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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9-10 14:39:5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安全生產事故法律法規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法及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經營負全面管理責任。
2、積極落實本公司的安全生產運行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確保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4、定期組織職工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證從業人員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6、依法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實施。
7、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
8、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監察、檢察工作。
【關鍵詞】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現狀分析;對策
在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建筑業成為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同時,也是安全生產事故多發的高危行業。每年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仍然比較高,較大以上安全責任事故仍未得有效遏制,沉痛的生命代價,重大經濟損失和負面社會影響,已經嚴重影響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引起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高度關注。因此,探討解決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改革不符合安全生產客觀發展規律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模式,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緩。
一、目前我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1、在我市場經濟初級階段,不符合安全生產發展客觀規律的快速發展模式,安全生產法治建設滯后于建筑業快速發展的需要。雖然,黨和國家隨著經濟發展相繼出臺、完善了一系列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標準,企業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但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屢禁不止,防范不到位、監管缺失和安全責任不落實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其根源就在于長期積累的深層次問題,導致建筑市場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法律意識淡薄,安全責任不落實,不安全行為時有發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嚴肅性還未到充分體現,法治社會風氣尚未形成,安全發展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
2、安全生產投入資金不落實。在各利益驅動的社會背景下,利益集團通過其社會人際關系,采取各種非法違法手段,以其無施工資質或不具備施工安全資質等級的人,借助具有建筑安全資質等級的企業名義實施中標、以掛靠、聯營方式等手段壟斷建筑市場,再通過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給不具備施工安全資質等級的人或無施工資質的個體承包商施工。由于各利益集團追求利益最大化,工程層層轉包分包,個體承包商為獲取利潤而減少安全投入,直接導致保障安全生產必須的防護設施、設備、用品、器材、機具、材料等嚴重不足或不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導致安全隱患增多和事故頻發。
3、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淡薄,責任不明,措施不到位,以包代管,形成了只是名義上的中標施工單位,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不能實施有效管理,即使派出項目經理和安全管理人員也是有職無權,施工隊伍選用、管理權和安全資金投入的使用權掌控在掛靠聯營方的實際控制人手中。從所周知,建筑市場形成的非法違法的掛靠、聯營生產經營現狀,以包代管的安全管理模式,是造成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隱患不斷,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
4、安全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從我國歷年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案例中不難發現,一些地方還存在著執法不嚴,監督缺失,未能依法堅決取締非法違法招投標、掛靠、聯營等混亂的安全管理狀況。一些監督執法人員法律意識不強,素質不高,不能正確履行職責,監管不到位不及時,查處不力,,不能及時發現問題。對已發現的問題和事故隱患也因深層次的問題而查處不力,措施不到位,致使問題未能及時解決、安全事故隱患未能及時消除。
二、解決對策
1、針對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的社會問題,以及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亟待立法“頂層設計”,建立完善適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依法規范建筑市場,保障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確保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使安全生產經營活動運行在法制軌道上。
2、建立強有力的執法隊伍,確保法律法規的有效施行。構建公正廉明的執法隊伍,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提高依法管理的執行力,加大各級監察、監督的查處力度,堅決取締一切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確保企業依法開展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深化體制改革,構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新機制,開創我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的新秩序。
3、筑牢法律觀念、安全意識之基。在我國市場經濟初級階段,安全生產意識基礎仍然比較薄弱,是導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的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安全教育滯后于建筑業快速發展,大量未經專業安全教育培訓或雖經安全培訓但仍不合格的人員進入建筑業,人的不安全行為是安全事故頻發的主要因素。因此,依法強化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勢在先行,建立規范的教育培訓機制,規范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上崗標準,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和安全素質,筑牢安全生產之基,是預防和減少事故之根本。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等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把廣泛深入持續地開展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安全技術等宣傳教育培訓法制化,努力做到從業人員知法、懂法、守法,使安全深入人心,人人自覺抵制“三違”行為,形成不安全不生產的安全氛圍,預防和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和事故發生。
4、依法規范建設方(出資人)、監理單位及相關單位的安全責任。建設方(出資人)是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龍頭”,是決定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在建筑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必須依法嚴格審核有關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材料供應等投標企業的安全技術資格等級的合法性,誠信度,從源頭上預防非法違法投標行為;對中標企業,嚴格監控其依法安全生產,防止非法違法變相轉包、分包,應依法取締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及不履行安全主體責任的中標企業;在建設過程中,應依法確保安全投入資金及時到位,并切實監控安全投入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防止安全資金投入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安全措施不落實而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5、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建筑施工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構建與法律相適應的、有效的、可行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依法建立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治理下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責任,并以法律文書的形式加以規范。建立獎懲嚴明的安全責任制考核管理制度,夯實企業安全管理基礎,確保各級各崗位安全責任的落實。
(2)依法建立企業安全生產專職監管隊伍,并賦予依法監管的查處權限;強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和執行力,確保對施工現場非法違法、違紀、違規、安全隱患等的查處和整治力度,確保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企業的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
(3)強化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必須嚴格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未經安全資格培訓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嚴禁上崗。打牢安全教育培訓這個基礎,抓住對生產一線的農民工、特種作業人員等安全教育培訓考核這個重點;制定和實施嚴格的高危從業人員安全資格標準,嚴把安全關,是預防和減少人為安全責任事故的關鍵。
(4)全面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標準化建設必須堅持實效安全原則,不搞形式主義,不走過場,切實規范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提高施工工藝標準,強化企業日常安全管理,提升企業安全管理能力,構建完善的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自我激勵、持續改進的長效機制。
(5)依法保障安全投入。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是保障安全投入的決策者,必須依法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必需的安全投入資金,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機制,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為從業人員提供安全衛生的生產、生活、辦公環境;企業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有關勞動保障的保險法規,依法切實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確保企業和諧安全穩定。
(6)加快技術革新改造,創新施工生產。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的應用,提高機械化施工能力,減少從業人員繁重的體力勞動,改善施工現場危險場所安全條件,提高施工質量安全;實施生產現場計算機遠程安全監控,提升企業安全管控水平,創造新的人、機、環境安全生產施工方法。
(7)強化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根據企業安全生產實際,制定以實戰需要的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認真組織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實戰演練,切實使從業人員懂得事故預防,遇險時懂得如何及時避險、報警、自救、救援;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提高企業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購置、配備應急救援必需的設備,器材、用具、用品等,以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008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按照“隱患治理年”總體部署,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和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經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各類事故控制指標全面下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繼續保持了良好的平穩態勢。為發揚成績,不斷提高全市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經研究決定,擬對2008年度為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現將有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表彰的類別及名額分配
表彰類別: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名額分配:見附件1
二、申報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條件
(一)各縣(市、區)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和市直主管部門(公司)所屬企事業單位中的先進單位: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各項工作部署;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
3、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或重點部位監管、應急方案編制和演練等方面取得明顯成績;
4、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上有創新;
5、全年安全生產無事故。
(二)鄉鎮政府(街辦)和縣(市、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中的先進單位: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各項工作部署;
2、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工作部署推動有力,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監督檢查、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管、應急救援演練、行政執法、安全標準化建設、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等重點工作中,管理水平明顯提升;
3、安全監管工作有創新;
4、監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成效顯著,未突破專項控制指標;
5、監管范圍內未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或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
(三)先進個人:
1、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
2、積極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各項方針政策,安全文化建設成效明顯;
3、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有序,基礎資料健全;
4、認真抓好安全檢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實隱患整改;
5、在工作中敢于堅持原則,嚴格安全管理,為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成績。
三、推薦程序
【關鍵詞】:園林綠化;安全;措施;方向
中圖分類號:S731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0510(2008)0810071-03
引言
園林綠化作為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其它建設項目一樣也存在安全問題,只是因其特殊性而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在生產的全過程中造成植物大量死亡或人身傷害或引發生態災害,使國家和人民遭受生命或財產損失而出現的問題就是安全問題。從多方位、多角度剖析園林綠化發展過程的安全問題,對改進和提高園林綠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1. 園林綠化工程安全現狀
1.1 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規范的缺失
目前園林綠化安全法規尚不健全,國務院1992年頒布的《城市綠化條例》,沒有安全方面的規定,只規定了造成綠化損失和破壞的補救措施和處罰辦法。 ?但園林綠化安全隱患問題已經開始顯現,例如:園林綠化、景觀環境、建設中缺少安全評估及管理制度;綠地燈光建設缺少安全措施、綠地使用中的安全檢查;大樹無限瘋長接近高低壓電線,遇大風吹刮可能導電;接近居民樓屋的大樹遇大風吹刮可能掀翻屋頂,隨時可能倒塌等。但因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規范的制約,造成安全管理部門執法力度不夠。
1.2 園林綠化工程尚未全面開展安全事故評估工作。
目前,大多數園林綠化工程尚未全面開展安全事故評估工作,造成事先對工程安全的確估計不足,工作被動局面。對園林綠化安全事故評價涉及多個方面。從綠化安全事故類型上看,主要有綠化生態安全、綠化交通安全、綠化施工安全、綠化形態安全和園林古建安全等。對綠化安全事故評價把握得當,無疑對綠化安全的預防和控制、賠償和處罰有積極意義。 綠化生態安全事故可從有害生物疫情、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等方面評價其等級;綠化施工和養護安全事故主要以綠化植物死亡百分率或成活率為標準;綠化形態安全事故則從綠量恢復期和綠地穩定性及養護成本考慮;綠化交通安全事故應從綠化規劃設計和養護管理上是否符合司機及行人安全要求進行評價;古典園林安全要綜合建筑、文物等方面的規定展開評價。
1.3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員責任不明確,落實不到位
一是部分園林施工企業負責人對安全工作普遍重視不夠,意識不強,安全制度流于形式,管理水平落后,責任落實不到位;在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強制規定上大打折扣,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沒有真正貫徹落實到生產一線上;總承包單位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以包代管;施工人員安全防護裝備落后、質量低劣,配備嚴重不足;施工方案脫離客觀實際或者施工方案針對性不強且不落實,盲目趕超施工進度,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現場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二是從業人員整體素質較低。由于園林綠化工程相對于其他行業具有進入門檻低、對體
力勞動者需求較多的特點,使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導致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不能適應安全生產的需要。目前從業人員文盲與半文盲占多數。他們受到的教育培訓較少,技能素質較低,安全意識淡漠,從而增加了安全事故隱患。
1.4 安全投入不到位,是制約安全生產的關鍵
近年來園林綠化市場正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但也存在不足:建設單位為了自身的利益壓低工程造價,取消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專項費用,拖欠工程款,使得施工企業不得不墊資建設,安全經費沒有保障,在園林植物的養護中嚴禁使用。用藥時,對不同的防治對象,應抓住時機,對癥下藥、安全用藥,不得隨意加大濃度。注意不同藥劑的交替使用,同時,盡量采取兼治,減少噴藥次數。 選用新的藥劑和方法時,應先經試驗,證明有效和安全時,才能大面積推廣。 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農藥操作規程》及《園林樹木病蟲害防治技術操作質量標準》進行作業。
對于園林綠化工程中涉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市政工程等應嚴格按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執行。文章不再贅述。
3. 園林綠化工程安全管理應努力的方向
(1) 研究制定和完善園林綠化工程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
各相關部門應進一步研究園林綠化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抓緊研究制定園林綠化工程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最終使園林綠化安全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園林綠化安全生產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的軌道。
(2) 園林綠化安全應納入安全防范體系,明確職責、完善制度
園林綠化工程安全和風險只有通過科學的手段才能加以識別和控制。加強綠化安全的研究,加大信息化力度,使政府以及各管理部門迅速掌握信息,進行嚴格有效監督管理。對所有潛在的危害進行全面、合理的分析,提出適當的控制措施,加強對安全的預防。檢查園林綠化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建立科學的園林綠化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一要建立評價制度,從技術層面上整理現行法規中涉及到園林綠化安全的條款,加快制定和完善我國的綠化安全標準,定期組織綜合性綠化安全評估;二要建立披露制度,讓全體市民了解綠化安全情況,參與綠化安全管理;三要建立服務制度,實行綠化工程監理;
(3) 改進安全監管方式,加大行政執法力度
在安全監管中要注重市場和工程安全的監督,加強“市場”與“現場”聯動,在施工資質的審查環節以及招投標監管環節,嚴把企業準入關。不斷充實、優化、整合監管資源。逐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主動出擊,改變單一的運動式檢查,從重點監督檢查施工主體安全,轉變為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安全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檢查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逐步在園林綠化工程領域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風尚。
4. 結束語
各園林綠化參建單位都應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積極履行監管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園林綠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 DB33/T1009-2001園林綠化技術規程(試行).杭州:浙江省標準設計站,2001.
一、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縣水務局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水利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人,對本地區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督管理領導責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領導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負責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各股、室、站、隊及鄉鎮水務管理站負責人是本股、室、站、隊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股、室、站、隊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級負責人要按照“屬地監管與分級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監管為主”、“管行業(領域)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事權相一致的要求,認真履行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職責,抓好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一)縣水務局主要負責人主要職責。一是負責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在水務系統的貫徹落實;組織落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與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其他分管業務工作領導和各股、室、站、隊及各鄉鎮水務管理站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嚴格考核獎懲。二是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水務系統的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檢查考核;及時研究解決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明確水務系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并保障工作開展。三是每月至少主持召開1次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貫徹上級有關要求,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安排部署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并形成會議紀要(會議記錄)。四是參加水務系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不少于2次。五是領導水務系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六是組織編制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按照規定報送備案。水務系統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按照規定及時趕赴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后等相關工作。
(二)縣水務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主要職責。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水務系統工作實際,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二是協助本單位主要領導每月組織召開1次水務系統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貫徹上級有關要求,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安排部署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三是組織制定水務系統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和方案,并參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每月不少于2次,汛期不少于3次。四是組織水務系統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季度組織檢查水務系統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推動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五是督促相關業務股室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安全管理機構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和水平。六是水務系統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按照規定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后等相關工作,并督促做好事故信息報送。
(三)縣水務局分管其他業務工作領導主要職責。一是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將安全生產工作與分管范圍內的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檢查考核。二是督促分管業務股室認真履行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督促分管業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三是參加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每月不少于2次,汛期不少于3次。四是水務系統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按照規定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后等相關工作。
(四)局屬各股、室、站、隊及鄉鎮水務管理站負責人主要職責。一是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本股、室、站、隊及所監管單位的貫徹落實。二是組織落實下達的安全生產專項目標任務,及時研究解決本股、室、站、隊業務范圍及所監管單位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三是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實。每月開展日常安全檢查不少于2次,汛期不少于3次。四是本股、室、站、隊所監管單位及區域發生安全事故時,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援和相關善后工作。
三、強化應急管理
各級負責人要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在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按照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做好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工作。
(一)發生一般事故,事故發生鄉鎮水務管理站負責人、相關股、室、站、隊負責人和縣水務局分管業務的領導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二)發生較大事故和性質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特別大的一般事故,事故發生鄉鎮縣水務管理站負責人、相關股、室、站、隊負責人和縣水務局分管安全領導、分管業務的領導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重特大事故和性質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特別大的較大事故,事故發生鄉鎮縣水務管理站負責人、相關股、室、站、隊負責人和縣水務局主要領導、分管安全領導、分管業務的領導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四)同一項工作涉及多個股室的,由該項工作牽頭股室對應的分管領導趕赴事故現場。特殊情況按縣水務局主要領導批示辦理。
(四)相關領導及負責人到達事故現場后,按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加強組織領導,全力配合做好傷員搶救和事故善后工作。
(五)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水務管理站及相關股、室、站、隊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四、嚴格考核,強化監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核獎懲制度。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工作在綜合目標績效考核以及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權重,有關負責人忽視安全生產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謊報、拖延不報,或者不及時組織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擴大的,按省、市、縣有關規定,取消當年的評先、評優資格。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機制
1、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功夫在平時”和“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工作主動權”的觀念,嚴格落實“三個堅決不搞”,加快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等高危產業結構調整,科學規劃,合理布局,使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的基礎上。
2、強化安全目標管理。堅持每年下達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逐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指標體系;將億元生產總值安全生產事故死亡率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并與工礦商貿企業十萬從業人員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一起,納入統計指標體系,同時部署、統一落實、同步考核。
3、嚴格落實安全責任。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必須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遵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推進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安全生產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各鄉鎮街道、職能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切實履行好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領導和監管責任主體的職責,定期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地、本部門、本行業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工作,落實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措施。實行領導班子成員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
4、完善創新激勵約束。將安全生產納入對領導干部尤其是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業績考核范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約談和述職制度。對責任落實、工作扎實、指標完成好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通報表彰;對工作不扎實、安全生產指標落實不好的,要及時通報批評;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對發生重特大事故或者年度安全生產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實行“一票否決”。
二、健全完善安全投入機制
5、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各鄉鎮街道要安排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應急救援、監管裝備等安全設施建設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補助。企業要保障安全生產投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入使用,安全設施建設費用納入項目概算予以保證,凡是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不得出現新的安全欠帳;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上級財政、安監等部門的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確保用于安全生產;區內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等行業或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369號),按時足額專戶存儲安全風險抵押金,用于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同時,企業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建立健全工傷預防機制,做好工傷預防工作。生產經營單位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加強職工勞動保護和職業衛生工作;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省責任保險發展工作意見的通知》(府廳發[]3號)要求,加快推進重點行業領域責任保險。
6、加強對安全投入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財政、審計、公安、安監以及行業主管等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對企業安全投入情況,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存儲和使用情況以及其他安全投入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保證各項安全投入用于安全生產。
三、健全完善安全監管機制
7、加強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充實區、鄉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監察人員、工作經費與裝備,改善安全監管監察執法條件;強化對監管監察干部的培訓教育管理,積極為企業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指導與優質服務,依法依規辦理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事項,做到科學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
8、規范安全生產中介行為。嚴格依法規范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中介機構的中介行為,嚴厲打擊違規執業、弄虛作假等行為。中介機構要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9、推進聯合執法檢查。安全生產各有關監督管理職能部門既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聯系、溝通與協調,加強對容易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形成執法合力。
四、健全完善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機制
10、大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各鄉鎮街道、有關職能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廣泛持久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大力培育和組織安全文化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園區、進農村、進家庭,提高全民安全素質,使廣大民眾和從業人員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
11、抓好企業全員安全培訓。凡是新錄用工人必須經過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做到應知應會,才能上崗。生產經營單位要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保障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高危行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發給資格證或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未經培訓或考試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準上崗。
五、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12、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危險源管理制度,依法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各鄉鎮街道、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全面地進行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立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檢查。
13、全面落實現場安全管理。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安全管理、技術管理和勞動組織管理,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全面提升企業安全基礎水平,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切實提高職工安全防范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14、經常性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并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經常化。各鄉鎮街道、有關職能部門要定期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掌控各種隱患,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整改責任、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應急預案。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分級管理、掛牌督辦,逐項確定整改督辦單位。
六、健全完善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機制
15、完善預案體系。各鄉鎮街道、有關職能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制定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按規定進行備案。企業要聯系實際,針對易發生事故的重點車間、重點部位,建立完善專門的應急和處置預案。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重大安全事件,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迅速向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16、加快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加快區、鄉兩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設,實現互聯互動。
七、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執法機制
17、嚴格依法從業和依法許可。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各鄉鎮街道、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為,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凡是依法需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照規定申請并獲得安全許可,方可生產經營;有關職能部門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和條件實施行政許可。對企業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環節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和各鄉鎮街道、有關職能部門監管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必須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18、落實安全標準和規程規范。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地方安全標準有及相關安全規程規范,加強基礎工作,全面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改善安全環境,文明生產、文明經營。
19、嚴肅事故調查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必須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事故類別等級,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及時準確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追究事故責任者責任。
關鍵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探討
中圖分類號:F2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6)30-0146-02
為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將《安全生產法》作為基準,落實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做好事前預防工作。目前,將安全生產法作為依據,在基層區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不到位,在認識上也存在較大的偏差,而且未能形成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所以,要明確目前安全生產管理的現狀,運用因地制宜的方法,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從而提高安全監督管理水平。
1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起步較晚,地區間的發展不平衡,而且常常按照發達國家的安全生產監管標準作為標桿,未能依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所以,在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時,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安全生產監管水平還比較落后,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而且對經濟的發展產生直接的影響,造成了社會的不安定。而且,在法律法規體系、安全生產投入、監管隊伍上都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要正視這些問題,不斷進行自我完善,促進監管水平的提高。
1.1 法律法規不完善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建設體系還不完善,仍然還存在一些問題。這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
第一,在實施法律法規之后,有利于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人民群眾的財產損失。但是在實施的過程中,未能完全落實委托執法工作、執法程序比較復雜和繁瑣,在發生安全事故之后,處罰力度不夠。
第二,還未形成健全的法律法規。因此,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法律的效力不夠。所以,需要加緊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
第三,法律行政訴訟的過程還未完善。我國安全生產行政訴訟起步較晚,發展的時間較短,因此,案例較少,所以,在這方面還不完善,影響了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
第四,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后,其追溯期存在不確定的問題。按照民法的追溯期來說,應該以案發之后的兩年為準則。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工傷事故的對象往往是弱勢群體。
因此,從這個角度出發,司法部門處于對弱者的保護,往往會對其進行援助,按照司法援助的條款進行處理,從而導致難以確定其具體的法律追溯期。
1.2 監督職能交叉模糊
監督職能交叉模糊可以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很多部門都需要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但是在具體的過程中,按照法律法規的一些依據,在不同行業以及不同領域中,會有所側重,承擔著不同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但是,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燃氣安全等方面,既可以看做人人負責,又可以看做無人監管,因此,行政監管職責交叉不清,推脫責任,難以建立一種良好的合作關系,從而導致政府部門的監管難的現象。而且這也會造成很多單位既要接受政府的監管,而且接受部門的檢查和監管,從而造成多頭監管和領導的現象,加重了生產經營單位的負擔,影響了企業的持續發展。
二是監管部門主要重視日常的監管工作,忽視完善工作機制。近年來,我國的安全生產現狀形勢比較嚴峻,很多安全監管部門將精力放在專項整治上,處理各種日常的事故,而忽視了對工作機制的完善。
三是政府資金投入不足。在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中,一直強調企業的責任,但在安全投入上,企業缺少相關投入的規定,從而影響了行政監管部門工作的開展。另外,在公共衛生、公共安全上政府投入較多,但在事前預防上的投入較小, 影響了行政執法效能的提高。
1.3 行政執法力度不夠
在安全生產監管中,相應的安全行政監管部門依據法律的規定,對違法行為進行懲處。而且在執法的過程中,執法的力度不夠,通常采用經濟處罰的形式,因此,影響了行政執法的效果
2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應對策略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面臨著嚴峻的形勢,通過對事故的分析,得出大多數的安全事故屬于責任事故。針對我國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應該對我國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進行創新, 推動企業的發展。
2.1 修訂《安全生產法》,將監督管理權限下移
在新形勢下,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的意義。很久以來,我國將安全監督管理權限的重點放在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上,在相關的法律條文中很難找到關于縣級以下關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語句等,因此縣級以下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權限不足,影響了安全監管工作的開展。
所以,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等,加大對安全知識的宣傳,并強化職工的安全生產監管意識,不僅要保證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管的權力,還要將縣級部門安全生產監管權利下放到基層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保證基層政府的安全監管權利,有利于滿足基層建設的需要,促進城鎮化的發展。
2.2 加快安全監管體制的改革,建立常效管理機制
要轉變傳統的思路,不能僅僅重視縣級安全監管體制的完善,還要提高鄉鎮街道安全監管機制的影響力,增強監管工作的責任心。目前,很多基層內的行業監管比較籠統,不具有針對性,管理方式和方法比較粗略。
因此,要推動安全監管的發展,很多地區和行業進行積極的探究,在工商、消防、衛生、食品等部門抽調一些優秀人員,由他們構成一個綜合管理機構,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綜合部門查明企業生產經營的許可,若不合乎標準的要求,不予其辦證的許可;在生產過程中,若出現違反安全生產法律和法規的行為,則綜合部門可以予以懲罰。綜合部門可以進行日常的巡查和監管,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同時,要組織人員構成應急隊伍,做好事故前的預防工作。
另外,還要完善一崗雙責和黨政同責的工作機制。在不同行業部門中的主管和分管領導,既要努力做好主管和分管工作,又要努力承擔應該承擔的安全監管責任。健全一崗雙責和黨政問責責任制度,提高工作的效率。
2.3 落實政府的綜合監管責任,強化生產單位的主體責任
落實好政府監管的責任,要積極動員多方位的資源,通過利用電視、宣傳報等形式,加大安全生產法律和法規的宣傳,從而提高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同時,要增加安全生產工作的資金投入。在安全生產技術研究、推廣、排查安全隱患上等,都要建立健全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完善安全保護設施,保證公共場所可以實現安全運營。
另外,還要落實好經營生產單位的主體責任。并對經營生產單位進行定期的檢查,評價其責任的落實狀況,并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使企業明確安全事故的責任,做好后期的處理工作。
單位安全主體具有多方面的義務,其中主要表現在:
第一,要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只有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開展,才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若主觀上忽視安全生產工作,將會埋下一些安全隱患,引發重大的安全事故。
第二,要不斷提高安全生產能力建設,通過行業內的安全生產責任的等級進行評定,提高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意識,完善好安全生產設備,同時要保證生產環境的安全。
第三,經營單位要做好匯報工作,定期向政府匯報工作的狀況,尤其是安全生產的狀況,并將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如實匯報,可以在政府的協助下,及時進行處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4 依法行政,優化安全生產管理隊伍
在安全生產的觀念下,落實好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在開展的工作的過程中,要明確區分安全工作和非安全工作,明確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努力實現依法行政。要嚴格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條文,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增大監管的力度,配備專業的人員,并優化安全生產監管隊伍。
優化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可從三個方面著手:
第一,要注重對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建立科學、有效的評價指標,對那些超過資質的單位或者部門進行嚴厲懲處,有針對性的舉行一些安全教育活動,強化安全責任意識;
第二,和行業協會等機構建立友好的合作關系,建立健全安全文化委員會,從而推動安全教育活動的開展,在“安全社區”的依托下,擴大宣傳的范圍,有利于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第三,要針對外來務工人員,制定安全生產培訓的措施。按照不同行業的狀況、事故發生的集中行業等,編制符合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培訓資料,提高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幾率。
2.5 完善好保險制度的運行
在傳統的工傷保險中,主要采用的是簡單給付的形式,這種方式過于簡陋,影響了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因此,要重視對事康復工作的管理。其中主要包括:對安全生產進行培訓、為職工提供安全技術咨詢、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測、考核雇員掌握的安全知識等。
3 結 語
近年來,隨著現代化建設的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數量越來越多,建設規模也越來越大,但與此同時,安全生產事故問題頻繁發生。所以,要重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目前,我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比如,法律法規不完善、監督職能交叉模糊、行政執法力度不夠等,所以,要修訂《安全生產法》,將監督管理權限下移;加快安全監管體制的改革,建立常效管理機制;落實政府的綜合監管責任,強化生產單位的主體責任;依法行政,優化安全生產管理隊伍;完善好保險制度的運行,從而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監管的水平。
參考文獻:
[1] 杜永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現狀與對策[J].華北科技學院學報,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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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杜永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現狀與對策[J].中國公共安全(學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