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8 17:03:4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簡述納稅籌劃的目標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職工個人所得稅 薪酬管理 納稅籌劃 實施策略
一、引言
時至今日,我國的稅法機制及法制越發完善。對于政府而言,完善納稅籌劃,可以更好地發揮自身市場經濟調控職能,進而引導企業向預期的目標發展。而對于企業而言,完善納稅籌劃,制定合理薪酬機制,節約納稅成本的同時,可以激發職工工作積極性。同時,作為個人有義務和責任遵守國家稅法,積極配合納稅籌劃工作,進而為和諧社會主義建設做貢獻。因此,從多方面角度來講,這是一項多贏的工程,對政府、企業及個人都有益,有關方面的研究倍受社會各界關注。
二、納稅籌劃特征及原則
在國民經濟的法制情形下,合法性是納稅籌劃的首要前提,納稅人不管如何籌劃都應在納稅政策的引導下正確選擇交稅方案。其次由于現行的國家納稅政策并不是特別完善,可能會隨時作出適時調整,這就導致納稅籌劃有一定的時效性,一旦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納稅人需要重新制定納稅方案。另外,納稅籌劃是人為干預的一種預見行為,人為因素影響很大,如果籌劃人專業性不夠強,或者方案決策者出現一點點偏頗,都可能導致籌劃方案在執行過程中失敗給納稅人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所以納稅籌劃還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基于此,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應遵守一些基本原則。首先是經濟原則,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根本目的是想減少納稅負擔,最大化的實現企業的經濟利潤,因此,在稅收籌劃時應以企業的經濟利潤為前提。還有就是稅收籌劃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來進行的一項活動,每個國家每個地區現行的法律法規不會完全相同,也不會一成不變,這就需要籌劃人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根據變化做出適時調整。
三、A企業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實施策略
納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備的社會職責,是社會主義建設的保障基礎。作者基于上述分析,結合A企業現狀,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以下幾種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實施策略,以供參考和借鑒。
(一)重視動員培訓
從宏觀上來說依法誠信納稅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因素,稅收是保證國家各項工作正常運行的重要來源。所以在國家建設中,每個人都有納稅的義務,而且依法誠信納稅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設,有利于形成公民自覺納稅的良好社會作風。從微觀上來說,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個人工資收入的證明,它可以起到很多的輔助作用,比如在個別城市,購買住房需要提供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證明才有資格買房或者辦理銀行貸款時有些銀行也會要求提供納稅證明才會予以批復貸款。為此,企業可以召開全體員工大會,將這些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種種好處以及相關法律條文一一講解給全體員工,讓員工能夠清楚認識到自己對納稅事業應做的貢獻和納稅給自己帶來的便利,從而自覺繳納。企業也可以對那些自覺繳納的員工予以通報表揚,鼓勵其他人向這些模范員工看齊。另外,個人所得稅交的越高工資肯定也越高,肯定是企業做的特別優秀的員工,所以企業也應對這些員工予以足夠且高度的重視,引導其更好的為企業發展做貢獻。
(二)完善薪酬制度
在我國稅法上來說,個人所得稅并不是每個人都要繳納,需要達到一定的收入標準才有義務繳納。而按照個人所得稅的政策來說,工資和薪金即基本工資,獎金,和各種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員工的福利和五險一金是不需要繳納的。企業可以根據這種稅收政策合理進行納稅籌劃,制定自己的薪酬體系。具體實行過程中,企業可以將工資和獎金有效配合,比如控制年終獎的發放次數,利用稅收零界點調整發放金額或者將每月工資和年終獎結合起來發放等,都可以有效減少納稅金額,實現個人收益最大化。另外,根據稅收政策,企業可以將一些員工的薪酬收入轉化為福利方面收入,不僅可以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讓員工在精神方面得到慰藉,也能M足員工中的生活需求,還能成為企業在招聘人才中的競爭優勢。同等的工資待遇,應聘者肯定更傾向于福利好的企業。而一個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后,簡單的高薪已經不能滿足企業員工的內心需要,而福利的出現則很好的彌補了這一缺憾,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制定可行方案
在納稅籌劃中合理的方案設計不僅能為公司節省很多開支還能為公司的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工資是整個薪酬體系的根本,在工資的納稅籌劃上,籌劃人員可以按照每個月或者季度的方式均衡發工資,有效避免員工在工資高的月份繳納較高的稅費,也可以將一些工資收入轉化成其他形式發放給員工比如福利形式。而且現在企業招聘人才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是勞務關系、雇傭關系甚至是合作關系。工資籌劃人員可以根據稅法選擇一種合適的勞動關系來降低稅費。另外,大多數企業除了工資還會設立獎金薪酬,獎金是一個人對公司創造價值的體現,也是公司對員工的激勵。所以更多的讓員工拿到獎金則成為企業非常重視的一個問題。而對于獎金籌劃來說,應區分高收入和低收入。對于低收入的人員來說企業可以估計年終獎的額度,盡量在納稅零界點將獎金糅合在每月的工資中進行發放。對于高收入的人員來說在籌劃時可以將獎金分為兩部分,即一部分用在每個月或者每個季度的工資發放上面,一部分用于年底的年終獎金,這樣可以有效降低納稅者的稅率。
四、結語
總而言之,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十分重要和必要。由于個人能力有限,加之各企業薪酬管理實踐存在差異,本文作出的研究可能存在不足之處。因此,作者希望業界更多學者關注企業職工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理性分析其特點及可能存在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更多有效解決建議,推進我國經濟建設。同時,各企業也需關注此項研究事業,可在本文論點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在實踐中積累經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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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 企業所得稅 稅務籌劃 財務運用 收益
一、房地產企業稅收情況概述
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國家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核算等一系列經濟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下,充分利用國家稅收法規提供的優惠政策及稅收法規允許范圍內的技術手段,從而盡可能的獲得“節稅”的目的,使納稅人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本文主要簡述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財務運用研究,在此前提下,先對我國房地產項目稅收立法的整體情況概括如下。房地產項目從招投標、開發、建設到銷售過程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契稅等,這些稅種所對應的法規為各稅種的暫行條例,另外還有稅收部門的規章、通知等。所以,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一定要對國家相關稅收政策做到充分了解,同時要結合自身的情況進行稅務籌劃。稅務籌劃的分類根據類別的不同主要分為:行業、稅種、經營活動三種。房地產項目的科務籌劃可根據經營活動和稅種的不同來進行。
二、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概述
1、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含義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是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后實行的,它把原國營企業所得稅、集體企業所得稅和私營企業所得稅統一起來,形成了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它克服了原來按企業經濟性質的不同分設稅種的種種弊端,真正地貫徹了“公平稅負、促進競爭”的原則,實現了稅制的簡化和高效,并為進一步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將納稅人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其中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應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作為征稅對象,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是指房地產企業在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及稅法規定的為前提,利用稅收法規允許范圍內的技術手段,結合企業自身生產、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盡可能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納稅籌劃形為。
2、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財務運用分析
稅收籌劃是在法律法規的許可范圍內進行的,實質是納稅人為維護自己的權益,在遵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在多種納稅方案中,對企業投資、經營、理財等事先做的籌劃和安排,以盡可能達到稅收利益最大化方案的決策,具有合法性。合理避稅的前提條件是:依法納稅、依法盡其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細則和具體稅種的法規條例,按時足額交納稅款。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進行合理避稅,才能視合理避稅為企業的權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會的認可和保護。可見,企業的稅收籌劃和合理避稅是一體的,在廣義上,可屬于同一個范疇。所以,房地產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時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利用合法的財務手段,選擇適合自己特點的避稅籌劃措施。
(1)稅務籌劃、合理避稅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
房地產企業依據自身的特點,通過成功的避稅籌劃,可以為企業帶來最大化的稅收收益,實現企業的利潤最大化,使企業更具規模,并能更好的實現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
(2)稅務籌劃有利于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房地產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前提必須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企業必須規范財務管理行為,以此為企業提供正確有效的財務決策,使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都能實現良性循環。為了達到合法的節稅目的,房地產企業必須加強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才能使避稅籌劃方案得到最好實現。因此,開展避稅籌劃有利于規范企業財務核算,加強財務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
3、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案例分析
由于房地產企業項目周期跨度大,一個項目的前幾年一般都是虧損的,這時就要合理利用以前年度虧損,做好這方面的籌劃,以免錯過5年可彌補期。
案例1:某公司2000年成立,2000年應納稅所得額為-9389元,2001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682996.53元,2002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182425.88元,2003年應納稅所得額為967335.39元,2004年應納稅所得額為-754818.4元,2005年應納稅所得額為-515069.03元,2006年預計應納稅所得額仍是虧損,這時就需要進行稅務籌劃了,因為企業所得法規定,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如果不進行稅務籌劃,則2001年的可結轉下一年度彌補的虧損額1725050.14元就不可以彌補了,這對企業就是一種損失。后通過與銷售部的協調,加大了銷售收款回籠速度,同時控制了一部分費用,將2006年應納稅所得額做成了2515069.03元,充分利用了以前年度可彌補虧損,達到了節稅的目的。
案例2: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年的招待費都很大,而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規定的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而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年調增的業務招待費很多,加大了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這也需要進行稅務籌劃。本公司列了一個計劃表,按當年預計的年收入配招待費,而一些金額較大的招待費就開具會務費的發票,同時做好相關會議費證明材料,這樣一年下來需要調增的業務招待費就少了很多,減少了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達到了節稅的目的。
案例3:某公司2003年在市中心拿到一塊地,并進入了前期開發階段,按照預計1年后就可銷售,當時有一家銷售公司與公司一大股東關系較好,公司就與該公司簽訂了銷售合同,銷售價是按當時同地段售價6500元/平米簽訂的。后因公司拿下一大片旅游用地,急需資金,市中心這個項目就暫停施工,至2006年才重新開發,而這時同地段的樓盤銷售價已達1萬多/平米,如仍按與原公司的合同售價銷售的話,公司損失慘重。經公司研究決定,終止與該公司的合作,而公司提出了30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以及無償贈送一套150平米新房的補償要求。公司財務對這個賠償方案進行了評估,認為如果無償贈送一套150平米的新房,預計總房款為200萬,將來這200萬只能掛應收賬款,既收不到款也不能作為費用列支,而如果直接付200萬元不贈送房產,這200萬元和前面的300萬元就可以作為費用在稅前列支,因為稅法規定經濟合同的違約賠償金是可以在稅前列支的,這樣同樣是付出500萬元的代價,對所得稅的影響卻大不一樣,減少了公司應納稅所得額。后經過多次協商,公司接受了本公司的方案。
實際工作中,稅收籌劃無處不在,就看你是不是能夠多留心多思考了,只要能精心安排,合理運用稅收法規,就能達到避稅的目的。
三、結論
總之,稅收籌劃是合法的,是在不違反我國現行稅收體系法律規范的前提下進行的,并不是要企業虛報成本、虛報支出,而是要求企業在經過合理的、不違反稅收法規的前提下對企業的各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精心安排下,以達到減輕企業稅負,提高企業利潤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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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田冰芬.稅務籌劃發展的意義及對策.經濟師論壇,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