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2 15:31:4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鄉村發展與治理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先說一句愛因斯坦的話,他說“不可能用造成這些問題的思路去解決問題”。這個道理是很清楚的,我們現在出現這些問題的思路其實我們大家都很清楚,我們能不能還用這些思路去解決這些問題呢?愛因斯坦說不能,也許我們說能,創造奇跡吧。
其實我們現在面臨的既有城市化又有去城市化的問題,實際上我們面臨的主要問題應該說是我們進入了一個資本過剩的階段,此前我們是資本短缺,大家都知道在發展主義導向的發展中國家,無論何種主義,何種黨派,只要你面臨經濟基礎領域中的資本短缺,政府都會親資本,這都是必然的。而只要你引入外資,就會按照外資的要求來構建該國的上層建筑,也因此必然造成對外的負債,這幾乎是無一例外的。因此不論何種主義,意識形態固然重要,但在經濟基礎這個決定性因素面前似乎就退而居其次了。只有告別了資本短缺時代才有可能出現戰略性的政策體系調整?,F在我們進入了產業資本、商業資本、金融資本都過剩的時代,也因此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等等相應提出,這本身就是回應階段性變化的產物。第二個階段性變化也得提,這里面沒有寫,我在內部的會議上和一些國外的會議上提了,這個會上概括性引述一下。出于政府善意,我們在2003年10月份頒布了農村土地承包法,全面穩定農民的土地承包權是好事,但任何事物都是兩面性的。剛才陳錫文主任講到日本是長子繼承制,我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今后永遠不再分地制度比長子繼承制有過之而不及。鄉土社會過去賴以生存的機制,其中的一個是分家析產機制,因為分家析產不至于產生嚴重差別,因為分家析產需要勞動力維持,但這兩個東西都在帶有政府善意的法律出臺之后都不再存在可能了。因土地不能再分而使得現在所謂的新生代農民工正在自我階級化、自我政治化,這也逐漸演變成了新的變化,也就是重大的社會結構變化。新生代農民工變成了新的工人階級,因為他不再是過去的農村小資產者。以前為什么叫“打工者”,他家里都有一份產,我們叫做“小有產者”,他們部分勞動力是小有產者派生的打工者。為了追求短期的經濟收入,以防止小農經濟不足以擴大再生產,你把這部分擋住的時候,這一部分人就變成了新一代的工人階級,對抗性矛盾將在今后一段時間主導社會結構變化,這一點我們必定會再重復昨天的故事,不如講新故事。同理,中國的資產階級是不是也有了自我階級意識,從一個自在的階級變成自覺的階級了呢?多大程度上能夠從政府經濟中自我異化獨立成一個階級,這需要過程。當這兩個對立階級都成為獨立的階級的時候,中國社會結構的變化將會出現經典意義的變化。
重大矛盾在于歷史階段性變化,我們已經應該告別親資本的政策體系了,應該變成親勞工、親貧困,這個變化正在發生,但因原有利益集團很難被調整,因此出現了變化。需要講到,這個階段恰恰是人類安全、社會安全最容易產生矛盾并且爆發的階段。最近社科院的報告有關方面的分析認為最近十年中國中產階級的人群將從1.3億上升到7億左右,相應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我們說這不能解決什么問題,因為盡管中國會有一個龐大的中產階級,但始終是金字塔結構的,因此中國仍然在未來可見的十到二十年內還是一個勞動力總量不斷增加的國家。我們每年相對能夠解決的新增就業大約在1千萬以下,我們新增的就業恐怕不在這個數之下。未來2010年之后中國會有9億以上的勞動年齡人口,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主義,任何體制、任何制度、任何政治能解決9億以上的勞動力就業問題。我接觸過的所有的西方人士也都認同這樣一個觀點。我跟他們說,能不能搬用你們的體制解決我們的問題,他們說千萬別,你們還是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吧。我們看,現在中國人有8億勞動力,當我們講到第二個重大社會結構發生變化的時候,就會演變成直接威脅所謂社會安全和人類安全的問題,這時候我們再用微觀的機制來分析,就很難解釋這一些重大的宏觀社會結構變化了。
這一點可能還得再講一下,中國的農村條件本身不足以養活這么多的人。我們知道我們是一個在地理位置上和西亞北非干旱帶相似的地區,中國有季節性的降水,有所謂的灌溉農業,如果把村舍文化破壞掉,就沒有村舍這種理性;沒有村合理性,灌溉農業就無法維持,非灌溉與灌溉之間的產量差別是70%。如果我們只用所謂現代農業的方式,增加現代要素投入,其結果一定會造成農業成為高污染的行業。大家知道最近剛剛公布的全國污染普查指出,農業是第一大面源污染的來源,占全部的47%,超過了城市生活污染和工業污染,這是我們以有限資源追求高產量必然帶來的結果。農業問題絕不是簡單的過去說法,我們面對的新問題是如何使農業不再成為一個過度污染的領域。怎么解決,因此中央提出農業多功能性,這個我不多講了。
農業另外一個問題是越多的農業就越貧困。從世界各國的分布圖中看,這似乎是發展主義導向下難解的一個問題。只要是以農業為基礎的國家就都是貧困的國家,當然以工業為基礎的國家是中等發達國家,以城市為基礎的國家是高度發達國家。我覺得討論最好復雜一點,這張圖告訴大家,上面那個打圈是農業國,屬于高度貧困的國家;這一部分(中間)是所謂工業化的國家,正在轉型的國家;(左下角)這部分是城市化、工業化的國家,不貧困的國家恰恰是工業化、城市化搞得好的國家。我們到底怎么走,我們的城鄉二元結構就產生于我們追求工業化的過程,無外乎是兩大資源的流出:第一就是勞動力,計劃經濟也是大規模使用勞動力替代資源稀缺的資本;第二就是通過以鄉為單位的成規模發展規模農業,使中國完成了工業化的原始積累進入了工業化。同時因為是一個資本密集型的過程,使得工業化內生機制導致了排斥農業發展的結構。在這個過程中間,不僅農業提供了剩余,而且農業承擔了工業化過程因大起大落帶來的問題。中國自1949年以來已經有了七次金融危機,每次都等著“三農”軟著陸,他就軟著陸。我們現在面對巨大的問題是嚴重的不安全,因為我們大量的原材料、能源要靠進口,從2002年以后中國的食品也出現貿易逆差了,也就是進口大于出口,所有的進口基本都在嚴重不安全地區,而我們又沒有任何保障中國原材料和能源進口的能力。美國靠霸占軍事基地,他的軍費占了世界軍費支出的一半,我們不知道靠什么,這不是我研究的領域了,比較麻煩。為什么內部社會安全問題也很嚴重呢?是因為大量的積累,從“三農”積累,導致農民生存所需要的要素大幅度減低,即使能夠隨工業化增加,也不過從過去零點幾公頃提高到現在兩公頃,這意味著中國老百姓說的“三十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但這絕不意味著改善。放棄那個夢吧,這個世界上找不到農業現代化成功的典范。
我們看,當這樣大量的資源流出的時候,農業剩下的剩余是否可以足以支撐現代上層建筑。這些事情不僅今天,百年來歷朝歷代、歷黨歷派沒誰解決好過鄉村治理問題。到我們這兒為什么上世紀90年代鄉村問題更嚴重?財政占比在1993、94大規模推進經濟改革的年代下降到最低,11.3%,連城里的干部都無法養活,更遑論支撐鄉村的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導致了80年代以來的三次圈地,90年代來以地生財,當代的曲線很小了,那是因為50%以上不報,違規違法征占,現在叫“以地套現”。三次圈地各有各的特征,第一是生產性的,第二是消費型的,第三轉變成負債性的,現在有多少萬億的土地負債誰也說不清楚
關鍵詞:鄉村旅游;休閑治理;休閑文化
一、鄉村旅游與休閑治理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及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在一些大中型城市中,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放慢奔波的腳步,希望擺脫高樓峽谷、水泥森林的束縛,享受休閑生活,緩解工作高負荷的壓力,通過旅游觀光讓自己的身心得到放松和修復。鄉村以其寧靜優美的生態環境、天然的自然景觀及純樸的生活方式,迎合了久居城市的人們對清新環境、回歸自然、心神寧靜及健康快樂生活的渴求。鄉村旅游把自然、民族文化和農耕文化融入到傳統旅游文化中,豐富了旅游業的內涵,滿足了新型的消費需求,是旅游業的一朵奇葩。
這里所說的“鄉村”并非簡單指從地理角度考慮的傳統意義上的農村,更多的是指農業人口、農業景觀、農事活動和鄉村村落分布區,以及地域遼闊、人口密度及規模較小、生活節奏較慢并且安逸幽靜的非城市化地區。
鄉村旅游作為一種旅游形式,是將場所界定在鄉村地區的旅游活動,它以農民為經營主體、以城市居民為行為主體、以鄉村空間環境為依托、以鄉村獨特的自然風光(氣候地貌、農家庭院、經濟作物、森林田園等)和人文特色(民俗文化、生產形態、生活方式等)為對象,滿足人們求新、求異、求樂、求知、求根的需求。人們去鄉村進行休閑旅游,其行為動機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物質方面,如體驗、健身、娛樂、餐飲、購物等;二是精神方面,如觀賞、攝影、習作、學習等。
所謂休閑治理,就是在我們面對問題時,要從休閑學或滿足人們休閑需要的角度去思考、去梳理、去分析、去研究、去解決。所謂鄉村旅游休閑治理,也就是面對鄉村旅游發展中的諸多問題,要從休閑學的角度或從人們休閑需要的角度去過濾鄉村旅游的管理過程、設施建構和景觀設計等,力求實現基于休閑的物質空間建造和精神文化構建,力圖充分滿足人們的休閑需要。
二、鄉村旅游休閑治理的方略
對鄉村旅游進行休閑治理,其重要價值和意義表現在以下幾點:充分滿足我國人民日益增長的休閑文化需要,創造出豐富多彩的鄉村旅游品牌,有利于拓展、挖掘和保護我國鄉村文化的休閑特色、起到傳承傳統文化的功能,充分發揮鄉村旅游的潛在旅游優勢,促進文化旅游業創新升級。
鄉村旅游與農業旅游、農村旅游、農家樂等概念不完全相同,鄉村旅游有著獨特的內涵和定位。為了避免休閑治理的單一性、片面性及擴大化開發和經營,在進行鄉村旅游的休閑治理時,要正確認識鄉村旅游的內涵、挖掘鄉村旅游的特色、明確鄉村旅游的定位,尤其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1.注重休閑性
鄉村旅游是社會進步和旅游得以發展的產物,它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或者長期沒有生活在鄉村的人。這些人到鄉村去旅游,其目的有二:旅游觀光(看看美麗的自然、體驗傳統的鄉村勞作等)和休閑(感染傳統的文化,得到心理心靈的安慰與慰藉等)。休閑,不僅是人們去進行鄉村旅游的最終追求,而且也是去治理鄉村旅游的最好結果。一種休閑方式的產生與發展總是伴隨著深厚的社會基礎。近些年,我國鄉村旅游得到快速發展,這與我國人民休假時間的增加和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緊密聯系。一方面,我國人民的物質生活日益提高;另一方面,我國人民的精神生活也日益豐富。這對傳統的旅游度假提出了新的訴求?;跐M足人民的物質與精神的需要,基于人民休息時間的增加,鄉村休閑旅游應運而生且朝氣蓬勃。也正是如此,在對鄉村旅游進行休閑治理中,就要注意以下幾點:旅游地建設必須將傳統地域文化和現代休閑文化有機結合,將鄉村的休閑景象、休閑生活和休閑風貌充分展現給游客,要增加旅游地的休閑設施和內容,提高旅游區檔次,為游客提供交通、食宿、娛樂等各種便利的休閑條件,延長游客逗留的時間,提高重游率。當然,為了達到休閑的目的,游客在旅游的過程中也要注意調節工作和旅游的關系,調整自己的行程和情緒,力求達到這樣狀態:聚精會神工作,全身心投入休閑,工作時不要休閑,休閑時不要工作。
2.突出鄉村性
我國鄉村的明顯特征是不論在自然空間建構、道路交通設施,還是生產工作方式、社會文化與組織,與城市社會截然不同,存在一種鄉村所獨有的文化吸引力,這種吸引力是傳統文化,具有有別于城市的文化差異性。鄉村旅游的標識是“鄉村性”。對鄉村旅游進行休閑治理,要使鄉村旅游管理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注重鄉村性。否則,將使鄉村旅游目的地失去個性,旅游產品出現同質化。何景明、李立華認為,“理清什么是鄉村性是界定鄉村旅游的關鍵”。鄉村旅游“鄉村性”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風土――特有的地理環境,如遼闊的土地與人口的稀少;風景――可供欣賞的景象,如一個特別的湖泊、一座清秀的山峰、一望無際的草原等;風物――一個地方特有的景物,如一個鄉村獨有的自然景觀和經濟活動、勞動方式等;風俗――一個地方不同于另外一個地方的民俗,如具有典型傳統文化特征的文體活動等。劉德謙也認為,鄉村的風土人情是鄉村旅游的核心內容。李開宇認為,鄉村旅游的本質特征就是實現鄉村性,通過鄉村性的空間和景觀意向去實現休閑認知。馮淑華、沙潤則認為,所謂鄉村性指的是地域性、旅游資源特性、社區參與性、旅游本土性和可持續發展性等。由此可見,鄉村性既包括鄉村居民世代生活遺留下來的諸如建筑、村落等靜態景觀和風情,也包括伴隨著鄉民們繁衍、生息、傳承的鄉村文化、氛圍、環境和活動。鄉村旅游的休閑治理應該突出“鄉村性”的發掘、保護和完善,而不是削弱或減少鄉村性,不能走“準城市化”的發展道路。
3.注重參與體驗性
人們之所以去一個地方旅游,不是因為這個地方有多么好的規劃、多么好的開發與管理,而是因為人們去哪里能獲得什么――物質的或精神的,有價值才值得人們向往,沒有價值誰都不會去浪費時間。久居“水泥叢林”的城市人,備受鋼筋混凝土的束縛,飽受都市生活的快節奏和工作壓力,被逐漸卷入亞健康的漩渦里。于是,遠離塵囂、回歸自然成了城市人日益增長的心理需求,人們向往鄉村“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愜意生活,去那里呼吸泥土氣息、欣賞田園美景、享受寧靜閑逸、感受淳樸人情。簡而言之,鄉村旅游的核心和人們選擇鄉村旅游的主要目的就是休閑體驗。鄉村旅游就是實現在鄉村內的體驗為主要目的。較之于一般的旅游來說,游客更注重參與性和體驗性。為此,鄉村旅游應提供基于鄉村特色的差異化休閑體驗。
4.彰顯民俗性
我國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的農業國家,中國傳統文化根生在鄉村。農村的飲食、著裝、禮儀、節慶、婚嫁、民謠、傳說等都充滿了濃郁的鄉村特色。鄉村旅游作為民俗文化性產品,其特點主要是具有物化民俗的體驗性、制度民俗的參與性、精神民俗的感知性等。豐富性和鮮活性的民俗文化是鄉村旅游發展推陳出新的源泉,是參與旅游市場競爭的機制與基礎。因此,在進行鄉村旅游休閑治理中,要注重對彰顯民俗性的農家土特產、手工藝品、風俗活動等旅游資源的開發,深入挖掘和展示這些地方民俗,使游客充分體驗到不同的鄉村特色,接受鄉村文化的熏陶,切身感受到淳樸的休閑體驗。
5.維持生態性
隨著人們環境保護和“綠色消費”意識的增強,旅游者越來越關注旅游環境的生態質量。鄉村的生態環境是鄉村旅游的根基和生命線,沒有良好的生態環境,鄉村旅游的持續發展就會受到制約。維持旅游地的生態性成為鄉村旅游休閑治理不容忽視的任務之一。首先,應促進鄉村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對農田、莊園、野生動物等富有價值的鄉村旅游資源進行保護,因為沒有了清新悅目的田園風光、自然和諧的奇山秀水、質樸怡人的農耕景象、天地人相融入畫的和諧意境、豐富多樣的動植物資源,鄉村旅游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其次,要最大程度地保護和改善飲食、語言、服飾、古跡等鄉村人文生態資源,維持農村的民俗文化和農耕文化,不斷推出生態旅游產品。因此,在進行鄉村旅游休閑治理中,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態經營的理念,實現鄉村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6.提升文化性
文化是旅游發展的靈魂,旅游是文化發展的依托。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體現著策劃、規劃和開發者對文化應用、旅游產品的品味和文化的理解。隨著鄉村旅游的發展,文化因素的價值作用和價值導向越來越重要,只有注重挖掘鄉村旅游文化的內涵,才有可能提高鄉村旅游的附加值。因此,我們在對鄉村旅游進行休閑治理時,首先就要過濾文化的因素,實現文化的設計、文化的規劃和文化的提升。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挖掘并提升鄉村旅游的文化性:一是培養鄉民基于“文化自覺”的心理認同;二是提高鄉村居民的文化素質;三是促進區域休閑文化的形成,以引導人們的休閑觀;四是大力營銷宣傳,開展品牌戰略。
7.發揮產業的帶動性和示范性
發展鄉村旅游不能就旅游而旅游,要大力推進旅游與文化、體育、農業、工業、林業、商業等相關產業和行業的融合發展,規劃打造一批鄉村旅游精品線路,整合旅游要素和資源,實現以點帶面,讓各鄉村相互學習借鑒,放大示范帶動效應。目前,我國鄉村旅游的休閑治理還處于起步階段,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或理論體系。中國各鄉村的自然環境資源、自然及人文景觀資源差異很大,可以首先對鄉村旅游的休閑治理進行示范,讓各地農民相互考察借鑒。這樣不僅可以擴大鄉村旅游的市場,還可以促進農業科技交流與推廣普及,推進城鄉統籌、均衡發展和區域合作。因此,在對鄉村旅游進行休閑治理的過程中,各地應相互借鑒、相互學習,治理有成效的地區要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積極進行合作交流,以便推廣良好經驗,同時也可以促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為鄉村旅游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8.提高鄉民參與治理的自覺性
鄉村旅游具有很強的吸引力,關鍵就在于它具有“土生土長”的自然和人文景觀,而當地的居民正是這種景觀的重要載體和擁有者、保護者、傳承者,如果沒有了當地居民的參與,旅游資源的開發難免會造成本土文化的變質和流失,鄉村旅游將失去原真性和生命力。另外,當地居民的態度和熱情是鄉村旅游目的地重要的軟環境。居民親自參與鄉村旅游的經營服務活動,可以從中獲得旅游帶來的經濟利益,感受到發展旅游帶來的樂趣并將這種樂趣和熱情轉移到旅游服務當中,進而擴大旅游的乘數效應,減少經濟漏損,提高游客感知滿意度和體驗質量,滿足游客的休閑需要。
如何才能提高鄉民參與治理的自覺性呢?首先,要使鄉村旅游治理與所在鄉村形成利益共同體,要讓居民從中得到切實的經濟收益,拓寬居民創收和就業渠道。其次,旅游治理措施要考慮居民的多層次需求,增強居民的自我意識、認同感和凝聚力,強化參與治理的意愿。最后,建立科學、合理、公正、透明的利益共享和分配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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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鄉村治理 困境 對策
【中圖分類號】C912.82 【文獻標識碼】A
經過30多年的快速發展,國家的治理體系和能力已經難以適應不斷變化了的現實和實踐,面臨著市場化、民主化、法治化、科技發展、人民生活質量提高、社會結構分化和整合等給治理帶來的挑戰。作為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鄉村治理的難題和挑戰就更明顯,鄉村治理的現代化顯得更為緊迫。
變遷中的鄉村治理困境
相比城市治理,鄉村治理的難題不僅在于區域大、差異明顯,而且在于體系更不健全、能力更為薄弱,長期以來得不到重視,更重要的是鄉村社會基礎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過去三十多年,是中國鄉村社會變化最激烈的時期。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們先來看改革前的中國鄉村,從比較中才能看出這種激烈的變化。
從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末,國家發動合作社運動乃至后面的運動,對鄉村社會進行了徹底的結構性改造和重構:土地實現集體所有制,傳統的士紳階層和地主階層基本上被消滅了;廣大農民被編入了以生產隊為單位的政經合一體制,傳統的家庭、家族等以血緣為組織原則的結構大為弱化;政治動員、行政管理取代鄉規民約,成為社會秩序的維護和運行機制;戶籍制度將城鄉分割為兩個不能自由交流、交換和流動的封閉性社會。在這種結構性環境中,個人的自主性、自由度、選擇性非常之少,相比傳統時代,這個時期的鄉村社會處于強整合狀態,社會結構更為單一,政治身份替代經濟地位、傳統聲望和文化資本成為社會等級的唯一因素,自主、自治的社會空間幾乎不存在。這對于鄉村社會秩序而言不僅不構成任何挑戰,反而是堅強的基石。如果說當時鄉村治理有什么問題的話,那就是沒有活力以及政治運動的破壞性影響。
改革開放以后的鄉村情況就大為不同,既沒有回到革命之前的傳統時代,又缺少時代的強制性超穩定,鄉村社會結構和基礎處于急劇變遷之中。中國的經濟改革起步于農村,即農村實現。這一改革誘發農村社會的全面變遷。首先,實現后,生產單位從生產隊回歸到家庭,家庭不僅是消費、生育養育、教化的生活單位,而且也是生產單位,生產功能得到重新肯定和發展,家庭有權安排自己的勞動力,由此引發家庭的多種經營模式。與此相關的是,村落內部的經濟聯系在削弱。雖然中央一直提倡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但是實際上,農村“統”的體制機制非常微弱,在很多村莊幾乎不存在了,農村水利設施和其他基礎設施建設由于政府沒有錢、集體經濟瓦解、村莊聯系紐帶削弱等而得不到維護和建設。相應地,農村體制演變為鄉政村治體制,特別是從80年代后期開始,鄉村實現了村民自治,政府與村莊的聯系遠不如以前密切,稅費和計劃生育成為政府干預鄉村社會的最主要手段,但是也是最容易造成與村民沖突和緊張的節點。到了20世紀90年代中期,農民負擔過重和嚴厲的計劃生育工作,引發農村干群關系極度緊張,一度曾在不少地方出現干群沖突事件。這個時期(80年代初到90年代后期)鄉村的治理困境至少有三:一是村莊公共事務缺乏供給主體;二是干群關系緊張;三是新的治理制度建構緩慢。
當然,改革開放以后特別是從20世紀90年代市場化改革確立以后,對鄉村治理構成最大挑戰的還是鄉村社會結構的變遷。鄉村社會結構變遷主要體現在三個維度上:一是人口結構維度。自從實現改革后,農民不僅獲得了自主的農業生產經營權,而且獲得了勞動就業選擇權,由此,原來被束縛在農村土地上的剩余勞動力得以大量釋放,在隨后快速的工業化、城市化、市場化和對外開放進程中,農村勞動力紛紛外出務工經商,形成了“民工潮”。如果說80年代只是剩余勞動力外出,那么進入90年代,外出的不僅僅是剩余勞動力,連農村和農業所需要的勞動力都在外出,因為農業勞動無法增加農民的收益,甚至成為負擔,這一趨勢一直延續到現在。由此,中國農村青壯年人口紛紛離開,出現農村人口迅速老齡化以及大量留守兒童問題,農村人口結構呈現“386199”(婦女、兒童、老人)三留守現象,大批村莊“空心化”、“老齡化”、“空殼化”,我們曾用“農村很散、農民很老、農業很弱”來描述新三農,這就是新的鄉村治理困境。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農村治理首先遇到的一個困境就是缺乏治理人才;不僅如此,一些農村地區,連基本的治安都難以維護;更大的挑戰就是農村養老問題,農村養老不但缺錢,更缺人力。人口結構變遷背景下鄉村還存在許多其他治理問題,比如村莊公共事務難以正常開展,民主自治無法正常運行,鄉村現代化更是困難重重,新技術、新觀念難以推行,更談不上社會創新。
第二個維度就是鄉村社會分化。在過去三十多年中,工業化、城市化、市場化為社會分化提供了契機,鄉村社會分化與城市社會分化都非???、非常明顯。一方面社會分化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表現,相比于計劃經濟時代的“平均主義”,社會分化體現了社會經濟發展為不同能力的人提供了各顯神通的機會,從而使不同的人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獲得不同的地位,另一方面由于轉型過程中存在著制度不合理、權力尋租和市場行為不當不法(如假冒偽劣)等因素的影響,使得社會分化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問題。與此同時,社會分化又反過來進一步影響和左右下一步的分化。具體到鄉村,不論是收入分化還是階層分化等,都是相當明顯的。農村收入差距擴大成為事實。與收入差距相關的就是鄉村社會階層的分化。在計劃經濟時代,鄉村社會雖然也有所謂的“地富反壞右”,但是這更多的是政治符號,當時主要只有兩個階層:干部與社員。而改革開放后,鄉村社會分化成至少有8個階層:農業勞動者階層、鄉鎮干部階層、鄉鎮企業家階層、農村個體工商戶階層、農村雇工階層、農村知識分子階層、鄉鎮企業工人階層、農村私營企業家階層。不同的社會階層有著不同的社會經濟地位,有不同的社會影響力,更有不同的利益取向、需求和行為。在這樣的階層格局下,鄉村治理顯然比以前更復雜、更具挑戰性。最大的挑戰就是在鄉村治理中如何合理地體現不同階層的利益和需求,既要防止上層階層對中下層階層的剝奪,又要避免中下層對上層的對抗,階層之間的社會團結成為鄉村治理的頭等課題。鄉村社會階層分化,改變了鄉村治理的社會基礎和目標,如果能實現階層的社會團結,那么鄉村的治理和發展將不再是難事。
第三個維度就是村莊類型多樣化。由于歷史傳統、地理位置、人口結構、社會經濟因素以及其他因素的不同,不同村莊在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中表現很不同,呈現出多樣性態勢,不再像之前那樣絕大多數農村都是一種產業形態、相同的管理模式和社會構成等。中國有60多萬個行政村、幾百萬個自然村,每個村莊都有其個性。有的人將當前的村莊劃分為“城中村”、“空心村”、“新型社區”、“超級村莊”等。由于劃分標準不同,可以有不同類型的村莊分類,比如根據人口進入和外出情況,也可以分為三類村莊:外來人口多的村莊、外出人口多的村莊、沒有外出和進來的村莊;還可以按地形劃分:平原村、丘陵村、山村、高寒村、高原村等等。雖然有些類型是自然形成的,如按地形形成的不同類型村莊,但是這種自然因素也會影響村莊的社會經濟,從而影響村莊治理。比如中國目前最窮的連片特困農村大多位于高寒偏遠、沙漠戈壁等地理條件和環境非常惡劣的地區。這些地區的村莊由于貧困或者不發達,它們面臨的治理問題顯然不同于其他地區的村莊。村莊的多樣化和個性化,表明村莊治理應該是多樣性的、個性化的。在這種情況下,固守于一種治理模式,采取“一刀切”的治理方式,已經不足以解決問題、滿足村民的需求和實現村莊的團結、發展。
邁向多元自主的鄉村治理
在過去三十多年,鄉村社會在變化,而鄉村治理也沒有停滯,問題在于鄉村治理的調整變化跟不上鄉村社會的整體變化,因此鄉村治理的困境和挑戰由此而生。鄉村治理的調整和變化基本上按照這樣的軌跡進行:從國家與鄉村的關系上,鄉村治理更多的向著自治方向演變,但是出現自治與行政化搖擺不停的問題。一方面由于鄉村經濟基礎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傳統的集體化治理機制已經不再有效,由此國家將村民自治機制和制度引進鄉村。但是另一方面鄉村依然承擔著農業生產、支持城市、工業發展的重任,于是國家對鄉村既有巨大的政治需求,但是又無力承擔鄉村公共服務。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既希望于讓渡權力讓村莊自治,由村莊自身解決一些公共服務和公共事業發展問題,與此同時,又不能不向鄉村汲取更多的資源為國家工業化和城市化服務,因此又得強化對鄉村的行政控制、管理和動員。村民自治制度就是為了滿足這樣兩種有著明顯張力的需求而設計的。在自治層面,由于不同村莊的人口結構、經濟條件、歷史傳統不同,有不同的表現,盡管有少數村莊在自治過程中不僅能完成政府的任務、有效解決問題,而且還能增進村民的福祉和村民團結,但是大多數鄉村自治并不盡人意。
雖然不同村莊特別是不同類型的村莊面臨的治理問題有所不同,但是,它們也有一些相似之處。具體而言,當前鄉村治理存在著這樣一些具有普遍性的問題:第一,公共服務供給嚴重不足,城鄉存在著明顯的公共服務差異。雖然這幾年國家不斷加大公共服務投入,但是,公共服務質量遠不能滿足農村居民的需求。第二,既有的公共服務存在傳遞不足問題,不能很好地抵達村民那里,這里的約束因素是公共服務人才缺乏以及公共服務機制不健全。許多農村公共服務存在有事沒人干,或者有人干不了,比如農村由于缺乏高質量的村醫,因此農村醫療健康服務包括公共衛生健康服務無法得到很好的傳遞。在村莊,由于沒有公共服務的專門機構,因此村委會就擔當著政府公共服務的一些職責,但是村委會不但人手不夠,而且由于不具備政府功能,因此難以勝任公共服務的傳遞,反而損害了其擔當村莊民主自治功能。第三,村莊公共事務有事沒人做、有事沒人愿意做、有事沒錢做的情況越來越普遍,這里的原因很多:一是大量人口外出,村里只剩下老人;二是村莊合并,行政村下面有很多自然村,村民對自然村的公共事務可能感興趣,但是對行政村公共事務冷漠;三是村莊原子化、個體化日趨嚴重,認為公共事務是政府的事或是村干部的事,與自己無關。第四,村莊的社會團結出現問題。一方面也是由于原子化和個體化問題,人們更加追逐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在公共事務中存在一些不公平、不合理、不透明問題,影響到村莊的社會公正,從而導致許多不滿、糾紛乃至沖突等,直接影響到村莊團結。第五,傳統的村規民約和團結文化在城市化、工業化、市場化和科層化中遭受損害和破壞,村民變得更加自我和個體化。同時不同村莊也有自己一些特殊的治理問題,比如超級村莊存在外來人與本村人的分割以及村干部的貪污問題;城中村存在著治安、外來人口管理、環境衛生問題等;欠發達村莊存在貧困、空心化等問題。
總括起來說,當前鄉村治理存在機制不健全不合理、能力不足、供需錯位、村民參與不足和團結不高、共同體衰落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首要的還是要求政府發揮更大、更合理的作用。具體地說,政府應在公共資源投入與機制改革兩個方面發力:首先政府應該加大公共服務資源的支持力度,目前的力度還不足以解決公共服務短缺問題。公共服務應該由政府全面承擔和提供,特別是在欠發達農村,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應該承擔更大的公共服務投入責任。在公共服務方面,不僅要注重生活性公共服務投入,還要增加對生產性公共服務投入,包括道路交通、飲水、污水和垃圾處理、教育、醫療衛生、信息設施、技術服務等。其次,政府在資源投入和運作機制上進行創新改革,資源投入和運作應以培養治理能力、激發村民參與和合作、滿足需求為目標,不能僅僅為了投入而投入。在機制上,國家應該還村委會以自治本來面目,讓其真正從事村莊公共事務的治理,而在村莊層面建立公共服務運行機制時,一方面要強化公共服務的專業化,另一方面將公共服務更好地與村民需求對接。這里的前提在于公共服務人才的培養和引進,現有的公共資源配置或者不能有效地解決公共服務人才待遇問題,或者不注重這個問題解決,更不注重加大農村公共服務人才的培養。目前農村公共服務吸引不了人才,即使引進的人才也想辦法逃離,嚴重地影響到農村公共服務的質量。國家在一些貧困地方實施特崗教師政策,吸引了不少剛畢業的大學生到貧困地區特別是農村學校任教,不僅解決了農村學校師資短缺問題,而且大大地提高教師質量,明顯地改善了當地的教育條件。這個實踐經驗可以應用于鄉村其他公共服務人才引進和培養上。與此同時,國家還需要拿出一些公共資源,改變配置方式,誘發村民參與村莊公共事務治理上,比如實施以獎代補的財政配置機制,加大向村莊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力度。不管怎樣,國家資源配置機制改革應該以激發村民參與、合作為先決條件。只要每個村莊有更好的自治機制、自主參與機制和合作機制,那么就可以有效地解決村莊治理中出現的難題。
鄉村治理能力的提升還有賴于外部力量的援助和幫助。這里的關鍵還是國家要鼓勵外部的社會組織進入鄉村,幫助培育村民的合作和組織能力,更要激發他們參與村莊治理的動力。在這方面國家有兩套工具可以使用:一是政策工具,比如可以采用稅收優惠政策或者便利的注冊政策支持參與農村治理的社會組織發展,另一個是財政工具,政府可以購買一部分社會組織的服務,讓社會組織參與到鄉村公共服務建設之中,由此借助于社會組織,增強村民的治理能力。早在20世紀30年代,有一批知識分子就憑借著他們的知識技能,發動鄉村建設運動,試圖解決當時阻礙中國發展和民族救亡的“愚、弱、窮、散”痼疾。雖然這個運動由于歷史原因并沒有成功,但是它依然激勵著當今一少部分知識分子嘗試著在鄉村開展建設,其中鄉村治理是他們所重點關注的。如果國家對這些行動給予政策和財政的支持,將會激發更多的社會組織參與到鄉村的發展之中,會大大地提升鄉村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20世紀90年代,協商民主理論成為西方學術界關注的新領域。協商民主強調參與討論和協商主體的平等性,以及不同利益主體對共識的追求,這使得很多西方學者將協商民主視為選舉民主的補充,更有甚者認為協商民主最終會替代選舉民主。正如達爾所言,“協商民主的目的是達成共識,各種利益在博弈中取得最大公約數,是一個利益相互妥協的過程”[1]1。這種古典式的公民參與和協商在公共領域中得到充分體現,有效克服了選舉民主的不足。事實上,早在古希臘的雅典就已出現了協商民主制度。應該說,協商民主作為民主的一種范式得到了復興。
雖然協商民主理論興起于西方,但是協商民主在中國早已得到了廣泛的實踐。黨的十報告中明確提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提出來[2]22。農村是探索協商民主發展的基礎,如何充分保障農民的參與權,如何調動農民有序地參與協商民主,如何實現鄉村治理中協商民主制度化,是我們首先必須考慮的問題。
一、鄉村協商民主的含義
簡單地說,鄉村協商民主就是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利益攸關方的村民通過平等的對話、討論等方式,圍繞鄉村社會中的公共問題達成共識,從而賦予決策以合法性的過程。在協商民主框架下,村民之間、村民與政府之間、村與村之間的協商地位是平等的。
鄉村協商民主最早的實踐形式是浙江溫嶺的民主懇談,隨后在我國中西部地區,協商民主得到了廣泛的發展。在河北地區,鄉村協商民主呈現了多樣化的發展趨勢,主要包括咨詢會、議事會、談心會等多種協商形式。正如馬克思對民主給予的高度評價:“民主制是一切形式的國家制度的已經解開的謎。在這里,國家制度不僅自在地,不僅就其本質來說,而且就其存在、就其現實性來說,也在不斷地被引回到自己的現實的基礎、現實的人、現實的人民,并被設定為人民自己的作品。”[3]39-40作為民主形式的協商民主同樣是人民的作品,鄉村協商民主是村民在實現自身權利過程中不斷探索出來的。
二、河北鄉村治理中的協商民主
(一)鄉村治理中協商民主的探索
由于中國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特別是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會在一定程度上制約政治發展。例如,江浙地區經濟發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相對較高,公民組織發展迅速,這些因素使得公民政治參與得以有效進行。不可否認的是,在一些貧困地區,村民的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也較高,但是從整個民主運行環節來看,經濟因素對民主參與起到了更為基礎性的作用。
在河北,協商民主形式是隨著河北社會經濟發展而不斷豐富起來的。與江浙地區相比,河北經濟發展處于中速發展狀態。從產業結構角度看,河北農村經濟結構依然以農業為主,農村大量的青壯年流入城市,或者外出到北上廣等大城市打工,農村空心化比較嚴重。這些現狀導致河北鄉村協商民主的發展依然處于一種探索的狀態,但是在黨的十之后,河北鄉村協商民主獲得了快速的發展,探索出了許多形式。比較典型的鄉村協商民主治理形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1.月協商制度
月協商制度是河北基層協商民主的一種形式,主要通過月協商座談會形式開展,每個月舉行一次。大名縣和寧晉縣在探索月協商制度上取得了有益成果。大名縣和寧晉縣政協為了進一步發揮政協在協商民主中的作用,搭建了政協委員常態化履職平臺,建立了月協商制度。特別是大名縣政協正式出臺了《關于建立月協商座談會制度的意見》,這是大名縣政協拓展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形式、增加協商深度、提高協商成效的有益探索。
一般來說,月協商制度主要是每月上旬,以專題協商座談會的形式,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協商,每次就一個專題達成共識,最終形成科學決策。月協商制度在河北各縣得到了很好的發展,并且月協商制度已經擴展到鄉村一級。月協商制度類似于農村一事一議制度,同樣是圍繞農村治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展開的,“作為農村基層社會的一種民主實踐形式,一事一議制度也是一種農村基層民主決策和民主治理的形式,它主要采用協商、討論、對話的方式來決定農村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注重的是討論而不是投票’。”[4]二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兩個層面:一是協商的議題,月協商制度的議題主要是農村中重要經濟與社會問題,是農民當前關注的主要問題;二是協商的主體,月協商制度是基層政協探索出來的協商形式,在向農村開展過程中縣級政協及政協委員發揮著帶頭作用。
2.搭建三個平臺
隆化縣政協為了更好地實現協商民主功能,充分搭建獻諍言、出良策的三個平臺,為全縣改革發展穩定獻計出力。具體來說,搭建了協商議政平臺、建言獻策平臺、履職盡責平臺,這三個平臺有效地將協商民主從縣級擴展到村級。
搭建協商議政平臺,主要是從縣級政府層面對全縣經濟社會問題開展協商,進一步完善、深化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和基層民主協商,進一步完善各項協商工作機制;深入開展以專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為平臺的協商議政活動。搭建建言獻策平臺,主要是圍繞教育、醫療、養老、環保等問題,以專題形式開展調研,政協委員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深入鄉村與群眾建立聯系,通過撰寫調研報告、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搭建履職盡責平臺,主要是完善政協聯絡工作制度,表現為橫向和縱向兩個維度進行協調溝通。從橫向上看,加強政協常委成員與政協委員之間、專委會與政協各個界別委員之間、政協委員與政協委員相互之間的聯系;從縱向上看,加強政協委員與人民群眾之間的聯系。通過三個平臺的搭建與建設,有效地搭建了鄉村與政府、鄉村與鄉村之間的溝通平臺,充分發揮了隆化縣政協的協商民主功能。
(二)鄉村協商民主存在的問題
河北省在鄉村治理過程中對協商民主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從前文分析的兩種典型協商民主形式看,我們認為,月協商制度和搭建三個平臺主要體現了一種自上而下的推動,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著村民主動參與或參與協商過程中主動性與積極性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1.公共問題意識不足
協商民主是利益攸關方的村民通過平等的對話、討論等方式,圍繞鄉村社會中的公共問題達成共識,從而賦予決策以合法性的過程。公共問題是協商的關鍵因素,它背后體現著村民的公共意識問題。如果村民僅僅圍繞一些家長里短式的問題提出自身的利益訴求,那么這些訴求并沒有進入公共問題范圍。例如生活垃圾問題,這是農村社會一個重要的公共問題,即針對村民的生活垃圾亂扔、亂倒現象,村民與干部、村民與村委會就如何治理該問題進行協商。但是,如果村民僅僅因為自身利益,就如何治理自己門前垃圾問題進行協商,那么這有悖于協商民主精神。在一些鄉村,村民自身利益問題時常超過鄉村公共利益問題,使得一些問題在公共協商的框架內無法展開,這種公共問題意識的不足最終會損害村民自身的利益。
2.組織化程度不高
在河北鄉村協商治理過程中,組織化程度不高主要體現在缺乏必要的組織將相關利益整合起來。在一些農村,村民的利益訴求始終處于一種碎片化形式進行表達,而這種碎片化的訴求會同時發生在不同的農村,那么這種碎片化的利益訴求如何整合到公共問題中?有的學者提出,可以通過村委會之間必要的協商進行整合;也有的學者認為,需要建立專門組織對某一公共問題展開協商。針對第一種解決方式,我們知道在村民自治過程中,少數村委會成員有時會追求自身利益,特別是政治精英掌控著很多資源,很難與村民進行有效的協商,這是影響協商民主開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通過建立一些專門組織將村民利益整合起來,同時該組織又能與政協委員建立聯系溝通機制,這有助于發展鄉村協商民主。
三、完善鄉村協商民主治理的路徑分析
鄉村協商民主是我國基層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實現鄉村治理的有效途徑。針對河北鄉村治理中的協商民主問題,為了進一步促進協商民主的發展,提高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需要通過以下路徑解決。
(一)發展鄉村組織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村民出現分化,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體,例如私營企業主、互聯網商戶等,這種結構性分化造成村民針對公共問題會產生不同的利益訴求。在這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過程中,河北鄉村結構也發生巨大的變化,主要體現在鄉鎮企業異軍突起、農村務工人員增加、農村大學生流入城市。一方面,農村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另一方面,河北農村老齡化、空心化不斷加劇。如何在農村開展有效的協商?如何在協商過程中保護老年人、婦女和兒童的利益?這是協商民主在河北鄉村發展面臨的重要課題。
鄉村組織是發展協商民主的重要載體。從協商民主過程來看,鄉村組織能夠有效地將相同利益群體組織起來,從而更好地代表和表達群體的利益。針對某一公共問題,鄉村組織召集利益相關群體開展協商,在組織內部首先達成共識;同時,鄉村組織與鄉鎮黨委、政府進行協商,表達該組織的利益訴求,通過有效溝通協商,最終達成共識。當然,在現實協商過程中,由于農村問題的多樣性和復雜性,鄉村組織協商平臺需要進行反復的溝通與協商才能達成共識,這可能會提高協商成本,但是從長遠角度來看,鄉村組織能更好地發揮自身的協調優勢。
(二)培育協商文化
任何一種制度的產生與發展都以相應的文化為支撐。脫離文化支撐的制度是沒有靈魂的,是不能長久發展的?!懊恳粴v史時代主要的經濟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以及必然由此產生的社會結構,是該時代政治的和精神的歷史所賴以確立的基礎,并且只有從這一基礎出發,這一歷史才能得到說明?!盵5]14協商民主制度的完善與發展需要培育協商文化,一方面,協商民主是基于協商文化產生的,另一方面,培育協商文化有利于更好地發展協商民主。
安徽省緊臨江浙滬等沿海發達省區,區位優勢明顯;作為傳統農業大省,農業資源富集;作為農村改革的發源地,影響頗為深遠。在30余年改革探索的實踐中,鄉村經濟發展積累了豐富經驗,潛在優勢初現端倪,農業發展方式迅速轉變,農民收入構成呈多元化發展態勢,適應高科技發展的現代農業初具規模,從而為安徽順利推進美好鄉村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但是,基于傳統因素,安徽村舍空間布局、鄉村人口結構及區域經濟發展等方面都明顯失衡。村莊的密度和規模由西北向東南總體上呈減量態勢,而鄉村環境和經濟發展卻呈增量態勢:皖北和皖西北以平原為主,村莊密度高、規模大,但經濟發展卻相對滯后,降雨量少、氣候干燥,農業發展的盲目性、無序性對鄉村環境的破壞相當嚴重;皖中及沿江地區以丘陵為主,村莊密度較高、規模較大,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地勢低平、河流布網,由于工業“三廢”處理的隨意性、趨利性,對土質、水體等的污染面積較大;皖南地區以山地為主,村莊密度偏低、規模較小,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植被覆蓋率較高,降雨量多、氣候溫潤,工農業發展對鄉村環境的破壞程度低,適宜人居??傮w上看,安徽鄉村發展分區差異明顯、村莊村舍規劃不成體系、基礎設施配套尚待完善,這些都是鄉村建設中不盡人意之處,離鄉村“三美”的總體目標還有相當的差距。亦如20世紀30年代初中國鄉村建設運動的推崇者梁漱溟先生所言,中國社會的基本特征是“以鄉村為基礎,并以鄉村為主體的,故鄉村狀況的好壞,是解決中國一切問題的關鍵和從事其他建設的根本前提”。安徽美好鄉村建設不是純粹迎合時展的鄉村重建運動,更不是“返景入深林”的復古造勢運動,而是在保護鄉村生態環境資源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山林水體、民俗文化等鄉土優勢資源,推進鄉村產業和經濟快速發展,提高村居生活的品位和檔次;做到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凸顯鄉村山水風貌和人文地域特色,完善中心村道路、電力、供排水、信息網絡等基礎設施,有效處理產業“三廢”和農村生活垃圾,不斷優化人居生態環境,營造一道“綠水藍天、文化和諧”的鄉村美麗風景線。
二、美好鄉村建設需要政府提供保護環境的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是指在一般情況下,不能或難以有效通過市場機制由個人或企業提供而主要由政府提供以滿足社會成員共同享用的物品或服務。從供給方面看,公共物品具有共享性即“非排他性”的特征;從消費方面看,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的特征。依據滿足公共物品屬性的程度,可以將其分為純公共物品和準公共物品。環境作為公共物品,相較于其他公共物品而言,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環境公共物品既是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基本條件,亦是從事生產經濟活動的重要基礎。從供給渠道來看,環境公共物品可以分為兩大類:或基于“上天恩賜”而形成的自然物,如江河湖泊、高山深谷、海洋空氣、動植物群等,是每個人都可以享用的;或基于特定需要,必須由行為主體(譬如政府)來提供的公共環境設施(譬如防洪工程、污水處理器材等“硬件”設施),環境“軟件”(譬如環境制度、環境信息、環境文化、環境政策,等等)。從消費角度而言,有些環境物品可以看作純公共物品,具有共享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征,即一個人消費無法阻止其他人或集體的消費,譬如正常情況下人們對空氣的利用;有些環境物品是準公共物品或擁擠物品,消費中不排除集體行為,但超過其承載量就會產生負效應,譬如過度放牧會造成草場資源破壞,過度抽取地下水會導致水源枯竭,等等。然而,在市場機制尚不完善的初期階段,由于趨利避害的人性使然,環境資源的配置往往是低效率的。這種低效率主要表現為外部不經濟性,“當生產或消費的所有副作用沒有被包括在市場內時,外部經濟效果就發生了”,這就是所謂的環境資源成本的外溢現象。環境資源成本的外溢扭曲了環境公共物品的真實價值,也使環境公共物品變成了一種稀缺資源。就我國而言,市場失靈誘使環境公共物品成為稀缺資源最早產生于經濟發達省區或資源富集省區。而經濟發達相對滯后的省區則是在模仿和承接發達省區產業轉移的進程中,出現了環境資源稀缺等諸類問題。安徽省緊臨東部沿海的發達省區,在中部崛起的戰略架構中,始終面臨著跨越發展的強大壓力。為了趕超東部發達省區,切實提高民眾的生活水平,環境資源的透支消費演化為一種時尚,經濟快速增長很大程度上是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的。在此背景下,鄉村環境資源保護也被極大地忽略了,片面追求產業的發展,對環境稀缺資源消費遠遠超過了其承載的最大閾值,乃至釀成了諸多環境問題。無可爭辯的是,鄉村環境治理作為推進美好鄉村建設進程中的復雜工程,解決之尚需要政府提供保護環境的公共物品。
(一)政府需要為環境公共物品生產提供制度保障諸如環境公共物品這種“對每個人都有益的事情,只能通過集體行動來完成”,政府擁有龐大的行政資源,無疑是集體行動中最強力的組織單位,如果積極作為是能夠滿足社會民眾對環境公共物品需求的。站在這個角度來說,政府無疑是環境公共物品的最佳提供者。安徽鄉村環境治理的實踐證明,當前政府最迫切需要做的就是為環境公共物品的生產提供制度保障。任何一種游戲,要能持續進行下去,離不開相應的游戲規則,生產環境公共物品猶如一場游戲,又何嘗不需要規則呢?誠如奧爾森所言,在提供公共物品的集體行動中,正式約束或外在的制度往往是解決集體行動困難的重要保證。籠統地說,環境制度體系包括環境法律法規、政府行政命令、環境政策規章和環境質量標準等一系列帶有強制性、約束力的制度規則,在維護環境公共物品正常生產方面發揮著相當重要的作用。美好鄉村建設涉及道路硬化、村旁綠化、景觀設計、垃圾處理等多項舉措,均與鄉村環境治理有著直接的聯系,需要大量的環境公共物品。而這些環境公共物品牽涉面太大,社會自助、他人自覺又帶有較大的盲目性、趨利性,于環境問題的解決顯然有些無濟于事。但是,帶有強制力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不僅可以引導環境公共物品生產,而且還可以為環境公共物品的生產提供制度性保障,從而使其提供變得更加快捷、高效。
(二)純環境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來提供或生產純環境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征,因其內容復雜性、生態系統性和利益普適性,是不能排除消費上搭便車行為的。況且,有些純環境公共物品(譬如環境保護政策、環境信息等)是個人或社會很難提供的,而有些純公共物品(譬如平衡生態系統、凈化空氣等)雖然可以由個人或社會生產提供,但卻難以從生產中獲取利潤,甚至連收回成本都存在很大的困難,個人或社會也自然而然沒了生產、提供環境公共物品的動力。因此,此類環境公共物品一般是由政府生產或提供的。安徽省在推進美好鄉村建設進程中,純環境公共物品的生產、提供,就政府層面而言,需要做到:其一,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就全省范圍言,除合肥、蕪湖、馬鞍山等城郊和東南部經濟條件較好的鄉村以外,絕大部分鄉村沒有實力雄厚的經濟實體,也難以為鄉村基層組織提供比較穩定的稅收,因此鄉村基層組織的經濟自助能力是極為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鄉村基層組織將大量資金用于純環境公共物品的生產、提供是不現實的。其二,產、學、研相結合,加大對純環境純公共物品的科研投入。提供純環境公共物品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也有助于美好鄉村建設的順利推進。但是純環境公共物品是關系到能否合理利用資源和科學保護環境等可持續發展的問題,涉及到生態學、環境學、心理學、社會學等多學科技術知識。因此,生產或提供適合美好鄉村建設的純環境公共物品,需要將產、學、研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其優勢,避免單向度作業。其三,制定適宜美好鄉村建設的環境監測標準和環境政策。與城市相比,鄉村環境承載量大、自我恢復能力強,將適合城市的環境監測標準、環境政策和環境治理模式原樣套用于鄉村環境的治理,無疑是不適合的。如果這樣,只能導致鄉村更大的資源破壞和環境污染。
(三)生產或提供準環境公共物品也離不開政府協作準環境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局部的排他性的特征,只有達到了某個臨界點,才會出現擁擠的現象。也只有在此情況下,繼續消費才會導致低效率。換句話來說,準環境公共物品如果利用得當就有利潤空間,也自然能夠激勵個人或企業生產或提供。當然,這需要政府借助法律法規等制度體系給予適當的安排,才能調動社會力量生產或提供準環境公共物品的主動性、積極性。退一步說,政府部門作為利益階層中“相對獨立的一元,產生了獨立的利益訴求。這就導致了政府及政府官員可能在理性經濟人的支配下,進行權力設租、尋租現象,使公共產品的供給違背初始目標”,繼而在提供準環境公共物品上出現“政府失靈”。因此,就準環境公共物品生產或提供而言,適當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讓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其中也是十分必要的。而政府與社會力量協作即是其間最有效的運行方式:政府可以通過契約形式,對準環境公共物品(譬如美好鄉村建設中的村莊規劃、排灌河渠維護、村旁綠化和垃圾處理等)的數量和質量作出明確要求,同時將其生產權讓渡給企業或非營利性組織,由其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政府也可以通過財稅補貼的形式,對利潤空間較小的項目給予適當減免或優惠。尚需要提及的是,合資共建也是值得探討的協作方式。在此方面,浙江臨安市美好鄉村建設中合資共建項目的一些成功做法,其經驗有借鑒價值。
三、美好鄉村環境治理,“有所作為”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當前,鄉村環境不容樂觀已經成為社會各界的一致共識。鄉村環境治理的難度不亞于城市環境治理,此即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況且,基于鄉村環境法規不完善、民間環保組織嚴重缺失、民眾環保意識整體性不高以及鄉村環境治理的強外部性特征等復雜因素“決定了政府在環境治理中的主導地位,農村環境的地域性特征進一步要求地方政府尤其是縣及鄉鎮政府應該成為農村環境治理的重要作用”。美好鄉村環境治理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各級政府尤其是縣鄉兩級政府需要切實履行職能,準確定位并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做到有所作為、善于作為。
(一)進一步明確并適度強化基層政府的環境治理職能理論上言,中央和地方環境管理權限的合理劃分,既利于環保主管部門的集中統一管理,又助于各級環保部門結合自身地方實際,充分實現優勢資源互補。但由于縣鄉等基層環境管理權限散落于多個行政部門中,權、責、利等權限的劃分也較為籠統,多地環保部門形同虛設,實際職權卻被發改委、水利局、林業局、住建局、農資委等肢解了。一旦出現較為嚴重環境問題,必然導致部門間相互推諉、扯皮的現象。因此,實現鄉村環境有效治理,明確各行政部門職能并適度強化環保部門職能就顯得尤為重要。而且,明確政府環境管理職能,有助于發揮政府的征稅權、禁止權、處罰權和節省交易費用等優勢。政府在作出決策時才能將資源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起來考慮,盡量做到統籌兼顧、適當安排;反之,如果行政部門充當地方經濟利益的代表和執行人,作出的決策就可能是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的,即便結果帶動了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對鄉村環境治理也是絲毫無益的。具體而言,在推進美好鄉村建設的進程中,縣鄉等基層行政部門在決策系統中應當增加環境權重,通過制定嚴格的環境標準加強環境監管,重視產業結構調整,著力引進“三低一高”(即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新型產業發展,逐步引導鄉村經濟社會發展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二)堅持規劃引領、示范帶動,穩步推進鄉村環境改善長期以來,由于鄉村建設缺少權威性的指導文件,也沒有村莊建設的整體規劃,隨心所欲地盲目建設弄得鄉村千瘡百孔、滿目瘡痍,極大地改變了鄉村的原貌。20世紀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修建的灌溉渠、預留的可耕地、承載生物多樣性的濕地或沼澤地等資源在注重效率、“增產增收”的運動中,一批批地變成了良田;21世紀伊始,隨著經濟條件的改善,一棟棟高樓在良田中拔地而起。隨著時間流逝,美麗的田園風光正在消逝,也警示著人們:鄉村環境治理需要權威性的規劃引領,需要樹立示范村、“樣板村”,發揮其示范帶動效應?!栋不帐∶篮绵l村建設規劃(2012—2020)》的應時而生,為美好鄉村建設提供了指導性文件。丘陵平原各領千秋,山寨村郭各具特色。中國鄉村,“政府機構在環境污染的控制與整治方面起到了主導性的作用”。為此,鄉村環境治理中要果斷地摒棄奇思妙想,而應當充分發揮政府“強制性地規定人們必須做什么、不得做什么”,以《規劃》為引領,規劃建設中仿效云南麗江古城、湖南湘西鳳凰古城,充分借助山勢水體走向,在保持鄉村田園風光的前提下,體現濃郁的鄉土氣息。村口環境治理重在綠蔭成行、植物造景;河道整治旨在疏通水系、改善水質;庭院環境設計講究特色、營造和諧。具體實施當中也要堅持試點先行、量力為之,在試點取得顯著成效以后才能逐步推廣,切忌脫離實際、盲目蠻干。
(三)完善基層政府的鄉村環境考核激勵機制2005年11月23日,國務院通過了《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指出“建立科學評價發展與環境保護成果機制,將環境保護納入地方政府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公布考核結果,嚴格責任追究制”。盡管國家層面明文規定將環境保護納入地方政府和領導干部的考核內容,但是基于鄉村環境治理初始化投資量大、盈利空間較小,短期內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相對有限,地方政府在考核具體操作中,GDP的權重仍然有些偏高,環境保護、能源消耗等作為考核體系中的軟性指標,基本上沒有落到實處。如此以來,鄉村環境治理反倒成了基層政府唱起的“高調”進行曲,濫用環境資源的丑惡現象卻是屢禁不止。因此,鄉村環境治理需要省市行政部門通過有效制度安排,設計出一套關于環境考核的激勵機制,才能使縣鄉基層政府、環保局等部門有足夠的動力去加強保護環境、履行環境監察等職能。
(四)加大環保宣傳力度,著力提升民眾的生態環保意識美國學者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寫道:“沉重的決策擔子,最后將不得不通過廣泛的民主參政來分擔解決,否則政治制度無法維持。”鄉村環境治理又何嘗不是如此呢?鄉村環境治理若沒有民眾的主動參與、積極行動,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為此,政府要有效推動鄉村環境治理,提高民眾環保意識就顯得尤為重要了??v向比較,民眾的環保意識的確有明顯的提高。但是,由于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徹底改變尚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加之民眾普遍缺乏環保知識,客觀上也需要縣鄉基層政府做好環保知識的普及工作。為此,需要基層政府結合地域特色,精心策劃,擬定出操作性強的宣傳方案。譬如,開展以環保宣傳標語上墻、環保觀念入腦為內容的“環保知識下鄉”活動,舉辦環保知識培訓或環保知識競賽,指導“綠村化林”創建活動,播放警示環境影片或展示“震撼性”的環境宣傳畫,等等。為了便于宣傳活動的開展,凸顯環保宣傳的效果,可以采取“傳、幫、帶”,或“傳接力棒式”等多種方式進行。“傳”即由資深環保專員將環保知識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傳授給覺悟相對較高的鄉村干部,然后由鄉村干部帶著環保知識去做廣大村民的工作;“幫”即由接受能力較強的村民或充分發揮中小學的教育職能幫助環保意識較差的所謂“后進者”;“帶”即充分發揮環境治理成效顯著鄉村的示范帶動作用,逐步形成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繼而以點連線、以線筑面,有序地帶動更多的民眾參與其中,在親歷生態環境變化的實踐中提升其生態環保意識。
【關鍵詞】村莊 善治 公共財
【中圖分類號】C912.82 【文獻標識碼】A
鄉村治理秩序或者鄉村系統的相對穩定,以村莊治理秩序為載體,需要相應的經濟資源集聚機制為基礎。當現代市場社會的核心發展越來越取決于產業化利益的時候,以廣大小農為對象的村莊治理,必然會與公共資本―“公共財”密切相關。那么,村莊要想達到善治狀態,即“通過治理以實現農村社區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動態管理過程”①,這塊公共財應該是多少?從何而來?用向何處?在缺乏公共財的傳統農區村莊,是否有可能重新生成公共財?地方上有無這樣的經驗性探索?這正是此文需探討的。
公共財,是村莊善治可持續的關鍵
改革開放以來,一方面,鄉村經歷了一個對于小農村社制度的去組織化過程,其既有自治平衡結構支離破碎,大多數村兩委缺乏集體收入;另一方面國家面臨經濟危機,財政緊縮,對鄉土社會治理欠缺充足的投資。于是,鄉村劣治便出現了。在缺乏集體公共資金的情況下,以前是以三提五統的方式,通過向農民攤派治理成本,來維持對鄉土社會的治理。
自2005年起全面免去農業稅之后,又出現另一種形式的治理問題,即自上而下地給錢,才能形成對上負責的鄉村治理。稅費制度取消,變成了由上級政府特別是中央、省兩級承擔對農村公共開支責任,這是一個重大變化。其結果是:誰給錢我對誰負責,上面給錢,我村兩委就變成了只向上負責,但是上面的指導并不必然與村莊內在的具體需要合拍,甚至未必從村兩委干部的實際需求和愿望出發……發展下去,基層治理不但要以錢為手段,而且成本不斷增加,也難以做到有效和實事求是。
例如,你要求我建立黨員活動室,哪怕每一天都鎖著門我也建了;你要求建立電腦室,我也建了;有了電腦室還得有一臺電腦,我再給你增加一份審請報告;此外,還得有人管電腦,再增加一份錢。按照現有的這套自上而下的體系,任何一項所謂的治理都必須拿錢。這些錢并不意味著增加成本同時其功能也增加。這是今日鄉村治理所出現的機制性問題。
無論是農業稅費時代的鄉村治理問題,還是免去稅費之后的新問題,其實質在于:鄉村治理需要公共資本―“公共財”。在基層,有財才有政;有私財則有私政;有公財則有公政,才會增強基層治理活力,形成相對持久的公共治理,強化以廣大小農為基本立場的村莊善治。
公共財正是公共空間存在的必要條件。我們曾經對村級收入與村級有效治理的相關性有一個經驗性判斷:以浙江湖州為例,一些村兩委由于土地出租金以及門面房等第三產業收入,使得村級收入能占到全村經濟總收入的5%以上,這樣的村莊能夠維持良好的村級治理。無論村兩委是誰當政,也勿需考慮村干部的能耐、水平如何,也不必看它有多少老黨員、好干部,只要有充足的村級收入,便能形成有效的治理。因為就算村民不出資,開辦村里活動還是有收入可以維持。完全空心、空殼的村莊,徹底將集體財產分干凈、沒有任何收益的村莊,在廣大村民生老病死等各種雜事問題的處理上,談不上構成起碼的村級治理,不管上級是否給足了村兩委啟動資金?;鶎又卫碇黧w弱化的問題,本質上是基層公共財缺失的問題。農村基層黨建有的能維持,有的癱瘓,區別主要在于有錢與否:沒錢便管不了事,發揮不了作用;村里有地租或者經濟林收入,便有實力來應付各種復雜治理問題。
在傳統農區,利潤從農業不斷流入二、三產業的經趨勢下,如何形成基層公共資金增量?這塊公共資金,其主要的邏輯關系,只能是內生型的,即生于基層用于基層。假如其主要邏輯已經變成了外生型的,即取之于上級,村兩委便只想著對上負責;那么便難以杜絕應付、投機等對待小農的現象。但薄弱的基層總還要有輔助的、引導性的條件或者環境支持,為了區別于“等靠要”的外生型邏輯,可稱之為外發型邏輯。
公共財的“內生型”邏輯
公共財的“內生型”邏輯,源于村兩委主導的社區綜合合作社。十多年來,當代鄉村建設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以村兩委主導的農民合作為綱,形成區別于分散小農的組織化主體,以有組織的農民經濟活動、社會活動乃至文化活動,形成鄉村治理的良性結構,為鄉村善治形成有價值的機制性探索。其中,關鍵在于,形成村兩委主導的綜合性農民經濟合作社,以其經濟活動的內部化良性循環機制,主要是以第三產業內部服務于第一、第二實體產業的形式,生成一塊用于良性治理的村莊公共資金。以這塊公共財,服務于村莊社會、文化、教育、生態、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事務,以形成鄉村善治。
為什么說需要村兩委主導的社區綜合合作社呢?首先,在農村基層,要把農民組織起來,行政村是最適合的基礎性單元。因為村民自治委員會本是建立在村莊集體土地所有制基礎上的農民自組織,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開展村莊各種服務工作,本就是村黨支部、村委會分內的工作職責。其次,雖然合作社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但是大多數不是村兩委主導下的合作社組織,因缺乏體制內的資源和條件借用,能實質運行的并不多,服務能力強、信譽好的生產型合作社就更少,群眾信任度不高。形成小農立場的鄉村治理,這樣的組織系統管理,本質上是在一定的經濟財產占有、生產、分配、服務基礎上的社會管理。要強化小農立場的鄉村治理,以村兩委主導的農民綜合合作社為組織載體,提振農民組織,形成農民群體的主體性人格;重建鄉村系統,形成農村地域范圍的主體性實體,可能實現這一點。
如何在第一、第二產業無利、微利的傳統農區,形成一塊旨在促進鄉村良性治理的公共資金?分散小農只能產生處于生計線上的家戶資金,并不能產生公共資金。單純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只能產生合作社成員資金,何況假如不借用村兩委的體制內資源條件,其變異的可能性極大,存在著不可持續的生存風險。村兩委具有體制內動員力;農民經濟合作尤其是金融合作或其它服務業合作,相對具有一定的利潤空間。李昌平認為,發育村社“內置金融”合作是村民主體性發育的根基。村社有了“內置金融”,農戶土地承包權就可以抵押貸款了,村兩委和村民綜合性合作組織就有了心臟和血液,內生之動力就會自發生成。楊團認為:以村莊為基礎單元的綜合農協―合作社要辦信用部,在合作購銷功能上增加合作金融功能,是三農改革的突破口。綜合農協的農技推廣、村容和環境治理、老年人照護與兒童教育等社區服務和文化開支,都是農民合作組織通過規?;?、社會化的經濟服務獲得的收入。
以蘭考縣南馬莊村兩委主導的農民生態合作聯社發展為例。從2004年起成立至今有11年了,合作社的小雜糧、大米產業的推廣發展,村留守婦女、返鄉青年創業,均可以成員身份從合作社的資金互助部進行12‰的借貸。資金互助部服務于小農生產發展,加工實體也返利于成員,給大家帶來利益。迄今,南馬莊的資金互助達1000萬,每年產生的利潤,為社員承擔其生活用電費;也為老年人協會進行捐贈支持公益事業;還為6個月~15歲的合作社成員子女購買保險……以金融合作為核心把小農組織起來,合作社資金互助部資金的絕大部分,從農民的農業收入、打工收入中來,其利潤又回饋于農民,為農民的文化福利、社會福利買單。在這種村社內部良性循環的模式中,會培養一批公心的組織帶頭人,形成信息業、金融業、服務于實體經濟的好方式。
再以胡寨村村兩委主導的農牧業專業合作社的綜合發展為例。發展了10年的胡寨村綜合合作社以緊抓各種服務來聚人氣。在農業經濟上,合作社做種植、養殖、加工等的產前、產中、產后的技術、種子、農資、銷售等服務;還直接搞資金互助,現有100多萬互助資金直接服務于社員的資金需求,還以其自身利潤用來支撐村莊幼兒園的發展,以及村莊老年協會、腰鼓隊、廣場舞的社會文化需求。正是因為村莊綜合合作社的發展,在村兩委班子選舉時,合作社出面組織人參與選舉相當順利。對于村民而言,離開了村兩委主導的合作社,產品沒辦法加工;農產品不知道賣給誰;蔬菜怎么種,技術上沒辦法掌握解決;農田沒辦法進行水利灌溉……離開了合作社的農民組織,無法更好地生產、生活,于是大家的心就凝聚在一起了。
總之,蘭考以南馬莊、胡寨為代表的合作社發展都是村干部領辦的綜合型合作社,屬于政社合一,體現了村社血地緣關系與黨政體制內資源有機結合的合作社成長規律。其共性在于:采取的是村兩委主導的“合作金融+實體產業+公益服務”的程式:首先指的是一種“內部化”的經濟機制,即以村社為邊界的農業、加工業和農村金融業三業并進,能夠內部化收益互補并降低外部風險的經濟;其次,在村社文化共同體層面上,即以“內部化”經濟收益為保障的維系村社文化共同體的公益服務。正是種方式,小小村社成為再造農民人生價值和生命意義的基本場域。
公共財的“外發型”邏輯
公共財的“外發型”邏輯,源于政府涉農部門及涉農企業為主的社會參與力量。多年來的一個共識是:任何外部參與力量進入鄉土社會面對分散小農的時候,會有不可克服的高成本交易。這里所說的社會參與力量,包括各級政府部門、各類涉農企業、社會公益機構、個體行動者力量等。只有克服了與分散小農之間高成本代價的社會參與才是有效參與,只有克服了與分散小農之間交易成本過大的治理才叫有效治理。亦即,盡管小農村社內生力已損其根,外發力量再猛烈、再強大,也只能屬于外發的、輔的力量,也得在發育和弘揚內生力并尊重其為主體的基礎上,才能發揮外在環境條件的作用。
顯然,小農社會在目前強勢的城市市場力量目前,并不能自行組織起來,僅以殘存的村社資源力量,也很難形成像樣的農民組織?!皟戎媒鹑凇薄ⅰ熬C合農協”,均要發育農民內生的主體性組織力量,采取“外發促內生”的方式使改善外部政策、經濟、社會條件或者外部力量適當介入,以促使合作力量組織起來的內力發展的辦法。這里,強調鄉村治理所憑借的經濟增量的增加以及內在的綜合性合作組織的創建。早在基層做鄉建試驗的時候,筆者就提出“外發促內生”的動員模式。今天再來提“外發促內生”,是想更為強調產生公共資金的動員機制。“外發促內生”的外發力,主要來自于不失靈的政府涉農部門,以及有效的新型企業。在中國國內經濟面臨結構性矛盾―勞動力,產能和金融“三大過?!眽毫Φ暮暧^背景下,在廣大村莊內部化降低外部風險的機制普遍削弱的情況下,會有不失靈的政府部門參與經驗,以及有效的新型企業出現嗎?
有兩例正在成長中的經驗性探索,一是小額信貸公司經驗;一是政府涉農部門―縣級農委會的經驗。例一:北京宜農貸小額信貸公司的“愛心金融+協會或合作社+農民”模式,作為“無形之手”,為有利于鄉村善治的農民組織提供了經濟動力。宜農貸作為北京宜信公司于2009年推出的公益理財助農平臺,致力于促使社會上有愛心的出借人,通過宜農貸的高科技網絡平臺,直接將富余資金出借給那些遠在中西部地區需要資金支持的農村借款人。借款人及宜信均不以盈利為目的,每年象征性收取1%的宜農貸管理費和2%的借款人愛心回報費,使受益方承擔起創造價值的責任。宜農貸以網絡平臺的技術優勢以及宜信公司的理財業等的內部收益互補機制,在青海、寧夏、陜西等多個省份自治區的20余個貧困農村地區,進行公益性和商業性有機結合的探索。其中一個有價值的經驗是:宜農貸會給合作的協會或者合作社注入幾十萬、上百萬的社會愛心資金,以參與資金互助所得來的大部分利潤(合作社向借款社員收1分2,給宜農貸和借款人3厘,剩下9厘成為合作社的利潤)留在持小農立場的合作社內部,助其成長壯大。2015年4月20日,宜農貸在國家級貧困縣―河南省蘭考縣,推出“宜信―谷雨”戰略,決定在蘭考已注冊的700余家合作社中推廣“愛心金融+協會或合作社+農民”模式。在資本化時代金融產業異化于實體產業的大背景下,以合作社為平臺扶持農民組織化發展的經濟試驗,作為一種“可持續扶貧”的創新公益模式,是在嘗試解決普惠制金融與小農社會治理關系的大難題。
例二:江蘇射陽農委會發起的“聯耕聯種”體制創新,作為“有形之手”,指導服務到位,為鄉村善治提供了政府部門不失靈的好經驗。2013年起,江蘇射陽縣農業委員會在全縣發起了聯耕聯種的農村經營體制創新。即在平原地區在不改變農民土地承包權、經營權的前提下,通過村兩委引領和農業部門服務,帶動專業合作建設,把農戶組織起來,使農民破除田埂、進行有組織的家庭合作,有聯耕聯種、聯種聯管、聯種聯收三種基本形式。三年內,聯耕聯種帶來了節本增效、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帶動了大農機和新機具的推廣應用;還促進了集成技術的運用,破解了適期播種難題,帶來了糧食穩產增產;實現了秸桿全量還田,有利于化肥農藥減少使用,改善了農業生態環境。中央農辦調研認為,聯耕聯種有利于穩定和完善農村家庭經營制度,是土地不流轉也可實現規模經營的新路子,適合約占全國耕地近三分之一的6.2億畝平原宜耕耕地的傳統農區。②
聯耕聯種的諸多調研材料大都強調其經濟體制創新作用。實際上,其實施和推廣,至少屬于縣級涉農部門在解決三農問題上靈驗的典型;同時,它又成為改善鄉村治理的一個良好契機,為小農立場的鄉村善治形成了經濟體制改革的基礎。在小農打交道過程中普遍失靈的背景下,射陽縣農委會為什么不失靈?原因在于他們認識到,中國有2億多農戶,小規模經營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農民仍占大多數并將長期存在,分散的農戶完全可以通過聯合,依托社會化服務組織,實現土地規模經營,所以,不需要走以土地流轉讓大戶發財而促發土地流轉糾紛問題禍亂鄉村的路子。首先,在射陽縣農委辦的縣級頂層設計下,全縣村組干部以行政組織為強有力的抓手,把分散農地集中起來,進行組織、協調和安排,將各種現代農業生產要素注入家庭經營;其次,村組干部在組織協調過程中,通過引導甚至主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將村里農機手、農資大戶等組織起來,利用聯耕聯種之機,可以大力發育集機耕、機收、育秧、條播、植保、開墑、烘干等業務的綜合合作社組織,構建農民組織與市場相配合的多元社會化服務結構。這里面,有商機,有利潤,有增量的公共財。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作為國家綜合安全基礎的鄉村治理結構與機制研究”的階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項目編號:14ZDA064)
【注釋】
①張金明:“地權變動下的鄉村善治理念與機制創新”,《農業工程》,2013年第1期。
一、影響貧窮山區土地適度規劃運營的首要緣由
要指導和規范貧窮山區土地適度規劃運營,必需充分明確現期間的土地流轉方法,深條理分析其影響土地適度規劃運營的緣由,才干科學指導其有序流轉、快速流轉。據查詢計算,年湘西州鄉村土地運營權流轉面積達18.2萬畝,占總承包面積的9.2%;觸及農戶7.36萬戶,占家庭承包農戶總數的13.8%。個中以轉包11.8萬畝、讓渡1.2、租賃3.3萬畝、交換1.3萬畝、代耕等方式0.6萬畝。為什么會呈現如斯項目繁復、內容紛歧的流轉方法呢?究其緣由,首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土地流轉政策機制不明。自1981年施行以來,貧窮山區大局部土地山林均按那時人口數分派給農民治理運營,留成于集體歸村組治理的地塊為數不多。加之國家第二輪土地承包政策的出臺,而且將土地承包期直接延伸30年不變,林地和“四荒”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50至70年不變,土地材料進一步被相對固定下來。而當前,鄉村鼓舞土地流轉的政策尚未出臺,規范流轉的機制不明,指導農民自在流轉、健康流轉的氣氛不濃,可以借鑒的流轉模本沒有構成,多數農民擔憂土地流轉后難以回收運營權,甚至會損失土地,因此寧可土地撂荒也不肯意流轉,致使鄉村真正土地流轉的戶數不多、范圍不廣、比例不大。
二是土地行權人認同感分歧。農民是享有土地材料運營治理權的詳細行權人,分歧的農民本質凹凸各不一樣,對土地材料的認同感也各不一樣,然后所發生的行為、采取的辦法也不盡一樣。戀土情結嚴厲的則寧可土地疏棄也不肯流轉;戀土情結較重的則將土地材料交給鄰里治理或請人代耕;戀土情結普通的則轉包、租賃給別人治理,而思想相對解放的則盼望將土地材料質押給別人,作為異地經商從業的本錢。如斯一來,分歧的情結繁殖分歧的流轉方法,進而構成當前鄉村土地流轉的轉包、租賃、代耕、交換、出讓等多種方式。
三是土地規劃運作能力不強。貧窮山區土地材料多屬丘陵坡地,平洼紛歧,不方便于機械化耕種治理,且栽種業所需的生產周期長,短時間難以奏效益。加之受交通、區位等瓶頸制約,運營土地的生產本錢偏高,綜合效益偏低,與房地產等貿易性開發比較,個人或公司規劃運營土地開展栽種業獲利空間不大,農產物加工企業情愿前來投資落戶的不多,無法產業化運作、規劃化運營、集成化治理、高效化應用土地材料,致使土地流轉工作滯后、速度遲緩。
四是土地撂荒糜費約束不力。鄉村土地治理部分和村居委會因為對土地流轉工作注重水平不夠,當前整個工作基本上處于查詢計算、數據分析的較低層面,對棄耕撂荒的土地沒有開展本質性地指導和監管,征收荒涼費和依法回收運營權等工作流于方式,農民對節省用地、顧惜土地、正當用地的觀念淡漠,對棄耕撂荒、不合法用地的司法律例習認為常,土地材料流轉和應用與否無所謂,私自棄耕、撂荒、閑置土地和不肯流轉、隨意流轉、肆意糜費的景象非常遍及。另一方面,參加土地流轉的當事人不恪守商定,不按章做事,擅自更改合同、竄改和談,私自改動土地農業用處的行為急劇增多,曾經危及到鄉村的土地安全。
五是土地無序流轉隱患不少?,F期間,貧窮山區土地流轉基本上以農民自覺流轉為主,農戶之間交換代耕所進行的流轉,首要是口頭商定,絕多數沒有簽署流轉合同,少量農戶既使簽署了,最多也只是一些簡略和談,合同內容和條目極不規范。還,參與流轉的農戶由于土地流轉的正當性注重不夠,怕費事,基本上沒有嚴厲實行請求、注銷和審核等司法順序,和談恍惚、合同不清、責任不明等景象遍及存在,合同文本司法效能極低,潛在矛盾非常突出。特殊是近年來退耕還林、糧食直補、移民后扶等“以地獲補”惠農政策的施行,土地維權案件分明增多,恰是無序流轉土地埋沒矛盾爆發的詳細表現。
二、指導貧窮山區土地流轉適度規劃運營的實際意義
一是緩解鄉村用地矛盾,指導土地健康流轉。隨著鄉村土地第二輪承包、林權準則改革的深化推進,鄉村土地承包運營權權再延伸30年不變、林地承包運營權再延伸30年至70年,整個鄉村土地山林自1981年施行今后,其承包運營權相對不變,一些鄉村“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矛盾日愈突出,土地運營權亟待流轉予以均衡。還農民受后代入學、經商、婚嫁等要素的影響,構成無人運營的充裕土地急需流轉。因而,必需實時指導,削減土地資源閑置、糜費和撂荒,保證健康、有序、規范流轉。
二是優化裝備土地資源,提高土地資源效能。隨著黨中心、國務院對“三農”政策的不斷調整,鄉村經濟體系體例改革的不斷深化,鄉村產物、產業構造的不斷優化和農業組織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加速規范鄉村土地承包流轉,加快土地資源優化裝備,為高效益的農產物加工企業和產物供應寬松的發展情況,促進鄉村土地規劃化運營、集約化、高效化運作,然后最大限制地提高其土地產出率和經濟效益。
三是加快鄉村勞動力轉移,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據計算,年湘西地域有50余萬人外出務工,以人平1畝土地核算,至少會有50萬畝土地參與流轉。假如科學指導這些可以參加流轉的土地資源健康有序流轉,妥善處理外出農民的后顧之憂,給農民讓出空間、余出精神,解脫了土地的約束,安心外出就業經商,甩手大干,既可以支持城鎮化建立,又可以到更寬廣的空間獲取更高的價值,為社會發明更多的財富。
四是加速產業構造調整,促進農業規劃運營。積極開展“縣政府指導、企業運作、農戶參加”的土地流轉新機制,可以有用集中土地資源,加快充裕土地資源流轉和集聚,支持栽種大戶和農產物加工企業運營土地,引進和推行高新技能和高效種類,有方案調整農業產業構造,積極運用農業機械設備替代人力,迅速推進現代農業發展。
三、指導貧窮山區土地流轉規劃運營的有用路子
一是增強土地依法流回心識。增強土地依法流轉,優化裝備土地資源,科學指導農業生產要素合理活動,是順應新期間貧窮山區發展現代農業適度規劃運營的客觀需求,也是綜合提高土地應用效率,促進鄉村經濟不變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主要行動。只要真正派過正當流轉的土地資源,企業或個人才勇于勇敢地投資,甩手大干,安心運營。只要依法流轉土地,規范流轉土地的期限、條目等內容,才干從源頭上遏制和削減鄉村土地流轉能夠激發的一系列矛盾。因而,各級各部分要盡快改變思想,提高認識,站在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科學發展的高度,把規范土地流轉工作作為關懷民生、關喜歡農民、關注鄉村的大事來抓好抓落實。一直把依法流轉放在工作的首位,堅持在“自愿、有償、公道、公平”的準則下開展流轉工作,切實維護好土地流轉當事人的正當權益,避免強租、騙租等侵權行為發生。
二是健全土地流轉治理機制。要規范鄉村承包土地流轉,必需成立以縣鄉鄉村經管部分為中間的土地流轉治理機構,并按土地資源總量執行定性、定編、定崗、定人、定經費,層層專抓,一級對一級負責的治理機制。負責土地流轉的機構要增強對鄉村土地流轉狀況的查詢研討,把握鄉村土地流轉變態,分鄉鎮堅持土地流轉臺帳,搜集土地流轉供需信息,規范流轉合同文本,改變土地運營權證,查詢和處置土地承包、流轉糾紛等工作,而且組建好土地流轉服務機構,認真搞好土地流轉進程中的供求注銷、信息、項目推介、中介協調、指導鑒證、跟蹤服務和調處糾紛等服務工作,指導鄉村土地正當、健康、有序流轉。
三是規范土地流轉律例系統。在遵照《鄉村土地承包法》和《鄉村土地承包運營權流轉治理方法》等政策律例的基本上,結合完善鄉村土地第二輪承包、林權準則改革等惠農政策,研討和出臺一系列有利于本區域土地流轉的政策律例系統,確立響應的法律主體和步隊。一方面,要在尊敬農民志愿的準則下,科學編制鄉村土地施行流轉方案,鼓舞、指導農戶依法流轉土地承包運營權。在流轉進程中采取花樣統一、內容規范,流轉方式、流轉期限及當事人兩邊的權益和任務相對明確的流轉合同文本,進一步細化土地流轉的范圍、順序和方法,促進鄉村土地流轉工作準則化、規范化。另一方面,要加大對糜費、閑置和撂荒土地要停發糧食直補、糧種補助等一切政策性的補助,并按規范收取必然金額的閑置費;延續二年未運用的丘塊,要依法回收其運營權。對騙租、強租、倒包等不合法行為的依法查處;對不按流轉合同履約、私自改動土地農業用處行為的依法告狀,終止流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