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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公共管理;納稅服務;服務體系
一
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全球范圍內政治、經濟、社會和科技都發生著劇烈的變化,各國政府也面臨著更加嚴峻的競爭,人們日益對公共部門管理現狀不滿,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叢生,在此背景下,西方發達國家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公共行政改革運動,這被理論界稱為“新公共管理運動”。
新公共管理的基本思想主張概括為:一是在公共服務中,把公眾視為顧客,建立顧客導向型政府,將顧客的滿意度作為衡量政府工作質量的標準;二是重視提供公共服務的結果,注重效率和質量,力求投入最小效益最大,強調績效管理;三是強調市場導向,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競爭機制鼓勵更多的私營部門參與公共服務供給的競爭,從而提高公共產品供給的質量和效率。
新公共管理理論為現代納稅服務提供了理論依據,重新明確征納雙方定位,視納稅人為顧客,不但確立了納稅人與政府平等的經濟主體關系,而且還在公共產品供需關系中確立了納稅人的主導地位。稅務機關的角色也從執行稅法,把納稅人看成監督的對象轉變為把納稅人視為顧客,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的服務機構。
在稅收工作中,稅務機關應該找準納稅服務體系的定位,同時,應努力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為納稅人提供咨詢、舉報及投訴和建議的途徑,并切實為納稅人提供全面、規范、經濟、便捷的服務。完善的納稅服務體系是稅務機關從內在機制上為納稅人提供稅收服務的系統,是以遵守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滿足納稅人合理需求為導向,依托現代化管理和科技手段,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和保障,通過不斷充實合創新各種服務內容和形式的,并借助社會中介機構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有機結合從而形成全方位、多層次、開放式的工作體系。
二
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地方稅務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主要承擔淮安市淮陰區范圍內地方稅收、基金(費)和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任務。淮陰地稅局堅持依法治稅,優化納稅服務,靠制度強管理,用文化聚人心,以創新求突破,著力營造依法治稅的政策環境、和諧高效的服務環境、管理規范的體制環境、爭做一流的人文環境,全力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連續7年在全市地稅系統規范化管理綜合考核中名列第一。
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稅務機關必須轉變以往“重監管、輕服務”的做法,樹立“大服務”觀念,服務于經濟,服務于納稅人。基于這樣的認識,淮陰地稅局注重以人為本,樹立征納雙方平等地位,堅持從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出發,滿足納稅人合理需求為導向,在深化納稅服務,完善納稅服務體系方面進行積極探索與實踐。服務內容更加全面,服務手段更加先進,服務效能更加凸顯。具體表現如下:
第一,在稅法宣傳方面,依托報紙電視等資源擴大宣傳渠道。抓住每年“稅法宣傳月”的主題,開展針對性的宣傳活動。通過辦稅服務廳發放宣傳材料,采取多種形式加大稅收宣傳。
第二,在納稅咨詢方面,將全區地稅局咨詢電話納入省級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管理,初步形成集電話、網絡、短信服務渠道為一體,融受理咨詢、查詢、舉報投訴等服務內容為一體的12366納稅服務綜合性咨詢服務平臺。
第三,在辦稅服務廳建設方面,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對大廳功能進行劃分,分為自助辦稅區,咨詢輔導區,等候休息區及柜臺叫號管理系統,營造了簡潔高效、文明和諧的辦稅環境氛圍,受到廣大納稅人的普遍好評。
第四,在納稅人權益保護方面,淮陰地稅局于2009年4月成立納稅人維權服務中心,2009年5月成立了“納稅人之家”,定期開展稅收政策輔導等活動,切實解決最直接、最現實和納稅人最關心的問題。
第五,在建立納稅人需求管理機制方面,通過納稅服務熱線了解納稅人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加以回復。此外,按照行業將個體戶及企業分類進行管理,開展需求調查工作,重點稅源企業加大需求管理力度。
第六,在信息化建設方面,改進納稅申報和繳款方式,積極推行多種電子申報方式,實現了納稅人、稅務機關、銀行為一體的“稅庫銀聯網”實時在線,大部分納稅人實行網上申報。
第七,在社會協作方面,稅務部門加強與行業協會、相關業務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初步建立了與稅務行業如稅務師事務所的合作關系,促進了整體納稅服務效率的提高。
該局在加強征管、提高納稅服務水平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和探索,取得了一些明顯成效,有力的促進的征管質量和納服效率的提高,得到了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肯定。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目前納稅服務體系各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與不足,主要是表現在:服務觀念還有待進一步轉變,各項納稅服務機制還不夠完善;稅務機關在宣傳稅收咨詢輔導工作不到位;辦稅服務廳的工作效率不高、對納稅人權益保護及需求把握、納稅服務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有待進一步提高。
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納稅服務的觀念淡薄。部分稅務人員對優化稅收服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夠,缺乏主動服務及平等服務的意識,納稅服務缺乏主動性、積極性;二是納稅服務體系缺乏各種相應完善的配套措施。主要表現在,缺乏納稅服務相應的宣傳及咨詢機制,把握納稅人的需求不到位,納稅服務程序缺乏規范性,納稅服務流程繁瑣,缺乏納稅服務績效考核和內外結合的評價機制,稅收服務現代化信息化水平制約納稅服務工作水平的提高,稅務人員職業修養和素質能力還達不到相應的要求,稅務業服務尚未深入開展等。
三
運用新公共管理理論,樹立以納稅人為顧客導向的納稅服務理念,建立顧客導向型稅務機關,從思想上改變原來的把納稅人看成是監督打擊的對象,變成為稅務機關的服務對象。
首先,以納稅人為本,樹立全新的稅收服務理念。廣大稅務干部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牢固確立為納稅人服務的思想,增強做好稅收服務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稅務管理觀念要由“基本不相信納稅人能夠依法納稅”向“基本上相信納稅人能夠依法納稅”轉變,稅收征管工作也要從“監督打擊”型向“管理服務”型轉化,這是新時期的治稅思想和稅收工作的方向。因此,必須進一步更新服務理念,牢固樹立“顧客意識”,將立場轉移到納稅人一方,將服務基點從對納稅人不信任轉變到相信納稅人,尊重納稅人,服務納稅人,逐步建立顧客導向型的稅務機關。
其次,建立相關納稅服務配套機制及相應措施。
第一,建立稅法宣傳機制。采取適合不同納稅人特點的宣傳方式,廣泛宣傳稅收法律法規、稅收政策、管理規定和辦稅流程。依托辦稅服務廳建立“納稅人學校”,定期開辦新辦企業輔導班,提高企業自主辦稅能力。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宣傳工作機制,整合宣傳資源,結合本部門稅政,征收管理工作重點,在電視、電臺投放公益廣告,做好江蘇地稅12366納稅服務熱線及淮陰區地稅“藍色快車”服務品牌的宣傳力度。開展各種豐富多彩的稅收宣傳活動,使宣傳活動不僅局限于每年的稅收宣傳月。采取多種形式發放不同類型的宣傳品推行短信、電子郵件等服務。增強宣傳品的可讀性、可聽性、可視性,以生動、形象、感染力強的形式傳播給納稅人。
第二,建立納稅服務咨詢機制。完善升級12366納服熱線平臺和短信平臺,推行網絡咨詢,規范統一功能模塊,拓展12366服務功能,形成集電話、網絡、短信服務渠道為一體,融受理咨詢、查詢、舉報投訴等服務內容為一身的12366綜合平臺12366納稅服務熱線功能包括納稅咨詢,涉稅信息,綜合查詢,涉稅提醒和接受涉稅舉報和投訴,接收納稅人和社會公眾對地稅機關的建議等。淮陰區納稅咨詢工作重點就是要找準納稅人的需求,并規范咨詢制度,并將全區咨詢電話全面納入省級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管理,全面建設江蘇地稅12366“統一入口、分類處理、規范管理、資源共享”的集中式咨詢服務模式。
第三,完善辦稅服務廳各項制度的建設。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倡導經濟、效率、效能的理念,在整合我們辦稅服務資源時,應充分體現規范、便捷、高效、文明的原則,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和滿意度。具體包括:
一是明確辦稅服務廳崗位職責,統一規范業務流程。淮陰地稅局在嚴格執行《淮安市地稅局納稅服務工作規范》的基礎上,已經在辦稅服務廳設置辦稅服務區、咨詢輔導區、自助辦稅區和等候休息區等功能區域,并設值班長坐席。建議目前急需設置專門咨詢崗位,受理前來大廳辦稅的納稅人各種涉稅問題。
二是完善辦稅服務廳績效考核及評價機制。以往稅務機關十分注重征管質量的考核,對納稅服務考核目前還是空白,為了提高辦稅服務廳的內部管理效率,要將納稅服務作為稅收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目前,淮陰區地稅局引入公共管理系統,窗口人員過系統管理軟件,實現排隊叫號機與服務質量評價器及窗口計算機一體化管理,應建立相應的績效考核機制,以激發一線人員的辦稅熱情。
辦稅服務廳在建立納稅服務考核機制的同時,還應建立健全納稅服務工作的評價機制。新公共管理則倡導對稅務機關的評價,尤其是納稅服務的評價,要從納稅人的角度出發,始于納稅人的合理需求,基于納稅人滿意,終于納稅人遵從。因此,完善現階段的納稅服務績效評價體系,應從納稅人的滿意度為基礎,認真傾聽納稅人的呼聲。
三是建立培訓學習制度,提高稅務人員素質。窗口人員是是各級稅務機關開展納稅服務工作具體執行者,工作人員的素質體現了納稅服務的水平,創造公開、平等、競爭的用人環境,充分挖掘現有人力資源潛力,并倡導團結、積極向上的組織文化,為完善納稅服務體系提供更優的人才保障。
第四,建立納稅人權利保護平臺并完善納稅人需求機制。切實維護好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構建起貫穿稅前、稅中、稅后全過程的納稅人權益保護體系。包括“納稅人維權服務中心”和“納稅人之家”,發揮其暢通納稅人維權渠道,健全維權服務機制,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作用。定期開展稅收政策輔導、交流座談會、稅收論壇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切實解決最直接、最現實和納稅人最關心的問題。新公共管理注重把握顧客的需求,這一理念體現在稅務部門即在征納雙方的稅收活動中,納稅人作為稅務機關的征稅對象,也是稅務部門的顧客。顧客導向型的稅務機關必須密切關注及時了解納稅人的需求,從把握納稅人的需求出發,通過各種有效途徑獲取納稅人需求信息,掌握需求的變化,并及時做出相應的反應措施,以此不斷改進服務質量。因此建立一套靈活反應、多渠道、個性化的納稅人需求機制尤為必要。
第五,建立現代化信息保障體系加強網上辦稅服務廳建設。整合已有的納稅服務應用系統,加大資金投入,建設功能齊全、數據共享、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平臺――“網上辦稅服務廳”。采用省級大集中模式,統一內外網站兩個稅收服務平臺,加強政務公開、網上辦稅、信息查詢、業務咨詢、等多項功能的建設,使其成為覆蓋全區、內容豐富、功能實用的網上服務廳。進一步整合各種納稅服務平臺與征管信息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提高納稅服務效率。通過“智能化”服務,實現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信息同步。
第六,完善納稅服務社會化體系推進納稅服務產品市場化。新公共管理理念倡導在政府部門引入競爭機制,鼓勵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之間可以展開競爭,創造更加高效的機制,更好的為公眾提供公共產品。因此,在稅務部門引入市場化,加大社會化進程,使稅收服務走向市場,更好的為納稅人服務也是十分必要的。淮陰區地稅局在納稅服務社會化方面的進程,應充分發揮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組織在稅務、稅收籌劃、會計核算等方面的行業優勢,它們熟悉財稅業務實踐,而且還應具有較強責任感、辦事嚴謹信守職業道德等素養。稅務部門應加強與相關事務所合作,盡快建立地區之內的稅務行業準入制度,并加強監管,促進行業專業化、規模化、規范化發展,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在納稅服務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謝少華.從新公共管理的興起看西方稅收管理理念的轉變―兼議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的構建[J].涉外稅務,2003,4.
[2][陳建國,廖靚.新公共管理視角下我國納稅服務體系的構建[J].經濟師,2005,2.
[3]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工作規范(試行).國稅發(2005)165號文,2005,10.
自20世紀以來,西方發達國家興起了一場“新公共管理”運動,隨之陸續出現了從強勢行政到公共管理、從行政管理到行政服務等新的管理理念。在管制行政下,政府及行政人員以管理者的面目出現,它的職能是以管理為特征的。
隨著世界各國科學技術的進步,市場經濟高度發展,出現了對政府行政職能新的需求,政府擔負起促進公共利益、增進社會福利、提高人民物質和精神生活質量的責任,因此,行政不再僅僅是國家實現法律與行政事項目標的手段,更主要的是應發揮積極服務的職能。于是,德國行政法學者厄斯特?福斯多夫提出了“服務行政”的理念。服務行政是指以服務為特征,以全社會人民為服務的對象,政府應平等地提供良好的服務。由于稅務部門是組織國家財政收入的政府職能部門,其服務的理念也應隨之不斷地發展與深化。美國于20世紀50年代最先提出了“服務納稅人”的理念,其是指征稅主體通過各種途徑、采取各種方式為納稅人服務。這一理念充分體現了對納稅人權利的尊重,也符合了現代服務行政管理的要求,因此,很快輻射到了北美、拉美、歐洲、東亞、東南亞和澳洲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并成為了一種國際潮流。
二、國際納稅服務體系的先進經驗與借鑒
(一)政府立法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利
西方國家注重對納稅人權利的尊重和保障,以法律的形式賦予了納稅人與義務相對等的權利。以美國和澳大利亞兩國為例,1996年6月30日,美國簽署通過了新的《納稅人權利法案》,新法案對納稅人享有的十項重要權利以及在程序方面應享有的權利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該法案有效地保證了美國聯邦稅務局能夠在納稅人負擔最小的基礎上,公平高效地執行稅法,現已成為美國納稅人保護自身權利的重要法律依據。1997年7月,澳大利亞開始實施《納稅人》(Taxpayers’Chatter),該是由聯邦議會委員會提議,聯邦稅務局通過對其工作人員、社會公眾、工商界人士、稅務執業者和其他政府機構廣泛咨詢后完成的。此對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了明確的規定,并為稅務機關開展規范的納稅服務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二)以“為納稅人服務”為治稅宗旨
美國國內收入署(IRS)把“為納稅人提供最高質量的服務”作為一項“使命宣言”,出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的保證了納稅服務質量。例如:國家稅務系統每年將稅務經費的10%至15%用于為納稅人服務;在全國開通免費的服務熱線用于稅收咨詢;建立全國統一的聯邦稅務局網站,方便納稅人查詢下載相關信息、表格、出版物。
澳大利亞的稅務部門將納稅人稱作“Customer”,其出發點是要深入樹立顧客的理念,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澳大利亞聯邦和州都設有稅務咨詢中心,直接為納稅人查詢、解答一般的納稅事宜,同時,還設有翻譯,方便使用不同語言的納稅人。稅務部門認為,為納稅人提供高質量的咨詢服務,是提高納稅人對稅法遵從的基本要求。澳大利亞政府在納稅服務內容、手段和時限上,都確立了嚴格的標準和要求。
(三)稅收征管過程運用網絡信息技術
信息技術網絡在新加坡稅務局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整個稅收過程和行政管理都離不開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統。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共設立了四個信息科技系統,分別為:國內稅收綜合系統、電子申報系統、機構服務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這四個系統之間存在著緊密的內在聯系,一體化程度較高,數據信息高度共享。它們首先對稅收征管業務流程進行重組,進而,對原有機構設置進行調整,增設數據處理中心和服務中心,主要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退稅申請、數據圖像掃描錄人以及信函咨詢的回復等納稅服務工作。
美國聯邦稅務局建立了稅務系統現代化工程、稅收和工薪簡明報告系統、稅收電子支付系統等項目,使稅款的申報與繳納更加及時與便捷,大量的人工工作實現了自動化。另外,納稅服務分析系統充分利用了計算機信息技術,將納稅人所咨詢的問題進行收集、歸類、總結和分析,以支持稅務部門可以根據納稅人需求變化及時采取相應的服務決策。
(四)多樣化的納稅服務考核評價機制
美國建立了對納稅服務的效果進行嚴格監督的考評機制。除了稅務部門內部加強監督外,還建立了強大的外部監督考核機制,直接讓納稅人和社會公眾對稅務部門的納稅服務質量打分,并將納稅人的評議結果作為稅務人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又如英國,建立了結果導向的個人績效評估體系,明確職責規范和工作標準,把目標完成與薪酬緊密聯系起來,以調動稅務人員的工作熱情。
如加拿大,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評價機制,主要包括客戶服務時限、網絡服務工作標準、網絡信息安全標準和納稅人評議制度等。在每年年終的時候,都要對考評情況進行總結匯報,并據此提出下一年度要達到納稅人滿意度的各項指標參數。
(五)發揮中介機構和社會力量的作用
近年來,西方發達國家充分利用了中介機構和社會力量的作用,爭相建立多元化的納稅服務體系。例如,英國一直開展“稅收志愿者行動”,并于1998年初,成立了低收入者稅制改革委員會(LITRG),這是以幫助社會弱勢群體為目的的組織。會員們以電話回復、上門辦理形式為老年納稅人辦理稅務手續;同時,此委員會為無力承擔稅務咨詢費的低收入群體發放辦稅指南并提供免費的稅務咨詢,為低收入者爭取應享有的稅收優惠項目。
美國聯邦稅務局設立了稅務顧問部門,主要負責稅收遵從、審計支持、稅收籌劃、稅務分析和提供投資建議等工作,該部門的工作人員需在獲得注冊會計師、注冊人和律師的相關資格后,才能為納稅人提供所需的服務。該部門的設立有效地降低了納稅人由于不熟悉稅法或計算失誤而少繳或多繳稅款的風險。除此之外,美國也設立了由政府資助的稅收志愿者組織,如助老稅收咨詢委員會,旨在為無力承擔稅務咨詢費的低收入者或老年人免費提供稅收咨詢的,普遍受到各國納稅人的歡迎。
三、對納稅服務國際經驗的借鑒
由于我國關于納稅服務的研究起步相對較晚,納稅服務的實踐現仍處于比較低的層次和階段。與國際上先進的納稅服務的管理經驗與實踐成果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現階段,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納稅服務的先進經驗,對于提高我國納稅服務水平至關重要。
(一)樹立納稅服務理念
在現階段,我國稅務部門應加快角色的轉變,樹立正確的納稅服務觀。首先,在實際稅務工作中,要深入樹立“為納稅人服務”的思想理念,使稅務管理逐漸從監管性質向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的服務性質轉變,納稅人從被監管對象向顧客轉變,內部管理從行政管理向企業化管理轉變。其次,稅務部門應著眼與社會整體效益,努力降低稅收成本,提高稅收遵從度。
(二)完善納稅服務的法律體系
完善的納稅服務法律制度是優化納稅服務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現階段,我國應努力著手研究納稅人權利保護法律體系,應在相關法律中明確納稅人的主要權利、稅收征納雙方矛盾的處理原則與方法等內容,積極推進立法進程。同時,也要增強納稅人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意識,逐步提高納稅人的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
(三)充分重視網絡信息技術的應用
在稅收征管工作中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可以有效的優化辦稅程序,提高辦稅效率,其為納稅服務的高效進行提供了技術保障。我國應充分借鑒國際的先進經驗,要在稅收征管過程中進行科學的信息化建設,建立各級稅務部門行政管理、稅收業務、決策支持、外部信息等一體化信息系統,形成標準一體化、網絡一體化、硬件一體化和應用一體化的信息體系。
(四)建立納稅服務考核評價機制
一、注稅執業服務的業務范圍
我國注稅行業萌生時,主要以從事涉稅咨詢業務起步。進一步發展到1991年,突出向為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服務的稅務業務拓展,也就是1992年國家修訂的《稅收征管法》中規定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可以委托稅務人代為辦理稅務事宜。”近年來,為了發揮該行業服務的涉稅鑒證作用,稅務部門試著并明確了一些涉稅鑒證業務。這種注稅業務的演化,表明注稅行業發展的特點和規律性。對當前執業的業務范圍,《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中作了明確規定:
涉稅服務業務。“可以提供代辦稅務登記、納稅和退稅、減免稅申報、建賬記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利用主機共享服務系統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為制作涉稅文書,以及開展稅務咨詢(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
涉稅鑒證業務。“可承辦……(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的鑒證;(二)企業稅前彌補虧損和財產損失的鑒證;(三)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規定的其他涉稅鑒證業務等。”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注稅行業涉稅業務范圍僅按涉稅業務的作用屬性劃分為兩類,即服務業務和鑒證業務;注稅行業涉稅業務范圍尚沒有明確的、排他的專營業務,即注冊稅務師“可以提供代辦”或“開展”涉稅服務業務,“可承辦”涉稅鑒證業務;其他非注稅行業是否可以辦理,并無明確的限制。顯然,目前規定的注稅行業業務范圍,沒有確定意義的專營業務,不能保證注稅行業的獨立生存與發展。
二、注稅行業必須有專營業務
注稅行業在市場經濟活動中,要充分發揮涉稅的服務與鑒證作用,保障國家稅收利益,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須對其執業的資格與資質能力,從業范圍和管理體制與監督等,有嚴格的劃分和規定。這是注稅行業依法執業、誠信服務、嚴格管理、規范發展的依據與保證。因此,注稅行業作為涉稅中介服務的獨立行業,必須有確定的專營業務,并且要以該行業的本質特點、社會定位和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為根據,切實予以科學把握和合理確定。這是因為:
其一,注稅業務知識與操作技能具有專業性。注稅業務與稅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的執行緊密相連,執業者既必須熟知,又要具備很強的計算操作技能,這是涉稅業務固有的專業化特點。當然,也需要了解掌握企業的財務會計、經營管理和其他法律等相關的知識與技能。但是歸根結底,涉稅業務的專業性是注稅行業應有專營業務的根本依據。
其二,注稅行業具有不可替代性。正是由于中介服務行業受業務的專業性所決定,應該有專營業務,并要由具備資格的專業人員承辦,也就決定了各中介服務行業是獨立的和不可隨意替代的。注稅行業是由注冊稅務師為主體組建的稅務師事務所來執業的,受其專業化的執業技能和質量保證所系,其他行業執業者是難以和不能替代的。
其三,對注稅行業管理具有專門性。要保證注稅執業的規范、有序和健康運行,在管理上須以相應的法律規范為根據、行政監督為主導、行業自律為基礎,三個層面的管理相結合,以多層面的職責來保證管理的針對性、全面性和實效性。否則,使管理錯位、缺位、越位、不到位,甚至出現碰撞或混亂,影響管理的效率。
其四,業務專營能確保實施監督制衡機制的有效性。不同中介行業有各自確定的專營業務,執業者實行獨立經營,管理者對其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督,使不同行業間形成互有聯系、互為補充、互相制約、互相監督的制衡機制,保證各行業都能依法、誠信、公開、公正、客觀、透明地執業,可以防止混融執業的作弊行為,不至于產生既當“裁判員”又當“教練員”、還當“運動員”的現象。
總而言之,只要注稅行業有了確定的專營業務,既能保證其為獨立產業,又能依其職能作用來保證優質高效的執業,還可以實施嚴格的管理與監督,這既是市場經濟、法制經濟所必需的,更是依法治稅的重要條件與根本保證。
三、確定注稅專營業務的構想
就目前所規定的注稅行業業務范圍,要具體確定其專營業務,須按業務的職能作用、服務對象和執業的專業性、管理的專門性來分析并劃類,具體可將注稅服務業務分為三類,即涉稅鑒證業務、稅務業務和其他涉稅服務業務。
涉稅鑒證業務是由國家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明確的法定業務或準法定業務。執業者出具的鑒證證明,能以得到服務客戶、行政管理者和社會的允諾與認可,方具有確定的公正性,故它是判定執行的遵從依據。如果被判定為證明有誤,由執業者承擔責任,據以進行處理或處罰。
稅務業務是按照市場規則,由執業者受服務客戶即納稅人的委托,按雙方協議代為辦理與納稅有關的具體業務事宜。這類業務的辦理過程涉及征稅主體、納稅主體和服務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責任及服務的相互關系,即形成由稅務機關、納稅人和注稅執業者協同辦理完成的局面。顯然,三者雖各負其責,但卻緊密相連,不可分離。
其他涉稅服務業務是除上述兩類業務之外的一些涉稅服務性業務,它是由服務雙方意愿確定,與征稅主體沒有直接的管理關系,故也不完全受業務專營性制約,是較為機動靈活的。
以上對三類涉稅服務業務的分析,注稅行業的專營業務應是涉稅鑒證業務與稅務業務兩類,其他非注稅行業是不能兼營的;其他涉稅服務業務,可以作為注稅行業的輔營業務,其他非注稅行業執行者,只有具備專業勝任能力和條件,也可以承辦。照此劃分確定注稅行業的專營業務與輔營業務,應該是合情合理和可行的。
四、需要明確和注意的問題
當前,無論稅務機關和注稅行業,均應對已明確的涉稅中介業務具體實施作為工作重點,需嚴管細抓,確保落實;但從長遠發展考慮,對于應該和能夠拓展的涉稅中介服務業務,應該進行研究探索,在具備條件時即推出執行。為此,須明確和注意抓好如下幾點:
⒈稅務行政主管機關須對已定涉稅鑒證業務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涉稅鑒證業務,要確保能具體貫徹實施,必須分別制訂具體實施辦法。以對企業財產損失的涉稅鑒證為例,應在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中明確:業務承辦的準入規范,操作規程的規范,注冊稅務師承辦的責任和由其提供的鑒證證明,以及其他中介行業可承辦的具體業務事項和通過何種形式獲取等。只有據以遵照辦理,才能使注稅行業完成該項業務的鑒證服務工作。
⒉注稅執業者要提高承辦鑒證業務的資質能力。對已確定的鑒證業務,執業者要能確保承辦,必須熟悉業務知識和具有操作能力,并有緊密的工作聯系和協作配合關系等,從這些方面做好準備,方有條件接辦完成。同時應該注意,凡是客戶要求承辦的涉稅鑒證業務,如已為該客戶作為業務進行了服務,就不得再予承辦鑒證服務,以防止違反監督制衡機制和作弊行為的發生。這是注稅行業及其執業人員必須切實注意掌握和認真做好的工作。
⒊將稅務業務明確為注稅行業專營業務。根據涉稅業務的范圍,針對具體業務項目,通過分析,確定為注稅專營業務,并保證優質高效的完成好。與此同時,還要積極接納與承辦好其他涉稅輔營業務,以拓展注稅執業的空間。
積極研究和明確其他應辦的涉稅鑒證業務。根據“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的精神,要發揮稅務的鑒證類服務,須加快稅務行政職能轉變的進度,把該交由中介行業的業務,盡量交給注稅行業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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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簡介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簡稱中稅協)前身為成立于1995年的中國稅務咨詢協會,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準的全國一級社團組織,是由中國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組成的行業民間自律管理組織,受民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協會與多個國際同行業組織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并于2004年11月加入亞洲-大洋洲稅務師協會(AOTCA),成為其正式會員。
中稅協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團結、教育和引導注冊稅務師及其執業人員,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維護稅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嚴肅性,做到正確實施,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履行義務,維護國家利益和會員及被人的合法權益,加強會員的聯系與合作,協調注冊稅務師事務所及其執業人員與委托人之間的關系,在政府及有關部門與會員之間起到橋梁和紐帶作用,實施注冊稅務師行業自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為改革開放和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
近來,一些網站以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的名義招攬業務、從事經營活動,非法牟利,嚴重地損害了稅務機關的形象。為規范網站管理,維護稅務機關形象,根據總局領導的指示,總局決定對稅務系統所辦的互聯網站進行清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網站清理的政策界限
(一)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全國稅務機關互聯網站管理的通知》(國稅發[*]112號)、《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互聯網站稅法宣傳咨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辦發[*]36號)的要求,及時稅收政策法規,加大納稅咨詢輔導力度,強化管理,優化服務,集中力量辦好稅務機關互聯網站。
(二)各地稅務機關要按照省級集中的方式建設統一的互聯網站,規范網站域名,實行分級管理和維護。地市級稅務機關應在省級稅務機關互聯網站上建立子站,縣級稅務機關可在地市級稅務機關子站上建立子站。各級稅務機關已經建立網站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暫時保留,但要在2007年底前轉變到省級集中的網站建設模式。省級集中網站建設模式必須符合金稅工程(三期)的統一規劃。
(三)各地稅務機關內設機構一律不得辦網站,也不得與社會機構合作辦網站。
(四)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關注社會上的涉稅網站,及時制止以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名義非法從事經營活動、損害稅務機關形象的行為。稅務干部不得擔任經營性網站的顧問,不得向企業打招呼拉客戶。
二、網站清理的方法和步驟
網站清理工作由辦公室會同紀檢監察部門組織開展,分為網站登記、審查核定、組織驗收三個階段。
(一)網站登記
*年2月15日-3月31日,由各地對所辦網站進行全面的清理登記,并按附表的要求登記匯總。
(二)審查核定
*年4月1日-5月31日,由各地按網站清理的政策界限對已登記網站逐一進行審查核定,并提出保留、暫時保留、關閉或中止合作等處理意見。
【關鍵詞】 稅務; 制度; 改革
稅務是指稅務人即執業稅務師在法定范圍內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它是連接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紐帶。稅務業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一項新興行業。我國對稅務制度研究萌芽于20世紀20年代,但真正的稅務實踐起源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從業人員以離退休稅務干部為主,主要業務是開展稅務咨詢活動。稅務行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自發到有序,目前已形成了一定規模:從行業規模上看,2009年行業經營收入66.5億元,比2007年增加23.2億元,兩年時間增幅達50%以上,收入規模在中介服務類行業中僅次于律師行業和注冊會計師行業,排在第三位;從職業隊伍上看,2009年全國有稅務師事務所4 030戶,注冊稅務師8萬多人,行業從業人員7.7萬多人;從協稅護稅作用上看,2009年稅務師事務所服務納稅人約212萬戶。但是與國際上經濟相對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的稅務制度起步較晚,在組織形式、普及程度、業務范圍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差距。
一、我國稅務制度存在的問題
以前,絕大多數稅務機構掛靠稅務機關,很多靠稅務機關獲得業務,部門設置不科學、不規范、不合理。而在國家宣布各級稅務機構都必須與掛靠的稅務機關脫鉤之后,由于缺乏足夠的市場活力,我國的稅務業很快陷入了低谷。來自國內的市場壓力與國外的市場競爭,使得我國的稅務業面臨極大的挑戰和考驗。
(一)稅務的認知度不高
盡管稅務在我國有二十幾年的發展史,但是制度的作用在全社會尚未形成一種宣傳態勢,稅務未能在社會形成大的需求。部分納稅人對機構的認知很大程度上局限在稅務機關的下屬單位,這種認識上的盲區對該行業的長足發展是不利的。我國很多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淡薄,自覺性低,既不愿如實申報,又不愿介入,這種思想意識加大了稅務業務開展的難度。
(二)稅務機構的成熟度不夠
1.機構的獨立程度
稅務機構是稅務人的工作機構,在稅務機關的指導下開展稅務業務。從理論上講,機構應該以獨立、客觀、公正為工作原則,但是在實踐中,多數機構是稅務機關組建的,機構的依賴性特別表現在財務上的不獨立,因此強制的現象時有發生。
2.機構的隊伍狀況
處于初創階段的稅務業,急需有責任感、事業心、職業道德的從業人員,不僅需要精通行規,還要有豐富的經驗。但是目前我國稅務隊伍的特點是配備不足、年齡偏大、業務能力不均,特別是文化結構上高學歷比例低。
3.機構的業務狀況
稅務在屬性上屬于委托,納稅人是唯一的委托人,機構不能夠接受稅務機關委托進行某些執法工作。但我國有些機構既接受納稅人委托,又接受稅務機關委托,這種行為明顯違反了稅法,超出了業務范圍,有違原則。
(三)稅務行業的自律機制不足
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是稅務行業的行政管理機構,但卻不能很好地對稅務機構進行管理,致使稅務機構仍然處于機構不全、管理缺失的局面。中國稅務咨詢協會的規章制度大多已不能適應工作的發展需要。各地的稅務咨詢協會未能發揮自我教育、管理、服務的作用,自律工作處于缺失監管狀態,行業的執業風險變大。
(四)稅務制度的配套法規不健全
稅務市場規范性的重要因素在于制度健全與否。以健全的法規制度約束,是多數實行制度國家的普遍做法。較之世界其他發達國家,日本有《稅務法》及《稅理士法》,德國有《稅務咨詢法》,法國、韓國也有相應的稅務法,為稅務的法制化、規范化提供保障。而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只是規定了稅務的合法性和法律責任。我國的稅務法規包括《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注冊稅務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等,這些法規為稅務的制度化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法律級次不高,約束力弱,使得監控不到位。
二、完善我國稅務制度的思路
我國加入WTO后,稅務業面臨更多的發展機遇,稅務市場潛力巨大,但同時面臨更多的挑戰。另外,在當前深化稅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經濟市場化建設加快,紛繁復雜的稅收業務出現,如何解決這些接踵而來的問題,已是稅務業能否蓬勃發展的關鍵。
(一)加強宣傳力度,營造意識氛圍
必須向社會進行廣泛宣傳,從稅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著手,大力宣傳稅務的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納稅義務人的認識深度和自覺納稅的意識,通過提高思想覺悟進而轉變成實際行動來支持稅務行業的發展。加強稅務的宣傳工作,以獲取社會各界、各階層認可,提高稅務業務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認知度,對于稅務業務的順利開展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二)強化立法意識,提高立法級次
稅務管理制度嚴格,且以法律、法規形式確立下來,這是稅務制度順利推行和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只有以完備的法律體系來約束和管理稅務行為,稅務行業才有可能規范發展。因此,必須盡快推進稅務行業的法治建設。首先,要在《稅務試行辦法》、《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等法規的基礎上,實施《注冊稅務師法》,為稅務人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該法應該對有關機構及其行業的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其次,鑒于現行的稅收政策、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利于稅務人的日常運用,所以立法級次和立法程序上要規范,條例和暫行規定存在的現狀必須改變。再者,制定準確嚴密的法律,從文字和內容上著手,統一立法。
(三)拓寬范圍,深化層次
我國的稅務擁有國內與國際兩個市場,稅務需求的變化要求稅務行業必須審時度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不斷推陳出新,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只有這樣才能適應市場的需要,從而能夠與外來的機構展開競爭。因此,必須拓寬稅務范疇,滿足各種市場需要,這就要求機構必須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道德素質。
(四)落實準入制度,保證服務質量
我國在稅務行業的探索實踐已經為該行業儲備了一定的人才,但是難以滿足未來的發展需要。鼓勵和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加入到該行業是好的,但是要嚴格落實準入制度。此外,還要高度重視對從業人員的后續教育,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對其資格進行年度考核和年度審查,做到與時俱進,不斷更新。從業人員必須站在納稅人的立場為納稅人服務,遵守有償服務的原則,提供高效服務,不斷強化自身的服務意識。
(五)加快征管改革,構建良好關系
稅務產生的前提條件是納稅申報制度的推行。因此健全稅收征管體制是促進該行業發展的重要條件。從2004年至今,我國通過新的稅制改革,稅制朝科學、快捷、高效的方向發展,這對征納雙方都提供了極大的便利,高效的征管實踐要求必須加快征管改革力度,還可以將領先的高科技廣泛地應用于稅收征管體系。如美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的稅務人普遍采用電腦操作,電腦數據與稅務機關聯網辦公,能夠做到調閱資料快速便捷,處理決定快速高效,省略了人員來往和資料傳遞的時間,效率高成本低。征納雙方通過機構構筑良好的業務關系,而征方與機構之間也實現了脫鉤,良好的征—代—納關系必須持續下去。
(六)建立風險機制,完善保險制度
稅務的性質屬于中介服務,也具有經濟屬性,不可避免地會面臨經濟損失和相應的賠償責任。伴隨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稅務快速發展涉及權利與利益的理賠更是常見,涉及的金額逐年增加,風險日益顯著,人的壓力也逐漸增加,因此稅務機構必須提高風險意識。建立保險制度無疑是該行業的首選之策,更是該行業的必然選擇。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如:奧地利對稅務的賠償保險也有明確的規定:從事業務時,必須投保執業責任賠償保險。
(七)完善自律職能,接受社會監督
由于我國的稅務行業尚處于初級階段,因此急需成立行業協會來發揮監督、自律、指導、服務的作用,確保執業行為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范進行。同時,協會必須與行政監督部門加強溝通,行政監督部門只在法定的范圍內進行領導,不干涉機構的具體業務操作。機構在接受行政監督的同時,還要接受多方面的監督,尤其是要接受社會監督,只有這樣,才能促使該行業穩步健康發展。
(八)構建評級機制,強化隊伍管理
稅務機構的信譽評級不應該由管理層監管,而應該由稅務機構組織獨立的信譽評級機構去實施,稅務管理機構不宜干涉。信譽評級應該包括如下內容:機構的規模、資金、人數、機構等情況。機構的人員隊伍必須強化管理,嚴格落實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道德素養,尤其要嚴格稅務人員的資格授予以及后續教育。
作為稅收征管的中間環節,稅務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社會各方面的不斷努力下,稅務服務領域會越來越寬,服務的質量會越來越好,稅務制度將會越來越完善,稅務行業也將會得到蓬勃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注稅行業在新形勢下要創新體制——訪國家稅務總局注稅行業建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長許善達[J].注冊稅務師,2011(4):2-8.
[2] 韓進川.推動我國稅務業發展的思考[J].涉外稅務,2005(3):16-18.
【關鍵詞】 納稅籌劃;設計主體;自主籌劃;籌劃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的一項權利,納稅籌劃是納稅人或其委托人在納稅義務發生前通過籌資、投資、收入分配、組織形式、經營等事項的事先安排、選擇和策劃,采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方法,規避、減輕、轉移、推遲納稅以實現稅后收益最大化的經濟行為。
納稅籌劃的具體行為分為設計和實施兩個階段。關于納稅籌劃方案的實施主體,毫無疑問的應是納稅人(含納稅人或納稅人內部的相關職能部門),但納稅籌劃方案的設計主體,不僅包括納稅人,還包括受托人(含社會中介組織和其他個人)。自行籌劃(“自產”)和籌劃(“外包”)是企業設計納稅籌劃方案的兩種途徑。
一、對現行納稅籌劃設計主體的調研情況
為了掌握納稅籌劃主題的客觀現狀,筆者走訪了部分稅務機關、中介機構,并按照1:2:4的比例對120家在京的大、中、小型企業發放調查問卷,回收有效問卷80份。享受過涉稅中介服務企業的情況如下。
納稅人對涉稅中介的需求與其已經享受過的涉稅中介的服務是有一定差異的。對于納稅人最需要涉稅中介哪些服務,納稅人選擇的排序是:對法定只能由注冊稅務師做的鑒證業務放在了需求的第一位,體現出對有償服務的被動接受。而對納稅咨詢的需求排在第二位,體現出納稅人需要涉稅中介貼心、高效的服務,希望涉稅中介幫助納稅人協調溝通問題、發揮橋梁作用的愿望。僅有幾家規模較大的國地稅混合戶有對涉稅中介納稅籌劃的需求。
筆者也走訪了8家涉稅中介(包括稅務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他們反映,盡管鑒證業務是注冊稅務師的法定業務,從業務量上看,涉稅中介的業務量主要來自這些法定業務,但是法定業務的收入額卻不是涉稅中介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涉稅中介的主要收入來源是介于權益服務與信息服務之間的協調、溝通涉稅事宜的服務。納稅籌劃也不是稅務或會計事務所的主要收入來源。
二、影響納稅籌劃設計主體的一般因素
當納稅人產生納稅籌劃需求的時候,是自行籌劃,還是委托給人進行籌劃,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影響納稅籌劃行為主體的因素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對稅收政策信息把握的充分度
對稅收信息把握的充分度,既與稅收制度的繁雜程度有關,也與稅收政策的透明度有關。稅收制度的繁雜、政策的不透明,使納稅人了解得納稅信息不完備,難以保證納稅的準確和納稅籌劃的適度。從稅務業的起源看,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日本政府因戰爭增收營業稅,增加了納稅人計繳稅款的難度和工作量,納稅人尋求稅務咨詢和委托申報的業務迅速增加,使專職于這種工作的人員有了較為穩定的市場,并以稅務專家的職業固定下來。1911年,大阪的《稅務代辦監督制度》成為日本稅務制度的前身。無獨有偶,在英國1920年的稅制改革中,由于稅率的提高和稅法內容的繁雜,納稅人為了避免因不能通曉稅法而多繳稅款,開始向專家請教。于是,在英國的特許會計師、稅務律師中出現了以提出建議為職業的專家。十年以后,稅務檢查官吉爾巴德?巴爾與其他稅務專家共同創立了租稅協會,成為英國惟一的專門從事稅務業務的專業團體。租稅協會的大多數會員限于某一稅種的專業服務――為使委托人的應納稅額合法地減少到最小而提出(納稅籌劃)建議①。對此,郝如玉教授曾在其《中國稅務制度研究》(2002年)中提出了“納稅籌劃是稅務制度的原動力”的觀點。納稅籌劃的產生和發展的事實也表明,納稅人是否愿意選擇委托人進行籌劃,與其對稅收政策信息把握的充分度有著直接的關系。
(二)專業水平和籌劃能力
納稅籌劃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系統性很強的工作,需要運用多學科的相關知識,對教育水平和人才素質的要求很高。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對納稅籌劃人員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企業本身擁有具備能力的籌劃人才,可以進行自主籌劃;如果企業需要納稅籌劃但不擁有具備專業水平和籌劃能力的人才,只能考慮籌劃。
(三)企業規模
企業規模能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其擁有人才的狀況和承擔納稅籌劃成本的能力,成本因素是影響籌劃主體選擇的重要因素。納稅籌劃成本通常被定義為籌劃方案實施之后,企業額外支付的費用或者發生的其他損失以及機會成本,主要包括:
①設計成本――包括內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內部成本為內部專業人員的人力成本,外部成本為購買外部專業機構方案或勞務的費用
②機會損失成本――指企業選擇某種納稅籌劃方案,由于方案的選擇而可能導致的利潤減少以及其他可能的損失。
③風險成本――是指因籌劃風險帶來的罰款、滯納金等損失或者控制風險所發生的支出。
任何企業作為理性“經濟人”都會遵循成本效益原則,考慮自身付出所能帶來的收益狀況。作為委托方的納稅人要考慮成本效益,作為受托方的人也是理性“經濟人”,也會考慮成本效益。一般來講,企業的經營規模越大,組織結構越復雜,業務范圍越廣,繳納的稅種越多,納稅的金額越大,則納稅籌劃的空間也就越廣闊,獲取節稅利益的潛力也就越大。由于規模小的企業考慮到付出籌劃成本所帶來的籌劃收益的相對額和絕對額都不可能大,往往僅關注人力和勞務成本,從而選擇自主籌劃。而規模大的企業付出籌劃成本所帶來的籌劃收益的絕對額有可能很大,因此會全面關注納稅籌劃的上述成本,并在自主籌劃和籌劃之間作出選擇。
三、影響我國企業納稅籌劃設計主體的主要因素
半個多世紀以來,納稅籌劃專業化趨勢十分明顯,社會化大生產、日益擴大的世界市場以及復雜的各國稅制,使得納稅人難以充分掌握經營中的全部涉稅政策信息。僅靠納稅人自身進行納稅籌劃往往顯得力不從心,作為第三產業的稅務伴隨著籌劃而產生,與納稅人共同占據并分割納稅籌劃的設計主體空間。而我國納稅籌劃設計主體的分割狀況,走過了一段曲折的歷程。
(一)稅收征管模式的轉換影響我國納稅籌劃設計主體
從20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國稅收征管采取的是“一員進廠、各稅統管、征管查合一”的征管模式,即稅務專管員全能型管理模式,管理不規范、效率低下、法治化程度低,權力失去制衡、征納責任不清,這一階段不能產生納稅籌劃的需求和市場。1988年,我國稅收征管模式進行改革,由傳統的全能型管理向按稅收征管業務職能分工的專業化管理轉變,建立“征、管、查三分離”或“征管與檢查兩分離”的征管模式。由稅收征管方式的突破到稅收征管體系的全面改革是中國稅收征管理論與實踐的重大發展。
1993年國務院批轉的《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稅制改革方案》(即1994年稅制改革方案)提出“建立申報、、稽查三位一體的稅收征管新格局”,即“你申報、我稽查、你不懂、找”的格局。稅務作為新生的社會中介服務,劃入稅收征管格局之中,其地位相當于“第二稅務所”。從理論上看,混淆了政府行為與社會行為的界限;從實踐上看,混淆了無償管理服務與有償中介服務的界限。盡管當時稅務在我國全面推行,從事納稅籌劃的專業中介隊伍逐步形成,籌劃在當時籌劃主體中的地位優勢明顯,但是所做的具體籌劃內容中,許多是利用人與稅務機關的關系爭取有利的政策或政策解釋。此一階段的納稅籌劃,技術含量低,關系含量高。
1996年國務院批轉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方案》進一步明確我國稅收征管改革的目標模式是: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2004年7月在全國稅收征管工作會議上,當時的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提出要增加一句“強化管理”,從而形成了直到目前我國仍在實施的34個字的稅收征管模式。1999年8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清理整頓稅務行業實施方案》,在全國全面清理整頓稅務行業,規范發展稅務。稅務不再是征管的內部環節,而是征管的一個補充。納稅籌劃真正走入了市場化。
2005年9月,《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出臺,2006年2月起實施,這標志著稅務行業進入一個嶄新的規范發展時期。《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將稅務師行業的業務范圍劃分為涉稅服務業務和涉稅鑒證業務兩大類,首次將原來隱含在稅務咨詢范疇的納稅籌劃單獨明確列入涉稅服務業務范圍。這無疑為穩定和拓展納稅籌劃的主體空間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證。
(二)納稅人(委托人)與人的預期目標差異影響我國納稅籌劃設計主體
受納稅人的經營目標、行為偏好、處事風格以及利益取向等多方面影響,納稅人對納稅籌劃目標的選擇并不是一致的。有些納稅人僅僅希望通過籌劃規避風險;有些納稅人追求即期稅后收益的最大化;有些納稅人將納稅籌劃并入企業的發展戰略來通盤考慮,從遠期和企業發展角度考慮整體利益最大化問題。由于納稅人(委托人)與人對掌握稅收法律法規信息的充分度存在差異,導致作為委托方納稅人與作為受托方的人預期目標的不一致,從而直接影響了納稅籌劃設計主體的選擇。
在現實中,稅務人出于規避風險的考慮,在給企業(委托方)作納稅籌劃之前,都要對委托方以往的納稅情況進行評估。由于企業(委托方)對稅收法律法規掌握的不夠到位,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出現了企業(委托方)需要對以往的疏漏進行補稅的情況。這與企業(委托方)預計減低稅負的目標出現了偏離,導致納稅人打消委托籌劃的計劃,只與稅務師事務所保持顧問或咨詢的關系。針對這一現象,為進一步了解籌劃的市場狀況,筆者走訪了8家規模各異的稅務師事務所,發現在現實中的納稅籌劃業務與理論上納稅籌劃的概念存在著差距。稅務師事務所和納稅人,都沒有把規避稅收風險列入納稅籌劃的業務項目,而是把避免和消除涉稅風險隱患,列入了稅務咨詢、常年稅務顧問的服務項目。而對于納稅籌劃的服務項目,人和納稅人(委托人)均要按照降低稅負的量化指標收取和支付價款。換句話說,現實中納稅人和人所稱的“納稅籌劃”普遍僅停留在節稅籌劃層面。筆者還發現,盡管納稅人出于理性“經濟人”的身份都有納稅籌劃的愿望,但是委托人作籌劃的比例非常低。筆者通過對事務所的調研發現,委托納稅籌劃的客戶比例很低,走訪的8家事務所簽約籌劃業務的客戶均不超過該事務所服務對象的3%。而且,該事務所服務對象(含咨詢、顧問等)中僅有約1%的客戶主動要求事務所節稅籌劃;另外2%的客戶是事務所在做業務的過程中,發現其有明顯的節稅空間,在注冊稅務師的勸導下實施了委托籌劃。由此可見,以規避風險為目的的納稅籌劃在現實中多以稅務顧問和咨詢的形式出現;以降低稅負為目的的籌劃在納稅籌劃主體空間中所占的比重很小;而以企業長遠戰略為目得的納稅籌劃在我國籌劃中的比重更小。
(三)納稅人(委托人)與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影響我國納稅籌劃設計主體
納稅人(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是理性“經濟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性。在二者的合作中,都會力求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納稅人(委托人)與人之間也存在著博弈關系。作為人的中介機構,也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標。而對作為委托人的納稅人,在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有可能并未將自身情況全部和盤托出,同時,委托人也無法觀察人的行動或監督成本高昂。在納稅人(委托人)與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的狀況下,委托人和人都可能出現“道德風險”問題。納稅人(委托人)和受托人出于對“道德風險”的恐懼,對于是否委托和是否接受委托都顯得小心翼翼。
近些年,一些大的公司或企業集團在內部設立了稅務部,招聘有稅務專長的人員,專門從事企業自身涉稅事項(包括納稅籌劃)事宜的辦理。例如雀巢、萬科、楊森等大公司以及一些大銀行,都在企業內部設立的稅務部自主進行納稅籌劃,以求滿足減低稅負和企業發展戰略的需要。上述現象也表明,我國的稅務行業的執業規范、宣傳力度都不夠完善,稅務人的專業素質和道德修養參差不齊,加之稅收管理環境也不夠規范,稅收政策的公平性和穩定性都不夠,影響了企業對籌劃的選擇。同時,我國目前企業納稅籌劃的設計主體因企業籌劃層次的不同出現了籌劃主體上的差異:小企業出于成本考慮往往不尋求;其他各類企業對于涉稅零風險層次的籌劃,都會考慮將自主籌劃與籌劃相結合;但是對于減低稅負和滿足企業經營戰略層次的籌劃,都是以自主籌劃為主。也就是說,小企業出于籌劃成本等因素的考慮而側重選擇自主籌劃的方式;大企業則出于整體發展需要,設立稅務部進行自主納稅籌劃。我國納稅籌劃設計主體出現了自主籌劃為絕對主體、籌劃僅占很微弱的地位。筆者還認為,鑒于近些年我國在改革發展中各地爭稅源導致的稅收法治約束弱化以及納稅籌劃政策空間的縮小等狀況,使受托籌劃的主體地位難以得到突破性的發展,而納稅人自主籌劃會在納稅籌劃的設計主體中占絕對優勢地位。
【參考文獻】
[1] 郝如玉.中國稅務制度研究[M].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
[2] 計金標.稅收籌劃[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3] 王國華,張美中.納稅籌劃理論與實務[M].中國稅務出版社,2004.
納稅人可以通過在工作所在地的稅務管理部門的營業柜臺咨詢,也可以通過公司以及本省市的地稅局官網查詢相關信息。與此同時,按照有關部門的相關條例正常有序的進行稅費繳納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其中大致的稅種分類包括個人所得稅以及企業所得稅。
公民查詢是否需要繳稅的方法1、公民可以自主在工作所在地的當地地稅局進行查詢,其中,本人攜帶個人收入支出的條款到地稅局的業務辦理柜臺咨詢辦事文員相關事宜,業務處理人員將會為辦理人解決疑惑,并且幫助處理相關的稅務問題。當然,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公民個人月收入大于五千元人民幣整的都需要繳納相關稅費。其中,職場人士的相關稅務費用的繳納問題會由就職的公司代為繳納;假使公民為自由職業者,則需要其自行前往地稅局咨詢具體事項,以便正常完成稅務繳納;
2、公民可以尋求稅務公司的幫助,絕大部分的公司可以幫助辦理人處理相關業務。相關公司擁有一定的專業性,辦理人托付相關的繳稅業務也可以安心;
3、公民自行在工作所在地的地稅局官網查詢相關的稅務信息,借助官網的相關稅務服務自助查詢個人是否需要繳納相關稅費。
(來源:文章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