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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長期投資評估方法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企業合并后,對于合并雙方的不同法人以前年度的虧損彌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下稱財稅[2009]59號文)做出了特殊規定,明確被合并企業的虧損可在合并企業實行限額彌補。其中在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企業合并,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2010年第4號,下稱4號公告)進一步明確,彌補虧損的限額不是總額,是在稅法允許的期限內每年可彌補的金額。合并方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構申請所得稅虧損彌補,填寫的《企業合并業務申請企業所得稅特殊性稅務處理資產和負債計稅基礎明細表》(以下簡稱“計稅基礎明細表”)時,需要確定資產、負債及凈資產的公允價值,并按資產、負債的科目明細分別填列。如果不能按照要求填寫,則稅務機關不予受理。《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財會[2014]6號)對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及凈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進行了原則性規定。對可辨認資產、負債以及凈資產的公允價值,需要由具備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相關原則進行評估確定。根據會計平衡關系,資產-負債=凈資產,可辨認資產公允價值減去負債公允價值等于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中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等相關準則、指南的規定,確定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時,一般是以企業整體為目標,選用合適的評估方法來確定。確定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是按照資產、負債項下各具體類別的特性,分別選用適當的評估方法來確定的。
二、不同評估方法差異辨析
按具體類別分別確定的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依據會計平衡關系計算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與以企業整體為目標評估確定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二者在數值上可能存在三種關系,即相等、大于或小于。如果二者相等,意味著企業整體全部由可辨認資產、負債組成,并且二者在確定公允價值的評估方法上也一致。如果二者是大于或小于的關系,意味著企業可辨認資產、負債的組合價值與以企業整體為目標的凈資產價值在構成范圍及價值計量上存在差異。構成范圍的差異表現在,企業整體價值中包含了不可確指、但與整體盈利能力不能分離的無形資產和商譽等價值,因為其不符合會計相關定義,沒有包括在可辨認資產、負債組合中。價值計量的差異是由于在對資產、負債項下各具體類別的公允價值進行的評估,其實是屬于部分資產評估,與采用收益法或市場法對以企業整體為目標的凈資產評估,選用評估技術方法不同而形成評估結果的差異,本質上仍是由于構成范圍不同造成的。對于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與凈資產公允價值差異的處理辦法,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的處理原則,對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吸收合并,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按照評估確認的公允價值計量,凈資產公允價值與計算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如果是正數,單獨做為一項資產—商譽處理,列入合并方賬戶。如果是負值,則作為合并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對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方取得的可辨認資產、負債在入賬時,僅限于被合并方賬面上已確認的資產和負債的范圍和賬面價值,不增加新的資產和負債,不采用公允價值的計量。在合并方進行所得稅務申報處理時,對于被合并方凈資產公允價值與可辨認公允價值的差額,無法參考《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中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規定,也不宜借鑒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處理辦法,即凈資產公允價值大于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形成的正差額做為一項商譽資產列示,負差額則計入當期損益處理。以上已經分析得出公允價值差額的產生原因,是由于構成范圍差異及由此引起的評估技術計量差異造成的。從構成范圍上看,凈資產公允價值中包含了不可辨認且與企業整體不可分離的無形資產價值。而可辨認資產、負債項各具體類別,在按其特性選用不同的評估技術分別計量時,并不考慮影響企業整體盈利能力、但不可確指和辨認無形資產的因素。二者在構成范圍上的差異以及由此采用評估技術方法上不同造成了公允價值的差異??杀嬲J凈資產的公允價值從內涵上小于凈資產公允價值,這種內涵上的差異是由于附著在企業整體上不可確指也不可分離的無形資產,無法在可辨認資產、負債的組合中反映造成的?;谶@種認識,應當采用一種合理方法,將該差額分攤到可辨認凈資產的組合中,使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與凈資產公允價值在內涵上趨同,可辨認資產、負債分攤后公允價值與凈資產公允價值符合會計平衡關系,滿足所得稅虧損彌補申報的需要。對公允價值差額進行分攤時,應考慮可辨認資產、負債項下各具體類別的流動性屬性和價值內涵,以確定分攤對象和分攤基礎。《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對公允價值計量及層次劃分有相應的規定,對于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資產項下的長期投資和各類負債項目,一般都有比較確定的金額或客觀的市場價格,以此為基礎確定的公允價值比較可靠,在公允價值層次也屬于較高級別。對于不包括長期投資的非流動資產,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其存在相同或同類資產活躍市場報價的,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其評估結果,沒有現存市場價格的單項資產,采用重置成本法確定其評估結果。無論是市場報價還是以重置價格確定的評估結果,都是基于賣方出售價格或買方購建成本的基礎來確定的,沒有考慮到也無法計量資產組合在購建完成后,在最佳用途下帶來的協同效應。而非流動資產作為企業整體經營能力承載體的投資組合,沒有考慮其最佳用途及協同效應,而僅以購建為基礎分別確定、并加總得出的評估價值作為其公允價值,顯然不能反映其真實價值內涵。從公允價值層次上講,估值技術計量屬于較低層次,可靠性也較差。因此,對于凈資產公允價值差額,應以不含長期投資非流動資產為分攤對象,以其各構成部分的評估價值為基礎按比例分攤,才能真實反映該類非流動資產組合的公允價值。在分攤后,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將消除,使得資產、負債及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符合會計平衡關系,也滿足了稅務處理的要求。
三、實務案例說明
關鍵詞:價值管理;行為價值;價值計量;決策機制
一、國內外研究發展動態
國內外關于價值管理的理論研究成果分析了價值管理的基本內涵,總結了企業價值決策的財務和非財務方法及其基本分析步驟,揭示了企業經營目標、內在管理機制和企業文化對企業價值決策的驅動作用,為企業價值決策提供了初步的分析路徑、方法和切入點;同時提出了價值管理的相關考核指標,指出從動態和靜態兩個角度考察企業的價值。企業行為價值分析的研究探討了人類行為與價值關系問題,對行為價值的本源做出深入的論述,并將行為作為會計基本要素系統地納入到核算體系中去,并徹底的分析了行為價值本源的問題,為進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支撐。但是,這些研究并沒有揭示企業價值創造的根本目標和根本動因,沒能明確影響企業當前及長遠價值的主要因素,無法形成計量企業價值的動態模型,這些問題成為建立企業價值計量模型的關鍵目標,這些研究并沒有闡明企業經營目標和企業文化在企業價值決策中的作用機制,這些問題都需要在企業的價值決策和組織文化構建過程中加以明確。
二、企業行為價值管理的意義
(一)企業行為價值管理研究意義
1、能夠促進價值管理理論與方法體系的完善。鑒于宏觀經濟環境對企業價值創造和價值增值狀況重視程度的提高,對價值管理理論和方法體系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國資委推行EVA考核的背景下,理論界針對企業價值考核評價體系及其在不同企業中的應用進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EVA僅僅是用于對企業價值增值進行期間考核的指標,和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價值管理有較大區別,本課題將價值管理的理念融入企業的行為價值管理體系,探索將價值管理思想與企業日常管控手段相融合的路徑,是對價值管理應用理論與方法研究的一次新的嘗試。探討價值管理會計的理論與方法,對于完善價值管理的理論與方法體系有重要作用。
2、能夠推動企業價值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對企業價值管理體系的研究,能夠解決價值概念界定、價值計量、價值決策以及價值管控等多方面影響價值管理理論與方法具體應用的關鍵問題,有助于企業的經營管理者明確企業自身的價值所在,了解影響企業價值的關鍵因素,能夠將價值管理的理念與企業的經濟決策行為相聯系,將價值目標落實到價值管控流程之中,從而實現企業價值增值目標,促進企業價值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三、企業行為價值計量方法
本文在傳統企業價值評估方法模型的基礎上,選用EVA折現法來衡量企業價值:企業價值等于投入資本總額加上未來各期EVA折現現值,折現率使用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率?;谄髽I持續經營假設的企業總體價值表達式為:EV=TC+∑∞t=0EVAt(1+WACC)t
其中,EV表示企業價值;TC表示期初企業投入資本,投入資本表示企業在經營活動上已投資的累計數額;EVAt表示第t期的EVA值;WACC表示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率。
根據推動企業價值增長的動因分析,可以將具體的內容進一步劃分為當前營運價值(COV)和未來成長價值(FGV)兩個組成部分。當前營運價值(Current Operating Value,COV)。反映的是企業當前盈利能力對價值的貢獻,是在現有資本規模下經營創造的價值和資本價值的總和。表示為各期EVA按適當的資本成本率折現,再加上當前投入的資本總額。
COV=TC+∑∞t=0EVAt(1+WACC)t
未來成長價值(Future Growth Value,FGV)。反映的是企業持續創造價值的能力,是未來價值增加的現值。未來成長價值的表達式如下:
FGV=∑∞t=1EVAt(1+WACC)t
在價值規劃下,從當前營運價值和未來成長價值兩個維度,構建靜態和動態的價值計量模型;根據企業在長期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各變化因素對項目目標的價值量影響大小,分析對項目投資價值的影響,構建滿足對長期投資項目進行動態管控的計量分析模型;從企業價值鏈著手,對價值鏈上的具體經濟行為進行價值分析,設計能夠具體量化的行為價值計量方法,對不能具體量化的經濟行為,先進行行為價值定性規范,再借用綜合評價方法,轉化為可量化指標,實現對所有經濟行為進行價值計量的目標。
四、企業行為價值管理決策機制
(一)價值規劃決策方法
企業價值規劃的決策方法由企業價值目標靜態優化決策方法和價值目標動態優化決策方法構成。靜態優化決策方法的設計思路是:借鑒現有戰略規劃的理論與方法,以企業價值規劃影響因素分析為背景,引入戰略價值、戰略成本和戰略風險三個參數指標,完成對價值靜態決策模型的設計。動態優化決策方法設計思路是:以企業戰略規劃實施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影響因素對企業價值目標的影響進行分析,以價值規劃的動態計量數據為基礎,通過對影響因素對價值目標的影響差異分析,完成對價值規劃進行再優化的模型構建。
(二)長期投資行為決策方法
長期投資決策方法由靜態決策方法和動態決策方法兩部分構成。企業長期投資靜態決策方法,在借鑒已有的決策方法基礎上,結合價值管理需要進行完善設計。長期投資的動態決策方法設計,要以對長期投資的動態加量為基礎,通過對投資建設期間的具體行為進行分析,研究實際行為和預期規劃之間的差別對企業價值的影響,構建長期投資項目價值進行再優化的決策模型。
(三)日常運營價值管理決策方法
從企業價值鏈的各種經濟活動行為對企業價值的影響研究入手,針對價值鏈的主要活動(原材料供應、生產作業、成品儲運、市場營銷和售后服務)和價值鏈輔助活動(企業基礎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技術開發和采購管理),分析各個環節的價值特性;以企業具體經濟行為(組織、個人)的價值計量為基礎,考慮各種活動和經濟行為的價值貢獻,以及對企業總體價值目標的影響,從日常經營管理得實際需要出發,針對不同控制環節的具體內容,制定有針對性的價值優化決策方法(如短期決策、固定資產管理、存貨管理、資本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
五、結語
本文首先回顧了國內外關于企業價值管理與企業行為價值管理相關研究的文獻資料,界定企業價值、價值管理和行為價值管理的相關理論,指出企業價值是企業當前營運價值和企業未來成長價值之和,經濟行為價值是對企業價值產生增值的企業的經行為的管理與控制,提高行為的價值創造效率,實現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其后,企業重點研究企業行為價值計量方法,在傳統企業價值評估方法模型的基礎上,選用EVA折現法來衡量企業價值,企業價值等于投入資本總額加上未來各期EVA折現現值。最后研究企業行為價值管理決策機制,包括影響企業當前營運價值的行為決策方法、影響企業未來成長價值的行為決策方法,最終要實現企業價值增值和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作者單位: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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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著名的營銷學者菲利普?科特勒教授指出:“品牌是一種名稱、名詞、標記、符號或設計,或是他們的組合運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認某個銷售者或某群銷售者的產品或勞務,并使之同競爭者的產品和勞務區別開來?!睆臓I銷學的角度來看,品牌包含屬性、利益、價值、文化、個性和消費者六方面的內容。從財務會計的角度看,品牌是企業的一種無形資產,它是一個企業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是企業的科學水平、設計水平、工藝水平、研發水平、管理水平和營銷水平的凝結。品牌資產是與品牌、品牌名稱和標志相聯系的,能夠增加或減少企業所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價值和(或者)顧客價值的一系列品牌資產和負債。眾多學者認為,品牌管理的核心內容就是積累品牌資產,它具有潛在性、轉化性和增值性。
品牌賦予了產品個性化的意義,為企業實施差異化戰略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時,知名品牌具有獲得較高的溢價的能力,為企業提升盈利能力創造條件。應該說,品牌逐漸成為了現代企業進行市場競爭的核心競爭力的源泉。品牌通常是公司所收購的無形資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同時,上市公司在首次發行(IPO)時獲得高額的溢價,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的品牌資產價值。因此,公司應該在資產負債表上把品牌的價值與其他所收購的無形資產分開來記錄和報告。如何界定、衡量品牌資產價值,逐漸成為理論界和實業界研究的一個焦點問題,這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對品牌資產的價值進行評估。品牌資產價值評估是品牌資產貨幣價值化的過程,其核心內容是從產品的市場效益中分析品牌貢獻的收益。
然而,由于現階段不存在成熟的品牌交易市場,品牌交易更多地還是通過簡單、直觀的感覺評估其價格,很難解釋品牌資產的真正價值。因此,對品牌資產進行財務評估勢在必行,但對品牌價值進行準確評估卻十分困難。目前,國際上通用的非會計方法中最為權威的是由國際知名品牌咨詢公司interbrand公司開發的interbrand方法,此外較為知名的還有溢價法、品牌抵補模型等。本文在借鑒這些非會計方法的基礎上,從財務會計學的角度來闡釋品牌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
二、品牌資產價值評估方法
從財務會計角度評估品牌資產主要包括:收益法、成本法、市場法。
(一)收益法。主要考慮到品牌資產是沒有實物形態但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其價值并非在短期的財務期內立即得到體現。企業在進行一定品牌投資(如廣告、公益事業、銷售促進等)后,在未來的產品銷售或者勞務的提供中就可以增強其獲取現金流量的能力,因此它的公允價值一般預測該資產給企業帶來額外現金流量的能力,即該資產在時與該資產不在時所獲得的增量現金流量的方法。收益法是品牌資產價值評估的主要方法,是從品牌創造的收益內涵角度來考慮的,可以用一些方法進行測算。如將名牌名稱帶來的特許權收益資本化,又如利用長期品牌計劃估算品牌資產價值,將品牌產品獲取的預計利潤資本化。
(二)成本法。是從品牌的投資成本、重置成本角度對品牌資產價值進行評估,進一步可細分為歷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品牌歷史成本或投資成本包括:設計費、咨詢費、法律費用、登記注冊費、手續費、廣告宣傳費、人工成本、開發成本、侵權和訴訟費用等。歷史成本法的可用性較差,品牌的成功歸因于公司各方面的配合,很難計算出真正的成本。即使可以,歷史成本的方法也存在一個最大的問題,他無法反映現在的價值,因為他未曾將過去投資的質量和成效考慮進去,使用這種方法,會高估失敗或不成功的品牌的價值。重置成本法是基于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更改品牌的成本。重置成本法是品牌價值評估的重要方法,重置成本包含的內容有:更改品牌的直接成本,例如企業改變原有企業名稱需要的資金投入,對外形象、設計等變更發生的成本;更改品牌相關的營銷費用,例如增加的廣告宣傳費;更改品牌期間往往會減少的利潤,這也是重置成本的構成部分。
(三)市場法?;谄放瀑Y產是由于擁有品牌財產的所有權而產生的未來收益的現值,換句話說,品牌資產是一個活躍市場所能允許的自愿買者和賣者之間交換的品牌財產的總值。這種方法最大的問題是缺乏品牌財產的公開市場交易。這一方法以市場和正常公平交易的參照資料來確定相似品牌的可比許可費率和收入額,并遵循替代原則測算品牌的價值。品牌價值評估市場法的應用步驟是:(1)先確定相似品牌的可比許可使用費交易案例;(2)評價被評估品牌相對于其他類似或競爭性商標或品牌的堅挺程度;(3)將可比交易中發現的有關信息資料與被評估品牌的堅挺程度進行比較,其結果是篩選出品牌的具體許可使用費率或可歸屬商標的收入;(4)確定該品牌的擴展和發展潛力,將許可使用費率應用到這種發展潛力中;(5)估計代品牌資產的剩余生命期;(6)確定一個適當的能給品牌帶來的收入;(7)確定一個能反映購買或擁有該資產帶來的風險貼現率。
如果上述各步驟都準確地完成了,該品牌的價值就可以計算。根據被評估品牌當前和潛在的銷售額以及對商標堅挺程度的分析,可以確定該品牌的許可使用費率。然后,把許可使用費率應用到所有當前該品牌產品的銷售額以及該品牌發展計劃所帶來的潛在銷售額,收入流或現金流就可以予以量化??紤]收入流或現金流的適當增長率、適當的品牌聲譽生命期以及貼現率,就可以計算出由該品牌直接帶來的未來收益的凈現值。
三、運用品牌資產價值評估應注意的問題
企業品牌資產價值的評估工作較為復雜,它受到來自于企業內部和外部諸多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對同一企業而言,采用不同的評估方法常常會使企業品牌資產評估的結果大相徑庭。因此,根據企業的特點以及評估的實際情況與目的來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就顯得格外的重要。
(一)在傳統的工業經濟時期,有形資產在企業資產總值中占有絕對比重,且數額相對穩定,經營風險也小,這種情況下以歷史成本來估計品牌資產價值就有較大的可信性。而在知識經濟不斷發展的今天,尤其是對于一些高科技含量、高知識含量的企業而言,用歷史成本法確定其價值顯然有悖于客觀實際;對于資本投資很小的咨詢公司、服務性企業,由于有形資產比重較小,僅以賬面價值評估難免低估其品牌價值,因此采用收益法比較合理。
(二)如果品牌是因為作為無形資產價值入賬而進行的評估,就要考慮用成本法計價?!镀髽I會計制度》已經作了明確規定,如果是自創的,已申請時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作為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如果是外購的,則以買價加上相關稅費作為無形資產入賬;如果是一品牌的轉讓為目的的評估,就應考慮市場法。此時,我們要關注的是轉讓方式問題,是轉讓所有權還是轉讓經營權,是排他性轉讓還是普通轉讓。因為市場上對產品的需求是有限的,品牌的過多使用具有排斥性,當品牌的使用者超過一定的規模便會引起市場的現實困難,妨礙企業取得超額利潤。如果品牌是因為企業破產、清算而進行的評估,則應考慮收益法。在企業破產的前提下,一般情況是通過拍賣的方式來決定品牌的價值,而對品牌底價的確定一般情況下是參考同類品牌的市場價格。但是,此種資產的最終價格還是要購買者權衡收益與支出,根據購買方的經濟實力、市場和管理環境來確定。由于它是在“迫售”狀態下預計的現金流入,因此它通常會低于正常的市場交易價格。
四、總結
(一)品牌資產價值評估不是精確的結果。由于影響品牌價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所以我們要綜合運用多種評估方法,以準確地評估品牌的價值。影響品牌的因素有很多,如品牌實力、客戶對品牌的忠誠度、品牌的全球化潛能以及創新能力等,但這些因素又不是每時每刻都與每個品牌的價值相關。品牌資產價值評估,不論采用哪一種方法,所得出的品牌價值都具有不確定性,既不是品牌問世時的最初價值,也不是品牌最終的價值,甚至與品牌的實際價值也有偏差。品牌價值既是現實的,又是潛在的;既是精確的,又是模糊的,但他們至少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品牌價值的合理空間。一方面雖然我們得不到準確的數值,但也可以對同一種方法進行評估的品牌排序,其次考察其位次和相對價值;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比較不同評估方法產生差異的原因,對不合理的地方進行進一步改造,以較為準確地評估品牌的價值,有效地檢視品牌經營的狀態。最后就是讓我們確定了品牌資產價值的信念,強勢品牌企業的生存和成長的中心,值得企業為之做長期投資。
關鍵詞:收益還原法;新技術思路;土地評估
中圖分類號:X703文獻標識碼: A
收益還原法(以下簡稱收益法)是評估的重要方法之一,無論在土地評估、房地產評估還是資產評估,收益法是常用的評估方法之一。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收益還原法的技術思路出現一些新的變化。
1 收益法的原理及特點
收益法基于預期收益原理,是在估算估價對象未來每年預期收益的基礎上,以一定的還原利率,將估價對象在未來每年的純收益折算為評估時點收益總和的一種方法。收益還原法是對土地、房屋、不動產或其他具備收益性質資產進行估價的基本方法。運用此方法在估價時,是把購買估價對象作為一種投資,即購買價款作為購買未來若干年收益而投入的資本。
收益法具有以下幾個比較明顯的特點:
(1)收益性。投資該估價對象應能夠獲得一定的收益,或具有潛在的收益。如果沒有了收益,則就沒有了所謂將收益還原得到估價對象的價值了。例如公共免費使用的建筑,基本沒有收益,因此不適合采用收益法評估。
(2)預期性。從投資的角度,投資者購買了估價對象后,是通過估價對象的未來收益來實現投資收益的。因此投資者購買估價對象時必須預計估價對象未來能獲取的收益以及收益方式,而其愿意付出的購買價格也是基于這個預期收益來確定的。由此可見,從收益法的角度來看,估價對象未來的收益能力和收益方式都是影響估價對象價值的重要因素。
(3)折現性。未來的收益必須通過折現,才能得到估價時點下價值,這其中涉及到收益法中一個重要參數――還原利率。還原利率除了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更重要的是反映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即投資者在該項投資中期望所獲得的收益。從財務分析的角度來看,還原利率實際上就是內部收益率。
2 收益法技術思路的變化
隨著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速度加快,房地產收益形式及收益能力出現了新的變化。尤其是在住宅市場,原有的購買―出租模式已經滯后于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速度。表現比較明顯的是租金的增長速度較大落后于售價的增長速度,由此造成按購買――出租模式下的投資收益率越來越低,也就是說用租售比法測算得到的還原利率越來越低,甚至低于國債的收益率。從投資的角度來看,這項投資已經逐漸變得不可行了。但是,近年來住宅房地產市場的交易卻越發活躍,這其中除了剛性需求,投資需求也占有較大的比例。這種現象反映了投資收益率并不是越來越低,反而可能是越來越高,只是收益形式有了新的變化。
由此可見,住宅房地產市場預期收益能力和收益形式已經改變。雖然從表面上看每年的收益能力降低了,但是住宅投資的主要收益形式已經由每年出租收益改為持有幾年后的轉售收益,而且這個轉售收益的收益能力往往比每年出租收益大得多。這種投資模式與傳統每年出租的投資模式最大區別就是持有期的大大縮短。傳統投資模式的持有期是長期的,甚至是整個收益期,更注重的是長期穩定投資收益。而新的投資模式持有期一般只有5年,甚至更短,更注重的是短期投機收益,這種投機收益是具有較大風險的,因此其要求的回報率更高。
基于這種變化,收益法的技術思路也做了相應的調整,將整個收益期分成了兩段,第一段為持有期,第二段為轉售期。持有期的收益按傳統的方法折算還原,然后再將轉售的收益另外折算還原,最后將兩部分收益的價值相加即得到估價對象的價值。
估價基準日出租出租 出租出租轉售
持有期
新技術思路下房地產評估的計算公式:
P=A/(r-d)×[1-[(1-d)/(r+d)]n]+F/(1+r)n
其中:A――持有期內的第一年純收益
F――持有期后的轉售純收益
r――持有期的還原利率
d――持有期的收益遞增比率
n――持有期
3 新技術思路應用于土地評估碰到的問題
按上述收益法新的技術思路,則土地評估中收益法的計算公式應為:
P=A/(r-d)×[1-[(1-d)/(r+d)]n]+F/(1+r)n
其中:A――持有期內的第一年土地純收益
F――持有期后的轉售土地純收益
r――持有期的土地還原利率
d――持有期的土地純收益遞增比率
n――持有期。
對于空地租賃的案例,這個公式可以直接套用。但是實際空地租賃的案例比較少,而且這種短期投資的形式更少,空地租賃的大部分是長期投資。而土地評估中收益法應用的最多的是已建成建筑物的土地價值評估。對于這類評估,上述土地評估收益法的新計算公式中持有期部份的參數均可以按原有技術思路求取,但持有期后的轉售土地純收益怎么得到?這個是困擾收益法新技術思路在土地評估中應用的重要因素。
4 問題的解決方案
從土地評估的收益法技術思路來看,土地的純收益等于房地產純收益減去房屋純收益。因此轉售的土地純收益也可以用轉售的房地產純收益減去轉售時房屋的純收益,公式如下:
轉售的土地純收益=轉售房地產純收益-轉售時房屋的純收益
轉售房地產純收益=轉售房地產價值-相關費用(包括手續費、中介費、稅費等)
轉售時房屋的純收益=(P房-PMT房/R房×(1-1/(1+R房)n))×(1+R房)n
PMT房= P房/(1-1/(1+R房)m) ×R房
其中:P房――估價時點的房屋現值
PMT房――房屋年純收益
R房――房屋還原利率
n――持有期
m――總收益期
5 還原利率的差異
從上面的分析可見,還原利率實質上是投資內部收益率,因此對于不同的投資,內部收益率是不相同的。也就是說新技術思路下的還原利率與原技術思路下的還原理利率在內涵上是不一樣的,但是其求取的原理還是一樣的,求取方法仍采用市場提取法。
通過對廣州市10個區域100多個樣點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在目前的房地產市場下,房價上漲速度比較快,年平均漲幅達到10%以上,由此統計得到的還原利率也超過了10%,遠高于出租的回報率,也高于國債利率等這些無風險投資收益率。當房地產價格年平均增長率下降時,統計得到的還原利率也相應降低。由此可見,這類型投資的還原利率與房價的年平均增長率程正相關的關系,基本上約等于房價的年平均增長率加上出租的回報率。
而原技術思路下的還原利率是基于穩定長期投資的內部收益率,還原利率不高且穩定,通常比無風險投資收益率稍高一些,風險大的投資還原利率更高。
因此,對于上述公式中的還原利率有所區別,其中持有期的土地還原利率屬于短期投資內部收益率,風險較大,還原利率較高,而且與房價上漲幅度密切相關。計算轉售時房屋的純收益中所用到的房屋還原利率是整個收益期的房屋還原利率,屬于長期投資型的,風險偏小,還原利率不高。
6 舉例
某人購買了一套60平方米的新房,購買價格120萬元,使用年期70年,一次性付款,購買后即出租,每月租金2000元(假定為凈收益),預計這套房子5年后可以170萬(實收)價格轉售,估價基準日類似房屋的重置價為30萬元,房屋還原利率為7%,持有期土地還原利率為10%?,F要評估這套房所在土地的價值(評估時點為購買房屋的日期)。
求解:
房屋年純收益= P房/(1-1/(1+R房)m) ×R房=300000/(1-1/(1+7%)70) ×7%=21186
轉售時房屋的純收益=(F房-PMT房/R房×(1-1/(1+R房)n))×(1+R房)n =(300000-21186÷7%×(1-1/(1+7%)5))×(1+7%)5=298930
轉售的土地純收益=轉售房地產純收益-轉售時房屋的純收益=1700000-298930=1401070
土地價值=2000×12/10%×[1-1/(1+10%)5]+ 1401070/(1+10%)5=960933
7 需要注意的問題
從上面的例子可見,計算得到的地價非常高,約占房地產購買價格的80%,主要受以下兩個方面因素的影響:
1、房屋重置價
從上面例子中的參數可見,房屋重置價僅占購買房地產價格的25%,五年后轉售時房屋的純收益也僅有29萬左右,因此當房價已經漲到170萬時,計算得到轉售的土地純收益達到了140萬左右,即使經過折現,這部分貢獻給予土地的價值達到了87萬左右。由此可見,房屋重置價的確定對土地價值的影響比較大。只有確定合理的房屋重置價才能還原得到合理的土地價值。從價值理論來看,房屋重置價不僅僅是房屋的建設等費用,還應包括一定投資利息和利潤。
另外,當房價在增長時,是否房屋重置價也應該是隨之變化?變化規律如何?這有待進一步深入研究。
2、預期房價增長率
從上面的例子可見,五年后房價從120萬漲到了170萬,漲幅達到40%左右,年平均增長率約為7%左右。由于房價的大幅增長,導致土地純收益也大幅增長,從而測算得到的土地價值比較高。也就是說,這種方法計算得到的土地價值,是一種投資價值,是基于預期未來房價有一定漲幅情況下的土地價值。由此可見,預期房價的增長率對土地價值影響非常大,預期房價的增長率越高,土地價值越大。
但是,在目前房地產市場變化比較大,而且政府宏觀調控頻繁的情況下,預期房價增長率存在一定的不確定因素。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 中華人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鎮土地估價規程[S].北京:中華人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 NO.1:50.
時至今日,經歷了若干次的討論與修訂,《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終于與大家見面了。這是資產評估行業里程碑式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企業價值評估領域中一次具有歷史意義的革命。
我國的企業價值評估實際是與我國的資產評估同時興起的。1991年91號令第三條即已經規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在“企業兼并、出售、聯營、股份經營”等情況下需進行資產評估,已將企業作為了資產評估對象,但是,91號令的第七條僅認為“國有資產評估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即作為資產評估法律文件的91號令還未重視企業作為交易對象時與企業單項資產之間的差異。因此,資產評估一開始的企業價值概念是以企業整體資產價值來替代的,而企業整體資產被認為是企業各單項資產的簡單加總。此種導向造成了評估實務上的偏頗。由于企業價值的評估演化成了對企業資產負債表所列示資產及負債的評估,于是嚴重地影響了企業價值評估的定位,并限制了企業價值評估方式方法的發展。其偏頗與限制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會計處理方面的問題直接影響了評估價值,評估師的大量工作變成了審計工作;2、由于企業的每項資產必須分別進行評估,評估機構為控制經營成本,設備、房產、土地等單項資產評估往往聘用不了解資產評估的專業技術人員去完成,因而嚴重影響了評估的執業水平。同時,企業的房產和土地的價值評估業務似乎應該必須由專門的房產價值和土地價值的評估人員來承擔,從而導致企業整體價值被肢解,影響了企業評估價值的準確性;3、由于評估往往僅以企業提供的會計報表為準,造成了對賬外資產的忽視和遺漏;4、由于會計報表所列示的各單項資產評估價值加總后不一定能體現企業的整體價值,其評估價值不能用來作為發行定價的參考,證監會實行了另一套股票發行定價機制,資產評估報告只能用來設立公司。資產評估行業錯失了巨大的證券發行市場;5、同樣是因會計報表所列示的各單項資產評估價值加總后不一定能體現企業的整體價值,資產評估報告只能做為委托方完成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相關手續的文件,而不能為企業股權交易提供有用的定價參考,不能滿足股權交易市場的有效需求。
《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的革命性之一,即在于其從根本上扭轉了對企業價值概念的認識,澄清了企業價值評估所指的對象,即“企業整體價值、股東全部權益價值或部分權益價值”。此概念的引入并非是我國獨創,歐美等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早就對企業價值作出了上述的定義。如《歐洲價值評估準則》指南7中指出,評估師應當將企業價值評估業務分為兩類,一類是評估企業價值(enterprise value),即企業的整體價值,另一類是評估權益價值(equity value)。
由于企業價值中有股東權益創造價值與股東貸款創造的價值,企業價值評估的理念也將國際上已成熟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引入了國內。
這里的股東全部權益的價值,即企業整體價值中由全部股東投入資產創造的價值,本質上是企業(法人實體)一系列的經濟合同與各種契約中蘊含的權益,其屬性與會計報表上反映的資產與負債相減后凈資產的帳面價值是不相同的。而引入股東全部權益和部分權益價值的意義,在于明確地將股權作為企業價值評估中的對象,而非過去將凈資產這樣一個會計科目作為評估的對象,同時其隱含了部分股東權益與全部股東權益之間并非一個簡單的持股比例關系,部分股東權益還存在著控股權溢價和少數股權折價的問題。
《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的革命性之二,在于罷除了成本法在企業價值評估中的壟斷地位,強調了收益法和市場法也是企業價值評估適用的方法,而在一定的條件下,這兩個方法甚至是更為適用的方法。同時,指導意見對各種評估方法的使用提出了具備可操作性的規定。
在收益法方面,具體規定有:1、提出采用收益法可使用收益資本化法和未來收益折現法兩種具體方法。 未來收益折現法往往適用于成熟的企業,其收益通常是穩定的和可預測的。
2、提出了預期收益可以采用多種口徑,包括現金流量、各種形式的收益或現金紅利等,打破了傳統上只用凈利潤作為預期收益的傳統觀念。
3、提出在預測過程中委托方、相關當事方和評估機構應相互配合和溝通。委托方和相關當事方應提供委估企業未來經營狀況和收益狀況的預測,評估機構應對其進行必要的分析、判斷和調整,確信其合理性,并在此基礎上確定收益法的參數。區分了資產評估收益預測與審計盈利預測審核時中介機構的責任。
4、提出折現率和資本化率的確定原則,要求應當考慮利率、市場投資回報率、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及委估企業、所在行業的特定風險等因素。
在市場法方面,具體規定有:1、提出采用市場法可使用參考企業比較法和并購案例比較法,明確指出市場比較案例的來源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市場上可收集資料的買賣、收購及合并公司。改變了以往實務界認為資本市場尚不活躍,無法收集交易案例的傳統觀念,為市場法的使用提供了新思路。
2、提出具有可比性的公司應當是屬于同一行業、或受相同經濟因素影響的公司,同時要求對參考企業報表進行分析調整,使其與委估企業報表具有可比性。
3、提出選擇、計算、使用價值比率應考慮的因素。
在成本法方面,具體規定有:
1、提出成本法評估的范圍,應當包括被評估企業所擁有的所有有形資產、無形資產以及應當承擔的負債。此規定真正從企業擁有權益的角度揭示出評估對象,而非以往將評估對象對應為會計科目。
2、提出企業價值評估中所采用的成本法,其實質就是資產基礎法。并明確企業的各項資產可以根據情況選用適當的具體評估方法。
3、提出長期投資項目是否單獨評估的原則,是根據其對企業價值的影響程度,而非委估企業其是否為控股單位來確定。
4、 給予了評估機構根據重要性原則和工作量完成的可能程度來確定評估方法的選擇機會。
《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革命性之三,在于引入了國際上一些成熟的企業價值評估的概念與方法,使中國的企業價值評估能夠盡早與國際接軌。目前,國外投資人在國內投資時,往往不相信國內評估師的勝任能力。雖然因限于我國對國外的企業價值評估機構的資格限制,仍聘用國內評估機構進行企業價值的評估,但同時聘請外資機構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由于過去我國對企業價值評估沒有一套成熟的方法體系,一些國內評估師對評估中出現的問題得不到合理的解決途徑,因此常常遭到外資機構的質疑。國際企業價值評估概念與方法的引入,能夠使中國的評估師武裝起來,從而從容地迎接經濟全球化的挑戰。所引入的先進概念與方法包括:
1、財務報告的分析、調整和利用;2、在采用收益法時,對非經營性資產、負債和溢余資產進行單獨分析;3、持續經營前提下企業價值與清算前提下企業價值;4、企業存在多種經營業務狀況下的分別分析的原則;5、控股權溢價和少數股權折價;6、股權流動性對企業價值的影響。
《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革命性之四,在于評估報告與以往的相關規定有了質的區別。指導意見從評估報告使用角度出發強調了評估報告充分披露有關信息的重要性,并且對報告應披露內容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但未對報告形式進行任何的規定。與91號文相比,指導意見增加的報告內容包括:
1、評估報告使用者;2、價值類型和其定義;3、評估假設和限制條件;4、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前述三項均是基本準則中強調的重要內容。在指導意見中提出披露此三項內容的要求是對基本準則的呼應,也映證了基本準則在整個準則體系中的作用。在披露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時,指導意見強調披露企業的財務分析、數據調整情況,評估方法選取過程和依據,重要參數依據來源與形成的過程,以及運用評估方法時的邏輯推理過程和計算過程。這些披露要求強調資產評估應當利用經濟學、管理學、邏輯學等知識,對所收集到的評估信息資料進行合理分析、推理和計算。指導意見始終強調資產評估學是一門綜合性的經濟類學科,以還資產評估的本來面目;同時對資產評估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任何帶有革命性的觀點,必然是創新的,也必然會與舊觀念發生沖突。指導意見(既然具有革命性,則必然帶來一些問題需要解決,如:
1、一些新的概念如何理解和定義,如有形資產、溢余資產、控股權、少數股權、價值比率等。希望盡早能出臺相關釋義,幫助廣大評估師對指導意見形成正確的理解;2、指導意見的實務操作仍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如溢價、折價、流動性等因素的考慮,必然需要大量的案例數據作支持,而國內的數據和相關研究卻相對匱乏。希望進一步進行企業價值評估的理論研究和實務探索。
3、與現行法律法規的銜接一直是困擾準則制定工作的難題。如在報告披露方面于91號文的銜接、收益法和市場法評估結論如何滿足《公司法》關于投資注冊資本金的規定等。
4、價值類型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基本準則將價值類型作為重要觀點提出后,實務界仍處于茫然的狀態,不少評估機構不理解價值類型具體的含義,更無法對其進行準確的定義。結合國內資產評估業務的價值類型研究,定義不同種類的價值類型已成為目前資產評估界急需解決的問題。
美國的企業價值評估準則最早制訂于1987年,至今已經歷了十幾個年頭。歐洲在2000年也將企業價值評估準則納入價值評估的準則體系。我國的企業價值評估準則吸取了國外多年研究的經驗,并結合了國內理論界和實務界的探索,應當說具有較高的起點。我們期待著具有革命性的《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將中國的資產評估行業帶入輝煌燦爛的明天。
參考文獻:
IASB將公允價值定義為:“交易雙方在公平交易中可接受的資產或債權價值”。
一、壽險公司資產的公允價值的評估
壽險公司的資產主要為金融資產,在此我們主要就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的評估進行分析。
(一)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評估原則
1.當所評估的金融資產存在市場價值時,若該金融資產市場的交易規模足夠大,我們可以用該金融資產的市場價格代表其公允價值;若該金融資產市場交易規模存在一定限制,市場價值也不能完全代替其公允價值,但在此時,市場價值可以作為公允價值的重要參照。
2.當所評估的金融資產并不存在市場價值,但對于相類似的金融資產存在市場價值時,則可采用對該類似的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進行有關風險調整后的價值來代替所需評估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3.若所評估的金融資產無市場價值可參照,則可通過計算該金融資產未來現金流的現值來確定其公允價值。
IASB將市場價值定義為:“評估基準日,自愿的買賣雙方在知情、謹慎、非強迫的情況下通過公平交易資產所獲得的資產的預期價值?!?/p>
(二)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評估方法
對于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的評估,所依據的準則主要是國際會計準則39號(1AS39),該準則規定:所有金融資產均應在資產負債表內確認,它們應以成本,即獲得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所支付或收取的對價的公允價值(加上某些套期利得和損失)進行初始計量,在初始確認后,除以下各項外,所有金融資產應重新計量至公允價值。以下各項則以攤余成本計量并進行減值測試:企業源生但不是為交易而持有的貸款和應收款項;其他到期日固定的投資,例如企業打算并能夠持有至到咖的債務性證券和強制性可贖回優先股;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限于一些沒有市場標價的權益性工具和一些與這些無標價權益性工具的轉讓有關,并必須通過轉讓這些無標價權益性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39號不再根據金融資產持有時間的長短將其劃分為長、短期投資,而是根據持有的目的將其分為以下四大類:
1.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指主要為了從價格或交易商保證金的短期波動中獲利而購置的金融資產。一項金融資產不論因何種原因購置,如果它屬于投資組合的組成部分,
且有證據說明最近該組合可實際獲得短期收益,則該金融資產歸類為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資,指具有固定或可確定金額和固定期限,且企業明確打算并能夠持有至到期日的金融資產。
3.企業源生的貸款和應收款項,指企業直接向債務人提供資金、商品或勞務所形成的金融資產。
4.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指不屬于以下三類的金融資產:
(1)企業源生的貸款和應收款項。
(2)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資。
(3)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
在以上四類金融資產中,對于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將用公允價值(市場價值)進行評估;對于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資和企業源生的貸款和應收款項,將用攤余價值(帳面價值)進行評估。.
與市場價值相比,公允價值定義更廣泛、更概括。在相當多的情況下,可以用市場價值來代替公允價值;但如沒有證據表明資產交易市場存在時,公允價值可由收益法或成本法來獲得。
二、壽險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的評估
(一)壽險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的評估原則
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保險合同(1FRS4)中,對于保險合同作出了如下定義:“合同的一方(保險公司)接受另一方(保險客戶)的重大保險風險,如果一些指定的不確定的將來發生的事件(被保險事件)對保險客戶產生不利影響,保險公司同意補償保險客戶。”但是對于那些并沒有重大保險風險的保單,如一些儲蓄和養老金計劃,不管它們的法定形式如何,都將被指定為金融工具并包含在IAS39的范圍之內。lAS39也將適用于那些主要承載金融風險的合同,例如信用衍生工具和某種形式的金融再保險。
為了幫助保險公司作出判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已經澄清了其對重大保險風險的定義。重大風險指的是,也僅僅指,某一投保的事件可能導致保險公司在某種情況下將支付重大的額外賠償,而不是指那些導致保險公司損失部分商業利潤的情況。
根據以上原則,在評估壽險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時可采用以下方式處理:對于含重大保險風險的保單(在IFRS4定義范圍之內的保單),用精算評估法計算其公允價值(壽險責任準備金);對于不含重大保險風險的保單(即在lAS39范圍之內的保單),用現值法計算其公允價值。
(二)壽險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的評估方法
1.對于在IFRS4定義范圍之內的保單
在IFRS4定義范圍之內的保單都含有重大保險風險,壽險公司所經營的各種傳統型壽險、意外傷害險等都屬于此范疇,對于這類保單是沒有市場價值可以參照的,在對其公允價值進行評估時,主要由精算人員選擇合理的精算假設,包括預定利率、預定死亡率、預定費用率等,對所承擔的保險責任進行評估,得出其責任準備金,以責任準備金來代替其公允價值。
2.對于在lAS39定義范圍內的保單
對于不包含重大保險的保單,如一些儲蓄和養老金計劃,都將被指定為金融工具并包含在IAS39的范圍之內,由于這些保單沒有市場價值可參照,因此,一般采用現值法評估其公允價值,在評估時遵循以下原則:
(1)如果現金流無風險,則采用無風險利率進行貼現。
(2)如果現金流有風險,則應進行風險調整以反映風險的市場價格,進行風險調整的方式有三種:一是調整折現率,即在無風險利率上增加一個風險溢價;二是使用期權定價技術對不同情境下的結果加權;三是調整折現的現金流。
(3)應包含所有與該保單相關的現金流。對于這類保單,計算公允價值的方法有直接法和間接法兩種,直接法是從資產定價的角度,在經過適當的風險調整后直接折現負債現金流,
間接法,其基本思想是業務要按其產生的未來現金流估價。其具體步驟是:首先在隨機各種情境下產生預期的未來現金流,其中要考慮負債所對應資產的投資收益、法定會計基礎、所得稅和風險資本需求;隨后按照風險調整的資本成本貼現未來現金流,求均值后得到可分配收入現值(DDE);從資產的市場價值中扣除DDE和遞延稅收負債后,就得到了負債的公允價值。
遞延稅收負債:
在上述符號中,FVL為負債的公允價值,TVL為用以計算稅收的負債價值,l為負債的現金流,E為可分配收益,MVA為資產的市場價值,TVA為用以計算稅收的資產的價值,T為稅率。
三、公允價值的評估對壽險公司財務報告的影響
公允價值標準是整個國際會計標準的發展趨勢,保險合同也在向公允價值標準邁進,在IASB關于保險合同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中,采用公允價值對壽險公司進行評估,其經營結果與采用當前方法相比會有一定差異,理解這些差異及導致這些差異產生的因素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和運用公允價值。由于在這兩個階段中,對于占壽險公司資產絕大部分的金融資產主要將依據lAS39來進行評估,這意味著壽險公司的資產已經基本上以公允價值為基礎了,這樣,對壽險公司負債的評估原則和方法的調整會對壽險公司經營成果的反映產生影響,同時,由于IAS側重于資產負債表,以下,將通過分析在保險合同項目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中對壽險公司負債的評估來闡述公允價值的評估對壽險公司的財務報告的影響。
(一)IASB關于保險合同項目的第一階段
在第一階段中,IFRS4對保險合同給出了明確的定義,而且定義十分寬泛,主要指保險人接受了重大保險風險。對于屬于IFRS4范圍內的保險合同,其負債都將采用精算評估法來評估。在采用精算評估法評估負債時,相關的精算假設如利率、死亡率及費用率等都是由精算師根據行業準則及其經驗來作出判斷,并根據這些假設來評估負債,而這些假設一經確定,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都不會發生變化,這就導致壽險公司的這部分負債被鎖定,相當于是用攤余成本法(帳面價值)來評估負債;而與此同時,由于壽險公司的金融資產主要屬于IAS39的范圍之內,這就意味著相當一部分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用市場價值來代替的,因此,在保險合同項目的第一階段,會出現由于壽險公司的負債的相對鎖定,而資產由于采用公允價值進行評估會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很大,由此,在壽險公司資產負債表上,其凈資產(所有者盈余)會發生很大的波動。
(二)IASB關于保險合同項目的第二階段——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的會計體系
在第二階段,由于針對所有的保險合同都將以公允價值為基礎來進行評估,盡管針對保險合同評估公允價值的進一步的規則還在研究中,但可以預期的是,在評估壽險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的時候,其所用的精算假設,尤其是利率等,會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調整,而這些精算假設的調整無疑會影響到各種保險合同的公允價值,由此使得壽險公司的負債的評估值會發生較大的波動。但需要注意的是,當由于受市場利率波動等因素而調整精算假設,進而使得壽險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發生較大波動時,壽險公司的金融資產也會由于受到與影響精算假設的一些因素(主要為利率)的變化而使得其市場價值發生改變,從而使得壽險公司資產的公允價值也隨之發生較大波動。可以預期的是,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的波動具有一定的抵消作用,這樣的結果將使得在資產負債表上凈資產的波動降低,從而能更為準確合理地反映壽險公司的經營狀況。
四、國際會計準則與國內會計準則財務處理的主要差異
對于保險公司來講,在對于一些會計科目的處理上,國際會計準則與中國現有的會計規定存在一定差異,由于這些差異的存在,會導致以國內會計準則編制的會計收益和以國際會計準則編制的會計收益之間存在著系統性的差異。這些差異主要體現在責任準備金評估、對投資的處理、對保單獲得成本的處理及遞延稅項等。
(一)國際會計準則與國內會計準則對責任準備金評估的差異
對于責任準備金的評估,在國內的會計準則中是參照保監會頒發的有關精算規定,根據險種的不同而采用完成修正法、均衡純保費法等,有關的精算假設也參考有關的規定,采用較保守的精算假設;而在國際會計準則中,對于IFRS4范圍內的保險合同,由精算人員選擇合理的精算假設評估其責任準備金,對于IAS39范圍內的保險合同,則采用現值法評估其公允價值??傮w來講,國際會計準則所采用的精算假設要與真實情況更接近一些,而國內會計準則所采用的精算假設較保守,因此,在會計利潤核算上,由于此項差異會導致國內會計準則下的利潤比國際會計準則下的利潤高。
(二)國際會計準則與國內會計準則對金融資產評估的差異
對于金融資產的評估,在國際會計準則下,根據IAS39,將金融資產劃分為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資、企業源生的貸款和應收款項等四類資產,對于前兩類資產,采用公允價值(市場價值)來進行評估,對于后兩類資產,采用攤余成本法(帳面價值)來進行評估;而在國內會計準則下,則將金融資產劃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一年以上)兩部分,對于短期投資,按照成本與市價孰低來評估,對于長期投資,則按照帳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來進行評估。
顯然,由于壽險公司的負債主要為長期的,因此,為達到資產負債匹配,壽險公司的金融資產也主要為長期的,由此,在國內會計準則下,金融資產的價值評估會相對鎖定,其波動性會小于在國際會計準則基礎上所評估出的金融資產價值。
(三)國際會計準則與國內會計準則對遞延保單獲得成本和遞延稅項等項目的處理的差異
在國內會計準則中,對于保單獲得成本采用一次性攤銷的方式,不形成遞延保單獲得成本,這樣,在公司最初的幾個經營年度,在會計利潤的核算上會有低估的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客觀地反映公司的實際財務狀況。而在國際會計準則中,則會在會計處理上將部分保單獲得成本視為遞延資產,由于此因素的存在,會導致在國際會計準則下的會計利潤會有所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能客觀反映壽險公司的盈利能力。
證券時報與某證券公司聯合進行的《上市公司經理人月度調查》顯示,利潤操縱已成為較普遍的現象,而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層對此由于司空見慣而理所當然。本次調查顯示,上市公司實施利潤操縱的具體途徑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關聯交易,比例達55.56%;巧用政策,比例44.44%,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比例為33.33%。具體如下:
一、關聯交易
(一)增加收入,轉嫁費用
不少公司在上市改組時是由母公司中某一塊優質資產為主整合的,與母公司存在著供、產、銷及其他服務方面的密切聯系,尤其是大型原材料行業的上市公司,其原材料來源為母公司,而產品銷售對象也為母公司。在上市公司面臨虧損時,母公司會解囊相求,即使在市場不旺的情況下,也會購買大量上市公司產品,同時以較低的價格向其銷售原材料。如蘇三山1997年一筆對母公司關聯公司關聯交易的銷售收入高達1.6億元,銷售成本1.4億元,凈利潤則達2000萬元,僅此一筆就占1997年利潤總額的235%??梢娚鲜泄镜睦麧櫽泻艽笠粔K是來源于關聯交易所作的賬面調整。
在費用負擔方面,上市公司與母公司在上市公司改組之初便確定有關費用支付和分攤標準,但在上市公司業績不理想時,母公司或調低上市公司應交納的費用標準,或承擔上市公司的管理費用、廣告費用、離退休人員的費用,甚至將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交納的有關費用退回,從而降低當年費用,以達到轉嫁費用的目的。
(二)資產租賃
許多上市公司由于發行額度限制,母公司只有部分而不是整體進入上市公司,許多經營性資產甚至經營場所往往采用租賃的方式,而租賃數量、租賃方式和祖賃價格就是上市公司與母公司之間可以隨時調整的閥門。有時上市公司還可將從母公司租來的資產同時轉租給母公司的子公司,以分別轉移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利潤。
(三)計受資金占用費用
按照我國現有法規規定,之間不允許相互拆借資金,但實際情況是關聯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的拆借現象比比皆是,兩者之間也難以嚴格區分,雖屬違規拆借也就法不責眾。上市公司與關聯公司發生的資金占用的金額、收費標準均未事先公告,投資者無法對此合理性作出恰當的判斷和預計。歸納起來主要有兩種形式:
1.向母公司計受資金占用費用。名目繁多,金額巨大,在賬面上可以反映出一大塊營業外收入。例如浦東不銹1998年中報實際凈利潤2837.3萬元,應收母公司上海浦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資金占用費559.73萬元,應收母公司資金占用費滾存利息就達2916.52萬元。
2.向被投資公司計受資金占用費用。
目標往往是以下兩種被投資企業:(1)雖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的股權,但該企業已轉由他人承包經營,企業失去控制權,可以不進行權益法核算。(2)占股權20%以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資企業。當上述兩種企業嚴重虧損,即使上市公司存在著實質性的投資損失,但通過計受資金占用費的形式和利用長期投資會計核算本身的缺陷,在會計報表上卻虛增了一塊利潤。
(四)委托或合作投資
1.委托投資。如果上市公司面臨投資項目周期長、風險大等因素,則可將某一部分現金轉移給母公司,以母公司的名義進行投資,將投資風險全部轉嫁到母公司頭上,而將投資收益的回報確定為上市公司當年的利潤。
2.合作投資。一旦上市公司發現凈資產收益率難以達到配股的要求,便倒推利潤缺口,然后與母公司簽訂聯合投資合同,投資回報按測算的缺口利潤確定,由母公司讓出一塊利潤,上市公司不便在公告書中向投資者披露投資何項目及短期有如此高回報的緣由了。
(五)托管經營
在股票市場上,由于缺乏托管經營方面的法規規定度操作規范,托管經營的操作卻是偏離慣例,純屬利潤操縱的工具。
1.上市公司將不良資產委托母公司經營,定額收取回報,上市公司既回避了不良資產的虧損或損失反映,又憑空獲得了一塊利潤。
2.母公司將穩定的高獲利能力的資產以低收益的形式委托上市公司經營,在協議中將較多的以較高的比例留在上市公司,直接增加上市公司利潤。
(六)資產轉讓置換
通過資產轉讓置換,從根本上改變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長期擁有“殼資源”所帶來的配股能力,對上市公司及其母公司都是一個雙贏戰略。但是,由于中國《公司法》僅于1994年7月1日、《證券法》于1999年7月1日開始實施,因此時公司價值評估缺乏相應的體系及操作規范,公司并購的法律和財務處理尚不完善,加上地方政府部門、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主觀上的刻意參與,使得資產轉讓置換得以通過不等價交換來操縱利潤。其主要表現形式有:
1.違背市場原則,不考慮資產真實質量和獲利能力,將公司價值等同予按成本法評估公司的凈資產。公司價值評估基于購買者持有資產的用途、企業是否持續經營、資產的獲利能力等情況而采用不同的評估方法并進行比較,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不分具體情況統一采用成本法評估不能反映公司的實際價值。
2.購買母公司優質資產的款項掛往來帳,不計利息或資金占用費,上市公司自然一方面獲得了優質資產的經營收益,另一方面不需付出任何代價,而實際上轉嫁給母公司承擔。
3.上市公司將不良資產和等額的債務剝離給母公司或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金蟬脫殼,以達到降低財務費用、避免不良資產經營產生的虧損或損失的目的。為了達到支持上市公司的目的,母公司將優質資產低價賣給上市公司,或與上市公司的不良資產(特別是長期投資的購買和置換方面)進行不等價交換成為資產轉讓置換的主要手段。
4.在被收購企業的利潤何時應納入收購方的投資收益或利潤的會計處理上存在著隨意性,對收購價格包含的利潤如何處理也無規章可循,從而為收購方調節利潤提供了手段。我們可以把收購企業的過程根據雙方簽訂協議日、政府批準日、公司股東變更注冊日和實際接管日劃分為若干連續的階段,按照國際慣例,應從實際接管日開始,被收購企業的盈虧才納入收購公司,而接管前被收購公司所含的利潤應視同收購成本,不能作為利潤。而中國目前對此尚無具體規定,收購方為了操縱利潤,均將利潤計算日提前;將收購價格中所包含的利潤不作為收購成本,而是為收購方的利潤或投資收益。
二、巧用政策
會計政策是指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及企業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但是由于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具體執行時的人為性,仍給上市公司極大的利潤操縱余地。主要方法有以下三個種:
(一)變更會計核算和會計估計方法
1.改變折舊政策。利用政策規定的模糊性,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使本期折、舊費用減少,相應減少了本期的營業成本,從而增加了本期帳面利潤;同時還可以通過高資產價值達到同樣的目的。對固定資產占總資產比重大的企業,折舊政策的調整對當期的利潤重大,而成為某些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的重要手段。
2.利用計提四項準備金的人為因素。由于壞賬損失、存貨跌價損失、短期投資跌價損失、長期投資減值損失的確定由“董事會認為”就可以了,因此很多上市公司根據需要將其認為的壞帳、跌價損失、減值損失計提各類準備金,至于來年其認為不是壞賬、不是損失,那又可以確認來年的收益了。1998年所有上市公司要求統一執行《股份制企業會計制度》,使很多上市公司找到了操縱利潤的藉口。根據上市公司所批露的1998年年報,47家公司改變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148家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62家公司計提短期投資準備,96家公司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因提取以上準備金而減少的利潤占本年度利潤減少數的近1/2.那么,這些公司以后年度利潤的額外增長也就不難想象。
(二)利用時間差跨年度調節
1.提升當期業績的潛虧掛賬。企業的資產賬戶中,三年以上的應賬款。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及待處理財產損失基本上已不具有贏利能力,資產質量一般較差,屬于不良資產。上市公司為提升當期的經營業約,都不愿處理不良資產帳戶的余額,使其長時間掛在賬上,我們把以上行為統稱為潛虧掛賬。有時,某些上市公司甚至通過潛虧掛賬將原本屬于當期的費用記人上述某類賬戶中留待以后處理,造成大量不良資產掛在賬上,使得上市公司資產出現嚴重“虛胖”,利潤水分極大。
2.提升將來業績的巨額沖銷。巨額沖銷就是利用會計期間假設及應計制,通過操縱可自由控制的應計項目,把有可能在以后期間發生的損失提高確認,使利潤在不同的會計期間轉移,以提高以后年度的業績。特別是當上市公司出現連續兩年虧損后,公司為避免第三年繼續發生虧損而導致被摘牌時,就會廣泛采用本辦法,從而使某些上市公司當期的凈資產收益率大幅度下跌,以后期間卻出現反彈。
(三)收益性支出資本化
利用權責發生制、收入和成本配比等會計原則,對已經實際發生的費用或損失,本應為收益性支出,卻通過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在建工程、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或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等科目予以資本化,形成大量虛擬資產。利用虛擬資產作為“蓄水池”,不及時確認、少攤或不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成為上市公司進行利潤操縱的常用手法。
其中最為突出的便是利息費用資本化。上市公司通過利息費用資本化來操縱利潤的表現有兩種:(1)以某項資產還處于試生產階段為借口,甚至拿出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對“在建工程”的定性,利息費用年年資本化,虛增資產價值和利潤。(2)在建工程中利息費用資本化數額和損益表中反映的財務費用,遠遠小于企業平均借余額應承擔的利息費用,利息費用還通過其他方式被消化利用,最終都被拐彎抹角地資本化并形成資產。
三、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由于爭取發行上市指標的難度大、“殼資源”依然稀缺,地方政府作為本地的上市公司的行政領導和直接或間接所有者不愿其失去寶貴的上市資格,所以一旦出現無法配股或面臨摘牌的狀態,地方政府常常伸出“看得見的手”予以行政支持。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提出要對殼資源加以綜合利用,即地方財政先補貼一點,提高上市公司業績并進而提高股價。通過配股多募集資金當地,從而增加地方稅收。地方政府這種對上市公司的直接行政性支持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降低稅負
按照我國現有說法規定,除說法統一規定、經濟特區和高新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外,地方無權減免內地企業所得稅。但為了扶持上市公司,許多地方政府相互攀比,越權給上市公司稅收返還政策,多數上市公司所得稅的實際稅收負祖為15%甚至更低。另外,增值稅退稅收入所占比重不容忽視,增值稅退稅收入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出口退稅、進口設備原材料退稅、經濟特區地產地銷部分產品減免征收、外商投資企業改征增值稅稅負增加部分返還、增值稅地方財政25%分成部分返還、個別企業享受所在行業的稅收優惠。在這些增值稅類型中,除出口退稅對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長期穩定的利好作用以外,其他形式的增值稅退稅均有嚴格的具體適用范圍及年限的規定,只是地方政府應急性扶持措施,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很難構成上市公司穩定的收入來源。
(二)地方財政補貼
地方政府直接為上市公司提供財政補貼的現象屢見不鮮,且個別案例補貼數額相當大。主要做法是當地政府部門采取計劃手段,按企業銷售每噸產品由財政補給一定補貼的形式提高其年度業績,使其經營業績符合上市標準不被摘牌或者能夠獲得較高的配股價格。股票市場近幾年的運作表明,通過補貼方式的做法的確在不少公司的年報中得以。這種方式不僅加深了上市公司對地方政府的行政性依賴,經受不住市場的狂風巨浪,而且我國地方財政普遍人不敷出,地方財政補貼不可能是年年都有的,也不可能構成上市公司穩定的收入來源,這給上市公司以后的業績急劇滑坡埋下了隱息。
(三)減免利息
由于我國專業銀行商業化進程遠未完成,銀行業還無法擺脫地方政府的制約,客觀上使地方政府通過直接的行政干預,對上市公司拖欠的利息予以核銷減免,降低了上市公司財務費用,增加了利潤。以峨眉集團為例,工商銀行核銷其1997年度貸款利息1784萬元,中國建設銀行四川分行核銷3000萬元貸款利息,樂山市政府同意將1993年市國資局委托市發展投資集團借給該公司的2684萬元資金歷年累計利息1402萬元予以豁免,調整和沖減公司當期的利息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