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1 17: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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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產保險;經營風險;防范;化解
1.引言
財產保險公司的典型業務是商業性質的財產風險的經營,其自身的經營內容決定了財產保險公司具有較高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在目前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財產保險公司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對維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然而,較高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決定了財產保險公司在經營的過程中要面對許多風險,加之經營環境越來越復雜,使得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也變得更加復雜。因此,能否處理好潛在的經營風險和不確定性因素對于財產保險公司至關重要。同時,近幾年我國的財產保險行業經營風險因素有著顯著的增加趨勢,如果財產保險公司無法很好的處理經營過程中的風險因素,就會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產生直接影響。因此,加強對于財產保險公司經營風險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于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風險防范意識具有積極的意義。
2.財產保險公司經營風險的主要類型
2.1管理缺陷造成的經營風險
通過對財產保險公司經營風險的分析可以發現,其主要的部分是由于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驅動下造成的,然而,形成這種現狀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財產保險公司管理中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和不足。監管和內部管理體系的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縱容了這種現象的發生。由于管理缺陷導致的財產保險公司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首先,財產保險的定價不足導致了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導致這種風險的主要原因是財產保險行業的高度行業競爭以及保險公司的精算存在一定的缺陷,這些原因的共同左右造成了財產保險行業的定價不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財產保險公司的風險。定價不足導致的經營風險,其主要特點是保險的定價較正常水平明顯偏低,造成了保險的實際收入根本無法對風險產生很好的覆蓋,使得財產保險公司入不敷出,對其經濟效益產生了重大影響。
其次,由于分保造成的經營風險。分保主要是指財產保險公司為了有效的降低其經營風險,并且擴大其風險的承受能力,選擇再保險公司的形式降低經營風險。這種方式雖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財產保險公司所承擔的經營風險。但是也有一些保險公司在操作的過程中存在嚴重的僥幸心里,未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投保進行風險劃定,采取消極的態度對待分保措施,同時還對一些大型的保險項目未按照相關規定報批就直接承保。這些不規范的行為都給財產保險公司埋下了重大的風險隱患,一旦風險出現,就會給保險公司造成毀滅性的損失。
同時,由于嚴重災害造成的經營風險。在保險公司的經營過程中,不僅僅包含著人為的影響因素,同時還有一些嚴重的地質災害、重大疾病災害以及嚴重人為事故等。而且根據對近幾年來的統計,由重大災情引起的風險在我國較為顯著,例如汶川地震、玉樹地震等,這些嚴重的災害都給保險公司帶來了巨大的考驗。對由于重大災害引起的風險是無法消除的,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及早的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重大災害防范體系,并且將重大災害作為保險公司的一項風險進行考慮。
2.2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經營風險
在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中,由于其經營方式的原因造成了在整個經營的過程中出現了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些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在保險公司的實際經營中,業務員直接與客戶進行溝通,并且從客戶得到盡可能多的風險信息,財產保險公司的管理人員則將重點放在對于業務人員績效考核和運行效率上,他們所處的角度不同,對于保險風險信息的理解自然也存在差異。由于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承保的質量不高。在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過程中,承保環節是最為關鍵的,其質量的好壞直接決定著財產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然而,由于目前保險承保領域復雜,而且保險公司和業務人員掌握的風險信息也較為有效,這就造成了業務人員在面臨巨大壓力的情況下,不得不去承保一些質量較差的標的。這些質量較差的標的會使得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大大增加,給保險公司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第二,財產理賠環節不規范。根據對目前財產保險行業理賠環節的分析可以發現,其尚未建立較為完善的財產理賠體系,對于財產損失的確定并不科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為因素決定的。同時,由于在各個不同行業的理賠過程中缺乏相關的專業人士,造成了保險公司在整個的理賠環節處于被動的局面。而且,骨干人員的缺乏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險公司的長久發展,伴隨著保險行業的競爭也會逐漸加大,如果不對理賠環節進行嚴格的控制,就會出現更大的違規操作行為。這些都會對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造成很大的影響。
第三,由于道德因素造成的經營風險。在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由于投標的相關人員在投保過程中道德因素造成的風險,主要指的是投保人在簽訂合同時,對一些關鍵性的風險因素進行隱瞞或者給出錯誤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保險公司的風險。其主要的表現形式包括欺詐和逆選擇兩種。
2.3資產結構造成的風險
在經過改革后的財產保險公司,經理人只是保險公司的經營者而不是實際的所有者,這就會使得一些經營者淡化企業效益的概念,盲目的追求高回報率,在投資項目的選擇上存在著很大的風險性。同時保險公司的激烈價格競爭也給保險公司的經營帶來了風險,主要表現在保險公司為了提高業務量,違規放寬投保門檻,采取粗獷的額經營模式,造成了行業內部的惡性競爭,同時也給自己埋下了重大的風險隱患。
3.加強財產保險公司經營風險防范的對策
針對以上財產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風險,主要采取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承保與核保制度建設。首先,財產保險公司要根據相關規定,建立嚴格的核保制度。結合保險公司的經營特點和投保產品的特征,選擇不同的核保方式對投保產品進行核保。而且在核保的過程中要充分的考慮到投保產品的適應人群、保險費用、合同細則、生效時間等信息。通過嚴格的核保制度能夠有效的降低保險經營風險,因此,保險公司必須結合自身特點,及早建立健全承保和核保制度,并且不斷強化核保相關人員的素質。
(2)正確對待市場競爭,合理確定保險價格。盡管面臨著激烈的保險市場競爭,保險公司還需要真正的認識到價格風險在其經營過程中的影響。要通過對自身產品的合理定位,確定合理的保險價格,在降低經營風險的同時也能夠有效提高保險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3)加強道德風險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經營風險。對于道德風險的防范主要是加強在保險各個環節的制度建設和監管,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降低人為因素的影響。
4.結束語
加強保險經濟風險及其防范措施的研究能夠幫助保險公司有效降低經營風險,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同時,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保險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內部治理 外部監管 保險公司 風險
一、引言
保險公司在具體的事情方面應該承擔什么責任是需要進行風險預估的,這樣才能避免公司由于過度承擔責任導致經營失敗。美國國際集團(AIG)由于過度冒險而遭到大批客戶的拒絕,給公司發展帶來了極其不利的影響,這就說明科學合理的進行風險承擔,才是保險公司經營之本。
保險公司經理人的決策行為一般受到兩個因素的影響,一個是內部治理,一個是外部監管。內部治理的有效性就在于經理人可以為股東提供最大化的財富值,而外部監管更加有利于公司的穩健發展,保證經營風險在可控的范圍內。因此,經理人的決策收到雙因素的制約,同時兩者存在互補關系,為公司的健康良好經營保駕護航。
二、保險公司內部治理、外部監管及風險的概念
(1)內部治理。現在市場的發展促進了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雖然對公司的發展具有益處,但是經營者和所有者之間因為利益不同,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也就不盡相同,經營者也有可能不考慮所有者的利益,于是就有了公司內部治理的問題。內部治理結構多半是由高層管理人員、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相互作用中產生的具體問題,從對公司治理的研究看,主要分為兩個方面,第一是從股權結構方面來研究,將股東按照持股比例的多少進行分類,然后運用股權集中度、績效等對股東的利益進行合理分配,讓大股東享受到更多的經濟效益,這樣的安排有利于股東之間的監督,也有益于建立激勵機制。第二就是從資本結構方面研究公司治理,就是根據資本結構分清公司債權債務關系,然后進一步理順公司治理機制。
(2)外部監管。外部監管就是從外部治理的角度來管理公司,外部環境直接影響著公司的決策,包括法律、政治和社會的規則等,這些都極大的影響著內部的規章制度和文化形成,也會對公司的經營活動產生制約。我國學者對外部監管進行了深入了研究,認為至少包含契約文化、產權保護、政府治理等多方面內容,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內部治理的問題,就需要結合外部環境制定適合內部治理的方案,協調好公司內外之間的關系,促進金融行業的有序良好的發展。
(3)風險。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公司,就勢必要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可以將風險分為一般風險和保險公司特有的風險。其中,一般風險包括市場風險、法律風險、經營風險、信用風險等,而保險公司特有風險是指承擔風險以及與準備金相關的各種風險。
三、保險公司內部治理、外部監管與風險承擔關系分析
(1)內部治理對保險公司風險承擔的影響。股東和保單持有人的之間產生的沖突是保險公司內部矛盾之,在完全市場的條件下,保單持有人如果可以掌握很多有關保險公司內部的信息,就可以預測風險,假設公司的管理者經營目標是是實現公司財富最大化增長,那么保險公司在市場上的評估值,和本身投資的成本就沒有直接聯系。但是這是一種假設情況,不太適合保險公司的內部實際。保險公司股東和保單持有人之間導致的風險是股東道德風險,因為他們之間的風險和收益呈現了明顯的不對稱,股東更加偏好風險,希望財富能夠達到預期目標,且因為股權決定權益,本身具有激勵作用,所以股東很可能選擇更高風險的項目,這就與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是內部治理的基本問題。此外,保險公司股東與管理者之間也會產生沖突,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在薪酬和業績的刺激下,管理者有可能不會顧及股東的長遠利益,而追求短期可以獲得高收益高風險的投資,無形中增強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
(2)外部監管對保險公司風險承擔的影響。外部監管是由于政府的各項措施對保險公司的約束,對風險承擔有以下影響:保單持有人本身處于弱勢地位,且投資分散,需要有一個部門對保險公司實施監管,這就是政府相關部門需要承擔的責任;監管機構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保險公司的經營行為,同時也保障了保單持有人的部分權益,對保險公司追求高風險的投資活動給予有效的限制,保證了公司的穩定發展。
(3)保險公司內部治理、外部監管與風險承擔的關系。經過對保險公司內部治理、外部監管與風險承擔進行研究,很多學者得出了一個共同的研究結論,就是如果外部監管強度增大,那么內部治理的程度就會變弱,也就是保險公司內部治理與外部監管之間存在著替代效應,這種效應的表現也是比較明顯的。當外部監管力度大時,內部治理的替代效應就大,保險公司面臨著較低的風險;相反,保險公司則會加大風險。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保險公司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如何有效地管控這些風險,選擇適當的投資方式,對于保險公司的健康經營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公司需要平衡好內部治理與外部監管的關系,兩者之間的替代效應,會保險公司的風險承擔也產生著影響,公司股東與管理者人也要協調內外之間的關系,以促進公司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郝臣,李慧聰,羅勝.保險公司治理研究:進展、框架與展望[J].保險研究,2011,(11).
上述幾種說法大都強調市場因素和客觀原因,而事實上,外因總是通過內因起作用的,保險公司經營理念、管理體制等方面的漏洞才是其退出車貸險市場的根本原因。
保險公司是專業經營風險的企業,并不一味地拒絕風險,而是根據風險的大小和特點,決定是否承保和以什么樣的費率承保。經營車貸險的公司出現大規模虧損,不能僅僅將責任歸于社會信用環境差,而應重視其中所暴露出的保險公司風險防范機制的缺失、風險管理能力的不足以及對審慎經營原則的忽視。
從風險防范機制和風險管理能力來看,部分保險公司在經營車貸險過程中,操作不夠規范,使得車貸險的成本和承保風險不斷加大,賠付率不斷上揚。有的保險公司甚至委托商家或銀行開具保證保險單,在對信貸對象信用情況的調查審核中很難發揮作用,放棄把關權,這也是造成理賠風險加大的一個重要原因。
從審慎經營的角度看,在我國開辦車貸保證保險時,財產險尚未引入精算機制,對面臨的信用風險既沒有歷史數據,又無法準確預測。在這種情況下倉促地設計產品,很難保證對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這對于商業化經營的保險公司來說,很難說是理性的經營行為和決策。
一、強制保險加重了保險公司的經營負擔
我國現行立法尤為強調強制保險立法的社會公益性和公共政策性,在制度設計上使得保險公司居于極為不利的地位,加重了保險公司的經營負擔,對保險公司的發展極為不利。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機動車強制保險實行強制承保制度,保險公司在對風險的選擇權、合同的解除等方面的權利受到極大的限制,加大了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難度。在實行機動車強制保險的國家和地區,強制保險的出現率和賠付率都比較高,保險公司利潤微薄,甚至虧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求保險公司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強制保險,很可能會對保險公司的發展產生重大的不利影響。
二是保障范圍過寬,沖擊了保險公司的發展。從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經驗來看,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是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關系。強制保險以提供基本保障為原則;商業保險則提供補充保障,基本保障以外的危險由保險公司通過商業保險來解決。我國立法規定,強制保險既保人身傷亡也保財產損失,保障范圍十分寬泛。強制保險的保障范圍過寬,保險公司承擔較大的經營風險。
三是強制保險制度的配套設施不完善,無法解決經營虧損問題。主要表現在:第一,外國現行強制保險制度沒有提供虧損彌補機制。保險公司對強制的費率并無定價權,這樣,即使是實行分賬經營、單獨核算,保險公司也可能面臨虧損。如果法律不提供一種經營虧損的彌補方式,保險公司的經營虧損難以彌補,投保人和受害人的利益將難以保障。第二,缺乏靈活的風險分散制度。我國在建立機動車強制責任險制度的過程中,尚缺乏此類配套措施,使得保險公司無法將經營風險予以分散或者轉移。
二、總結
一、交強險實施前后保險業產險業務經營成果對比分析
1.數據來源。
為避免個別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成果受偶然因素的影響,本文特收集了交強險實施前后整個保險業1999―2007年產險業務收入及業務毛利的財務數據,并據以分析。數據來源于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信息。
2.交強險實施前產險業務毛利與產險保費收入的相關性說明。
根據理論和實際經驗,我們將產險保費收入看成自變量,產險業務毛利看成因變量,建立一元線性回歸模型,并根據交強險實施前(1999―2005)產險業務毛利與產險保費收入的相關數據,得出模型為:
Y^=0.440165X+274280.9086
根據這些數據,我們進一步分析產險業務毛利與產險保費收入的相關性,可以發現:產險業務毛利與產險保費收入的相關系數為0.9908,正相關特性十分顯著。此外,我們還計算出回歸模型的判定系數為0.9817,這說明在交強險實施前只有1.83%的概率屬于隨機因素來影響產險業務毛利,因此所建立的這條回歸線是合適的。
3.交強險實施前后保險業產險業務經營成果的對比分析。
一方面,由產險業務毛利的相關數據,可以看出交強險實施前產險業務毛利的年平均增長率約為12.75%,而在交強險實施后,2006年產險業務毛利的年增長率為27.78%,2007年這一比率更是達到了37.04%;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根據2007年產險保費收入的實際數據,按照上文所得的回歸模型來預測2007年產險業務毛利的話,其預測數為9067608萬元,這也明顯低于2007年保險業產險業務毛利的實際數9772660萬元。因此,從上述兩方面的分析來看,交強險實施后保險業產險業務毛利出現了非常增長,我們認為這種非常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交強險保險費率水平偏高(這一結論將在下文費率影響因素分析中加以利用)。
二、交強險的實施對商業保險公司財務管理的影響
由于交強險本身的獨特性,其實施對商業保險公司的經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一方面,交強險的實施強化了社會保險意識的提高,不僅將商業保險公司帶入了交強險這一服務領域,同時為公司的其他業務產品開拓了市場。我國交強險實施以來商業保險公司的實際投保數據表明,投保人在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后,如果要購買其他商業險種,90%以上會在同一家保險公司出單。另一方面,由于交強險具有社會救助的性質,其條款、費率水平由監管機構統一制定,各商業保險公司統一使用,國家又對商業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業務實行“無盈無虧”的原則,加上對交強險的賠付是“無過錯”的責任范圍,這樣勢必導致商業保險公司運行成本的增加,從而加大商業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交強險的實施對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的這種復雜影響也對商業保險公司財務管理產生了多方面的影響,具體可分為以下幾點:
1.風險的防范與控制是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永恒主題,而我國商業保險公司對自身業績的評價又片面地追求規模的擴張和當期的經營利潤,從而忽略了業務盈利性和風險性的平衡(胡宏兵,2007)。然而,按照上文分析知,由于交強險業務本身的特殊性,商業保險公司受理交強險業務會加大公司的經營風險。如果商業保險公司還是與受理傳統產險業務一樣,在受理交強險業務時不注意業務審批,不注重對風險的控制和衡量的話,勢必會加大保險期限內的出險頻率,從而增大賠付率,影響商業保險公司的經營業績,乃至導致整個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破產。因此,從風險價值管理來看,要從源頭防范和控制風險,并在理賠的各個環節做好應對措施,防止風險的產生和惡化:在受理每筆交強險業務以前做出風險評價,盡可能地防止賠付的發生;公司業績考核所采用的標準和方法,要對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具有引導作用,使其能夠體現商業保險公司自身的風險管理文化,有利于形成對風險進行全員、全過程、全范圍管理的理念;為交強險業務制定新的理賠流程,進一步完善核損管理模式并加強商業保險公司之間的聯系,消除投保人潛在的道德風險問題。
2.商業保險公司的資金主要是來自保費收入,收取保費在前,承擔保險責任在后,這決定了商業保險公司資產具有明顯的負債性,將這種負債性結合我國商業保險公司所受理的產險業務實際來看,還具有短期性,從而要求商業保險公司的資產具有較高的流動性(戴成峰,2007)。然而如前文所述,對交強險業務的賠付是“無過錯”的責任范圍,這樣一來交強險業務對賠付資金的流動性要求相對于其他產險業務來說更高。因此,從資產負債管理來看,商業保險公司應重新分析公司整體的業務結構,根據公司目前的經營風險狀況和實力來配置投資資產:充分考慮交強險業務的出險概率和平均償付金額,合理分析其平均償還期,在此基礎上考慮其對公司整體業務負債的影響,根據資產分配原則合理配置投資資產;在注重投資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保障公司實際償付能力的同時,要加強資金運用方面的研究,著力提高資金運用的效率和效益。
3.從有關產險費率制定的精算模型的已有研究成果來看,考慮到影響產險費率水平特別是車險費率水平的主要因素是投保人的歷史索賠次數或是歷史索賠金額的大小,然而交強險業務是一項具有較高經營風險(主要是賠付風險)的業務,并且具有強制性,保險公司不能拒絕受理交強險業務,由此我們認為,交強險業務費率水平的影響因素不能單一地看作是歷史索賠次數或者是歷史索賠金額的大小,應該是多因素決定某項交強險業務的風險水平,再以風險的大小來決定費率的高低。因此,從費率制定的影響因素來看,商業保險公司應對交強險費率的制定建立一個風險影響因子庫,在受理交強險業務前進行風險評價,以風險水平來確定費率水平。下面對我們所提出的這種費率決定機制做具體說明:
可行性說明。我們所提出的這一費率決定機制的主要思想是根據交強險業務的不同風險水平決定不同的費率水平,而這一思想的前提條件是要有不同費率水平的法定可能性。根據前文交強險實施前后經營成果的對比分析所得結論:目前我國交強險保險費率水平偏高,這為交強險業務制定不同費率水平提供了法定可能空間。如果投保人風險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他/她的投保費率水平將收斂于法定最高費率水平,反之,則收斂于一個較低的費率水平。
風險水平影響因子庫的建立。這種由不同的因子影響交強險業務的風險水平,再由風險水平來決定費率水平的思想,明顯比由單一因素來決定費率水平更合理、公平。影響因子的選取對于不同的商業保險公司來說可能有一定的差異,但大體上都需要考慮如下幾個因子:
(1)投保人歷史索賠次數,這是現有車險費率水平決定模型中考慮的一個主要影響因素。另外,從實際經驗來看,以投保人歷史索賠次數來作為衡量交強險業務風險水平的一個影響因子肯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投保人歷史索賠金額,僅以投保人的歷史索賠次數來考慮交強險業務的風險水平明顯是不合理的,也缺乏公平性,所以我們認為以投保人歷史索賠金額來修正風險水平是必要的。
(3)投保人駕齡或車輛使用年限,單從投保人歷史索賠情況來衡量交強險業務的風險水平還是缺少說服力,同時也不能體現公平原則,所以我們將投保人駕齡或車輛使用年限作為交強險業務風險水平的一個影響因子,用來評價交強險業務的風險水平。
風險水平決定費率水平的方法。這種費率水平計量模型建立的瓶頸在于找到一個合理的方法將前文所討論的各風險水平影響因子賦予一個權重,以期能夠準確合理地計量交強險業務的風險水平,這尚需要更多基礎數據的支持和業內學者的進一步研究。在能夠合理計量風險水平后,我們可以根據現有的車險費率獎懲系統,改進其中的負二項模型或二元風險模型,盡可能地準確計算費率大小。
三、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我國交強險實施前后經營數據的對比分析,得出的主要結論是:我國現行交強險費率水平偏高。隨后根據交強險業務本身的特性,分析其對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和財務管理的影響,其別提出了交強險費率制定的影響因素。在分析交強險費率影響因素時,我們結合前文對交強險實施前后經營數據對比分析所得的結論,提出了按照交強險業務的不同風險水平決定不同的費率水平的思想。這對我國商業保險公司受理交強險業務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在受理交強險業務時,商業保險公司雖然不能拒絕受理這一業務,但是可以根據個別投保人風險水平的不同,按照合理的方法制定差別的費率。此外,本文的研究對建立交強險費率的精算模型也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隱含風險,誠信缺失,償付能力,可持續發展
自1979年我國恢復保險業務以來,保險業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長,是國民經濟中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2005年的保費收入達到4927.3億元,保險總資產達到15225.9億元,保險機構由初期的一家壟斷發展到2005年底的93家。與此同時,我國保險業改革開放取得了很大成績,在金融業中率先完成國有公司改制上市,率先結束入世過渡期,進入全面對外開放的新階段。截至2005年底,已經有37家外國保險公司獲準進入中國保險市場,進入世界500強企業的46家保險公司中,27家已經在華設立營業機構。
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保險業在強勁發展的過程中也隱含著不少風險。這些風險既有在長期發展過程中積累的矛盾和問題,同時又有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有可能影響到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居安思危,正確分析風險,并采取有效的手段化解,是我國保險業少走彎路,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由之路。本文擬就我國保險業隱含的風險作一分析。
一、誠信缺失風險
眾所周知,誠信是維系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保險業生存與發展的基石,在保險理論中強調保險交易雙方必須遵循“最大誠信原則”以克服信息不對稱對交易的消極影響。但遺憾的是,在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同時,誠信缺失問題,特別是保險人誠信缺失問題,一直困擾著保險業界,成為制約保險業發展的一個瓶頸。保險人的誠信缺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承保容易索賠難。一些保險公司為了增加保費收入,在承保時不按業務規范對被保險人及其標的物進行審核,甚至對于明顯不符合承保條件的被保險人給予承保;等到事故發生后,再以各種借口拒賠,或者故意拖延賠付。其次是不能嚴格履行保險合同的責任。有些保險公司為了自身利益,隨意改變保險合同的內容,降低賠付標準,引起保險訴訟。第三是保險人的誤導。一些保險公司疏于對人的管理,使得不少保險人為了追求傭金而不擇手段,展業時不能全面、客觀地介紹保險產品,而是采取夸大保險功能和責任范圍、對保險除外責任不講或少講的方式誘導消費者投保,少數保險人甚至私吞、挪用保費。第四是保險人的造假問題屢禁不止。假數據、假賬本、假報表、假保單、假收據現象在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屢見不鮮。
當前保險人經營中存在的不誠信行為,使保險行業信譽受損,一些消費者對保險公司不信任,已經成為影響保險業發展的一個制約因素。如果不能得以有效治理,將會影響整個保險業的社會形象,甚至可能造成社會對保險業的信任危機,信任缺失是保險業隱含的重要風險。因此,必須從保險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誠信的重要性,大力加強保險業誠信制度建設,建立保險業的失信懲戒機制,培育保險業的誠信文化。
二、經營風險
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單位,通過其承保活動實現風險的集中與分散。但保險業又屬于高風險行業,一招不慎往往會導致全盤皆輸的局面。目前我國保險經營過程中除了道德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等常規經營風險外,比較突出的經營風險主要有:
(一)保險費率連年下跌
不少保險公司采取以業務收入計提費用的簡單考核辦法考核基層公司,導致基層公司不計后果地爭奪市場份額,加劇了市場的無序競爭,價格戰成為最常用的競爭手段,其后果是保險費率連年下降。據統計,企業財產險的平均費率自1998年至2004年下跌了一半(見表1),存在著巨大的經營風險。
(二)再保險業務安排滯后,保險公司自留保險費過高
從理論上說,保險公司為了穩健經營,防范經營風險,必須把超過自身承保能力的保險業務及時分保出去。保險公司自留保費過高,使得在遭遇巨災事故時保險公司很容易發生償付危機,隱含著巨大的經營風險。造成這種情形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保險公司抱有僥幸心理,對于再保險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足額安排再保險;一些保險公司在一些高風險、高保額的大型項目承保過程中不計成本地進行惡性競爭,使得承保費率嚴重背離國際市場,難以對外有效分保而使風險積累。
(三)壽險退保率和退保金額不斷攀升
近年來,壽險業在保費收入連創新高的形勢下,退保率和退保金額也連年攀升(見表2),特別是投連險、分紅險等險種出現大面積退保,退保金總量上升較快。2005年壽險公司退保金達到484.97億元,同比增長55.56%,退保金增幅明顯高于同期保費收入增幅。造成這種情形的主要原因除了正常的保險產品轉換,即投保人把資金從收益率低的產品轉向收益率高的產品之外,主要是由于不少保險人在銷售時故意夸大收益率,欺騙、誤導投保人導致部分保單退保;另外,保險公司的違規行為,如為了完成年度保費任務虛假承保,或短險長做,造成人為退保。
大面積的退保不僅影響到壽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在嚴重時會危及到壽險公司的流動性和償付能力,影響到保險業的社會聲譽,是壽險公司潛在的經營風險,不容忽視。
三、盈利能力風險
與其它產業一樣,保險業要實現穩健可持續發展,提高盈利能力是關鍵。從理論上說,保險公司的利潤主要來源于兩個渠道:承保利潤和投資收益。承保利潤是指保險公司從其主營業務即保險業務所獲得的利潤。投資收益是保險公司運用資金所取得的收益。投資收益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投資收益不僅可以彌補承保虧損,而且可以獲取利潤。例如,美國非壽險業在上世紀90年代,主要就是通過投資收益來彌補承保虧損和獲取利潤的(見表3)。
我國的保險公司盈利能力較差,我們可以從國際資本市場上找到參照點。國際資本市場保險企業平均股本回報率約為11%左右,2004年中國非壽險業股本回報率約為6%。其主要原因:首先是隨著保險市場主體的增加,競爭加劇,保險公司的費率有下降之趨勢,而運營成本卻有所上升,導致保險業的保費利潤率和資產利潤率一路下滑。其次是投資收益率不盡如人意。由于我國金融市場上可供保險公司投資的金融工具不足、投資渠道有限以及政府嚴格管制等因素的影響,我國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一直無法與國際平均水平相比。2004年和2005年美國非壽險資金投資收益率約為11%左右,壽險資金運用收益率為12%左右,遠高于同期中國保險資金2.9%和3.6%的平均投資收益率水平。
為了提高保險公司的盈利水平,必須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保險業的增長方式由傳統的以保費增長為核心的粗放式增長方式轉變到以提高業務質量和效益、增加業務的內含價值為核心的集約式發展軌道上來。
四、償付能力風險
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生存的物質保證和生命線,是保障保險公司經營安全和投保人合法權益的最重要物質基礎。我國保險業的償付能力潛伏著一定的危機,這種判斷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實:首先是如上所述我國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較差,特別是保險資產的收益率不盡如人意。其次是保險公司在高利率時期出售的大量高預定利率的保單正經受著巨大的利差損失,單壽險業1999年前出售的保單利差損失就高達500多億元,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形成巨大的壓力。第三是我國的保險資產質量不高。如財產險中的應收保費過高,截至2005年12月底,財產險公司應收保費81億元,同比增長34.94%,高于同期保費收入增幅20.91個百分點,占財產險公司保費總收入的6.32%。第四是我國的保險業務快速擴張,而相對應的公司資本金并未同步補充,保險公司資本金不足。2004年8月,中國保監會首次向中國人壽集團、太平洋人壽和新華人壽三家壽險公司發出償付能力預警,受到市場的廣泛關注。時隔一年,也就是2005年7月底,保監會向太平洋人壽正式下達償付能力預警通知。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風險在我國應受到特別的重視,因為我國當前的保險市場結構下,如果任何一家市場份額較大的公司發生償付能力危機,都可能引發保險市場甚至金融市場危機。
五、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風險
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決定了保險業在未來的整個金融業發展中的地位和影響。我國保險業可持續發展能力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市場競爭無序,保險公司經營行為不規范
我國保險業是在政府嚴格管制下的較低程度的市場競爭中成長起來的,這使得保險公司一直處在較高的收益水平上,保險公司主要關注的是數量上的增長,如保費收入的增加、市場份額的擴大。隨著保險市場的開放,市場主體不斷增加,為爭奪市場份額的競爭進入白熱化的狀態,各家公司爭奪市場的價格戰和非價格戰此起彼伏。有些公司為了實現短期經營目標,不惜犧牲規范的市場秩序進行惡性競爭,不惜犧牲行業整體形象搞欺詐誤導,不惜犧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對保險資源進行掠奪式的開發。這不僅損害了保險業共同的發展環境,也破壞了保險業的整體利益,不利于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保險公司缺乏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的形成是我國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謂核心能力是指企業具有的開發獨特產品、獨特技術以及獨特營銷方式的能力,同時還包括企業獨特的經營理念。核心能力是企業科技力、管理力、市場力以及文化力的有機結合,企業擁有的核心能力是保持行業長期競爭優勢的源泉(吳玉明,2001)。但目前我國的保險公司,特別是中資保險公司核心能力缺乏。首先是產品開發能力薄弱,主要是靠仿制其它公司特別是國外保險公司的產品,造成保險市場各公司產品結構高度雷同,缺乏個性。這一方面加劇了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另一方面,消費者的很多保險需求得不到滿足。其次,保險公司的技術水平,特別是精算水平較低。我國的保險業起步較晚,精算水平落后于發達國家,這一方面表現為精算人材缺乏,另一方面表現為不少公司收集保險歷史資料和挖掘保險歷史數據的意識和能力落后,造成很多數據資源收集依賴于國外。第三是保險營銷手段落后。要么以人海戰術為依托,保險營銷員滿天飛;要么以價格戰、高回扣甚至商業賄賂為手段爭奪業務。鮮見以品牌創建、完善服務和科技創新為手段的營銷創新。
(三)保險業的創新能力不足
創新是解決保險業突出問題的金鑰匙,保險業存在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都是在傳統的模式和思維下產生的,必須用創新的辦法才能解決(吳定富,2006)。實踐證明,我國保險業發展的每一次飛躍都是由重大創新引發的。但總體上看,我國保險業的創新能力不足,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缺乏創新意識。如在產品開發中,照抄照搬國外的產品,不考慮中國國情,不重視吸收和再創新,使得產品脫離市場需求。其次是創新體制不健全。第三是創新的市場環境和政策支持有待完善。
(四)高素質人材匱乏
高素質人才的匱乏仍然是保險業發展的一個桎梏。與目前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形勢相比,保險人才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人才流失等問題十分突出。雖然保險從業人員隊伍龐大,但人才隊伍結構卻不合理(見表4)。整個從業人員隊伍中,精算、投資、核保人員所占比重偏低。保險全行業人力資源稀缺的問題已經非常突出。高素質的保險中介和營銷人員、高水平的保險精算人員、高層次的保險高級管理人員、復合型的保險從業人員、高水平的研發人員、高水準的保險監管人員成為目前保險業最稀缺的人材。
參考文獻:
[1]吳定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 努力創新型行業 促進保險業又快又好地發展》,《保險研究》2006年第1期。
[2]李靜:《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研究》,《保險研究》2005年第9期。
[3]吳明玉:《試論中國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經濟研究參考》2001年第8期。
國內保險業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在公司業務發展戰略、業務經營規劃、業務經營區域、目標客戶群體、銷售渠道等方面,在對公司組織架構和業務經營活動進行計劃、監督、評估和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許多大膽和有益的改革創新,在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和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同時,由于保險公司數量增加、規模擴大和業務活動日益復雜化,保險市場中也出現一些違法違規的突出問題,在國內保險市場對外開放步伐加快和市場競爭日益加劇的情況下,為了防范和及早發現經營風險,從而避免或者減少可能遭受的經營損失,保證保險業能夠穩定健康快速發展,在加強保險監管的同時,各保險公司經營決策者應該認真制定和切實執行公司控制風險、加強管理、穩健經營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和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差異的情況下,實現公司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應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建立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對違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內部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并及時修改和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則,保險監管部門可以追究總公司的領導責任。
二、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的復雜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保險監管部門例行的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遇到了現實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和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險監管部門在加強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應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兩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替代、互為補充、缺一不可的。
國際上一般對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保險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保險公司內部管理控制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對分支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內部制度建設和內部監督機制是否執行落實,職業道德水平和培訓質量是否提升,違法違規行為和有意誤導行為是否得到遏制,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是否得到執行等進行研究和評估。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三、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國內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為內外資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競爭與合作的大市場,使國內保險公司實際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國際保險業的競爭,因此,保險公司應該從國際競爭的高度,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應該具備全球化的經營視野和更強的合作意識,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內外資保險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優勢,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公司競爭所追求的目標。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合作與聯系,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
從管理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第四,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市場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提高公司的獲利水平和競爭力。
四、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整體素質和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責、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單個的力量聚集成為集中的、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克服辦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公司各級領導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組織管理機構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權力。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如何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漸市場化和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起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以風險管理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預測,有效地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五、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產品創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對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問題。業務結構方面,財產險保險費收入來源80%以上為機動車保險,經營缺乏特色和品牌;業務品種方面,財產險傳統型業務比重大,創新型業務、高附加值業務和延伸型業務比較少或基本上沒有開展。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分析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和創新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現代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是對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是否完善的考驗。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注重培養自己的專業技術人才,建立適應市場發展的產品創新機制。
其次,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北京市保險市場近年來能有快速發展,同保險公司重視服務創新密切相關。目前,北京市保險市場中的服務創新表現為:服務科技方面有電話語音服務、網絡和電子商務、銀行結算支付方式;服務管理方面有計算機網絡管理、承保、理賠、結算中心、人業績管理、營銷管理;服務方式方面有服務之家、客戶回訪、24小時電話咨詢服務;服務理念方面得到不斷提升和轉變。
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的步伐,采用電子計算機和現代通訊技術設備,促進辦公自動化、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在信息技術引發的保險創新浪潮中,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增加業務創新的機會。
第三,加強人管理制度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條重要內容,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人和中介業務管理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發展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國內保險業的營銷方式最終將建立在市場導向型、客戶需求型這樣一種新的發展模式基礎上,使人壽保險這一“以人為本”的保險服務行業在服務意識、服務效益、服務質量、服務渠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等多方面和多層次發生根本變化。
保險服務質量的提高關鍵是靠保險公司的服務意識的提高,靠保險公司服務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制度體制改革、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實在服務競爭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應該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運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
第四,高度重視銀行保險的發展機遇和經營風險。銀行保險最直接的含義就是通過銀行網絡來銷售保險產品。充分利用龐大的金融機構網絡,增加保險的銷售渠道,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是保險公司熱衷于銀行保險的最現實的愿望。銀行保險所顯示出來的獨特魅力和廣闊前景對保險公司拓展銷售渠道意義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戶資源共享機制,為雙方客戶提供綜合性互惠服務;二是加強銀行保險業務的深層次合作;三是適應網上保險的需求,實現雙方網站的方便連接,為客戶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網上保險、網上查詢和網上轉賬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務。
銀行保險業務發展勢頭迅猛,已經成為人壽保險另一個主要銷售渠道,但同時,各保險公司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保險不是零風險,由于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滯后性,目前有些問題已經暴露,如經營效益風險、資金回報風險、資產負債匹配風險、違規操作和誤導宣傳等事件也時有發生,必須引起保險公司的高度重視,同時加快制定相關的風險控制管理規定。銀行保險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誠信經營,保險公司要嚴格依法合規經營,塑造自己穩健經營、誠信經營、合法守規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賴的品牌優勢。銀行保險需要強調的是加強人才培養和培訓,保險公司必須加強培訓內容和時間。銀行保險的核心產品是服務,服務質量是決定銀行保險業務經營成敗的關鍵所在。
六、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對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層進行監督,保證分支公司的管理層能夠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標履行職責,有序、有效地開展業務,確保公司的經營目標能夠得以實現。以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為基礎的管理是一個綜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用來推動創造價值的觀念深入到公司一線員工中去,用效益的觀點,通過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經營目標的實施,監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層的所有經營行為。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是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效益的實現,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層既是相關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其經營行為直接影響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執行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