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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創業投資培訓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創業投資市場是指創業投資所投資的市場,一般來說創業投資所投資的對象主要應投向具有高成長性的創業型科技企業,但從數據來看,并不是這樣。目前我國已經有了約2000多億元的風險資本,大約是1000家創業投資機構,2011年我國年末創業投資余額為1018多億,對高新企業的投資余額為131億[1]。占比12.8%。另按科技部的研究,已經投資的項目在國家科技部科技計劃項目上的不到20%,已經投資的資本量投資在科技企業上也不到20%,即可以將其總結為創業投資的“二八現象”。首先,創業投資項目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只有20%的重合度,80%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不被創業投資認同。截止2011年整個創投行業歷年累計投資的項目大約是9216個[1]。在這9000多個項目中不到20%的項目和國家科技計劃是相關的,而且是和一些小的科技計劃的相關性更大一些,跟大的科技計劃相關性又很小。其次,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只有20%與自主創新成果相關,80%與國際產業技術創新成果相關。2012年全國高新技術產業總產值10萬多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19.2%。但是這些業績中只有20%的產值與我國的自主創新成果(其中,又有80%左右的自主創新成果不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范圍內)有關系,80%的是國際的創新成果,或者由在中國的跨國公司創造的。那么“市場失靈”的原因是什么呢?我們知道由于創業過程中的高風險,特別是早期階段存在“死亡之谷”的高風險,市場中的投資者依靠其自律往往是不會介入的,導致大量科技成果難以轉化為經濟價值。不論是國有的,還是私有的、或是外資的,絕大多數創業投資企業是以創業后期階段項目為主要投資對象。由于政府引導的創業投資與收益機制理論的缺乏,我國雖然各地紛紛啟動政府的引導基金,但是由于引導基金在“市場經濟理論”的誤用下,以及在政府現行管理模式的“系統失靈”的環境下,政府引導基金也都紛紛趨于創業后期階段的投資,從而導致“市場失靈”。解決“市場失靈”問題關鍵是從理論上解決好政府在創業投資過程中的定位與角色問題,實務上實施好政府引導基金的引導機制與權益機制的方案。從國際經驗分析,凡是創業投資發達和成效好的國家及地區,都是在政府的引導下,來解決科技企業創業過程中“死亡之谷”高風險的“市場失靈”機制,從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創造新經濟。
二、創業投資管理體系和機制的“系統失靈”問題
創業投資的發展離不開創業投資管理體系和機制的建設,多年來我國在建立創業投資管理體系方面做了努力,但仍存在“系統失靈”。主要表現在國家層面還沒有建立起能促進創業投資的管理體系及良好機制,特別是政府基本是以管理實業的模式來規范創業投資業的運行機制,對于創業投資業發展往往形成了滯后甚至障礙的作用,造成了我國創業投資業發展困境。其分別為:政府如何引導創業投資的困境;國有創業投資走向的困境;商業銀行如何參與的困境;保險資金如何參與的困境;私人富裕資本如何參與的困境;外資進入如何參與科技創新投資的困境;創業投資從業者激勵機制的困境;多層次資本市場對于科技創新及投資拉動的困境等。我國創業投資的管理在國家層面有多個部門都在積極推動,但是因受到多個部門權力或利益管理的分割,造成了部門之間摩擦,反而帶來并形成了對于創業投資業發展不利的影響。在省級層面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主管部門各省也不一致,有的在發改委,有的在經貿委。特別是對于國有的創業投資公司是由國資委來管理,而國資部門又以實業企業管理模式來監管創業投資機構的業績,使得創業投資資本金融經濟價值難以發揮,迫使其走后期階段投資模式。我國的創業投資業發展時間短,政府應當在財政政策上給以積極引導,在貨幣政策上給與多加傾斜,在產業政策上應當作為一個國家戰略競爭力的產業給以戰略規劃和定位,在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上,要首先考慮創業投資對于交易流實現的需要。
三、創業投資的“制度失靈”問題
創業投資業的發展離不開相關的制度建設,包括創業投資的組織形式、募資制度、投資制度、投資后管理制度、投資退出制度、稅收制度等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應該說我國在創業投資制度建設上已初步建立和完善,尤其是新的《公司法》的修改,解決了在創業投資中的企業組織和注冊資本等問題,但因創業投資所涉及的制度多,目前仍然存在“制度失靈”現象。主要表現為我國現有的《證券法》、《合伙企業法》以及各項稅收條例等法規對于創業投資業發展仍存在一定的障礙性作用。特別是《證券法》的規定,僅僅是對標準化的證券進行交易做了規范,而對于創業投資的多階段性、金融工具的多元性的交易該如何進行,并沒有給出規范。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要“規范創業投資的股權轉讓”,實際上是將創業投資的交易機制簡單化了。還有我們的稅收政策在某種意義上僅僅適應實業企業的稅收需要,而對于資本利得的稅收問題沒有給出具體規定。顯然,在創業投資業發展起步時期,如何給以稅收的優惠,促進創業投資業的發展,是一項新的命題。為此,我國的法律體系,還僅僅是適應工業經濟需要的法律體系,還不能夠適應知識經濟需要。為此,研究和設計適應知識經濟發展需要法律體系,已經是當務之急。
四、創業投資的“人才失靈”問題
【關鍵詞】創業投資網絡 民營創業投資機構 網絡質量
一、引言
隨著民營創業投資機構的崛起,他們已經成為我國創業投資網絡中當之無愧的主力軍,盡管之前他們對構建優質網絡的忽視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我國整體創業投資網絡質量的下滑,但只要能夠讓他們意識到構建優質創業投資網絡對于提高自身投資績效的重要性,政府同時配套制定相關的扶持政策以給予其轉變態度、積極參與到網絡合作中的動力,那么我國的創業投資網絡的質量提升將指日可待。
為此,本文將從相關政府部門和民營創業投資機構兩個方面來對提升我國創業投資網絡的質量提出以下建議。
二、對相關行政部門的建議
相關政府部門在鼓勵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同時,還需要做好配套的本職工作,促進機構間信息對稱、資源共享的創業投資網絡的建設,推進創業投資行業的健康發展。基于此,本文給相關行政部門提出以下建議:
(一)建立創業投資領域征信制度
當前我國正處于征信體系建設的初步階段,以2014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的為起點,相應配套政策的陸續出臺預示著國家層面的征信機制正在逐步形成,羅家德(2010)認為通過雙方合作積累起來的信用會影響未來繼續合作的成本和收益。在網絡中實際上無論強弱都是有屬于自己的機會的,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自我意識不強等原因,網絡地位較弱的民營創業投資機構往往未能獲得本該屬于自己的投資機會。此時,如果相關行政部門能夠組建或者鼓勵支持組建專業化的第三方征信機構,通過合法采集數據,獨立客觀的記錄信用信息,為行業內的創業投資機構、創業企業以及創業者個人建立征信檔案,使得網絡中創業投資機構的資信狀況更容易為他人獲取,降低信息不對稱,這將有利于民營創業投資機構參與到網絡合作中來,從而提升我國創業投資網絡的整體力量。
(二)搭建交流溝通平臺
大多數的民營創業投資機構的弱勢就是成立時間較短,投資經驗缺乏,由于沒有意識到創業投資網絡的重要性,很少主動與其他創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也就導致了其在網絡中的弱勢地位。為創業投資機構搭建一個交流溝通平臺,有利于民營創業投資機構與其他機構互動,分享投資經驗和投資機會,學習先進的投資理念,從而提高我國創業投資網絡的整體質量,構建起資源高效配置的優質網絡。
(三)支持創業投資領域的理論研究
理論是對實踐的總結,只有能夠架起與實踐的橋梁的理論才是好的理論,這樣的理論對于實踐是具有指導作用的。雖然通過不斷積累可以解決我國的創業投資機構成立時間短,經驗少的缺陷,但顯然這樣的時間成本會很高。而如果能蚋好的總結出相應的理論,以最合理的途徑和方式來發展我國的創業投資,完全可以以更低的時間成本實現健康快速的成長。國內創業投資相關數據庫(ChinaVenture集團旗下的CVsource數據庫、清科集團旗下的私募通數據庫以及萬得資訊下屬的PEVC數據庫)普遍存在收費過高、數據獲取成本過大的問題,令很多學者對創業投資領域的研究望而卻步,這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我國創業投資領域的理論研究未能興盛起來。給學者獲取相應的研究所需數據提供優惠或者支持政策,以便于學者進行理論研究,加強我國的創業投資網絡的理論建設應當得到重視。
(四)加強對民營資本的專業引導
首先,民營創業投資機構資金規模往往偏小,會錯失某些融資需求較大,但質地優良的項目;其次,民營創業投資機構往往不能滿足被投資企業國際化戰略所需的資源;最后,民營創業投資機構由于投資經驗和成立時間的原因,專業度往往不夠成熟。加強對民營資本的專業引導,適時組織相應的知識培訓,及時總結和傳遞已經在發達國家得到實踐檢驗的經驗,鼓勵合作共贏,形成良好的網絡合作氛圍,也是構建優質創業投資網絡的重要方面。
三、對民營創業投資機構的建議
忽視網絡建設的民營創業投資機構的數目不斷增加造成了整個網絡環境的惡化,那么民營創業投資機構怎樣才能構建自身的網絡優勢,在提升自己的網絡地位的同時帶動整個網絡質量的提升呢?有研究表明主動與其他機構分享投資機會可以給未來帶來給多的投資機會,提升長遠收益。基于此,本文給民營創業投資機構提出以下建議:
(一)積極主動構建關系網絡
從表面上看,關系網絡并是不實實在在的資源,無法直接為創業投資機構創造收益,但是關系網絡是獲取稀缺資源的重要渠道,而這些稀缺資源往往是創業投資機構構建自身核心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積極構建關系網絡,有利于創業投資機構獲得更多可支配的資源,而這些資源通常對于被投資企業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這類核心競爭力的提高有助于創業投資機構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
(二)重視網絡合作的過程
與網絡中的其他創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是構建關系網絡的主要方式。由于創業投資機構間合作的特殊性,投入資金后全程采取“搭便車”行為是短期最優策略,但從長期來看,搭便車卻是短視的表現。在與網絡中的其他創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的過程中,積極履行自身的職責,盡可能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增值服務有利于和合作機構建立信任關系,從而提升自己在網絡中的聲譽和知名度,也只有這樣才能逐步強化自身的關系網絡,在行業內保持優勢地位,基業長青。
(三)樂于分享投資機會
民營創業投資機構本身處于創業投資網絡中的弱勢地位,只有先舍棄,之后才會有獲得。當自己獲得好的投資機會時,舍得與其他機構共享,尤其是與網絡地位占優的創業投資機構分享,才會有機會借助合作機構的優勢提高自己在網絡中的影響力,而后逐步進入到網絡核心中,從而扭轉自己的不利地位。
參考文獻
[1]羅家德.社會網分析講義[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
(一)民間資金參與創業投資積極性不高
寧波民間資金投資的規模化、專業化、規范化水平不高,由低檔次、粗放型投資向高新科技、集約型投資的轉變尚未完成。不少民間資金沒有真正把握經濟的長期走勢與社會發展需要,沒有把自己的資金投向與產業升級的方向、政府引導的目標結合起來,盲目投資房地產、民間借貸以及稀缺性資源,既增大了投資風險,也加劇了經濟波動,在一定程度上從制度和機制層面限制了民間資金參與創業投資的熱情。此外,創業投資過程的高風險性、不確定性和結果的外部經濟性大大弱化了民間資金參與的積極性,從而在技術層面阻礙了寧波市民營創業投資發展。
(二)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
創業投資需要有較完善的法律環境,法律的健全與否對大多數創業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具有重要影響。目前,一方面,我國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創業投資資本供需、退出機制、中介機構等的規范和指導較少;另一方面,現有的部分相關法律法規非但較難保護創業投資的長期發展,反而對創業投資發展構成現實阻礙。例如,從國外創業投資的實踐來看,較為適合的組織形式大多采用有限合作制的形式,這有利于降低創業投資的道德風險及運作成本,但這項制度在我國法律上是被禁止的。因此,我國創業投資法律環境的不完善制約了寧波民營創業投資的進一步發展。
(三)退出渠道較為單一
創業投資的成功退出是實現風險資本增值的基本前提,是整個創業投資過程能夠實現良性循環的有效保障,對創業投資各方利益相關者而言至關重要。因此,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創業投資退出渠道,是創業投資成功的關鍵所在。目前,就全國而言,創業投資主要的退出方式有:上市退出(IPO)、企業并購(M&A)、股權回購、公司清算。從創業投資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來看,上市退出是創業投資退出最理想的方式,其收益率較高,并且往往能掌握企業的控制權,有利于激勵核心層考慮企業長遠發展。但從寧波民營創業投資行業實際發展情況看,盡管上市退出的比重在逐步提高,但股權回購依然是其最主要的退出方式,創業投資企業幾乎沒有從正常退出中獲得相應的較豐厚的資本回報和收益。
(四)行業內部監管機制不夠完善
創業投資是跨越高科技和金融領域的特殊金融活動,創業投資行業作為一個高風險與高收益并存的行業,特別需要行業內部的自律與監管。國外的經驗表明,行業協會是創業投資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在制定行業規范、培訓從業人員、加強信息交流等多個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寧波創業投資起步較晚,發展較為滯后,目前仍沒有統一的行業協會。創業投資行業缺少內部監管和自律,不利于其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五)高素質專業人才相對匱乏
創業投資行業從業人員需要具備技術、管理、營銷、金融、服務、法律等多方面相結合的高層次專業知識。目前,寧波創業投資行業從業人員多數已初步具備相關的知識背景,但缺乏具備項目識別、技術評估、資本運作等能力的中介服務人才,特別缺乏具備豐富實踐經驗的創業投資家和具有遠見卓識的創業企業家,這極大地削弱了創業投資企業的項目選擇和資金配置能力,從而影響了創業投資企業的成功運作。而隨著寧波創業投資行業如火如荼的發展,高素質專業人才尤其是復合型專業人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人才的緊缺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民營創業投資的發展。
(六)增值服務提供能力不足
寧波創業投資企業在項目的選擇和設計上缺乏遠見,項目投資階段主要集中在成長(擴張)期,而對種子期和起步期則投資比重較低,尤其是對種子期投資最少,從一定程度上來說這并非是真正的“創業投資”。就目前的情況而言,資金已經不是項目方看重的唯一條件,創業企業更希望從創業投資機構獲得管理咨詢、財務顧問等方面的增值服務,而寧波創業投資機構提供這種增值服務的能力明顯落后。
二、促進寧波民營創業投資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培育和維護平等競爭的投資環境
相對于一般投資而言,民營創業投資更注重于時機選擇以及環境成熟度和規范度。為此,國家應該盡快結合民營創業投資的發展特點,逐步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支持創業投資行業的法律體系,為創業投資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護;同時,修改現行法律中阻礙創業投資運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以便更好地切實保護民營創業投資的合法權益;同時,應盡快出臺專門的創業投資法,對創業投資行業的各方面制定規范詳盡的管理辦法,以加強對創業投資行業內部的自律和監管。作為寧波地方政府,首先應進一步制定有關加強對民營創業投資引導和扶持的法規、政策,加強稅收優惠、財政投入、政府采購等政策的支持力度;其次,提高寧波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使用效率,平等對待各類民營創業投資主體;第三,進一步規范民間投資管理的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服務效率。
(二)進一步拓寬創業投資退出渠道
退出渠道是創業投資產業鏈中的重要環節,完善的退出渠道是帶來資本收益和民營創業投資良性循環發展的重要保障。民營創業投資無法退出,就意味著難以實現資本增值,取得資本收益,民間資金就不愿意進入創業投資行業。從當前看,企業上市是創業投資退出方式中發展最為迅速的,而中小企業板已成為企業上市退出的主要渠道。然而,相較創業投資行業的發展速度,由于中小企業板擴容有限,導致創業投資進入中小企業板速度過慢,間接造成民營創業投資的縮減。再者目前我國主板市場法人股無法流通,上市條件較為嚴格,直接阻礙了眾多科技型企業上市,這對于尚處于發展階段的民營創業投資的健康發展十分不利。為此要努力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建設多元退出渠道,加強中小企業板容納更多的優秀企業。同時,除了利用好中小板市場之外,還要積極發展行之有效的產權交易方式,如設立地區性的產權交易市場,建立產權交易的信息平臺等。總之,在市場退出渠道上,各級政府應加大力度來完善和解決。
(三)建立完善的創業投資中介服務體系
在創業投資產業運行過程中,中介服務體系擔當了承接人和聯絡者的角色。良好的創業投資中介服務體系能夠使各部門、各環節的信息得到更為充分的交流與溝通,從而獲得更為準確的市場信息,滿足更為切實的投資需求。為此,要盡快建立具有較高權威性的創業投資評估咨詢機構,幫助創業投資企業進行投資項目的前期評估選擇工作,減少創業投資運行技術風險;同時,充分利用網絡技術,完善科技交流網絡平臺,建立技術交易市場,拓寬信息交流渠道,從而建立起政府、創業投資主體、創業投資經營方和創業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服務平臺。
(四)加強民營創業投資風險管理
積極探索民營創業投資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方法,建立和完善風險預警系統。努力為民營創業投資產業提供科學的、定量化的風險管理手段,針對民營創業投資風險特性及時提出風險規避策略,提高民營創業投資風險管理水平,降低創業投資風險,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從而促進寧波創業投資產業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
(五)創新建立多種創業投資機構組織形式
創業投資機構組織形式主要分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基金三大類。從國外創業投資發展經驗看,創業投資最適合的組織形式是有限合伙制。而寧波創業投資機構以公司制為主,并非最合理的有限合伙制。由于公司制較難解決高運營成本、高成本和弱激勵機制等問題,因此這一組織形式成為了制約創業投資行業長遠發展的一大障礙。因此,國家應出臺相關法律政策以允許開展多種組織形式的創業投資活動,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嘗試空間;而寧波各級政府應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的前提下,在統一協調各部門工作基礎上,制定相關法規、政策來鼓勵、支持、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建立多種組織形式,尤其是有限合伙制這一較為適合的組織形式。
(六)培育和引進高素質專業化復合型人才
一、民間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必要性
1.民間資本投資現狀及困境。民間資本的投資途徑主要有實業、金融信貸、資本市場三個領域。通過考察民間富余資金具體投資情況,可以發現,它們經歷了一個從實業到資本市場,從混沌無序到逐漸陽光化、專業化的過程,但由于自身條件及外部環境的限制,民間資本投資總是呈現一種短期、盲目、無序的狀態,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1)可投資范圍狹小。與國企和外企相比,民營企業在投資待遇、競爭機會等方面處于弱勢地位,現行的投資管理體制主要是針對國有投資而言,不適應民營投資發展的需要,并且民間投資在投資信息、技術支持等方面缺乏引導,因而在項目投資選擇上往往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和投機性,導致投資風險加大和經濟損失。(2)自身觀念限制。大多民營企業家短期投機思想嚴重,缺乏科學的投資理念和現代資本運營知識,而抱團行為造成羊群效應往往又放大了投機的規模和危害。(3)針對民間資本的專業理財機構和相關產品比較缺乏。在我國與中小企業相匹配的投資金融機構、產品數量較為缺乏,投資服務體系不完善,而中小企業自身缺乏專門咨詢服務公司,造成中小企業無法及時、準確地安排其投資計劃。
2.創業資本來源結構亟待優化。在我國創業投資體系建設過程中,如何開辟創業資本的來源,擴大創業投資的規模成為最重要的問題。鑒于我國創業投資尚處于起步階段,許多配套措施還不完善,因而政府的推動作用十分重要。政府投入的資金應是為了引入民間資本和境外資本的啟動部分,還需要創造寬松的條件增強投資者的信心。
3.金融制度創新的內外推動。創業投資作為支持技術創新的資本源泉,當前以政府為主體的創業投資已不能滿足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的資本需求,急需將大量閑置的民間資本引入創業投資領域。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創業投資是促進創業投資產業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民間資本參與風險投資具有堅實的邏輯基礎,它不僅是創業投資的始作俑者, 而且可以為創業投資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供給,有利于優化產業結構,健全創業投資體系。
二、民間資本參與創業投資存在的問題
1.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目前,我國關于民間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和《信托法》等。但是,這些法律中的有些條款對民間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進行了嚴格限制。市場經濟是一種契約型經濟,與創業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應該規范約束創業投資主體之間的一系列行為,界定創業投資參與人的權利與義務,以保證民間資本的安全性、流向性和收益性都有法可依、有據可查。但我國《創業投資法》、《創業投資基金法》等法律法規一直尚未出臺,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民間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步伐。
2.稅收優惠政策缺位。由于民間資本追求投資收益的最大化,投資收益與成本便成為投資者選擇投資方向時考慮的重要因素。而稅收構成了創業投資的直接成本,影響創業企業的資本形成。創業資本對稅率的彈性不亞于投資對利率的彈性,過高的稅率使得創業企業和創業投資者的期望收益大打折扣,遏制了風險企業對民間資本的需求。
3.創業投資專業人才匱乏。我國的創業投資機構組織模式以公司制為主,而有限合伙制更具有優越性,但我國發展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機構還存在諸多障礙。有限合伙制的核心主體是創業投資家,具備創業投資的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有追求高回報的強烈欲望與承擔高風險的能力,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參與創業投資,與高新技術企業及投資者有廣泛的聯系和良好的關系,但在我國創業投資的初期階段,創業投資人才是十分缺乏的,這也限制了有限合伙制在我國的發展。創業投資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作,專業人才的缺乏制約著民間資本在創業投資領域的發展。
4.退出渠道不通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市場得到了長足發展,但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的金融市場相比,還屬于弱有效市場,遠遠不能滿足創業投資退出的需求,制約創業資本退出的因素有:主板、中小板市場上市門檻高;產權交易市場及三板市場不發育;國際板市場退出依然存在很大障礙;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尚待完善;創業板和新三板仍屬于新生事物。這些退出障礙使我國大量創業資本紛紛被項目“套牢”,創業資本的性質蛻變為實業資本,極大地阻礙了民間資本在創業投資行業的發展。
三、民間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制度保障
1.抓緊制定改進相關法律法規,降低民間資本的投資風險。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及時消除制約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法律因素,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才能促使創業投資正常運行機制的形成。借鑒國內外已有的實踐經驗,完善我國創業投資的法律體系,具體包括以下兩個層次的立法工作:一是制定《創業投資法》、《創業投資基金法》、《企業并購法》、《破產法》等使創業投資業納入法制化軌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修改《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養老金條例》等,允許銀行、保險、養老金等在各自監管部門的統一規定下參與創業投資,擴大民間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規模,保證民間資本投資的正規化與合法化,降低民間資本的投資風險。
2.加快完善落實稅收優惠配套政策,調動民間資本的投資熱情。稅收是一個有力的利益調整杠桿,主要是向創業投資主體提供稅收優惠減免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投資者和創業企業的稅務成本,是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有效工具,主要包括:一是對處于初期階段的創業企業,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以增強企業的發展后勁,并對創業企業投入的研發費用部分或全部抵扣企業所得稅,鼓勵其技術創新;二是對投資于創業企業的創業投資公司免征或減征所得稅,對其管理人免征或減征營業稅和所得稅;三是對創業投資者分得的利潤免征資本收益稅,只有在將所持證券出售變現時再征收資本收益稅。這樣的稅收優惠政策能夠顯著降低民間資本的投資成本,提高其投資回報,調動民間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熱情,擴大民間資本支持創業企業技術研發與創新的規模。
3.切實注重創業投資人才培養,增強民間資本的投資信心。創業投資能否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創業投資家的素質,因此政府要通過多種途徑大力培養復合型創業投資人才,壯大我國創業投資人才隊伍。我國還很缺乏創業投資方面的專業人才。政府應采取以下幾點措施來挽救:一是依托高等教育,培養后備軍;二是依靠社會力量,進行專業培訓;三是實施“走出去、引進來”戰略;四是建立創業投資家資格認定制度。
創業投資是指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并為其提供經營管理和咨詢服務,以期在所投資企業發展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實現高資本增值收益的資本運營方式。創業投資是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助推器”和“催化劑”,對于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高技術產業和加速知識經濟體系的形成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是連接技術創新和經濟增長的一條重要紐帶,為尋求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大力發展創業投資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重慶市1997直轄,在直轄之前的1992年重慶市第一家創司——重慶市科技風險投資公司成立,注冊資本為1300萬元。1998年,重慶市又先后在“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科技興渝”等戰略決定和政策措施中提出鼓勵發展創業風險投資的意見。2000年8月,重慶市政府增撥1億元,聯合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和清華控股,對重慶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進行了增資擴股,資本金增至2.26億元。2004年以來,重慶市相繼出臺了《推進高新科技產業化若干規定》、《創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草案)》等一系列政策和規定,并設立了高新產業貸款風險擔保資金和重大高新產業創業投資資金。2005年3月,《重慶市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投資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出臺,成立了重慶市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計劃每年投入1.2億元資金用于引導、扶持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創業和發展。截至2006年8月,重慶市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投資資金已向重慶神州龍芯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前沿生物技術有限公司、重慶重郵東電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等6個企業進行了創業投資,合計投資2.28億元。目前,重慶市創業投資資金總規模近8億元,投資項目500余個,累計完成投資6個多億,創利稅3000多萬元。
二、重慶市創業投資的現狀及問題
重慶市高技術產業保持較快增長速度與重慶市創業投資的快速發展是必不可分的。2008年,國家發改委數據表明,1-9月,重慶高技術制造業增長速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個百分點,高于西部平均水平8個百分點,高技術產業完成投資額僅低于四川省和陜西省,處于第三位。高技術制造業完成投資35.7億元,新增固定資產4.3億元(見表1)。
2008年1-9月,重慶市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18296萬美元,同比增速25.7%。重慶市高新技術產業的蓬勃發展也能從側面看到重慶市創業投資的貢獻。
然而,雖然重慶市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迅速,創業投資備受重視,但是,2008年1-9月,重慶市高技術產業新增固定資產同比增幅低于四川省、陜西省和廣西自治區,不僅如此,重慶市的創業投資行業還存在著下列幾個方面的問題。
1.缺少稅收方面的鼓勵與優惠
國內外創業風險投資業比較發達的地方,都制定了稅收或行業扶持等優惠政策,但重慶還沒有專門針對創業風險投資業的鼓勵與優惠。重慶的創投機構存在著稅賦過重、雙重征稅、不能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以及現行財務制度不允許創司提取風險補償金用于彌補投資性虧損等問題。
2.創業投資資金中,政府供給資金比例較大,行業限制較多
重慶市的創業投資公司中,政府投資占65%,民間占8%,非上市國有企業占8%,其他創業投資公司占6%,銀行等金融機構占5%,高校占4%,證券公司占2%,上市公司占2%。可以看出創業投資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財政撥款,其他方面的資金投入很少。目前,重慶的創業風險投資只能以入股方式進行單一的股權投資,國際慣用、國內一些地方已采用的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等準股權投資方式還不能進行。
3.創業投資制度不完善
創業投資作為一種特殊的投融資活動,需要有相應的制度進行調整和規范。但重慶市還沒有形成完善的制度來促進創業投資的發展,主要體現在:
(1)目前重慶的創業資金投入仍然沿襲主要靠政府撥款的機制,資金來源比較單一,社會化程度低下,難以建立起有效的投資風險約束機制。
(2)創業投資資本的組織形式和制度安排歸結起來大體上可以分作三類,即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公司制。這三種制度中,效率最高的是合伙制,其次是信托基金制,再次是公司制。而重慶的創業投資機構目前還是清一色的公司制,未能通過移植采用高效率的合伙制、較高效率的信托基金制來加快創業投資發展。
(3)得到創業投資支持的企業往往是沒有任何業績的新創企業,而且投資取得的股權缺乏流動性。在投資回收以前,投資者往往還必須持續不斷地增資。
4.創業投資退出難
創業投資本身就是資本運作,它的最大特點是循環投資:投資—管理—退出—再投資。一個順暢的退出途徑的意義表現在實現收益和資本增值、完成資本循環、吸引社會資本加入風險投資行列。投資家只有明晰的看到資本運動的出口,才會積極的將資金投入風險企業。而重慶的創業投資退出不順暢,尤其是創業投資的非上市退出渠道嚴重滯后。如重慶科技風險投資公司這些年就囤積了大量項目,幾十個投資項目中,僅通過轉讓、回購方式退出了5、6個。在投資項目中,持股年限5-8年的占29%,8年以上占45%,還有些項目持股年限已有10年以上,遠遠高于目前全國同行85%的項目持股時間不超過5年的平均水平。
5.專業人才缺乏
國內外的經驗和實踐證明,人才是決定創業投資發展的規模、速度和效率的一個關鍵因素。目前重慶不僅創投機構太少,而且非常缺乏既了解國情、市情,又有科技、金融運作水平和管理能力的獨具特色的創投人才,這已制約了創業投資的發展。
三、推動重慶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建議
1.在政策上加大對創業投資的激勵與扶持
世界各國創業投資發展的經驗都表明:有效的政府政策激勵機制能促進資本向高技術企業流動,推動創業投資發展。在制約重慶創業投資發展的諸多因素中,稅收政策無疑是關鍵因素之一。重慶應建立主要通過財政貼息和稅收優惠政策來有效引導并扶植創業投資的政府調控機制,盡可能加大對創業投資的激勵與扶持。根據自身的實際,加緊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措施。可考慮在重慶高新技術開發區設立創業投資機構,如果其投資收入的70%以上來源于對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業投資,則由企業申請,經高新區管委會審核認定,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允許創業投資機構按其投資額提取不超過3%的風險準備金,用于補償投資性虧損。同時,制定配套的激勵政策,如利用政府資金為重慶市的創業投資公司提供擔保;通過政策傾斜,鼓勵重慶市單位購買市內高新技術產品。
一個弱小的初創期企業,幾個人的團隊,幾萬元的資金,在創業投資的支持下,完全有可能變成幾千人規模,上億美金市值的“巨無霸”,創業投資就是能把企業“點石成金”的魔法棒。
目前,中關村已聚集了IDG、聯想投資、北極光創投、金沙江、青云創投等一大批知名的創業投資機構,發生在中關村的創業投資案例和金額均占全國的1/3左右,中關村已成為國內外創業投資機構“淘寶”的樂園。
為進一步建立中關村初創期企業和創業投資機構、天使投資人之間的溝通渠道,促進技術與資本的高效對接。“創業中關村”系列活動今年將在中關村示范區全面鋪開。預計全年將舉辦6場活動,通過輔導站體系推選300家創業企業,并通過導師和輔導員對其中80-100家創業企業進行輔導,30家企業進行項目融資路演。在創業投資的推動下,中關村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都有可能成長為企業“巨無霸”。
“感謝中關村的創業環境”
日前,2010中關村十大創投案例評選榜單揭曉,易美芯光借力創投發力LED產業、網秦借助創投打造“云安全”平臺、億贊普獲風險投資升級“云服務”、壹人壹本在創投的支持下成功推出本土平板移動終端、京東商城完成的C輪融資額超過5億美元、趕集網獲2000萬美元投資、58同城成功引入1500萬美元風險投資,此外,太時芯光獲金沙江和北極光的聯合投資、引領基因科技領域的傲銳東源、汽車電子領域的華夏龍暉也獲得了多家創投資金的支持。
壹人壹本是一家注冊在中關村通州園的移動互聯網終端設計、研發、生產與銷售公司。公司團隊在2006年開始研發平板電腦,到2009年技術已經基本成熟,投產在望。就在這個時候,由于公司一直持續投入研發,資金已經所剩無幾,生產資金及后續研發資金告急。
通過與聯想投資接觸,雙方很快碰撞出“火花”。2009年8月,聯想投資的1800萬元投資打到了壹人壹本的賬戶上,研發得以繼續。僅僅5個月后,壹人壹本正式推出了首款具有中文原筆跡手寫的平板電腦,也是中國首款量產的平板電腦。
首款產品推出后,大規模量產和銷售還需要大筆投資。在壹人壹本的首筆投資收到效果后,聯想投資決定在2010年6月繼續跟進,并拉了啟迪創投入伙。僅僅1個月后,壹人壹本就獲得了來自聯想投資和啟迪創投的5600萬元投資。
“創投機構入股前,公司產品僅僅停留在圖紙上,入股后5個月,公司生產了中國首款量產的平板電腦,比蘋果公司iPadl發售還提前了2個月。目前,我們的產品已占有國內5%的市場份額,僅次于蘋果公司。壹人壹本已經在全國建立了超過300家直營店,實現銷量4萬臺,銷售額近億元人民幣。”北京壹人壹本公司總裁蔣宇飛興奮地告訴記者。
易美芯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CEO范振燦說:“中關村是創業沃土,我們歸國18個月里得到了很多創投支持,成功完成了兩輪融資,公司做了很多自主研發并成功申請了專利,現在我們已經開發了三大系列產品,并開始批量供貨給不同的電子廠家,包括平板電腦廠家,還有不同的照明廠家,我們覺得回到中關村是回到家的感覺,有一種創新、創業的激情。”
北京網秦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至今不足六年,從三位創始人加幾位實習生,發展到今天全球員工超過四百人,在美國硅谷有分公司,在香港、臺灣都有分公司,2005年10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金發展到今天在紐交所估值已經超過4億美金。
網秦公司副總裁鄒仕洪感慨地說:“我們公司一路走來非常艱辛,也非常不容易,要感謝的人太多太多,用一句話概括,那就是要特別感謝中關村的創業環境。”
中關村靠什么吸引創投?
近五年來,中關村地區發生的投資案例和投資金額均占全國的三分之一左右。中關村已經成為中國大陸創業投資最活躍的區域。在中關村注冊的股權投資基金可以享受國家關于股權投資先行先試的政策,IDG、聯想投資、今日資本、北極光創投、華登國際、聯創策源、金沙江、青云、戈壁、盈富泰克、啟迪創投、深創投等一批境內外知名機構成為中關村的合作伙伴,活躍在中關村的創投機構已有100多家,管理的資金規模約200多億美元。
據統計,2010年中關村發生的投資案例216起,是2009年111起的近2倍,占北京市的98.2%,占全國的26%;披露的投資金額約208億元,是2009年72.4億元的2.9倍,占同期北京市股權投資總金額的99%,占全國的28%。
作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中關村園區內的企業備受投資者關注。2010年度全國范圍內共有319家股權投資機構進行了投資。同期,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范圍內進行投資的股權投資機構為134家。
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中關村39家新增上市企業中,有33家曾明確獲得過股權投資機構的支持,占到新增上市企業總數的85%。股份代辦轉讓系統新增的18家掛牌企業中,有4家企業得到了股權投資機構的支持。
2010年,代辦系統共計有10家掛牌企業完成11次定向增發,總融資額達6.17億元,幾乎所有定向增發中都有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參與,增發金額超過了前四年的總額。
作為首批進入中國的創投機構之一,IDG資本早在1992年就在中關村進行了第一筆風投。截至目前,IDG資本一共在中國進行了200多筆投資,其中在中關村園區的投資超過1/4,投資對象包括搜狐、搜房、當當、凡客誠品。“創投機構看中三個因素,市場、技術和人才,而中關村在這三個方面都具備條件,這是我們不斷加大在中關村投資的原因。”IDG資本創始合伙人熊曉鴿說。
中關村管委會主任郭洪分析認為,對廣大的創業投資機構來講,中關村具有獨特的五大優勢:一是優質的創新創業企業資源豐富的優勢,中關村擁有高新技術企業近2萬家,每年新創辦企業3000多家,高科技高成長的瞪羚企業3000多家,上市公司總數達到185家,2010年有39家公司上市,2011年已有10家公司獲準上市;二是主流出資人集中的優勢;三是優良的管理團隊集聚的優勢;四是資本市場先行先試的優勢;五是各方支持政策集中的優勢。
郭洪說,中關村高度重視創業投資的發展,從2000年起,在全國率先進行了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各項試點工作。一是率先探索有限合伙制。在中關村設立了全國第一家有限合伙制的創業投資企業,為《合伙企業法》的修訂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二是率先設立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目前已與創業投資機構合作設立了12支子基
金,合作規模累計達到56億元,建立了投資引導放大機制,并已形成在我國政府創業投資引導資金領域的先行先試效應;三是實施對創業投資企業風險補貼政策,已累計為31家創業投資機構的113個項目提供風險補貼8019萬元,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向中關村初創期的企業進行投資;四是研究推動天使投資發展,培育天使投資者隊伍,包括中關村天使投資聯盟在內的一大批天使投資人在中關村從事天使投資活動。
創業導師赫赫有名
為了幫助中關村的技術創業者盡快轉變成為創業企業家,在2011年4月26日舉辦的“創業中關村”系列活動啟動儀式上,中關村管委會邀請到國內外赫赫有名十位企業家擔任“中關村創業導師”。
創新工場董事長李開復,啟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徐井宏,IDG資本創始合伙人熊曉鴿,聯想投資董事、總經理王俊峰,青云創投創始合伙人葉東,金沙江創投創始合伙人潘曉峰,太極集團總裁劉淮松等十位企業家組成了中關村創業導師隊伍,他們將深入工作站指導工作,并對創業企業進行創業輔導,提高中關村企業的創業效率。
創新工場董事長李開復說:“創新工場創辦的18個月中,我們已經投資了近30個項目,在投資這些項目的過程中,我們也深深地感覺到,其實對這30個公司和他們的團隊來講,最重要的事情并不是資金,通過創投這種方式,他們得到的是商務拓展、技術、人才招聘、法務、財務各方面全方位的支持。在中國創業機會很大,挑戰也很大,創新工場有幸能夠幫助這二三十個公司,并希望能夠把我們可能幫助的范圍輻射得更大。”
金沙江創投創始合伙人潘曉峰說:“金沙江六年前就成立于中關村,在過去六年當中投資了50多個項目,其中一半以上在中關村,入圍2010投資案例的十個項目中就有四個是我們首輪完成投資的。”潘曉峰表示,未來金沙江還要繼續扎根中關村,優先服務北京。
據了解,“創業中關村”系列活動主要面向示范區初創期企業、創業投資機構、天使投資人,每次活動將推出五家左右的初創期企業,向投資人進行創業項目展示和。
活動將依托各園管委會、協會、大學科技園、孵化器開展,同時,建立創業輔導工作站并確定牽頭人。牽頭人將定期向創業投資機構推薦有融資需求的重點項目和企業,全年共推選約300家。
【關鍵詞】創業風險投資;專業人才;培養模式;五創模式
創業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是指投資人將風險資本投向具有巨大潛力的初創企業或快速成長的未上市新興企業(主要是高新科技企業),在承擔很大風險的基礎上,為融資人提供長期股權投資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后再通過企業上市、并購或其他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取得高額資本增值的一種投資方式。我國創業風險投資發展迅速,但專業人才嚴重不足,基于此,本文提出了創業風險投資專業人才培養的“五創模式”。
一、問題的提出
(一)創業風險投資在現代經濟發展中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它通過加速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推動高科技企業從小到大,從弱到強的長足發展,從而帶動了整個經濟的蓬勃和興旺。人們把創業風險投資稱為“經濟增長的發動機”。創業風險投資是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孵化器”。創業資本推動了電腦軟件、通訊、半導體和電子技術、生物等技術走向產業化,使大批高科技企業成為全球馳名的跨國公司。而當今世界著名高科技企業英特爾、康柏、戴爾、太陽、微軟、蘋果等大公司的發展,無不與創業基金的支持有關。創業風險投資造就了美國硅谷數萬高新技術企業欣欣向榮的局面,使得知識經濟得以蓬勃發展。所以,創業風險投資極大地提高了一個國家的國際競爭力。
(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需要創業風險投資的支持
我國目前大約每年新增創業企業100萬家,這些創業企業的特點是規模較小、業績不穩定、抗風險能力弱,在融資需求和專業化管理上都有很大的缺口,尤其是融資難問題突出,創業企業作為新生企業難以獲得銀行的信貸支持。創業風險投資經營的不是資本本身,而是高新技術企業所蘊涵的高風險,以此獲取高回報,這一特征恰恰與采用新技術的民營企業和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的發展要求相吻合。馬軍偉、李永周(2006)采取Engle和Granger于1987年提出的兩步協整檢驗法研究信息技術產業發展與風險投資關系,采用EVIEWS311軟件計算得出ADF檢驗結果,擬和系數R2=01818382,擬合優度比較高。證實計算機軟硬件及服務業產值(LIT)和風險投資額(LVC)兩者之間存在長期的穩定均衡關系,結論是創業風險資本對美國信息技術產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三)創業風險投資的發展呼喚專業的創業風險投資運作人才
目前我國有各類孵化器200多家,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數量為400多個,在我國活動的外國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大約有40余家。例如最早進入中國、也是迄今國內投資案例最多的VC,成功投資過騰訊、搜狐等公司的IDG技術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投資蒙牛的摩根士丹利;投資過甲骨文,思科等公司的紅杉資本;投資哈藥集團、國美電器等公司的美國華平投資集團;已投資項目包括我要鉆石網、土豆網、真功夫等中國企業的今日資本等等。目前,浙江省已經出現了如杭州市高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杭州高新創業風險投資有限公司、養生堂創業風險投資有限公司、浙江大學創業風險投資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堂硅谷陽光創業風險投資有限公司等創業風險投資機構50余家。調查發現,2009年,浙江省每個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平均擁有員工13人,超過一半的人沒有相關專業背景。全部員工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占67%,其中碩士占23.44%,博士占2.23%,從創業風險投資業務要求來說,學歷水平偏低。更為重要的是,創業風險投資人才的素質要求不僅僅體現為高學歷,資本運作能力、判斷力和洞察力、財務管理能力、商務談判能力、網絡協調能力和一定的技術背景是運營創業風險投資的必備條件。調查表明,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中,具備以上要求的“合格專業人員”非常少,還不到10%。
調查顯示,高新技術企業、創業風險投資企業、政府科技管理部門、大學與科研機構、金融機構等迫切需要大量的專業創業風險投資人才。
二、創業風險投資人才培養實踐及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國內出現了多家專業風險投資研究機構,例如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北京大學創業投資研究中心、清科創業投資研究中心、清華大學中國創業研究中心、北京工商大學中國創業投資研究中心、北京工商大學中國創業投資研究中心、復旦大學中國風險投資研究中心和華南理工大學風險投資研究中心等。這些研究機構定期舉辦創業風險投資與創業系列研究報告,并創辦《創業投資與創業管理》(北京工商大學中國創業投資研究中心)、《中國風險投資》(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等雜志。并創建了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網、風險投資網、中投風險投資研究院、中國風險投資網、中美風險投資集團網站等多家專業網站。一些機構還著力培養行業內專門的實用人才,例如廣州風險投資促進會定期舉辦廣州市風險投資從業人員專業資格認證培訓班,培訓考試合格者頒發《風險投資從業人員專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