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1 18:04:2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公共建筑安全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公共建筑的概念和特點。所謂公共建筑,包含辦公建筑、商業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衛建筑以及交通運輸建筑。它們突出的特點:1、密集度高;2、流動量大;3、使用時間長。
(二)傳統的公共建筑安全監管概念和概念的延伸。傳統的對于公共建筑的安全監管更側重于安全生產,所謂“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避免發生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采取的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公共建筑直接關系著大眾的生命安全,關系到投資效益的最大化和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關系到和諧社會的建立。它的密集度高、流動量大、使用時間長三個突出特點要求它的安全監管必須能夠從規劃、招標、設計、施工、維修等各方面實現動態的監管。
二、公共建筑安全監管的弊端和原因
(一)公共建筑安全監管現狀
1、監管制度上,我國自1984年開始對建筑實施質量監管,各地相繼設立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涉及的政府部門有建設部、監管處、地方政府等。管理結構不夠清晰,涉及開發商、建筑商和監理單位的管理關系復雜。
2、數據表明,建筑業事故死亡人數,從2001年的1160人上升到2004年的2789人,年平均增長率為34%;2005年、2006年死亡人數有所下降,分別為2607人和2538人,工程建設施工安全事故位居第三,緊排在交通、礦山行業之后,是事故多發行業。而建筑業事故的相當大比重與公共建筑相關。
(二)公共建筑安全監管的弊端。任何制度都不是孤立的,木通的短板原理表明整體的制度體系受制于相關制度中最不成熟的。除了安全監管制度自身的不足之外,相應支持監管制度的其他制度也存在明顯弊端,并沒有形成制度鏈。公共建筑安全監管制度本身的弊端:
1、公共建筑安全監管機構設置不合理。(1)安全監管機構自身定位的困境。《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從以上表述可以看出,公共建筑安全監管履行政府機構的實際職能,但處于政府委托的地位,在委托范圍內對有關工程實物質量及其各方責任主體行為實施監督?,F實中,監管機構由于本身定位的不明確一直處于尷尬的地位中。(2)安全監管與工程質量監管機構的分離。公共建筑安全監管應有安全監管與工程質量監管兩個方面,缺一不可?,F實中,安全與工程質量監管體系分離,缺乏協調。雖然安全與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同屬建設系統,但分屬于不同的機構,安全和質量歸屬不統一,且兩機構無法律規定的協調合作。
2、新經濟環境下的監管漏洞。
3、公共建筑欠缺后期監管措施。公共建筑建設完成后,投入使用后的監管幾乎處于停滯或者空白的狀況。在更多關注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安全的同時,忽略了公共建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和環境變化對于建筑安全影響的全方位考慮。
4、公共建筑安全監管相關制度的落后與缺失。(1)公共建筑安全監管相關法律制度落后。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后導致諸如居民生活小區的配套建筑本應納入公共建筑監管的無人監管。此外,公共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會有產權的轉換和功能的轉換,由此帶來的一系列問題至今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2)強制工程保險制度的缺失。我國現在沒有實行強制工程保險制度。工程質量出了問題,質量責任者可能早已不存在,在沒有工程保險的情況下質量責任將難以追究,處理費用將難以落實,公共建筑的意外狀況沒有防范措施。
(三)監管不力原因分析
1、從安全監管制度本身的不足看。(1)基于部門利益的局部眼光導致政府部門之間的利益爭奪。公共建筑通常作為大型項目,涉及的資金巨大,在各部門分工不明確、機構設置不合理的現實狀況下,事故責任追究時,互相推托。(2)實質為內部的監管體系,難以實行嚴格公正的監督。工程建設體制本身存在著政企不分、政出多門的狀況,由此形成的局部封閉管理導致許多工程的業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質量監督站來自同一系統,隸屬于共同的主管部門。此種監管體制的隸屬使得監管部門沒有形成應有的部門權威性,同時由于封閉式的管理體制,不但難以實現客觀公正的監督作用,同時使受賄等違法行為有機可乘。
2、從相關制度角度看。(1)準入制度、審批制度和保險制度都與監管制度一樣存在很多的問題。在此種條件下,必須加快相關制度的建設和完善,才能確保制度鏈的形成,使公共建筑的安全監管制度發揮最大作用。(2)在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的過程中,政府角色的轉換能夠促使機構的整合,整合的機構通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才會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建筑安全監管對策
(一)在建筑安全監管的自身制度完善方面。本文認為,應建立獨立的安全監管機構,提高隊伍的業務水平,全面負責公共建筑的安全監管工作。
1、建設獨立的包括安全生產監管和工程質量監管的垂直監管模式,推行巡查制度。這樣,監管部門作為真正政府直接對于上一級監管部門負責而非對本級政府負責,最高的監管部門對政府負責,可以改變權力界限混亂的局面,更加明確監督機構的職責。
獨立垂直的安全監管模式在礦產等其他部門有成功使用的先例,對于建設,由于復雜原因初期沒有采用,現在公共建筑安全監管借鑒此種模式的原因有:(1)能夠明確部門職責,避免封閉管理,制衡地方行政權力。垂直的監管系統能夠對抗擴張的行政權力,實現權利的制衡。(2)能夠更為有效地實現權力行使的監督,防止腐敗。在法制相同條件下,垂直獨立的模式內部關系簡單、明確,更有利于提高監管工作的透明性,便于對其進行司法監督。
2、為適應快速發展的建筑工程技術,應加強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提升工作設施的技術含量。質監系統技術水平始終是立身之本。
(二)在相關制度鏈建設方面同樣重要。應加快與公共建筑安全監管的領域最密切的四個制度的完善。
1、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市場的準入制度能夠提高參與公共建筑的門檻,使參與建筑的單位具備相應的必需的條件和能力。
2、逐步建立市場誠信機制。建立健全以道德為支撐、以產權為基礎、以法律為保障的市場信用制度,形成建設工程市場信用體系。
近年來,隨著房屋產權多元化和部分低標準房屋的年久失修,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日益凸現。為有效防止和控制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涉及公共建筑房屋的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公共建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強公共建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房屋使用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各村(居)委會、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房屋安全管理,組織專門力量,切實負責轄區(領域)內公共建筑房屋檢查工作,確保此次排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有效預防危險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
強化責任,切實消除公共建筑房屋安全隱患。
各村(居)、部門以及相關責任單位要制定詳細排查方案,依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排查責任及責任人,建立危舊房屋排查臺帳及排查隱患臺帳。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按規定時限報鎮政府辦公室。針對安全隱患,各村(居)及相關責任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對隱患暫時不能消除且影響使用安全的,要責令停止使用,并派專人跟蹤督促,整改到位。
精心組織,扎實開展公共建筑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排查對象及主要內容
公共建筑(包括辦公樓、廠房以及已售公房)改變使用性質而涉及公共安全利益的住宅、廠房和其它房屋。尤其是1993年以前交付使用的各類公共建筑,通過改建方式用于商貿經營、餐飲、出租等涉及各類公共安全的住宅、危舊廠房和其它房屋。排查內容主要是查看工程實體是否開裂、傾斜、結構遭到破壞等影響正常使用的重大安全隱患。
(二)排查時間
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30日
(三)排查方法及步驟
此次排查將采取各危舊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自查和監管部門抽查、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自查階段:在城區范圍內,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各單位通過自查后填寫《縣公共建筑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于2013年3月30日前報鎮政府辦公室。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對把握不準是否屬有險的房屋,要到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鑒定。
2、抽查階段:在自查的基礎上,縣住建局和鎮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根據城區各單位及各村(居)匯總上報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抽查。
3、整改階段:經過檢查認為確有安全隱患,由住建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各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提出維修方案,在時間上、資金上、措施上作出保證,限期整改;對無法整改或不具備整改條件,要責令停止使用直至拆除。
加強管理,形成公共建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關鍵詞:高層民用建筑;安全疏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安全間
中圖分類號:TU2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Abstract: the building can play to its normal functions, but reasonable functional partition, but also must have a reasonable safety evacuation and traffic < 省略/Traffic/ > organization design, especially high buildings, especially high-level large-scale public buildings, the function is diverse, complex traffic route.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high building safe evacuation of the importance and necessity to carry on the analysis, and combine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igh building fire evacuation passageway and safety problems in the relevant measures are presented.
Keywords: high civil buildings; Safe evacuation; Evacuation stair; The evacuation passageway; Between safety
一、高層建筑安全疏散概述
高層建筑的特點,是層數多,垂直疏散距離長,人員需要較長時間才能疏散到安全場所;在發生火災時,增加了安全疏散的困難,而平時使用的電梯由于不防煙火和停電等原因停止使用;在人員集中時,容易出現混亂和擠的情況,而且在疏散過程中人往往具有一種恐懼心理,往往是向熟悉的路線疏散,向明亮的路線疏散,也增加了疏散的困難。
高層建筑的功能分區合理,交通路線通暢,人員安全疏散快捷,不僅反映了一個建筑物的實用性和經濟性,同時還涉及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性問題。對高層建筑進行防火設計,應從其建筑及使用特點出發,充分考慮建筑功能與消防安全的合理關系。安全疏散和避難設計攸關人員生命安全,要求高、難度大,無疑是高層建筑防火設計中的重點和難點。
二、如何作好高層建筑安全疏散設計
1、安全疏散路線的設計
在布置疏散路線時,既要力求簡捷明了,便于尋找、辨別;又要不致因受某種阻礙反向而行,并要特別注意疏散樓梯的位置,一般地說,疏散樓梯靠近電梯布置是恰當的,因為發生火災時,人們往往首先考慮并經常使用的路線和火災時緊急使用的路線有機地結合起來,有利于迅速而安全的疏散人員。同時,要防止疏散樓梯與消防電梯合用一個凹廊作前室。因為這種布置方法,在火災時會發生疏散人員與消防人員的流線交叉和相互干擾,有礙安全疏散和消防撲救。
2、環形、雙向走道或無盡端房間的走道設計
高層住宅建筑,一般采用無盡端房間的外廊式或內廊式走道,對于塔式住宅,其特點是以電梯、樓梯和公共走道組成一個平面核心,所有的住戶都分布在核心的四周。應根據建筑物不同使用性質、采用結構類不同等因素,盡量布置環形走道、雙向走道或無盡端房間的走道、“人”字型走道。這樣布置交通的優點是,既方便平時使用,火災時又能迅速使人們安全疏散。
3、對安全疏散出口的設計
在建筑物中任何部位最好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疏散方向可供疏散。避免把疏散走道布置成袋形,因為袋形走到的致命弱點時只有一個疏散方向,火災時一旦出口被煙火堵住,其走道內的人員就很難安全脫險。在條件許可時,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應盡量靠近外墻設置。因為這樣布置,可利用在外墻開啟窗戶進行自然排煙,從而為人員安全疏散和消防撲救創造有利條件;如因條件限制,將疏散樓梯布置在建筑核心部位時,應設有機械正壓送風設施,以利安全疏散。為了便于安全使用,有利于火災時緊急安全疏散和營救,在設計中必須做到車流與人流和消防營救安全分隔,百貨商場與其上各層得辦公、住宿人員分隔。安全出口的布置應均勻,具有不同方向的出口。但必須注意的是,有的高層辦公建筑,將兩座樓梯相近布置,而且在同一個方向,這樣的設計是不合理的,不利于火災時緊急安全疏散和營救,兩者之間至少應保持5m以上的間距。
4、對疏散樓梯的安全設計及作用
這是疏散道上的第二安全區域。為保證在火災時人們迅速安全疏散,對于旅館、辦公建筑、教學建筑、科研建筑、醫院、商業建筑、郵政建筑、電力調度建筑、廣播電視建筑、通廊式住宅等或其每個防火分區,應設有兩個不同疏散方向的疏散樓梯。
從安全疏散角度看,上述布置方式有以下作用:
(1)由于是兩個不同疏散方向的安全出口,就可以避免將兩個疏散出口(主要是樓梯)布置在建筑物同一層平面相距很近的一側,在發生火災時就可避免人群擁擠而出現混亂的情況,也可避免兩個出口全被煙火封住,失去兩個出口的作用,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2)可為人們迅速安全疏散創造有利條件。在火災出現的緊急情況下,人們常常尋著平時的行動習慣進行緊急情況下的行動。只設有一個疏散方向的安全疏散出口是不夠安全的,而在建筑物或其每個防火分區的走道端部或走道端部的附近,設置樓梯,形成不同方向的安全疏散是十分必要的。
對于那些平面面積較小的高層建筑,可設置一座室外疏散樓梯或在面積較大的其他公共建筑設置兩座及兩座以上的室外疏散樓梯。室外疏散樓梯的優點是不占用使用面積,有利于降低建筑造價,又是良好的自然排煙樓梯,為了防止火災時火焰從門內竄出而把樓梯燒壞,則室外樓梯和每層處平臺,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平臺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h,在樓梯周圍2m范圍內的墻面上,除了可以設置疏散門外,不應開設其他門洞口,疏散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且不應正對樓梯段。
5、對疏散門的安全設計
建筑物底層公共疏散門各種高層建筑,有的安全出口與樓梯的數量與寬度相同。這對整個建筑物人員安全疏散式十分有利的,在設計中遇到上層工作人數和底層工作人數基本相同的情況,可以相同。在大多數情況下,高層公共建筑物的底層或其上一、二、三層為公共活動用房,人數集中,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分別設置,其外門的總寬度要比樓梯總寬度寬些,出口數量多些。房間的疏散門安全出口的疏散能力,除了與總寬度有關外,還與一個房間的安全出口數有關,如果人員較多的房間,只布置一兩個寬大的出口,平時通行不便,火災時應急困難,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凡人員較集中的房間,既要考慮平時疏散的方便,又要滿足緊急情況下的需要。應在安全出口的數量、分布、距離方面綜合考慮確定。
6、安全間的合理設計
設置高層建筑避安全間是十分必要的。設置安全間是保障高層建筑內人員在火災時安全脫險的一項有效的措施。就高層公共建筑來說,人員眾多,緊急疏散是個大問題。層數在25層以上的辦公、旅館等人員較多的高層公共建筑,均宜設置安全間,但為既基本滿足安全疏散需要,又能節約投資,宜縮小設置范圍。在一般情況下,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旅館、辦公樓和綜合樓,應設置安全間。設置安全間的高度,主要與當地擁有消防登高車的作業高度和消防隊員能承受的最大體力消耗等因素有關。目前某些城市的登高、舉高消防車,最大作業高度在30-45m之間,個別少數城市的登高、舉高消防車在50m左右。當消防隊員登高超過10層時,心跳和呼吸次數明顯加快,不適應撲救的需要。根據上述因素,自地面層起到10-15層設第一安全層。安全間的層數亦為10-15層。避難層的形式,大體有兩種,一種是與設置層結合,另一種是專用安全層。前者形式的安全層要做到:一是設備、管道應集中布置,并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墻圍護起來;二是要滿足疏散人員的停留面積要求。
四、結束語
于由于高層建筑的特殊性,安全疏散設計成了高層建筑中的重要問題,已經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從已有的火災案例來看,高層建筑存在較大的火險隱患,特別是在安全疏散方面問題突出,其防火設計必須受到重視。高層建筑的安全疏散設計在滿足《高規》規定的基礎上,還應有其更嚴格和具體的要求。
參考文獻:
1.2005 論高層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設計 王麗玫,王振海(河北職業技術學院,河北 廊坊 065000)
關鍵詞:大空間;公共建筑;發展趨勢;設計對策
中圖分類號:S6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所謂大空間公共建筑,乃是一種為大量人群的公共活動使用,能提供較大室內空間的建筑類型。“大空間”是動態的、開放的、相對的概念,本身無法用精確的數字來衡量。大空間公共建筑不應拘泥于某一種特定的建筑類型,也不局限于對結構跨度的限制,它可以是單一的空間,如體育館的比賽廳,也可以是復合建筑體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文化中心、展覽館、商業建筑的中庭或門廳等。
一、大空間公共建筑存在的問題
1、供不應求與低微效益。
大空間公共建筑的缺口很大,但一棟建筑建成不久又冷冷清清。據粗略統計,體育館有觀眾的場次僅在5%一10%之間,上座率僅及30%, 電影院平均每天放映一兩場,上座率也徘徊在30%左右。各單位的禮堂、俱樂部等,一年之中開不上幾次大會,每周只演三兩場電影,大部分時間是空在那里。
2、設計意圖與使用現實
大空間公共建筑的實際使用同原設計意圖出入很大,甚至大相徑庭。設計的主要活動在實際使用中并不占主要地位,一些為副或未曾考慮的活動卻處于多數地位。例如, 體育館設計的主要功能是比賽,但實際使用中比賽一般僅占1/3 一1/4 ,文藝演出卻占2/3 一3/4,而且空閑時間占到80%一90%。向群眾體育開放,使用時間則可大大增加達50%左右,于是這種僅作權宜之計的活動卻填補了大部分時空,成為實際使用的主體。這種現象用圖來表達可能更形象化。比賽只占一個頂尖,時間只及文藝的1/3,大量時間是鍛煉和空閑。
文化宮、禮堂、俱樂部等也類似,演出活動少、群眾自娛和學習活動多。游泳館比賽無幾,大部分時間是訓練和鍛煉,有些游泳館則因向群眾開放會遭致更多虧損而關門謝客。展覽館的展出時間也大大少于商品銷售時間。
眾多事實說明,大空間公共建筑的實際使用占時最多的是訓練、鍛煉、排練、銷售等活動, 是實際使用的主角,是某種意義的主副逆轉,是提高效益的有效途徑。
3、功能單一與多種使用。我國大空間公共建筑設計功能單一比較普遍,卻作多種使用,因而質量不佳。矛盾之尖銳尤以電影院為突出,傳統影院多為單廳,房間組成簡單,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群眾文化生活多樣化需要,不得不走上改造之路。八十年代以來,全國三千五百多座影院已有一半以上做了不同程度的改造,由單廳變成多廳、由簡陋向舒適方向發展、由單一經營轉向多種經營。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提高,使影院恢復了一定生機。此外,還有不少廳堂建筑很難進行改造,如體育館、劇場、禮堂等功能格局被大量固定座席所限制,做多總是用不過是勉強湊合是質量大打折扣。
二、大空間公共建筑發展趨勢與設計對策
1、通用型大空間
建筑的功能周期與全壽命使用周期之間存在矛盾,建筑的功能周期短,一般二三十年,而建筑的全壽命使用周期長,達到幾十年甚至上百年,二者的不匹配是造成建筑短期老化和閑置等現象的主要原因。大空間建筑也存在上述問題,因此衍生出“通用型大空間”的設計概念,意在創造一個更加靈活、更具適用性的空間,以適應多種功能的需求,使大空間建筑在全壽命周期均得以充分利用。
為了達到空間通用的目標,設計應具有前瞻性,注重挖掘大空間建筑的功能潛力,通過把握空間系統各要素和層次之間的結構關系,利用合理的結構形式及相關設備設施的支持,提高空間系統整體的適應能力。具體設計時要區分“主空間”與“服侍空間”,“主空間”是指主要的功能空間(此部分設計為通用空間),“服侍空間”主要指服務于主要功能空間的輔助空間、設備空間等,這兩類空間按各自的功能、空間要求進行設計,區別對待,從而達到“主空間”的通用。這一設計理念在北京奧運場館規劃設計中有所體現,如奧運中心區除設置國家體育場、國家體育館、國家游泳中心等建筑,還設有40 萬m2 的會展博覽設施. 其中會展建筑設計成通用的大空間,平時作為展覽館賽時兼作比賽場館。通用型大空間以其多用的特點,已成為一種空間發展模式。
2、伸縮型大空間
“伸縮型大空間”的構想是由奧運場館賽后利用問題而引發的。大空間公共建筑為大型活動而設計建造,一般以最多使用人數的使用需求為設計依據,賽后往往會出現閑置或不能充分發揮空間作用的情況。學術界關于大空間多功能和復合功能的研究都是針對這個問題的探索,雖然這些研究成果對提高空間的利用率起到很大作用,但歸根結底都是基于如何利用空間的考慮。如果從空間本身考慮,我們可以設想將大空間中的固定部分按照合理的使用規模設計,其他部分考慮伸縮設計。這一想法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主體育場的設計中已經實現,體育場南、北兩端可在賽時增加容納3 萬座席的臨時看臺,賽后即被拆除。廣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的設計在此方面也作了精心考慮:一是展廳之間可靈活伸縮,既彼此獨立又可連接成更大的展廳;二是通過打開室內展廳的外維護,與室外展場連接,實現展示空間的最大化伸縮。打破空間界限實現空間伸縮,是適應大空間使用容量變化的一條有效途徑,但涉及的問題相對復雜。體育場的“伸縮”較容易實現,而體育館等室內大空間的“伸縮”涉及屋蓋結構等技術問題,有一定難度,但對此方面的探索已經開始,今后隨著科技的發展,可自由伸縮的大空間公共建筑一定會出現。
3、活動型大空間
“活動型大空間”想法的提出,是受世博會外國館會后拆卸的啟發。大空間公共建筑并不一定都是百年建筑、固定不變。一種新型、可動的大空間建筑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它從更深層面應和了可持續發展觀,表達了人類對于環境的愛護,體現了“輕柔觸摸大地”的生態思想。2005 年日本愛知縣世博會就是一個很好的實例,世博會結束后,會場內幾乎所有的新建造物都被撤除,恢復了基地的原狀。這種建設策略對于像世博會、園藝博覽會等大型博覽活動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活動型大空間建筑可采用裝配式結構,1851 年建成的位于英國倫敦海德公園的“水晶宮”展覽館,采用了裝配花房技術,這座主要由鋼與玻璃構成的建筑在9 個月的時間內完成建設,展會結束后被移至錫德納姆(1936 年毀于一場大火)。美國最杰出的工程師和建筑師富勒對于裝配式建筑的探索和實踐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他在1967 年設計的加拿大蒙特利爾世博覽會美國館球體的直徑為76m,因為使用兩種簡單的、可以隨時安裝或者拆卸的金屬構件,非常容易制造和安裝。
另外,借助可折疊展開的空間結構也可創建活動型大空間建筑。所示某自成型的游泳館生成過程,其結構方案同樣適用于臨時性大空間。目前建筑界對于活動型大空間的探索剛剛開始,建筑實例大多僅是一次性拆遷,可重復拆遷的活動型大空間建筑將是未來極具發展前景的一種建筑類型。
上述三種大空間模式雖然有的只是設想,有的剛剛起步,而且實施將受技術和材料等條件的限制、環境的影響以及社會認同的制約,但卻給我們很大啟迪,預示出未來大空間廣闊的應用前景。
參考文獻:
[1] 馬濤,凌云琪.大空間公共建筑[J]. 林業科技情報. 2003(01)
這兩起塌樓事件,雖只是偶發事件,但在目前我國房屋安全問題上,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應引起我們高度關注。
上?!皹谴啻唷笔窃诮ńㄖ<曳治觯鹿实闹饕蚴怯捎诘鼗幚聿缓细?、施工堆土不符合操作規程、開發商資金不到位等綜合因素。應該說,目前我國高層建筑的設計、施工技術已經非常成熟,只要選址得當、設計合理、按圖施工、規范操作,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倒塌。由此可見,應切實加強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完善各項制度,杜絕安全隱患滋生的土壤。
香港“樓倒倒”則是樓齡已達55年的建筑,由于年久失修,且多次被業主改造,已不可承受太大的外來力,事發時一樓有業主正在進行裝修改造,有可能破壞了建筑的承重結構,從而引致樓宇倒塌。對于既有建筑,不少人為求美觀和方便,經常對其隨意拆改,或經常拆毀墻壁,將電線及水管隱藏于墻內,對樓宇結構造成巨大影響。隨意拆改的情況,在公共建筑和民用住宅中,都比較普遍。因此,在建筑使用中應嚴格遵守安全使用的原則,嚴禁對建筑的結構進行隨意拆改,嚴禁對建筑物的使用用途隨意改變,否則,會對建筑“傷筋動骨”,形成極大的安全隱患。同時要對使用多年、尤其是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建筑進行強制性安全鑒定,從而及早發現隱患,避免災難發生。
關鍵詞:高層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設計。
中圖分類號:[TU20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高層建筑走道疏散設置
旅館、辦公樓、多功能大樓等高層建筑大多數都將疏散樓梯、電梯和空調設備、服務用房等布置在建筑平面中心部位,其走道成環行或雙走道。采用這種布置,即將垂直疏散樓梯、電梯和輔助用房等布置在建筑平面的中央,而將辦公、客房等用房布置在建筑物的四周,形成環行或雙向走道。這兩種形式的疏散走道,其優點在于如果有一條逃生通道發生火災被大火封堵,人們還可以順利地通過另一條逃生通道疏散到樓梯間和其他安全地點,從而為人們安全疏散提供良好的條件。因此在設計中,宜結合疏散平面的具體布置,積極采用直接、簡捷、便于疏散的走道。
二、安全疏散距離設置
安全疏散距離一般指高層建筑的房門或住宅門到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樓梯間的最大距離。限制這個距離的目的,在于縮短疏散時間,盡快疏散到安全地點,避免造成嚴重損失和人員傷亡。確定安全疏散距離,要考慮到房間的使用性質,人員密集程度和疏散能力等因素。例如,醫院中的病人,行動困難,重病人還要人扶著或推著走。又如,旅館的客人來往頻繁,不熟悉疏散路線和疏散設施,緊急疏散時容易驚慌,走錯路,延誤疏散時間; 再如教學樓的學生,人員較密集,又是青少年,火災時容易失去理智,出現混亂擁擠情況; 還有,袋形走道兩旁或盡端的房間,因只有一個出口,如這種走道過長,被火封住的可能性增多,則允許最大安全疏散距離應嚴些,因此,確定安全疏散距離必須根據不同情況和件,區別對待。具體應符合下表的要求。
三、疏散樓梯設置
高層建筑由于垂直疏散距離長,在建筑設計中必須予以充分重視。在平時,垂直交通的通道,一是電梯,二是樓梯。發生火災時,工作電梯往往因為斷電而停止運行,疏散樓梯則成為人們從上而下的唯一通道,設計上必須保證疏散樓梯的安全,具體應滿足以下安全疏散距離條件。
1 防煙防火效果好
火災實例和試驗結果表明,防煙樓梯間阻擋煙火效果最好,因為這種樓梯間在入口處設有前室,并設有防煙和排煙投施,或者設有排煙用的陽臺、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樓梯間的門均采用防火門。封閉樓梯間次之,因為這種樓梯間設有自行關閉的單向防火門,在一定時間內能阻擋煙氣竄入樓梯間; 敞開樓梯間僅三面有墻,而面向走道和房間一面全敞開,一旦起火,往往成為火勢蔓延的途徑。因此,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 m 的二類高層建筑宜采用防煙樓梯間; 建筑高度在32 m 以下的二類高層建筑,宜采用封閉樓梯間??紤]到高層住宅都設防煙樓梯間或封閉樓梯間,不利于節約投資,加上住宅的防火分隔一般都比較好,住宅內的人員對疏散路線比較熟悉,因此,可分別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如11層及11 層以下的單元住宅,可設敞開樓梯間,但開向樓梯間的戶門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0. 90 h 的防火門, 12 ~ 18 層的上述住宅,應采用封閉樓梯間,19 層及19 層以上的住宅,應采用防煙樓梯間。
2 樓梯通道應明確、簡捷
為了避免人員在緊急疏散時不迷失方向,貽誤疏散時間,造成不應有的傷亡事故,高層建筑的疏散樓梯在各層不應改變位置,上下直通,在首層應有直通室外的出口。高層建筑在首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 00 h 的隔墻與其他部位隔開,當必須在隔墻上開門時,應采用乙級防火門。通向地下室、半地下室與地上層不宜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時,宜在首層與地下層或半地下層入口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 00 h 的隔墻和乙級防火門隔開,并應有明顯標志。這樣,一可避免從上層向下疏散的人員誤入地下室而不能脫險,二是萬一地上層或地下室起火,在一定時間內可以阻止火勢相互蔓延。
3 疏散樓梯宜直通屋頂平臺
高層建筑層數多,垂直疏散距離長,發生火災時樓梯被煙火封住的可能性很大,當下部樓層起火時,煙火向上蔓延快,容易切斷人員向下疏散的通路,則上層人員不得不向上疏散。如果疏散樓梯能通向平屋頂,人們跑到屋頂平臺,借助其他安全疏散設施予以脫險,如跑到另一疏散樓梯進行安全疏散,設有直升飛機停機坪,借助直升飛機安全疏散等。因此,每棟高層建筑至少應有兩座疏散樓梯宜直通屋頂平臺,是十分必要的。
4 樓梯間不應設有危險物
在樓梯間內用汽油清洗、儲存可燃物、設置煤氣爐等都發生過火災爆炸事故,有的造成了嚴重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為了保障高層建筑內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的安全,利于人員安全疏散,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前室,不應設燒水間、可燃物品儲存室、可燃氣體管道、易燃或可燃液體管道和影響疏散的突出物。也不可以設置雜物,以免影響疏散寬度,減緩人員疏散逃生的速度。
四、避難層和避難間設置
避難層和避難間是保障高層建筑內人員在火災時安全脫險的一項有效的措施。國內外規模大、層數多的綜合性高層建筑,一般都設有避難層和避難間。從保障高層建筑內人員安全脫險、避免傷亡事故出發,結合我國目前具體情況,總高度超過100 m的高層公共建筑,應設避難層和避難間,并宜滿足以下要求。
1) 宜每隔10 ~ 15 層設置避難層,自高層建筑首層至第一個避難層或兩個避難層之間,不宜超過15層。
2) 為了保障避難層具有較長時間抵抗火災的能力,其上下層樓板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 00 h、避難間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 00 h 的隔墻與其他部位隔開,隔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避難層的避難面積應能滿足避難人員的避難要求,按5 人/m2計算。
3) 為了保障避難人員能安全到達避難層,并保證避難層內人員的安全,通向避難層的防煙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斷開,人員均必須經避難層方能上下。
4) 任何豎井通過避難層,都必須安全封閉,不得開設任何孔洞。
5) 避難層應設消防電梯出口、消防專線電話、消火栓和消防卷盤、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其應急照明供電時間不應小于1. 00 h,照度不應小于1. 00Lx。
五、消防電梯設置
消防電梯是火災時運送消防人員、消防器材以及搶救傷員的重要垂直交通工具。發生火災時,為了保障消防人員的安全,必須切斷電源,普通電梯即停止運轉。如沒有考慮設置消防電梯,消防人員只好穿著戰斗服、帶滅火器材攀登高樓,這不但要消耗消防人員的大量體力,更重要的是貽誤滅火戰機。因此,高層建筑必須按以下要求設置消防電梯。
1) 一類高層建筑、建筑高度超過32 m 的二類高層建筑、塔式高層住宅和12 層及12 層以上的其他住宅,均應設消防電梯。
2) 消防電梯設置數量原則上按每層面積大小確定,當最大樓層面積不超過1500 m2 時可設一臺,超過1500 m2 但不超過4500 m2 時應設兩臺,超過4500 m2 時應設三臺,并宜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
3) 消防電梯間應設前室,其面積居住建筑不應小于4. 5 m2,公共建筑不應小于6 m2,與防煙樓梯間合用的前室,居住建筑不應小于6 m2,公共建筑不應小于10 m2,并宜靠外墻設置,在首層應設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 m 通道通向室外,前室門口應設擋水設施。
4) 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電梯井、機房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 00 h 的墻隔開,如在隔墻上開門時,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 20 h 的防火門。
5) 消防電梯應設有電話及消防隊專用的操縱按鈕。
6) 消防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于800 kg,轎箱內的裝修材料采用不燃燒材料。
六、屋頂直升飛機停機坪設置
目前,國內外許多層數多、規模大、人員多的旅館和多功能高層建筑都設有屋頂直升飛機停機坪,為發生火災時直升飛機疏散人員用,其作用非常大。建筑高度超過100 m 且單層建筑面積超過1000 m2 的公共建筑,宜按以下要求設置屋頂直升飛機停機坪。
1) 屋頂直升飛機停機坪距設備機房、電梯機房、水箱間、共用天線等突出物的距離不應小于5m。
2) 停機坪出口不應少于兩個,每個出口寬度不應小于0. 9 m。
3) 應在停機坪的適當位置設消火栓。
4) 停機坪四周應設置航空障礙燈和應急照明燈。
七、結語
隨著更多大型、功能復雜的超高層建筑的出現,新的問題和情況也將不斷產生,需要建筑設計人員和消防專業人士努力的研究和探討,尋求更科學、更有效地設計方法,保證高層民用建筑的安全性、實用性。
參考文獻:
[1] GB 50045—95( 2005 版)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S].
【關鍵詞】民用建筑;疏散樓梯;設置形式
在建筑物的防火設計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是疏散樓梯,它是一種垂直交通,在火災發生時,可以起到迅速安全疏散人群的作用。疏散樓梯的設計質量,會影響到火災發生時人員疏散的能力。因此,就需要合理設計疏散樓梯,選擇合適的形式,來實現提高建筑物疏散人員效率的目的。
一、建筑樓梯的設置形式
建筑樓梯的設置形式可以采取多種劃分方式,有人將其劃分為室內樓梯和室外樓梯,室內樓梯又包括了敞開樓梯、封閉樓梯間以及防煙樓梯間等,這種劃分的依據是樓梯使用部位以及結構形式的差異。還有人將其劃分為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以及敞開樓梯間和室外樓梯等,這種劃分的依據是防火疏散要求的不同。具體來講,包括以下內容:
(1)敞開樓梯
指的是樓梯的圍護結構往往是兩面或者兩面以下,那么在設置時,就可以確定只有一面或者兩面靠著墻;這種樓梯視線較為通透,在人的行為互動中較為積極,但是沒有防煙霧的作用。
(2)敞開樓梯間
從字面意義上我們可以了解到這種樓梯間是不封閉的,分隔墻體符合相關的耐火極限,并且連通與其他的功能空間,但是這種樓梯間沒有防煙功能。通常情況下,有三門圍護結構圍合,另外一面與其他功能空間連通。
(3)封閉樓梯間
封閉樓梯間四面均為維護結構,其中一面設有疏散門,一面設可自然通風采光的窗口。利用建筑構配件來實現樓梯間的分隔,在發生火災的情況下,可以避免進入煙氣和熱氣,提供一個較為安全的環境供人員疏散。
(4)防煙樓梯間
這種樓梯間的防煙功能主要是依靠將防煙前室或者陽臺以及通向樓梯間和前室的防火門實現,這種樓梯間圍合了四面,將防火門設置于與前室或陽臺相連的一面,相較于封閉樓梯間,有著更高的防煙放熱氣的能力。
(5)室外樓梯
室外樓梯主要設置于外墻上,它的制作材料是那些不燃燒材料,符合我國耐火極限的相關規定,只有一面是圍合的,其他三面都沒有圍合結構。
(6)室外疏散樓梯
當室外樓梯凈寬不小于0.9M,傾斜角度不大于45°,欄桿扶手高度不小于1.10M是,可作為輔助的疏散樓梯,但仍須符合我國相關規范的其他要求。
通過這些敘述我們可以得知,在建筑設計時,采用的疏散樓梯形式主要集中在敞開樓梯間、防煙樓梯間以及封閉樓梯間等方面;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要想將敞開樓梯和室外樓梯作為疏散樓梯,需要在特定條件下才可以。
二、開放式的建筑疏散樓梯形式
在我國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了需要設置封閉樓梯間的建筑類別,卻沒有規定其他建筑應采用哪種疏散樓梯,因此,疏散樓梯的設置形式仍具有開放性,可以做進一步的研究。如果單純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來進行考慮,那么公共建筑超過了五層,就需要采用室外疏散樓梯或者是室內封閉樓梯間,當居住建筑層數超過兩層,并且是通廊式建筑時,也應設置封閉樓梯間,將改為疏散門設置于樓梯間的入口,這樣樓梯間就可以封閉起來。這樣雖然在具體參數方面達到了相關要求,但是從實際的防火需求出發,筆者認為,不能夠生搬硬套各種規范,主要有這些理由:
首先,如果建筑采用的是外走廊,并且是敞開式走廊,那么煙氣就容易向室外擴散,室內不會積聚過多的煙氣,并且,通常采用挑梁形式來構建本類建筑的外走廊,可以有效的將煙霧擋下來,減少煙氣進入到未起火房間和樓梯間。基于這種優勢,在建筑設計中可以優先考慮外廊形式。
其次,如果在外走廊和樓梯之間設置疏散門,那么對美觀就會產生一定影響,如果是應用于使用人員數量較多的建筑時,比如教學樓、宿舍樓等,人員的頻繁出入,就會對門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從而造成封閉樓梯間消防作用的減弱。
因此,設計上能夠調整為敞開樓梯間的建筑,不管是從經濟角度或是消防角度考慮都是比較有利的,就可以考慮設置敞開樓梯間而不選擇封閉樓梯間的形式。
此外,我們還需要考慮的一個問題是敞開樓梯作為疏散樓梯合適嗎?通過閱讀相關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我們可以知道敞開樓梯是疏散樓梯所需的條件,但是當建筑允許不設封閉樓梯間時,并沒有規定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將敞開樓梯作為疏散樓梯,由于敞開樓梯和敞開樓梯間是不同的,因而在具體實踐中就很容易有偏差出現。譬如建筑共有4層,每層面積為1000平方米,那么將敞開樓梯設置于建筑內,各個樓層面積疊加計算,就會超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限值,這樣就需要將防火分隔處理應用到樓梯的貫通部位,比如防火卷簾的增設等等,合理分隔樓層,確保防火分區面積在合理范圍內。在這種情況下,敞開樓梯是不允許當作疏散樓梯的。若建筑為四層建筑,每層面積卻為600平方米,且建筑樓梯形式為敞開樓梯,根據規定疊加計算防火分區的面積,沒有超過2500平方米的限制,那么就可以將敞開樓梯作為疏散樓梯。
三、多層綜合性公共建筑的疏散樓梯形式
我國在建筑設計的防火規范中,沒有明確的劃分單一功能建筑以及多種功能公共建筑。但是這種類型的建筑卻大量存在于縣級中小城鎮中,那么就需要對其進行合理劃分,從而更加準確合理地進行防火設計。
在建筑設計的防火規范中,對于建筑層數超過兩層,并且設置了一些娛樂場所的建筑,比如放映室、游藝場所等,應設置室內封閉樓梯間。筆者認為,這種樓梯指的是與其他樓層共用的樓梯。比如某一座建筑一共有5層,KTV設置于一層,上面幾層空間用于辦公,因為是在最底層設置的KTV,那么就不需要將一層的人員疏散考慮到疏散樓梯設計中,一層只需要設置安全出口即可;那么筆者認為可以從這種角度選擇疏散樓梯的設置形式。
我國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了同一建筑內的住宅以及其他的功能空間的疏散樓梯應分開設置,那么是否可以將這個規定向公共使用功能上延伸呢。如果將防火分隔設置于KTV部分和辦公部分之間,要獨立設置辦公部分的疏散樓梯,不與KTV的安全出口共用,那么結合相關規定就需要分別考慮這兩種不同功能區的安全疏散。需要注意的是底層KTV是不包含于辦公部分的層數里面的,即辦公部分可按照不超過5層其他公共建筑來考慮,可不設置封閉樓梯間。
四、結語
通過上文的敘述分析我們可以得知,疏散樓梯在建筑中具有十分大的作用,它的設計質量將會對建筑安全產生直接的影響,關系到火災不慎發生時,人群是否可以得到及時有效的疏散,因此,需要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我國在相關防火規范中雖然做了一些規定,但是還存在著諸多的局限性,有些情況不能適用。那么在相關方面的條件限制下,設計人員就需要不斷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積累經驗,盡量多地創造更有利與人員疏散安全的設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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