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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產證券化;現狀問題;發展建議
一、資產證券化及其在中國的發展現狀
1.什么是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以往的證券發行,如IPO是以企業為基礎,而資產證券化以特定的資產組合作為基礎來發行證券。在此過程中發行的以資金池為基礎的證券就稱為證券化產品。
資產證券化起源于美國,1969年的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是最早的形式,然后在其他歐美國家,如英、法等國發展迅速。自1990年以來,澳大利亞、中國、中國香港、韓國等亞太地區也相繼引入了資產證券化。
2.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發展
1992年我國在海南首推“地產投資券”,標志著我國開始第一次證券化嘗試。而在2003年,華融信托公司的一項資產處置項目可謂是在此之前最有價值的一次試點,這個項目基于國外資產證券化及信托的基本原理,參考了大量的資產證券化風險隔離機制,并以特定資產為支撐的投資結構,同時使用了信用增級等分級證券交易模式,因此被稱為“準資產證券化”項目。2005年12月1日銀監會所制定的《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監督管理辦法》的施行,正式啟動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從2005年12月起至今,我國國內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從無到有,已經成功發行了兩大類共10單資產支持證券。
二、我國資產證券化進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因素
1.對資產證券化認識不足
我國的中小個人投資者大多屬于風險厭惡型,缺少有效的產品投資和風險鑒別能力。從金融機構的角度來說,如銀行和券商,對資產證券化目前也不太感興趣。因為認識不足、不夠深入,延緩了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2.資本市場制度不完善
發達的資本市場是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先決條件。而我國目前的資本市場還屬于不成熟階段,這一方面影響了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資本市場缺少流動性 ,資產風險的分散也難以實現,使得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流通也被較大程度的限制。
3.缺少大眾接受和認可的中介服務機構
資產證券化產品是敏感的固定收益產品,證券化的信用評級是非常關鍵的因素,所以一定會涉及若干個中介服務機構。但目前,中國證券行業缺乏一個統一的評價標準,信用評級體系不是很完善,導致市場仍然缺乏投資者普遍接受和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
三、對我國發展資產證券化的一些建議
1.培育和規范中介服務機構
資產證券化涉及大量的中介服務機構,包括證券承銷、信用評估、擔保、投資咨詢其他服務機構, 其中擔保和評級機構是最重要的。必須規范中介機構、制定嚴格的職業標準,規范、真實、及時的披露抵押證券市場信息,有效地保證證券發行、流通交易。
2.增加二級市場的流動性
在資產證券化的近幾年試點中,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嚴重不足的狀況已然顯露。第一,應努力擴大交易市場,促進銀行間債券市場與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臺的互聯互通。第二,應努力擴大投資者范圍,允許普通投資者、PE、養老基金、社保基金等入市。第三,應努力探索做市商的報價機制。
3.建立全面、真實、客觀的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制度
資產支持證券是一種建立在資產信用上的新型證券,是對基礎資產池所產生的剩余利益或現金流的要求權。因此,基礎資產池的信息披露可以幫助證券投資者識別風險、科學地做出投資決策,對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結語
資產證券化市場對于穩定我國的金融市場,促進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雖然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國的資產證券化任重而道遠。筆者相信,隨著試點的深入,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我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必將從試點變為常態、從信貸資產延伸到更多資產項目,資產證券化這一金融工具,一定能在正確的運用下,為我國金融市場的繁榮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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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勇.我國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亟待解決的問題[J].中國證券期貨,2012,11:23-25.
關鍵詞:城市基礎設施 資產證券化 融資
在城市經濟發展當中,一切的社會活動、經濟活動等,都需要以充實的基礎設施為前提,同時在城市生存和發展當中,城市基礎設施也是重要的基礎。因此,對于政府部門來說,應當高度重視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但是,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限制,很多城市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難以投入足夠的資金,延緩了城市經濟發展速度。對此,可以利用城市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的方式進行融資,獲取充足的資金開展城市建設,以推動城市經濟的更快發展。
一、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歷史及發展現狀
(一)發展歷史
在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想法出現在20世紀末,相關部門對此進行了細致的研究。2005年,銀監會、人民銀行等部門建立了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協調小組,同年發行了住房貸款支持證券、信貸資產支持證券;2007年,進行了第二批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試點;2011年,證監會對企業資產證券化進行了重新審批;2012年,財政部、銀監會、人民銀行聯合頒布了相關通知,對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進行重啟。
(二)發展現狀
經過多年的研究和發展,在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中,取得了較為理想的效果,參與主體范圍逐漸擴大,產品的種類日益豐富,基礎資產的范圍也隨之增大。在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面臨著融資困難的問題,隨著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要求也不斷增加,然而很多城市政府部門并沒有充足的資金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融資渠道難以擴展,民間資本因素不足,因而對資產證券化融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城市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基礎資產研究
在資產證券化當中,基礎資產主要包括了分傳統資產、可證券化的金融資產、金融衍生產品、住房抵押貸款、住房抵押貸款之外的貸款和資產。基礎資產風險指的是基礎資產價值的不確定性,由于其是資產證券化的源頭,因而基礎資產風險就是資產證券化風險的濫觴。通常來說,基礎資產風險主要表現為資產泡沫化、債務人負債率上升、信息不對稱等。擔保抵押債券則與轉遞證券不同,其不但對債務債權人的關系進行了改變,同時也對債務債權結構進行了改變。通過對不同形式、不同等級債券的創造,實現本息的分期、分級償付,具有更高的多樣化和靈活性,可滿足更多投資者的需求。較為復雜、細致的分工和流程,涉及到了受托管理人、信用評級機構、信用增級機構、投資銀行、發行人、服務人、發起人等諸多參與方。
由于城市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融資運行當中,可能存在一些不確定的因素,因此,還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政府、保險公司、銀行等中介及金融機構的參與。在城市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融資的運行當中,首先由發起人對目標進行確定,對資產池進行構造,然后項特設載體SPV出售城市基礎設施資產。SPV獲取項目資產,通過相應方法對資產進行信用增級,對證券發行及銷售進行設計安排。發起人通過資產管理對現金流進行累積,受托人則進行監督和管理。投資人對ABS進行購買及出售,從而使其流入二級市場。資產證券化是一種新型的金融產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主體及因素,因而會對社會經濟產生較大的影響。
三、城市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發展趨勢
在城市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未來發展中,相關法律制度環境會更加完善。作為一項系統、復雜的工程,資產證券化融資與稅務、會計、法律、證券、金融、經濟等領域都具有聯系,因此,未來會對稅法制度、會計制度,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進行完善,為資產證券化融資提供更加充足的保障[4]。由于我國當前并不具備大規模開展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條件,因而在未來的發展中,會以合適的市場為試點進行開展,不斷總結經驗加以完善,以得到更大的發展。
四、結束語
在我國當前城市經濟發展的進程中,面臨的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嚴重阻礙和制約了城市化進程和城市經濟發展速度。資產證券化融資作為一種以資產預期收益為導向的融資方式,能夠對金融市場中國的資源進行優化配置,實現更高效的融資。因此,通過對城市基A設施資產證券化融資的開展,能夠極大的推動城市建設及經濟發展的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蘇婭,祝雅輝.城市軌道交通資產證券化融資研究――以昆明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為例[J].商業時代,2012
關鍵詞:信貸資產 證券化 發展 問題
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在金融改革形勢下所探索出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式。它與傳統的貸款方式既有本質的區別,又有內在的聯系。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銀行把欠流動性但有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產(如銀行的貸款、企業的應收帳款等)經過重組形成資產池,并以此為基礎發行證券。資產證券化已經成為新時期我國金融業發展創新的一個新起點,它所帶來的優越性是無可比擬的,但是,由于我國特殊因素的影響,資產證券化還有待于進一步探索研究。
一、我國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狀況
早在1983年我國就有人開始介紹西方的資產證券化技術,但直到20世紀90年代初,資產證券化探索研究的熱潮才開始在中國興起。1992年三亞地產的投資證券、走出了中國資產證券化的第一步。1996年8月,為了建設廣深珠高速公路,珠海在國外發行了2億美元債券,這是國內第一個完全按照國際化標準運作的離岸資產證券化案例。2000年,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成為住房貸款證券化試點單位,標志著資產證券化被政府認可。2005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以及之后財政部頒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銀監會頒布的《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監督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為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試點搭建了一個基本的法律框架,為資產證券化的規范化運行創造了條件,也為今后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深入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2005年12月,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分別發行了第一期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信托資產支持證券,這兩個證券在市場的成功發行,標志著我國信貸產證券化工作邁出了實質性步伐,國內信貸資產證券業務正式開展。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行,一方面豐富了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種類,開辟了商業銀行批量化、市場化、標準化處置不良資產的新渠道,并將進一步推動我國資本市場發展。但另一方面,資產證券化在國內一直得不到投資者足夠的響應:首先,國務院,銀監會等國家監管部門希望通過推行證券資產化來改善商業銀行負債結構,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和融資比例,使得資產證券化成為了一種調控手段;其次,不良資產在我國銀行的資產結構中利用率一直處于較低的水平,我國商業銀行證券化的標的大部分都是不良資產,很少有銀行愿意拿出優質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同時,信貸資產的二級市場相對狹隘,流動性明顯不足,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主要集中于銀行間債券市場流動,投資者對此反應冷淡。這就導致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不溫不火。
二、我國銀行信貸資產的特點
我國經濟體制和金融體制的發展演變,以及我國企業與銀行間的特殊關系,決定了我國銀行的信貸資產有其自身的特點:
1、信貸資產單一,結構比例不合理
在我國銀行信貸資產的結構中, 中小型企業和民營私有企業貸款比例較小,國有大中型企業貸款比例大。銀行信貸資金投向的特定性,使得國有企業貸款成了銀行的最大資產。我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對銀行信貸資金的依賴性較大, 國有企業貸款占了我國銀行信貸資產的90%,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狀況既不利于銀行提高效益,又不利于企業競爭,促成優勢企業發展,提高社會整體經濟效益。傳統的銀行存放貸款經營模式,加之我國特有的經濟體制和金融體制特點,使得我國銀行信貸資產品種單一,結構不合理。
2、信貸資產周轉慢、效益差
銀行的不良資產降低了資金正常的周轉速度,造成了資金沉淀,影響了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由于貸款存量大,缺乏流動性,阻礙了資源的合理流動和配置,產業結構也就難以實現合理調整,信貸資金投資效益自然較差
3、信貸資產膨脹快、規模大
目前,我國銀行信貸資產膨脹速度較快,許多企業資金大部分依靠銀行貸款,企業本身積累少,負債率高,甚至一些企業連最基本的鋪底資金都靠銀行統包。信貸資產是我國金融機構的最主要資產,占了全部銀行資產的絕大多數。每次經濟過熱都是銀行信貸資產膨脹的結果。
4、信貸資產沉淀嚴重,流動性差
我國部分企業由于經營不善,效率不佳,企業虧損,負債率較高,導致銀行的貸款成了死賬,不僅貸款本金沉淀、呆滯、呆帳居高不下,而且欠息與日俱增。我國銀行信貸資產由于缺少二級市場可以變現,沒有
實現流動,使銀行的信貸資產流動性受到很大限制,銀行很容易陷入流動性困難危機,金融風險加大。
三、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存在的問題
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雖然有很多有好處,但是由于中國的特殊國情,其發展路途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信用評級問題
證券的評級是投資者進行投資選擇的重要依據,在實施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對資產池中的資產進行嚴格、公正、正確的信用評級,對于證券化的資產定價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發展資產證券化過程中評級機構的經驗有限,評級標準的客觀性和一致性較低,銀行擔保導致信用評級形同虛設,沒有形成行業評級標準,不能形成對產品設計的指示作用。
2、法律規范問題
由于我國資產證券化處于起步階段,許多法律還沒有完全制定。在我國信用環境不佳、法制意識薄弱的條件下,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備意味著提高了風險水平,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資產證券化的健康發展。
3、二級市場問題
目前國內銀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主要在銀行間市場上發行和交易。一級市場飛速發展,但二級市場的交易情況卻非常冷清,信貸資產在二級市場缺乏足夠的流動,導致銀行金融風險加大。制約了資產證券化的發展。交易的流動性問題已成為中國發展資產證券化市場最核心的問題。
四、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改善建議
1、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資產證券化涉及到很多新的法律問題,我國的法律制訂往往滯后,尤其對于金融領域的體制創新和工具創新反映更是如此。政府應積極推動相關的修法與立法工作,對于目前法律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或者是模棱兩可的部分, 必須在法律上進行明確,以保障發起人和投資者的利益。。此外,法律還應對證券化的產品標準化,對其發行、審核、承銷、上市、托管及交易場所、交易規則做出明確規定,以避免交易過程中不確定性。加快健全完善全面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法律制度環境步伐。
2、健全信用擔保和評級機構。信用擔保和評級機構在資產證券化的信用級別的構造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可由政府或專門的組織機構建立一批具有一定的實力和信譽的擔保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應是全國性和權威性的,應是市場投資者普遍接受和認可的中立、規范的信用評級機構。
3、加強金融市場監管。監管重點主要包括:對spv產權組織形式的監管;對資產轉讓與真實銷售的監管;對spv資產管理與權益信托、具體運作和資產負債表的監管。同時,還要加強對參與證券化銀行的信用風險、最低資本金和信息披露的管理,以維護公平、穩定、有序和高效的金融體系。
4、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現有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未來人才的培養,輔以引進吸收國外專業人才,加快建立高素質的資產證券化專業人才隊伍。
資產證券化是一項比較復雜的金融創新,涉及面廣,對經濟金融運行影響很大。隨著各方面環境的改善、條件的成熟和法律法規的健全完善,這項業務將在我國呈現很大的市場潛力,發揮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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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而言之,資產證券化就是金融機構將資產打包形成資產庫(asset poo1)后銷售給其他機構(在這里稱為特別載體,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特別載體以資產庫為抵押擔保發行證券為其購買行為融資的活動。這種證券被稱為資產抵押擔保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簡稱ABS)。資產證券化往往用于流動性較差或質量不高的資產。最初的資產證券化始于按揭貸款市場。試想,如果沒有資產證券化,在美國紐約地區的人們不太可能投資于洛杉磯的房地產市場,而住在波士頓的人們也不會關心邁阿密的房地產。即使最初發放按揭貸款的機構將貸款在二級市場上銷售,其購買者也只會是一些大型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金融機構,個人往往無法參與。但是,隨著資產證券化的出現,在二級市場上購買按揭貸款的機構可以發行以按揭貸款資產庫為抵押擔保的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每月所獲償還的按揭貸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或部分流向按揭抵押擔保證券的投資者。這樣,原先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就會以標準化的證券形式在資本市場上流通。這不但可以為按揭貸款的初始發行機構提供大量的流動性,而且有利于增加房地產市場和資本市場的深度和廣度。目前,使用最廣泛的按揭抵押擔保證券是按揭轉手證(mortgage pass-through certificate)。按揭轉手證的持有者每月將獲得資產庫所產生的所有本金和利息現金流。當然,資產庫產生現金流的能力直接影響著按揭轉手證持有人的利益。
在過去的二十多年中,美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增長十分迅速。1980年,按揭抵押擔保證券的余額為1110億美元,1999年底這一數字已經增長到2.2萬億美元。現在,資產證券化已逐漸發展到其他領域,用于抵押擔保的資產包括汽車貸款、信用卡業務和其他應收賬款。不僅如此,使用資產證券化工具的機構也不再限于金融機構。一些制造商乃至基礎設施的開發者也在使用資產證券化這一工具。總體上,資產證券化可以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以下便利:
1.通過資產證券化,金融機構可以較低成本處置一些質量不高的資產,繼而提高資本充足率,達到巴塞爾核心原則的要求。
2.資產證券化的使用者可以更低的成本獲得充足的流動性。
3.銀行傳統業務是借短貸長,因此通常存在資產和負債期限不匹配的情況。資產證券化可以緩解資產和負債期限不匹配的問題,并可用于負債管理。
4.資產證券化可以減少金融機構對若干經濟部門和地區的風險。
資產證券化對金融服務業的影響是巨大的。一方面,金融機構管理資產和負債、籌集資金及控制資產質量的能力得以增強。另外,資產證券化改變了銀行在原先簡單的貸款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不同的金融機構可以分別扮演初始貸款發放者、擔保者、貸款管理者和證券發行者等不同角色,因此金融機構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獲得了進一步提高專業化和業務多元化的機會。1995年美國橙郡政府破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大量投資于利息—本金分拆證券的結果。
二,新興市場國家使用資產證券化的問題和前景
在許多新興市場國家,銀行體系不健全,企業融資渠道不暢。通過資產證券化,一方面企業獲得了更廣闊的融資渠道,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效率得到提高。但是,新興市場國家使用資產證券化的程度還無法與發達國家相比,其主要原因在于:
1.新興市場的投資者對資產證券化的認識有待提高。由于對資產證券化的風險缺乏了解,許多投資者對資產證券化仍心存疑慮,避免大規模的投資。
2.證券投資者需要了解抵押擔保資產庫的詳細情況,以便通過歷史數據了解資產庫的風險,如提前償付的可能性。在這方面,新興市場的透明度往往不如發達國家的成熟市場。
3.在發達國家,法律規定特別載體不受原資產發行機構(如發放按揭貸款的銀行)破產的影響。在一些新興市場國家,資產證券化在這方面沒有得到足夠的法律保障。
4.一些新興市場的稅收框架不利于特別載體,繼而影響了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5.用于抵押擔保的資產往往需要獲得信用擔保和著名評級機構的評級,才會吸引投資者。但目前最著名的評級公司都來自發達國家,它們對發展中國家的市場往往缺乏足夠的了解,因此搜集和處理信息的成本會相應上升。
盡管如此,但新興市場國家資產證券化已經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甚至在發展中國家之間出現了跨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隨著新興市場進一步完善法律和管理框架,資產證券化將會得到長足的發展。
三、結束語
(1)房地產抵押債權證券化的發展現狀。隨著住房體制改革的不斷向前發展,我國住房抵押貸款開始出現并快速發展起來的,由于我國經濟發展現狀,抵押制度和抵押擔保保險制度建設相對滯后等一系列問題,導致與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發達國家相比較,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只算是剛啟蒙,需要適宜的發展條件和更努力的探索。其現狀主要表現為:第一,我國債券市場的規模小,流動性不足以及信息披露失真等現狀制約著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發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主要是金融債券,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的規模較小,主要品種是國債,普通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的規模都不大。并且,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缺乏流動性,大多數債券只能以私募的方式發行,不能公開上市交易。第二,住房抵押貸款信貸資產的規模小。作為銀行向居民個人發放的貸款中最適合證券化的資產之一的住房抵押貸款,由于目前我國尚無完整意義上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很難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作出準確判斷,銀行為了減少信貸風險,更愿意把借款貸給信用比較好的個人,這無形中就限制了信貸市場的規模,由于沒有相當規模的住房抵押貸款的積累,難以形成有相似條件的抵押貸款組群,體現不出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規模經濟效益,由此約束著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發展。第三,投資者的結構性缺陷。抵押貸款證券是一種結構非常復雜的證券,大多數個人投資者因難以進行深入的分析和預計而導致其購買熱情不高,所以主要依靠機構投資者參與投資。但是,我國機構投資者參與證券市場的領域和參與程度都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所以,必須培育機構投資者,擴大市場需求。
(2)房地產投資權益證券化的發展現狀。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資本證券市場的不斷形成和發育,房地產投資權益證券化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并成為我國當前房地產證券化發展的主體格局。其現狀主要表現為:第一,房地產股票市場的發展。我國目前股票市場的上市公司中,大部分企業從股票市場上發行股票籌集來的資金均有一部分流入房地產業。有條件的房地產企業,除了可以在深交所和上交所辦理一定的手續上市外,還可以在NET和STAQ兩個場外交易所系統上市。這都為房地產融資業務的進一步擴展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第二,房地產債券市場的發展。我國目前的債券市場上,為房地產開發而發行的債券已有兩種:第一種是房地產投資券。第二種是受益債券。沒有債券市場就沒有準確的定價,就沒有中介機構,就沒有真正的金融衍生品。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是我國擴充投資品的重中之重,也是發展中國式金融衍生品和必經之路。有了發達的債券市場,房地產作為重要投資品種的作用自然會有所下降。但是目前我國房地產債券的發行規模還是很小,房地產債券基本上還處于初步發展階段。
二、我國當前房地產證券化運行存在的一些問題
(1)缺乏專業性人才,在房地產證券化認識上很局限。房地產證券化業務是一項綜合性強、涉及面廣并且專業分工又極其細致的一種業務,其需要專門的證券化組織機構和高精尖的專業人才。但是,我國房地產資產證券化起步較晚,對其認識還處于初級階段,我國現有的這些人才在數量和質量上都比較缺乏,目前的金融從業人員整體水平在短期內很難達到要求。
(2)個人信用制度不健全。房地產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進行要以良好的信用基礎為前提條件。而目前我國尚無完整意義上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很難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作出準確判斷,銀行為了減少信貸風險,更愿意把借款貸給信用比較好的個人,這無形中就限制了信貸市場的規模,而萎縮的信貸市場和房地產證券化的推行是背道而行的。
(3)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房地產資產證券化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房地產證券化過程中涉及眾多的市場主體,包括原始債權人、證券特設機構、信用評級機構、貸款服務和證券投資者等,并且房地產證券化的過程就是調和他們利益的過程。但是,我國現行的《證券法》相關條款中缺乏對資產證券化在融資業務應用的規定,這勢必增加資產證券化的推進難度。同時建立風險隔離機制所需要的相關法律《破產法》和《信托法》出現的時間不長,實施過程中難免存在諸多困難。
(4)配套的金融中介設施不完善。房地產證券化整個實施過程中需要配套的完善的金融中介組織通過會計、審計和稅收等方式為之服務,可是我國當前階段市場主體水平還未達到如此的完善階段。特別是我國的資信評級機構獨立性差,投資者對資信評級機構認識不足,這些問題導致現有的評級機構做出的評級結果在投資者心日中沒什么影響力,資信評級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5)房地產金融市場的一級市場不夠發達,交易不夠活躍。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福利住房制度,金融市場又有國有四大商業銀行壟斷,因此,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形成了以非專業房地產金融機構的商業銀行為主體的市場體系,房地產金融市場缺乏為其解決一級市場發展中面臨的流動性、資金來源、信貸集中性等主要矛盾的二級市場,從而導致房地產金融市場沒有獲得真正發展,一級市場交易不夠活躍。
三、推進我國房地產證券化的順利發展的建議
(1)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我國房地產資產證券化起步較晚,對其認識還處于初級階段。一方面,我國國內的相關機構要加強與國際機構的合作,或者設立專門的教育模式,采用多種渠道,針對性的培養有關人才并對人才定期進行相關培訓,促進更多人學習國外先進的經濟技術,借鑒國外的豐富經驗,提高我國經濟監管和發展水平,建立一支既懂先進的金融知識,又了解我國國情的專業化隊伍,這樣才能更好的服務金融業務。另一方面,可以對相關證書進行嚴格的年審制度,來滿足證券化的實踐需要。
(2)建立并完善個人信用制度。我們應盡快建立包括個人信用登記、評估、風險預報及規避在內的一系列個人信用制度,對借款人就業和收入變動狀況及財產增減情況實行動態監控和跟蹤調查,以利于銀行擴大個人住房消費貸款規模。
(3)完善房地產證券化的相關法律法規。房地產證券化過程離不開政府的適度管理和法制的保障。政府必須對房地產金融體制的建立和發展房地產證券化給予大力支持并加強有效管理。要求對我國現行《證券法》等進行修改,還要對《土地法》、《房地產法》等基礎性法規進行完善,而且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等也要對各個法律法規以及資本市場的運作進行監督和管理,做到最大限度地保護房地產證券發起人、中間人和投資人的權益,以促進房地產證券化在我國健康、有序地發展。
(4)規范和完善金融中介機構。規范房地產證券化涉及到的房地產開發商、銀行、擔保、保險、信用評級等中介服務機構,嚴格遵守法規,提高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幫助廣大投資者在受到不斷變化的經濟大環境、信息源、自身的知識結構、判斷能力等因素的制約時,能夠及時、準確、完整地得到有關信息資料,提高證券化的透明度和效率。
[關鍵詞] 資產證券化業務 存在風險 防范對策
目前,我國被證券化的資產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類型,一種是金融機構的正常信貸資產,一種是金融機構的不良信貸資產,還有一種是企業收益專項資產。其中以不良資產本息償還為現金流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類型,被認為是化解不良資產比例過高、增強商業銀行資產流動性的重要手段,而得到眾多商業銀行的青睞。然而,由于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程序非常繁雜,容易產生風險的環節也就非常多,對其進行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就顯得十分重要。基于此,筆者就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風險控制問題展開論述,文章分別從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起人、資產證券化的中心環節――SPV、信用評估機構、擔保人以及受托管理人等五個容易產生風險的環節進行了分析與論述。
一、資產證券化業務發起人環節存在的風險及控制措施
1.資產證券化業務發起人環節存在風險
在進行資產證券化業務操作的這個流程中,一般情況下,貸款發放機構都會選擇出售這種法律形式來進行貸款的轉移。假如貸款不是采用出售的形式轉移給SPV,而是選擇了其他的貸款轉移手段,那么貸款發放組織與SPV之間僅僅是一種委托人與受托人的關系,這樣一來,發放貸款給貸款發放組織所帶來的風險并沒有降低,也沒有進行轉移。這對于SPV而言,它所需要承擔的風險以及其所得到的收益就會產生明顯的不對等。如果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起人產生違約行為或者面臨破產,則無疑會導致SPV的嚴重經濟損失。
2.資產證券化業務發起人環節風險控制對策
商業銀行的資產運營水平會對資產證券化業務發起人的熱情產生極大的影響。這種非系統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商業銀行同借款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同時也是影響到基礎資產池質量高低的重要問題。我國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的整個流程中,應當加強對相關制度執行的規范性,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信貸風險的防范措施是高效的。筆者認為應當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在進行住房貸款的發放之前,要做好該項貸款項目的評估工作;第二,針對那些準備為其發放貸款進行支持的按揭性質的房地產項目,要進行科學的市場評價,并以此為依據制定適當的貸款成數,從而有效的規避項目選擇以及銷售價格方面的風險;第三,構建有效的信用評價機制,準確判斷信用等級高以及信用等級較低的借款人,從而制定有針對性的風險管理方式。
二、資產證券化的關鍵――SPV環節存在的風險及控制措施
1.SPV環節存在的資產證券化風險
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環節是資產證券化的關鍵部分,實施這一環節的重要目的就是為了有效的避免發起人發生破產的風險,但是SPV本身也是一個新興的機構,這個機構也會產生破產的風險。如果SPV發生了破產,其所帶來的后果是非常嚴重的。SPV發生破產主要是由于以下兩個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一方面是機構主動申請的破產;另一方面是機構債權人自己申請所造成的破產。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要想有效控制SPV環節存在的資產證券化風險,就應當從上述這兩個方面來著手防范。
2.SPV環節存在的資產證券化風險的防范對策
筆者認為,有效防范SPV環節存在的資產證券化風險,可以采取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首先,通過制定有關制度進行限制,SPV機構應當在其相關制度的確定時,以明確的條文對其可能陷入自愿破產的狀況進行限制,從而防止機構自身主動提請自愿破產;其次,對其所從事的行業領域進行限制。在SPV設立之初,通常都會對那些商業金融領域以及其他性質的同該項資產證券化業務沒有聯系的借貸業務采取限制或者明確禁止的規定,這就有效的防止了SPV機構由于承攬其他交易業務而對其破產隔離效果產生危害;再次,制定并實施獨立董事制度。在SPV 的相關制度中明確規定,除非處于資不抵債的情況,并且經過全體董事(全體合伙人)或者至少包括一名獨立董事的同意,SPV 才能夠進入自愿破產的程序。
三、信用評估機構環節存在的風險及控制措施
1.信用評估機構環節存在的資產證券化風險
一般而言,抵押貸款證券通常都應當由一家或者兩家評級機構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在證券存續期間,評級機構將持續跟蹤監督發行人的財務狀況以及風險因素變動等情況調整其所持有證券的信用級別。然而,投資者卻不可以太過于信賴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這是由于:第一,信用評級機構只是對證券化產品的風險進行評價,并不能對利率風險或者證券的價格變動風險進行評價,更不能對由此產生的風險提供保證;第二,資產證券化業務時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資本市場上的投資者對于各項業務的認識與盈利目標不同,所以對其所存在風險的偏好也會有所不同,由于上述兩個方面的因素就會導致信用評價機構所出具的評級結果不能滿足所有投資者的需求。
2.信用評估機構環節資產證券化風險的防范對策
就我國當前資產評價機構的發展現狀來看,我國目前孫在的信用評價組織機構尚未得到整個市場的普遍認可與接受,資本市場以及市場的投資者尚未樹立起對我國信用等級評價組織所出具的評價結果的充分信任。基于這一現狀,筆者認為,加強對信用評估機構環節資產證券化風險的防范,應當做好以下兩個方面的工作:首先,積極采取各項措施,大力推動我國的信用等級評價機構的科學發展,使我國的信用等級評價機構能夠勝任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評級工作;其次,應當制定相應的有效機制,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督與管理,從而保證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開展有一個健康的外部環境。
四、擔保人環節存在的風險及控制措施
1.擔保人環節存在的資產證券化風險
信用增級的目的是為了使抵押支持證券在信用質量、償付的時間性與確定性等方面能夠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需要,從而提高定價以及上市能力,除此之外,還可以滿足發行人在會計、監管以及融資目標等多個方面的需求。信用增級可以分為內部信用增級以及外部信用增級兩個部分。內部信用增級包括直接追索、購買從屬權利、超額擔保和資產儲備等多個方面。
2.擔保人環節存在資產證券化風險的防范對策
信用增級分為內部信用增級,以及外部信用增級兩個部分,由于不同的信用增級方式所具有的潛在風險是不同的,所以針對不同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應當采取不同的、有針對性的風險防范對策,從而保證其所采用的信用增級方式是最為恰當的,除此之外,還應當加強對信用增級組織機構的外部監管。基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加強擔保人環節存在資產證券化風險的防范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著手實施:第一,不管是投資者,還是發行人,都應當對信用增級申請者的各方面實力進行持續的、不間斷的考察與衡量;第二,在信用增級過程中,應當盡可能的降低基礎資產與信用增級機構之間的相關程度。除此之外,對信用增級機構應當采取必要的監管機制。
五、受托管理人環節存在的風險及控制措施
1.受托管理人環節存在的資產證券化風險
由于受托管理人的信用和服務質量將直接關系到對投資者的本息償還,因此,同服務人一樣,受托管理人也可能會產生資金混用的風險。除此之外,在收到基礎資產組合所帶來的現金流或擔保人支付的資金后,一直到將其中一部分支付給投資者為止,中間也通常會存在一定時滯,這些都是受托管理人環節存在的資產證券化風險。
2.受托管理人環節存在資產證券化風險的防范對策
為了保證投資者在整個資產擔保類證券期限內都能及時得到償付,評級機構必須分析受托管理人的資信。筆者認為,加強受托管理人環節存在資產證券化風險的防范,就必須要保證受托人有能力履行其職責和保護投資者的權益,而為了確保受托人有能力履行其職責和保護投資者的權益,評級機構一般要求受托人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方面的標準:第一,受托人必須以資金形式持有資產,并擁有專門為特定交易設計的賬戶;第二,資金和賬戶必須以投資者受益為目的由信托機構持有,不應與受托人的其他資金相混合;第三,信托資金和賬戶不被納入受托人破產清算財產的范圍。
六、結束語
資產證券化業務在我國起步較晚,目前還沒有得到充分的發展。但是,伴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資產證券化業務的不斷創新與發展是必然的。正是基于此,我們在使用這一金融工具的過程中,更應當充分意識到其中所隱藏的各種風險,并積極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從而保證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能夠持續健康的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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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信貸在我國已經運行了十多年,而資金不足成為了小額信貸機構的難題,合理的運用小額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解決該問題,并進一步完善金融體系。本文從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含義入手,對某小額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的交易結構進行了全面分析,認為整個過程中的風險防控與法律約束是重點解決的問題。
【關鍵詞】
小額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
一、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含義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美國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通過將小額同質住房抵押貸款整合為資產組合,向融資機構發售了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而該融資機構又將這些信貸資產作為擔保,將其以有價證券為產品向廣大投資人發售。當信貸資產證券化出現以后,很快就被西方歐美的工業化國家學習并運用,這也極大推動了世界資本市場的運作。信貸資產證券化即把信貸資產中預計可以出現的現金流當成基礎資本,通過資本市場將資產支持證券發行,從而到達融資目的的工具。換句話說,信貸資產證券化就是把能夠預計產生現金流且流動性較差的信貸資產進行發售,市場中的信貸機構會買入這些信貸資產,其針對把這些信貸資產的未來收益設立資產池,再把該資產池里面的資產風險和收益進行有效重組與分割,最后得到能夠用于市場上流通及交易的有價證券。
二、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分析
(一)交易描述小額貸款公司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請,擬轉讓小額貸款余額應收款債權發行資產管理計劃補充其貸款資金,融資方第一大股東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人已在金融市場多次發行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外部評級AA。
(二)交易結構設計交易流程為融資方小額貸款公司向資產管理公司提出融資申請,并明確本資產管理計劃的交易結構、交易規模、成本和期限。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圖。計劃采用的是集合資金對接模式,合格投資者與資產管理公司簽訂相關文件。本計劃擬委托合格商業銀行作為資金托管人,應與擬委托的托管人簽訂《資產管理合同》并開立相應資金專戶。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在資金劃入托管賬戶時宣布成立;資產按照《債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向小貸發放融資。
三、風險管理與評估
(一)強化風險自留小額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起方持有一定數量的劣后級資產支持證券,設置原則即要超過各單總資產支持證券發行規模的百分之五,而持有的期限也要高于劣后級證券的存續期限。這樣一來,就可以使本項目小額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廣大投資人和小額信貸之間更加緊密的關聯起來,從而對道德風險有效防控。(二)實施“雙評級”體制小額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的投融資項目,是一個相對復雜的結構性項目,那么廣大的資產支持證券投資人就較不太容易對有關風險進行把握,這就要求有專業評級機構展開信用風險測評,這樣才可以給投資人相關參考。依據行業規定,我國債券市場里面需要有兩家專業機構對證券的交易與發行過程展開信用評級,這種“雙評級”體制通過相互制約讓評級結果的真實性增加,進一步幫助投資人進行風險預測。
(三)進行證券化的小貸資產結構需清晰簡潔美國引發轟動全球的次貸危機中的主要誘因即為多次證券化,這樣一來,證券化產品的最終結構形態就相當復雜,使投資人很難理解,另一方面,信用評級機構會在利益的引誘下過高評級部分證券,那么就會對投資者的利益造成損害。目前我國證券監管過程中也總結了金融危機的經驗,即要求信貸資產證券化最終的產品結構是清晰簡潔的,并嚴格控制合成證券化與再證券化過程。
四、特點與現實意義
在融資市場中的貸款過程中,債權人通過出售原貸款,可以達到資金周轉的目的,從而實現資金流動性,小額貸款公司為了使資金有流動性能夠把貸款出售于其他的銀行,可是無法從根本上處理好銀行系統中的流動性,這時就需要對其資產進行證券化,小額貸款企業便可以隨時回收資金。小額貸款機構作為媒介,使得資產支持證券市場中的資金流入小貸機構,而小貸機構在資產證券化以后,不僅可以賺取證券超額利差,還能夠獲得一定的服務管理費用。而在小貸機構進行證券化回收款項時,還會持續的放貸,當資金供應不足時再次進行證券化,就可以實現持續的經營過程。因此,小貸機構不會再有資金短缺問題,同時銀行也可以通過小額資產證券化得到一定收益。同時,小貸機構作為劣后級證券持有者還承擔借款人的違約風險,當然,它還能夠通過回購協議進行擔保,使之承擔更多的風險。總體而言,小額貸款資產證券化的特點包括:第一,小貸機構會有較好的收益效果,即通過資產證券化得到超額利潤以及服務管理費用;第二,小貸機構承擔整個過程中的大部分風險,大幅減小了風險損失的外部效應;第三,實現資產流動性,處理了資金瓶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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