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23 16:26:2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網絡市場監管工作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的廣泛普及,信息內容產品的生產和信息服務快速發展,各種新的服務、新的業態不斷涌現,信息資源市場空前繁榮。與此同時,一些有害信息、不良信息也趁機潛入人們的生活,嚴重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信息資源市場的監管問題,開始引起社會各界從上到下的高度關注。
信息資源市場是重要的要素市場,國家有關文件曾指出: 要加快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市場化進程; 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 適應數字化和網絡化發展形勢,建立健全協調一致、職責明確、運轉有效的監管體制,強化信息資源市場監管工作。所有這些,為我國信息資源市場的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
相比較傳統商品市場,信息資源市場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和復雜性,這就給政府部門的監管工作增加了新的難度。如果仍然沿用傳統的監管體制與機制,勢必難以有效應對。傳統的市場監管思路對于應對網絡化、信息化條件下的信息資源市場監管工作,具有顯而易見的不足之處。
我們認為,改善信息資源市場監管應當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即: 應當以不斷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為依托,運用先進創新的監管技術與手段,探索長效機制,鼓勵開拓創新,努力形成協調一致、職責明確、運轉有效的,政府部門監管、行業組織自律、中介機構服務、社會公眾監督“四位一體”的監管體制,保護信息資源市場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推動信息資源產業的健康、有序、快速發展,促進信息資源市場在經濟、社會、文化、行政四個領域功效的和諧統一。
上述幾個方面構成了信息資源市場監管的體系框架,可以用下圖表示。這個體系框架基本涵蓋了信息資源市場監管工作的目標體系、監管主體、監管手段以及法律環境支撐等幾個方面。
統一目標
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目標是涉及宏觀(國家經濟、社會、文化、行政等層次)、中觀(產業層次)、微觀(市場微觀主體層次)多個層次的復雜目標體系。
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框架
信息資源市場監管目標體系應當包括: 在市場微觀層次上,促進信息資源市場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協調共贏; 中觀產業層次上,促進信息資源產業的健康、有序、快速發展,宏觀層次上,促進信息資源市場在經濟、社會、文化、行政四個領域功效的和諧統一。
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各層次內的目標是相互聯系、不可割裂的統一整體,信息資源市場的有效監管需要綜合統籌微觀、中觀、宏觀各個層面的具體目標,有效協調上述各層次目標間的關系,把三個層次目標的和諧統一作為努力方向。在研究制訂政策的過程中,要對不同層次目標間的矛盾給于充分重視,以保證監管政策的科學性、協調性和有效性。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是規范社會行為、建設法制社會的必然需要,也是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重要基礎。有效的信息資源市場監管必然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基礎之上。
當前,由于信息資源市場領域新、發展快、變化多等特點,與之相適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十分完善,主要問題表現在相關法律法規層次不高、有關環節缺失以及不夠細致等諸多方面,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信息資源市場監管工作的效力與效率,不利于信息資源市場的健康發展。
信息化、網絡化條件下的信息資源市場監管,必須盡可能地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充分發揮社會各方的積極性與能動性,才能有效彌補“有限政府”監管“無限網絡”的局限與不足。
因此,有必要將信息化、網絡化環境下的信息資源市場監管立法工作提上日程,加緊對信息化、網絡化條件下信息資源市場主體與行為特殊性的研究,加快適應新形勢的法律法規建設,尤其是應當加緊對信息資源市場監管工作意義重大、需求迫切的法律法規的立法進程,加快重要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司法補充的出臺。
提高監管創新技術
信息資源市場本身的高技術性與信息資源市場的復雜性共同決定了在信息資源市場中運用先進技術的必要性。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建設過程中,必須廣泛地吸收現有科技領域的技術成果,在信息資源市場的監管方式上努力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在監管思路上不斷創新,實現監管目標,提高監管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信息化、網絡化條件下的信息資源市場監管工作必然存在著許多運用傳統思路與手段難以有效解決的問題與矛盾,但運用傳統的技術手段難以有效應對的地方,也正是新技術、新手段、新思路得以有效發揮作用的突破口。
形成“四位一體”的監管格局
信息資源市場在時間與空間上近乎無界的特性以及交易主體、交易行為多樣化、復雜化等特性決定了“單純依靠政府部門實施監管”的傳統監管模式很難有效發揮作用。信息化、網絡化條件下的信息資源市場監管,必須盡可能地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中介機構、社會公眾在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領域的積極性與能動性,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彌補“有限政府”監管“無限網絡”的局限與不足。
在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框架中,政府部門、行業組織、中介機構、社會公眾是實現信息資源市場有效監管的根本力量。四類主體在信息資源市場監管工作中的機制與作用各不相同,通過政府部門的監管、行業組織的自律、中介機構的服務、社會公眾的監督四種監管手段的不同分工與相互約束,有助于保證監管的客觀公正; 通過四種監管主體的互為補充與協同運轉,有助于提高政府效率,實現全面監管。
王忱
【關鍵詞】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市場監管模式轉型 合作型市場監管模式
一、研究緣起
市場監管是指為解決市場失靈,維持穩定有序的市場環境,監管主體依法對市場主體、市場活動及其所產生的的產品和服務等因素進行監管的行為。其本質在于政府以直接微觀的干預手段矯正市場失靈,是在不存在市場最優解的前提下,政府代替市場的一種次優制度安排。良好的市場監管既能夠有效的矯正市場失靈,又能夠有效的維護社會公平和穩定社會秩序。
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作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推動政府簡政放權和職能轉變的重要切入點,對于放寬了市場準入條件,營造自由競爭的市場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在激發市場經濟活力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場經濟的不確定性和風險因素,這對高效的市場監管提出了客觀需要。但是目前我國強制型市場監管模式卻存在諸多問題,難以適應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變化的市場環境,因此推動市場監管模式轉型勢在必得。基于此,本文以市場監管監管主體是否多元、監管內容是否合理有限、監管手段是否多樣、監管程序是否民主法治、對監管權的監督機制是否健全為分析維度當前我國的市場監管模式進行歸類分析,并結合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對市場監管模式轉型的導向作用,描繪我國市場監管模式轉型的路徑和未來轉型的方向,為我國市場監管模式轉型工作提供借鑒。
二、我國當前的市場監管模式――強制型市場監管模式
我國的市場監管發軔于計劃經濟時期的政府管制,形成于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體制改革和歷屆政府機構改革,大致呈現出全面政府管制(計劃經濟時期)――監管放松(1978年到2003年)――監管改革(2003年至今)的發展脈絡。就目前我國市場監管模式的整體情況而言屬于強制型市場監管模式。強制型監管模式是指政府為了維護市場秩序和自由競爭,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運用行政審批、例行檢查、行政處罰等強制性的行政手段對市場主體的主體資格、經營行為等內容進行嚴格的監督的一種監管模式。該監管模式的特點就在于:①信任機制的缺失,即以政府為主導的監管主體不信任自利的市場主體能夠實現自我監管,市場主體也不信任以政府為主導的監管主體在監管工作能夠堅持公共利益導向,實現秉公執法;②監管主體的一元化,即政府幾乎承擔了所有的市場監管責任,缺乏有效的市場監管參與機制,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幾乎不參與或僅僅在形式上參與市場監管工作;③大而全的監管內容,目前我國市場監管內容大概涵蓋了市場主體資格和經營資格監管、市場行為監管、產品和服務質量監管、市場風險監管等內容;④監管手段單一、監管效能有限。監管手段多以事前嚴格的審批核準、事中的市場檢查或巡視,事后的行政處罰等強制性手段為主,難以適應量多異質的市場監管對象,監管工作容易出現成本效益失衡的問題。⑤對監管權的監督機制不健全。尚未形成對市場監管機構的專門監督機制,雖然建立了涵蓋立法、行政、司法、社會四位一體的監督體系,但是存在監督資源分散、監督缺乏合力;行政監督一權獨大,其他監督尤其是社會監督流于形式;監督法律制度缺失導致監督缺乏有效的法制保障等問題。我國當前的強制型市場監管模式帶有強烈的政府干預的色彩,雖然具有短期見效快、威懾力大的優勢,但是也存在諸多問題,例如監管理念滯后、監管機構設置不規范、監管權力分散、監管職能越位缺位、監管手段單一強制等,這決定了在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時代背景下我國市場監管模式必須轉型。
三、市場監管改革先行區的監管模式――復合型市場監管模式
針對強制型監管模式存在的系列問題,少數市場監管改革先行區結合地方實際創新了市場監管的模式。這類市場監管模式可以稱之為復合型市場監管模式,是因為它一種過渡性的監管模式,既包含了強制型監管模式的部分要素,又兼具了合作型監管模式的先進理念。事實上,深圳、上海等市場監管改革先行區所建立的市場監管模式就是復合型市場監管模式。以上海浦東新區為例,在市場監管改革工作中推行了“三合一”改革,整合工商、質檢、食藥監實現對生產、流通、消費的“全過程監管”;優化市場監管流程,在市場準入、食品安全監管、產品質量監管、公眾訴求處置、執法辦案領域實現“五個一體化”;推行“一個街鎮、一個監管所”模式,實現監管重心的下移。之所以將浦東新區的監管模式歸為復合型監管模式是因為相較于強制型監管模式,其進步之處在于有效地理順了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壓縮了政府事前審批事項的規模,推動市場監管由事前審批轉變為事中事后的監管;推動關聯監管部門的資源、職能、隊伍的化學整合,在專業管理的基礎上實現綜合執法,構建了政府內部的大監管格局;實現生產、流通、消費的“全過程監管”以及“五個一體化”,推動市場監管流程的優化,有效地提高了監管效能;變革監管部門的管理模式,由垂直模式轉變為屬地模式,推動監管執法力量的下移,為市場監管工作的落實奠定了基礎。但與此同時由于這種監管模式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難以適應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市場監管工作的需要。例如尚未在市場監管工作中建立起有效的多方合作機制,非政府監管主體參與市場監管工作的廣度和深度有限;社會信用信息體系不健全,信用監管在市場監管中運用有限;市場監管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缺乏規范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能配置、執法流程、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專項法律法規,市場監管工作的法治化程度有限。
四、順應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市場監管模式――合作型市場監管模式
(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對市場監管模式轉型的導向作用
自2012年廣東省改革試點以來,我國的商事登記制度大致形成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 “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先照后證證照分離”、企業年報和信息公示制度、事中事后監管和信用懲戒制度改革等內容。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帶來的市場環境的變化和政府職能的轉變在客觀上對現行的強制型市場監管模式形成了一定的沖擊,也為未來市場監管工作的轉型樹立了新的方向標。具體而言包括:監管治理,即在市場監管工作中建立多方合作機制,推動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參與監管工作,實現市場監管工作的社會化;監管服務,即以市場主體為中心精簡監管事項、優化監管流程、革新監管工具,以提高監管效率,為市場主體提供優質高效的監管服務;協作監管,即打破政府監管部門之間的壁壘,以整合市場監管職能為抓手,建立市場監管部門的大部門體制,提高監管的合力;信用監管,即以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依托,通過聯合懲戒機制對納入黑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市場主體及其主要負責人給予失信懲罰。
(二)合作型市場監管模式的含義和本質特征
基于我國現存的強制型市場監管模式的諸多弊端、改革先行區的復合型市場監管模式的不足以及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對市場監管模式轉型的導向作用,筆者認為未來我國市場監管模式轉型的方向應該是合作型市場監管模式。合作型市場監管模式是基于多方合作機制基礎上的市場監管主體對市場進行有限監管的一種監管模式。其本質區別就在于:
監管責任的重新分配與監管角色的轉變。合作型監管模式強調市場監管的責任不僅僅在于政府一方,而是市場中的全體利益共同體的共同責任。因此它建立了多方合作機制,在該機制下市場主體與以政府為主導的監管主體間是一種主動―輔助的關系,市場主體承擔主要的監管職責,由被動地接受監管轉變為主動的自我監管;政府在市場監管中僅起輔助作用,由直接監管者轉變為“自我監管和制度的構建者”,政府的職責僅在于通過完善法規體系和強化制度設計來激發培育市場主體的自我監管意愿和監管能力。
現代監管的理念。現代監管的特征,一是基于規則,二是同政府保持距離。合作型市場監管模式下的市場監管工作不再是單純的命令和控制,而是基于規則,這種規則是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代表各方利益的監管規則,是一種能夠被人們認可和自覺遵守的監管規則。因此基于規則的市場監管工作體現出民主、法治的現代監管理念。同政府保持距離是指按照民主協商程序形成的監管規則不是由政府執行,而是由一個獨立的機構執行,由此避免政府的過度干預和監管過程的偏私,保證監管職責的切實履行。因此,同政府保持距離的市場監管工作體現了公平、責任的現代監管理念。此外,合作型監管模式還秉承了有限監管的的現代監管理念,監管內容由重主體資格轉變為重市場行為、監管方式由重事前審批轉變為事中事后監管。
完備的法律體系。合作型市場監管模式是一種高度法治化的監管模式,立法先行、嚴格執法是其基本原則。在橫向層面,合作型監管模式在經濟性監管領域和社會性監管領域的各行各業都建立的完備的市場監管法律體系,使市場監管工作有法可依。在縱向層面,合作型監管模式建立了涵蓋法律―行政法規―監管規則和標準的自上而下、效力遞減的市場監管法律體系。其中法律、行政法規從宏觀的角度對市場監管工作的價值和方向進行規范,具有強制力,各市場主體必須遵守;監管規則和標準是由行業協會制定的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業內部契約,從微觀的角度對市場監管工作的細節進行指導,各市場主體在監管工作中結合自身實際參照監管規則和標準實行自主監管。因此,該市場監管法律體系有效地避免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問題。
軟硬兼施、強度漸進的市場監管手段。合作型市場監管手段形象的可以概括為“溫和的大炮,即管制機構要帶著大炮才能對被管制者溫柔的說話”[[]],一般而言包括兩個監管手段系統:一是柔性監管手段體系,通過說服、教育、獎勵、資助等手段引導監管對象主動糾正違法行為;二是強制監管手段體系,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行政拘留等手段對違法違規行為給予相應的處罰,使監管對象被動地糾正其不當行為。在實際的市場監管工作中,當監管主體發現監管對象有違法違規行為時,一般先依次采用柔性監管手段解決問題,當柔性監管手段用盡仍不能解決問題時,監管主體就會啟用強制性監管手段。因此合作型市場監管模式的監管手段既可以激發和培育監管對象的公民精神、自我監管意識和能力,又能保證監管工作的威懾力,提高監管效能。
監管治理網絡。不同于強制型市場監管模式的自上而下的監管體系,合作型市場監管模式借鑒治理理念,建立了涵蓋政府、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在內的市場監管治理網絡,在該網絡中各監管主體之間是平等信任、相互依賴的合作伙伴關系,共同完成監管工作。
(三)我國市場監管模式轉型的路徑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三類市場監管模式在特定的歷史發展階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我們需要明確的是順應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監管模式應該是合作型監管模式,而非強制型和復合型監管模式。但是在推動市場監管模式轉型過程中仍存在著一系列的制約因素,主要包括:政府層面因監管權分散、監管職能錯位越位缺位、監管機構設置不合理等方面的不足,政府還無法實現對市場的高效監管;行業協會層面因相關法律法規的缺位、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職能定位不準確等問題,我國目前的行業監管能力有限;社會監督層面因法律法規保障和約束機制的缺位、社會輿論監督機制不健全、公民參與意識薄弱和參與能力有限,我國市場監管工作的社會參與度較低;法律層面因立、改、廢工作的滯后以及統一的市場監管法的缺位,我國的市場監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社會誠信體系方面因社會信用法規和標準缺失、信用服務市場不成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社會征信體系不完善等制約因素,信用監管無法在市場監管工作中施展拳腳。正是以上制約因素使得我國市場監管模式轉型工作很難由當前的強制型監管模式到合作型監管模式一步到位實現,而是要堅持漸進主義的演變路徑,由強制型監管模式過渡為復合型監管模式,然后在各種制約因素已經解決的基礎上由復合型監管模式轉變為合作型監管模式。
參考文獻:
[1]王湘軍.電信業政府監管研究――行政法視角[D].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9.
[2]上海市工商局辦公室課題組.上海推進市場綜合監管體制改革的調研報告[J].中國工商管理研究,2015,(5).
[3]楊炳霖.對抗型與協同型監管模式之比較[J].中國行政管理,2015,(7).
在整治工作中,各相關股室認真按照局領導的工作要求,對基層單位開展檢查工作具體做什么,怎么做等具體問題進行指導。比如在農村家電市場檢查工作中,在指導時就明確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做好家電市場主體情況的摸底工作;二是做好家電市場的日常巡查工作;三是要發揮*網絡的作用,通過加強指導促進了我局農村家電市場的整治工作的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根據上級的有關文件精神,我局黨組高度重視,進行了專項部署。由局長負總責,分管公平消保工作和市場合同工作的副局長按照分工分別抓好職責內的工作,公平消保股負責協調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和檢查大隊主要做好檢查工作。并于今年*月*日召開了分管執法辦案工作的副所長參加的市場監管工作會議。
三、加強工作督查
成立以分管公平交易工作的副局長為組長,市經貿局、公平消保股、檢查大隊、消委等部門人員為成員的農村市場監管督查工作小組。督查小組任務是及時了解轄區工商所開展農村市場監管工作的情況。督查組已深入到了*、*、*、*、*、*等鄉鎮進行督查,向經營者了解片段人員是否介入監管、查閱片段人員巡查記錄等情況。
四、做好宣傳活動
為進一步推進家電下鄉工作,在*至*月期間開展了“家電下鄉宣傳月”活動。一是通過開展農村家電市場監管和督查工作深入農村家電經營戶,在開展家電經營情況檢查的同時,積極宣傳家電下鄉的意義,要求經營者認真按照國家的有關精神,做好銷售工作,配合國家財政補貼的政策,協助落實好國家惠民政策;二是要求經營者做好自律,杜絕經銷假冒偽劣家電,不做欺騙性的虛假廣告,并做好對銷售假冒偽劣家電經營者的舉報工作;三是通過新聞媒、報刊、消費維權導報等向社會宣傳家電市場的整治工作情況和案件查處情況;四是發揮*消費維權站點的網絡優勢,通過向站點發放有關家電宣傳資料,把國家的有關政策宣傳到基層;五是通過網站把家電整治工作的情況以政府信息的方式對外公開,方便群眾了解實情。
當前春耕備耕在即,正是農資商品銷售和農民購買農資商品的高峰時節。為切實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春耕生產正常進行,市工商局組織召開了這次會議,總結過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統農資市場監管工作,進一步查擺問題,分析形勢,研究部署今年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把“紅盾護農行動”不斷推向深入,努力開創我市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農資市場監管,保障春耕生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對于抓好今年春耕生產和奪取全年農業豐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加強農資市場監管是我們的職責所在,開展農資打假是我們應做的工作。這項工作是工商部門立足職能,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支持“三農”工作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局出發,做出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圍繞愛農護農幫農行動,鏟除坑農損農害農行為,通過我們的不懈努力,實現農資市場秩序的根本性好轉,確保農民用上“放心種子”、“放心化肥”和“放心農藥”。要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利益,增進農民福祉,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對廣大農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農”工作和維護農民利益的自覺性,積極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
近年來,全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了農資市場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了農資市場監管措施,加大了農資市場的規范和整治力度,“紅盾護農行動”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別是去年市局市場科去年農資商品網上備案、農資連鎖經營等創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區工商局考核組的認可。但我們也應當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市農資市場秩序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制假售假行為還沒有得到根本遏制,坑農害農現象還時有發生,農資流通渠道還沒有得到理順。同時,我們的農資市場監管各項制度還沒有落實到位,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還有待于進一步探索和完善。通過去年的年末考核我們也發現了部分旗縣區工商局在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市場科的創新工作在部分旗縣區工商局就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如:農資經營者網上備案和農資經營者供貨商檔案制度沒有完全落實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農資商品質量網上監管平臺”備案的戶數不足農資經營者總戶數的__%;在具體的已辦理農資商品準入備案手續的經營者中,品種的備案率也不高,產品生產者的有關情況錄入不完整。供貨商檔案建檔率比例低,檔案資料不完整。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
二、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農資市場秩序整頓,保障春耕生產正常開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繼續推進紅盾護農行動,深入開展農資市場秩序整頓,把維護和實現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打假、護農、增收”為目的,進一步加強種子、肥料、農藥等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和嚴重坑害農民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工作,保障春耕生產正常開展。
(一)強化落實,完善農資市場管理的各項制度。各旗縣區工商局要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的基礎工作,全面落實農資市場監管供貨商檔案制度、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備案登記制度、售貨信譽卡制度、商品質量承諾制度和農資經營者信用監管等五項制度,強化農資市場監管基礎工作,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立即開展一次對轄區所有農資生產經營者,特別是對中小農資生產經營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貨商檔案和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備案相關材料。同時,抓好創新工作的落實,現在市局市場科與信息中心已經開通了農資市場網上監管平臺,各旗縣區工商局必須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對本轄區的農資經營戶必須全面實行網上備案,并及時更新內容。通過這一措施,深化農資商品入市備案管理和網上監管方式改革,強化對農資商品如實備案資料的實質性審查,使網上監管平臺發揮全方位的監管效力。會議結束后各地要及時召開會議,傳達此次會議精神,按照市局這次會議和實地指導等形式組織好培訓工作。各旗縣區工商局也要與工商所長簽訂農資市場管理責任狀,層層落實好監管責任。
(二)抓住重點,加強農資市場管理。各旗縣區工商局要加強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及配件等農資市場監督管理。集中力量對農資生產、銷售相對集中的地區及批發市場、專業市場和集散地,特別是農村集貿市場,進行重點檢查,對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的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確保春耕生產安全,確保不誤農時。強化農資經營者的質量責任,倡導農資經營者在農資商品交易活動中簽訂合同時使用示范文本,提高農民的維權意識。今年市局選擇了赤峰市農業生產資料公司等_家信用好、經營規范、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作為全市首批開展農資連鎖經營的試點企業,各地要抓好農資連鎖經營試點企業的登記、備案、質量抽檢等工作的落實,管理好農資連鎖經營的龍頭企業,確保農資連鎖企業發揮積極作用,維護良好的農資市場秩序。
(三)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辦事、依法行政是嚴厲、準確打擊坑農害農行為的保障,是凈化市場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實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樹立、維護工商機關監管農資市場威信的保障。我們要緊緊圍繞種子、農藥、肥料、農機及零配件等重點品種,突出加強對農村農資市場特別是零售商戶的整治,嚴厲打擊在產品標簽、保質期、產品質量等方面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大案要案。徹底搗毀制假售假窩點,防止假冒偽劣農資商品進入市場和坑農、害農事件的發生。各級工商機關要在嚴厲打擊坑農害農行為過程中,注意學習農資領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識,特別要了解掌握各種農資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關注新發展,了解兄弟部門的監管動態,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職責的意識和能力。要認真組織好“農資放心工程示范店”評選活動,以典型為榜樣引導廣大農資經營者守法經營,誠信經營。要積極會商消費者協會、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經紀人協會和各類農資、肥料、農藥、農機、飼料等行業協會及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充分發揮他們的獨特作用,加強自律性監督,引導農資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熱情為“三農”服務。
當前春耕備耕在即,正是農資商品銷售和農民購買農資商品的高峰時節。為切實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春耕生產正常進行,市工商局組織召開了這次會議,總結過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統農資市場監管工作,進一步查擺問題,分析形勢,研究部署今年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把“紅盾護農行動”不斷推向深入,努力開創我市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農資市場監管,保障春耕生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對于抓好今年春耕生產和奪取全年農業豐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加強農資市場監管是我們的職責所在,開展農資打假是我們應做的工作。這項工作是工商部門立足職能,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支持“三農”工作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局出發,做出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圍繞愛農護農幫農行動,鏟除坑農損農害農行為,通過我們的不懈努力,實現農資市場秩序的根本性好轉,確保農民用上“放心種子”、“放心化肥”和“放心農藥”。要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利益,增進農民福祉,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對廣大農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農”工作和維護農民利益的自覺性,積極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
近年來,全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了農資市場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了農資市場監管措施,加大了農資市場的規范和整治力度,“紅盾護農行動”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別是去年市局市場科去年農資商品網上備案、農資連鎖經營等創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區工商局考核組的認可。但我們也應當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市農資市場秩序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制假售假行為還沒有得到根本遏制,坑農害農現象還時有發生,農資流通渠道還沒有得到理順。同時,我們的農資市場監管各項制度還沒有落實到位,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還有待于進一步探索和完善。通過去年的年末考核我們也發現了部分旗縣區工商局在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市場科的創新工作在部分旗縣區工商局就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如:農資經營者網上備案和農資經營者供貨商檔案制度沒有完全落實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農資商品質量網上監管平臺”備案的戶數不足農資經營者總戶數的__%;在具體的已辦理農資商品準入備案手續的經營者中,品種的備案率也不高,產品生產者的有關情況錄入不完整。供貨商檔案建檔率比例低,檔案資料不完整。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
二、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農資市場秩序整頓,保障春耕生產正常開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繼續推進紅盾護農行動,深入開展農資市場秩序整頓,把維護和實現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打假、護農、增收”為目的,進一步加強種子、肥料、農藥等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和嚴重坑害農民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工作,保障春耕生產正常開展。
(一)強化落實,完善農資市場管理的各項制度。各旗縣區工商局要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的基礎工作,全面落實農資市場監管供貨商檔案制度、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備案登記制度、售貨信譽卡制度、商品質量承諾制度和農資經營者信用監管等五項制度,強化農資市場監管基礎工作,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立即開展一次對轄區所有農資生產經營者,特別是對中小農資生產經營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貨商檔案和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備案相關材料。同時,抓好創新工作的落實,現在市局市場科與信息中心已經開通了農資市場網上監管平臺,各旗縣區工商局必須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對本轄區的農資經營戶必須全面實行網上備案,并及時更新內容。通過這一措施,深化農資商品入市備案管理和網上監管方式改革,強化對農資商品如實備案資料的實質性審查,使網上監管平臺發揮全方位的監管效力。會議結束后各地要及時召開會議,傳達此次會議精神,按照市局這次會議和實地指導等形式組織好培訓工作。各旗縣區工商局也要與工商所長簽訂農資市場管理責任狀,層層落實好監管責任。
(二)抓住重點,加強農資市場管理。各旗縣區工商局要加強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及配件等農資市場監督管理。集中力量對農資生產、銷售相對集中的地區及批發市場、專業市場和集散地,特別是農村集貿市場,進行重點檢查,對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的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確保春耕生產安全,確保不誤農時。強化農資經營者的質量責任,倡導農資經營者在農資商品交易活動中簽訂合同時使用示范文本,提高農民的維權意識。今年市局選擇了赤峰市農業生產資料公司等_家信用好、經營規范、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作為全市首批開展農資連鎖經營的試點企業,各地要抓好農資連鎖經營試點企業的登記、備案、質量抽檢等工作的落實,管理好農資連鎖經營的龍頭企業,確保農資連鎖企業發揮積極作用,維護良好的農資市場秩序。
(三)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辦事、依法行政是嚴厲、準確打擊坑農害農行為的保障,是凈化市場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實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樹立、維護工商機關監管農資市場威信的保障。我們要緊緊圍繞種子、農藥、肥料、農機及零配件等重點品種,突出加強對農村農資市場特別是零售商戶的整治,嚴厲打擊在產品標簽、保質期、產品質量等方面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大案要案。徹底搗毀制假售假窩點,防止假冒偽劣農資商品進入市場和坑農、害農事件的發生。各級工商機關要在嚴厲打擊坑農害農行為過程中,注意學習農資領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識,特別要了解掌握各種農資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關注新發展,了解兄弟部門的監管動態,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職責的意識和能力。要認真組織好“農資放心工程示范店”評選活動,以典型為榜樣引導廣大農資經營者守法經營,誠信經營。要積極會商消費者協會、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經紀人協會和各類農資、肥料、農藥、農機、飼料等行業協會及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充分發揮他們的獨特作用,加強自律性監督,引導農資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熱情為“三農”服務。
關鍵詞:分類管理 監管模式 非強制性監管
回顧工商恢復建制三十年來走過的歷程,努力探索監管工作規律,在新的發展起點上,創新現代監管模式。努力做到“四個統一”。
一、市場監管的實踐回顧
國家工商總局周伯華局長指出:“隨著我國改革發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了監管理念,拓展了職能空間,提高了執法效能”。這一重要闡述總結提煉了工商恢復建制三十年來市場監管的變化軌跡,就是不斷推進市場監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歷史進程。這一過程體現了與時俱進的時代背景。
(一)監管執法的效能和水平逐步提高
1、監管領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
1978年以前,工商部門負責查處倒賣國家物資,打擊手表、藥材、電器等產品的走私活動,清理路邊農副產品等小商販,管理對象主要集中在個體工商戶,工商職能單一,監管領域狹窄。黨的后,工商部門的市場監管也逐漸轉向了對社會主義大市場的管理,監管領域從對個體工商戶的監管延伸至各類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的監管,在監管效能上實現了從治標監管向治本監管的跨越性轉變。
2、監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細轉變
過去,我們的監管胡子眉毛一把抓,使自己陷身于日常監管之中而不能自拔,占據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監管工作職能卻不能落到實處。2003年8月,上海市工商局推行分類管理的監管方式,對信譽良好、無違法記錄的一、二類企業實施遠距離監管,對有違法的企業、重熱點行業實行近距離監管,直至零距離監管,監管方式逐漸從監管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達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3、監管手段由傳統向現代化轉變
以前,監管主要靠步行、自行車進行巡查,靠眼觀、耳聞來解決問題,監管手段有限,隨著時代的發展,現在基層工商所都配備了執法車輛,工商干部人人配備了電腦,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通過建立信息采集、、共享的信息化市場管理體系,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實施動態監控預警。
同時,12315熱線也從當年簡單的消費者申訴舉報電話演變成一個行政執法體系。借助信息網絡技術,工商部門實行了外商投資企業網上年檢,在農資市場推行市場監管預警制等。可以說,監管手段的轉變從一個側面展示了工商部門的現代化進程。
(二)制約監管效能的突出問題
1、監管理念有待更新
目前,分類管理基本實現了變“等距離”監管為“分距離”監管,但是工商部門內部還存在著“粗放檢查”、“經驗主義”的傳統監管方式,使干部忙于應付,耗費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此。監管理念如何做到與時俱進,真正做到“監管與發展統一、監管與服務統一、監管與維權統一、監管與執法統一”。有待我們進一步探索。
2、強制監管受到約束
隨著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工商部門被賦予的強制監管措施越來越有限,諸如《打投條例》等法規的取消,使監管手段的運用受到約束。同時監管對象的不配合,取證的難度加大,暴力抗法現象的遞增,使我們的執法環境面臨挑戰,嚴重影響了監管效能。
3、監管效率需要提升
一方面,隨著市場經濟發展,一線監管干部的人均監管經濟戶口大幅提升,面對工作任務的日益繁重,如何在人手偏缺的情況下實現效能的最大化,提升監管效率成為一個全新的課題。另一方面,目前制假手段科技化、制假窩點隱蔽化,傳統監管的作用已經非常有限,改進監管方式,實行科學監管已勢在必行。尤其是如何通過信息化手段把各種監管信息整合,實現資源共享,符合總局“四化”建設的新要求,有待進一步探析。
三十年的實踐證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越發達,就越需要加強對市場的監管,越需要不斷創新監管模式,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分類管理不是一個獨立的管理辦法,而是一整套管理制度,包括了分類辦法、實施意見和對嚴重違法經營者如何規范等三個組成部分,并按照“界定距離,分類監管,突出重點。強化效能”的要求實施。隨著我國經濟的日益發展,工商部門監管對象將大幅度拓展,對工商干部素質和監管手段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須充分認識“四化”建設的重要性和指導意義,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實踐,凸顯監管手段在市場監管中的重要地位,充分發揮監管手段在市場監管中的橋梁紐帶作用。
二、創新現代監管模式的前瞻性思考
(一)以創新監管理念為先導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思想觀念的創新是一切創新的前提和基礎。當前要按照“四化”建設的新要求,樹立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監管理念,以科學發展的要求去創新監管模式。徹底擺脫管理集貿市場的局限思維和監管模式,樹立統一開放的市場觀念,徹底擺脫監管國內市場的慣性思維,樹立國際化大市場的觀念。
而且,工商部門要以理念創新為先導,拓寬監管視野。堅持科學監管和以人為本的理念,發揮行業自律,強化輿論監督,引導群眾參與,樹立執法為民的工商形象,實現監管行為的規范化和監管效能的最大化。
(二)探索非強制性監管的效用
非強制性的監管是對行政執法行為的有益補充。深入研究和推進“四化”建設,強化非強制性措施,促進經濟主體自律,構建長效監管機制,從而達到監管成本與效能的有機統一。
一是創新宣傳形式。采用行政指導、行政告誡、窗口指導等形式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工商部門必須適應時展的潮流,善于采用新型的宣傳模式,充分運用互聯網、手機、互動媒體等新型媒體,通過電子郵件、短信、社區平面媒體、賣場終端視頻等途徑進行宣傳,這樣能極大地降低消費者獲取信息的成本,為服務對象的工作帶來便利,使工商的履職不落后于信息化社會的發展,也有利于樹立現代化、高素質的工商形象。
二是拓展宣傳渠道。工商部門應該積極拓展宣傳渠道,樹立工商良好形象。一方面,積極參與奧運、世博等社會公益活動,選送高素質的志愿者,提供車輛等配合活動順利開展,在活動中發揮更加積極主動的作用:另一方面,在主流媒體開播節目,擴大工商宣傳廣度,通過案例將典型的企業違法行為進行曝光,達到“查處一個案件,規范一個行業”的效果。
三是控制違法行為的源頭。以處理黑網吧為例,南電信部門依據工商部門抄告信息及查清的網絡接人情況,依法停止“黑網吧”互聯網信號接人,被切斷信號的“黑網吧”無法進行正常經營,再無反彈的可能,有效避免了執法干部實施收繳行為在社會上留下的不良印象,妥善解決了當事人面臨物資被沒收時產
生的強烈抵觸情緒,也大大降低了監管成本。
四是落實行政獎勵措施。發揮行政獎勵措施的激勵作用,結合實際制定《地下食品加工窩點舉報獎勵措施》等規定,廣辟舉報信息來源,舉報一經查實,即給予獎勵。通過完善舉報獎勵制,調動舉報人的積極性,加強專項整治的輿論監督。
(三)把握信息化監管的發展趨勢
積極推進監管手段的高科技化、信息化是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有效途徑。當前,工商部門要把信息化監管作為“四化”建設的創新舉措,通過分類指導,穩步推進,善于發現問題和薄弱環節,著力解決實際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充實和豐富“四化”的內涵。
一是建立健全相對獨立的動態數據庫。建立健全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經營主體的動態數據庫,尤其對可能影響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重要商品信息,分級建立上下聯通的相對獨立的經營主體數據庫。同時,匯總收集有關的法律法規、商品質量國家、行業標準等知識數據庫,供監管干部查詢使用。依托數據庫技術,實現監管主體信息的動態記錄、信用等級的動態更新、檢查內容的動態調整,把監管工作貫穿于市場主體經營活動的全過程,為動態監管、網上監管提供堅實的數據基礎。
二是加強監管信息化網絡的內外互聯。一方面,積極建立健全部門協作監管執法信息化網絡體系,加強與農業、質檢、衛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建立各相關監管部門之間的網絡信息傳輸通道,實現監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綜合利用。另一方面,建立與消費者組織、行業協會、新聞媒體和消費者的網絡交流通道,充分利用互聯網通道,有針對性地開展行業規范行動,對發現的監管線索依法組織查處,并通過網絡通道及時反饋。
工商明電〔201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近期,一些商家、互聯網站借中秋國慶消費旺季,推銷高檔月餅、煙、酒等高價時令禮品,宣揚奢靡之風、送禮文化、集團消費,助長了享樂主義的不正之風,破壞了黨風政風,為違規購買贈送節禮、違規發放福利等現象提供了土壤。為了防止“”問題反彈,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引導樹立理性消費觀念,遏制社會不良風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各地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作用,綜合運用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維護好節日市場秩序,同時為持續遏制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提供保障。
二、依法加強廣告監測監管。要加強兩節期間等重要時間節點的廣告市場監測檢查工作,以月餅、煙酒等高價時令禮品為重點,強化廣告監測。對含有宣揚奢靡之風、送禮文化等不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要求內容的廣告,要立即責令媒體停止,及時約談廣告主和廣告者,對情節嚴重的,要依法進行查處。
三、切實開展消費警示和教育引導。各地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兩節”期間消費者的投訴舉報,積極調解消費糾紛,嚴厲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要強化12315數據分析利用,依法按規定有關購物、服務、旅游等方面的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要重視發揮各級消費者協會對消費的教育引導作用,運用多種形式宣傳和倡導綠色、理性、文明和科學的消費理念,正確引導消費。
四、突出對網絡交易平臺的監督管理。要以落實新消法、新廣告法以及《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和《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為重點,切實督促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和法律責任。要加大對網絡交易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重點查處并曝光各類虛假宣傳、不正當有獎銷售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及時網絡購物消費警示。
五、認真做好兩節各類市場監管工作。繼續把關系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和違法問題易發多發的商品作為重點,加大對煙酒、家電、日用品等重點商品整治檢查強度,加強對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重點市場的隨機抽查密度,依法嚴厲查處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生活消費品等領域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六、及時報送重大事項和信息。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值班管理,安排足夠力量在崗值班,嚴格落實崗位職責,確保節日期間工作正常運轉。要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切實做好緊急情況應對的準備工作,暢通信息通報渠道,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請示報告。重大突出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