的項目評估報告或者評審專家的項目評審意見是科技部管理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六條項目評估評審組織者,即科技部各專項科技計劃主管部門及其相關人員、受委托組織項目評估評審活動的科技部直屬事業單位和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項目立項、檢查、驗收中評估評審的各項規則、程序和辦法,正確履行對項目評估評審的管理、指導和監督職能,忠于職守、依法行政、廉潔自律。
項目評估評審組織者對于評估評審意見的采納情況,必須在報批時予以說明。項目評估評審組織者在組織評估評審活動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直接從事、參與或干預項目評估評審活動,不得向評估機構、評估人員或者評審專家施加傾向性影響;
(二)不得利用組織項目評估評審活動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不得委托不具備規定條件的評估機構或者聘請不具備規定條件的評審專家承擔項目評估評審活動;
(四)不得聘請按規定應當回避或者在以往評估評審工作中有不良記錄的評估機構或者評審專家;
(五)不得違反保密規定,擅自泄露評估評審資料、評估人員或者評審專家名單、項目評估報告、評審專家意見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評估評審情況;
(六)不得隱瞞、歪曲或者不如實反映評估機構或者評審專家提出的明確意見;
(七)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辦法處理與評估評審工作相關的質詢、異議和舉報;
(八)不得串通某一項目申請者以排斥其他項目申請者;
(九)不得領取評估評審費、勞務費,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評估評審對象以及相關人員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可能影響公正性的宴請或其他好處。
第七條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承擔者,即受委托承擔評估評審活動的科技評估機構、評審組織及其相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項目評估評審有關規則、程序和辦法,在受委托的范圍內開展項目評估評審活動。
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承擔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利用承擔項目評估評審活動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不得違反項目評估評審工作方案和預算的規定;
(三)不得在規定程序以外向評審專家施加傾向性影響,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項目申請者合法權益;
(四)不得為評估評審對象編寫立項可行性報告,或者檢查、驗收工作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不得違反保密規定,擅自泄露評估評審資料、評估人員或者評審專家名單、項目評估報告、評審專家意見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評估評審情況;
(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評估評審對象以及相關人員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可能影響公正性的宴請或其他好處。
第八條項目評估人員和評審專家應當以科學的態度和方法,嚴格依照項目評估評審工作的有關規定、程序和辦法,實事求是,獨立、客觀、公正地對項目作出評價或者提出意見。
項目評估人員或評審專家在項目評估評審活動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發現與項目或項目申請者存在利益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性的關系的,應當主動向項目評估評審組織者申明并回避;
(二)不得利用評估人員或評審專家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或者與評估評審對象及相關人員串通,為有利益關系者獲得項目立項或者通過檢查、驗收提供便利;
(三)不得壓制不同學術觀點和其他專家意見;
(四)不得為得出主觀期望的結論,投機取巧、斷章取義、片面作出與客觀事實不符的評價;
(五)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許可使用被評估評審對象的商業秘密;
(六)嚴格遵守保密規定。未經允許,不得單獨與評估評審對象及相關人員接觸、不得復制保留或者向他人擴散評估評審資料,泄露保密信息;
(七)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評估評審對象以及相關人員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可能影響公正性的宴請或其他好處。
第九條項目推薦者,即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應當對推薦申請立項或者檢查、驗收的項目進行必要的考察、論證,如實反映所推薦項目和項目申請者情況,以及與項目申請者的關系、對項目申請者的了解程度。
項目推薦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歧視潛在項目申請者,故意不推薦符合申請條件的項目;
(二)不得與項目申請者串通,在項目立項申請材料或者檢查、驗收申請材料中弄虛作假;
(三)不得為項目申請者拉關系,干擾項目評估評審工作;
(四)不得索取或者接受項目申請者以及相關人員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可能影響公正性的宴請或其他好處。
第十條項目申請者在項目的立項、檢查、驗收過程中,有義務接受并配合評估機構的評估或者科技計劃管理部門組織的評審,按要求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資料和信息,確保所提供資料和信息真實、有效。
項目申請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弄虛作假,故意在項目評估評審活動中提供虛假資料、信息;
(二)對同一項目(包括研究內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立項;
(三)不得相互串通或者與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人員、評估人員、評審專家串通,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有關項目的評估評審信息;
(四)不得向項目評估評審組織者、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承擔者、項目推薦者、項目評估人員和評審專家饋贈或者許諾饋贈錢物或給予其他好處;
(五)不得編造謊言、捏造事實詆毀、侮辱、陷害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者、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承擔者、項目評估人員、評審專家和其他項目申請者;
(六)不得進行其他妨礙項目評估評審活動獨立、客觀、公正開展的行為。
第十一條科技部法制工作機構、綜合計劃管理機構、科技經費管理機構和駐科技部監察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具體負責對項目評估評審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評估評審活動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經常性督查和專項性督查的形式。經常性督查是指對項目評估評審活動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專項性督查是指對項目評估評審某個環節或某類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對于重大項目的評估評審活動應當采取專項性督查方式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三條評估評審活動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聽取評估評審活動的各方當事人的匯報;
(二)查閱與評估評審有關的文件、合同、材料等;
(三)參加與評估評審事項有關的會議;
(四)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核實;
(五)其他適當方式。
第十四條科技部各專項科技計劃主管部門及其相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視問題嚴重程度,對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評估評審的重大情況隱匿不報,嚴重失職的;
(二)與評估評審活動的承擔者、申請者、推薦者或評估人員、評審專家串通,編造虛假報告的;
(三)干預正常的評估評審活動,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索取或收受賄賂的;
(五)其他,以及妨礙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正常進行的;
(六)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之一的。
第十五條受委托組織項目評估評審活動者或者評估評審活動承擔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別情況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者終止評估或評審委托;非法收受財物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沒收所收受的財物;構成違紀的,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弄虛作假,與項目執行單位串通編造虛假報告,或者對重大問題隱匿不報的;
(二)、或者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之一的。
第十六條項目評估人員和評審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別情況責令改正,記錄不良信用、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宣布評估評審意見無效直至取消其參加評估評審活動的資格;構成違紀的,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弄虛作假,致使相關項目通過評估評審的;
(二),違背科學道德、有失公允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之一的。
第十七條項目推薦者和項目申請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別情況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項目立項資格、終止項目合同,追回已撥經費、直至一定時限內取消相關人員或者單位推薦項目或者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構成違紀的,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弄虛作假,騙取項目立項的;
(二),以及妨礙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正常進行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之一的。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評估評審活動存在問題的,可以向科技部進行舉報和投訴。駐科技部監察局以及其他相關機構應當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一)對署名舉報的,應當對舉報人及舉報內容保密。在對反映的問題調查核實、做出處理后,將核實、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并聽取意見。對捏造事實,進行誣告陷害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對匿名舉報的材料,有具體事實的,應當進行初步核實,并確定處理辦法。對重要問題的處理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內通報;沒有具體事實的,可登記留存。
(三)對投訴人的投訴,應當嚴格按照工作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3年3月1日起施行。
關鍵詞:科技項目;現代項目管理;科學研究;全過程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28-0171-02
1 現代項目管理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項目管理的發展基本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傳統的項目管理階段,這個階段的項目管理還不夠充分,二是現代項目管理階段,而這一階段,項目管理得到了發展,涵蓋的內容范圍也擴大了,九大知識范疇包括綜合管理、范圍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等,項目管理將這九大知識范疇結合成為一個整體,這每個知識范疇又可以相互聯系,相互影響。
2 從現代項目管理的角度分析我國現代科技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忽略對項目的全周期、系統性的管理
在現代科技項目實施的過程中,根據各個項目的特點建立詳細的實施計劃,并且對比之前制定的計劃與實際實施過程的偏差,這樣,在每一個環節結束后就應該結束這項工作,即使這項工作沒有全部結束,但是這個階段已經發展成熟,就應該交給相關負責人去管理。所以,我們已經知道,我國的科技項目對此不夠重視,科技管理人員以及科研人員過于關注了前期的評審等活動,而忽視了項目過程和驗收的管理,這樣也就弱化了對項目的及時停止。
2.2 缺乏節點控制,未能建立有效的項目監控機制
科技項目是復雜性極高的一個工作,這也就要求了在實踐過程中需要來自不同經歷、不同組織、不同管理部門的人員進行有機配合,來解決各個環節出現的不確定的問題,并對項目的質量、成本等進行有效的控制。但是,就目前我國國內的現狀來看,科技管理人員和科研人員對科技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質量、進度等的控制并不重視,從而造成了項目不能按計劃完成,增加了項目的成本等不好的后果。
2.3 未能形成有效的項目組織模式
我國目前的科研機構的項目組織形式一般都是層次化組織和項目結構,但是其存在一定的弊端,這種組織形式會導致部門溝通不暢,各個部門相分離;而項目組織形式相比較要優于前者,雖然項目分離出來,但是項目技術人員以及管理人員還是各司其職,這樣也沒有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
2.4 缺乏風險防范意識,忽視了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管理
科技項目是一個風險性極高的項目,因其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會隨時發生,無法預估。目前我國并沒有對科技項目進行強化風險意識,沒有風險管理計劃,對項目的風險不夠重視,這樣很可能影響到科技項目的進程和結果,更嚴重的會造成科技項目的中途終止。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我國的科技項目已不再像從前被完全封閉起來了,更加放開科技項目,科技成果歸屬、轉移也不再是個要求回避的問題了。
3 科技項目運用現代項目管理的可行性與特殊性
項目的分類有很多種,現代管理模式如果引入到科技項目管理中,那么就屬于項目,因此,科技項目具有很多特性:獨特性或一次性,每個科技項目不是隨便就成立的,它都是要適應某個時期的需要才去創新的,這就說明了科技項目的獨特性特征,而每個項目并不是一直永遠的在進行,在科技項目實施達到了預期的成果,那么這個科技項目就會結束,所以說科技項目有其一次性不可持續的特征;目標明確性,縱觀我國的各個科技項目,我們能夠知道我們每個項目都有成立的明確目的,不是盲目進行研究的,例如:973計劃項目就是為了提高我國原始創新能力,為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可持續提供科學支撐;漸進明細性,科技項目存在一定的風險,在實施過程中無法預測它的風險,不確定因素很多,所以要將預期所要達到的目標與實際情況進行對比,不斷地跟隨實際情況改變措施,不斷向要達到的目標靠近,將差距縮小;生命周期性,科技項目是一次性項目,有開始有結束,科技項目總共分為三個周期,但是其在每個周期所包含的內容是不同的;不確定性,由于科技項目的自身特點決定了科技項目的不確定因素太多,有來自技術的不確定性,也有來自科技自身的結果,因科技本身就是一個創新和創造的過程;約束性,科技項目對于技術的要求很高,所以需要周密計劃等步驟進行安排,也要有組織進行管理,對科技項目的各個環節,對風險的規避,對成本的控制等都要進行管理,這也是科技項目順利完成的基石。
科技項目不僅僅屬于項目,因其研究的廣泛性,它還具有許多其他領域的特征,科技項目管理對象的特殊性,科技項目的管理人員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承擔的,它對管理人員的要求是很高的。首先,管理人員都屬于知識型,而且他們都有很強的自我約束力,他們會為自己設置計劃,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學習和鉆研;科技項目的知識管理,在科技項目實施過程中,知識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沒有知識也就沒有科技項目,而知識是無形的,不易量化的;科技項目人員的管理觀念,由于管理人員的主觀認為科技的開發本身就是創新型活動,應該放任科研人員,這樣才能發揮他們的創造性思維,但是這樣極其不利于科技項目的進步,科技管理人員要為科研創造一個良好的自由發揮的環境氛圍,但也不能疏于管理,這樣才能讓科技項目保質保量的進行,節約成本。
4 運用現代項目管理理論完善科技項目
4.1 完善科技項目評估體系
科技項目評估體系的建立是為了保障科技項目的每個環節都能夠有序進行的基礎,要首先建立專家信用評估機制,其次要建立以項目為導向的科技項目評估系統,不能以其發表的論文數量來衡量其成就,而要以其實際做了多少來衡量,不能盲目,要綜合評價。
4.2 建立科技項目動態監控機制
建立科技項目的動態監控機制可以很好地對科技項目的各個方面進行監控,能夠對于成本的投入、質量標準等進行嚴密監控,保證科技項目的順利進行,而且對于規避科技項目中的風險也有幫助;對于人員的管理,可以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從某種程度上也能規范科研人員的行為,使科研人員能夠在自己的崗位上各盡其能、各司其職;隨時監控科技項目的進度,對進度的監督可以使管理人員很好地把握住對科技項目的管理,掌握實際進度與計劃目標的差距等;對科技成本的控制,一項科技項目所需要的經費是非常大的,所以,對于資金的監控是必要的,使科研人員意識到這一點的重要性,這樣對科技項目的順利進行也是有推動作用的,從而優化科技項目的過程。
4.3 建立和完善科技項目的風險防范機制
要建立一套適應科技項目發展的風險防范機制,可以提高科技項目的成功率,因此,要加強風險管理意識,實現科技項目的每一過程都能夠減少風險的發生,將風險防范深入到整個過程當中,還要建立一個風險反饋的平臺,保證科技項目的有序進行;重視科研人員的風險管理,不僅僅要對科研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等方面的管理,還要關注確定科研人員的流動原因,防止骨干科研人員跳槽引起的技術風險,建立管理人員的責任制,防止瀆職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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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役青,胡志微,洪亮.科技項目管理中的知識和技術轉移初探[J].科技管理研究,2013,10(2).
一、科技項目扶貧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通過引進先進的農業實用技術,提高了農村產業層次和效益。我市科技項目扶貧大部分是圍繞已經形成并初具規模的主導產業,根據產業發展的不同需求,推廣和普及先進的農業實用技術,支持關鍵環節和重點技術,去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提高農村產業層次和經濟效益。
2、通過引進農業新產品、新品種,開發利用本地資源,優化農業產業結構。我市科技項目扶貧的特點是,根據不同的自然條件和市場需求,充分發揮資源潛力,因地制宜,選擇引進適合本地發展的新產品、新品種。這些項目投資相對不大,但通過引進示范,在轉變觀念、開辟新的生產門路,調整生產結構方面產生了積極的效果。
3、通過科技項目的試點示范,增強農民的科技意識,加快實用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我市實施科技項目扶貧為推廣農村科技和產業發展起到了很好的試點和示范效應,使廣大貧困農民看到了效益,得到了實惠,激發了農民群眾應用科技的積極性,學科技、用科技已經成為廣大農民群眾的自覺行動,崇尚科學、重視科技的意識普遍增強。我市科技項目扶貧每年培訓農民XXXX多人次,通過科技項目扶貧培訓,提高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科技文化素質,追求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生產無公害及綠色農產品已成為農民群眾的普遍共識和自覺行動。
4、農村貧困狀況繼續緩解,部分農民已經脫貧。我市大力開展科技項目扶貧,提高了農民群眾自我發展能力,改變了傳統落后的生產方式,形成了新的農村產業,增加了經濟收入,使得農村貧困狀況繼續緩解,部分農民已經脫貧,奔上小康致富路。
二、科技項目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市的科技項目扶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有效解決了農村的貧困情況,達到了科技項目扶貧工作的初衷與目的,但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有以下六點:
1、財政困難,科技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我市重點縣、重點村和貧困人口所占比重較大,實施整村推進戰略,需要投入的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事業項目戰線長、數量多,所需投資大。科技項目扶貧由于技術要求高、資金需求大,籌措配套資金困難,使一部分項目得不到后續扶持,推廣普及能力有限,影響了項目效益的最大發揮。
2、部分農民群眾文化素質偏低,科技基礎薄弱。部分農民群眾由于長期貧困,思想意識落后,生產觀念保守,這種心態制約著自身的發展,加大了扶貧開發的難度,導致技術推廣難度大,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速度慢。
3、科技項目扶貧貼息貸款到戶難。農行在鄉鎮的營業網點撤消后,農行以沒有網點面對千家萬戶和貧困戶抵押信譽低為由,拒絕向貧困戶發放小額科技項目扶貧貼息貸款,出現了貸富不貸貧的現象,科技項目扶貧貼息貸款沒有起到扶持貧困戶發展生產、解決溫飽的作用。
4、科技承包服務機制有待繼續完善。我市一方面在技術服務、引進創新、消化吸收以及利益機制等方面,技術單位、技術員和農戶之間還沒有建立起真正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弱化了項目的輻射帶動能力。二是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健全。農戶與龍頭企業、加工企業之間關系松散,還未形成規范、完善的技術服務體系。銷售渠道不暢、造成豐產不豐收等現象,一定程度上挫傷了農民群眾發展產業的積極性。
5、基礎設施建設落后,嚴重制約地方經濟發展。我市山區和半山區面積大,山高坡陡,丘陵平壩面積小,土壤貧瘠,基礎設施建設落后,農業無法形成規模經營,造成貧困山區農業勞動生產率低,農民收入增幅較慢,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矛盾依然突出,經濟作物在農業中的比重較低,農村經濟特色不明顯,農民增收緩慢且不穩定,嚴重制約地方經濟發展。同時交通不便,信息不靈,商品經濟不發達。不少貧困鄉村農民群眾閉關自守,缺乏開發資源、發展經濟、脫貧致富的信心。
6、基地建設滯后,規模效益不明顯。我市貧困農村受長期以來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經營的傳統模式影響,導致產業規模小而分散,很難形成種養大戶,客觀上制約了產業化發展,不利于形成規模,形成基地。同時大部分企業規模小、裝備差,龍頭企業少,缺乏以農副產品加工為主的大型骨干工業企業,帶動能力弱,這在客觀上影響和制約了貧困地區產業化的發展壯大。
三、解決存在困難和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1、依靠科技進步,促進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要充分認識科技項目在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要性,用科學發展觀的理念,謀劃和指導扶貧開發工作,把過去單純追求數量擴大外延的增長方式,轉變到擴大開發領域、提高開發質量和效益的軌道上來,發揮科技項目在扶貧開發中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科技項目扶貧要與農村產業化結合,與整村推進結合,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結合,緊緊圍繞貧困地區經濟生活、生產發展的實際需求,因地制宜地選擇科技項目,選擇重點技術,把科技項目推廣應用貫穿于生產生活的各個環節。通過實用技術的推廣與應用,提高土地的生產率,提高種植、養殖水平,提高產品的質量和效益。通過新技術、新品種的應用,重新認識區情鄉情村情,充分發揮當地的資源優勢,變劣勢為優勢,以增強扶貧開發的信心,激發農民群眾改變貧困落后面貌的內在活力。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建設農田水利和農村公共設施,減少貧困地區農民群眾因生態環境惡劣和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低而返貧,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
2、做到科學規劃,支持關鍵環節和重點技術。貧困地區的自身特點決定了科技項目扶貧必須以引進、消化、吸收先進適用技術為主,輔之以高新技術推廣應用。引進的技術必須是符合當地生產發展需要的、實用的、成熟的,廣大貧困農民群眾簡單易學的綜合配套技術或單項技術。因而在科技項目扶貧選項時,必須加強篩選和論證,依托大中專院校、科研單位的優勢,注重科技的先導性,堅持高起點、高水平的原則,提高扶貧項目、產業發展的科技含量。主推的品種必須是主管業務部門認定的國家、省級的優良品種、優良畜禽,主推的技術必須是業務部門認定的在當地實踐證明是處于領先的技術。通過做到科學規劃,支持關鍵環節和重點技術,加大優良品種改良,種植、養殖技術及標準化生產等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使貧困地區形成主導產業及局部區域性有優勢的產業,推進扶貧工作進一步發展。
3、建設扶貧推廣體系,不斷完善運作方式。要堅持以行政推動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健全服務體系,完善科技推廣機制。逐步建立專家咨詢服務,農業科技推廣部門科技特派員,各類專業協會、農民技術員,生產一線農民四級推廣服務組織。大專院校、科研部門的專家,掌握著本行業最新信息、最新成果、最新技術,聘請他們作為顧問或技術指導,保證項目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基層技術人員包括縣鄉業務主管、技術推廣部門,熟悉當地情況,熟悉基本的生產技術,是科技項目的組織者、實施者。農民協會、農民技術員是直接為農民服務的組織或技術的實施者,同時也是農民和市場連接的紐帶。創新科技推廣運行機制,繼續完善和推廣科技項目雙向承包、下派科技特派員等制度。可以承包推廣生產技術,也可以對區域內的產業發展進行技術總承包。不同層次的科技人員可以組成集團進行承包,也可以以科技人員個人承包。科技人員的收入與承包推廣的項目效益掛鉤,與職稱評定掛鉤,鼓勵和探索科技推廣有償服務。倡導由科技人員牽頭,積極支持組建協會、技術服務中心、農民合作組織和中介組織等,實行“公司+科技+基地+農戶”,“協會+科技+基地+農戶”等形式,搞好技術服務。要通過組建各產業專業協會,提高產業組織化程度,解決市場信息滯后失真、資源分散、內部價格惡性競爭、技術經驗分割等家庭作坊式生產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提高農民抵御市場風險和自然災害能力。
4、加強試點示范,發揮帶動和輻射作用。要根據不同區域、不同產業的發展需要,選擇經濟技術較好,具有帶動作用的中心地帶,建立科技示范園區。或以產業開發、重點推廣的技術為主,建立示范點、示范村。依托科技項目的實施,以示范點、示范村、示范園區為載體,整合技術,整合資金,整合力量,對產業發展需要的實用技術進行組裝配套,集成推廣。通過試點示范,創出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產業發展模式。要把示范點、示范村、示范園區建成對農民現場培訓、傳授技術的基地,使廣大農民群眾看得見、聽得懂、學得會,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力度。
5、加大科技培訓力度,努力提高貧困農民群眾的素質。提高農民群眾的素質,是促進貧困地區自我積累、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教給農民實用技術,就等于給農民錢。因此,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從不同側面、不同層次著力抓好提高性和普及性培訓。要發揮各級農業職業學校的作用,建立農村職業教育的長效機制,對農村的初高中畢業生進行職業培訓,使他們掌握一定的生產技能,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的新型農民。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加強對農技推廣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干部的培訓,使他們了解掌握國內外本行業的新動態、新技術。緊密結合產業開發、扶貧項目的落實等,有針對性地對廣大農民群眾開展專題培訓、現場示范等,掌握實用技術,學以致用。培訓中要注意對農村發展大戶、致富能人、專業協會負責人等進行培訓,使之成為農技推廣的帶頭人。
6、加大扶持力度,規范科技項目管理。扶貧開發工作是政府行為,因而科技項目扶貧必須以政府為主導。應加大對科技項目扶貧的投入,提高科技項目扶貧資金在扶貧資金中的比重。同時,應采取一些優惠政策,吸引和鼓勵社會資金、民營企業、科技人員參與扶貧工作。科技扶貧資金可適當扶持各類技術服務協會、服務中心等,加強服務體系建設。要加強科技項目扶貧的管理,積極探索推廣科技扶貧項目實施單位招標、議標制,進行合同制管理。科技項目的督促檢查等納入正常扶貧年度總體考核之中,科技項目完成要進行驗收,對實施好的單位進行獎勵。對在項目實施中有創新的,積極鼓勵申報科研成果,促進成果的轉化。
7、制定優惠政策,促進貧困地區產業發展
要在財政、稅收、信貸、用地等方面為龍頭企業的加快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進而帶動貧困戶的發展。安排財政專項資金對貧困地區農村剩余勞動力進行培訓,提高貧困地區農民群眾的文化科技水平,使其掌握一至二門致富技能。要以財政投入為引導、企業和農戶投入為主體、銀行貸款為支撐、引資和社會籌資為重要來源,多層次、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集中用于貧困地區農業產業化建設。要把農業招商引資作為提升農業產業層次突破口來抓,對引進內、外資,按實到資金分別給予獎勵。積極推進特色優勢農產品基地建設,安排專項資金,集中扶持和建設一批農產品基地,帶動周圍地區農業經濟的發展。
關鍵詞:科技金融形式;收益;風險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10月22日
一、序言
(一)科技項目種子期的概念。種子期又稱籌建期,是指科技項目還處于研發階段的中后期,還在實驗室中進行全面研究,沒有形成最終產品,或者產品還有待完善,一般說來,這種產品在技術上可行,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同時,企業也在籌建中的這樣一個階段。
(二)科技項目種子期的特征
1、項目(產品)特征。處于種子期的企業還沒有真正形成完整的經濟組織形態,無論是技術方法還是生產工藝都尚未完全開發,還在培育、形成階段。
2、收益狀況。由于企業產品還處在研發階段,沒有銷售收入,只有研發費用和企業籌建費用等支出。
3、企業風險。企業要面臨的風險包括技術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財務風險等。其中,主要是新技術能否開發出來的技術風險和能否生產出產品并被市場接受的市場風險。在研究開發活動中企業不確定性大、研發難度高、周期長,國外研究資料表明,從提出創意到具有商業開發價值的項目形成,淘汰率高達95%,此時企業融資風險也比較大。
4、項目(產品)預期特征。科技項目的創新主要是相關主體看好項目(產品)未來的市場表現和市場前景,一些項目(產品)通常具有很好的市場表現,能夠獲得超額利潤,同時這些產品往往也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能夠獲得較大的市場份額,取得較好的收益,具有良好的預期收益。但這些項目(產品)由于受到技術、市場、管理和財務等因素的影響,存在著一定的風險。
5、資金需求。企業初始啟動需要相應的資金用于研發人員的工資支出及科研設備、儀器和其他固定資產的購置,資金需求量相比其他階段較小,一般占創業投入資金總量的5%~10%。但由于正式生產經營活動還沒開始,沒有現金流入,需要的資金是穩定、能夠長期使用、短期無償債壓力以及利息支出盡量小。
二、科技項目種子期的收益與風險分析
(一)科技項目種子期基本收益。種子期的企業或項目的整個財務處于虧損期,由于企業產品還處在研發階段,沒有銷售收入,只有研發費用和企業籌建費用等支出。
(二)科技項目種子期預期收益。一些科技企業的科技項目及其產品往往具有卓越的產品性能、不俗的市場表現,具有較大的利潤空間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能獲得理想的收益。但這時由于不確定因素較多,風險較大,對收益的認識比較模糊,合理判斷也比較困難。
(三)科技項目種子期的風險。科技項目往往會受到科學技術、市場、管理和財務等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的不確定性,可能會對科技項目(產品)帶來一定風險。
1、科技風險。此階段主要面臨高新技術不成熟和能否開發出產品的技術風險。
2、市場風險。這個階段基本沒有產品銷售,也沒有現實中的市場風險。
3、管理風險。此時科技項目(產品)的團隊(企業)尚未形成,未來的管理團隊的管理能力尚不知曉,所以這個階段的科技項目(產品)是有管理風險的。
4、財務風險。這個階段的資金需求雖然不大,但融資渠道很少,往往只有自有資金、政府資助或者風險投資等資金來源,由于這個階段的不確定因素較多,不確定程度較大,各方面的投資意愿都不太高,所以有很多科技項目(產品)會因為財務制約而止步于此階段。
三、科技項目種子期資金需求情況
科技項目企業在種子期期間主要進行科技研究和產品開發,以及企業的初步組建,所以需求的資金較小,但科研能否成功,有無市場還不確定,所以也存在較大風險。由于投資風險很大,正規的風險投資家、大企業、商業銀行等對其缺乏投資欲望,因此很難吸引外界投資的介入。
四、科技項目種子期意向資金
創業者認為其科技項目有前途、有市場,不斷進行科研開發,希望通過努力能夠開發成功,以獲得科技進步帶來的豐厚收益,所以創業者通常會用自己的儲蓄,向親戚朋友借款來投入,其中個人積蓄是最主要的資金來源,70%以上企業的初期資金是個人的積蓄。由于科技項目研發成功通常能產生溢出效應,有正的外部性,國家為了鼓勵創新創業,也可能予以支持,投入國家開發基金。愿意進入這一階段的種子基金,投資者主要是政府機構或富有、獨具慧眼而又敢于冒險的非公開和正式的個人投資者即所謂的天使投資者。
五、科技項目種子期融資方式選擇
結合上面的分析,長期借款、長期債券和權益資金等是比較適合種子期的融資方式。但是,處在種子期的企業沒有有形資產可以做抵押,也沒有科研成果,幾乎不可能取得長期借款和發行長期債券。權益性資金包括內源融資、政策性資金、風險投資、發行股票股票等,但是很明顯此時企業并不具備直接上市或者間接上市的條件。
六、高科技企業種子期科技金融形式
在種子期期間主要進行科技研究和產品開發,以及企業的初步組建,所以需求的資金較小,但科研能否成功,有無市場還不確定,所以也存在較大風險。由于投資風險很大,正規的風險投資家、大企業、商業銀行等對其缺乏投資欲望,因此很難吸引外界投資的介入。在這一階段,資金來源主要是發明者或創業者自有資金、天使投資以及由政府提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
(一)自有資金。自有資金是創業者為了科技研發、創新創業用自己的積蓄投入到科技項目開發的企業中進行科研和組建企業的資金,是高科技企業種子期階段重要的資金來源。
(二)創業基金。創業基金是一種投資于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企業的一種基金。這種基金的組織和運作原則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共擔風險。運用現代信托關系的機制,以基金的方式將各個投資者彼此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交由投資專家運作和管理,通過被投資企業的高速成長和資本增值來獲取投資收益的一種特殊投資基金。
(三)天使投資。天使投資是自由投資者或非正式風險投資機構成立的一種投資形式,是風險投資的一種,這種投資主要向一些科技創新創意或者科技創業進行的前期投資,如果這些創意或者創業獲得成功,并取得健康成長的話,該投資就會轉讓其股權,通過股權的轉讓來獲得收益。
(四)創新基金。創新基金通常是政府或者相關組織建立的對科技創新項目進行資助的基金。
主要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是推動國家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的主要力量,而開展科技項目申報,是政府利用計劃和市場手段對企業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進行引導的主要手段。因此,面向企業開展企業科技申報,對實現科技創新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以科技項目申報的特點為線索來論述開展企業科技項目的申報與科技創新的關系,為政府更好地進行科技計劃與管理提供思路。
知識經濟時代,對科技創新的倚重越來越明顯,尤其是在各國紛紛搶占科技制高點的現實背景下,科技水平的高低甚至已成為攸關國家安全以及在科技浪潮中是否被邊緣化的普遍衡量指標。而衡量科技創新活躍指數的科技項目申報數量和質量,因反映一地科技發展動向與承擔科技創新主體的技術研發實力,從而成為國與國、地區與地區之間進行科技實力對比的重要參考依據。
科技項目申報作為一個孵化科技成果的平臺,為政府與科技創新主體之間實現資源輸入與分享建立起了緊密的聯系。現實當中,承擔科技創新的主體往往囊括了大量的智力資源和體制優勢,但由于缺乏資金和政策支持,再加上主體自身間的同質化競爭導致的單兵作戰和資源內耗,因此需要來自政府層面的積極引導和支持,為有創新潛力的主體提供政策出口。按照專業劃分,目前承擔科技創新的主體主要有大學、科研院所和企業,而企業由于機制上的靈活性,在產、學、研一體化上扮演的樞紐作用,日漸躋身為科技創新的主要載體。從數據來看,根據國家科技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2005年度科技成果登記統計情況來看,企業依然是科技計劃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在2005年統計的32359想科技成果中,成果完成單位按成果數量排序依次是企業35.62%,于此同時在獲得國家級獎勵的314項科研成果中企業登記項目的獲獎率達到5.38%,二者均位列第一。
1 申報重點決定科技創新的突破方向
某種程度上說,企業科技項目申報的重點代表著企業和社會在科技創新方面亟待突破的方向。根據現行我國科研經費投入分配的方式來看,我國實行的是國家、部(委)、省、廳、(地)市五級制分配方式,經費分配主體級別的不同,企業申報的科技項目的水平和影響力也不同。另外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和科技水平在地區上的差別,不同地區企業申報的科技項目(整體而言)的側重點和聚焦點也往往不同。一般而言,申報的項目涉及國家層面的如“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科技型中小型企業技術創新平臺、“973”計劃等,它們代表著國際前沿技術、事關國家競爭力,高技術含量和條件的極端苛刻決定了參與項目申報的企業的技術實力必須達到很高的高度,而申報部級省級層面的項目,多是特定行業亟待突破的,對行業進一步發展有開拓意義的項目,其參與申報的企業多是在專業領域內有一定技術實力和科研水平的企業,以南京機電產業集團公司旗下的南京大橋機器廠為例,其申報的國家級科研項目“新型高空氣象探測儀及氣象雷達系列產業化”項目代表氣象領域研究的最高水平,申報的“GFE(L)1型二次測風雷達”代表著部級層面亟待突破的技術。科技項目申報在地區上的差別也很明顯,如經濟發達地區企業申報項目的數量和質量要遠遠多于欠發達地區,這也側面反映了欠發達地區在科技創新方面活躍指數偏少。根據《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提出的發展目標,15年內我國要在裝備制造業、信息產業、農業科技、能源開發、節能技術和清潔能源技術等方面實現重大突破,信息、生物、材料和航天等領域的前沿技術要達到世界先進水平,這也為我國企業未來項目申報的重點明確了方面。
2 申報類型反映科技創新的發展水平
申報項目的類型是一地區一行業科技創新的風向標。企業科技項目申報的類型反映地區或行業的科技創新現狀,亦即發展水平。申報項目的技術含量和影響程度越高,表明該行業的發展水平和技術成熟度也越高;申報項目的集中度越低,表明該行業的發育水平也越低。由此可以看出,反映一個地區或行業科技創新水平的兩個可以量化的維度一申報項目的技術含量二申報項目的集中度,是我國從整體考察一個地區或行業科技發展水平的重要參考系。還是以南京大橋機器廠為例,其申報的科技項目幾乎全部集中在氣象科技領域,而且級別涉及到從國家級、部級到市級等各個層次,代表了其在氣象領域的科研水平和實力處于全國乃至世界前列。相對一些傳統的行業諸如畜牧業、醫學等領域,科研項目的申報數量并沒有出現顯著的增長。另一方面,項目申報的數量與科技研發水平并不一定成正比,因為在考察數量的同時還必須關注(企業)申報項目的質量,如我國涉農行業的科技項目數量要遠遠少于非農方面,但我國農業諸如水稻和小麥的科技水平從世界范圍來看,依然處于翹楚地位。依我看,(企業)科技項目申報的數量只反映一個地區或行業的發展活躍程度,而質量才真正體現該地區或行業的發展程度和水平。
不能忽視的是,隨著我國逐漸加大對科技創新投入的力度,由于牽扯到科研資金的分配,再加上審查管理的不到位等原因,在部分企業內出現了虛報科技項目以套取資金或挪用科研資金作他用的現象,掛羊頭賣狗肉,這一方面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對政府的科技發展戰略造成了干擾。另外,在企業科技項目申報的類型上也存在重復或趨同的混亂現象,許多企業申報的課題嚴重同質化,就是單個企業內部也存在申報的項目與曾經申報過的項目類似的現象,只是換湯不換藥,此類現象不僅無助于科研經費的高效利用,也不利于科技水平薄弱的行業實現技術上的更新和進步。因此,從政府角度上說,加強對申報企業和申報項目的嚴格審查,謹慎排查,加大后續跟蹤監督頻度,確保科研資金用在最合適的企業的最合適的項目上,提高資金的利用率。同時要從科技發展戰略的層面對企業申報項目進行引導,引導企業加強對技術水平落后的行業加大項目申報力度,政府要給予政策傾斜和資金重點支持,防止出現技術坍塌。
3 結論
創新是一個民族發展的靈魂。隨著我國科技強國戰略的提出以及科技創新思路的日漸清晰,企業創新已成為實現我國科技突圍的主流。通過開展科技項目申報這一既有計劃色彩又能利用市場優勢的組織形式,對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強科技創新,推動技術進步起著重要的支點作用。在我國,企業科技項目申報有著一套復雜而又嚴密的程序,由于申報項目關系國家科技發展規劃,且牽扯到資源的分配,因此對項目申報的企業的篩選有著極為嚴格的要求 ,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經過政府層層篩選出來的企業,其承擔的科研項目對實現國家的科技發展戰略,推動社會技術進步起著關鍵的支撐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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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媛.淺談如何加強科研項目的申報工作[J].廣州:廣東職業技術師范學院學報,2010(4).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項目聯系人: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項目聯系人: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項目聯系人: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合作項目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_________
2.技術內容:_________
3.技術方法和路線:_________
4.規模及經濟目標: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各方在本合同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甲方:
1.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點:_________
乙方:
1.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點:_________
丙方:
1.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點:_________
第三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采取以下方式對合同完成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_______
第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的完成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第五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經費及其他投資: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時間: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投資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時間: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投資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時間: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投資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以提供技術為投資的合作方應保證其所提供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實施該項技術而侵權的,提供技術方應當: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合作內容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損失的,合作各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風險損失: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合同內容發生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在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涉密人員范圍,保密期限和泄密責任方面遵守保密義務: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第十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本合同內容最終完成進行驗收: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應以協商方式確定最終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員名單。此完成人員享有在有關最終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的技術成果,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五條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合作各方確定各方項目聯系人。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條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九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合作各方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范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作各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合作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項目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投資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第二條區科技項目扶持發展資金主要支持先進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生物技術與新醫藥、新材料、新能源、信息軟件等相關支柱產業、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領域內實施的科技項目。
第三條區財政局在國庫專戶中單獨設立科技項目扶持發展資金專戶,按照專戶記賬的規范要求專人管理,并定期對經費的使用進行跟蹤檢查。
第四條為加強對全區科技項目扶持發展資金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以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區長為組長,區政府辦、區科技局、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衛生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科技項目扶持發展資金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具體負責項目的申報、立項和后續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區科技項目分為指令性項目和指導性項目。指令性項目中區財政資金支持20萬元以上的為重大項目,支持5-20萬元的為一般項目,支持5萬元以下的為特殊項目。重大項目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或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聯合實施的產學研合作項目。指導性項目為同意立項的自籌資金項目。
第六條項目承擔單位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二)企業應承擔一定比例的項目自籌資金;
(三)具有完成項目的良好信譽,曾承擔過的科技項目無不良記錄。
項目申請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所承擔的區科技項目有1項以上尚未結題或未通過驗收的;
(二)最近3年內申請各級科技項目中,申報材料及附件弄虛作假被查處的。
第七條項目的申報程序包括項目申報指南、項目申報、項目審查與受理等。
(一)項目申報指南。由區科技局根據區委、區政府年度工作重點及產業發展動態,確定支持方向,向社會;
(二)項目申報。項目申請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編制項目申報書,遞交申報材料;
(三)項目審查與受理。項目申報由區科技局統一受理并對項目申請單位的資格、項目內容、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等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
第八條項目立項包括項目初審、專家評審、項目考察、批準立項、簽訂合同、資金撥付等。
(一)項目初審。根據申報指南要求對申報項目的材料進行初審后進入項目評審程序;
(二)專家評審。根據年度項目指南要求組織專家評審組進行評審,形成評審意見;
(三)項目考察。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考察項目名單。區科技局會同區財政局,對項目承擔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后形成考察報告;
(四)批準立項。根據考察報告提出擬支持項目名單及資金計劃,報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立項;
(五)簽訂合同。立項文件下達后,區科技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項目執行期間需變更合同內容的,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變更;
(六)資金撥付。區科技項目中一般項目和特殊項目資金一次性撥付,重大項目資金須分期撥付。項目合同簽訂后,經分管區長審批由區科技局會同區財政局統一撥付。
第九條區科技局負責科技項目的中期評估和結題驗收工作,重大項目經中期評估合格后撥付剩余經費,項目評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停止撥付剩余經費;凡項目合同期滿而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主要負責人,兩年內不得申報各級科技項目。
第十條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完成的項目,經區科技局審定后做出項目終止的決定。區科技局、財政局組織財務人員對終止的項目進行審計和清算,按有關規定處理結余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