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30 10:33:0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國土資源科技管理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幾年來的科技工作總結
(一)以科技創新為目標,以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為目的,提高科研立項水平和成果應用效益。
我省的國土資源機構設置有與各省市不一樣的特點,國土環境資源一體,地礦、地勘等部門相對獨立。我們在開展科技項目研究工作時,根據其機構設置的特點,采用項目研究的立項選項和指導性工作相對集中,具體項目研究相對分散獨立的方式進行。這些年,我們組織發動各相關單位科技工作人員積極開展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工作,開展并完成了“復合生態系統理論在海南生態省建設中的應用研究”、“海南生物多樣性保護研究”、“海南省樂東縣抱倫及金礦普查評價”、“國土環境資源系統辦公自動化信息化系統研究”、“海南島1:50萬地質環境調查研究”、“全國地下水資源評價(海南)”等課題的研究,研究成果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復合生態系統理論在海南生態省建設中的應用研究”是我省生態省建設指導大綱性項目研究,在充分考察分析我省生態現狀的基礎上,采用科學的分析和推斷,提出了我省生態省建設的一些指標體系,設定了我省生態省建設的發展方向和各階段發展目標,為指導我省生態省建設、加強生態資源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科學技術支撐作用。該項目在*年被海南省科技廳評為本年度海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
“海南省樂東縣抱倫及金礦普查評價”課題研究按照“區劃、區調、物化探、科研、礦產勘查”五統一的原則,采用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探礦工程以及電子探針、同位素測定、流體包裹體測定等多種科研方法、手段,開展綜合找礦。項目采用了國內高新技術,利用地質—物化探綜合找礦技術,取得尋找隱伏金礦的重大突破,該金礦床為“九五”期間以來國內最大的富金礦床,并把勘查任務與研究及成果轉化有機結合,在海南首次發現了國內罕見的鉍—碲—金礦物組合的超大型規模的金礦床。項目的研究成果與國內同類技術相比,達到了國內領先水平。抱倫金礦從進入普查和研究工作不到二年的時間,就順利進入開發階段,從*年累計黃金生產產值為2.50億元,社會經濟效益顯著。該項目在*年被國土資源部評為科學技術成果獎一等獎。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辦公自動化信息化系統研究”以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的業務管理為核心,采用計算機編程設計業務工作流程,利用地理信息系統技術,整合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空間資源信息,實現了基于工作流的結構化審批及海量數據的有效組織和高速存取,保證了信息集成化管理和動態更新,系統的圖文一體化程度高,大大提高了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辦事效率,簡化了辦事程序,為我省國土環境資源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科學技術支撐。
組織開展了《海南島1:50萬地質環境調查》、《全國地下水資源評價(海南)》等地質調查項目研究,為地質災害防治和經濟建設提供了科學依據。
(二)在科研管理方面,我們著重在科技研究項目的選題立項上做文章,積極推進科研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如何強化科技研究項目的集成度和針對性,加強科技資源的整合,提升項目研究成果的水平和成果應用的綜合效益,是我們科技研究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在科技項目申報和立項過程中,我們針對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一些工作的難點、熱點問題,根據我省社會經濟發展趨勢,結合省科技部門制定的海南省重點科技項目計劃,對我系統的科研項目進行提煉和精選,確定出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優先考慮的科研項目,進行重點的扶持,使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得到順利的開展。近幾年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科研項目,在課題立項的數量和研究內容的深度與廣度上,都有了一定的提升。
科研工作的進展,與科研經費的投入多少是分不開的。由于我省財政經費長年緊缺,對科技的資金投入不大,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積極與省科技廳、省科協、省財政廳等單位加強勾通和聯系,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增加科技研究項目的可操作性,擴大科學研究項目成果的推廣和應用。這幾年,在我廳的積極協調和努力下,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科研經費投入得到不斷的攀升,*年,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科研經費就達到了716萬元,較好的解決了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科研經費不足的問題。
(三)抓好日常科技工作的開展,大力推動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科技管理事業的發展。
在日常科技研究工作中,我們按照國土資源部下發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的實際,在缺乏科技資金投入的情況下,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科技管理部門克服困難,創造條件,采用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辦事原則,確定了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科技工作重點。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和項目立項研究并重,大型、花時間長、耗資金多的項目緩上,著重項目研究成果應用和推廣,使這幾年來的科技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制定年度科技發展計劃,通過科技成果登記、科技成果獎勵等措施,肯定系統有關部門的科技研究成果和科技工作成績,激勵科技工作人員從事科技研究的積極性。積極向國土資源部推薦科技創新人才和科技青年骨干,使我省科技人才得到有效的鍛煉和培養,增強了青年科技工作者從事國土環境資源科技工作的信心。
每年我們都與省教育廳和省科技管理部門緊密配合,大力開展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對青少年的科技創新成果舉行展覽,對較為突出的科技創新成果進行表彰,極大的調動了青少年科技創新的積極性,使更多的青少年朋友加入到科技創新活動中。這些年,我省參加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展出的科技創新成果多樣,豐碩。
每年我廳都結合全國和我省科普活動周,圍繞活動主題,積極與省科技廳、省科協、省教育廳等單位一起組織開展學術報告、專題講座、科普展覽、科技成果展,新技術應用成果展和參觀等科普活動,使我們的科技研究成果得到大眾的認知,擴大了我們科技研究項目成果推廣應用的路徑,使科技成果的效益得到更好的顯現。
(四)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科技人才結構趨于合理,科技人才隊伍不斷壯大,高職稱高學位的人才比例不斷增多。
我廳根據海南省政府提出的“科技興省、科技興瓊”戰略布署,結合我廳科技人才現狀,制定出了系統培養人才的計劃和用人制度,并輔以相關政策積極實施,使人才隊伍綜合素質得到進一步改善和提高。這幾年,我廳根據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的要求,制定出在職工作人員的定期培訓計劃,大力提高在職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和行政能力,同時,從社會上招聘了一批博士、碩士和大學本科生充實到各個工作崗位,使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科技人才結構趨于合理,我們還根據個別崗位的特殊技能需要,派出專人到德國、荷蘭等國進行深造,培養了一些尖端的起帶頭作用的科技人才,為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科技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由于我省今年機構設置發生變化,有些市縣國土環境資源機構要合并重組,人員變化較大,具體的各個層次的人才比例也發生了變化,目前還沒有較為詳細的統計出來,但從總體上來說,我省國土環境資源系統的科技人才隊伍是不斷壯大,高職稱高學位的人才比例是不斷增多的。
幾年來,在有關單位和我廳科技工作者的努力工作下,先后完成了一批對我省社會經濟發展和國土環境資源系統工作有重大推動作用的科研項目,其中有些科研項目成果已推廣應用于實際作用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這些科研成果不但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解決了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而且在新觀念、新技術、新方法的應用上均有所突破,研究價值顯著。
關鍵詞:電子政務;國土資源管理;應用
Abstract: e-government has a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land and resource information, e-government implementation to the management of land resources, land resources in th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rends are becoming evident, the implementation of e-government will strengthen thepromote the management and improve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 to carry out the land and resources in e-government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land resources information system,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enhance the land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the role of e-government in the land and resources and the existence ofseveral issues to study and explore.
Key words: e-government; land 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application
中圖分類號:P285.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和互聯網的廣泛應用,全球的信息化進程也在不斷地加快,電子政務也不斷地走向國土資源管理的大門,成為國民經濟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國土資源的管理是政府行政方面的重要內容,在國家的經濟建設方面有著重要的地位,國土資源管理中電子政務的應用,不僅能夠實現國土資源的現代化和信息化,而且還能夠提高國土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促進國土資源的管理。然而隨著城市化建設的不斷完善,城市化的進程越來越快,在國土資源的管理中出現了很多的問題,土地利用與開發不當,經濟結構與經濟發展的方式都有待轉變。如何有效的利用和管理國土資源成為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電子政務雜國土資源管理中的作用
電子政務是國民經濟信息化建設的重要的內容,電子政務的運用,使國民經濟中國土資源管理更加有效,它是實現科學化管理、國土資源現代化建設、信息化建設的重要的基礎,同時電子政務的應用還有利于開發利用國土資源,為國土資源的管理提供公共服務,大大的促進了國土資源支撐國家實現宏觀調控的能力。隨著國土資源部的電子政務建設的正式的開啟,電子政務建設在國土資源管理中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在具體的應用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二 電子政務在國土資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法律體制的不健全現今,電子政務雖然在國土資源管理中廣泛的應用,但是卻是還處于不斷地學習和建設階段,應用和建設還很不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的建設性工作也不完善,有很多滯后的現象,出現了很多的問題,如信息的獨立、新消息的共享性低,辦公協同的能力缺乏、不能及時的進行政務信息的公開等問題,這些使電子政務的建設不能夠科學合理、有序健康的發展。在電子政務的運行之中,會存在很多與國土資源相關的具有高度保密性的數據和信息,這些的信息一旦丟失或暴漏,就會出現電子政務的安全攻擊事件,因此加強法律法規的建設和完善是很有必要的,必須來依靠法制機制來加強網絡的安全。
軟件開發與信息應用技術的基礎較薄弱 在進行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在國土資源中的建設時,前期的建立開發,還有后期的維護管理都非常的重要【1】。先進電子政務中的技術基礎依然比較薄弱,有很多常見的問題,如數字化信息的積累不完善、數據的更新不及時,沒有有效地數據更新的機制,無論是硬件還是軟件,基礎設施的差距較大,數據庫的建設和完善更新不夠及時,還有信息的安全問題。電子政務系統不能夠及時的維護更新,很容易使系統出現癱瘓的嚴重后果,導致電子政務系統不能夠正常良好的運行。由于技術存在限制,因此使信息系統缺乏一些多尺度、多元的的空間數據的支持,數據不能能夠實現標準化水平而且很難形成數據的集成與共享,導致信息獨立。
電子政務系統的業務比較復雜,數據的管理也比較復雜,而且管理的層次也很復雜,急需要技術的改進和結構的優化,需要將非結構的數據與空間的數據有效的結合在一起,加強管理體制來解決管理層次的復雜。
缺乏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的使用管理能力不強 在國土資源管理的中,電子政務的建設與完善需要大量的相關專業的技術人才,這些技術人員既要明白電子政務系統運作的方式和流程,也要懂信息技術和計算機網絡技術的專業人才,對國土資源的管理來說,人才的作用是關鍵性的作用,復合型專業人才的缺乏,導致國土資源的部門與外部的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進行合作,利用這種方式來建設電子政務。技術管理人員如果缺乏對系統內部原理的熟悉,那么,一旦在電子政務運行中一旦出現問題,便不能及時的解決出現的問題。現今,很多的資源管理工作者還不具有信息的整體的使用和管理的能力,這不利于電子政務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應用。
管理制度的不嚴格出現可很多的不合理現象 在電子政務的應用過程中,由于管理制度的不嚴格,使電子政務的應用存在浪費的現象,資源的管理部門過分要求硬件的配置,卻不注重其實用性,導致資源的浪費;有些管理部門在管理過程中,電子政務的建設目標沒有很好的結合國土資源的日常工作,不能夠充分利用資源,還習慣于過去落后的通知方式,另外, 依然存在系統應用安全的問題,如網絡監管的不完善,病毒的蔓延等,容易造成極大地隱患;還存在用戶權限的管理問題,可能會引起信息泄露的問題。
二對于電子政務在國土資源管理中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用法律法規的手段保障電子政務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正常運行在電子政務的運行過程中,法律法規的手段是電子政務在國土資源管理中正常運作的保障,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制度,建立統一的工作規范并制定政務公開相關的實施辦法,通過制定建立一系列的規章條例和法律法規,建立有效地管理機制保障規范電子政務的建設。在建立相關的法律法規時,要有能夠使電子政務系統的充分利用資源和可持續發展的條文,如保持數據的不斷積累、信息的充分利用,及時的系統升級等。此外,完善軟件的開發和硬件的采購以及系統日常使用與維護,制定明確的規章制度保障合理運行,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處罰行為,來保障以上制度的合理執行,安全管理上,要建立責任的認定機制、有效地身份認證、提高安全防范的能力。
加強人才素質的培養 建立一支強有力的隊伍是保障電子政務建設合理的關鍵,因此要加強培訓,通過不同形式的培訓,培養全員的素質和能力,并且將培訓進行制度化和規范化,同時要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與方案【2】,充分利用各種的教育資源和教育的手段,及時合理的安排培訓的內容和要求,培訓的教材要編制統一,還可利用網絡資源和其他的媒介,積極的開展培訓;其次要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充分的吸引和利用先相關的專業人才和復合性人才。積極的進行系統管理與維護的培訓、系統資源充分利用的培訓,同時要求培訓的人員發揮自主創新的能力,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積極的不斷學習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能力,更好的服務于國土資源管理。
引進利用先進的技術 加強數據的整合能力,完善數據的使用規劃和設計,利用輔助的技術進行決策,加強安全的防范措施,通過各種的防火墻安全技術和計算機反病毒的技術以及空間加密的技術來計算機網絡的安全,實行政務的內外網與互聯網之間的相互的正確科學隔離;同時要加強資源的整合和數據的共享,注重各個系統的銜接,通過改造現有的系統,切實的保障各類系統的信息資源的共享。
小結:電子政務自國土資源管理中的應用已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結合二者的特點采用先進的中間技術搭建運行的平臺【3】,保證其可持續發展,可持續性發展是將來電子政務發展建設的趨勢,通過加強對電子政務應用系統的建設,能夠為國土資源的管理提供很好的保證,打下良好的基礎,采取各種措施來認真解決電子政務在國土資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的發揮電子政務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謝娜, 段建南, 劉羽帆, 楊君. 電子政務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應用[J]. 湖南農業科學, 2011,(07)
第一條為規范公益性地質工作項目管理,提高項目質量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公益性地質工作管理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益性地質工作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包括區域地質、區域礦產、區域地球物理、區域地球化學、區域水文地質、區域工程地質、區域環境地質、遙感地質調查,礦產資源潛力調查評價,地質資料開發利用,基礎地質、礦產勘查理論技術方法試驗、測試實驗、地質科學技術應用研究,古生物化石研究與保護等。
第三條除不宜競爭的項目外,項目承擔單位原則上采用競爭的方式產生,并實行合同制管理。
第四條省國土資源廳負責項目管理,委托省公益性地質調查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地調中心)負責項目日常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項目預決算管理。
第二章立項與計劃
第五條省地調中心根據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項目建議書(建議書格式見附件),在組織專家對項目可行性論證的基礎上優選項目,建立項目庫。
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工作需要和年度公益性地質工作經費預算,從項目庫中提出立項項目計劃并公告。
第六條地勘單位根據立項計劃公告編制項目設計和經費預算報送省地調中心,經地調中心初審后,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對項目設計、預算進一步進行論證,擇優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需要續作的項目,由承擔單位提交項目地質工作總結和續作勘查補充設計及續作計劃任務和費用,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論證確定。
第七條省國土資源廳將項目立項論證相關結果向社會公示。
第八條根據公示結果,省國土資源廳編制年度項目計劃和預算(含組織實施費用預算),會同省財政廳下達年度項目任務計劃。
第九條項目任務包括工作區、工作周期、目標任務、主要實物工作量、預期成果、經費預算和項目承擔單位等內容。
第三章設計審查
第十條地調中心自收到項目設計和預算書之日起30日內,由省國土資源廳組織有關專家審查設計書。
第十一條根據項目性質和審查內容組成專家組。每個專家組一般由5-7人組成。設計審查組設專家組長和主審專家。主要依據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規定和經費預算要求,對項目設計書進行審查,專家組長、主審專家與專家成員均應簽名。
第十二條設計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目的任務、以往資料的收集和綜合研究、工作部署、技術路線、工作方法及技術要求、經費預算、組織管理和質量保證措施、預期成果等。不同專業應突出本專業的特點。
第十三條省國土資源廳向項目承擔單位下發設計書審批意見。項目承擔單位收到設計書審批意見之日起10日內,按照審批意見完成設計書的修改,報送地調中心備案,并提交紙介質項目設計書二套、電子文檔一套。
第四章設計變更與報告
第十四條項目實施中,對項目名稱、工作周期、主要實物工作量、目標任務、工作區、成果和經費等需調整的,屬重大變更,項目承擔單位應正式行文報省國土資源廳,經委托地調中心論證后,由省國土資源廳行文批復,并作為項目審查驗收依據。
第十五條實行項目報告制度。報告分為半年報、年報和專報。專報為不定期報告,凡有重要進展和情況,應隨時專題報告。半年報于7月10日內、年報于次年1月10日內報送地調中心。由地調中心及時匯總報省國土資源廳。
第五章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項目質量管理由省國土資源廳、省地調中心、項目承擔單位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按職責分級負責。
第十七條省國土資源廳負責項目質量管理督查指導,負責項目重大質量事故的查處,也可委托有關單位組成調查組進行查處。
第十八條地調中心全面負責項目質量管理和檢查工作。
第十九條項目承擔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項目質量的跟蹤管理,對所屬地勘單位的項目設計與成果報告進行初審,參與項目野外驗收。
第二十條項目承擔單位應建立健全嚴格的質量檢查和責任制度,保證三級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按照GB/T19000標準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項目承擔單位的質量檢查工作包括項目組自檢(100%)、互檢(100%)和承擔單位抽檢(30%)等,野外原始資料須結合野外實地檢查,并做好質量檢查記錄。
第二十一條項目質量檢查按照項目任務書、設計與批復意見、委托施工合同和國家的有關技術規范、標準進行。
第二十二條地調中心根據項目施工進度,組織專家對原始資料進行質量檢查,檢查組一般由3-5名專家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并提出具體的檢查意見。
第二十三條地調中心重點檢查野外原始資料。根據不同專業、不同工作精度,野外實地檢查比例不低于被檢查資料的20%,其中槽探、井探、鉆探的檢查要求達到100%。
第二十四條專家組對原始資料檢查結束后,及時向地調中心提交檢查報告或專題報告。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原始資料,提出修改補充意見;對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的原始資料,在查清原因后,寫出專題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建議。
第二十五條地調中心根據專家組的意見,向項目承擔單位下達檢查意見書。重大質量問題及時上報省國土資源廳進行處理。項目承擔單位按照檢查意見書進行修改完善,并及時向地調中心提交修改、落實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二十六條深部驗證工程設計未定位的項目,待地表地質工作與物化探工作結束,提出下步工程設計方案,報地調中心組織專家審查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項目原則上不允許分包和轉包。項目承擔單位確需分包和轉包的應經過地調中心批準后方可實施,但對其分包和轉包的工程質量負責,并且要求將原始資料統一匯總至項目承擔單位。轉包、分包工程承擔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物化探工作量較大的項目單獨編制設計,與項目設計一并審查。在單項工程完成后,進行專項驗收。
第二十九條樣品分析在具有相應化驗測試資質的單位進行,確保化驗測試質量。
第三十條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一般只允許負責一個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原則上不得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
第六章野外驗收
第三十一條有野外實物工作量的項目,野外工作結束后,應當現場進行驗收。
第三十二條野外驗收工作由地調中心負責。項目承擔單位主管部門參與。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督察指導。
第三十三條凡有分包和轉包工程的項目野外工作結束后,項目承擔單位要先進行驗收,資料經系統整理歸納后,再向地調中心提出該項目野外驗收申請,提交相關資料清單。
第三十四條地調中心收到野外驗收申請10日內,確定專家組成員,并與承擔單位協商確定驗收時間、地點。
野外驗收組一般由3-7人組成,專家組成人員覆蓋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專業,應具有本專業的高級職稱。
野外驗收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該項目的參加人員和顧問,以及其他有可能影響驗收工作公正進行的人員應當回避。
第三十五條項目承擔單位負責提供野外驗收所需的全部資料,并對資料的客觀、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六條野外驗收組根據第五章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對項目野外資料和工作量進行核實檢查。野外驗收組應提交驗收意見書(含評分表、工作量核實表等),地調中心對驗收意見書簽署意見,并通知被驗收單位。
第三十七條驗收意見明確需要補充野外工作的,承擔單位應按要求及時補充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地調中心提交補充工作總結,經地調中心認可后,方可轉入成果報告的編寫。
第七章成果報告管理
第三十八條項目按照有關規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編寫項目成果報告。
第三十九條項目承擔單位完成成果報告編制后,向地調中心填報成果報告審查申請表一式兩份,同時附項目承擔單位主管部門初審意見。
第四十條地調中心根據成果報告審查申請及項目情況擬定評審形式、時間、地點和評審專家人員組成等初步建議,由省國土資源廳會省財政廳組織審查驗收。
第四十一條成果報告評審依據項目任務書、設計書、設計書審批意見、野外驗收意見和有關技術標準。
第四十二條評審專家組形成評審意見,并反饋項目承擔單位。
第四十三條項目承擔單位根據評審意見,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成果報告的修改,并送地調中心。
第四十四條地調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后,由省國土資源廳下發審批意見書。
第四十五條項目承擔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所有原始資料、實物資料和成果報告歸省國土資源廳所有。發現可供進一步勘查的礦產地,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或由省地勘基金立項勘查。項目承擔單位不得擅自申請探礦權,但項目承擔單位具有發現權。
第四十六條項目承擔單位對從事項目所獲得的資料及成果保密。未經省國土資源廳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成果報告出版后,按有關規定提供使用。
第八章經費管理
第四十七條項目承擔單位按有關規定單獨編制項目預算書。
第四十八條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組織有關專家對年度項目預算進行審查并批復預算。
第四十九條項目承擔單位對項目經費實行單獨核算,嚴格按批復的預算和開支范圍使用經費,不得截留、挪用或擠占項目經費。
第五十條項目承擔單位在資料匯交后30日內,向省國土資源廳提交項目決算報告,并對出具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五十一條省國土資源廳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決算報告進行審核后報省財政廳審批。
第九章處罰與獎勵
第五十二條項目承擔單位發生偽造資料、弄虛作假、不按規定匯交項目成果地質資料的,按國務院《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對不嚴格執行合同或不提交項目工作報告、截留挪用項目資金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進行通報、追回截留或挪用的資金,不受理新項目的申請,取消參與競爭項目的資格,停止或終止項目等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五十三條項目管理機關及有關管理人員在項目管理中,,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五十四條對充分搜集、研究利用以往資料,精心設計,精心施工,投入少,成本低,社會效益顯著,成果質量優異的項目,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地質科學技術研究類項目除執行本辦法外,還要符合國家和省科技管理的有關要求。
第五十六條地調中心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關鍵詞:保證金制度;管理要求;編制水平;審查管理
1.保證金制度的形成及意義
自2000年以來,國務院及相關管理部門就以通知、規劃等形式對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進行了明確要求,2005年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山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提出“積極推進礦山生態環境保證金制度等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2006年財政、國土、環保聯合《關于逐步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生態環境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2008年國務院授權國土資源部明確提出全面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2009年5月國土資源部制定實施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確定了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保證金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向采礦權人收取的,旨在保證采礦權人在采礦過程中以及礦山停辦、關閉或閉坑時,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義務的資金,屬于押金性質。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作為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重要內容,是礦山地質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責、權、利有機統一的重要體現,是治理恢復財政專項保障長效機制的有益補充,是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經費投入的重要保障。
2.保證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保證金的繳存數額,根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在科學評估采礦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損失的基礎上,由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機構核算確定。保證金納入同級財政監督管理體系,實行保證金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戶儲存、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的繳存核算制度,保證采礦權人所繳存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不得低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所需費用。縣級以上(含)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是采礦權人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義務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主體;擁有對恢復治理落實情況和環境監測情況進行檢查、制止和查處的權利;采礦權人必須根據本行政區內保證金的繳存標準和繳存辦法,足額繳存保證金。采礦權人未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則由相應的地方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動用該保證金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并向該采礦權人追繳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資金的不足部分。
3.保證金制度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3.1保證金的征收比例問題
根據查閱有關資料,各地保證金繳納計算方式各不相同,有些是根據礦山開采的產量按每噸礦2~15元或者售價的2%~4%計算;有些就是簡單的按照破壞面積×30元/m2計算;有的是按照年銷售額利潤的5%左右進行控制;有些是按照不同礦種0.001~7.2元/m2的收繳標準×開采的破壞面積×開采方式影響系數×年度來進行計算;筆者認為這些方法均缺乏合理性和科學性。根本沒有考慮恢復治理區植被的立地生存條件,恢復治理工程與礦區的礦種、開采方式、地形地貌、氣候植被等多種因素密切相關,這些征收方式與實際的治理成本不能建立固定的計算聯系。還是應該建立一種以技術承擔單位為主體,以恢復治理目標為導向,按照實際治理需要,動態管理征收和使用保證金,隨采隨治,年度考核的綜合管理體系,以達到保證金征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3.2礦山企業的接受程度問題
①礦山建設前期經濟分析論證不到位,礦山恢復治理保證金未納入成本控制,對保證金征收沒有心理準備,礦山企業有相當的抵觸情緒;②采礦生產周期較長,礦區圈占范圍較大,粗放式開采等前期遺留問題較多,導致恢復費用占比較大,受市場及經營影響,礦山企業對足額繳存保證金壓力巨大;③對一些采區內的群采和歷史遺留問題原則上由礦山企業承擔恢復治理責任,礦山企業不理解;④習慣于粗放式開采,日常監管不力,不按照設計執行,不進行邊開采邊治理,不按綠色礦山要求建設等等都導致恢復治理的難度增大,所需投資更多,治理費用更高等一些列問題,礦山企業對此認識不足;⑤受保證金的返還、利用以及支付方式等管理體系不健全影響,導致征收后的大筆資金閑置,致使保證金的作用和效果不能完全到位和充分發揮,礦山企業對保證金政策理解不夠,認為返還希望渺茫;缺乏對保證金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利用的充分認識。
3.3恢復治理方案編制水平問題
《規定》要求恢復治理方案的編制單位應該具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或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資質和良好的相關工作業績;編制人員必須具有經國土資源部組織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業務培訓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方可從事方案的編制工作。報國土資源部審查的“治理方案”,其經過培訓的編制人員必須有5名以上,報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的“治理方案”,其經過培訓的編制人員必須有3名以上。礦山開發利用的影響因素眾多,是一個動態多變的立體空間變化過程,較難實現精準的預測,而且治理費用計取受時間推移影響,與勞動力價格、材料價格、管理成本等市場因素有關,不確定性因素較多,遵循不同的治理標準導致的治理效果和預算費用也不一樣,目前由于缺乏統一的技術標準和評價體系,造成編制單位執行的參考標準五花八門,缺乏系統的管理和統一的認識,有些地方監管單位對從業人員管理不嚴,只看單位資質從而忽略了編制人員的資格要求,造成從業人員混雜,方案編制深度參差不齊,達不到預期治理效果,多數方案存在治理方案模式化,針對性不強,工作量計算簡單化,施工組織省略化,方案編制隨意化、配套方案不完整、評估工作精度不足等技術問題,比如預測評估時,有的編制單位不結合礦山開采設計,不將礦山設計的工業布局疊加到預測圖件中,僅統計現狀布局和預測期采場的變化情況,從而大大減少了預測評估的面積,造成恢復治理工程量的嚴重不足。另外,恢復治理方案包含礦山建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因此在方案的編制人員中還應該有具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格的人員,比如河北省要求地災評估的主編人員必須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并且是取得省級以上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才可以;此外,受預算標準不完善的客觀影響,很多編制單位對預算標準的執行存在很大的隨意性,即使是一些出臺了預算標準的省份,也存在標準粗糙和執行不力的問題,有些地方存在多個標準并存的現象,采用不同的預算標準計算出的治理估算費用差距是很大的。因此恢復治理項目的技術工程手段與費用定額還亟待規范,方案編制的預算質量還有待進一步提高。方案編制單位做為礦山企業的委托承擔單位,存在直接利益關系,往往普遍站在能讓企業承擔得起的角度出發開展方案編制工作,有的方案甚至連可接受的最低水平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要求都達不到;當采礦權人逃避或其他原因導致難以落實礦山實質環境恢復治理責任時,收繳的保證金往往不足以進行基本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更談不上高水平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3.4方案評審與審查的管理問題
①應該將評審承擔單位的選取納入政府采購中,通過公開競標的方式優選評審承擔單位;一來增強公信力,二來也能杜絕評審帶來的一些權錢交易的弊病。②由于專家評審時僅對資質提出要求,未對編制人員提出審查要求,這就造成了參編人員魚目混雜,參差不齊,嚴重影響方案的編制質量;所以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應該按照規定要求強化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和審查;③管理部門審查的重點內容包括關于對評審意見是否已按要求進行修改一項,這對行政主管部門不好把握,建議增加專家組長復核的環節,由專家組長給出修改復核意見,以便增加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的可操作性;
總結: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是政府監管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制度的有益補充和完善,是與世界發達國家礦山管理通用做法的接軌,該制度能夠有效地促進礦山企業主動履行礦山環境保護義務和恢復治理責任的落實,這筆資金遵循“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的原則,使政府管理、監督礦山企業履行恢復治理責任和義務有措施和力度,也促使礦山企業自身重視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充分考慮治理費用和經濟效益等問題,從而自我約束,加強保護、規范開采,主動降低環境恢復的成本。從而進入一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良性循環軌道。同時,應加快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技術規程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預算定額標準的建設,加強從業人員和資質單位的培訓和監督管理,提高恢復治理方案的編制水平,從而使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的行業水平整體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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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鐘太洋,博士,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土地資源。
通訊作者: 黃賢金,教授,博導,主要研究方向為土地資源。
基金項目: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編號:40801063;40971104)。
摘要 為分析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對耕地保護的效果,論文把目標分解為兩個問題,一是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實施是否對耕地流失面積的減少產生了影響;二是如果有顯著影響,效果有多大,即因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實施,耕地流失面積減少了多少。論文收集了2004-2007年的省級面版數據,分別采用了固定效應模型、隨機效應和混合OLS模型加以估計,固定效應和隨機效應檢驗結果表明,固定效應和隨機效應模型均不優于混合OLS模型。在模型估計結果的基礎上,論文分析了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對耕地流失的影響,并計算了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耕地保護效果。
關鍵詞 土地經濟學;政策效果評價;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
中圖分類號 F301.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2)01-0090-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1.015
基本農田保護政策是我國耕地保護政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土地管理法第34條第2款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9條明確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面積的80%以上,具體數量指標根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逐級分解下達”。自從1994年出臺《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以來,基本農田保護政策業已實施16年多,那么,以保護耕地為目標的基本農田保護政策效果如何?從已收集到的文獻來看,有不少文獻分析了耕地保護政策的運行效果,有研究將耕地保護的各類政策作為一個整體分析了耕地保護政策的綜合效果[1-6],而有的研究則具體分析耕地保政策體系中具體某項政策的運行效果,例如分析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耕地保護效果[7-8]、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政策效果[9]等,只有少量的文獻對我國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耕地保護效果進行了分析[10-11]。從已有研究來看,有關基本農田政策效果的研究還可以在以下兩個方面進一步深入:一是,在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表達指標方面,除采用虛擬變量和根據對政策強度的主觀賦值之外,可以采用更為科學的定量指標來表達基本農田保護政策;二是,評價方法方面,除選擇有關指標進行描述統計和對比分析、采用時間序列數據進行分析之外,還可以采用面板數據進行定量分析。
本文擬對以下問題進行分析:一是,基本農田保護政策是否對遏止耕地面積減少有效?二是,如果有效,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效果有多大?即因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實施,耕地流失面積減少了多少?
1 基本農田保護政策演變
1994年8月,國務院頒布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正式確立了基本農田保護制度,1998年對《土地管理法》進行了修訂,在耕地保護方面區分了一般農田和基本農田,并對基本農田規定了相對更為嚴格的保護措施,在數量保護方面,明確只有國務院才有批準征收基本農田的權利。《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也在1998年作了相應的修改。2003年,國土資源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采取措施落實嚴格保護耕地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3]388號),進一步強調加強基本農田保護,提出了“基本農田五不準”,即“一是不準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之外的非農建設占用基本農田;二是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將平原(平壩)地區耕作條件良好的基本農田納入退耕范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隨意減少基本農田面積;三是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四是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養殖,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五是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2004年,國土資源部和農業部下發了《關于印發〈全國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2006年5月,國土資源部下發了《關于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國土資電發[2006]17號)和2006年8月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這兩個政策文件進一步加大了基本農田保護的力度。
2 研究方法與數據
2.1 變量選擇
本文以年內減少耕地面積為因變量,選擇以下一些因素作為自變量:
(1)固定資產投資,有不少研究已證明了固定資產投資與耕地面積減少之間的關系[8],由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需要占用一定數量的土地,因此,通常認為固定資產投資與耕地面積減少之間具有正向關關系;
(2)人均GDP,經濟增長與耕地面積減少尤其是建設占用之間存在著相關性[12-13],已有的研究對于人均GDP與耕地面積減少之間關系形式還存在爭議[14];
(3)路網密度,有研究認為與耕地減少之間存在聯系[1,15],一般認為路網密度的提高會增加耕地占用的可能,因此,路網密度與耕地面積減少之間可能存在正相關關系;
(4)年初耕地面積,一個地區某一年度耕地減少面積不應超過該地區的耕地總面積,從土地占用的角度來看,如果某一地區耕地面積比較大,在區域土地總面積總耕地比重相對較高的話,耕地被占用的可能性也相應會更高,也就是說某有地區年內減少耕地面積與該地區年初耕地面積應有正向關系;
(5)年度虛擬變量,在不同年份,除實施基本農田政策之外,國家還可能出臺其他有關耕地保護的政策,這就導致耕地保護實際執行力度在年度之間存在差異,但是又很難將每年的政策力度加以量化,因此,這里設置年度虛擬變量以解決這一問題;
(6)基本農田保護率,在現行的土地統計體系中,基本農田面積包括耕地面積和非耕地面積,考慮到《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9條的規定以及上一輪規劃,即《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1997-2010)》的規劃期限是1997-2010,基期年為1996年,因此,這里采用每年年初基本農田中耕地面積與1996年耕地面積之比作為年度實際的基本農田保護率;之所以不用基本農田面積除以耕地面積計算基本農田保護率,是因為基本農田中包含耕地和非耕地,基本農田中的非耕地主要包括園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這就導致有的地方基本農田面積大于耕地面積,因此,這里采用基本農田中的耕地面積與1996年耕地面積的比值作為基本農田保護率。因基本農田和一般耕地的征轉審批存在差異,因此,如果某一地區的基本農田保護率越高,則其耕地占用的難度就更大,因此基本農田保護率對于耕地面積減少具有負向作用。
各變量的含義以及期望符號具體見表1。
其中,yit為第i區第t年年內減少耕地面積,a0為常數項,basicit為第i區第t年基本農田保護政策變量,Zit為第i區第t年影響耕地面積減少的其他因素,vit為殘差項;δ為basicit的系數,β為Zit的系數向量,i為區域,t為年度。
為避免共線性的影響,計算了表1中除年度虛擬變量的解釋變量之間的相關系數,固定資產投資與路網密度、人均 GDP的相關系數較高(分別為0.585和0.417)且均在1%水平上檢驗顯著,因此回歸模型中,未把這兩個變量包含在內。經過變量篩選之后的回歸模型為:
yit =a0+δbasicit+β1arableit+β2investit
+β3year2005+β4year2006+β5year2007+vit (2)
其中,β1、β2、β3、β4和β5分別為arableit、investit、year2005、year2006和year2007的系數,其余同式(1)。
2.3 效果評價方法
本文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基本農田保護政策是否對遏止耕地面積減少有效?如果有效,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效果有多大?對于這些問題,判斷和計算方法如下:
(1)是否有效的判斷。如果δ0且檢驗顯著,則認為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對遏止耕地面積減少有效;否則,認為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對遏止耕地面積減少無效;
(2)效果大小,這里定義為絕對效果。通過模型估計得到各變量的系數,并將自變量的實際觀測值代入模型,
2.4 數據來源
各省年內減少耕地面積的數據來自各《中國國土資源年鑒》,只有2005年和2007年的《中國國土資源年鑒》有基本農田的統計數據,2005年《中國國土資源年鑒》中有2004年年初和年末基本農田數據,2007年《中國國土資源年鑒》中有2006年年初和年末基本農田數據,這相當于具備2004年年初、2005年年初、2006年初和2007年初的基本農田面積數據;在《中國統計年鑒》中有關1996年耕地面積數據對應的時點是1996年10月31日,在其他正式出版的文獻資料中也沒有1996年年末耕地面積數據,因此,1996年年末各省耕地面積數據采用了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提供的數據。
人均GDP數據來自2005、2006、2007和2008年的《中國統計年鑒》,并用GDP指數修正為可比價人均GDP。
固定資產投資數據來自2005、2006、2007和2008年的《中國統計年鑒》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并用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修正為可比價固定資產投資。
路網密度則根據2005、2006、2007和2008年的《中國統計年鑒》中公路里程數據和區域土地面積計算得到。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由于在2005年《中國國土資源年鑒》中,沒有天津2004年初的基本農田數據,因此,在以下的分析中,未把天津包含在內;當然,本文分析所涉及的數據均不包含港澳臺地區。另外,數據均為省級數據。
3 結果與分析
3.1 模型估計結果與分析
本文的數據為省級面板數據,這里分別采用固定效應模型、隨機效應模型和混合OLS模型加以估計,并分別用F檢驗和B-P檢驗對固定效應和隨機效應加以檢驗。固定效應檢驗的F值為1.93,對應的P值為0.0109;B-P檢驗的卡方值為1.15,對應P值為0.2842。綜合以上檢驗結果,固定效應和隨機效應模型均不明顯優于混合OLS模型。因此,這里只報告混合OLS模型估計結果。估計結果具體見表2。
模型檢驗的F=16.48,其對應的P值為0.000 0,R2為0.47,N=120;各系數的T檢驗均在10%水平上顯著,因此,模型擬合較好,可以用于解釋。
從表2可以知道, arable、invest和basic的符號與預期一致。年度虛擬變量year2005、year2006和year2008均檢驗顯著,這三個年度虛擬變量的系數符號均為負,這說明與2004年相比較,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有更小的截距項。這可能是由于2005年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2005〕52號),開始實施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制度、2006年5月國土資源部下發了《關于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國土資電發〔2006〕17號)和2006年8月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這些文件的出臺加強了耕地保護的力度,使得相對于2004年,2005、2006和2007年耕地保護的力度相對更大、形成更為嚴格的用地政策和耕地保護政策環境。比較年度虛擬變量year2005、year2006和year2007的回歸系數可以發現,這三個變量系數的絕對值越來越大,這說明,在2004-2007年期間,耕地保護的政策力度逐步加大,可能在2004-2007年期間地方各級政府面臨著更大的耕地保護壓力,2006年9月,國土資源部上報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綱要》在國務院第149次常務會議上沒有被通過,2007年,國務院了《國務院關于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25號),其中明確“原定‘十一五’期間退耕還林2 000萬畝的規模,除2006年已安排400萬畝外,其余暫不安排”,即暫停了退耕還林。
和預期一樣,固定資產投資的符號為正,回歸系數表明,固定資產投資每增加1億元約需增加4.3 hm2 耕地,這與對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績效采用基本建設投資數據的一項研究的估計結果比較接近[8]。年初耕地面積這個變量的回歸系數的符號也與預期一致,估計得到的系數為正且系數檢驗顯著,表明區域耕地減少面積與該區域的資源基礎相關的,耕地面積相對多的地區其耕地減少面積也相應多一些。
3.2 政策效果評價
根據模型估計結果,δ的符號為負且t檢驗值在10%水平上檢驗顯著,這說明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對遏止耕地面積減少確實產生了顯著影響。δ等于-364.435 5,這說明,基本農田保護率每提高1%,每省每年平均約能減少耕地流失面積364.4 hm2。
采用式(5),計算各區域各年度基本農田保護政策效果,計算結果見表3。
表3的數據是根據式(5)計算的,從式(5)來看,式(5)的計算出來的值的含義是與不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不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相比較,各地區各年度(2004年-2007年)以不同比例的基本農田保護率劃定基本農田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減少耕地面積減少量。從表3可以看出,2004年-2007年期間,由于實施了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劃定了基本農田保護區,全國(不包括天津市和港澳臺地區,下同)分別減少了耕地流失面積為853 44519 hm2、847 72491 hm2、859 55937 hm2和857 96126 hm2,4年合計減少耕地流失面積3 418 69073 hm2,約為期間實際耕地流失面積3 020 76949 hm2的113倍。可見,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實施的確有效地遏止了耕地面積減少。
將表3中各地區各年數據與各地區1996年年末耕地面積相比,計算相對效果,計算公式如下:
從表4可以看出2004-2007年之間,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海南、青海、寧夏和等地的相對效果比較明顯。以表4中的相對效果(r)為因變量,因人均GDP和路網密度為自變量進行回歸分析,模型擬合效果不好,因此,還不能確定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相對效果與和人均GDP、路網密度的關系。
4 主要結論
通過前面有關基本農田保護政策效果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1)在2004-2007年期間,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的實施對于減少耕地流失面積產生了顯著影響,基本農田保護率每提高1%,約能減少耕地流失面積364.4 hm2;
(2)2004年-2007年期間,由于實施了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劃定了基本農田保護區,全國分別減少了耕地流失面積為853 44519 hm2、847 72491 hm2、859 55937 hm2和 857 96126 hm2,4年合計減少耕地流失面積3 418 69073 hm2,約為期間實際耕地流失面積3 020 76949 hm2的1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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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ble Land Conversion Effects of Basic Farmland Protection Policy
ZHONG Taiyang HUANG Xianjin CHEN Yi
(Department of Land Resource and Tourism Sciences, 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Jiangsu 210093, China)
關鍵詞:土地整理;模式;地域特征;利用類型;整理目標;運作方式
1 土地整理的概念
土地整理是土地工作體系中基本的類型,而土地整理最早源于德國,是指當時對封建分封的土地進行重新規劃和整理的基本工作。我國進行土地整理的時間還較短,因此將土地整理進行定義時,其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在按照土地利用規劃或城市規劃所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采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綜合整治、調整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過程。而且土地整理在我國還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土地整理主要指農地整理,廣義的土地整理包括土地的復墾和開發,但其最終目的是一致的,即是為了增加耕地,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目前我國國土資源部門對土地整理的內容重點在農地整理上,其是指在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前提下,由國家對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進行直接投資,從而對土地利用形態進行改善,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對當前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進行改善,對農業景觀進行優化。
2 土地整理的潛力
我國土地在聯產承包體制的背景下經過30多年的開發和建設出現了諸多的新情況,過度的開發和不科學的利用造成土地資源質量下降,形成了對農業和國家發展的嚴重制約。土地整理可以通過系統而科學的方法提高土地的面積與產出,對于改善生態系統、優化環境有著重要的意義。新時期,土地整理工作的內涵和外延正在逐步豐富,土地整理的潛力正在被社會認可,土地整理更多地與農業生產、生態環境建設、減災防災相互聯系,并表現出更多的價值,成為當前農村與土地工作的重要目標。
3 建立土地整理新模式的要點
建立土地整理新模式是應對土地整理工作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對策,是通過一系列措施和方法來優化土地整理的過程,更新土地整理的內容,使土地資源的潛在價值得以進一步發揮,更好地平衡土地資源的社會、生態與經濟效益。當前建立土地整理新模式應該從如下幾個環節入手:
(1)確定土地整理區域的地域特征
進行土地整理工作的前提是根據區域特點、生態特點、社會特點確定土地整理的地域特征,要結合《土地開發整理規范》的要求將土地整理區域的特征進行具體總結,以便確定地域特征,進而探尋土地整理具體措施的應用策略。
(2)確定土地利用類型
要結合土地整理的規劃和土地特點確定土地整理工作中土地利用的類型,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基本農田的整理,以規模經營為原則實現基本農田的大面積整理,形成水、電、路、林、天綜合一體的整治,進一步為基本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打下規劃基礎,實現對農田質量提升的保證,做到對農田土地高效化、集約化的利用與開發。
(3)明確土地整理目標
在確定地域特征和利用類型的基礎上,土地整理工作應該將重點放在如下幾項中心工作中:①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土地整理模式,在土地整理中要突出增加農田面積,提升農田質量,改善農田生產條件,提高農田集約度等主要內容,加大對宜農荒山、荒坡的開發,展開對跡地、廢棄地、污染土地的治理,通過科學手段進行深度開發,以復墾、還耕等措施增加農田面積,做到對土地產能的有效保障。此外,要將零星地整理、中低產田改造融入到提升土地產能的模式之中,做到對耕地面積、耕地質量的提升,以有效的改良技術和改良措施實現土地生產能力的提升。②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土地整理模式,要對分布在農村土地上的工礦廢棄地,居民點建設用地、宅基地等零散用地加強整理規劃,通過提高土地集約度來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進而做到對土地整理目標的實現,達到提升土地資源的效果。③改善生態環境的土地整理模式,改善環境應該從土地合理開發和對土地科學利用兩個環節入手,對于有生態功能和景觀功能的土地資源要進行合理開發,對于未開發的天然林和減災防災的地區要有效封閉,避免出現過度開發,通過科學土地整理使景觀、生態得到改善,做到對環境的有效保護,又實現土地整理的設計目標。④提高經濟效益的土地整理模式,土地資源的整理和開發應該與社會和經濟發展密切相連,要根據國家計劃和城市設計選擇易于二、三產業發展的土地資源進行整理,提升土地的經濟效益,為社會發展提供土地資源基礎。
(4)確定土地整理的運作方式
運作方式是由資金不同來源所決定等,當前社會已經看到土地整理的潛在價值,很多資金具有越來越強烈地投入土地整理的意向。在土地整理過程中要做到資金的合理運作,利用不同來源的資金實現土地整理工作的深入化、廣泛化發展。一是,要爭取各級政府、土地部門和農業部門對土地整理的資金投入,借用政府的力量提高土地整理的效率。二是,要組織民間資本投入土地整理工作,通過農戶集資、集體組織募資、社會入股等方式將資本投入到土地整理工作之中,做到對土地整理資金來源的不斷豐富,為土地整理工作的開展開辟新的資金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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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登記 技術應用 降低交易成本
技術與法律、行政均屬于土地登記的重要手段,尤其在高新技術發展突飛猛進的時代,土地登記的準確、快速、全面、方便必須依賴技術進步,涉及土地登記的技術和方法有很多,其中地籍調查技術、地理信息系統技術、辦公自動化技術和互聯網技術是最重要的。
1地籍調查技術
地籍調查技術是由土地登記機構對申請登記的土地采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定界、成圖等措施,查清宗地的地理位置、權利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權利人的有關情況,為權屬審核、注冊登記、頒發土地證書提供依據。地籍調查制度是土地登記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地籍調查又是土地登記的一個重要環節。地籍調查分為土地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土地權屬調查對宗地的各項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并在現場標定土地權屬界線,繪制宗地草圖,調查土地用途,填寫地籍調查表,為地籍測量提供工作草圖和依據。地籍測量是在土地權屬調查基礎上,借助測量儀器,以科學方法測量宗地,界定權屬界線、標示界址點位置、形狀及地類界線并計算其面積,繪制地籍圖,填寫登記表、卡、冊。地籍測繪成果包括地號、宗地圖、標準分幅地籍圖、界址點坐標成果、宗地面積等。地籍測量成果為土地登記提供圖件資料來源。數字地籍測量是目前先進的地籍測量技術和方法,用現代測量儀器(全站儀、衛星定位系統GPS等數字化采集設備)進行實地數據全解析采集得出地籍信息數據,傳輸到計算機中,再利用相應的應用軟件對采集數據加以處理,最后輸出并繪制各種所需的地籍圖件和表冊。它是以計算機、衛星定位系統、光電測距等科技為基礎發展起來的高新技術,改變了過去白紙成圖的作業模式,以精確、高效的特點在完成地籍測量的同時還可建立地籍圖形數據庫。
2地理信息系統技術
地理信息系統是對描述地理環境信息的地理坐標及相關信息進行采集、存儲、管理、查詢、分析、顯示和制圖的計算機軟硬件相結合的綜合性技術系統。由于GIS具有反映地理空間關系及綜合、統計各種空間和屬性信息能力的特性,可將大量的航空像片、衛星像片和補充調查的信息,通過計算機軟硬件的運作,建立直觀的多類型、多層次、多功能的數據庫、圖、表,為地籍調查和土地資源調查提供先進的技術手段,以及為土地資源的演變和地籍變更等土地管理提供重要的科學基礎資料。GIS概念是由加拿大測量學家R•P•Tomlinson于1963年首次提出的,并在加拿大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地理信息系統。國際上GIS首先應用在資源調查和研究方面,并陸續建立了各種類型的地理和資源信息系統,達1000種以上。到現在GIS技術已進入了成熟階段,由過去單一功能分散系統,已成為多功能信息共享系統,并致力于人工智能的研究和應用。目前土地登記的信息化已經取得廣泛的認可,各國和地區設有諸多法律規定。我國臺灣地區早在1986年,即對《土地登記規則》增訂了一條:“土地登記作業,得以電子處理,另定之。”德國《土地登記條例》對土地登記簿的計算機管理作了專門的規定:計算機管理土地登記簿的范圍、內容;用計算機自動化數據管理的土地登記簿與傳統書面土地登記簿的地位和關系;數據管理的原則;開發和建立有關軟件系統的批準要求等。加拿大安大略省《土地權利法》規定:如果登記書面記錄是以電子中介或者磁性中介記錄,并符合一定的記錄方式,就可以被認為跟原始契約或記錄擁有同樣的效果。
3辦公自動化技術
辦公自動化是20世紀70年代興起并正在飛速發展的技術,是計算機應用的一個重要領域,信息化社會的主要標志之一。主要指辦公信息處理的自動化,它利用先進的技術,使人的各種辦公業務活動逐步由各種設備、各種人機信息系統來協助完成,達到充分利用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提高生產率的目的。第一代OA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以個人電腦、辦公套件為主要標志,實現了數據統計和文檔寫作電子化,即將辦公信息載體從原始紙介質方式轉向電子方式。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的第二代OA系統以網絡技術為主要特征,實現了工作流程自動化,即將收發文從傳統的手工方式轉向工作流自動化方式。第二代辦公自動化系統,實現了不同職能部門間的工作流程自動化,從而使辦公的效率得到較大的提高。第三代OA是融信息處理、業務流程和知識管理于一體的應用系統。它以知識管理為核心,提供豐富的學習功能與知識共享機制。與第二代相比,第三代OA不僅模擬和實現了工作流的自動化,還模擬和實現了工作流中每一個單元和每一個工作人員運用知識的過程。第三代OA系統的突出特點是:實時通信、實時交流。土地登記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礎工作,土地登記資料不僅包括用地者提交的各種辦文材料(如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者身份證明、土地權屬來源證明),還包括土地登記業務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材料(如地籍調查表、地籍圖、土地登記審批表、土地登記卡等大量表、卡、冊、簿、證書,以及與之相關的圖件)。土地登記采用手工作業方式雖然可以完成日常業務工作,但效率低下。隨著土地管理的不斷發展,日益增加的業務量,土地信息的現實性要求、地籍圖件的生產和快速更新的要求,土地登記只有從單一靠傳統的手工處理公文轉向辦公自動化發展。土地登記業務需要多個業務部門的協同完成,檔案資料要在多個部門、不同地點之間進行周轉。傳統土地登記有關檔案資料的傳遞主要以手工方式在承辦人之間進行,這種方式難以實現對土地登記業務辦理的有效跟蹤管理,容易出現公文逾期未辦的現象。辦公自動化利用計算機等先進的辦公設備把物理的死檔案轉為電子的活檔案,建立一個自動化、一體化的工作流,控制所有相關數據、工作內容以及工作狀態在計算機網絡上流動,實現聯網辦公自動化和業務工作的跟蹤監控管理。
4互聯網技術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互聯網已經成為GIS的新的操作平臺。互聯網改變GIS數據信息的獲取、傳輸、、共享、應用和可視化等過程和方式,為GIS數據提供者在WWW上提供方便的GIS數據信息與共享方式,GIS用戶界面的WWW化,WebGIS將是GIS發展的大勢所趨。互聯網已經滲透各行各業,信息高速公路上奔跑著越來越多的信息,隨著Internet技術的不斷發展和人們對地理信息系統(GIS)的需求,利用Internet在Web上和出版空間數據,為用戶提供空間數據瀏覽、查詢和分析的功能,已經成為GIS發展的必然趨勢。于是,基于Internet技術的地理信息系統――webGIS就應運而生。webGIS應是一個交互式的、分布式的、動態的地理信息系統,是以網絡為中心的地理信息系統,它使用互聯網環境,為各種地理信息系統應用提供GIS功能(如分析工具,制圖功能)和空間數據及其數據獲取能力。webGIS是web技術和GIS技術相結合的產物,是利用Web技術來擴展和完善地理信息系統的一項新技術。由于HTTP協議采用基于GIS的請求/應答機制,具有較強的用戶交互能力,可以傳輸并在瀏覽器上顯示多媒體數據,而GIS中的信息主要是需要以圖形、圖像方式表現的空間數據,用戶通過交互操作,對空間數據進行查詢分析。這些特點,使得人們完全可以利用Internet來尋找他們所需要的空間數據,并且進行各種操作。
5結論
正是上述四種技術的應用和進步在不斷推動著土地登記朝著科學化、現代化、信息化發展。地籍調查是土地登記傳統的基礎技術,地籍測量技術用于精確、快速地獲取和處理土地登記的基本信息;地理信息系統技術應用于土地登記中涉及屬性和空間的海量數據的收集、處理以及土地信息系統的建立;現代辦公自動化技術則為提高辦公效率和辦公質量,實現土地登記無紙化辦公服務;互聯網為土地登記的信息交換、信息搜索、共享和提供了便捷、經濟的技術支持,為實現土地登記的公示作用提供更堅實的物質基礎。這些技術的有機結合,使土地登記逐步走向科學、高效、規范、公正,真正實現土地登記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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