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9 16:07:2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公共收益管理辦法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為規范本區維修資金的帳目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維修資金公布分商品房維修資金和售后公房三項維修資金兩類。拆私還私維修資金、使用權轉產權維修資金歸為商品房維修資金類;有限產權接軌維修資金歸為售后公房三項維修資金類。
對于商品房維修資金和售后公房三項維修資金兼有的業委會,根據小區的立項性質,確定帳目公布的規范標準。
商品房
一、帳目結構
房屋維修資金帳目公布以業委會為單位。按戶列帳,每個門牌幢設一個公共戶,業委會設一個業委會公共戶。
二、商品房維修資金收支項目分類和收益記存、費用分攤方法
1、商品房維修資金收支項目分五大類。
日常收益:主要指公共部位、共用部位的經營收益,如停車費收益、廣告牌收益等。
資金增加:主要指維修資金分戶金額的增加,如維修資金本金的交納,本金的利息及本金增值收入。
資金減少:主要指維修資金分戶金額的非費用分攤減少,如維修資金本金的退還、滅失及用于增值的資金暫時性減少。
業委會活動經費。
日常維修更新、大修和專項維修更新費用。
2、商品房維修資金收益記存、費用分攤方法
小區公共部位收益計入業委會公共戶,自然幢、門牌幢共用部位收益計入門牌幢公共戶,開發單位、購房人交納的維修資金本金及利息計入各分戶。
業委會活動經費、小區公共部位日常維修更新費用、小區公共部位大修專項維修更新費用在全業委會范圍內進行分攤。自然幢及門牌幢共用部位日常維修更新費用、自然幢及門牌幢大修專項維修更新費用在相應門牌幢范圍內進行分攤。商品房維修資金按先公共戶資金再分戶資金的順序分攤使用。
三、商品房維修資金帳目公布表編制說明
商品房維修資金帳目公布表由維修資金帳戶收益、支取及對帳單組成。
1、列示維修資金帳戶期初總額、收入總額、支出總額和帳戶期末余額。
2、將所有在小區范圍進行分攤的維修資金收支,按月份分日常收益、資金增加、資金減少、活動經費和維修五類科目公布。
四、商品房維修資金帳目公布表生成和公布方式
房屋維修資金帳目公布表由業主委員會或者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編制,每半年公布一次。
在小區管理處、小區公示欄內張貼。業主分戶的余額對帳單由專戶銀行寄送。
五、以商品房立項的小區中售后房三項維修資金帳目的公布
以商品房立項的小區,維修資金的管理使用以《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為依據,帳目公布按照商品房維修資金帳目公布規范。
售后房
一、售后房三項維修基金帳目結構
售后房三維修基金分街坊基金、房屋維修基金、電梯水泵大修基金(有電梯房屋有)三部分,由市公積金中心統一監管、增值。
二、售后房三項維修基金費用分攤方法
在分攤使用三項維修基金前,首先應確定管轄范圍內售后房的比例,將維修項目總費用按售后房比例折算出三項維修基金應分攤金額。有新出售的公房,應及時到建設銀行新增開戶,并及時調整基金分攤中的售后房比例。
街坊基金:街坊基金用于全業委會范圍的小修養護、中大修、綠化養護和小區照明電費四類支出。分攤方法是全業委會分攤。
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小修養護,中大修,水泵檢修、報修、搶修、電費,樓道燈照明,信報箱分攤八類支出。分攤方法是門牌幢分攤。
電梯水泵大修基金:電梯水泵大修基金用于房屋電梯、水泵的大修。分攤方法是門牌幢分攤。
三、售后房小區公共收益的處理方法
由于售后房三項維修基金無法計入收益,因此售后房小區的公共收益在扣除管理成本后,由物業公司代管。
四、售后房三項維修基金帳目公布表編制說明
1、列示維修資金帳戶期初總額、收入總額、支出總額和帳戶期末余額。
2、確定管轄范圍內售后房的比例,將維修項目總費用按售后房比例折算出三項維修基金應分攤金額。
五、售后房三項維修基金帳目表生成和公布方式
售后房三項維修基金帳目公布表由業主委員會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公布一次。
在小區管理處、小區公示欄內張貼三項維修基金帳目表。
業主分戶的余額對帳單由專戶銀行寄送。
六、以職工住宅立項的小區中商品房維修基金帳目公布方式
關鍵詞: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居民自治
1和平里街道老舊小區基本情況
《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規定,老舊小區包括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建設標準不高、設施設備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沒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的老舊小區(含單棟住宅樓),以及1990年以后建成、存在上述問題的老舊小區[2]。據統計,目前和平里街道住宅小區大多已引入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其余部分為老舊小區如早期的單位房改房、蘇式樓、保障房等。在和平里街道20個社區中,10余個社區都存在老舊小區,屬于老舊小區較多的街道。老舊小區主要由居委會協調產權單位管理,剩下少數為業主自治管理或處于無人管理狀態。
2和平里街道加強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實踐
2.1全力配合老舊小區升級改造
東城區政府與和平里街道辦事處不斷加大投入,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對多個老舊小區進行綜合整治和升級改造,對交林2號樓南側等8處道路進行修復,設置小黃莊一區等8處路牙、樹池和金屬護欄,為興化社區、七區社區的老舊小區加裝安全監控探頭,開展地壇北里1號樓北側與和平里九小門前花園的綠化工作。通過老舊小區升級改造,提升了城市功能、優化了人居環境、改善了治安狀況。
2.2協調產權單位解決物業問題
和平里街道的老舊小區大多無物業公司管理,出現物業管理問題根據目前政策只能由產權單位負責解決。為此,和平里街道辦事處對地區內老舊小區開展調查,摸清各小區、各單元樓、各層所涉及的產權單位,逐一核實權屬信息,查找單位基本情況和聯系方式,建立老舊小區臺賬,為解決老舊小區物業問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工作中,和平里街道辦事處多渠道了解老舊小區居民需求,積極協調產權單位處理居民反映的各類物業問題。2016年,街道辦事處共辦理涉及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問題的市長信箱3件、區長信箱35件、非緊急救助470件,重點協調西營房9號院物業失管、安定路24號樓物業棄管、和平里七區停車管理等問題,多次聯系、督促相關產權單位及時解決居民合理訴求,有效地維護了居民的權益。
2.3規范小區居民自治形式
和平里街道高度重視老舊小區自治管理工作,明確了業委會為主、自管會為輔的居民自治模式,對業委會相關工作進行部署分工,形成社區建設工作辦公室牽頭、社區居委會配合的工作格局,指導居民自治工作,協助小區管理。積極協助符合條件小區的業主選舉成立業主委員會。街道辦事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作并發放《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基本知識手冊》,及時委任小區所在社區居委會中有經驗的社區工作者擔任業主委員會籌備組組長,協調居委會場地等資源協助業主籌備工作;在業委會工作的各個階段,協助業主向北京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委員會、東城區房管局等主管部門咨詢;涉及法律方面的問題,街道辦事處利用律師顧問的資源,協助業主依法制定管理規約與議事規則,維護業主自身的合法權益。街道辦事處根據每個業委會的實際情況,制作了業委會的工作時間表,對業委會的工作進行記錄,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醒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逐步規范業委會的工作。經過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業委會的協助、指導和監督,涌現出雍和家園小區業主委員會、和平里中街三號院小區業主委員會、湖景苑小區業主委員會等一批切實維護業益、運行規范、協助居委會參與小區治理的優秀業主委員會,雍和家園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經驗更是在北京市業委會工作領域得到推廣。探索自管會、社區社會組織等老舊小區自治管理模式。和平里街道根據各老舊小區突出的物業管理問題,分類指導社區居委會和居民開展自助管理。例如,安德路47號院停車位不足,停車糾紛多發,街道指導安德路社區居委會組織小區車主成立車輛自管會;林調社區環境衛生問題突出,街道指導林調社區熱心居民成立“綠滿家園”環境美化服務隊,以社區社會組織的形式參與小區環境治理,獲得居民的一致好評。
3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
3.1規劃設計先天不足,基礎設施損毀嚴重
例如,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人機動車保有量飛速增長,大多小區停車位數量都無法滿足居民停車需求;加之多數老舊小區規劃時沒有配備專門的停車位,這導致很多小區存在安裝地鎖,占用行車道、人行道、綠地停車和違章停車的行為,造成了停車糾紛投訴多發,影響了社會公平和居住環境。老舊小區一直是重建設輕管理,硬件設施長期失管失修,維護不及時,造成房屋漏雨、電梯損壞、道路破損、下水道堵塞等問題。基礎設施的修復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物業公司難以承擔相關維修費用,加之由于原產權單位交接不規范,導致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使用困難,造成一系列歷史遺留問題。
3.2物業運營難度大,棄管現象多發
多數老舊小區早年主要是為了解決職工的住房困難問題,規劃方案比較簡單,設計存在“先天不足”。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舊小區的基礎設施已不能滿足居民的需求,老舊房屋也需要專項維護,大幅提高物業管理成本。另一方面,老舊小區的“造血”功能差。部分老舊小區還存在產權單位占用住房,停車位外包等情況,公共收益難以統籌使用;部分經濟適用房和回遷房由于相關政策規定,物業費用標準低;許多居民是單位退休職工,認為物業管理還應由單位負責,不認同現代物業管理方式,花錢買服務的意識尚未形成。
3.3產權單位復雜,協同配合缺失
老舊小區普遍存在住房產權形式多樣的特點。住房產權形式有經濟適用房、央產房、房改房、央產上市房、承租房等。產權形式的多樣化,使小區形成多家物業管理單位同時對小區不同物業進行管理的局面。產權人也是多種多樣,有居民個人、房管部門、單位產權人、托管房、二手房產權人等,多種產權形式共存于同一棟樓的情形并不鮮見。原產權單位若出現分立、合并或解散等情況,責任主體更是無從談起。老舊小區復雜的產權結構無疑為物業問題的解決、業主大會的組建和物業費用的收取帶來了障礙。3.4居民主人翁意識不足,自治能力欠缺多年來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居民住房福利制度,使很多居民還存在無償享受服務的傳統觀念,習慣了由單位的房產管理部門或房管所管房的模式,認為實行物業管理就是想多收錢,如果實施物業管理需要收費,也應該由單位交。而且老舊小區由于居住環境較差,目前居民多為老人、弱勢群體和外來人員,這些人員收入較低,主人翁意識不足,在自治能力方面有所欠缺,導致業主委員會難以成立,物業公司無法選聘,物業問題沒有合法主體牽頭。
4改善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建議
4.1提升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投入效果
老舊小區難以依賴居民出資或者物業公司入駐實現老舊小區規范化物業管理。因此,政府應該“精準滴灌”,提升對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投入效果。改善小區的基礎設施狀況,一方面要通過拆遷重建、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全方位改善老舊小區居住環境;另一方面,對目前還不能拆遷的老舊小區,加大資金投入,加強老舊小區改造力度,要以規范化物業管理需要的條件為導向,更新、維護老舊小區基礎設施。鼓勵物業公司入駐老舊小區。對進駐老舊小區的物業公司每年劃撥一定的物業管理補貼,用于彌補經營虧損,提高物業公司服務的質量和積極性。發放老舊小區物業費用補貼。完善物業費用補貼相關制度,形成居民花錢買服務的意識。
4.2探索準物業管理模式
根據《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專項服務委托給專業企業,但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一并委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3]。未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且無法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老舊小區,可以由社區居委會牽頭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客觀收集業主意見,實現由業主共同決定將各專項服務委托給專業企業或者個人,根據需求提供菜單式物業管理有償服務。實現外包式半專業化物業管理,做到低標準收費,高標準管理,滿足居民需求,逐步得到居民共識,使得居民適應現代化物業管理模式,從而為過渡到標準化物業管理打好基礎。
4.3促進小區居民依法自治
小區的事情是所有業主的事情,真正由廣大業主選出的業委會不但能夠協調化解業主之間的矛盾,還能夠規范小區內公共收益的征收和使用,合理經營和維護小區內的公共物業,提升小區的治安管理水平。首先,在一些居民自治意識不強、選舉業主委員會條件不成熟的老舊小區,可以先實行樓長制度,選出有責任心的業主擔任樓長,協助居委會參與小區管理,以這種方式建立居民自治的基礎。其次,探索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社會組織參與小區管理,協助業委會為居民提供服務,為小區管理出謀劃策。最后,加強業主參與網絡渠道構建,網絡的間接性也可以緩解鄰里之間當面提出意見的尷尬,使每一個業主都可以平等地發表自己的意見。
參考文獻:
[1]趙楠楠.物業管理糾紛的產生原因及對策[J].法制與經濟,2014,05.
[2]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12]3號)[S].
(一)市場經濟的發展推動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產生
長期以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一直沒有對國有資本經營收支單獨編列預算和進行管理,而是與經常性預算收支混列在一起。無疑,這種做法是無法體現政府“社會管理者”和“國有資產所有者”兩種職能及其分類收支活動的運行特征的。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政府“社會管理者”和“國有資產所有者”這兩種職能逐漸分離,必然會要求建立一種有效的管理體系——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體系,來切實反映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活動狀況,進而確保國有資本增值和再投入計劃的有效進行。
(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不斷加強促進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開展
近年來,全國各地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不斷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作為一種監督、管理、運作的重要手段日益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因為將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和支出納入預算管理,可以充分發揮預算的分配、調節和監督職能,維護國家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的權利,提高國有資本的運營效率,增強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從而有效地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
(三)公共財政體系的構建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出現成為必然
隨著公共財政框架構建和國資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逐步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作用日顯突出。事實上它有著公共財政預算不能替代的功能、特點和作用,它的收入來源主要是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支出安排也以追求經濟效益和資本金績效為目的,而這恰恰是公共財政不可能也不應該出現的內容。
時至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日趨深入的今日,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工作將有著更加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第一,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利于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使政府的“資產所有者”職能得到真正體現。在市場經濟當中,政府作為社會管理者,不能參與市場的運作行為,更不能干預企業的經營行為,因而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可有效地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充分發揮政府的“資產所有者”職能,增強政府對社會經濟的宏觀調節和控制能力。
第二,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利于體現國家憑借所有者身份參與社會產品分配所形成的市場經濟體制,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改變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公共收支與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混為一體,行政管理者分配職能取代國有資產所有者分配職能的有效辦法,因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建立將會對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第三,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利于加強國有資本對社會經濟的宏觀控制力,進而推動社會資本的有序發展,共同建立公平的市場經濟秩序。國有資產管理部I,]以國有資產所有者的身份參與國有資本的利潤分配,將收益用于重點項目、重點目標和重點行業的再投資,可不斷提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競爭力,推動社會資本的發展,與各種所有制經濟形式共同建立起公平的市場經濟秩序。
第四,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利于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避免國有資產不應有的流失,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因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將國有資本經營的收入和支出納入預算管理,可充分發揮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維護國家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的權益。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
(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組成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組成。
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是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營運機構(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公司),及其權屬企業對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投資經營和產權運作所產生的收益,主要包括:(1)國有資產營運機構及國有獨資或全資企業實現的稅后利潤;(2)公司制企業中按國有資本出資比例計算分享的稅后利潤,包括股息、紅利和其他形式收入;(3)國有獨資企業產權轉讓收入;(4)公司制企業國有股權轉讓收入;(5)國家以特許經營權、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國有經濟資源作價投入形成國有資本的轉讓收入;(6)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獲得的其他收入。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主要用于國有資本的再投資和再發展,主要包括:(1)向企業投資或轉增資本支出,包括新設企業投資、國有獨資企業增加資本金、股份有限公司擴股、配股及有限責任公司增資等;(2)國有資產營運機構的監管費用支出,包括為組織國有資本收益預算實施所發生的費用,經營管理國有資產的費用,委派產(股)權代表、監事、財務總監、審計的費用等;(3)其他支出。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原則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應遵循下列原則:
1.收支有度。國有資本預算收入的編制應實事求是、穩妥可靠,按照規定必須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國有資本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統籌運作、主次分明、留有后備。
2.綜合平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支出必須做到既充分合理地利用資金,又不超前分配和超額使用資金。
3.保證重點,兼顧一般。安排國有資本預算支出時,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項目、主導產業的投資應優先安排。
4.效益原則。國有資本預算支出應該用于有效投資,確保資本投入的效益,從而實現國有資本的合理流動,優化國有資本的配置。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內容。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內容由預算說明書和預算收支表兩部分組成:
1.預算說明書,應包括以下內容:(1)預算編制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營運機構及其權屬企業)基本概況:(2)預算編制的主要依據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3)預算收支安排情況,包括收支規模、安排依據、計劃年度內收支與報告年度比較的增減情況和原因說明,(4)預算編制中存在問題以及解決問題準備采取的措施等。
2.預算收支表。(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明細表;(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整明細表;(3)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明細表,(4)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整及決算明細表有關項目說明:①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其所含的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凈收入、營業外凈收入等項目的不確定因素較強,且不屬于單純的資本運營收益,從長遠角度看不應在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主項目中進行編制。鑒于國有資本編制初創階段的一些特殊情況,目前暫時列在預算收入項目之中;②國有資本投資收益,其項目下所列示的主要是資本經營類收益;③國有產權轉讓收入,其所含內容為涉及國有資產產權轉讓的各種收入,此類收入成因復雜,在實際編制當中應考慮具體情況;計算準確后填列;④其他收入,其填列范圍應包括以上收入項目之外的所有國有資本經營、運作收入;⑤國有資本經營支出,其所含的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三項費用,以及“所得稅”項目均為經營性指標,同樣存在較強的不確定性,不屬于單純的資本運營支出,從長遠角度看不應在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主項目中進行編制,亦因目前的特殊情況,暫時列在預算支出項目之中;⑥補充資料,主要體現各資產管理和運營單位的有關輔助資料,應結合各預算編制單位的實際情況加以具體說明。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和審批主體。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要編制單位,負責編制匯總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國有資產營運機構或權屬企業是次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主體,負責制定本級次的預算、組織預算收入的收繳和支出的管理,完成預算目標。從目前看各級政府應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審批主體,經過審批由本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組織執行,并下達給下一級單位具體實施。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級次。
各地方國有資產的管理級次是隨著管理模式和改革進度的不同而存有差異的,歸結起來主要的級次和模式有三種:
1.三級管理模式,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營運機構——權屬企業。這一模式下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級次要按照其管理模式進行三級編制,即權屬企業編制三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國有資產營運機構編制二級并匯總三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編制一級并匯總二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
2.二級管理模式,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營運機構或權屬企業。這一模式下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要進行二級編制,即國有資產營運機構或權屬企業編制二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編制一級并匯總二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
3.一級管理模式,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營運機構。這一模式下耍直接編制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時間和程序。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決算年度同會計年度一致,白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預算編制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下年)和決算(當年)編制任務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于每年年末向各下級單位進行布置,各下級編制單位于次年初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送下年度預算草案和上年度決算報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核預算草案并匯編出總預算,報同級政府審批后實施;同時審核各下級單位的決算草案并匯編出總決算,報同級政府批準。
(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的執行。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各下級編制單位的預算收支執行情況進行監管和考核。預算支出按預算確定的用途、范圍及用款進度由各級次編制單位自主決定,并于每一會計年度的中期和終期向上一級編制單位報告其所運營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執行年度內由于特殊情況需要增加預算支出的,由各級編制單位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經上一級編制單位審批后進行調整,未經批準不得調整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過程中的問題與思考
目前,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特別是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確立,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條件日趨成熟。經過一段時間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的探索與實踐,筆者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在增強了感性認識的同時,也發現了一些實際問題,如:受改革大環境的影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政府公共預算相互重疊,一時難以完全分離開來,無法作為獨立的預算來運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尚處于“初級”階段,難以進行規范、全面、準確的編制;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中是實行預算會計制度還是企業會計制度還有待進一步探討,不同的會計制度會對預算編制產生不同的影響,與財政預算比起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著自身的特點,其最主要的特點是它面對的是企業和市場,由于企業和市場的不穩定性,導致預算和決算有可能產生較大差距;由于市場的原因,預算沒有完成,政府部門在進行審批時,對此類行為如何認定、評價等等。針對這些問題筆者展開了較為深入的思考,并期待著在今后的實踐中進一步加以完善和解決。
1.研究處理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公共財政預算的關系,努力解決“相互重疊”問題,盡快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法律地位。
2.研究制定符合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會計政策。真實、完整地反映國有資本總量、分布及其運營狀況和收益情況,并于年度終了及時、準確地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表,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核、匯總。
關鍵詞 出租車 政府管制 尋租 改革建議
中圖分類號: F069. 9 文獻標識碼:A
一、我國出租車行業現狀
鄭州市出租車業始于1985年,目前有一萬多輛,從業人士近兩萬人。據調查顯示,鄭州市出租車大多數為個人購買,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運管理處為便于管理,規定出租車司機畢業與出租車公司簽訂掛靠合同才能參加運營。在萬余輛出租車中,只有90%左右的出租車與公司簽訂了掛靠合同,剩下的出租車為客運管理處下屬的托管部直接管理,而且簽訂掛靠合同的出租車歸掛靠公司管理,出租車的營運證,行車證以及經營證都歸公司所有,司機每月還要向公司上繳一定數量的管理費。鄭州市出租車司機個人出資18至20萬購買的出租車所有權和經營權都歸出租車公司所有。2007年7月30日至8月1日,鄭州市一萬余輛出租車集體停止運營,市內交通陷入癱瘓狀態,在此次停運事件中,全市有多輛車輛被砸,也有部分司機和乘客被打傷。事件的導火索是一對開出租車的夫妻因交涉出租車所有權和經營權被打,一死一重傷,這一事件激化了矛盾,于是出現了集體停運事件。
近期河南人民廣播電臺連續播發“鄭州出租車行業打車難”等系列新聞報道,本地各大論壇關于出租車臟亂差、服務差、拼車、拒載、多收費等貼文也是層出不窮,筆者發現該市近年來,出租車的管理水平的確是不升反降,既讓廣大市民怨聲載道,又影響了城市形象,這個問題若解決不好,就可能演變為大的社會問題。為了增加運力、緩解鄭州市市民“打車難”,鄭州市客運管理處自2011年元旦起取消了出租車運行16年多的“運六歇一”制度,同時加大對出租車違規營運的處罰力度,但這些措施不能根除打車難問題,市民的怨聲依然不斷。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城市的出租車行業也發生著巨大的變化,被看做一個城市不可缺少的交通部分,但由于種種愿意產生了不少問題,如惡性競爭、宰客等現象屢見不鮮。政府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往往訴諸于行政監管手段,利用公共權力來營造一個政府為主導的出租車市場監管,主要有總量控制和價格監管,前者是由政府來發放出租車營業牌,來設立市場準入壁壘,后者則指政府為避免司機和乘客信息不對稱,保護乘客的合法權益,對出租車市場價格進行規定,這種管制方式是我國計劃經濟時代在當代社會發展的遺留。
二、出租車行業的政府管制模式的分析與弊端
政府管制出租車行業起源于1994年前后為了解決城市居民“坐車難”的問題,政府開放出租車市場,鼓勵個人和企業進入經營。但在當時的背景下,不允許個體經濟發展,個體出租車必須掛靠公司,于是形成了今天的“掛靠模式”。政策鼓勵加上豐厚的行業利潤,導致出租車數量一時急劇膨脹,引起了不少城市對“車多為患,無序競爭”的圍繞。1994年到1996年,各地開始整頓出租車行業實行高調管制。1998年建設部和公安部頒布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確立了我國出租車行業實施管制的原則,提高進入壁壘,實行特許經營權壟斷。在我國政府沒有拍賣特許權,而是幾乎把全部特許權無償或廉價的交給了出租車公司,公司名義上是統一經營,實際上又把特許權賣給司機個人,壟斷收入全部進入公司賬戶,于是就出現了問題,它激發了大量的租賃活動。著名公共選擇學派經濟學家布坎南認為租賃活動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一是對政府活動產生額外收益的尋租,二是對政府肥缺的尋租,三是對政府活動所獲得的公共收入的尋租,比如在出租車行業進行數量限制,只發放一定數量的牌照,這時尋租就在三個層次上進行:第一層次,為了獲得牌照和許可證的尋租,也就是對管制結果的尋租,尋租的空間就是沒有出租車牌照數量的限制與有出租車牌照數量限制之間的收益差額。如果拍賣許可證或牌照,而且公平競爭,這一層次的尋租活動將消失。但由于制度是有成本的,拍賣及拍賣過程的監督需要高額的費用,所以在實際中,即使拍賣,尋租的可能性也還是存在的。第二層次,對管理出租車的政府職位進行尋租,也就是對管制權利的尋租。即使第一層次的尋租空間消失并不意味著尋租活動的結束,而是轉向了第二層次,即對政府管理出租車職位的尋租。只要出租車的牌照是有限制的,出租車管理部門就會成為人們向往的肥缺。當然,如果能夠對政府的管理行為進行嚴格的監督,使得職位的權利運作透明化,杜絕幕后交易,那么這一層次的尋租活動也會消失。 但實際上對職位監督的制度的設計是十分復雜的,所以,職位的尋租活動難免會產生。第三層次,對政府獲得的有關出租車的各項收入的尋租,也就是對管制權益的尋租。拍賣出租車許可證,政府獲得了一筆收入。但由于沒有建立公開透明,接受監督的公共財政制度,所以,貪污、挪用、浪費等情況會經常發生,腐敗的機會很多。
另外,出租車的價格管制所造成的最大弊端是經濟效率的降低,也就是社會總福利的損失。因為政府與市場之間同樣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政府不可能完全測定市場的均衡價格,因此原制定的管制價格與市場均衡價格之間必定存在差異。當管制價格高于市場均衡價格時,消費者剩余的一部分轉移給了經營者,另一部分被無情損失,而經營者雖然得到了一部分消費者剩余價值,但其本身卻有一部分經營者剩余價值被無情損失,兩種無謂損失的和就是社會總福利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是價格管制的最大受益者,而經營者總體卻并不以此而肯定得利。偏高的價位使乘客望而卻步,而出租車的空駛也造成了大量的資源浪費,高價未必能提高企業和司機的收入,適當的降價使價格符合市場需求反倒有望提高收入,另一種情況,當管制價格低于市場均衡價格,經營者一部分剩余轉移給了消費者,另一部分被無謂損失,消費者盡管得到了一部分經營者剩余,但本身卻又一部分剩余被損失,兩種無謂損失的和就是社會福利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經營者是價格管制的最大受害者,而消費者同樣不能因此而肯定得利。他們所得到的低價是以供給短缺為代價的。政府進行價格管制最常用的是自然壟斷行業,而出租車作為一個可以競爭的行業,價格管制所造成的無謂損失浪費的社會成本。價格管制還有一個弊端就是政府不可能像市場那樣敏銳的捕捉到供需信息的變化而即使作出反應,因為既然對價格實施管制,那么價格的調整也即是只能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比如組織價格聽證會。但是市場卻瞬息萬變的,當政府根據某一情況剛剛對市場價格作出調整,而調價的依據卻早已發生變化,這種慢一拍的節奏,使政府管制鎖定價格永遠落后于市場的變化,也就是存在著管制滯后的現象,更何況每一次調價都得對出租車的計價表進行相應的調整,這對經營者而言又是一筆額外的負擔。
三、對出租車行業管制改革的建議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必須遵循價格規律,利用市場對各種經濟信號反應比較靈敏的特點,通過價格杠桿和競爭機制的功能,把資源配置到效率較好的環節去,實行優勝劣汰。雖然市場失靈決定了政府管制的必要性,但必須注意的是,市場失靈是政府管制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市場缺陷的克服,需要政府行為,但政府在克制市場缺陷時,同樣存在著導入和利用市場機制的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機制在經濟活動中總是處于基礎地位,體現著市場動作的根本意義,政府管制只是起到輔助作用,政府的任務應該是因為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提供恰當適當的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即使市場失靈需要政府干預,也要注意從計劃手段,行政手段為主向,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為主過度。出租車在城市公共客運交通中所處的補充地位,決定了政府對出租車的管理應該多利用市場機制。
另外,現行出租車行業管制政策限制了出租車行業的發展,因為現行出租車行業管制政策而使準入門檻太高,出租車服務成本太高,其結果是限制了出租車行業的發展,抑制了人們對出租車服務的需求,最終仍然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現行出租車行業政策限制了更多人在這個行業就業,因為出租車行業管制政策的政府壟斷使得出租車服務交易成本大大增加,這樣大大提高的交易成本限制了出租車行業的發展,在經營主題的限制下,被政府文件和行業法規固定下來的公司化是出租車公司從一個市場主體變成了一個管理機構,具有絕對權勢,行業利益分配絕對不公。這樣的管理制度不僅是經濟與否的問題,可以推斷出租車公司比出租車司機和消費者更具有游說能力,出租車公司因此更有可能成為數量、經營主體和價格管制這些行業管理政策的受益者。但管制下的出租車市場常常無法平衡各方利益,最終導致矛盾加大。在公司化經營模式下,出租車業的安全問題得非常嚴重,全國各地都有出租車司機在開車的時候猝死的案例,還有開車時打瞌睡引發的交通事故等等一系列安全問題,全是因為超負荷的工作導致。在公司化經營模式下,司機只有一個極度弱勢的地位,在總量控制下出租車行業缺乏競爭,利潤居高不下,服務質量很難提高,社會因此不得不付出高額的成本。總量控制的另一個后果是黑車數量相當巨大,黑車的大量存在說明了總量控制事實上的失敗。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市住宅小區管理工作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城市管理的發展要求,加快住宅小區管理體制的改革,切實把住宅小區管理好、維護好,為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居住環境,根據建設部制訂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加強杭州市住宅小區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住宅小區管理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全市住宅小區的行業管理;各區政府負責住宅小區的行政管理工作;各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住宅小區的業務管理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和各區房地產管理部門受市房地產管理局和區政府的委托,分別對現有住宅小區和新建住宅小區實施管理工作。
各級規劃、市政、綠化、市容環衛、公用事業、城建、公安、供水、供氣、電力等管理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積極協助做好住宅小區管理工作。
市房地產管理局主要職責:
1.統一制訂或起草全市住宅小區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
2.負責對全市住宅小區管理工作的協調、指導、監督;
3.負責物業管理公司的資質審批和物業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工作;
4.負責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經費的使用管理和公建配套用房的監督、管理;
5.組織指導全市住宅小區管理的達標升級工作。
各區政府的主要職責:
1.負責對轄區內住宅小區的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對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小區管委會)的審批工作;
3.負責對區級管理優秀住宅小區的審批工作;
4.對違章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各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職責:
1.貫徹實施住宅小區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
2.負責對轄區內住宅小區管理工作的協調、指導、監督;
3.參與轄區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經費的使用管理和公建配套用房的監督、管理;
4.負責區級管理優秀住宅小區的評比和日常考核工作;
5.負責對轄區內新建住宅小區和物業管理經營辦公用房接管和驗收。
各街道辦事處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內住宅小區的綜合治理和小區管理的組織實施;
2.負責對轄區內住宅小區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檢查;
3.負責組建小區管委會,并派員主持工作,做好住宅小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改革小區管理方式,建立和健全住宅小區管理體制
住宅小區應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小區管委會或業主管委會,并選聘物業管理公司實行物業管理。
現有住宅小區管委會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組建。小區管委會委員人數應根據住宅小區的規模而定,一般為5?15人,委員由街道辦事處、房管部門、派出所、市容環衛、市政等單位派人和房屋的產權人、使用人共同組成。小區管委會主任由街道辦事處派員擔任。
小區管委會在小區業主委員會未建立以前,負責選聘或續聘物業管理公司,審定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年度物業管理計劃和住宅小區管理服務的重大措施。
高層住宅樓以及現有住宅小區中條件成熟的都應建立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
新建住宅小區均應建立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由各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組建,委員和主任委員由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的代表選舉產生,有關部門派員參加。業主委員會建立后直接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管理公司,審定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年度物業管理計劃和住宅小區管理服務的重大措施。
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舉產生方法,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另行制定。
三、住宅小區應推行社會化、專業化、經營型的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小區的各類房屋、配套公用設施、設備和居住環境進行維修、管理和服務的活動。
物業管理公司是受聘方,是按合同和契約為住戶提供全方位、多層次有償服務的企業性經濟實體。
物業管理公司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資質審批,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注冊登記后,方可從事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業務。
物業管理公司應履行下列權利與義務:
1.接受小區管委會(或業主委員會)和市政、市容環衛、綠化等專業管理部門的委托,依據物業管理合同,對住宅小區實施下列管理服務事項:
(1)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與養護,房屋的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
(2)房屋公用部位、道路、綠地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的維護和管理;
(3)綠地、花草樹木的養護與綠化設施的維修和管理;
(4)保安及公共秩序的維護;
(5)小區公用設施的維修與養護(自來水、電力、通信、有線電視和管道煤氣除外);
(6)車輛進出及停泊的管理。
2.接受管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產權人及使用人的監督,接受市房地產管理局、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
3.年度管理計劃和重大的管理、維修、服務措施應提交管委會或業主委員會審議,經認可后實施;
4.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5.可以委托專營公司承擔專項管理業務;
6.可開展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住宅小區管理經費。
四、新建住宅小區的驗收和接管
住宅小區竣工后,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小區開發建設單位應向各專業部門移交工程建設資料,同時還應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移交完整的工程建設資料一套。
住宅小區的房屋及公用配套設施應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建成后,除按規定向市貿易辦移套商業用房外,其余由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復驗接管,凡未完成公用配套設施的不予接管。
五、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經費來源和使用管理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經費主要來源:一是建立住宅小區房屋維修專項基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在新建房屋交付使用前按房屋建筑安裝工程總造價的2%的比例繳納。二是開發建設單位在住宅小區交付前,按單位建筑安裝工程造價有償提供小區房屋總建筑面積4‰的物業管理經營用房,無償提供1‰的物業管理辦公用房。三是物業管理公司按照有償服務的項目向住戶收取的物業服務費。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經費的使用管理:房屋維修專項基金應專戶存儲,專項使用,由業主委員會按年提出使用計劃,經區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報市房地產管理局審批。市財政局負責對房屋維修專項基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小區物業管理經營用房所獲利潤,必須用于彌補物業管理維護經費不足。
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為產權人和使用人提供的專項服務和特約服務以及公共收費標準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會同市物價局制定。服務費的收支項目情況,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住戶監督。
市政、市容環衛、綠化等專業管理部門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項目,其管理維護費用由專業管理部門按規定支付。
六、住宅小區的考評
全市住宅小區的考評工作由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組織實施。
[關鍵詞]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模式選擇
[中圖分類號] F8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7)11-0147-03
[作者簡介] 程順根,農行南昌市匯通支行經濟師,研究方向為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江西 南昌 330008)
我國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對國民經濟貢獻的比重越來越大。然而,不論是從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上看,中小企業都存在很大資金缺口。中小企業通過股權和債券進行直接融資的很少,絕大多數只能在間接融資方面尋找突破。由于目前中小企業與銀行的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的現實,使金融機構存在較大的放貸風險。而金融機構為防止道德風險和逆選擇引起信貸風險的發生,便采取“慎貸”甚至“拒貸”的做法,從而產生信貸市場的兩難選擇。一方面,中小企業急需資金進行經營卻無處尋覓;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又積壓大量存款貸不出。如何破解這一難題,單靠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將難以奏效,必須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以解決因信貸雙方信息不對稱而誘發的兩難選擇。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雖走過了10年的里程,但從總體上看還處在初始階段。為了找到適合我國實際的運行模式,有必要借鑒國際經驗。
一、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模式的過程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雖已摸索了一些經驗,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今后將以什么樣的方式運作發展,理論界存在著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擔保在中小企業擔保體系中并不起主導作用”,“政府根本不可能在完成宏觀調控和社會管理職能之后,還有足夠的財力在中小企業擔保體系中起主導性作用”。也有人認為,國家不應該扶持有政府背景的擔保機構,而應扶持商業性擔保公司的發展,其理由是“有政府背景的擔保機構,基于體制關系其經營總體上趨于保守,而商業性擔保公司卻在完善風險控制體系和擴大擔保業務的范圍方面做得有聲有色”。他們以中科智公司為例來論證這一觀點。而國家經貿委在1999年6月出臺的《關于建立中小企業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中設想的是“一體兩翼”體系框架:一體是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擔保資金和業務經費以政府預算資助和資產劃撥為主,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兩翼是指在城鄉社區中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互助擔保機構和商業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直接擔保業務。中小企業互助擔保機構的擔保基金主要來自會員企業的出資,獨立法人,自擔風險,但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中小企業商業擔保機構主要由企業或其它非政府的投資主體出資組建,獨立法人,商業化運作,以盈利為目的。
當前,我國征信體系建設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作為征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設施,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經順利建成。截止到2006年10月末,企業征信系統共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1084.05萬戶,其中借款企業483萬戶,開通查詢用戶9.2萬個,日均查詢量達到7.5萬次;個人征信系統共收錄自然人達5.27億,開通查詢用戶7.5萬個,日均查詢量為20多萬筆;基礎數據庫的信息網絡覆蓋全國所有的金融機構,在全國范圍內為每一個借款企業和有經濟活動能力的個人,建立了信用檔案。
為全面、準確反映被征信主體信用狀況,征信機構需要盡可能多地從各種合法渠道收集信用信息,以滿足信用信息使用方準確判斷信用信息主體信用狀況的需要。因此,征信體系建設的核心和基礎是信用信息共享,而標準化是實現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作的基礎和前提。伴隨著征信體系建設的不斷推進,由于標準不統一,信用信息共享困難的問題逐漸暴露出來,如反映信息主體信用狀況或身份狀況的部分信息分類的標準已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特別是缺乏統一的數據接口等標準,對信息系統間的互聯互通造成了極大障礙,嚴重影響了信息資源共享范圍及數據的準確整合,降低了數據質量,使信用報告無法全面和客觀反映被征信主體的信用狀況,影響了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金融機構的公信力,制約了征信市場的健康快速發展。
二、世界各地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實踐模式
世界上開始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至今已有近70年歷史。1937年日本成立了地方性的東京都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協會,1958年成立了全國性的日本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和全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協會聯合會,形成了中央與地方共擔風險、擔保與再擔保(保險)相結合的全國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美國、德國和加拿大分別于1953年、1954年和1961年開始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如美國由中小企業局(SBA)負責,通過擔保方式誘使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其具體做法:一是一般擔保貸款。SBA對75萬美元以下的貸款提供總貸款額75%的擔保,貸款償還期最長可達25年。二是少量的“快速車道”貸款擔保。對中小企業急需的少數“快速”貸款提供50%額度比重的擔保。三是出口和國際貿易企業的貸款擔保。擔保貸款不低于50萬美元,擔保比例可達總投資的90%。我國的臺灣和香港也分別于1974年和1998年開始實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據加拿大卡爾頓大學的學者統計,截至1999年8月底,全世界已有48%的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世界五大洲都開展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的實踐中,由于各個國家和地區國情的差異性,運作方式多種多樣,既有以實有資金作為保證的實體制體系,又有以事前承諾作為事后補償保證的權責制體系;既有由政府專門的行政機構負責操作的政府操作型方式,也有由獨立于政府之外的法人實體進行操作的市場操作型方式。如果按其擔保的目的劃分可分為兩種模式:
1.政策扶持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模式。已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的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屬于此類。世界各地一般都把建立和實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作為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特征是政府出資或資助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對于擔保基金的籌集,一般是通過中央和地方政府編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預算來解決。擔保資金納入政府年度預算最多的國家是美國和日本,如美國每年財政預算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約2億美元。日本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以中央政府的財政撥款為資本金。韓國和我國臺灣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也主要由政府財政安排。韓國有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的信用保證基金,其資金來源是,中央一級全部由中央政府預算解決,地方一級則分別由地方政府和企業各出資50%。臺灣省的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則是由財政部門和銀行、金融機構的捐助資金組成,財政出資約占基金的80%。這種模式的優點是:政府能將自己的扶持意愿直接作用于服務對象,以達到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分布和資源配置的目的。其缺點是,一方面容易誘發道德風險和逆選擇,降低擔保資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擔保風險發生并無法化解時,最后風險將轉嫁到政府身上,增加財政負擔,形成財政風險,影響政府宏觀調控能力。
2.社會互助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模式。世界各國中不組建政策扶持型擔保機構,只推行社會互助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僅有埃及(由銀行與保險公司及中小企業共同組織的中小企業互助擔保公司)和葡萄牙(中小企業協會)等少數國家。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在政策扶持型中小企業擔保體系之外,同時開展社會互助型中小企業擔保業務。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避免因企業相互擔保,導致受保企業出現經營困境時連帶擔保企業經營困境的發生;為溝通銀企聯系架起橋梁;促進參與企業之間的分工合作,實現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目的。這種模式的不足之處是:擔保基金規模小,擔保貸償能力比較差,抵御風險的能力普遍較弱;擔保對象的封閉性,增大其運行風險的可能性。
三、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模式選擇
通過對世界各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運作方式的分析和比較,我認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應采取政府政策主導型擔保與社會互助型擔保相結合,以政府政策主導型擔保為主、社會互助型擔保為輔的運作模式。
1.以政府政策主導型為主的原因有三:(1)信用擔保從總體上說具有“公共產品”屬性,它所具有的外部效應比較明顯,只有以政府為主承擔這一角色,才能更好完成信用擔保任務。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市場主體追求直接經濟利益,而信用擔保作為一個低收益(甚至無收益)、高風險行業,私人部門一般不愿介入或只是有限介入。因此需要政府介入來啟動和發展這項業務。(2)政府可以把信用擔保作為經濟杠桿,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如對于能大量吸納就業人員、充分運用高新技術或技術升級、產品以出口為主以及創業型中小企業融資時,政府提供信用擔保,實際上是在服務于政府產業政策的落實,適應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大局的需要。(3)政府政策主導型擔保為主并不意味著政府直接經營。當前一些學者反對政府政策型擔保為主,是因為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政府派人直接經營,導致產權不清、責權不明,增加擔保風險。這一問題可以通過組建規范化法人實體來解決,按照《公司法》建立內部治理結構,地方政府可以以貨幣資產或者國有存量資產入股,聯合其它企業法人組建擔保公司,實行政企分開和市場公開化操作,增強抵御風險能力,提高擔保基金利用效率。
2.運用社會互助擔保方式彌補政府政策型擔保方式的不足。由于政府政策扶持模式容易降低擔保資金使用效率和增加財政負擔,所以應輔之以社會互助的方式運作來彌補政府政策扶持型模式的缺陷。社會互助型擔保主要由企業以會員制形式組建,通過會員繳納風險貸款保證金,進行會員之間的互助擔保,獲取金融機構貸款。這種方式運作,也符合我國特殊人文網絡下所形成的社會互助的實際。我國中小企業集中在一定地域內,業主彼此了解,在行為和思維方式上具有很強的趨同性,容易形成群體信譽機制,為中小企業實行社會互助型擔保提供了社會基礎。
3.不宜把商業性擔保公司作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一翼。我國一些人認為,應把商業性擔保公司作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重要支柱,這在實踐中是行不通的。一是商業擔保公司是純粹以贏利為目的的,這無疑將增加企業融資成本,加重企業負擔,容易誘發“資金緊缺高成本融資利潤下降資金緊缺”的惡性循環;二是現在的商業擔保公司,大多只是其多元化經營的一個方面,它必須通過兼營其它業務所得,建立擔保業務補償資金,才能維持正常運行。可以說它不是獨立的擔保業務,只有少數企業可以操作,且風險較大;三是由于風險難以控制,成立并發展的條件苛刻,所以世界各國都沒有專門從事中小企業擔保的商業性擔保公司,中國深圳中科智公司也是這樣。中科智公司實際是深圳市福田區民營企業信用互助會的咨詢單位。當時深圳市福田區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需求,但由于信用等級低而難以獲取貸款。福田區企業家聯誼會發起成立信用互助會,得到了成員單位的積極響應。中科智公司只是對信用互助金的具體運作和管理予以幫助而已。
近年來我國的民營經濟得到了較快的發展,但在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許多問題,特別是民營企業的信用問題已成為急待解決的問題。很多企業提出“誠信為本”、“信用第一”、“先做人后做事”、“做生意先做人”等,正顯示了企業運作過程中信用的重要性。
現代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沒有發達的信用體系就沒有成熟的市場經濟。在西方國家所有商業貿易的90%采用信用方式進行,只有不到10%的貿易采用現匯結算,信用結算方式已成為商品交易中絕對的主流。而我國的情況卻完全相反,信用交易方式僅占所有交易的20%左右,現金交易達到80%。信用的缺失,使得信用作為支付手段的功能被極大地削弱。有專家指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從長遠看,最缺乏的不是資金、技術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體系的機制。因此在全社會范圍內,從道德上、制度上確保誠信“升值”,消除欺詐和失信,確是一樁刻不容緩的大事。
四、對加快信用建設的幾點建議
加強信用宣傳教育。只有充分認識信用的重要性,才會樹立牢固的信用意識,因此加強信用宣傳教育是企業信用建設的基礎。一是教育經營者樹立誠信意識。即樹立市場經濟的基石是信用的意識;樹立參與競爭的前提是信用的意識;樹立企業長盛的動力是信用的意識。信用是企業在社會生活中存在發展的重要“憑證”,也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所在。二是加強輿論導向,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企業因誠信而取得成功的典型事例和企業因失信而受到嚴厲懲罰的慘痛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