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12 16:08:3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施工合同風險管理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本文選題為承包商施工合同風險管理,目的在于探討承包商如何通過認識施工合同管理的風險來源,做好風險防范措施,以便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增強承包商的競爭力,取得更大的經濟效益。
【關鍵詞】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X702 文獻標識碼:A
一、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內容
(一)進度管理
施工進度管理是指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按經審批的工程進度計劃,采用適當的方法定期跟蹤、檢查工程實際進度狀況,與計劃進度對照、比較找出兩者之間的偏差,并對產生偏差的各種因素及影響工程目標的程度進行分析與評估,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調整工程進度計劃,使工程進度在計劃執行中不斷完善,直至按設定的工期目標(項目竣工)即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增加工程造價的條件下提前完成。
合同工期確定后,工程施工進度控制的任務,就是根據進度目標確定實施方案,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控制和調整,以實現進度控制的目標,具體的講,進度控制的任務是進行進度規劃、進度控制和進度協調。
(二)質量管理
工程施工中的質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環節。施工合同的質量控制涉及許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個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會使工程質量無法達到預期的標準。質量控制是在明確的質量目標條件下通過行動方案和資源配置的計劃、實施、檢查和監督來實現預期目標的過程。承包商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圖紙質量等級以及工程師的指令認真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要隨時接受工程師對材料、設備、隱蔽工程、已竣工工程等質量的檢查、驗收與監督。
(三)合同價款管理
施工合同價款,是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出來的,用以支付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這是合同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根據是否經過招投標,工程合同價款的約定分為兩種情況: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與承包商根據招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依據審定的預(概)算書,由發包人與承包商在書面合同中約定。規定合同價款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工程價款的調整程序:承包商應當在合同約定的調整因素的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將其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發包人收到承包商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當合同規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情況發生后,承包商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發包人,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調整報告,發包人可以根據有關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和調整的金額,并書面通知承包商。
二、施工合同風險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風險來源分類
1.來自工程本身的風險
現代工程規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術,特殊的工藝,特殊的施工設備,工期緊迫。現場條件復雜,干擾因素多;施工技術難度大,特殊的自然環境,如場地狹小,地質條件復雜,氣候條件惡劣;水電供應、建材供應不能保證等風險。
2.來自合同條款的風險
①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否合理是承包商能否贏利的一項重要因素。
②合同類型。總價合同對于承包商來說,要承擔較大的風險,如物價波動、氣候條件惡劣、地質地基條件差及其他意外困難等。單價合同有利于減少投標階段承包商因不能合理預見合同履行中可能發生的不確定因素而產生的風險。成本加酬金合同對承包商來說風險很小,但利潤也相對較低。
③工程款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等支付時間及方式給承包商帶來的風險。
④工程變更風險。作為承包商,工程變更直接影響其自身利益。
⑤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嚴密,致使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合同存在單方面約束性,雙方責權不平等。合同內沒有因第三方影響造成工期延誤或經濟損失的約定條款等。
3.來自承包商自身的風險
承包商的能力、資信、企業規模、管理水平、目標與動機、目前經營狀況、過去同類工程經驗、企業經營戰略等。承包商的施工工藝、施工技術、設備水平等是否能滿足工程建設項目的要求;承包商報價風險,報價太高可能失去中標機會,報價太低可能賠本或廢標;承包商的資金風險,資金是否雄厚,如果承包商沒有一定的資金儲備,可能在建筑市場立足較難。
4.來自發包人方面的風險
來自發包人的風險主要有:發包人的資質信譽風險,發包人的注冊資本、建設期資金渠道、銀行貸款的條件、經濟狀況以及以往的經營狀況、履約能力、管理水平和能力,發包人的目標和動機,期望對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涉及訴訟的情況、發包人對承包商的信任程度,發包人對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要求等。
5.來自經濟、自然方面的風險
經濟方面的風險主要有:要素市場價格的浮動,如勞動力、材料設備市場價格上漲,直接增加成本;由業主供應的設備或材料質量不合格或供應不及時;通貨膨脹、匯率調整、工資和物價上漲等。物價和貨幣風險在承包工程中經常出現,而且影響很大。
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時可能帶來承包商的風險。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二)施工合同風險防范措施
對于承包商,在任何一份工程施工合同中,問題和風險總是存在的,除了成本加酬金合同不承擔風險,沒有絕對完美和雙方責權利關系絕對平衡的合同。對分析出來的合同風險必須認真研究對策,任何承包商都不能忽視合同風險防范。
1.研究招標文件,確定是否投標
投標之前,承包商要對招標文件進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吃透發包人意圖和要求,進行招標文件的總體檢查,包括文件的完備性,工程招標的法律條件,然后分三部分進行全面分析:
①招標條件分析。分析的對象是投標人須知,通過分析不僅掌握招標過程和各項要求,對投標報價工作作出具體安排,而且要了解投標風險。
②工程技術文件分析。即詳細勘察現場,進行圖紙會審,工程量復核,圖紙和規范中的問題分析。在此基礎上進行材料、設備的分析,作實施方案,進行詢價。
③合同文本分析。分析的對象是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件。重點分析合同范圍、類型、合同工期、質量、支付方式、違約、索賠、爭議處理等合同條款。
仔細研究和分析招標文件后,認真分析自身的情況:本公司的優勢和劣勢、技術水平、施工力量、資金狀況、同類工程經驗、現有的在施工程數量等。調查了解發包人的資信狀況,系統調查該工程投資主體及資金到位率等諸多方面情況,明確參加投標的目的,然后分析中標可能性的影響因素,根據本單位施工經驗及人員、設備、資金、戰略等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投標。
建筑市場是買方市場,投標報價的競爭異常激烈,承包商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經營狀況不飽滿的情況,選擇投標與否的余地很小。一般情況下,只要接到業主的投標邀請,承包商都積極響應參加投標。這主要是基于四種考慮:第一,參加投標項目多,自然中標機會也多;第二,經常參加投標,在公眾面前出現的機會也多,起到了廣告宣傳的作用;第三,通過參加投標,積累經驗,掌握市場行情,收集信息,了解競爭對手的慣用策略;第四,承包商拒絕業主的投標邀請,有可能破壞信譽度,從而失去收到投標邀請的機會。
2.認真編制投標書
承包商要盡可能在投標書中做出響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條款,根據發包人提出的要求,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合同簽訂后履約的風險。投標書中尤其注意施工工期的承諾要切合實際。工期短、造價低、質量好是人們對建設項目工程施工提出的三大基本要求。縮短施工工期可以降低施工企業經常性的實際支出,從而降低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但合同一經簽訂,施工企業就要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但是在施工過程中有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影響施工生產,給履約帶來種種困難。若不能按期完成,就要受到違約處罰,影響施工企業的信譽,給企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在編制標書時,不要為了中標而編標,不顧工程中標后的投入代價有多大,任意承諾提前工期,給今后施工生產保工期造成壓力。致使企業為了確保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不計成本保工期,擴大了成本的開支,使本該盈利的工程變成虧損項目。對多數工程來說,合同中一般規定對提前完工工程項目,有獎勵,若能提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務,不但節約了投入,而且還能得到甲方的獎勵,取得名利雙收的功效。
3.依法簽訂合同
《合同法》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對合同的約定內容的法律作用也越來越被當事人所重視。涉及施工階段的法律、法規是保護工程承發包雙方利益的法律依據。承包商只有熟悉和掌握這些法律法規,才能加強用法律保護自己利益的意識,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風險。
4.使用國家標準合同文本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完整,條款齊全,雙方責任明確、平衡,風險較小,對一些不可避免的風險,分擔比較公正合理。雙方應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結合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將合同條款認真研究,逐條推敲。除執行通用條款外,對工程的一些具體要求在專用條款內約定。要特別注意合同用語的嚴密性,不能使用“爭取”等不規范用語,前后條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各項約定都必須非常具體。例如:一方面是具體開工條件方面的約定。由發包人完成的施工場地“三通一平”,應寫明水、電、電訊等管線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點,開通的時間、路面的要求;施工場地的面積和應達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響開工的責任等,如果由于發包方的原因導致承包方不能如期開工,則工期順延。另一方面是合同價款的約定。如果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如建筑規模擴大,裝飾水平提高,主要材料價格超過合同價款內相應價格一定幅度因素,不包括在風險范圍內,在合同條款中必須注明: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約定方法可采用系數法,即以合同價款為基礎,確定一個百分比率,作為計算風險費用的方法。也可采用絕對值法,如將風險費用定為若干萬元;對于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辦法。如遇設計有重大變更,采用原合同造價的計算方法調整,主要材料價格變動超過合同價款內相應價格一定幅度時,采用超過部分按實調整方法等。通過合同談判,使發包方和承包方清楚地認識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擔的義務和享有的權利,并對工程風險通過合同條款在合同雙方之間進行合理分配。
5.建立信用擔保制度
在工程建設活動中,發包人和承包商是平等的法律關系,因此在建立信用擔保制度時必須遵循對等原則,即發包人和承包商必須按照規定提供信用擔保,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自己不提供信用擔保時要求對方提供信用擔保。
6.通過購買工程保險轉移風險
工程保險是承包商轉移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當出現保險范圍內的風險,造成財務損失時,承包商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以獲得一定數量的賠償。一般在招標文件中,發包人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種類,并在工程開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險作出審查和批準。通常承包工程保險有:工程一切險;施工設備保險;第三方責任險;人身傷亡保險等。承包商應充分了解這些保險所保的風險范圍、保險金計算、賠償方法、程序、賠償額等詳細情況。
7.承包商可以將一些風險大的分項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轉嫁風險。或建立聯合體,聯合體各方共同承擔風險等。
綜上所述,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風險,就一定要熟悉和掌握工程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標文件,把標書做到最優,合同報價最合理:加強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要素市場的價格動態:在執行合同的全過程中,加強合同管理和分析工程風險:推行索賠制度:管好分包商減少風險事件。
注釋
[1]全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參考教材編寫委員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11
【關鍵詞】水利工程;施工;風險管理;合同
中圖分類號: TV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前言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作為國家基礎建設的一部分,水利工程具有很強的系統性和綜合性,工作條件復雜,投資多等特點。尤其是在新的市場經濟的形勢下,水利工程建設正面臨著來自國內外同行業的競爭與挑戰,因而通過強化施工管理已成為提高水利工程企業競爭力的主要因素。在安全規范合同管理的前提下,加強施工質量、工期進度、施工成本及安全控制,從而防范和規避風險,實現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2.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概述
2.1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基本內容
水利工程是用于控制和調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達到除害興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水利工程建設是國家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對施工合同的履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到的合同的依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
與其他工程相比,水利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長、工程投資量巨大、施工環境復雜、施工范圍廣等特點,且容易受工程所在的地質條件、水文地理、氣候環境等因素影響[1]。其工程周期長,涉及到成本因素多、人員流動量大等使得施工過程顯得尤為復雜。相應的施工合同管理包括國家機關以及金融機構等對合同進行的管理和建設施工當事人以及監察單位對合同的管理。
2.2水利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風險管理是以最小的經濟成本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效益為基本目標,即風險管理就是以最少的費用支出達到最大限度地分散、轉移、消除風險。水利工程建設的綜合復雜性特點決定了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管理要靈活多樣。在新的經濟形勢下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顯得更為復雜。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市場當前存在很多問題:如原材料價格管理問題、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不合理現象時有發生,都是因合同風險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業主為了急于完工,縮短競標時間、減少競標手續,更有甚者,通過不正當競爭,簽訂合同時附加不平等條款等。加之目前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的不平衡,使得業主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經常會將過多的風險強加給承包方,這些都嚴重制約了水利工程施工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解決這一切問題的根本要從合同入手,加強合同風險管理,通過對水利工程實施過程中風險識別估測,選擇合理的管理方式和相應的風險管理決策,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管理進行有效評價。防范和規避水利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合同風險,已成為每個水利工程實施企業的當務之急。
3.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方法
問題的根本要從合同入手,加強合同風險管理,通過對水利工程實施過程中風險識別估測,選擇合理的管理方式和相應的風險管理決策,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管理進行有效評價。防范和規避水利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合同風險,已成為每個水利工程實施企業的當務之急。
3.1當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水利工程施工單位的合同風險主要是合同簽訂風險和履約風險。目前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問題包括: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簽訂不謹慎、不能嚴格履約、
3.1.1施工合同管理體制不夠健全
主要表現為,工程質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成本控制不能有機結合。隨著我國基礎建設領域管理體制的不斷深入,水利工程市場已經逐步走向規范化和制度化,但是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存在著利益上存在矛盾,在招標時會利用價格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因此價格常常成為決定因素,而忽略了承包方的建設經驗和建設資質,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程質量。另一方面, 某些承包人為了提高自己的中標率而采用一些不正當的競爭手段來擾亂市場,這樣一來發包人無法根據客觀事實對工程質量、工期和成本控制有機結合。
3.1.2合同簽訂不規范
主要是工程各方,在合同簽訂前期對合同的重視程度不夠,有些合同簽訂過于簡單,相關簽約人員不夠專業。導致簽訂的合同沒有實質性的約束。一些情況下雙方簽訂合同的時候甚至都不適用范本,而是商定合同,這樣就很可能因為經驗不足或者是因為缺乏對于工程的細致的分析而在施工中出現一些合同中沒有的內容, 種預見性較差的合同會給工程建設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2}。很多合同因為條款不夠嚴密等會出現歧義,在執行過程中就會出現很多爭執。更有甚者有的工程為了趕工期,經常出現先施工后簽合同的現象。
3.1.3合同履行存在問題
由于施工過程中所涉及到的設計修改、施工自然條件的變化、業主新增項目、業主不按時簽證或回復聯系單及國家經濟政策變化等[3],都將給施工方造成相應的利益損失。由于水利工程施工的復雜性和綜合性,決定了其施工工期長,涉及面廣,對自然環境依賴性大。在施工過程中, 往往會由于自然環境和人為因素的干預而造成相應施工設計變更,這都將給施工單位帶來一定的風險。主要有工程質量風險、工期風險和成本風險。
3.1.4合同信息管理不規范和糾紛處理不盡合理
合同相關信息不能根據相關標準規范,主要是合同方經常按照意愿建立不規范合同,在內容信息上使用有歧義的措辭,致使各方對合同理解偏差。這都將導致在實施過程中因利益矛盾而引起糾紛。由于不合理的合同簽訂導致的糾紛往往難于處理,從而影響了工期和工程質量。
3.2防范水利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措施
3.2.1健全管理制度,增強法律意識
隨著我國在建設行業的合同法律的完備,對我國水利工程的招標以及施工等提出了更為具體要求。完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首先是要提高管理人員管理的素質,在合同法的前提下嚴格按照制度行事。在水利工程建設中,要著力使用經驗豐富、業務強的人員對合同過程進行嚴格管理和操作。合同執行的前期,要及時對合同執行人員進行相關的法律和制度培訓,使之熟知合同的相關內容,做到有理有據的按照合同開展工作。減少合同過程中出現歧義等,同時要增強合同的嚴密性以及可操作性等。
3.2.2規范合同簽訂程序
在合同招投標階段,招標方與投標方都需要對合同內容、合同簽訂要求有充分的認識,招投標階段雙方人員都必須認真理解文件中對于雙反義務權責的規定,尤其是風險如何界定、風險承擔主體如何界定;其次,在針對項目招標內容的溝通過程中,雙方需要清楚表明各自的立場與應盡義務和責任,將相關討論內容固定到紙面上,落實到法律文件。投標方需要充分估計實際施工過程所面臨的種種風險及發生的概率,并客觀反映到標的物的競標價格、相關工程類保險及免責聲明中,保障自身的權益不受損害;最后,對于招標方或由于供應商因素可能存在的導致風險發生的因素,應當在討論標書或最終合同擬定時,呈現到合同中,撇清自身所承擔的權責義務范圍,避免來自招標方或供應商的風險轉嫁。
3.2.3健全風險防范和事后評估機制
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后,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應當重視照章辦事,根據合同所限定的權責義務范圍進行施工實踐,健全自身的風險防范意識、制定風險防范機制,從而能夠更加快速有效的識別和判斷可能存在的合同風險;此外,在項目竣工后,還需要建立完善的時候評估機制,做好事后評估,避免“秋后算賬”的事件發生,對施工單位產生不好的社會影響和輿論壓力。總之,在工程的各個環節都應當重視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做到防患未然。
【參考文獻】
[1] 唐孝勛.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管理要點探究[J]. 科技技術應用,2012(7):162.
[2] 毛羽瓊. 淺談水電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管理[J]. 四川水力發電,2009(7):54-58.
[3] 羅恩華.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管理初探與實踐[J]. 湖南水利水電,2010(6):87-89.
關鍵詞:電力施工企業;合同風險;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TM73;F426.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對電力施工企業而言,電力施工項目合同是其基本業務和內容中的一個。因此,講電力施工企業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強化項目合同的風險控制。對于電力施工項目的合同條款,一般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政策性又較強,具有較大的投資額等基本功能。因而,在電力施工公司,強化風險管理有助于電力施工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運轉以及全盤進步的根基和前提。
1電力施工企業合同主要風險的識別
1.1主要風險
研究表明,在實際工作中,電力施工企業的合同的風險主要表現為主客觀風險:從主觀上來說,因為電力施工企業計劃不周詳,設計更改或圖紙提供不即時,而造成電力施工企業結構設計的弊端作用到實際,產生出較多的電力施工企業費用。分包商管理、技術達不到要求,在材料、設備供應方面,發包人又不及時提供,合同具有比較要緊的瑕疵,缺乏完善的轉嫁風險的擔保、保險、索賠等相關條款;發包人展約技能差,不僅不能按時給付工程款甚至故意拖延工程款;分包商,有時候是發包人拉郎配的分包商違約,完工的質、量、時都與原合同相悖;甲方派出的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工作效率差,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甚至是給予錯誤的指令。客觀上發包人供給的水文、地質、氣象等狀況和施工實際中大相徑庭,導致增大工程量和工期的延期。工程施工中事先又沒有約定,而發包人提出的條件不公允或十分尖刻。價格變化甚至上漲,使工程承包價格受到嚴重影響,在合同里面卻沒有列明價格變動后怎樣調整的條款,電力施工企業將會承擔履約的較大風險,倘若企業最初締結了總價固定合同,一旦有上漲價格那損失就會更大。尤其是存、貸款利率變動,匯率變化;國家調整工資、稅率、稅種、工作日等。
1.2風險的識別
對于以上主客觀風險,應建立識別機制。主要進行專家調查法和財務報表法和風險調查法進行識別:一是專家調查法。包括問卷考察法,訪談法,專題討論會,德爾菲法。常見的手段有二:一種叫業務相關的高級專業管理人員會議的召開,另一個是選取問卷式考察。由企業風險管理人員整理高級專家講述的意見并進行歸納、歸類、分析整理,用列表的形式列出風險表,交領導同志進行決策參考。第二種是財務報表法。此法要求把財務報表中列出的的重要的會計數據進行比對考察,在比對中弄清以往工程承接中的財務數據來對擬承接的電力工程進行風險識別。第三種是風險調查法。將擬建設項目的風險特征和相應的潛在風險從組織、自然、技術、經濟、環境、合同條款等方面進行分析。應當指出的是,調查不是一蹴而就的,因為風險管理系統是一個完整的循環,因此風險的考察應用連續方式在實施過程中不間斷的進行,以了解在不斷變化的條件下,項目風險狀況的影響。
2電力施工合同風險的防范
2.1企業內部風險評估機制的建立
風險評估是企業對將要到來的風險實施分析決策的過程。企業應建立適當的風險評估團隊,將風險管理項目的實施落實給項目管理團隊或者專門的機構。這種“自下而上”的方法,對管理者觀察和衡量、控制部門的風險是積極有效的,與此同時,實施相應的激勵體制,使管理人員也可以從企業降低運營風險或項目中收益。
2.2強化風險管理意識
電力施工企業的高效風險管理,給其帶來了超大的酬謝,如該項目可以使決策更科學,有更高的準確度;同時降低了工程的不確定性,更極大地提高項目經理的信心,提升他們的工作效能;且能在降低工程成本,縮短建設周期,確保建設項目的的質量和安全保障方面施展著重要作用。因此,在企業風險管理的第一件事就是明確針對他們風險管理宗旨,了解其風險管理是要達成怎樣的目標,有怎樣的相關性,在這個根基上,應強化企業風險管理的理念,領悟到卓有成效的風險管理對電力施工企業的未來進步中起著核心的作用。
2.3重視合同條款和施工合同設計
施工合同設計質量將會對電力施工企業項目的順利施工發揮重大的作用,合理的施工合同能夠使電力施工公司建設項目容易順利完成,有瑕疵的施工合同定然會給電力施工企業帶來重大的風險,嚴重的話還會致使施工企業帶來虧損,項目不能完成,因此,施工企業應注重整體合同制備條款設計以及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合同談判中,施工公司應組成有實戰經驗的員工團隊參與合同談判的整個過程,以嫻熟的談判技巧,確定明確和可行的目標,爭取自己可以爭取的權利,盡可能對合同條款實施完善,合同有關的表述盡可能準確。在合同條款上,應當是雙方權利和責任明確和清晰的表述,以避免合同中產生不同解釋的條款。
2.4不可承接工程靠借資、墊資
電力施工企業如果有企業間借貸或者不通過公開招投標就實施合同簽訂是違法的行為,一旦出現此類情況造成糾紛會對自己嚴重不利,且這類行為按照法律來說也是無效的。其法律后果會造成已經投入的資金無法按期收回或者根本不能收回。企業在合同的實施和簽訂時對那些口頭承諾和保證都不能信守,對合同是一個字千金,千萬不能搞一個承諾千金。凡是甲乙方研究討論的結論、共同的決定,相互的承諾,都要寫入書面合同,或者簽訂補充協議才能確定。簽訂合同時候,對其中的文字要逐字逐句研究、斟酌,其目的是要將合同中約定的活動的風險降到最小,這樣,我們才能有最大的收獲,最大的利益。
參考文獻
[1]杜樹蕾,王爽.施工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防范方法[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09,(11).
【關鍵詞】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合同風險;形成因素
房屋建筑具有極強的復雜性和不穩定性,在施工現場也經常發生一些安全事故。建筑企業要想減小發生施工事故的概率,就必須充分落實“ 安全第一,責任第一”的指導方針,通過科學有效的管理措施,對施工風險源進行有效辨別、評價和控制,從而實現安全建設。
1 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特性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周期長、投資大、技術高、復雜性強等特性。在建筑施工的整個過程中,存在著大量的不穩定因素和隨機因素,且這些因素都處于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之中,由此所造成的施工風險直接影響到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建筑工程施工項目具有以下風險特性:
1.1 建筑工程施工風險的普遍性和客觀性
眾所周知,不論是自然的雪災、洪澇、臺風和地震這些災害,還是現實社會中的戰爭、矛盾都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建筑施工的整個過程中一直都存在著施工風險。建筑施工企業只能減少出現施工風險的概率和施工風險造成的損失以及后果,并不能真正以意義上的完全將施工風險消除。
1.2 建筑工程施工風險的測量性和不確定性
所有的風險活動或者是風險事件的發生和結果都具有極強的不確定性。這些風險事件是否能夠發生、什么時間發生、發生之后會有什么樣的結果和影響這些都是不能夠確定的。但建筑企業可以根據科學資料和以往經驗來分析和判斷出發生各種施工風險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其他損失,由此對可能出現的施工損失進行預測和控制。
1.3 建筑工程施工風險的相對性
建筑工程施工風險的相對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風險的主體是相對的,這也就是說風險是相對于事件主體,同一個風險事件會對不同的事件造成不同的影響,有些事件主體會遭受到很大的損失和傷害,而有的事件主體反而會因禍得福,得到更好的發展。例如,如果施工現場的施工原材料出現丟失和損傷的情況,那么這項工程的保險公司和承包商都會受到極大的損失,而供應施工材料的供應商又得到了一次賺錢的機會。另一方面是指風險的大小是相對的,施工企業對于所有的風險活動或者是風險事件都有著一定的承受能力,但是這種能力也具有極強的不確定性,有的施工企業能夠承受較強、較大的風險,而有的施工企業卻經不起太大的風險波折。因此,這種風險能力要具體分析。
1.4 建筑工程施工風險的階段性
風險發展分為潛在風險階段、風險發生階段和造成后果階段這三個階段。潛在風險階段是指風險尚在醞釀,還沒有實際發生的階段,處于這一階段的施工企業沒有任何的損失,但是這種潛在風險還會不斷的發展,最終進入到風險發生階段,造成施工企業的損失;風險發生階段是指各種施工風險已經變成了事實。雖然這個時候已經發生了風險,但還并沒有對施工企業造成影響。這時施工企業就要沉著分析,避免施工風險影響到建筑施工的正常進行。通常說來,風險發生階段并不會持續多長時間;造成后果階段是指已經對建筑項目和施工企業造成了影響和損失,例如安全事故、經濟損失和其他損失。處于這一時期的施工企業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完全挽回損失的,只能采取措施來盡量減小損失。
2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的形成因素
建筑工程施工項目具有工期長、技術高、投資大、復雜性強等特征,再加上現階段我國建筑企業對于工程施工項目本身的認識有限,這就使得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中的客觀條件發生改變,由此極大的干擾施工合同執行。通常說來,這種客觀存在的不確定性會造成極大的合同風險。而形成施工合同風險有很多因素:由于施工技術、施工原材料和施工產地的限制,在工程施工的實際過程中,經常會出現許多不可預見的干擾,例如,地下工程往往會遇到和地質勘查截然相反的施工干擾(地下水流、古文物);而如果一旦參與對象不止兩個時,各對象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就會出現問題;而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周期過長,施工合同的施工條件和施工環境發生了改變,從而給工程施工帶來更大風險。
3 建筑施工項目合同風險的管理
3.1 合同風險的識別
眾所周知,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從實質上看,風險識別是施工企業對施工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所面臨的或者是隱藏的各種風險進行分析、判斷和整理的這一過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本身存在著施工項目內部和外部、技術因素和非技術因素、環境和非環境因素的各種施工風險。而施工項目的風險識別就是對施工風險存在的地點、出現風險的環境和條件、發生風險的幾率和造成的損失進行簡要的判斷和分析。
3.2 合同風險的評價和分析
客觀說來,每一種風險都有著自身獨一無二的規律、特性、影響大小和影響范圍,可將其做如下評價:對風險是否存在和風險發生的時間進行分析,也就是對施工風險可能出現的階段、環節和施工風險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進行可行性分析,就拿現如今的社會經濟來說,當前社會經濟形勢的惡化使得物價上漲的幅度過大,業主的承受能力減小;一般情況下,人們將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用概率來表示;風險級別有高有低,各種風險因素也不盡相同,但施工企業對于所有的風險都不是同等看待;對施工風險的起因和可控性進行分析,出現施工風險的原因分析是為了做好施工風險預測、解決對策和落實風險責任,施工風險的調控是施工企業對施工風險造成的影響進行有效的調節和控制。
3.3 合同風險的回避
合同風險的隱藏威脅可能發生的幾率過大,出現的后果也過于嚴重,而又沒有其他解決對策時,施工企業為減小損失和規避風險而主動放棄簽訂施工合同被稱作施工風險回避。一般說來,客觀上不需要的施工項目,完全沒有任何必要去冒險,否則一旦造成不利影響和損失,施工方根本不能承擔其后果,也沒有必要去冒這個風險。
4 結束語
現階段,建筑企業對建筑施工項目的風險管理意識不斷加深,這極大的提高了房屋建筑的施工質量和施工水平。但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建筑施工風險管理體系還不夠完善。因此,施工企業應根據我國施工工程的實際情況,學習國外先進的施工風險管理經驗,從而構建出科學合理的的建筑施工項目的風險管理體系,由此防范各種施工風險出現的可能,為我國的建筑事業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丁小英,吳亞軍,冀明亮.淺析施工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J].現代經濟信息,2013,23:35-36.
[2]劉明芳.論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風險管理[J].經營管理者,2014,13:326.
[3]鄧志勇,吳秀儀.論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風險管理[J].甘肅科技縱橫,2004,04:85-86.
[4]孫傲然.中國境外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合同風險管理[J].經營管理者,2013,02:114+102.
關鍵詞:合同合同管理索賠風險
在實際工作中,“索賠”是雙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可能提出索賠要求。索賠的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而不是懲罰。
1、工程合同的風險管理
1.1工程合同既是項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項目全面風險管理的主要依據。項目的管理者必須具有強烈的風險意識,學會從風險分析與風險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對項目可能遇到的風險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則,風險將給項目帶來巨大的損失。例如:某公司地公路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因技術條款中忽略了鋪路礫石的強度指標,施工中不得不使用達到強度指標礫石,工程成本大幅度提高,導致工程嚴重虧損。合同是合同主體各方應承擔風險的一種界定,風險分配通常在合同與招標文件中定義.例如在合同條件中,明確規定了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風險分配。如果業主的合同條件與合同條件不同,應進行逐條的對比研究,分析業主為什么要修改這一條,是否隱含著風險。
1.2 工程合同包含著多種難以界定的變量因素,這些因素都能構成項目的風險。從性質上分析,合同風險屬于非技術性風險,但工程合同中包含了大量的技術性條款。因此,對工程合同的風險分析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
2、施工合同管理
2.1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未能充分考慮和明確各種因素對工程建設的影響,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現這樣那樣的矛盾,從而引起施工索賠。
2.2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如地震、臺風、流沙泥、地質斷層、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構筑物等等引起的施工索賠。
2.3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承發包雙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過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見分歧和經濟利益驅動等人為因素,不嚴格執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賠。
3、將工程索賠風險轉化為利潤
工程索賠是一種權利要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條件的變化和外界的干擾,這正是影響項目實施的眾多變化因素的動態反映。沒有索賠,合同就不能體現其公正性,因為索賠是合同主體對工程風險的重新界定。工程索賠貫穿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重點在施工階段,涉及范圍相當廣泛。比如工程量變化、設計有誤、加速施工、施工圖變化、不利自然條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條件的變化和工期延誤等,這些都屬于可計量風險的范疇。工程索賠的條款已由第三版的1個分條款增加為5個分條款,形成獨立的主題。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關于工程索賠也作了相應的明確規定。這些索賠條款可以作為處理工程索賠的原則和法律依據。盡管工程索賠的解不是唯一的。但卻是可以計量的。利用合同條款或堆斷條款成功地進行索賠不僅是減少工程風險的基本手段,也反映項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1按索賠發生的原因分類
如施工準備、進度控制、質量控制、費用控制及管理等原因引起的索賠,
這種分類能明確指出每一項索賠的根源所在,使業主和工程師便于審核分析。
3.2 按索賠的有關當事人分類
可分為承包商同業主之間的索賠;總承包商同分承包商之間的索賠、承包商同供應商之間的索賠、承包商向保險公司、運輸公司的索賠等。
3.3按索賠的目的分類
可分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工期索賠就是要求業主延長施工時間,使原規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順延,從而避免了違約罰金的發生、費用索賠就是要求業主或承包商雙方補償費用損失,進而調整合同價款。
3.4 按索賠的業務性質分類
可分為工程索賠和商務索賠。工程索賠是指涉及工程項目建設中施工條件或施工技術、施工范圍等變化引起的索賠、一般發生頻率高,索賠費用大、商務索賠是指實施工程項目過程中的物資采購、運輸、保管等方面活動引起的索賠事項。
3.5 按索賠的處理方式分類
可分為單項索賠和總索賠。單項索賠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賠的方式,即按每一件索賠事項發生后,報送索賠通知書,編報索賠報告,要求單項解決支付,不與其他的索賠事項混在一起、總索賠,又稱綜合索賠,即對整個工程(或某項工程)中所發生的數起索賠事項,綜合在一起進行索賠。
4、工程風險與風險管理
工程風險的分類主要基于風險防范和風險處理,是定性的相對的。從性質上分析,可計量風險屬于技術性風險,是常規性的不可避免的風險,包括地質地基條件、材料供應、設備供應、工程變更、技術規范、設計與施工等造成的風險;非計量風險屬于非技術性風險,是非常規性風險,包括經濟風險、政治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組織協調風險等。
4.1 非計量風險的防范
非計量風險指政治、經濟及不可抗力風險。政治風險包括:戰爭、動亂、、法律制度的變化等;經濟風險包括:外匯風險、通貨膨脹、保護主義及稅收歧視等.這些風險在國際工程中經常遇到.政治風險發生的概率較小,但一旦發生將導致災害性后果,常常被稱作“致命風險”。對于政治風險,只能作定性分折與預測,承包商應在投標決策階段加強調查研究.經濟風險一般不可避免,應進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分析研究。對于若干種經濟風險預測的數學方法,由于置信度較低,不宜作為項目的決策依據。
4.2非計量風險管理和措施
以2008年為拐點,國內外宏觀經濟環境發生了復雜而深刻的變化,施工企業面臨的不確定因素驟然增加,很多原本隱形的風險轉變為現實的危機。伴隨著建筑市場勞動力等要素成本持續上升,資源和環境約束日益增強,外需增長的空間萎縮,傳統比較優勢逐漸缺失等嚴峻挑戰,建筑企業各種結構性、深層次的矛盾集中顯現,這使得現階段全面風險管理提升工作顯得尤為迫切。而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在市場競爭條件下取得優勝的重要管理環節,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合同風險是每個施工企業面臨的重大問題。
[關鍵詞]
建筑施工 全面合同履約合同管理 風險管控
中圖分類號:TU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引言 如何進行工程項目合同履約管理暨風險管控一直是我們關注與探討的重要課題,應該說不少經濟專家與同行在這方面都進行過卓有成效的探索。本文在此結合筆者十多年的工程項目管理控制實踐,對合同管理做了全方位、全過程的剖析研究,具體再就此問題作進一步探討,提出了各環節的風險及管控措施,力求全面、及時、有效地發現和規避合同風險,實現公司經營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以供同行相互交流、學習與共同提高,從而更好的為工程建設和經濟建設服務。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 合同意識淡薄,部分合同簽訂不規范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的施工企業有的還不能完全適應靠合同來維護企業自身利益這種市場競爭的方式,許多企業不設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全過程進行有效地監管。有些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二)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不一致
目前仍然一些業主存在著買方市場優勢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條款,或者強調施工企業一次包死,不計風險包干費,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出現較大的背離,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執行帶來很大困難。近幾年來,建筑市場內的法律法規不斷健全、完善,然而,仍有一些單位依仗天高皇帝遠,對個別項目不報建、不招標;或先招標,后報建;或明招、暗定;較普遍的存在強行要求施工企業墊資施工;隨意壓減工期;壓減造價;提高質量要求等等。最終都是施工合同的管理及執行得不到保障,造成工程不能正常履約。 (三)忽視合同的嚴肅性
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建筑施工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其一,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其二,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
(四)合同中存在用詞錯誤、矛盾及二義性的問題
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釋原則,承包商應對施工合同的理解負責,業主應主動為合同文件起草,應對合同文件的正確性負責。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單位根據業主的意思,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擬合同協議條款,經業主認可后簽署,往往幾經確認,最后招、投標文件中相應的合同條款已相差很遠。其一,是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簽署上過分遷就業主,主要表現在‘質量等級’要求提高;‘工程進度’要求縮短;‘工程造價’要求讓利,最終或違反自然的建設規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質量無法保證,合同執行必然受阻。其二,是施工單位認為合同只是一種表面形式,不重視,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錯誤和矛盾用詞的出現,甚至一些施工單位被迫有意使合同用詞錯誤、矛盾,或設置二義性問題,流待事后通過‘溝通’解決;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低。
(五)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無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賠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律性很強的工作,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地影響了我國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雖然有些施工企業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趨勢,開始在項目部設立合同管理機構,但大多數施工企業仍尚未建立正規的合同管理機構,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實施有效的動態的合同管理,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全面風險管控的內涵及建筑施工合同風險的分類
(一)風險管理起源發展簡述
1、在中國,“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和“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都說了兩個方面的意思:一是防患于未然,預先覺察潛在的危險,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發現自己處于危險境地,要及時離開。
2、在西方,風險管理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亞里士多德時代,但風險管理的概念及理論的明確提出,一般認為開始于20世紀初。由于像芝加哥大火、股票交易中的股票價格不確定性、天氣變化而對谷物期貨價格帶來的變化等等,給人們帶來生命或財產上的各種損失,人們出于減少這些損失的愿望,開始了對風險的研究,試圖找到一些可行的方法來認識風險、分析風險、監測風險以及規避或減少風險的損失。
3、1921年美國經濟學家佛蘭克.奈特在他的《風險,不確定性和利潤》一書中,對風險做出了經典的定義:“風險是可測定的不確定性”,從此風險管理的研究及應用,便在這樣的理論框架下拉開了序幕。
4、風險管理的發展趨勢是進行全面風險管理。它是指組織為達到其目標而確認和分析相關風險,對風險進行控制的過程,包括風險識別、衡量和控制三個環節。美國反欺詐財務報告委員會管理組織(COSO)的企業風險管理框架,是目前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最為權威的綱要性文件。
(二)風險的概念
1、風險是指在特定的條件下與給定的期間內,可能發生結果與期望結果之間的負差異(AARCM推薦定義)。
(三)風險的構成
1、風險因素:促使或引起風險事件發生的條件,以及風險事件發生時致使損失/機會增加、擴大的條件。
2、風險(危機)事件:引起損失/轉機的直接或外在原因;使風險造成損失/轉機的可能性轉化為現實性的媒介。
3、損失/轉機:非故意、非計劃、非預期的經濟價值減少的事實/或增加轉機的可能性。
圖1風險構成圖
(四)風險的種類
圖2風險損失分布圖
從風險損失的角度,可分為可控制的損失、不可控制的預期損失、不可控制的非預期損失以及極端損失。
風險管理的定義
1、項目風險管理研究是風險管理研究和項目管理研究的結合點,同時項目風險管理研究又是理論研究和實務研究的結合點。項目風險管理研究是從分析項目風險的起源入手,探討降低項目風險、為項目提供安全保障、促使項目順利完成的方法。
圖3 項目風險管理圖
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的意義是合理分配企業資源,梳理重大風險管理的內部流程,建立風險的信息報告系統,制定重大風險事件的應對措施,建立關鍵性風險的預警機制,評估企業的風險承受度,作為重大的決策依據。
圖險評估的內容與步驟
(七)風險識別方法
圖5常用風險識別方法
(八)風險對策
圖5風險應對方法
(九)全面風險管理內涵
近年來施工企業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從零開始、從無到有、由少到多、從點到面、由淺入深,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績,但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回避存在的問題。隨著大型施工企業的高速發展,規模擴張很快,但風險管理能力并沒有與之相匹配。風險管理工作較好的企業擴張比較適度、發展比較穩健;風險管理能力不強的企業擴張的非常快,導致了一些風險事件發生,而這些問題,正是開展全面風險管理提升要解決的短板和瓶頸。
1、對風險管理重視程度不夠,風險意識有待加強。 2、風險管理職能定位不明確,體系運行不暢。部分企業風險管理部門與業務部門的職責定位沒有理順,風險管理部門有被邊緣化傾向,導致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運行不暢,風險管理流于形式。
3、重大風險有效控制辦法比較少。部分企業每年都會開展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確定重大風險。重大風險評估出來,怎么預防、怎么監控、怎么動態管理是個問題。4、風險管理信息化建設還比較初級。 5、風險管理專業人才比較缺乏。
(十)建筑施工合同風險的識別及分類
工程承包合同的風險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合同本身所帶來的風險。二是合同履約過程的風險。1、合同本身所帶來的風險。合同本身風險即合同條款形成的風險,主要包括,合同價格、結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單及變更單、其他費用等風險。
(1)合同價格風險。合同價格風險主要因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形成的風險,該類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對明確,或有相對明確的圖紙,施工單位根據現有圖紙、資料在短期內進行報價。由于報價時間短,承包商無法詳細計算工程量,尤其是二類費用通常只要按經驗進行報價,錯報、漏報現象時有發生。并且施工單位為了中標,不敢報高價,報價水平較低,承包商索賠機會小,虧損風險大。該類型合同階段簡單,有利于業主控制投資,是近階段業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2)合同結算方式風險。合同結算方式風險主要包括合同中約定采用的定額及取費、結算總價降點率、結算件審核時間、結算件審核程序、結算件審減額扣款、合同外調價方法、結算爭議解決方法等。在簽訂合同時施工單位一定要注意結算條款,尤其是要明確結算件審核時間,有的業主以沒有約定結算時間在項目竣工后遲遲不給結算,有的業主要求結算實行三審或四審,或聘請外審,人為設置結算障礙,故意拖延結算時間,造成項目竣工后幾年不能結算。 (3)合同工期風險。合同工期是項目在合理施工組織條件下要達到的項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學合理。由于業主原因一般項目工期都處于前松后緊狀態,到工程后期業主為實現交工,一味壓縮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種因素影響,都會采取強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門關死,往往造成施工單位進行趕工。
(4)工程款支付條款中的風險。工程款的支付按時間劃分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即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最終付款和質量保修金。當前拖欠工程款已成為困擾施工企業的嚴重問題,墊資、帶資施工的現象仍然十分普遍,這些都給施工企業的良性發展帶來困難,同時對正常工期也受到影響,也是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要原因。許多工程合同對這部分條款不甚明確,尤其是對工程款支付違約索賠條款約定不完整、不嚴密,不公平,給施工企業造成經濟糾紛和經濟損失。 (5)工程變更風險。由于工程項目的復雜性和工程項目施工的長期性,合同執行過程中經常涉及工程變更問題。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關于設計更改、材料設備換用的合理化建議,經業主工程師同意,可以變更。但如未經業主、設計及監理同意,擅自變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對此賠償損失,并且不順延工期。在變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導致業主的反索賠。2、合同履約風險。合同履約風險即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形成的風險,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項目的各個部門都要按照各自的職權,按施工合同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施工合同的圓滿實現。合同履約風險主要包括:安全、質量、進度管理風險。
(1)安全風險主要包括違章罰款,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保證安全生產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項目管理成本增加。
(2)質量風險主要包括執行規范標準,提高產品質量的投入,或重大質量事故造成的損失。
(3)進度風險主要包括為趕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
三、 建筑施工全面合同履約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風險管控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從大的方面可以劃分為合同訂立階段和合同履約階段。合同訂立階段包括合同調查、談判、起草、審核、簽署等環節;合同履約階段包括合同的履行、補充和變更、解除、結算、登記等環節。
(一)合同簽訂前階段
合同訂立前要對項目進行科學論證、詳盡審查項目情況和可行性,再進行實質性談判。應當調查項目當地的地理、民俗、氣候條件、法律環境以及地方政策(國際工程應尤其注意)、設計施工圖、各種行政許可審批文件是否到位、拆遷是否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到位、施工資金是否到位、合同對方的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是否有效等,也可以爭取了解對方實施以往工程所簽訂的合同條件。
主要風險有:項目不具備實施條件;忽視被調查對象的主體資格審查,將不具備特定資質的主體或未取得國家行政審批的主體確定為準合同對象;與不具備權或越權的人簽訂合同,導致合同無效或引發潛在風險;在合同簽訂前錯誤判斷被調查對象的信用狀況,對被調查對象的履約能力給出不當評價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審查合同相對人及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授權委托書等材料的原件,避免對方造假。
第二,若合同簽字人是被授權人,應關注授權委托書是否合法有效、被授權人的行為是否在其被授權范圍內。授權委托書上應有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要有授權委托人的簽字字樣或印章,方便我方以后簽署合同時與合同上的印跡比對。
第三,要充分掌握業主和分包方、監理的情況。應獲取其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以往交易記錄等信息,分析其獲利能力、償債能力和營運能力,評估其財務風險和信用狀況,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持續關注其資信變化,建立和及時更新合同對方的商業信用檔案,分析其合同履約能力。
第四,可以與被調查對象的主要供應商、客戶、開戶銀行、主管稅務機關和工商管理等部門溝通,了解其生產經營情況、商業信譽和履約能力。
(二)合同談判階段
施工企業要充分考慮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種種情況,對項目全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并設計好相應對策、在合同中予以體現。對對方提出的特別不利的條款,應堅持原則、取得對方理解,盡量將風險轉移給對方。
主要風險有:談判中忽略合同重大問題或在重大問題上做出不當讓步;談判經驗不足,缺乏技術、法律和財務知識的支撐,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在談判前應當收集談判對手的資料,充分熟悉談判對手情況,做到知己知彼;深度考察業主的真實意圖,以便在項目談判中取得有利地位。
第二,關注合同核心內容、條款和細節,具體包括合同標的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合同價格的確定方式與支付方式,履約期限和方式,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方法、合同變更或解除條件等,每一個條款都要斟酌。有的合同往往約定竣工日期為業主向承包方頒發竣工驗收證書或履約證書的日期為準,但要考慮到實際竣工日期與簽發證書的日期并不一致,業主很有可能拖延頒證時間,導致結算、付款的延遲,甚至可能引發承包商的工期違約;有的合同約定按日計算逾期竣工違約金的,最好有封頂條款,即不超過一定的金額,鎖定風險。
第三,要注意擔保和墊資條款。要審查擔保的形式、擔保物的價值,一般來說,銀行保函、抵押、質押的風險最小,第三人信用擔保的風險較大,如果采納第三人信用擔保,要審查擔保人的信用及資金能力;要注意擔保的價值不能少于合同金額,擔保期限要跨越整個合同履行期間。對于有墊資施工要求的項目,應充分考慮到自身的資金情況以及財務、融資成本。謹慎參與直接墊資、隱性墊資或借款等其它變相墊資項目的投標,為確保自身利益,應由業主提供支付工程款的擔保,以及規定延遲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逾期支付計息等。
第四,要重點注意雙方的權利義務條款,防止合同相對人加重我方責任、推卸自己責任。對于業主附加給我方的責任,應視情況接受或不接受,盡量將風險鎖定。
第五,研究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業監管、產業政策、同類產品或服務價格等與談判內容相關的信息,正確制定本企業談判策略。
第六,盡量采納通用條款的規定,少設定專用條款。因為通用條款往往對于權利義務、程序的規定較為詳細、公正,而專用條款則往往偏向于維護合同強勢方的利益。
第七,加強保密工作,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予以記錄并妥善保存。
第八,每次合同談判會上應派專人作文書記錄,于會議結束時做成會議紀要,由雙方簽字確認,對于雙方已簽字確認的內容不允許變更,以鞏固談判成果、避免時間和精力的浪費。
(三)合同文本擬定階段
主要風險有:選擇不恰當的合同形式;合同內容和方式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沖突;合同內容和條款不完整、表述不嚴謹準確,或存在重大疏漏;通過操縱合同金額等條款規避國家合同管理的規定,如將需要招標或上級審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標的金額較小的若干不重要合同等。
主要管控措施包括:
第一,規范合同文本。所有合同應當采用書面打印的形式,禁止手寫、手填,防止合同被篡改。國家或行業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優先選用,國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完整、條款齊全、權責明確、風險分擔公正合理,建議嚴格推行;國外工程盡量采用FIDIC合同文本。
第二,嚴密合同用詞。不能使用“爭取”、“大約”、“左右”等不規范用語,前后條款不能互相矛盾,約定都必須具體、明確。例如,由發包人完成的施工場地“三通一平”,應寫明水、電等管線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點、開通的時間、路面的要求,施工場地的面積和應達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響開工的責任等,以及如果由于發包方的原因導致承包方不能如期開工,則工期順延。
第三,合法、合規。合同內容和方式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一致,盡量避免簽訂黑白合同、轉包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蓋違法目的的合同,否則合同可能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第四,合同文本一般由業務承辦部門起草,其他各部門配合,重大合同或法律關系復雜的特殊合同應當聘請律師參與起草。
第五,履約保函格式要請專業人員把關,防止業主惡意沒收保函,造成我方不應有的損失。履約保函內容中應盡量回避“見索即付”、“不能抗辯”、“不可追索”、“保函可轉讓”等字句,規定好保函的生效條件和有效期間,并在業主的書面索償與銀行付款之間增加間隔期限。
第六,不管是手寫還是打印的合同,要特別留意“其他約定事項”、給出多個選項讓合同當事人自由選擇的條款等需要補充填寫的欄目。如不存在其他約定事項,應注明“此項空白”或“無其他約定事項”;對于需選擇的,應明確標明選項,不可空白;對于不采納的條款,應在選項處劃斜線,或標明“不采納”,防止合同被篡改。
第七,考慮到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時間長、情況復雜多變等特性,應在合同中給自己保留解除合同的權利,以留余地。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業主嚴重拖延支付工程款、分包方嚴重拖延工期、重大的安全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給我方帶來不利影響等。
第八,合同規定“若發生糾紛則在合同簽約地訴訟”等類似條款的,應在合同中標明簽約地。
第九,對糾紛處理方式的規定應明確,訴訟和仲裁只能選擇一個,不能規定為“可以訴訟或仲裁”,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對訴訟管轄法院的指定要唯一、明確,對仲裁機構的選擇要唯一、明確、合法。
(四)合同審核風險管控
主要風險有:未能發現合同文本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對發現的問題未提出恰當的修訂意見;未根據審核人員的改進意見修改合同,導致合同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未被糾正。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審核人員應當對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經濟性、可行性和嚴密性進行全面審核,重點關注合同的主體、內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公司的經濟利益,對方當事人是否具備履約能力,合同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條款是否明確等。
第二,建立會審制度,對有重大影響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文本,組織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相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提出評審意見,再由牽頭部門收集匯總并修改,如果不能按照審核意見修改,應出具書面說明論證。
(五)合同簽署階段
主要風險有:對方簽署合同的方式違法、無效;授權委托人超越權限簽訂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當;簽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應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人簽字的,應當有授權委托書,并把授權委托書、身份證等證件作為合同附件。
第二,嚴細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采取恰當措施,防止已簽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加蓋騎縫章,騎縫章應蓋在合同側面,不可蓋在上下角,且要全面覆蓋合同的每一頁。也可使用防偽印記等。
第四,禁止用鉛筆等可涂抹的筆來簽字。
第五,合同的簽署應同時有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不可遺漏任何一項。
第六,不要遺漏合同簽署日期。
第七,合同簽署頁如果是單獨一頁,應標明“本頁無正文”。
第八,簽署合同應該盡量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集中簽訂,若是對方先簽訂再傳遞過來的,簽署前應再仔細審查每一個合同條款,防止對方私自修改合同。
第九,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后方可生效的合同,或須報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或備案的,應當履行相應程序。
(六)合同的履行和結算階段
合同的履行和結算是問題高發階段,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有:對方違約,造成我方的損失;我方違約,遭到對方的索賠;未辦理工程簽證或簽證無效;未保留有利的索賠證據或證據無效;違反合同條款,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時催收到期合同款項;在沒有合同依據的情況下盲目付款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組織部門有針對性的進行合同交底,對分析出的風險按管理部門進行交底,明確各部門管理重點,督促部門指導現場進行風險控制。第二,相關管理部門應當熟悉合同,建立合同的分類臺賬,制定詳細的履行計劃,嚴格按合同的約定施工、付款以及催收到期欠款。
第三,應派專人做簽證的管理和來往信函、文書、電報等證據的收集工作。如發生設計變更、工期延長、價格調整等情況,應及時辦理簽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必須具備風險防范意識,隨時多方搜集有利于我方的證據。首先,簽證文件應該提交給對方項目經理或工程師,以使對方對簽證有實質性響應,避免提交給對方收文人員而久拖不決;其次,簽證上應有對方的簽收意見,不應僅僅是“已收到”、“知悉”、“情況屬實”等,唯有簽收意見才能表明對方的態度,是同意還是不同意,如果同意,補償多少錢,延期多少天等;再次,簽證應作三聯,一聯交業主,一聯交監理,一聯由我方保存;最后,簽證應保留原件,方可作為證據使用。
第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合同風險因素分析,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對于可預見的風險,要認真分析,制定專門的防范措施,落實到相關部門和責任人,并下發風險控制文件,隨時跟蹤事態的發展,力爭最大可能的降低風險。
第五,對合同對方的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若發現有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喪失商業信譽、故意重大違約等情況的,應及時書面上報公司,并視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及時提示風險、立即暫停施工等,避免合同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第六,禁止未簽合同而先履行。應簽訂書面合同而雙方未簽訂的,應當立即補簽合同,作為結算、付款、索賠的依據。
第七,合同不得已而中止或終止的,要辦理中止、終止手續,簽訂書面的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因中止、終止合同給我方帶來損失的,應及時追究對方的責任。中止、終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履行時,也應依程序辦理恢復施工的手續。
第八,對項目部印章的保存和使用應實行專人專管,建立起科學合理的用印審批制度并做好記錄。防止印章濫用、出借印章,禁止給分包方的材料買賣、設備租賃等合同蓋我方公章。
第九,禁止給分包商的材料采購、設備租賃等行為提供任何擔保。
第十,當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項目管理人員不得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索賠報告、對帳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經公司領導或相關管理部門同意。
第十一,對履行周期長、標的大、復雜疑難的重大合同實行計劃履行和定期報告檢查制度,并定期對帳。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管理人員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七)合同補充、變更和解除階段
主要風險有:沒有就質量、價款、履行地點等內容與合同對方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對于條款顯失公平、有誤或對方有欺詐行為等情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因政策調整、市場變化等客觀因素,已經或可能導致企業利益受損;變更后的合同未能爭取到更多利益,反而使我方變得更加被動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變更后的合同視同新合同,須履行相應的合同管理流程,嚴格審核合同條款,對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以及不利的條款拒絕簽訂,切忌一味屈從。
第二,在合同履行中,項目管理人員要對合同的不足之處進行歸納總結,制定詳盡的索賠計劃,下達不同階段的索賠指標,并派專人跟蹤落實,爭取取得對方的理解,并簽訂補充變更協議。
第三,對于顯失公平、條款有誤或存在欺詐行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調整、市場變化等客觀因素已經或可能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的合同,要按程序及時通報合同對方,力爭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辦理合同變更、索賠或解除事宜。
第四,解除合同造成我方經濟損失而對方有過錯的,可以向對方提出索賠。
(八)合同糾紛處理階段
在國際動蕩的金融環境下,建筑施工合同糾紛大量增加,這就要求項目管理人員應針對當前形勢下合同履行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的違約和糾紛,及時采取措施。
第一,對方出現違約或資金不足等情況時,可以視情況的嚴重程度要求對方提供抵押、第三人保證、提高履約保證金和履約保函額度等多種財產保全。
第二,對對方申訴、來函較多、訴訟群發的項目可以組織成立專門的調查組,深入現場調查并走訪合同相對方,全面掌握項目情況和合同履行情況,化解矛盾和危機。
第三,一旦產生糾紛,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當事人協商。合同糾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應當簽署書面協議;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根據合同的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糾紛處理過程中,相關經辦人員不得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實質性答復或承諾。
(九)合同登記階段
合同的簽署、履行、結算、補充或變更、解除等都需要進行合同登記。
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合同檔案不全、合同泄密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合同登記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分類和歸檔。
第二,建立合同文本統一分類和連續編號制度,以防止或及早發現合同文本的遺失。
第三,加強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國家或商業秘密。
第四,規范合同管理人員職責,明確合同流轉、借閱和歸還的職責權限和審批程序等有關要求,實施合同管理的責任追究制度,對合同保管情況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
四、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承包商的風險識別及管控措施
(一)不同的合同價款約定方式帶來的風險及對策
范本規定了合同價款約定方式,即:固定價款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價格合同給承包人帶來的風險最大,按照固定價格合同簽約后,承包人將完全承擔約定風險范圍內的風險費用。對固定價格合同風險,承包人可從以下三方面加以規避:1、在合同談判時,將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通過專用條款加以明確具體,在專用條款中風險范圍外可作價格調整的風險約定清楚。
2、風險費用計算方法和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亦應明確細化,避免日后合同雙方因理解不同而產生糾紛。3、承包人應根據調研并結合過去的工程實際經驗,將風險按可能發生的概率和造成損失的大小進行分類,盡可能通過合同談判,將發生概率高、造成損失大的風險納入可調合同價款的風險范圍內。
(二)合同文件中不同解釋引起的風險及對策
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組成較多,各組成文件間可能會出現矛盾或二義性,給承包人帶來風險。因此,承包人應投入足夠的技術力量對合同各組成文件進行前后對照逐條逐字詳細分析檢查。特別是根據合同范本承包人應知道: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這些變更的協議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簽署在后的協議或文件效力高于簽署在先的。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實施的整個過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謹慎地對待與發包人和工程師簽署的任何文字的東西,盡力避免文件間潛在的不一致性,謹防因疏忽在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中出現與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內容,使原先爭取到的有利條款前功盡棄。
(三)延期開工和工期延誤風險及對策
合同范本通過條款規定,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但承包人對延期開工的通知沒有否決權。盡管條款中有對承包商的約定,承包商往往只能獲得因延期開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全部或部分賠償,間接損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賠償,大多數情況下承包人都希望及時開工,縮短投標和開工之間的時間。延期開工會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機、料調配計劃的變更風險、分包人的報價有效期到期風險、物價上漲風險等等。通用條例明確了7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規定發包人未能履行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顯然,工期延誤會打亂承包人原定的施工計劃,造成勞動力、施工低效率的損失,增加現場管理費。承包人可從三方面著手化解工程延誤風險:1、在工程計劃上應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彈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誤能力。
2、加強與發包人、設計人、供貨人等的日常聯系溝通,盡力消除各方可能造成工期延誤的隱患,特別是努力避免關鍵路線工作停工。
3、在工期延誤不可避免的情況下,收集有利證據科學合理地計算因發包人責任導致工期延誤給自己造成的損失,使用有關通用條款及時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四)業主工程師對承包人的認可檢查權帶來的風險及對策
合同范本通用條款規定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這一條款的關鍵是“約定標準”,盡管在施工合同中對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應達到合理的標準,施工工作應達到工程目標的要求,屬于不言而喻的默示條款,但既然有了“約定條款”,就成為衡量工程質量的標尺。承包人應促成專用條款中“約定標準”具體化明確化,承包人特別要對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仔細研究,檢查約定是否含糊不清,是否有可操作性,避免由于與工程師、發包人對約定標準有不同理解而導致可能的返工等損失。通用條款還規定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可見在采購材料設備方面,標準不明確就無形中增大了承包人風險,因此也應在相關專用條款中明確標準要求。
(五)工程變更風險及對策
通用條款分別從兩方面對工程設計變更做了規定。一方面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原計劃進行變更,另一方面規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賠償損失,不順延工期。顯然,未經工程師的同意承包人不能對設計進行變更,不能換用原定的材料設備,即便這些變更或換用是合適的優化的,承包人應嚴格把握承包人提出設計變更時要經過的關鍵程序,即:要經工程師的同意,慎防未經工程師同意的變更或換用導致被發包人索賠。在工程量的確認上也有類似的問題,通用條款規定對承包人超過設計圖紙范圍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算。可見嚴格遵守設計圖紙是承包人減少麻煩避免風險的基本原則。
(六)分包風險及對策
分包一直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一個復雜棘手的問題。無論對發包人還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雙刃劍。通用條款規定,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因此,作為總承包人,要規避分包風險就必須在遵照執行總承包合同的前提下制定分包合同,避免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矛盾給各方帶來的風險和麻煩。對于重要的分包人,總承包人應要求其開出以總承包人為收益人的有關保函,通過保函獲得經濟擔保,制約分包,規避風險。
(七)可投保的風險及對策
工程保險可將建設工程中可能發生的人為或意外的風險損失全部或部分轉嫁于保險公司。保險是承包人減少風險的重要手段。合同范本通用條款規定了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參保的保險,其中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由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進行保險,支付保險費用。由于施工周期長,各種情況復雜,承包人不應報有僥幸心理不投保或不按規定期限投保,因小失大。
五、 結束語 總之,市場經濟實際上就是契約經濟,伴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和建筑市場逐步完善,合同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施工企業只有加強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種關口,樹立風險意識,在投標時將合同條款逐條吃透,考慮風險預備費用;在談判時細化明晰合同內容,爭取有利條款:在項目執行中采取技術、經濟和組織措施制定風險對策,規避風險并加以索賠管理,以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六、謝辭
在論文收筆之際,首先要感謝多年來向我傳授工程管理相關專業知識的幾位老師,是他們的辛勤付出,使我掌握了服務社會的本領。我更要感謝王躍辰先生,這篇論文從選題到結構,幫助了我開拓研究思路。初稿寫成后,經躍辰先生精心點撥及多次提出最寶貴的修改意見,才有了現在的成果。從躍辰先生身上使我學到了做學問要有一絲不茍的美德,嚴謹求實的態度,踏踏實實的精神,讓我受益終生。在此,我們向諸位老師深深地鞠上一躬,并表示最最誠摯的敬意!
參考文獻
[1]王寶平.關于施工項目成本管理的問題[J].財務月刊,2006,(7).
[2]李濟貴.試析項目成本管理[J].財會月刊,2004,(2).
[3]賈孝良。淺談建筑上的合同管理[J]. 中國科技信息, 2005,(24)
[4]熊晴峰.成本管理的分析[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
[5]黃倫亞。淺述施工企業合同管理[J]. 科技信息(科學教研)
[6]劉曉坤.論建筑工程的預結算及其審核[J].魅力中國,2010,(13)
[7]高錦霞.淺談我國建筑工程項目成本管理存在的問題與發展對策
[8]梁祿文。 施工企業如何建立合同管理體系[J].廣東科技, 2007
作者簡介:
關鍵詞:風險管理;風險評估;不確定性
根據筆者多年施工管理經驗及理論學習研究,我國大中型施工項目建設周期一般1-3年,投資規模都在幾千萬到數億元,項目施工過程將面臨諸多風險,但對建筑施工項目經濟效益影響大的主要是合同管理風險與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因此,建筑施工項目的風險管理具有越來越值得重視的研究價值。本文就如何科學地管理控制、轉移這兩種風險所帶來的損失,降低項目施工成本,增加項目利潤進行探討。
一、施工項目風險管理的內容
施工項目風險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現代化管理重要組成部分,關系企業的存亡,是施工項目管理過程中經濟虧損或重大責任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施工項目風險管理貫穿整個項目施工過程,主要指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不確定性,還包括施工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漏洞所帶來的潛在風險。施工項目風險管理主要是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完善施工項目風險管理機制,做到預警監控風險發生及其帶來的危害程度,做好風險管理工作,提高項目全員風險意識,能在風險發生時采取有效地補救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施工項目風險管理能使企業樹立良好的信譽,并減少企業現金流量及年利潤波動,提高企業地位,有利于企業廣泛拓展建筑市場。隨著建筑業發展日新月異,行業間聯系也越來越緊密,新的風險將不斷增加,所以研究施工項目風險意義重大。
建筑承包商承包工程項目必然受工程所在地的自然、市場環境和工程發包單位、監理單位、當地工程主管部門因素影響。而工程合同條件中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對建筑承包商有著主導約束力,要求施工項目部必須有全面的專業技術知識、扎實的現場施工經驗和優秀的經營管理能力。世界經濟快速發展使建筑項目規模向大型化、復雜化發展,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信息計算機管理技術的發展不斷帶來技術革新和管理革新,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多樣化、集中化,這些對施工項目風險管理影響也趨復雜化。
然而,隨著建筑施工項目管理日趨完善,施工工藝、技術、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日趨成熟,施工機械設備大多已通過ISO9000族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相繼出臺使建筑施工項目安全文明生產有據可循,全員安全教育知識普及也使項目施工安全生產風險得到有力控制。在這種情況下來自于施工技術、質量、安全文明生產方面的風險在建筑施工企業內部已經有豐富、可靠的管理控制經驗,其對施工項目帶來的損失能得到有效控制。而來自于建筑施工企業同業主的施工承包合同管理及外部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對施工項目有著潛在的巨大影響,是施工項目風險管理也是建筑施工企業風險管理的難點和重點,來自于施工合同管理和市場價格波動方面的風險對施工項目影響及其控制方法應受到重視。
二、施工項目合同管理風險
(一)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施工項目合同管理是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經濟、技術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索賠、解除、解決、爭議、終止與評價的全過程進行的管理工作。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的任務是根據法律、政策的要求,運用指導、組織、檢查、考核、監督等手段,促使當事人依法簽訂合同,全面實際的履行合同,及時妥善地處理合同爭議和糾紛,不失時機地進行合理索賠,預防發生違約行為,避免造成經濟損失,保證合同目標順利實現。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建立健全施工項目合同管理制度。
2、經常對合同管理人員、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進行合同法律知識教育,提高合同業務人員法律意識和專業素質。
3、在合同簽約階段,重點是了解對方的信譽,核實其法人資格及其他有關情況和資料;監督雙方依照法律程序簽訂合同,避免出現無效合同、不完善合同,預防合同糾紛發生;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施工項目合同的簽證、公證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送交合同管理機關等有關部門備案。
4、合同履約階段,要經常檢查合同以及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并進行統計分析,如統計合同份數、合同金額、糾紛次數,分析違約原因、變更和索賠情況、合同履約率等,以便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做好有關合同履行中的調解、訴訟、仲裁等工作,協調好企業與各方面及有關單位的經濟協作關系。
5、專人整理保管合同、附件、工程洽商資料、補充協議、變更記錄及其委托的監理工程師之間的來往函件等文件,隨時備查;合同期滿,工程竣工結算后,歸檔整理全部合同文件。
(二)施工項目合同管理風險及控制
施工項目合同管理風險主要有:條款遺漏與定義不準確、表達不清、合同索賠管理工作不力等,另外,合同條款中有不平等條款,導致甲乙雙方責任、權利含糊,施工合同在具體履行過程中存在遇到不可抗力問題、合同變更、解除、違約、索賠、爭議、終止等潛在風險影響。建設工程項目的完成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項目合同管理是一個較長的過程,現代建設施工項目價值量大、合同價格高,但是激烈的建筑市場競爭使得合同價格中包含的利潤卻有限,項目合同管理的不好,將給施工項目帶來很大的經濟損失,相反,項目合同管理得好就能帶來經濟效益。另外,現代施工項目參建單位多,有的大型或特大型項目參建單位多達十幾家,涉及的合同文件也很多,相應合同條款也復雜繁瑣。交叉施工與協調管理是現代施工項目管理特點之一,項目經理部科應學對待這種情況,保證工程有序進行。施工項目合同實施時間長,涉及面廣,導致合同受外界環境(如經濟條件、社會條件、法律和自然條件等)影響大,引起的風險也大,所以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對減少和降低風險是至關重要的。
建筑承包商應大力加強項目合同管理,完善企業內部合同管理體制,進一步提高企業自身的現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生產、造價。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時加強現代化的信息管理制度是控制項目合同管理風險的有效方法。通過合同審查明確施工合同有效條件是否符合《合同法》;審查合同主要內容中工期是否合理,工程造價及計算方法是否明確,合同雙方代表權限有無重疊;審查合同中是否明確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保修年限及質量保證;審查合同中是否具體明確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方式;審查合同中免責及限制責任問題。
施工項目合同風險一旦發生,就要展開轉移風險和合同索賠工作。承包方可以按照合同條款利用索賠手段減少和轉移損失。向第三方轉移風險也是有效的重要方式,即通過履約保證、工程保險和工程分包等方式來實現風險轉移,要做好分包管理工作,適時轉移合同風險。杜絕墊資工程,減少合同違約風險。
三、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及控制
近年來,世界性的金融危機造成商品市場價格波動較大,不容易預測,建材市場價格變化對建筑施工企業影響最大,預防和轉移這方面風險對施工項目帶來的損失是很多建筑承包商風險管理的難點。但是科學地看待市場,利用建材市場價格波動有利的一面增加施工項目經濟效益,而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轉移其帶給施工項目成本增加的不利因素,建筑承包商就可大幅度降低或消除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的影響。
首先,要強化施工項目合同管理,將市場價格波動因素寫入合同條款,動態的轉移建材大幅度地漲價帶來的項目成本增加,在造價中合理地補回價差。但對于風險自擔的總價合同,承擔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對建筑承包商無疑是一個巨大的考驗。只有加強資金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施工合同履約能力,減少施工過程成本損耗,降低經營管理風險,建筑承包商才能有效抵御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大部分建筑施工企業都成立了自身的資金結算中心,要進一步利用結算中心嚴格把關資金的流向和流量,建立資金收支臺賬計劃,減少同材料供應商材料貨款違約訴訟,提高履約能力及企業商譽。
其次,要強化項目管理,調動項目全員責任感,向市場要效益,向工程質量、工期進度要效益。強化項目目標管理,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實現單位工程質量、造價、工期、安全文明生產各項關鍵指標都能落實到人,并與效益掛鉤,與企業激勵機制掛鉤,提高施工項目班子成員積極性。加強工程節點結算和竣工決算管理,爭取在工程中寫入工程節點和竣工結算及其時限款項,使資金能及時到賬,減少資金流量大幅度波動。及時了解建設單位、分包單位、材料供應商的詳細信息,對其資金、履約能力要分析,并能靈活的寫入相應合同條款,讓他們分擔一部分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四、總結
強化施工項目管理能力,資金管理能力,實現項目目標管理控制是建筑承包商降低施工成本,節約項目資金,降低和轉移施工項目風險的關鍵。
參考文獻:
1、建筑施工手冊(縮印本)[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