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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促進學生綜合素質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高職院校 學業評價 形成性評價
教學評價是學校教學活動中的重要環節,是教學活動中的航標燈,是實現教學目的極其重要的手段。教學評價中的所謂學生學業成績評價,實質上就是判斷學生的學業是否達到或在何種程度上達到教學目標的要求。我國當前職業教育中,對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價,大多采用以卷面考試為主僅對學習成績來評定的終結性評價。這種評價方式以一紙一考一分數定終身,重在評定學生的知識掌握、智能發展方面。而對學生的情感態度、性格品行等品質方面的評價的形成性評價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醫學院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為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于2008年秋季學期起對學生學業評價體系進行了大膽的探索:制定了學生學業評價新體系――形成性評價體系,并在學校各年級、各專業的部分班級和部分課程中進行了一學期的試點、推廣而后穩步推進,至今已經施行了3年多。試點、推廣后,筆者采用查看相關資料、與教師座談、問卷隨機抽樣調查等方式,對學校的72名教師和540位學生進行了調查。調查的教師分布到我校的公共部、基礎部、護理系、藥檢系、康復系、信息中心、附屬醫院科教課,調查的學生也分布到我校大中專各個年級的各專業。通過調查,筆者認為總體看形成性評價是一種好的科學的評價體系,能全面的對學生的知識掌握、智能發展、情感態度、性格品行等方面進行評價。該評價體系以人為本,能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1 學生學業評價體系的方案內容
該評價體系避免了傳統的卷面測試僅對單一的知識掌握、智能發展進行評價的不足,其內容是很全面的,也是立體的。主要從學習自主性、學習過程、個性化學習(或實訓)、學習效果、學習道德五個維度來評價學生。該評價體系根據職業學校的職業特點和課程特點,分為人文類學科和專業學科兩種評價表,二者在內容上的不同點在于前者有“個性化學習”內容而無“實訓”的內容,后者有“實訓”內容而無“個性化學習”的內容。
2 學生學業評價體系指標分解
該評價體系實行百分制,且目標分解細化。該評價體系分為5個一級指標和15-17個二級指標,每一個二級指標對應有詳細的評估標準,依據評估標準又劃分為A、B、C三個等級,每個等級賦予一定的分值,所有A等級的分值累加起來總分值為100分。A等級和C等級有具體詳盡的語言描述,介于二者之間的屬于B等級。5個一級指標分別是學習自主性、學習過程、個性化學習(或實訓)、學習效果、學習的素質道德。學習自主性對應的二級指標有學習目標、學習態度;學習過程對應的二級指標有課堂紀律、學習狀態、學習策略、學習能力;人文類學科評價表中的個性化學習對應的二級指標有參與活動、興趣愛好;專業學科評價表中的實訓對應的二級指標有基本素質、操作技能、試訓能力;學習效果對應的二級指標有測試成績、補考或者重修、應用能力、職業養成;學習道德對應的二級指標有考場表現、合作學習。關于評估標準和等級分值舉一例予以說明,如“學習自主性”對應的二級指標“學習目標”的A等級評估標準為:對該課程學習興趣濃厚,學習目標明確,在取得衛生職業資格和技術等級證書等方面,有明確目標與可行規劃,其A等級分值為3分,該二級指標的C等級的評估標準為:沒有學習計劃,對該課程無學習興趣,其C等級分1分,介于中間的B等級的分值為2分。
3 學生學業評價體系評價方法和操作流程
該學生學業評價體系評價方式分為個人自評、小組評定、教師評定及最終評定。個人自評即學生本人根據自身各方面的表現,按照每項二級指標對應的評估標準給自己一個客觀的分數。小組評定即由學習小組根據該組員各方面的表現,按照每項二級指標對應的評估標準給該組員一個客觀的分數。教師評定即由該課程的任課教師根據該學生的各方面表現,按照每項二級指標對應的評估標準給該學生一個客觀的分數。最終評定即指把該學生的個人自評分數、小組評定分數、教師評定分數三項按一定的權重比計算出該學生該課程的最終分數,其三項的權重比依次為0.1、0.3、0.6,最終評定分數的計算公式是:最終評定分數=個人自評分數*0.1+小組評定分數*0.3+教師評定分數*0.6。
其操作流程是公布評價表――觀察記錄學習歷程――書面測試、操作考核――評定分數。具體一點來說,首先任課教師在第一次上該課程時向全班同學發放或者公布其學生學業成績評價表,讓學生伊始就明白各項的評估標準。其次教師要安排好適當規模的學習小組,使每個同學都能參加某一學習小組,并且小組要記錄好組員在小組學習中的表現,同時教師要細致的記錄每個學生在本門課程學習中各方面的細節表現和量化數據;然后,由任課教師組織操作考核和卷面考試并且記錄分數;最后是評定分數,評定分數依次分四步走,第一步,任課教師和學習小組公布所記錄的學生表現,由學生本人進行個人自評,第二步,由學習小組對該組成員進行小組評定并公示小組評定的分數并接受審核,第三步,由任課教師評定學生該課程的分數,第四步,根據權重比計算出最終評定分數,最終評定分數=個人自評分數*0.1+小組評定分數*0.3+教師評定分數*0.6,這最終評定分數就是學生該課程的最終成績,可折合成相應學分和績點記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量。
4 學生學業評價體系評價效果評估
在問卷調查中,傳統的“一紙定終身”的卷面考試方法受到了教師和學生的質疑,有82%的教師和89%的學生認為傳統的卷面考試方法不能測試出學生的實際水平和綜合素質。相反新的學生學業評價體系受到教師和學生的積極肯定,有63%的教師和63%的學生認為新的評價體系好,能較準確全面的評價學生的學業,60%的教師和53%的學生認為新的評價體系能區分優、中、差的學生,60%的教師和54%的學生認為新的評價體系能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新的評價體系有好的評價效果,能促進學生素質發展,進而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
新的評價體系要求老師對學生各方面情況都能了解,但在問卷調查中,36%的學生認為老師能了解大多數學生,32%的學生認為老師只能了解一半左右的學生,32%的學生認為老師只能了解少數學生。這三組數據得到了教師數據的印證,在問卷中教師選擇的比例與學生選擇的比例相近,同時在試點教師座談會中有教師也談了相同的感受:所帶學生太多,對學生缺乏全面客觀的了解。80%的教師和92%的學生認為專業課和專業基礎課老師老師更了解學生,所調查的全部教師和94%學生認為小班課老師更了解學生。
基于以上情況,認為新的學生學業評價體系特別適合在專業課、專業基礎課、小班課(教師所帶人數少)中推行。
5 學生學業評價體系存在的問題和改進辦法
5.1 由于學生在自評和小組評定中不能客觀評價,可實行基準分制和加減分制
在問卷調查中,40%的學生回答在“學生自評”中會給自己抬高分數,29%的學生回答在“小組評價”中會抬高自己的分數。這一點也得到了試點教師試點班級印證。針對上述情況,可以采用基準分制和加減分制,即定原評價體系中的B等級的分值為基準分,然后依據評估標準進行加減分,并必須注明加減分的條件。
5.2 原評價表中卷面測試分數和操作考核分數的比重偏低,可適當提高卷面分數和操作考核分數的比重
試卷測試分數只占25%,在理論上存在學生試卷考試等零分,而最終評定分數仍然及格,甚至達到70分的可能。77%的教師認為試卷測試成績比重應在30%-50%之間。34%的學生認為該比重為30%,17%的學生認為該比重為50%。因此建議提高卷面分數的比重,操作考試亦然。
5.3 教師操作時有難度,工作量大,可簡化和合并二級指標
專業學科版中M1-1與M1-2相似,有重復性,可合并。關于補考重修評價無法操作。考試違紀不應當量化,成績應直接作零分處理。評價體系表與花名冊結合在一起,便于教師操作。
5.4 把最終評定百分制轉化為等級制,可充分體現素質教育的理念
5.5 鼓勵任課班級多學生人數多的教師,鼓勵老師采取靈活多樣評價方式
5.6 提高教師評定分數在最終評定分數的中的比重
修改最終評定分數公式,提高教師評分的比重。即把“最終評定分數=個人自評分數*0.1+小組評定分數*0.3+教師評定分數*0.6”修改為“最終評定分數=個人自評分數*0.1+小組評定分數*0.2+教師評定分數*0.7”。
參考文獻:
【關鍵詞】初中 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評價
【中圖分類號】G6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810(2013)28-0013-02
2006年9月,延慶縣教委根據本縣初中實際制訂了《延慶縣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并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組織開展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探索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定保障、運行機制,方法策略,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
2011年6月,為進一步推進延慶縣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我們通過問卷調查、訪談、文本分析、觀察等方式,對延慶縣推進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態度、方式、內容及結果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思考,旨在完善制度和改進實施策略,有效提高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的質量,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一 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的態度
綜合素質評價是新課改和考試制度改革的需要,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手段。延慶縣作為國家級課改示范縣,積極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力求提高延慶縣教育質量,轉變教師教育教學觀念,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態度是人們對學生的思想道德、學業成就、合作與交流、運動與健康等方面的評價。態度決定成敗,態度決定生命,態度決定高度,態度決定一切。我們對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了調研,通過問卷調查和個別訪談,了解到85.3%的教師、90.6%的領導、68.6%的學生和75%的家長都比較贊成和支持綜合素質評價。各級領導重視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宣傳、培訓,建立完善各項保障機制,各校的工作安排科學合理,評價主體認識到位。但還有少部分表示不太理解,對于這部分人群我們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提高認識,確保此項工作科學、規范地實施。
二 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的方式
北京市教委就各項指標應采用哪些評價方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見表)。通過問卷調查、訪談、日常工作觀察及文本分析等了解到:有83.9%的教師會經常采用日常觀察評價和68.3%的教師采用活動展示評價,59.5%的教師會選擇監測評價,只有36.6%的教師會選擇檔案袋評價,還有一部分教師會選擇才藝展示評價(41.0%)、社會實踐評價(42.2%)、談話評價(36.9%)等。教師們對評價方式有一定的認識,較多使用顯性的評價方法,對于復雜、隱性不好操作的方法置之不理。基于以上調查結果,要求各校教師在市教委各項指標評價方法的明確規定下,結合本縣、本校和學生實際情況,對每項評價指標選擇合理的、多元的評價方式,促進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更加科學、規范、實效,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轉變教師教學方式,提高延慶教育教學質量。
各項綜合素質評價指標與評價方法對照表
評價指標 主要評價方法和形式(工具)
思想道德 情境測驗、日常觀察記錄、檔案袋評價
學業成就 紙筆測驗、情境測驗、問卷調查、檔案袋評價
身體健康 問卷調查、身體形態測量、身體機能測量、身體素質測量
心理健康 情境測驗、調查問卷、日常觀察記錄、人物推選卡
個性發展 活動展示評價、作品集評價
三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要體現為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性指標評價內容應包含國家對于學生全面素質發展有重要意義的各個方面,全面但不意味“面面俱到”。還要結合本區縣實際情況和可操作性,將每項內容從不同要素進行細化,反映其可操作,但要避免照搬評價項目。延慶縣認為北京市確定思想道德、學業成就、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和個性發展五個評價指標能夠體現延慶縣初中生全面素質發展的各個方面,為了使工作更具操作性,將其細化成56項評價要素。對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全面性調查顯示:78.1%的教師和89.7%的學生認為較全面、可操作,符合發展性原則,既關注了學生的知識和技能,也關注了學生的態度、情感與價值觀,有利于實現學生的全面發展。對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重要性的調查結果顯示:80.3%的教師和78.1%的學生認為當前學校最重視的是“學業成就”評價,最不重視的是“個性發展”評價;67.3%的教師和40.8%的學生認為“思想道德”最重要,其他四個選項比例很低。在考試制度改革還未完善的今天,無論素質教育、新課改喊得如何響亮,還是扭轉不了分數決定學生命運的理念,在評價工作中各校明顯重視“學業成就”,針對其他四個方面的評價尚未得到充分重視與發揮。所以要加快考試制度的改革步伐,有效實施素質教育,轉變教育觀念,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四 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
評價結果是反映學生綜合素質實際狀況的關鍵環節,就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如何與中考掛鉤等問題進行了思考。
1.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真實性
評價結果是否真實,直接影響評價效果和信度,制約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在綜合素質評價實施中,加強對評價者的培訓和指導,提高他們的素養,促使評價結果真實可信。對結果真實性的調查結果顯示:78.5%的教師和66.6%的學生都認為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能客觀、準確地反映出學生綜合素質的實際水平,還有33.4%的學生對此持保留態度。針對此結果我們進行了反思,認為評價內容、評價標準不夠完善。
2.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中考掛鉤
綜合素質評價與中考掛鉤,能促進評價工作的落實,引起教師、學生、社會的高度重視。調查也顯示:59.1%的教師和60.1%的學生都贊成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考錄取學生的依據。如何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中考選拔相結合。評價結果不失真變味,評價內容更加具體明確易操作,評價標準更加科學合理,各評價機構更加發揮其管理、督導、監控作用,評價制度更有力度和效度,評價者客觀公正,平時行為與平時成績相結合,提高評價的信度和效度,減少評價的主觀性。
3.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呈現
通過對《北京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分析,我們了解到,對不同的評價指標的評價結果分別以“等級”、“百分制”、“書面語言”描述表示。如思想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學業情感,體育鍛煉習慣、個人健康技能的掌握,自我認識、人際關系、適應環境等指標的評價結果,用評價量表、調查問卷、測量器材搜集評價信息,通過分析評價信息形成畢業生評價結果,用“等級”表示;知識技能評價結果,用考試法搜集評價信息,將畢業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綜合評價結果,用“百分制”表示;身體形態、身體機能、身體素質等指標,用測量器材搜集評價信息,形成評價結果,用“百分制”表示;特長、有新意的勞動和活動成果等的評價結果,用文獻資料法搜集評價信息,將學生三年來獲獎、受表彰的事實進行匯總形成畢業評價結果,用“書面語言”描述表示。
班主任對學生三年來思想道德、學業成就、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個性發展達到的水平作出全面評價,特別要肯定學生的優勢和發展潛能,并明確指出其存在的主要問題。
基于以上四方面的分析,更有效地推進初中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就應加大輿論宣傳力度、進一步完善評價制度、構建評價管理機制,促進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實施,促使評價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評價結果更加科學有效,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發展。
第一,構建評價管理機制。為了保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效實施和順利推進,應建立區(縣)級評價領導機構、學校評價委員會、班級評價小組三級評價組織。區(縣)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學校校長、教研員、教師、家長等組成。其職責包括制訂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指導各校評價工作,監控評價程序,接受和處理各界人士的咨詢、申訴與舉報,糾正評價中的錯誤,查處違規行為。校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由校長、教師、家長等組成。其主要職責是:首先,落實縣教委制訂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方案,依據縣實施方案制訂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實施方案;確認各班成立的評價小組成員;監督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實施情況,并確認各班的評價結果,及時給予反饋;接受學生與家長的咨詢與申訴。學校評價委員會確定聘任綜合素質評價者,每個班成立一個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成,小組成員人數應為3~5人,不得少于3人。班級評價小組成員要在本班教學至少1年,要具備極強的責任心,工作認真,又具備良好的誠信意識。其職責是:依據學校評價委員會工作要求制訂班級評價方案;組織好本班學生做好綜合素質評價的電子平臺填寫,評價結果確認、反饋等工作,接受家長的咨詢。
第二,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一項十分繁雜而又敏感的工作,事關重大。要采取電視、報紙、廣播、座談、講座等多種方式加強宣傳,闡明綜合素質的含義及評價工作的意義,尤其向家長說明綜合素質評價對學生未來發展的重要價值。通過公開透明的程序,創設良好的評價氛圍,最大程度地消除各界的顧慮,爭取得到廣泛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進一步完善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是課程改革的重要部分,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的關鍵,是促進學生綜合素質提高的手段,是升入高一級學校的重要依據。依據《北京市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科學、規范開展此項工作,建立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制度、公示制度、監控制度和舉報申訴制度,加強評價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及時反饋評價情況,確保評價工作正確有效。
參考文獻
[1]馬偉彬、苗培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的進展問題與建議[J].現代中小學教育,2009(9):76~79
關鍵詞:留守兒童;素質;科學評價;全面發展
中圖分類號:G6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2095-6401(2016)04-0017-01
農村寄宿制學校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依據,以綜合素質評價為內容,這樣不但有利于素質教育的開展,也有利于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同時也要求教師進一步轉變教育教學行為,引導學生更好地認識自我,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從而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一、建立“四位一體”的留守兒童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一)教師對學生評價
作為教師,要充分利用班級活動、筆記、積極評價等多種形式和激勵手段,充分肯定學生所取得的進步,鼓勵學生積極、健康地向上發展,促進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師評價要以學生平時表現為依據,評價結果以等級呈現。教師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發現,善于引導,多元評價每一個學生,肯定學生的進步,讓學生感受到評價工作給自己帶來的成就感。
(二)家長對子女評價
在對學生的評價中要重視與家長的溝通。為了更全面地了解學生,更客觀公正地評價學生,學校制定了《酒泉第五中學班主任家校聯系冊》與《酒泉第五中學學生綜合素質發展評價手冊》共同作為家校雙方相互溝通的橋梁,讓家長對子女在家的學習習慣、生活習慣、自理能力等方面的情況給予科學的評價,同時班主任利用家長會,組織家長開展評價工作的交流活動,喚起每一個家長對子女評價工作的責任心,通過家長評價促進孩子的健康發展。
(三)學生對同伴評價
在學生之間積極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有利于促進班級學生之間的相互了解和交流。班主任可以利用班會課精心組織和指導本班開展學生之間的相互評價與交流,通過同伴的相互評價與交流,發現班級學生的閃光點,同時在評價中指出同伴存在的各種問題與不足,有利于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四)個人自我評價
在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生個人根據《酒泉第五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的評價內容,依據自己平時的表現進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全面的自我評價,結果以A、B、C、D等級呈現,同時自己寫不超過1000字的自我評定材料,從思想、學習、生活、審美、運動等方面展開個人自我等級評價。個人自我評價、同學評價、家長評價、教師評價占綜合素質評價的百分比分別為10%、15%、25%、50%。匯總后確定每個學生的最終評價結果,以A、B、C、D等級呈現,其中百分比分別為30%、50%、15%、5%。通過綜合素質評價讓學生發現自己的長處,在評價中正確認識自己,完善自己。
二、重視評價內容的多元化
農村寄宿制學校留守兒童生活素質評價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同時引導學生的人生規劃,明確發展方向。教師要不斷學習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學手段,運用科學的教育評價理論和方法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重視評價內容的多元化。首先,評價與一日常規結合,促進學生基本道德素養的形成。通過在課上、課間、集會、作業、考試等一日常規的個人表現進行管理評價,引導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發展,從而促進學生社會公民意識形成,基本道德素養提高,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心理品質基本形成。其次,學校要建立學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價的獎勵機制。為加強學生評價過程管理,綜合素質評價要與學校的評優樹模結合起來,學校表彰“優秀三好學生”“市級優秀班干部”等榮譽稱號的評選和申報,都要與學生的綜合素質考核結果掛鉤。再次,學校建立科學的學生綜合素養評價指標矩陣。要努力構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建立指標矩陣,將期末考試成績、網絡學習和自測成績、平時作業、研究報告、小論文成績、競賽成績、出勤表現成績都納入其中,并通過討論確定矩陣元素中各個指標的具體取值,注重學生的過程和能力的評價。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尤其是留守兒童的綜合素質評價,目前在我國仍處在探索階段。全國寄宿制學校還沒有可以借鑒的固定模式,因此對農村寄宿制學校留守兒童綜合素質評價任重道遠。作為寄宿制學校的教師要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反復研究、不斷完善創新,從而建立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學生之間、學生個人“四位一體”的綜合素質科學評價體系,打破以往傳統的學校教師單一以學生成績為唯一評價工具的鐐銬和束縛,從而建立科學、全面、可行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不斷助推農村寄宿制學校和留守兒童的健康發展、和諧發展、全面發展和內涵式發展。
參考文獻:
[1]金付栓,魏麗華.區域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策略[J].學園,2014(5):28-30.
各位領導、校長、老師:
大家好!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區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管理評價系統項目啟動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區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建設實施工作。
下面,就建設實施我區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工作,我講幾點意見。
一、要充分認識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當今社會,學生成長中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的豐富性,現代社會對人才綜合素質的不斷需求和人才標準的多元化,都使基礎教育的目標指向了學生的綜合素質。新課程改革中也明確提出,要改革學生的評價內容和評價形式,對學生的成長實施多種形式的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既是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改革、完善人才選拔標準的必然要求。
2014年9月,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做出重大決策部署,提出“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2014年12月,教育部頒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強調“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可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已經成為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有利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充分發揮綜合素質評價的導向和激勵作用,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積極主動地發展;有利于促進評價方式改革,轉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選拔從只看“冷冰冰的分”到關注“活生生的人”,實行知行合一。
2016年6月,省教育廳決定實施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驗工作,確定福州、廈門、**、三明市為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驗區,實驗工作自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實施,周期三年。《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指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中高考改革共同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有利于發揮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對于基礎教育的引領作用,有利于綜合素質評價在中小學的扎實推進,也有利于基礎教育階段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本著為每一個學生負責的教育原則,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使命感,抓住本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驗的契機,全面啟動實施我區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建設工作。
二、要扎實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建設實施的各項工作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文件精神,探索教育管理信息化新模式,我區依托慧海科技建設**區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區域管理平臺。
該平臺實現了“兩個創新”、“四個改變”。“兩個創新”即創新了評價載體和管理手段,評價載體由過去的以紙質為主到現在的以信息化為主,管理手段由過去的單一管理到現在的多元管理,評價載體和管理手段更加現代化、科學化,使綜合評價結果更有公平度和可信度;“四個改變”即改變了評價主體、評價方法、評價內容、評價結果。具體說,評價主體由班主任單一主體改變成以學生評價、教師評價、家長評價、學生自評、互評為多元主體。評價方法以紙質和集中評價改變成以數字化、信息化和過程性評價為主。評價內容以學業成績為主改變成以道德與情操、科學與文化、審美與表現、運動與健康、實踐與操作五個維度為主。
本學期,我區要在**等7所中學、**區實驗小學等8所中心小學實施學生綜合評價工作,為穩妥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全面實施,制定了《**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計劃》(在下發材料中有詳細說明)。
各校要注意時間節點,按照實施計劃的各階段要求,抓好統籌謀劃,落實到位,扎實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建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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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全面推行素質教育,深化課程改革,提升我區基礎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希望大家按照我局的統一部署和具體要求,積極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一、指導思想
(一)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最重要的目標。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描述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狀況、社會公益活動和日常表現等真實、典型的內容,反映學生的素質發展狀況,為高等學校錄取學生提供更多的信息,并逐步成為高等學校招生擇優錄取的重要參考之一。同時對基礎教育階段的學校教育教學有重要的引導作用,通過對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目標、內容、方法、制度等方面的探索,穩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衡量學生全面發展的狀況,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內容的全面性,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有特長的發展。通過對評價主體的互動化、評價內容的多元化和評價過程的動態化,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加強評價制度建設。根據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和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各項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高中教育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普通高中學校、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理解并接受,要使普通高中教學組織、考試考查組織、高校錄取等方面的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制定要合理,有較強的可評性,評價要有多元主體的參與,評價操作要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輝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的全面指導。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咨詢、投訴、復議等事宜的處理。各市的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實施,校長是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綜合素質工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和復議申請。
四、評價內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模塊修習記錄、基本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考查和信息技術等級等四個方面。模塊修習記錄反映學生在校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和各科目各模塊修習情況。基本素質反映學生的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各方面情況。實驗操作考查反映學生在科學領域的實際操作能力。信息技術等級反映學生在技術領域的信息技術能力和素養。
(一)模塊修習記錄
普通高中課程由學習領域、科目、模塊三個層次構成。根據學分管理的要求,學生修習課程的情況通過三年學分進行管理。學校通過學分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業成績。學生學業狀況通過學分記錄予以量化反映,通過適當的描述反映學生成長發展過程。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通知》粵教基[*]47號文“課程設置及學分分配表”要求,學生畢業的必修學分要求:每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內必須獲得必修學分116分(包括綜合實踐活動23學分);學生畢業的選修學分要求:選修學分在28分以上,其中選修二至少獲得6學分。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中要將必修學分、選修學分和各學分對應修習的模塊名稱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二)基本素質評價
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基本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五個方面。
1.評價內容
具體維度、要素和評價內容見附件一。
2.評價方法
采用學生自評和他評相結合的方式,以寫實性文字描述為主,提供實證材料等對學生的基本素質進行評價。在評價中要根據基本素質的不同內容,采取相應的方法。
(1)道德素養
學生道德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成長記錄、教師和同學的評價等,由學生的自我評價為主,同學互評為輔。
(2)文化素養
學生文化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和學習興趣。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成績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綜合實踐
學生綜合實踐的評價,根據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及完成情況,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的實證材料等,客觀反映學生在綜合實踐方面的表現。
(4)身心健康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5)藝術素養
學生藝術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參加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
3.評價結果呈現
基本素質評價由學生本人描述性記錄和具體作品名稱等呈現,學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的描述或記錄予以確認或補充,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同時提供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典型材料。
(三)實驗操作考查
1.考查內容
實驗操作考查內容涉及科學領域和技術領域中通用技術科目的必修學分對應的模塊內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由省制定《普通高中實驗操作考查要求》,著重考查學生在實驗范圍內的觀察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級以上市統一命題,由各學校設立實驗考查考場,負責實施考查。
3.考查結果呈現
實驗操作考查成績按以等級呈現,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將考查結果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
1.考試內容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內容涉及信息技術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內容。以《課程標準》為依據,由省制定《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大綱》,規定各個等級考試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維具體目標要求,公布試卷結構和題型。
2.考試方法
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由廣東省考試中心負責提供統一的試題及考試系統,各地級市教育局的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學校負責將考試成績記入學生檔案。
3.考試成績呈現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成績按以等級呈現,分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等五個等級。將考試結果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評價的結果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具體反映,學校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個人及其家長;評價結果作為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依據之一;評價結果作為高等學校錄取或退檔的依據之一。
六、保障措施
為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發揮評價對學校發展和學生發展的促進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評價工作的公示、誠信、監督、申訴等制度。
(一)各市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評價的內容、方法、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校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對學校進行評價工作實施的培訓。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在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理,接受社會及學生家長對具體學校評價工作的投訴及情況核查。
(二)學校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具體程序、工作小組人員構成進行公示,對以班級為單位的評價小組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定、公示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復議申請,對評價過程中行為不當的教師進行相應的處理。
[關鍵詞]學生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體系
[中圖分類號]G5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808(2010)06-0029-03
我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實施時間不長,許多改革方案還尚在試行階段,就此角度而言,現在討論其制度化似乎為時尚早。但如果我們借用新制度主義的視角,將制度的應用范圍從單純的約束人們社會行為及其結果的基本假設中解放出來,將其看作是鑲嵌在既有意義系統中的一套相對穩定的規則系統和有組織的實踐,它們在面對外界環境變化及個體的偏好與期望時能保持相對的韌性,哪么,“制度化”所關注的范圍就發生了改變,即從關注正式形成的制度轉向同時關注促進正式制度得以形成的那些非正式制度和過渡制度,從關注靜態的制度轉為關注制度形成的動態發展過程。本文便借用這種視角,探討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化的意義與制約因素以及如何實現。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化的意義
當前,在綜合素質評價改革過程中出現了兩種現象:一方面,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的確在更新著研究者與實踐者對學生評價問題的理解,改變著教育評價模式的樣貌和形態;另一方面,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似乎并沒有撼動教育評價模式的基本架構,考試成績仍然是評價學生的主要標準。如何理解這兩種同時存在的現象?這引出了我們在探討促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化時的第一個問題:實現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化有什么意義?結合我國教育現實,我們認為其意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縮小理想評價制度與現實評價制度的差距
對學生而言,分數評價獲得的只是一種相對公平的評價結果,而這種相對的公平不僅是造成“應試教育”的根本原因,更是對學生的全面發展造成了種種障礙。從某種程度上說,是單一的分數評價造就了“單向度的人”。因此,采用單一的分數評價模式已經不能滿足教育選才和促進個體發展的需要,人們對于改革傳統評價制度的愿望相當明確且急迫。這種情況正如利伯曼(R.C.Lieberman)所言,制度變革產生于互不匹配的制度現狀與理想模式之間的“摩擦”。當理想評價制度與現實評價制度之間的“摩擦”產生時,變革就產生了。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就是縮小二者之間差距的必然選擇。正是在此意義上,我們可以說體現著理想評價制度的綜合素質評價總是有用的,盡管它仍然存在著很多不足,但它仍體現著我們向理想評價制度趨近的可能性和決心。
(二)加快“制度叢”體系的改革進程
一種制度總是與其他多種制度相互關聯,從而以“制度叢”的形態存在著。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就與學校教育制度、課程制度、人才選拔制度等諸多制度一起形成了“制度叢”。根據新制度主義的理論,我們將“制度叢”中某些一旦發生變革,變動速度就很快的制度稱為“快動(fast-moving)制度”;而將變動速度緩慢的制度稱為“慢動(slow-moving)制度”。那么,當兩類制度發展不平衡時,它們就會角力,而二者角力的結果則是領先的制度在受到對方限制的同時也迫使對方作出與自己趨同的改變,進而保持兩類制度發展的平衡性。在課程改革過程中,課程制度的調整、課程管理體制的變革等要求教育評價制度必須作出改革,同時改革了的教育評價制度也要求將來的課程制度、課程管理制度、人才選拔制度等適應自身的變革。因此,實現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化的實質是將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化作為“制度叢”中的“快動制度”,通過其與“慢動制度”之間的角力來達到帶動“慢動制度”變革的作用,進而促進整個“制度叢”體系的變革,最終使教育制度更加符合教育改革的需要。
(三)減少公眾對綜合素質評價公正性的質疑
消除公眾對綜合素質評價公正性質疑的最好方法就是實現它的制度化。這是因為,首先,從制度理論中“制度決定”的角度來看,雖然綜合素質評價的操作過程會受到個人主觀因素的影響,但只要產生了相應的規則與制度就會使其逐漸接近公平。其次,制訂制度的目的就在于實現一種理想的公平、公正狀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化,就是通過給可能發生沖突和矛盾的空間提供規則,來增強空間的秩序以及空間中人的相互信任。它一方面可以通過提供可靠的信息,減少公眾的不信任感;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懲罰措施,對違反規則的行為進行懲罰,以遏制評價過程中不公正評價行為的發生。
(四)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教育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實現學生的全面發展,但現實情況卻是分數仍然是學生發展的決定性標準,學生全面發展的目標并未得到實現。究其原因,主要還在于評價制度沒有真正得到改革。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化則是從根本上對教育評價制度進行改革,真正為實現學生的全面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首先,綜合素質評價是一種過程性評價,它消除了以往那種“一考定終身”的考試弊端。其次,綜合素質評價不在于對學生進行甄別和選拔,更重要的功能是通過對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方面的培養,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化的制約
既然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化是有意義的,那么針對上述第二種現象,我們的第二個問題就是:什么因素制約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化?從質疑產生的來源看,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一)評價制度供給者與消費者的利益差別,
在制度學的分析中,政府是正式制度的供給者,學生、家長則是制度的消費者。作為制度的供給者,政府在提供評價制度時,一般會較大程度地考慮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以此為主再兼顧個人利益;而制度消費者對制度提供的獲利機會的理解則難以從大局和長遠考慮,往往表現得更加“功利化”和“局部化”。具體而言,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供給者關注的是如何通過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來進一步提高教育資源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公平、促進個體與社會的共同發展等;制度的消費者則只關注如何才能使自己獲得更多、更好的教育資源。一般而言,制度消費者在制度執行中受到的利益損害越大,他們的質疑就越多,而質疑越多,實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化就越難。
(二)評價制度內部的相互牽制
綜合素質評價雖然在學校教育領域中開展,但其具體涉及的領域卻遠不止于此。因為“制度叢”
影響著行動者的觀念與行為,也抵制著某一種制度作出激進的改變,它傾向于將局部的變革拉回原有的軌道,從而保障制度體系的穩定。因此,當綜合素質評價作出的局部變革不能與周圍的相關制度(如教師評價制度、學校評價制度、教師發展制度等)保持同步變化時,教師、學校為提升學生綜合素質所付出的勞動和所取得的成績就難以得到其他評價制度的認同。這樣,評價體系內部就會引起質疑,評價體系內部存在著的“制度叢”就成為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化的障礙。
(三)缺乏對利益最少者的教育補償
根據羅爾斯(J.Rawls)《正義論》中的補償原則,為了平等地對待所有人,社會就必須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賦較低和出生于較低社會地位的人們,因此較大的資源可能要花費在智力較差而非較高的人身上。學校是一個嚴密、正規、封閉的篩選教育體系,其操作模式是挑選最大利益者進入下一階段的教育體系。因此,在競爭中失利的人就會被逐步排斥到教育體系之外,在義務教育階段結束以后就逐級退出教育體系,成為最少的受益者;或者退出優質教育資源的選擇行列,成為較少受益者。又由于缺乏對于利益最少者的補償教育,這部分受教育者的發展就處于不利地位,所以他們就容易因綜合素質評價的某些評價指標難以量化而產生質疑。
(四)評價方案本身的缺陷
從我們搜集到的多個省市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來看,其缺陷集中體現在以下方面。首先,很多具體評價指標都存在難以測量的問題。如“關心國家大事”“有建設家鄉的愿望”“具有奉獻精神”等都屬于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范疇,對這些方面進行評價若稍有不慎,就會導致學生和家長的質疑。其次,評價指標過于籠統且帶有極強的主觀色彩,在具體操作時很難把握。最后,幾乎所有方案都要求學生能夠出具較豐富的實證材料,這也很有難度。學生參加活動如果沒有獲獎就很難獲得有價值的證明材料;而心理健康教育情況、觀察記錄及研究性學習情況等則很難在短時間內提供。
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化的策略
實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化就是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體系。在現代意義上,完善的制度體系一般應包括四個方面:理論基礎、規則系統、組織系統與設備系統。因此,要促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化,就應該結合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化的制約因素和制度體系所包含的四個方面進行考慮。
(一)用法律化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的規則系統
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規則系統的法律化和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的理論基礎都是實現制度化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只是在任務分工上有所不同。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理論基礎關注的是理論闡釋的重要性,它們由各相關領域的專家共同完成,而綜合素質評價規則系統的法律化則需要由政府主管部門完成。綜合素質評價的規則系統包括與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的各種法律、章程、條例、道德規范等具體的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而我們所指的用法律化完善綜合素質評價規則系統就是要形成其中的成文規定部分。其目的是使綜合素質評價能夠成功地確立自己的合法性,從而削弱原有評價制度的合法性,使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擁有更多變革的契機和能量。
(二)以制度配置保障綜合素質評價規則系統
由于法律只是對人們的行為作出了最低限度的合法化規定,因此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規則系統的法律化也只是其實現制度化的前提條件。所以,我們需要在實現綜合素質評價規則系統法律化的基礎之上,進一步提供具體的制度配置來保障綜合素質評價規則系統的有效運行。提供法律基礎之上的制度配置實際上是一種體現教育改革者利益和理想的中性手段,它是綜合素質評價改革的支持與保障。首先,它可以通過約束評價操作者的行為來保證評價過程中的程序公平,進而保障教育公平。其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配置可以有效削弱“制度叢”體系中的變革障礙,并以強制性變遷的方式促進這些“慢動制度”的轉變。
(三)形成正規化的綜合素質評價組織系統
在當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在各地區范圍內分別開展的情況下,正規化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組織系統應該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任組長,基教、招生、教研、紀檢等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和各地方、學校成立的執行小組共同構成的立體交叉系統。其形成意義在于:首先。可以保證組織內成員深入領會法律法規和國家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準確把握教育評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其次,可以準確掌握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并搜集相關信息,進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再者,正規化的評價組織系統還有利于評價組織內部的相互監督和問責,從而防止出現責任推諉的情況。
【關鍵詞】職業能力 綜合素質 評價
職業能力是人們從事一門或若干相近職業所必備的本領,是個體在職業、社會和私人情境中科學思維、對個人和社會負責任行事的熱情和能力,是科學的工作和學習方法的基礎。近幾年,高職所培養的人才在職業能力方面未表現出明顯優勢,不能滿足企業、行業對技能型人才的要求,問題根源在于高職學生專業技能不強,綜合素質不高。
一、我國高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現狀分析
高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社會需求脫節。高職現行的綜合素質評價的標準并不能充分反映畢業生的真實情況和素質。綜合素質測評中的德智體幾個大方面以及每個大方面下具體的小指標之間的權重關系很難協調好,導致最終測算出來的分數并不具有實際意義上的效用,這種評價很難滿足用人單位選拔畢業生的評價需求。
高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缺乏全面性。在各校現行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下,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過分注重知識性的考評,忽視了能力考評;過分注重了量化評價的結果,忽視了定性評價;過分注重對現實測評指標的考評,忽視了對潛質測評指標的考評;過分注重了對結果的考評,忽視了對過程的考評。
對高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與功能缺乏認識。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目的是評價和反饋學生的素質發展狀況,激勵和引導學生不斷提高自身全面素質,為國家培養出新型的高技能人才。然而,對高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目的和功能的認識上,很多學校的認識仍就停留在為學生獎學金評定、評優評先、就業的等工作提供依據的低層次水平,這直接導致了對影響學生成才的許多因素并未評價或評價不夠,沒有為學生的發展指明方向。
二、職業能力導向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功能和意義
《關于大力推進高職改革發展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157號)提出高職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是以促進就業為目的,以服務經濟發展為宗旨,以綜合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因此,在培養學生綜合素質中也應該以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為出發點,制定培養學生的專業能力、方法能力和社會能力的多元化學生綜合評價功能。
三、職業能力導向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職業能力導向下,高職的學生素質評價必須具有多元化的功能和內容,這就需要我們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多元化的質量評價體系,實現以評價促進學生職業能力發展的綜合素質學習目標。由美國心理學家加德納創立的多元智能理論是關于人類智力及其性質和結構的理論,它從促進人的智能全面發展的視角,向傳統的考查學生智力理論提出了挑戰;多元智力理論的評價觀從評價內涵、內容、方法上提出了多樣化的要求,體現了素質教育關于促進全體學生發展的本質要求(加德納,2004)。多元智能理論的提出和對教育教學評價的研究,對突出職業特色和高職特點,幫助建立以職業能力為導向的多元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提出了新的目標和啟示。
(一)評價目標多元化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目標多元化是指評價要關注學生的專業能力、方法能力和社會能力的提高,包括評價目標的內容多元化和層次多元化。多元化評價目標的內容應包括:通過學習專業技術課程,提高學生的專業能力。即學生能夠學以致用,直接應用與專業的相關理論、技術,解決專業學習和從事職業活動中的實際問題;通過綜合素質的學習,提高學生的方法能力。即學生能夠靈活運用各種數字處理工具,使其成為學生今后從事職業活動常使用的一種學習方法和工作方法;通過綜合素質學習,培養學生的社會能力。即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和世界觀,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創新精神和團隊意識等良好的個人品質,以適應不斷發展的社會環境,多元化的評價目標對實現綜合素質評價功能、確定內容、選用教學方法等都起著職業導向作用。
(二)評價內容多元化
基于職業能力為導向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在真實或模擬的工作環境中進行,將各能力評價點融入工作實踐中進行,以實際工作任務來評價學生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的掌握情況,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多元化包含對專業基礎知識,獲取信息能力、處理信息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學習能力、數字應用能力等方面評價內容。傳統的綜合素質評價以評價學生書本知識掌握情況為主,強調專業知識的記憶和簡單技術能力的評價,這也是綜合素質評價能夠量化的部分。
(三)評價方式多元化
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能力,我們應該以職業能力為導向,根據評價內容,采用多元化評價方式,綜合運用專業基礎能力、自我評價、相互評價、建立學生素質檔案等各種評價方式,提升綜合素質評價質量。例如,采用動手實踐、課堂筆記、運用專業基礎知識解決專業學習和專業實踐中的問題等方式,評價學生的專業能力。通過讓學生獨立完成學習任務、獲取新技能知識、信息處理能力解決生活和職業活動中的實際問題等方式,評價學生的方法能力。通過與人交流、團隊協作、解決問題、開展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方式,評價學生的社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