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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環境影響評價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環境權
1公眾參與環境影響評價的理論基礎
1.1環境權理念的提出
環境權是社會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公民要求其所置環境資源具有基本生態功能的權利。環境權的提出和研究始于20世紀60年代,第21屆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66)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指出了公民環境權的部分內涵。緊接著美國密歇根大學的薩克斯教授提出“環境公共財產論”、“環境公共委托論”,于是有人便在“公共財產論”和“公共委托論”的基礎上提出了環境權的觀點,認為每一個公民都有在良好環境下生活的權利,公民的環境權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之一,應該在法律上得到確認和保護。
公民環境權,即公民對于其賴以生存、發展的環境所享有的一系列權利,它既是一項實體性權利,又是一項程序性權利。從實體權利方面看,它包括:①優良環境享有權,即公民有要求享受優良環境的權利;②惡化環境拒絕權,即公民有拒絕惡化環境的權利。程序性環境權是實體性環境權的重要保障,同時環境問題自身的專業性、技術性等特質也需要程序性環境權與之契合。作為程序性的環境權,其基本內涵在于公眾參與國家的環境決策和權利受到侵害時的救濟。公眾參與環境決策權的具體內容主要有環境知情權、環境立法和行政執法參與權以及環境訴訟權等。
公民環境權是一項社會權利也是人權的一部分,是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一項基本權利,公眾參與環評則是其環境權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在環評中,只有讓公眾參與到與其自身關系密切的環評工作中,使其權利真正的得到實現,環評工作的開展才能順利。
1.2外部性理論分析
外部性是指當不同的人效用函數和消費函數相互關聯時,由于他們相互施加了收益和成本而產生的收益和成本的非意愿轉移,它分為外部經濟和外部不經濟。具體到環評中,這種外部不經濟表現為由于擬議行為作為一種人類活動會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擬議行為的實施者追求生產的最大化的同時,很可能會造成所涉公眾的效用函數的向下運動,效用減少,即產生了一種為了維護原效益而沒有得到定價的“外溢性”成本。在擬議行為的投資者在實施了擬議行為后不愿付出這部分“外溢性”成本,而強迫所涉公眾獨自承擔這種“外溢性”成本顯然是不經濟的,而且容易形成雙方的對抗,使不經濟擴大。在這個意義上,對擬議行動的環評的目的就是盡可能的減少擬議行動的外部不經濟,這就必須吸收相關公眾參與到對擬議行動的環評中來,充分考慮相關公眾的意見,以決定擬議行動的實施與否和選擇最優方案,這是公眾參與環評的經濟根源。
2公眾參與環境影響評價的現實狀況
2.1我國公眾參與環評的立法現狀
20世紀90年代初,我國開始在環評制度中推行公眾參與,最早是1993年由國家計委、國家環保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關于加強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首次對公眾參與提出明確要求。
1996年,在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第13條中規定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當有建設項目所在地單位和居民的意見。隨后在《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也有了相同規定。在環評法出臺之前,由于缺乏具體的法律規定,我國環評中公眾參與的廣泛性和深度還處于較低水平。
2003年9月1日頒布實施的《環境影響評價法》(以下簡稱《環評法》)進一步完善了公眾參與制度,在公眾參與環評的范圍、程序和時機作了相應的規定。緊接著,2006年3月18日正式施行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是中國環保領域的第一部公眾參與的規范性文件,為公眾參與環評提供了一個可靠的依據,對環評法的實施中的公眾參與問題有了一個較詳盡和細致的規定,保障了公眾參與環評的切實可行。
2.2公眾參與環保的現狀
據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的首個中國公眾環保民生指數顯示,盡管環保在近兩年成為了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但公眾環保參與的程度還很低。僅有6.3%的公眾在最近三個月參加過環保活動;知道“12369”環境問題免費舉報電話的不足20%;環境信息下情上達的不通暢竟位居公眾最不滿意的環境問題之首。造成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不僅僅是公眾環境意識程度較低,公眾缺乏獲得環境信息和參與環保事務的有效機制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狀況是這樣,參與環評的狀況就更不用說了。正如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環評聽證會我們可以看到,環評法的落實情況不太樂觀,公眾參與環評的制度顯然在很大一定程度上都沒有落到實處。
3我國公眾參與環評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3.1公眾可參與的環評的范圍較窄
在《環評法》中規定:“對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并直接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規劃”和“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才允許公眾參與評價。《暫行辦法》限定了適用范圍為建設項目環評中的公眾參與,對于專項規劃的環評還是沿襲了《環評法》的規定,一方面要滿足這兩個條件才有可能讓公眾參與,這樣的限制過于嚴格,另一方面這樣的標準非常容易受項目和規劃編制機關的主觀因素的影響。另外對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的環評只是建議性的規定,可以參照《暫行辦法》征求公眾意見。這種規定更是給本來參與環評范圍就很小的公眾加了一個“緊箍咒”。
3.2公眾參與環評的可操作性存在欠缺
我國的環評機制起步較晚,發展還不成熟,在可操作性上還有欠缺。由于環評技術規范的不健全,還沒有具體明確規定不同項目類型、規模、復雜程度、敏感程度、占地面積、項目選擇公眾代表的人數,采用何種調查方式、如何確保公眾的代表性。評價單位一般只是根據工作經驗而定,難免忽略了一些公眾的意見。
3.3公眾的環境知識儲備不足
公眾參與中各方面的群眾,由于文化程度的差異、環境保護意識的強弱以及社會背景和各自利益的不同,在環境保護與發展經濟思想認識上存在一定的差距,較難以形成集中的意見。而且由于部分公眾不能正確理解發展、污染與環保之間的關系,對可持續發展觀的認識不科學,調查結果有時不能正確反映實際情況,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環評目的的實現。
3.4公眾參與環評的保障機制不完善
我國的《環評法》和《暫行辦法》等都從實體法的角度規定了公眾參與環評的權利,但是如何來監督和保障這些權利義務的實現呢?從當今我國的現狀來看,在我國現行的環評制度中,環保部門對環評機構的監督,主要靠行政手段。雖然《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公眾有參與環評的權利,但是這里卻缺少相應的監管、問責機制,這一點在《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中有一些規定,但是并不具體。如果規劃編制單位、項目建設單位及環評機構對于公眾參與環評認識不足,如果他們的積極性調動不起來,在這個環評工作中不主動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誰來對他們進行問責。還有,當公眾的意見不一致,或者出現分歧的時候,誰來做最終的決斷?這在《暫行辦法》中無明確的規定。4對我國公眾參與環評制度的建議
4.1出臺《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公眾參與》
《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眾參與環評的技術性規范,由《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公眾參與》規定。但是《暫行辦法》實行兩年多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公眾參與》一直是“待字閨中”,這不得不讓《暫行辦法》的實施和技術操作大打折扣。而且,從現今的技術導則來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等在環評的實踐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左右,可見技術導則的重要性,特別是在我國公眾參與環評制度還不成熟的情況下。為了保障公眾參與環評的切實實現和避免像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環評聽證會這種現實操作和法律脫軌的情況的重演,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出臺《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公眾參與》。
4.2擴大公眾參與環評的范圍
公眾參與環評的基礎是環境權的存在和外部不經濟可能出現,因此,存在擬建項目中的可能出現的外部不經濟和公民環境權,公眾就有必要參與擬建項目的環評。我國目前法律的限定顯然不利于公眾環境權的實現,存在環評就應該存在公眾參與。環評的目的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預防因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而在對環境的不良影響中,公眾是最直接的受害者,而且受害最嚴重,因此,環評中必定要求所涉公眾參與,即每一個環評中都需要公眾反應他們的意見,參與到其中,為其利益而行使合法權利。
4.3提高公眾的環保知識和意識
一方面要求社會組織和政府多開展宣傳,積極利用各種媒體(如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加大宣傳力度,逐漸提高公眾的環保知識及環保參與意識,使環保意識由教育強化成一種習慣,從而使環保參與成為一種自覺行為。同時也要幫助公眾改變觀念,由高消費向“生態消費”轉變,建立科學的環境和經濟發展觀。另一方面要求公眾注重自身對環境的關注、對自身環保素質和環保法律知識掌握程度的提高,真正用科學的公正的眼光看待環評和自己的權利。
4.4建立權利保障機制和媒體監督機制
從司法救濟角度來講,在相關的法律中,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引進公民的環境訴訟權利的規定,賦予其獲得因其權利受到侵犯而額外支付的沒有定價的“外溢性”成本的權利,提高違法成本,使公眾的環境權能得到有效的司法保障。另外,介于媒體在社會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和環評中對被評價項目和規劃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建議在公眾參與環評中借用媒體的監督和宣傳作用。
參考文獻
[1]周珂,王小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中的公眾參與[J].甘肅政法學院院報,2004,(6).
論文摘要:環境問題是困擾著國際社會一個全球性的問題。由于人類過于片面的追求經濟發展致使環境問題開始普遍出現,進而導致資源枯竭、污染加劇等一系列惡果。而環境影響評價的產生,實現了環境管理模式由末端控制到全程控制的轉變,下面本文對環境影響評價進行簡要的論述。
20世紀中葉以來,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和世界經濟的迅速增長,人類對自然的改造日趨嚴重,環境問題也漸漸由開始的個別地區問題發展成為全球性災難,繼而相繼出現一系列引起世界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國際社會在經濟、政治、科技、貿易等方面形成了廣泛的合作關系,希望通過各種手段和渠道來解決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在這個背景下環境影響評價應運而生。
環境影響評價是外國首創的一項制度,我國的環評制度是在吸收了西方國家寶貴經驗,又結合了我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經歷了一個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經過概念引入、嘗試性研究與實踐、制度化及法制化等幾個階段,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分為源頭控制、推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所謂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就是國家通過法定程序,以法律或者規范性文件形式確立的對環境影響評價活動進行規范的制度。
1979年9月我國頒布了《環境保護法(試行)》,標志著環境影響評價從立法上開始建立。2002年,《環境影響評價法》正式通過,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實施,我國環境影響評價進入了新的階段。我國通過30余年的嘗試建立了一套有特色的環境影響評價立法體系,以求為實現環境影響評價促進決策科學化與民主化、為科學發展保駕護航。
環境影響評價法律制度是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法定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作為我國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制度之一,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我國的運行仍存在著很多缺陷,下面就這些缺陷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
1從戰略上建立合理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近年來,我國經常因政策和規劃的不完善而導致環境遭到破壞,由此可見,對生態環境有著重大影響的因素之一是政府的宏觀決策,無論從對環境影響的潛伏性還是后果方面,決策的失誤都要比建設項目本身更嚴重。為了加快提升我國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完備程度,我們要借鑒國際上將政府宏觀決策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的成功經驗,建立戰略環境影響評價。從而使得我國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能夠立足于區域評價和全面影響,合理又切合實際。
2加強公眾的參與權
我們要加強公眾的參與權的完善工作,在公眾參與中,首先應將可以不向公眾征求意見的情況明確列舉出來,規定采取一定的形式,將項目有關情況向有關群眾公示,通過立法手段確保公眾參與主體的成員組成要有代表性和廣泛性,同時通過制定詳細的可操作的規范,將公眾行使知情權、建議權等環境權利的具體途徑和方式明確列出,另外還要明確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無效的情形。
3加強法律責任的明確和完善
我們應加大對環境影響評價之中的一些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不予審批對未規定公眾參與內容的環境影響評價的報告書;相關建設單位應向環保部門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申請,對于未提交申請并擅自開工,且建設項目已經完成的,應給予一定的罰款,并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有些建設單位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隱匿公眾意見或對公眾意見作虛假記錄,對于這種單位,環境保護部門應吊銷其評價資格證書,并處以罰款,同時應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4設立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分離制度
對于作出不利于環境保護甚至蒙混過關的行為,應設立專門的環境評價審查機構。同時針對機構重合所導致的權力重合問題,我們應建立相關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委員會、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委員會和專家小組等專業機構,從而加大監督力度。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工作由審查機構負責,環保部門以審查機構作出的肯定或者否定結論為是否批準的依據,以求達到加強對環境影響評價的組織管理的目的。
5公眾的參與力度的加強
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是由公眾的監督、舉報、宣傳、督促來推進的,因此我們要切實保障環境相關者獲取必要信息的權利。通過環境教育等工作,使公眾的環境意識得到提高,讓公眾自覺加入到環境保護行列中。同時我們應將信息充分公開化,使公眾對建設方、評價機構、審批機關等都能達到注視和監督的目的,而且也能使公眾對自身的環境權益提高關注。
6結束語
在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建立與實施的過程中,成績與困難同在,挑戰與希望并存。該制度實施中出現的各種阻力與問題,還有待于在實踐中不斷發現,不斷總結并及時解決,以求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更加進步與完善。
參考文獻:
[1]法律教育網.論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及其完善,2011-2-22.
[2]金瑞林.環境法學, 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9.
論文關鍵詞:案例法,環境影響評價,教學,應用
1 案例法教學的特點
案例法是一種啟發性、實踐性很強的教學方法,有利于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運用得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其主要特點有以下幾點。
1.1 注意學生能力的提高
案例法教學的目的是讓學生在掌握知識的基礎上正確運用知識解決問題。學生能力的提高可通過如下步驟實施:首先,在分析案例前,學生需要完成有關案例的知識準備;其次,在分析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學生可能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環境影響評價作為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學生遇到的很多問題可能是專業性的,這要求他們必須有扎實的專業知識,案例的分析過程也促進了學生對這些專業知識的進一步理解;另外,對一部分學生來說,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可能使他們意識到自己知識的欠缺,為了達到教學要求,他們能自覺學習,使自己能力得到提高。
1.2 注意師生互動
案例法教學的教師作為教學的執行和組織者,不能像傳統教學方法那樣僅起著教的作用,而是應注意師生的互動,調動集體的智慧和力量,提高教與學雙方的知識水平[1]。在案例的分析過程中,學生可能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這就要求教師必須認真思考學生可能提出的問題,引導學生解決問題。有些時候,學生對一些問題可能提出鮮活的觀點和解決方式,這也促進了教師知識水平的提高[2]。
1.3 注重學生學習的主動性
案例法教學應注意學生學習的主體意識,創造一個學生主動學習的環境,把枯燥乏味的學習(特別是理論學習)變得生動有趣,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從而達到教學目的。
2 案例法在《環境影響評價》教學中的應用
我國的環境影響評價起步較晚,它具有綜合性、技術性和社會性等特點。學好環境影響評價,學生需具有環境科學與工程專業的基礎知識,還要有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如果按傳統的教學方法教學,環境影響評價內容的繁雜枯燥、條框式的評價方法很容易使學生產生厭學和抵觸情緒,根本達不到教學目的。所以,對教師來說,有必要采取一種新的教學方法,案例法非常適應《環境影響評價》的教學。
2.1 案例法教學的準備工作
準備工作包括教師的課前案例準備和學生的課前案例準備。教師課前案例準備的主要目的是圍繞教學目標、教學內容,針對性的選擇案例,所選擇的案例應具有真實性和代表性,在時間上應是最近的,這樣能使學生盡快進入角色。在這里,案例的選擇非常關鍵,案例選擇適當,一方面能針對性的闡述教學內容,使學生在較短時間內掌握知識;另一方面能使學生持久掌握所學內容。例如:在講授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時,選擇的案例最好為一級評價項目,因為一級評價項目要求最高,評價最詳細,這樣,學生就更容易掌握二級、三級評價項目。同時,選擇的案例項目最好是本地區學生熟識的,這樣學生就有一個直觀的了解,也更能接受。
學生的課前案例準備工作主要是要求學生對相關的教學內容有一定的了解,英語專業畢業論文范文學生應根據教師的安排認真閱讀案例,查閱相關資料,就教師提出的問題寫出案例分析提綱,為課堂發言和討論作好準備。當然,學生的發言稿還可以提出疑問,留待課堂解決。教師在布置學生課前案例準備時,應強調學生獨立完成,課前不許一起討論,這樣做的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積極參與,同時做到百家爭鳴。
2.2 案例法教學的實施
這是案例法在《環境影響評價》教學中應用的最重要部分,一般來說,可以把它分成以下幾個步驟:(1)教學內容的講授,教師根據教學要求重點講授學生應掌握的內容。提醒學生課前先預習所學內容,這樣,教師就可以花很少的時間重點講授學生應掌握的知識。教學內容的講授是案例法教學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我們要根據教學內容和學生的特點靈活掌握,做到重點突出。例如:在講授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時,大氣擴散計算是該部分內容的重點和難點,雖然學生在大氣污染控制工程中已學相關知識,但許多學生恐怕早已遺忘,所以,有必要強化該部分內容。(2)案例討論,教學內容講授完以后,接下去就是對案例進行分析討論了。學生應大膽地在課堂上發表意見,不允許學生在課堂上保持沉默,學生必須要主動積極地發表意見。教師應當把學生的觀點寫在黑板上,之后,就學生的觀點在全班征詢不同意見,如有不同,也寫在黑板上。(3)案例總結與評析,全班同學對案例討論完畢,這時的主角應當是教師了。教師應當對學生的觀點逐一評析,無論學生的觀點正確與否,都要說明理由。教師應該以寬容的心態來面對學生在案例研討中所提出來的各種幼稚、簡單、片面甚至是錯誤的觀點,對他們多鼓勵、少批評,努力發現表揚他們思維中的閃光點和創新處[3] 。教師在闡述理由時必須結合教學內容。最后,形成正確結論。(4)內容回顧,內容回顧主要是教師結合案例重新瀏覽一下所學內容。這一步的目的是加深學生對所學知識的理解,鞏固教學成果。
3 問題與展望
案例法作為一種教學方法具有諸多優點,但是,如果濫用案例法,或者過多的運用案例而忽視了基本知識內容的講授,將很有可能達不到預期效果,畢竟案例法只是《環境影響評價》教學的一種輔助方法。恰當的運用案例法對教學是有益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選的案例應切合教學內容,特別是能突出體現重點內容。
在以后的案例法教學中,教師可以準備一些典型案例的音像產品,這樣更能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也能使學生更快進入角色,當然,相關音像產品的獲得是限制該教學方法進一步發展的瓶頸。
參考文獻
[1] 陳全英.案例法在《教學論》課程中的應用[J].寧波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3(8):105-107.
[2] 許莉.審計案例教學的多元功能[J].會計之友,2004(12):56-57.
我校環境科學專業立足永川,服務重慶,面向全國,以培養學生創業能力為總目標,充分利用地緣和學科優勢,培養能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能為區域社會經濟、相關行業發展服務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畢業學生能在企事業單位和行政部門從事環境規劃、環境管理、資源管理、環境監測、環境評價、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等方面的生產技術、技術開發、應用研究和管理工作。
2人才培養方案創新點
2.1建立了特色鮮明的課程體系
根據培養應用型環境專業本科人才目標的要求,精細設計、整合課程,構建了“過程分段、方向分流的平臺+模塊”的“3+1”型人才培養模式,整體設計了融理論課程、實踐課程和素質拓展為一體的課程體系,確保實現培養應用型環境保護專門人才的目標。培養方案中,第一、二學年進行通識教育和專業基礎教育,但在第一學期就引入課程《環境學導論》,旨在使學生了解本專業的特點、目的,激發學習專業知識的興趣;第三學年進行方向分流,設置了“監測與評價”方向和“環境治理工程”方向。前兩年主要是夯實學生的基礎,主要學習通識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第三學年按專業和專業方向分流,注重因材施教和差異化培養,主要學習專業主干課程、專業方向課程和專業(方向)選修課程。第四學年則進行畢業實習與畢業論文設計。本方案中精簡整合理論課程,增加了實踐課程課時學分“,環境監測與評價”方向實踐環節學分占總學分的比例達35.5%、“環境治理工程”方向達34.4%;增大了選修課比例;設置了自主學習課程;建立了主輔修制,學生在完成本專業必修和選修學分的同時,可以選修其他專業的核心課程,通過考試,獲得規定學分,可以頒發相應的輔修專業證書。首次將“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該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引入人才培養方案中。
2.2進一步完善了實踐教學體系,有效保證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
制定實施專業分流的培養方案,從實踐教學環節入手,將課程實驗、課程設計、專題設計、生產實習、畢業設計等實踐教學進行深層次的、系統的、交叉的和獨立的改革和重組,將實踐教學與生產第一線結合,重點培養學生解決實際生產問題的能力。形成了由實踐教學目標、實踐教學內容、實踐教學形式、實踐教學研究、實踐教學管理、實踐教學考核構成的實踐教學體系。整體安排實驗課程、認識實習、課程設計、專業實踐活動、畢業見習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廣泛開展課外科技實踐活動,引導學生參與教師科研、鼓勵學生參各種層次的科技競賽活動,從而有效地保證了學生應用的培養。
2.3強化通識性,突出專業性、注重實踐性
2.3.1強化通識性
在一級學科和跨一級學科范圍內設計基礎課程,加大自然科學通識性課程的比例,使學生獲得厚實的知識基礎和自我擴展知識的能力,教學過程中要求教師科學處理傳統與現代,經典與前沿的關系,將知識傳授、能力培養和素質教育有機結合起來。環境科學專業設置了17門專業基礎課。明確要求教師在教學中,專業課講求高效高質量,通過教學手段和教學內容改革,增加信息量和課外閱讀量,使學生在具備廣博知識面的同時,掌握扎實的專業基礎理論與方法,具有較強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3.2突出專業性、實用性
人才培養方案中設置了15門專業方向模塊課程和24門專業選修課。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要充分體現應用型人才培養的基本定位,反映以“應用能力培養”為核心的綜合教學改革要求,著眼于環境科學專業發展,強化特色專業建設,除繼續加強環境學導論、環境監測、環境化學、環境評價等課程外,增開《室內環境質量監測與控制》、《室內環境監測實驗》、《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環境影響評價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材料學》、《環境科學綜合實驗》、《環境工程綜合實驗》等課程,增強學生的操作能力與綜合應用能力。
2.3.3注重實踐性
根據專業性質和特點加大應用性課程比重,完善實踐教學環節。加大實驗教學比重,在強化基礎實驗教學的同時,提高綜合性、設計性實驗比重,增強科技創新活動、專題研究與設計等環節的教學力度。加強社會實踐、社會調查、課程實習、技能培訓和案例教學等環節。將課程實驗、課程設計、專題設計、生產實習、畢業設計等實踐教學進行深層次的、系統的、交叉的和獨立的改革和重組,將實踐教學與生產第一線結合,重點培養學生解決實際生產問題的能力,力爭實現學生零距離上崗的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定位。
【關鍵詞】經濟發展 生態環境 環境影響評價
循環經濟是以“資源的最有效利用為核心”,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經濟模式。發展循環經濟與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循環經濟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它是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的必要途徑;環境影響評價是我國貫徹“預防為主”的環境保護基本政策、加強環境管理的一項重要管理制度。兩者都追求對不良環境影響的預防和源頭控制,都著力于促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協調、雙贏,著力于促進人類經濟社會系統內部的協調及其與自然生態系統的和諧。但是在非循環經濟理念下的傳統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要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才能保障循環經濟的實施。
所謂循環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它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而不是機械論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與傳統經濟相比,循環經濟的不同之處在于:傳統經濟是一種由“資源-產品-污染排放”單向流動的線性經濟,其特征是高開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環經濟要求把經濟活動組織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其特征是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質和能源要能在這個不斷進行的經濟循環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經濟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降低到盡可能小的程度。循環經濟作為一種科學的發展觀,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具有自身的獨立特征,其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新的系統觀。循環是指在一定系統內的運動過程,循環經濟的系統是由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等要素構成的大系統。循環經濟觀要求人在考慮生產和消費時不再置身于這一大系統之外,而是將自己作為這個大系統的一部分來研究符合客觀規律的經濟原則,將“退田還湖”、“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生態系統建設作為維持大系統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工作來抓。
二是新的經濟觀。在傳統工業經濟的各要素中,資本在循環,勞動力在循環,而唯獨自然資源沒有形成循環。循環經濟觀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而不是僅僅沿用19世紀以來機械工程學的規律來指導經濟活動。不僅要考慮工程承載能力,還要考慮生態承載能力。在生態系統中,經濟活動超過資源承載能力的循環是惡性循環,會造成生態系統退化;只有在資源承載能力之內的良性循環,才能使生態系統平衡地發展。
三是新的價值觀。循環經濟觀在考慮自然時,不再像傳統工業經濟那樣將其作為“取料場”和“垃圾場”,也不僅僅視其為可利用的資源,而是將其作為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是需要維持良性循環的生態系統;在考慮科學技術時,不僅考慮其對自然的開發能力,而且要充分考慮到它對生態系統的修復能力,使之成為有益于環境的技術;在考慮人自身的發展時,不僅考慮人對自然的征服能力,而且更重視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能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四是新的生產觀。傳統工業經濟的生產觀念是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最大限度地創造社會財富,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而循環經濟的生產觀念是要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盡可能地節約自然資源,不斷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效率,循環使用資源,創造良性的社會財富。
五是新的消費觀。循環經濟觀要求走出傳統工業經濟“拼命生產、拼命消費”的誤區,提倡物質的適度消費、層次消費,在消費的同時就考慮到廢棄物的資源化,建立循環生產和消費的觀念。
首先,目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大多集中在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而且對生態環境保護范疇的認知比較狹義,未立足于全面協調經濟與生態關系的出發點,評估范疇沒有涵蓋經濟行為的全過程,也未對資源的利用效率和廢舊資源再生循環作系統的分析評價。
二是管理范疇不全面。傳統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管理范疇不完善有以下幾點:只關心生產過程中的原材料利用、產品生產、廢棄物產生及處理等幾個主要階段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對于產品的銷售、服務、使用和產品生命終結后的廢舊產品的回收利用,及其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沒有充分考慮;只注重生產建設活動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污染治理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產 (“三同時” 制度),較少關注選址、生產工藝流程以及產品設計等環節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只注重環境顯著影響,不夠注重對生態平衡的潛在影響;沒有足夠重視項目的資源利用方式、利用效率和資源再生循環利用能力的評估。
三是指標體系的限定范疇過于狹義。從循環經濟的角度,環境影響評價的評估指標體系也不夠全面。現有指標體系主要是針對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由大氣、水體、土壤以及廢渣、噪聲污染等一系列指標組成。
四是我國環境影響評價的立法與執法工作存在問題:自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施行以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我國已實施了九年,取得了較大的成效。我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緊密結合可持續發展戰略,圍繞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調整,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并重的方針,切實貫徹清潔生產、達標排放、以新帶老、區域削減等原則,有效地控制了新建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在中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情況下,確保了中國環境質量沒有惡化,局部地區還有所改善。
在取得成就的同時,我國環境影響評價的立法與執法工作面臨的形勢卻不容樂觀,主要存在如下問題:一是,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尚未全面推行;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仍存在;三是,環境影響評價法執法隊伍能力水平和責任意識亟待提高;四是,違法成本高、守法成本低的問題尚未解決;五是,公眾參與機制尚需進一步加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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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論述了國內外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研究現狀,分析了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風險評價的區別。并以陜西省某氟化工建設項目為例,提出了氟化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的技術路線,指出了氟化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應達到的目標。其重點是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應急、減緩措施及應急預案,以使氟化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達到可接受水平。
【關鍵詞】 氟化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
20世紀80年生的印度博帕爾市農藥廠異氰酸甲酷毒氣泄漏與前蘇聯切爾諾利核電站事故,以及進入21世紀以來所發生的重大環境災難事故,一再告訴人們環境風險評價不容忽視。2011年3月11日,日本當地時間14時46分,在宮城縣以東太平洋海域發生里氏9.0級地震,震源深度20公里。此次地震震級之高,并引起海嘯、火災、核事故等一系列次生災害。尤其由強震和強震引發的海嘯等一系列原因造成了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放射性物質外泄事故,使日本東部地區出現宛如世界末日般的景象。2011年4月12日,日本經濟產業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把核電站核泄漏事故等級提升至最高的7級,至此,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泄漏事故與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平級”1,2。福島核電站核泄漏環境安全事故在全世界引起了極大地震撼,環境安全牽動著全世界的神經。人們不禁要問,面對大工業化的文明時代,為什么人類變得越來越脆弱?舉世震驚的重大突發性事故環境危害問題已受到各國的高度重視,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已再次引起了人們的強烈關注!
環境風險評價是風險評價的一種。在環境科學中定義為:“評估事件發生概率以及在不同概率下事件后果的嚴重性,并決定采取適宜的對策”。廣義上講是指對人類的各種社會經濟活動所引發或面臨的危害(包括自然災害)對人體健康、社會經濟、生態系統等所造成的可能損失進行評估,并據此進行管理和決策的過程。狹義上,環境風險評價常指對有毒有害物質危害人體健康和生態系統的影響程度進行概率估計,并提出減小環境風險的方案和對策[3]。
環境影響評價是人們在采取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行動之前,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識別、預測和評價該行動可能帶來的影響,按照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原則進行決策,并在行動之前制定出消除或減輕負面影響的措施,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4]。
本文以陜西省某氟化工建設項目為例,分析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風險評價的區別,提出氟化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的技術路線和環境風險評價應達到的目標。以為實踐提供參考。
一、選題的意義及背景
陜西省某市地處秦嶺南麓中段,屬長江流域漢江水系。該市市域內螢石資源豐富,根據該市《螢石礦產資源整合方案》,螢石資源的保有儲量為240多萬噸,螢石礦區分布于一州、四縣,主要礦區有謝灣鄉―高耀鄉螢石礦區、楊峪河松樹咀―麻池河桃園螢石礦區、十里坪鎮螢石礦區、九間房螢石礦區。但由于現有礦山企業分布散、規模小,存在采富棄貧現象,造成了寶貴資源浪費。另外,目前大部分螢石礦均作為初級原礦銷售,不能發揮資源的經濟優勢。
螢石是氟化工的基礎原材料。氟化工作為國家化工新材料優先發展的行業,其在國民經濟和國防工業中均占有重要地位。在該市建設氟化工項目能夠整合螢石礦產資源,對礦產資源進行深加工,可使地區資源優勢產生最大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具有重要意義。基于此,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與該市政府合作,利用該地區豐富的螢石資源,在規劃的循環工業經濟區內,建設氟硅化工產業園,生產氟系列產品,該園區是陜西省發展的重點項目。
在評估以氟污染為主的化工和以苯系物污染為主的石化項目中,曾反映出未進行規劃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缺憾。如以氟污染為主的化工企業選址在兩河交匯地帶,且最近距離不足30m,歷史上造成的選址不合理,顯然是由于缺少科學合理的規劃造成的。這種不合理的規劃布局存在相當大的環境安全隱患。由于規劃環評滯后,從重化工園區規劃、選址、布局、環境風險因素與幾率、環境安全等方面的環境可行性來看,為該項目及今后項目建設均留下制約發展的伏筆。對于化工石化類新建項目,應注重滿足在規劃環評的基礎上,對環境風險評價進行重點評估;擬在化工石化集中工業園區、基地建設的石化項目,應考慮相鄰企業之間是否具有“相容性”,項目布局、廠界距離、生產裝置、儲罐區等應考慮風險避讓,防止某一企業風險事故引發連鎖作用,殃及相鄰企業發生連鎖風險事故,產生新的伴生、次生污染,為此,應提出區域性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5]。石化企業在環境影響評價所確定的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情況下,環境質量仍存在著被破壞的風險,而這種風險的產生往往就是由于許多不確定性因素影響所造成的,對這種不確定性的產生及所要尋求的對策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探討[6]。
二、國內外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研究現狀
20世紀50年代開始,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使得各種技術風險層出不窮。這種情況也促使人們不斷加強對重大建設項目技術的風險事故的研究。20世紀50年代后期,美國核管制委員會(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NRC)發表了著名的報告“大型核電站中重大事故的理論可能性及其后果”。到60年代初期,科技文獻中已有風險分析的文章出現。1973年,NRC首次提出了環境風險的概念,標志著環境風險評價的正式開端。1975年,NRC在沒有核電站事故先例的情況下,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分析方法,提出了著名的《核電站風險報告》(WASH-1400),該報告所建立的概率風險系統評價方法,為評估核電站事故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技術路線。其后世界銀行很快頒布了有關《控制影響廠外人員和環境的重大危險事故》的導則和指南[7]。同時,故障樹分析、事件樹分析方法等也得到了大的發展,并形成了一系列實際應用程序。
隨著人們對環境風險的日益重視,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已部分融入了風險評價的原則。20世紀80年代開始,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在國外得到了較好的發展。在法國還專門成立了國家工業環境及風險研究所,研究內容涉及除核技術之外的所有化學污染風險和技術風險,并且對不同介質(空氣、水及土壤)、不同責任者(從工廠到用戶)、不同性質(物理、化學、生物及經濟)、不同受體(人類、動物、植物及人類財富),不同階段(從事故發生到恢復過程)的多種風險進行分析。對事故風險評價的流程,許多學者和研究機構做了大量研究。1983年美國科學院(NAS)《聯邦政府的風險評價:管理程序》,提出健康風險評價的“四步法”,即危險鑒別、劑量-效應評價、暴露評價和風險表征,后被美國環保局采用[8]。
在我國,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引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很多學者對于我國開展環境風險評價的必要性、研究目的、內容、方法進行了探討,并對實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2004年12月國家環保總局頒布實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明確指出:為有利于項目建設全過程的風險管理,將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范疇。提出評價流程包括風險識別、源項分析、后果計算、風險評價、風險管理、應急措施等共六項。作為對我國建設項目開展環境風險評價的技術性規范,是國內的環境風險評價法制化、規范化及標準化的標志。從中可以看出,環境風險評價是環境影響評價的一部分。環境影響評價中考慮的影響是指由系統引起的,其影響后果是相對確定的,影響程度也相對較易度量,而對影響的條件性、不確定性或概率性方面一般是不考慮的。而環境風險評價主要是預測不確定性事件發生后所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和波及范圍。可以這樣說,在環境影響評價中引人風險評價不是為了增加另外一個評價體系,而是為了提高整個環境影響評價的質量9,10。
表1列舉了環境風險評價與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區別[11],從中可以看出,環境影響評價研究重點是正常運行工況下,長時間釋放污染物,采用確定性的評價方法,評價時段較長,采用的多為確定論方法和長期措施;而環境風險評價其重點是事故情況,瞬時或短時間釋放污染物,評價方法多以概率論和隨機方法為主,評價時段較短,其對策主要是以防范措施和應急計劃為主。
表1 環境風險評價與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不同點
項目環境風險評價(ERA)環境影響評價(EIA)
分析重點突發事故正常運行工況
持續時間很短很長
應計算的物理效應火、爆炸,向空氣和
地面水釋放污染物向空氣、地表、地下水釋放污染物、噪聲、熱污染等
釋放類型瞬時或短時間長時間連續釋放
應考慮的影響類型突發性的激烈的效應以及事故后期的長遠效應連續的、累積的效應
主要危害受體人和建筑、生態人和生態
危害性質急性受毒;災難性的慢性受毒
大氣擴散模式煙團模式、分段煙羽模式連續煙羽模式
照射時間很短很長
源項確定較大的不確定性不確定性很小
評價方法概率方法確定論方法
防范措施與應急計劃需要不需要
三、氟化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路線
通過擬建地自然、社會經濟概況調查、生態調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監測,了解該區域環境功能定位,掌握評價區環境特征;通過工程分析,明確工程污染源種類、數量以及分布特征,確定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和排放量;根據所在地環境特征和項目污染物排放特征,選擇相應的預測模式和有關參數,預測工程投產后對廠區周圍環境影響的范圍、程度及環境可能發生的變化,論證工程環保設施的可行性,提出防治環境污染的對策和措施,充分發揮工程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促進工程建設與所在區域環境的協調發展;從環境的角度,明確提出項目環境可行性的結論、并提出項目環境管理的相關要求和建議,給政府部門決策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環境保護管理以及設計部門完善環境保護方案設計提供科學依據。氟化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路線框圖見右圖1。
四、結語
本課題運用環境工程、項目管理和系統工程理論與方法,分析和預測氟化工建設項目存在的潛在危險、有害因素,氟化工建設項目建設和運行期間可能發生的突發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為破壞及自然災害破壞)引起有毒有害的泄漏和易燃易爆物質的火災、爆炸等所造成的環境和人體健康的損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應急、減緩措施及應急預案,以使氟化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達到可接受水平。
圖1 氟化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路線框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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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論文關鍵詞:戰略環境評價 水資源綜合規劃 層次分析法 鄭州市
論文摘要:從戰略層次上對鄭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評價方法與指標體系進行探討,以規劃水平年2010年為例,基于層次分析法(Aj{P)對規劃實施的環境影響進行多方案比較:方案一(回用型);方案二(節水型);方案三(增量型);得出環境可行的規劃方案。
依據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流域綜合利用規劃,科學合理地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是實現水資源永續利用,保證社會、經濟與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關于對有關規劃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定,將戰略環境評價介入水資源綜合規劃編制過程中,充分考慮規劃實施對環境長遠的、潛在的影響,提出相應的環境保護對策或規劃調整建議,消除或降低因規劃缺陷造成的環境影響,以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1研究區概況
鄭州市作為河南省省會,是全省政治、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總面積7446.3km2,總人口715.99萬;地跨黃河、淮河兩大流域,其中,黃河流域占全市總面積的24.6%,淮河流域占全市總面積的75.4%;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629.6inln,年平均氣溫14℃左右。
鄭州市水資源嚴重短缺,時空分布不均,人均水資源量不足全國人均水資源量的1/10、河南省的1/2,水資源缺乏已成為制約鄭州市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針對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按照《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技術大綱》的要求,從2005年開始,鄭州市全面啟動水資源綜合規劃的編制工作。
2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境評價的內涵
戰略環境評價(strategicenviromn entalassessment,簡稱SEA)是環境影響評價(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簡稱E)的原則與方法在戰略層次,包括政策、計劃和規劃上的應用,是EIA從項目層次向戰略層次的延伸和擴展。通過對一項具體戰略及其替代方案的環境影響進行規范的、系統的和綜合的評價,并將評價結論應用于決策中,消除或降低因戰略缺陷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等環境問題的產生。
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境評價屬于規劃層次上的戰略環境評價,是對該規劃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做出分析、預測和評估,據此對規劃編制提出相應的修改意見,否定可能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甚至破壞的內容,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少水資源開發利用對區域環境的危害。
3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評的工作程序
鄭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境評價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9個步驟(圖1)。
戰略環境評價在規劃方案編制的初期即介入,通過對規劃方案的分析和初步篩選、確定評價內容和范圍與編寫環境評價大綱、現狀調查與評價、環境影響識別及評價指標的確立、規劃方案的環境影響預測分析與評價以及環境影響減免措施制定等主要環節,得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制定跟蹤監測與后評價計劃;結合鄭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編制大綱以及規劃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設立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調查與評價、社會經濟調查分析與評價、水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評價、水利工程影響分析與評價等5個評價專題;在戰略環境評價工作中充分注重與相關規劃的協調和公眾參與作用的發揮。
4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境評價的方法體系
戰略環境評價方法是指在SEA中的各個環節、各個具體步驟中使用的技術手段、操作規程以及模擬模型等,這些共同構成了SEA的方法體系。
參照《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試行)》(HT/T140--2003)的推薦方法J,結合鄭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評不同評價環節的特點,本文評價方法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在項目環境評價中采用的,可適用于規劃戰略環境評價的方法,如專家咨詢法、核查表法和層次分析法等;另一類是在經濟部門、規劃研究中使用的,可適用于規劃戰略環境評價的方法,如費用一效益分析法、統計分析法、地理信息系統(GIs)空間分析技術等。在評價過程中,選取其中的兩種或幾種方法結合起來進行某一環節的綜合評價,以保證評價結果的準確性。
鄭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境評價各環節采用的評價方法見表1。
4.1評價指標的篩選原則
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境評價的核心內容是協調水資源、水環境、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因此,評價指標的篩選一般不宜過細、過多,應著重評價具有宏觀性、綜合性、區域性影響的因子。評價指標主要涉及區域社會經濟、水資源利用、水質、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景觀生態、珍稀物種)、土地資源、環境衛生與健康等。
4.2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指標體系應以評價區自然特征和現有的主要環境問題以及水資源開發活動所產生的主要環境問題為目標來建立。鄭州市水資源開發利用中主要存在的問題包括:水資源不足,時空分布不均,與生產力布局不協調;現有水利工程標準低,防洪和供水能力不足;水污染嚴重、資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地下水超采嚴重、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山區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與鹽漬化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惡化;水資源統一管理和調配力度不夠。
綜合考慮上述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把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作為戰略環境評價的總目標,設立相應的環境評價主題,合理確立各評價主題的環境保護目標,并將環境保護目標分解為若干個具體的評價指標,建立遞階層次結構的戰略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系統層(A層)。即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是開展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境評價的最終目的。
準則層。是衡量總目標能否實現的標準,包含兩個中間層:主題層(B層)和狀態層(C層)。B層是描述系統層的主體結構,由5個環境評價主題構成。C層是描述各主題層應達到的最佳狀態,由13個環境保護目標構成,見表2第2列。
指標層(D層)。是描述各狀態層屬性指標及評價的基礎,包含22個評價指標,見表2第3列。
5規劃方案環境影響比較
以規劃近期水平年2010年為例,應用層次分析法()對規劃進行環境影響多方案比較。
5.1規劃方案概述
鄭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主要從三個方面人手:一是增加區內水資源開采量和區外調水量;二是提高污水處理率,增加污水回用量;三是調整產業結構和推廣節水措施。采取不同的實施措施可得到不同的規劃方案。規劃水平年2010年擬定的3個規劃方案概述如下:
a.方案一(回用型)。以增加污水回用量為主,增加區內水資源開采量、區外調水量和節水措施次之;
b.方案二(節水型)。以強化節水措施為主,適當增加污水回用量、區內水資源開采量和區外調水量;
c.方案三(增量型)。以增加區內水資源開采量和區外調水量為主,輔以節水措施和增加污水回用量。
鄭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2010年擬定的3個規劃方案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見表3。
5.2層次分析法(AHP)及多方案比較
5.2.1層次分析法
層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簡稱AHP)由美國運籌學家Saaty教授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提出(5_。該方法能將規劃決策過程中的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有機地結合起來,把評價系統中相互關聯的各要素按隸屬關系分解成若干層次,并按照上一層的準則對其下屬層各要素進行兩兩比較,利用數學方法求解各層次各要素的相對重要性權重,與各要素參數值一并作為綜合分析的依據。
鄭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由定性與定量指標兩部分組成。其中,定量指標以規劃方案中可量化的指標為基礎,如水資源重復利用率、污廢水排放率等;定性指標通過專家評分法進行量化,如與社會經濟發展的協調程度、是否導致生態結構與功能變化等。通過分析規劃涉及區域的環境特征,確定各層次的權重。水資源和經濟社會在評價指標體系中處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結合該研究區域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急需改善的現狀,經濟社會的權重略大于水資源,分別為28%、26%;考慮到水環境污染較嚴重,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較低,以及規劃對本區域自然保護區、生態脆弱區等重要敏感對象的影響程度,水環境和生態環境權重值均定為18%;鄭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對土地資源的影響主要集中在水土流失、土地“三化”以及有效灌溉面積等方面,影響程度相對較小,因此土地資源權重定為l0%。結合AI-IP模型中各指標的具體情況,各指標參數的權重由區域環境特點及在相關因子中的地位決定,參數分值采用l0分制,以“l0,8,6,4,2”的等級分值依此代表影響程度的從大到小。各規劃方案總得分由各分值乘以相應權重求和獲得,分值越高,表示對總體環境的正面影響越大,負面影響越小。各規劃方案最終環境影響得分可通過下式求得:
式中:E為某一規劃方案環境影響最終得分;n為評價指標的類別數,(n=5);wA為i類別指標A層權重值;為i類~JJlj指標層權重值;Wc為i類別指標C層權重值;wo為類Nj指標D層(本身)權重值;E,為i類~JlJj指標的專家評分值;m為i類別的評價指標數。
鄭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戰略環境評價AHP計算結果見表2。
5.2.2多方案比較分析
由AHP綜合得分表明,如果本次規劃不實施(即零方案),規劃涉及的區域環境影響綜合得分為一,從各項指標分析,區域水環境狀況將會進一步惡化,水資源供需矛盾將繼續制約社會經濟的發展;方案一的綜合得分為694,說明在對水環境起到顯著改善的同時,由于過于依賴污水回用,污水處理投資壓力較大,污水回用量有限,社會經濟發展會受到一定的限制;方案三的綜合得分為564,說明對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一定推動作用,但由于加大了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程度,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大,水資源利用效率不高;方案二的綜合得分為782,說明在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水資源需求的同時,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改善,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和全民節水意識的提高,較好地協調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在各方案中得分最高,是本規劃的推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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